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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唐宋间社会之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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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初,依旧环坐刺绣,任其生死,视如草芥。”

    而昔之标举门第,崇尚族望之风,由兹而隳。南北文化,亦以迥殊焉。

    《中国民族志》:“江淮大河以北,古称膏腴之区,文物之国者,何今北省诸地,人才湮没,文化陵夷,等于未开化之壤耶?则以与蛮族同化之故也。”[9]

    自唐以降,汉族不振,固有各种原因,而妇女之缠足,亦其一也。按俞正燮《癸巳类稿》、赵翼《陔余丛考》,皆以弓足盛于五代及宋元之时。

    《癸巳类稿·书旧唐书舆服志后》(俞正燮):“刘昫等作志,时言妇人贵贱履舄及靴,略本《开元礼序例》下及《唐六典》内官尚服注。皇后太子妃青袜舄,加金饰,开元初或着丈夫靴。”“迨后妇人足弓,于南唐渐成风俗。”“南唐裹足,亦仅闻窅娘,《道山新闻》言之最详。”“弓足之事,宋以后则实有可征。《鹤林玉露》云: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徐积《睢阳蔡张氏诗》云:‘手自植松柏,身亦委尘泥。何暇裹两足,但知勤四支。’已以足大不裹为异。《老学庵笔记》云:宣和末,妇人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曰‘错到底’。元时亦有之。张翥《多丽》词云‘一尖生色合欢鞋’是也。”“《辍耕录》云:‘元丰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此南宋时事。而《岭外代答》云:‘安南国妇人足加鞋袜,游于衢路,与吾人无异。’所谓‘吾人’,今广西人,是宋时岭外皆不弓足。《辍耕录》云‘程鹏举宋末被掳,配一宦家女,以所穿鞋易程一履’,是其时宦家亦有不弓足者。至金、元之制,《枫窗小牍》云:汴京闺阁,宣和以后,花靴弓履,穷极金翠,今虏中闺饰复尔。瘦金莲方、莹面丸、遍体香,皆自北传南者。是金循旧俗,而元时南人亦有不弓足者。《湛渊静语》云:‘伊川先生后人居池阳,其族妇人不缠足。’盖言其族女子不肯随流俗缠足也。《野获编》则云:‘明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是反以裹足为贵,今徽州宁国小户亦然,积习所以难反。”

    《陔余丛考》(赵翼):“妇人弓足,不知起于何时。有谓起于五代者,《道山新闻》谓李后主令宫嫔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周达观引之,以为唐人亦裹足之证。尺减四分,尚未纤小,第诗家已咏其长短,则是时俗尚,已渐以纤小为贵可知。至于五代,乃盛行扎脚耳。《湛渊静语》谓程伊川六代孙淮居池阳,妇人不裹足,不贯耳,至今守之。陶九成《辍耕录》谓扎脚五代以来方为之。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此二说皆在宋、元之间,去五代犹未远,必有所见闻,固非臆说也。今俗裹足,已遍天下,而两广之民,惟省会效之。乡村则皆不裹,滇、黔、瑶、苗、僰、夷亦然。苏州城中女子以足小为贵,而城外乡妇皆赤足种田,尚不缠裹。盖各随其风土,不可以一律论也。”

    女子缠足,则身体孱弱,所生子女,必不强壮。此正汉族不及他族之弱点,而后世反以此为中国特别之风俗,取其与他族妇女有别,或且严禁而不能实行,斯则事之至可怪者也。

    《陔余丛考》:“康熙三年,诏禁裹足。王大臣等议,元年以后,所生子女,不得裹足,违者枷责流徙,其家长及该管官皆有罪[10]。康熙七年,礼部奏罢此禁。”[11]

    中国古人,皆席地而坐,其坐或与跪相近。

    《陔余丛考》:“朱子《跪坐拜说》谓古者跪与坐相类。汉文帝不觉膝之前于席,管宁坐不箕股,榻当膝处皆穿。诸所谓坐,皆跪也。盖以膝隐地,伸腰及股,危而不安者,跪也。以膝隐地,以尻着蹠而体便安者,坐也。今成都学所存文翁礼殿刻石诸像,皆膝地危坐,两蹠隐然,见于坐后帷裳之下,尤足证云。又《后汉书》:向栩坐板床,积久,板乃有膝踝足指之处。据此,则古人之坐与跪,皆是以膝着地,但分尻着蹠与不着蹠耳。其有偃蹇伸脚而坐者,则谓之箕踞。《汉书·陆贾传》:‘尉佗箕踞。’颜师古注:‘伸其两足如箕形。’佛家盘膝而坐,则谓之趺坐,皆非古人常坐之法也。”

    虽战国时已有高坐者,然尚未为普通之俗。唐、宋以来,始有绳床、椅子、杌子、墩子诸物,是亦俗尚之大异于古者也。

    《陔余丛考》:“古人席地而坐,其凭则有几。《诗》所谓‘授几有缉御’也。寝则有床,《诗》所谓‘载寝之床’也。应劭《风俗通》:‘赵武灵王好胡服,作胡床。’此为后世高坐之始。然汉时犹皆席地,文帝听贾谊语,不觉膝之前于席。暴胜之登堂坐定,隽不疑据地以示尊敬是也。至东汉末,始斫木为坐具,其名仍谓之床,又谓之榻,如向栩、管宁所坐可见。又《三国·魏志·苏则传》‘文帝据床拔刀’,《晋书》‘桓伊据胡床,取笛作三弄’,《南史》纪僧真诣江敩登榻坐,敩令左右移吾床让客。狄当、周赳诣张敷,就席,敷亦令左右移床远客。此皆高坐之证。然侯景升殿踞胡床垂脚而坐,《梁书》特记之,以为殊俗骇观。则其时坐床榻,大概皆盘膝无垂脚者。至唐又改木榻,而穿以绳,名曰绳床。程大昌《演繁露》云‘穆宗长庆二年十二月,见群臣于紫宸殿,御大绳床’是也,而尚无椅子之名。其名之曰椅子,则自宋初始。丁晋公《谈录》:‘窦仪雕起花椅子二,以备右丞及太夫人同坐。’王铚《默记》:‘李后主入宋后,徐铉往见,李卒取椅子相待。铉曰:但正衙一椅足矣。李主出具宾主礼,铉辞,引椅偏坐。’张端义《贵耳集》:‘交椅即胡床也,向来只有栲栳样。秦太师偶仰背坠巾,吴渊乃制荷叶托首以媚之,遂号曰太师样。’此又近日太师椅子所由起也。然诸书椅子,犹或作倚字,近代乃改从椅,盖取桐椅字假借用之。至杌子、墩子之名,亦起于宋,见《宋史·丁谓传》及周益公《玉堂杂记》。”

    古人行路多乘车,以马牛曳之。自晋以来,始有肩舆。

    《晋书·王羲之传》:“子敬乘平肩舆入顾氏园。”

    《梁书·萧渊藻传》:“在益州乘平肩舆,巡行贼垒。”

    唐宋大臣年老或有疾者,始乘肩舆,余多乘马。

    《唐书·崔祐甫传》:“被病,诏肩舆至中书。”

    《宋史·舆服志》:“神宗优待宗室,老病不能骑者,听肩舆出入。”

    宋室南渡,仕宦皆乘舆,无复骑马者。

    《癸巳类稿》引丁特起《靖康纪闻》云:“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五日,籍马与金人,自是士大夫出入,止跨驴乘轿,至有徒步者。都城之马,搜括无遗矣。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九日,送戚里权贵女子于金,搜求肩舆赁轿之家,悉取无遗。”

    张端义《贵耳集》云:“渡江以前,无今之簥。”

    《却扫编》云:“汴京皆乘马。建炎初,驻跸扬州,特诏百官悉用肩舆出入。”

    《东南纪闻》云:“思陵在扬州传旨百官,许乘肩舆。”

    《朝野杂记》云:“故事百官乘马,建炎初,以维扬砖滑,诏特许乘轿。”

    《演繁露》云:“寓京乘轿自扬州始,其后不复乘马。”

    居处行动,皆求安适,人之文弱,盖缘于此矣。

    * * *

    [1] 许元宗《奉使行程录》言幽民苦刘守光暴虐,逃入契丹,契丹建滦州而处之,其证也。

    [2] 金《地理志》言辽以所俘望都民置海山县,以所俘安喜民置迁安县,以所俘定州民置昌黎县,皆汉族为契丹所俘之证。又宋人《儒林公议》云太宗征契丹后,河朔之民数被其毒,驱掠善民入国中,分诸部落,鞭笞凌辱,酷不忍闻。亦汉族见俘之证。

    [3] 契丹用汉族之民,为汉族所化。观金人以契丹人为汉人,而以宋人为南人,可以知汉族多与契丹族相合矣。

    [4] 《大金国志》言卢益奉使时,言国主自入燕以后,所虏中原士大夫家子姝姬凡二三千北归。

    [5] 《儒林公议》云:始石晋时,关南山后初莅虏,民既不乐附,又为虏所侵辱日久,企思中国,常若偷息苟生。周世宗止平关南,功不克就,岁月既久,汉民宿齿尽逝,新少者渐便习不怪,居常右虏下汉。其间士人及有识者,亦常愤然,无可奈何。

    [6] 自燕南至淮陇以北,皆有之。

    [7] 金曹望之《论便宜疏》云:山东河北,明安穆昆与百姓杂处,民多失业。此明安穆昆害民之证。

    [8] 第三段汉族排外思想,略之。

    [9] 按《陔余丛考》:宋南渡时,凡世家之官于朝者多从行。如韩肖胄、侂胄,皆琦之曾孙也。王伦,旦之裔孙也。吕本中、祖谦、祖俭、祖泰,皆公著后也。常同,安民之子也。晏敦复,殊之后也。曹友闻,彬之后也。叶石林记南渡后诏随驾官员携眷属者,听于寺庙居住。又李心传《朝野杂记》:渡江后将帅,韩世忠,绥德军人。曲端,镇戎军人。吴玠、吴璘、郭浩,德顺军人。张俊、刘琦、王燮,秦州人。杨惟忠、李显忠,环州人。王渊,阶州人。马广,熙州人。杨政,泾州人。皆西北人也。刘光世,保大军人。杨存忠,代州人。赵密,太原人。苗传,隆德人。岳飞,相州人。王彦,怀州人。皆北人也。据此,知宋室南渡,不惟文人学者从之而南,即将帅武人之生长西北者,亦多居于南方。举各地优秀之人,皆居江、淮以南,宜江淮以北之民族,遂渐退化也。

    [10] 事见《蚓庵琐语》。

    [11] 事见《池北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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