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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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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相传是三圣的秘籍,就是伏羲画卦,文王重卦,周公作爻辞。更加上孔子的“十翼”便成为四圣,或者把周公挤掉,仍保存三圣的名目。

    伏羲画卦在《易传》上本来是有明文的————“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于是始作八卦”。但这明明是神话性的传说。

    八卦的根柢我们很鲜明地可以看出是古代生殖器崇拜的孑遗。画一以象男根,分而为二以象女阴,所以由此而演出男女、父母、阴阳、刚柔、天地的观念。

    古人数字的观念以三为最多,三为最神秘(三光、三才、三纲、三宝、三元、三品、三官大帝、三身、三世、三位一体、三种神器等等)。由一阴一阳的一划错综重叠而成三,刚好可以得出八种不同的方式。这和《洛书》的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配合而成魔术方乘一样。这种偶然的发现,而且十二分的凑巧,在古人看来是怎样的神奇,怎样的神秘哟!于是乎《河图》、《洛书》的传说便一样地生了出来。八卦就这样得着二重的秘密性:一重是生殖器的秘密,二重是数学的秘密。

    数学的程度渐渐进化,晓得三三相重,八八更可以得六十四种不同的方式了,于是乎数学的秘密更加浓重起来;一百九十二片的长砖(阳爻)和三百八十四片的短砖(阴爻) (1) 便一片一片地都发出神秘的声音,神秘的天启来了。这便是重卦,这便是系辞,这便是《周易》之所以产生。它的父亲是偶然的凑巧,它的母亲是有意的附会。它的祖父不消说是蒙昧的无知。

    但这重卦的,系辞的,究竟是什么人,这在作《易传》的人已经是不明白的。

    (一)“《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系辞下传》)

    (二)“《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当文王与纣之事耶?”(同上)

    像这样关于《易》的作者与时代,一问再问地不敢决定下去,这是很慎重的,而且这些很慎重的质疑我们还可以看出是有相当的根据。便是在经文的爻辞里有几个可以作为史实的根据:

    (一)“帝乙归妹”:(《泰》六五————《归妹》六五)

    关于帝乙,其认为历史上的人物者有两说。《子夏传》、《京氏易传》、《后汉书·荀爽传》均以为成汤,虞翻以为纣父。《左传》哀公九年晋赵鞅筮得《泰》之六五,言“微子帝乙之元子也”,此其证。《书·多士》有“自成汤至于帝乙”文,成汤与帝乙显然两人。

    (二)“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既济》九三)

    高宗,古人多以为武丁,李道平以为武乙,引今本《竹书》“武乙三十五年周公季历伐西落鬼戎”为证(见《湖北丛书》李著《周易纂疏》)。案,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言此文出自《后汉书·西羌传》注所引,鬼戎下尚有“俘二十翟王”五字为今本所无。

    (三)“王用享于岐山”:(《升》六四)

    岐山如系周之岐山,则周室称王当在文王以后。

    (四)“箕子之明夷”:(《明夷》六五)

    但箕子或作“ 滋”。刘向云今《易》箕子为“ 滋”。邹湛云荀爽训箕为 ,训子为滋(俱见《释文》)。是汉时人连这最可靠的史实都有怀疑者。

    以上四种事实,如帝乙果为纣父,高宗果为武乙,则皆在殷、周之际。有这种种根据,所以《易传》的作者很慎重地发出那“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的疑问。更因为箕子是纣之诸父,《洪范》是由他传衍出来,他在中国的思想史上应该也有一个相当的地位。《周易》之作,论理可以与他同时,所以把范围更缩小了一层而疑是“当文王与纣之事”。但是对于作者的问题依旧不敢武断,而后人却公然把它武断下去了。

    后人要使儒教增加神秘性,要使儒教的典籍增加神秘性,要使典籍中已经够神秘的《易经》更增加神秘性,所以不能不更抬些偶像来装饰。《易传》已经称为孔子做的了,那被传的《易经》当然不能不成于圣人————占卜是圣人做的,所以乌龟便成为神物,“不如归去”是诗人所想像的,所以杜鹃便成为古代帝王的灵魂。倒推上去,所称述的文王、周公也不过和乌龟、杜鹃一样。冢中枯骨本无鬼,是人造了一个鬼在枯骨里面。

    我们再看这文王、周公是怎样产生出来的。

    重卦之说并不限于文王,此外还有主张伏羲、神农或者夏禹的人。

    (一)伏羲说

    “八卦可以识吉凶、知祸福矣,然而伏羲为之六十四变。”(《淮南子·要略训》)

    (二)神农说

    “包牺因燧皇之图而制八卦,神农演之为六十四卦。”(《魏志·高贵乡公纪》:《易》博士淳于俊说)

    (三)夏禹说

    “郑玄之徒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夏禹重卦,史迁等以为文王重卦。”(孔颖达《周易正义序》)

    “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周礼·春官·大卜》)(《连山》相传是夏《易》,但有人以为神农,此处或许就是神农说与夏禹说的根据)

    (四)周文王说

    “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史记·日者列传》)

    “说《易》者皆谓伏羲作八卦,文王演为六十四爻。”(《论衡·正说》)

    “宓牺氏之作《易》也……经以八卦,文王附六爻。”(《汉书·扬雄传》)

    像这样一个问题便有四个解答,我们可以知道每个解答都是不大可靠的。伏羲、神农、夏禹都是传说上的人,我们可以不用说。我们专来看这盖然性较多的文王。

    主张文王重卦的都是汉人,在他们以前并没有何种根据。唯一的根据,怕依然是《易传》。因为《易传》上有一个“其当文王与纣之事”的推测,又有一个“作《易》者其有忧患乎”的质疑,于是他们便更进一步地肯定下去。文王而有忧患,当然是囚在羑里的时候,于是便是“文王拘而作《周易》”了。羑里,《史记》作牖里。文王重卦之说固定以后,《易·坎》六四的“纳约自牖”一句,公然也就成为文王的监狱了。这牵强的程度是怎样的可笑呢?

    再来说周公。

    《正义序》上说:马融、陆绩等说“卦辞文王,爻辞周公”。更后的,连卦辞也说是文王做的了。重卦说都不可靠,这当然更不可靠。周公呢?大约自《左传》上得来。

    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左传》昭二年

    这不必就是周公作《易象》的证据。本来《左传》自身与其认为史乘,毋宁认为小说。但这儿的见《易象》而赞美周公与周室,可以说是赞美他们晓得神道设教,或者是晓得提倡文化————因为宗教神话就是当时的文化。所以我们照文字解释,也不能就确实生出周公作《易象》的断案来。但是后人终于把它断定下去了。

    周公是多才多艺的。他是孔二先生所时常“梦见”的圣人,而且又稍稍后于箕子,又有韩宣子那句话作根据,于是乎神殿中的三尊神像便完全塑造成器了。

    但最奇特的是那样心醉周公、相传是《易传》作者的孔二先生,在《易传》中却没有提及周公一个字。这大约是孔老二的疏忽吧。

    第一节 生活的基础

    《易经》是古代卜筮的底本,就跟我们现代的各种神祠佛寺的灵签符咒一样,它的作者不必是一个人,作的时期也不必是一个时代。全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卦有卦辞,爻有爻辞,合乾卦的用九,坤卦的用六,一共有四百五十项文句。这些文句除强半是极抽象、极简单的观念文字之外,大抵是一些现实社会的生活。这些生活在当时一定是现存着的。所以如果把这些表示现实生活的文句分门别类地划分出它们的主从出来,我们可以得到当时的一个社会生活的状况和一切精神生产的模型。让《易经》自己来讲《易经》,揭去后人所加上的一切神秘的衣裳,我们可以看出那是怎样的一个原始人在作裸体跳舞。

    一 渔猎

    (一)“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屯》六三)

    (二)“田有禽,利执言。”(《师》六五)

    (三)“王用三驱,失前禽。”(《比》九五)

    (四)“履虎尾,不咥人。”(《履》彖辞) (2)

    (五)“噬乾胏,得金矢。”(《噬嗑》九四)

    (六)“噬乾肉,得黄金。”(同上六五)

    肉中得矢当然是从畋猎得来,黄金当即金矢,此处所谓金即是铜。铁的发现一般在铜后,全经中并无铁字。

    (七)“贯鱼,以宫人宠。”(《剥》六五) (3)

    (八)“良马逐。”(《大畜》九三)

    (九)“虎视眈眈,其欲逐逐。”(《颐》六四) (4)

    (一〇)“田无禽。”(《恒》九四)

    (一一)“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明夷》九三)

    (一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解》九二) (5)

    (一三)“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解》上六)

    (一四)“包(庖)有鱼。”(《姤》九二)

    (一五)“包无鱼。”(《姤》九四)

    (一六)“井谷射鲋。”(《井》九二)

    (一七)“雉膏不食。”(《鼎》九三)

    (一八)“鸿渐于磐,饮食衎衎。”(《渐》六二)

    (一九)“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渐》六四)

    (二〇)“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渐》上九)

    (二一)“射雉,一矢亡。”(《旅》六五)

    (二二)“田获三品。”(《巽》六四)

    (二三)“公弋,取彼在穴。”(《小过》六五)

    像这样可以列于渔猎一项的文句最多,然猎者每言王公出马,而猎具又用着良马之类,所猎多系禽鱼狐鹿,绝少猛兽,可知渔猎已成游乐化,而牧畜已久经发明。惟此有可注意之事项:

    (一)猎具系弓矢,矢是黄色的金属,当时还是铜器时代。

    (二)无网罟之类的文字,这与后列耕植一项相印证,疑是桑麻之业尚未发达的原故。(《大壮》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的“罔”字可训作“网”,此条存疑。)

    二 牲畜

    (一)“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无妄》六三)

    (二)“童牛之牿。”(《大畜》六四)

    (三)“豮豕之牙。”(《大畜》六五) (6)

    (四)“畜牝牛。”(《离》彖辞)

    (五)“羝羊触藩,羸其角。”(《大壮》九三)

    (六)“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 。”(《大壮》九四)

    (七)“丧羊于易。”(《大壮》六五) (7)

    (八)“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大壮》上六)

    (九)“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晋》彖辞)

    (一〇)“丧马勿逐,自复。”(《睽》初九)

    (一一)“见豕负涂。”(《睽》上九)

    (一二)“牵羊悔亡。”(《夬》九四)

    (一三)“系于金柅……羸豕孚蹢躅。”(《姤》初六)

    (一四)“女承筐……士刲羊。”(《归妹》上六)

    (一五)“丧牛于易。”(《旅》上九)

    (一六)“月几望,马匹亡。”(《中孚》六四)

    此外尚有不少的马、牛、豕、羊等字样,但奇异的是寻不出犬字。又“旧井无禽”(《井》初六)、“翰音登于天”(《中孚》上九)当即是鸡,经中无鸡字明文。

    三 商旅(交通)

    (一)“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旅》六二)

    (二)“旅焚其次,丧其童仆。”(《旅》九三)

    (三)“亿丧贝。”(《震》六二)

    亿同《论语》“亿则屡中”。

    这些当然是商贾的起源,从这些文句中可以得到几个注意:(一)当时的商贾还多是行商;(二)童仆是商品之一种,当然是人身买卖;(三)资、贝是当时的货币,资字亦从贝,金属的货币还未产生。

    商贾既是行商,那交通是很重要的,交通的工具是用“马牛车舆”。例如“乘马班如”(《屯》),“大车以载有攸往”(《大有》九二),“见舆曳,其牛掣”(《睽》六三)之类,但奇异的是没有舟楫的文字。经文中“涉大川”字样或利或不利凡十二见,这可见涉的重要,但涉的工具没有一处说及,而从反面来说:

    (一)“包荒,用冯河。”(《泰》九二)

    (二)“过涉,灭顶,凶。”(《大过》上六)

    (三)“曳其轮,濡其尾。”(《既济》初九)

    (四)“濡其首,厉。”(《既济》上六)

    这是证明涉不用舟楫,好像是全凭游泳,或用葫芦(包荒),或用牛车。由此我们可以揣想到舟楫在当时尚未发明————至少是尚未发达————所以涉川的事才看得那么重要。

    四 耕种

    “不耕获,不菑畬。”(《无妄》六二)

    关于耕种,全经中就只有这一句。此外关于耕种的器具找不出一个字来,关于五谷的名目也找不出一个字来,有五处田字:

    (一)“见龙在田。”(《乾》九二)

    (二)“田有禽。”(《师》六五)

    (三)“田无禽。”(《恒》九四)

    (四)“田获三狐。”(《解》九二)

    (五)“田获三品。”(《巽》六四)

    但没有一处是和耕种有关系的。

    此外————

    (一)“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否》九五)

    (二)“硕果不食。”(《剥》上九)

    (三)“以 包瓜。”(《姤》九五)

    这好像是种植,但也不能断定是野生,还是家产。

    五 工艺(器用)

    全经中寻不出一个工字,但是器用是不少的。

    先从宫室来说,有门、庭、家、屋、庙、宫、户、牖、阶、墉、城、藩、床、枕、庐、隍、井、穴等等字样。在这儿应该附带一个注意,便是当时穴居野处的习惯还未完全废掉,证据是:

    (一)“需于血,出自穴。”(《需》六四)

    (二)“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需》上六)

    (三)“来之坎坎,检且枕,入于坎窞。”(《坎》六三) (8)

    (四)“困于株木,入于幽谷。”(《困》初六)

    (五)“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困》六三)

    这明明是穴居和构巢等原始的习俗。原始家屋的进化一般是由平穴而竖 而构巢而石累。倒推上去,我们可以知道那时候的门、庭、宫、庙、城、墉等等决不能和现在的比拟,顶多是用一些石头砌成罢了。所以楼榭等字样绝对寻不出。

    再说到衣履,有黄裳、 带、履、朱绂、赤绂、袂等字样。在这儿我们要注意,当时似乎还是游牧盛行的时候,后代的丝棉织物应该还未发达。衣履的材料除革木、兽毛、草索之外,很难想像。所以黄裳或许就是“黄牛之革”所裁成。如朱绂、赤绂绝对不会如像后世注家所想像的什么很堂皇的祭服。顶多怕只是染红了的头发或者马尾之类。绂,《礼记》疏引作 ,已从革。今本《乾凿度》更作茀。《既济》六二“妇丧其茀”,此茀字别本复作 ,作弗,作 ,荀爽更作绂。或训 发,或训头饰,干宝更以为马 ,与我所想像的,正不谋而同。

    再说到纯粹的器用:

    (一)土器 缶…瓶…甕…匕(?)…鼎(?)

    (二)石器 圭…玉铉…匕(?)…斧(?)

    (三)草器 徽… …

    (四)木器 车…舆…柅…机…枕…检…校

    (五)革器 鞶带…括囊…鼎耳革…鼓

    (六)金器 金矢…金柅…金车…鼎(?)…簋(?)…簠(?)…黄耳金铉

    这些分类有多少是出于想像,或按照后来的文字的偏从得来。但我们第一要知道现在的经文决不是古代的原文,这在中国文字中是经过几次翻译的。后人用自己惯用的文字去翻译古文,也就如我们用本国的文字去翻译外国文一样,多少是不能完全一致。譬如匕字原始人多用石器或者贝壳,后人多用土器,此处便不知是哪一种。又譬如鼎也可以土,可以金,照“鼎玉铉”(《鼎》上九)一句来说,那或许是土器,假如是金,以玉为耳环一定是不能支持的。簋、簠于古彝中均为金器,而后人文字从竹。

    像以上所述关于宫室、衣履、器用有不少的名物,然而在全部的经文中找不出一处关于工艺的字样来。我们在这儿所得出的推论是:

    (一)人类还在自给时代,工艺是人人所必为,还未成为独立的生活手段。

    (二)这些工艺是让奴隶童仆专攻,不为君子(当时的贵族)所挂齿。

    我看这两个推论是并行不悖的。

    第二节 社会的结构

    我们从上面所述的生活的基础看来,可以知道《周易》的时代是由牧畜转化到农业的时代,牧畜还是生活的基调,如农业,如工业,如商业,才仅见一些儿萌芽 〔补注1〕 。据摩尔根《古代社会》的研究,先史民族之进化阶段可表列如次:

    (亚血族群婚在今落后民族犹有此风俗,即是同母兄弟与异母姊妹共婚,在中国史上如娥皇、女英共舜,舜与象复共娥皇、女英,便是最好的范例。)

    《周易》时代该当于蒙昧时代之中下段,铁器虽无明证,而文字则确已发明。故当时社会,当呈一变革之现象。

    一 家族关系

    在《易经》中群婚的遗习无可考见,惟偶婚的痕迹则俨然存在。

    (一)“舆说辐,夫妻反目。”(《小畜》九三)

    (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大过》九二)

    (三)“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大过》九五)

    (四)“睽孤,遇元夫。”(《睽》九四)

    (五)“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渐》九三)

    这些都好像是一时的一夫一妻。这偶婚的遗习我们从母系制度的残存还可以得到旁证。

    (甲)男子出嫁

    (一)“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屯》六二)

    (二)“乘马班如,求婚媾。”(《屯》六四)

    (三)“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贲》六四)

    (四)“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睽》上九)

    这骑在马上扶着弓矢赳赳昂昂而来的当然是男子,起初还以为他是为抢劫而来,后来才知道是来求婚媾。这显然是女子重于男子。母系制度的残存此其证一。

    (乙)女酋长的存在

    母系制度的社会,酋长多是女性。《晋》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这王、母二字并不是祖母,也不是王与母,更不是所谓西王母,应该就是女酋长。母系制度的残存此其证二。

    (丙)除这残存的母系制度之外,当时的家族制度确已向父系推移。例如:

    (一)男子可以娶妻并且蓄妾

    (1)“纳妇吉。”(《蒙》九二)

    (2)“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蒙》六三)

    (3)“既雨既处,尚德载妇。”(《小畜》上九)

    (4)“咸亨利贞,取女吉。”(《咸》彖辞)

    (5)“姤女壮,勿用取女。”(《姤》彖辞)

    (6)“得妾,以其子。”(《鼎》初六)

    (二)女子可以出嫁并且媵嫁

    (1)“渐女归吉。”(《渐》彖辞)

    (2)“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泰》六五)

    (3)“归妹以娣。”(《归妹》初九)

    (4)“归妹以须,反归以娣。”(同上六三)

    (5)“归妹愆期,迟归有时。”(同上九四)

    (6)“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同上六五)

    (三)子可以承家

    (1)“子克家。”(《蒙》九二)

    (2)“幹父之蛊,有子,考无咎。”(《蛊》初六)

    (3)“得妾,以其子。”(《鼎》初六)

    二 政治组织

    生产日渐发达,私有财产权已经成立,同时为保护这私有财产权的安定,便不能不有刑政的发生。当时政治组织有下列的各种阶段:

    (甲)天子

    (一)“公用享于天子。”(《大有》九三)

    (乙)王公————大君————国君

    (二)“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师》上六)(其它《履》六三、《临》六五,凡二见)

    (三)“王假有家。”(《家人》九五)(假同格,至也)

    (四)“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益》六四)

    (五)“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观》六四)

    (六)“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复》上六)

    (丙)侯

    (七)“利建侯。”(《屯》彖辞及初九)

    (八)“利建侯行师。”(《豫》彖辞)

    (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志)。”(《蛊》上九)

    (一〇)“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晋》彖辞)

    (丁)武人————师

    (一一)“武人为于大君。”(《履》六三)

    (一二)“利武人之贞。”(《巽》初六)

    (一三)“师出以律。”(《师》初六)

    (戊)臣官

    (一四)“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蹇》六二)

    (一五)“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随》初九)(官或作管,或作馆)

    (己)史巫

    (一六)“巽在床下,用史巫粉若。”(《巽》九二)

    以上是当时的政治上的位阶,国家的雏形是约略具备了,但是我们要知道那仅是雏形,那和氏族社会相隔并不甚远。

    所谓“王假有家”、“王假有庙”(《萃》彖辞),这是表明王的职掌是管家政和祭祀的。所谓“利建侯行师”、“康侯用锡马蕃庶”,这是表明侯的职掌是管军政和战争的。所谓“不事王侯,高尚其志”,王侯的连文正表明王与侯的对立。侯而且是临时设置,因为在经文五处侯字之中三处都称“建侯”。这样的关系正刚刚表明王是酋长而侯是军长。

    我们中国古时候的所谓国,其实仅仅是一个大宗或小宗,所以动辄便称万国万邦。《易经》中的所谓国,当然也不外是这样了。

    所谓王所谓侯不外是些大宗或小宗的酋长、军长,所谓天子所谓帝当然也不外是一个大族的最高头目。假使容许我们更大胆地驰骋我们的想像,那么《同人》一卦中的所谓“同人于野……同人于门……同人于宗……同人于郊”,恐怕就是当时的评议会。《序卦》传里说,“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我们要说这就是选举酋长,并不算是怎么悖谬的。大概宗法社会的人有大事必相聚会。他们的大事是些什么呢?不外是战争和享祀。

    “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同人》九五)

    这是聚集着在关心战事的情景,起初大约是听见消息不好,所以先号 ;后来战争又胜利了,所以又后笑。《萃卦》初六的“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怕也就是这个同样情景吧。

    萃也是聚会。“萃亨。王假有庙……用大牲。…利用 。…萃如嗟如…赍咨涕 。”————这分明为享祀而聚会的。

    “利见大人…萃有位”————或许也是选举酋长或军长。

    三 行政事项

    政治机关已经有了,我们且看它做些什么事情:

    第一 享祀

    (一)“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享于西山。”(《随》上六)

    (二)“盥而不荐,有孚颙若。”(《观》彖辞)

    (三)“二簋,可用享。”(《损》彖辞)

    (四)“王用享于帝。”(《益》六二)

    (五)“王假有庙…用大牲。”(《萃》缘辞)

    (六)“孚乃利用禴。”(《萃》六二及《升》九二,凡两见)

    (七)“王用享于岐山。”(《升》六四)

    (八)“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困》九五)

    (九)“震来 ,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震》彖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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