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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秦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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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汉书·百官志》五:“凡群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讼决、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按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岁尽,遣吏上计。”注引卢植《礼注》曰:“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5]

    秦以各郡岁岁上计,故丞相、御史府中所藏之书,备具天下厄塞、户口多少,汉初犹沿其法。计相之职最重。

    《汉书·张苍传》:“苍明习天下图书计籍,高祖故令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

    其后计相并于丞相,而人主犹时责为相者考核名实。

    《汉书·万石君传》:“武帝责石庆曰:‘今流民愈多,计文不改,君不绳责长吏……朕失望矣。’”《汉书·宣帝纪》:黄龙元年诏曰:“上计簿,文具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三公不以为意,朕将何任?”

    盖非计簿得实,不足以统计天下之盈虚得失也。

    秦、汉政体,虽为君主专制,而其地方行政,犹有周代人民自治之遗意。观其县、乡官吏之制可见。

    《汉书·百官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皆有丞、尉……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高帝纪》三年二月,令“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繇戍”。

    顾亭林论乡亭之职,谓三代明王之治,亦不越乎此。

    《日知录》:《汉书·百官表》云云:“此其制不始于秦、汉也,自诸侯兼并之始,而管仲、敖、子产之伦,所以治其国者,莫不皆然。而《周礼·地官》,自州长以下,有党正、族师、闾胥、比长;自县正以下,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则三代明王之治,亦不越乎此也。夫惟于一乡之中,官之备而法之详,然后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柳宗元之言曰: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由此论之,则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终于天子,其灼然者矣。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兴亡之涂,罔不由此。”

    夫三老出于选举,而其权可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是固无异于今之县、市、乡自治职员矣。而汉之三老,对于天子王侯,可直接言事。

    《史记·高祖本纪》二年,汉王“至雒阳、新城,三老董公庶说汉王,以义帝死故”。《汉书·高帝纪》:“三老董公庶说汉王曰:‘臣闻顺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无名,事故不成。故曰明其为贼,敌乃可服。项羽为无道,放杀其主,天下之贼也。夫仁不以勇,义不以力,三军之众,为之素服,以告之诸侯,为此东伐,四海之内,莫不仰德,此三王之举也。’汉王曰:‘善。非夫子无所闻也。’”又《武五子传》:“太子兵败,亡,不得。上怒甚,群下忧惧,不知所出。壶关三老茂[6]上书云云。书奏,天子感悟。”

    其啬夫、亭长,兼可自制科条,役使游惰。其善者,至于上掩郡、县长吏之名。

    《后汉书·爰延传》:“为乡啬夫,仁化大行,民但闻啬夫,不知郡县。”《仇览传》:“为浦亭长,劝人生业,为制科令。至于果采为限,鸡豕有数。农事既毕,乃令子弟群居,还就黉学。其剽轻游恣者,皆役以田桑,严设科罚,躬助丧事,赈恤穷寡,期年称大化。”

    可知秦、汉之时,人民言论甚自由,而地方之事,多由人民自主,民治且盛于官治也。呜呼!秦以专制,为世诟病,而其时人民转有自治之权。今虽号为民国,而地方自治之说,乃若为政府所骇闻,其古之民德特隆欤,抑今之执政者学识出王绾、李斯下也?

    秦时道路之政最重,开通道路,无有障塞,著于《月令》。

    《吕氏春秋·季春纪》:“是月也,命司空曰: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防,导达沟渎,开通道路,无有障塞。”

    决通川防,夷去险阻,见于刻石。

    《史记·秦始皇本纪》:“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地势既定,黎庶无繇,天下咸抚。”

    而其尤有功于统一者,莫如开通四方之大道。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七年治驰道。”“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7],抵云阳[8],堑山堙谷,直通之。”

    据贾山《至言》及《蒙恬传》则二十七年所治之道,为东西之道;三十五年之道,为南北之道。

    贾山《至言》:“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滨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史记·蒙恬传》:“始皇欲游天下,道九原,直抵甘泉。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堑山堙谷千百八里。道未就……始皇崩。”“太史公曰: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9]

    燕、齐、吴、楚,皆为三十丈之广道,沿途植松树,其规模之大为何如乎!《方舆纪要》谓“秦驰道旧迹阔五丈余”,盖经千数百年,其道已堙耳。

    《方舆纪要》(顾祖禹):“湖广永州府零陵县有驰道,阔五丈余,类大河道。《史记》:‘秦始皇命天下修驰道,以备游幸。’此其旧迹也。”[10]

    汉因秦制,亦有驰道。

    《史记·滑稽列传》:褚先生记西门豹事。曰:“到汉之立,而长史以为十二渠桥,绝驰道,相比近,不可。欲合渠水且至驰道,合三渠为一桥。”[11]

    道侧植树,著于官守。

    《续汉书·百官志》:“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

    而秦时道路所不通者,复随时兴作。如张卬、唐蒙、司马相如、郑弘等,皆以开通道路,著于史策。

    《史记·河渠书》:“人有上书,欲通褒斜道……天子以为然。拜张卬为汉中守,发数万人,作褒斜道五百余里。”又《平准书》:“唐蒙、司马相如开路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

    《后汉书·郑弘传》:“旧交趾七郡,贡献转运,皆从东冶泛海而至,风波艰阻,沉溺相系,弘奏开零陵、桂阳峤道,于是夷通。至今遂为常路。”

    险远之地,以次交通,其策无异于今之修铁路、开国道,而劳费过之。然一举而辟数百里、千余里,此可知古人任事之力矣。

    * * *

    [1] 原注:《汉书·地理志》:始皇既并天下,犹独置卫君,二世时乃废为庶人,凡四十世九百年。最后绝。

    [2] 自秦武公初县冀,至吴、楚七国乱后,约五百四十年。

    [3] 孝、惠文、武、昭四王。

    [4] 荀子儒者,而推重秦之政俗如此,知秦之兴非偶然。

    [5] 据此,是汉代上计之法,悉循秦制也。

    [6] 荀悦《汉纪》云令狐茂。

    [7] 今河套地。

    [8] 今陕西淳化县北。

    [9] 据此,是秦之直道,至汉世犹可通行。当蒙恬时必已成就,其曰未就者,殆虽通而未加修饰耳。

    [10] 据此,可知秦之驰道,南抵零陵。

    [11] 据此,是汉时邺郡有驰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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