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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明代的历史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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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和其他大多数传统目录无一例外地将笔记通通列入子部,《千顷堂书目》适当注意到许多笔记的历史著作性质,而把它们比较合适地列入史部中的别史和杂史类。有些笔记包括到作者在世时为止的整个明代,往往有正史中所没有的有价值的资料。

    它们中间最突出的,是沈德符的《野获编》(1619年,4.1.5)。他的笔记主要谈论历史、政治和制度问题,根据的是从他曾任京官的祖父和父亲那里得来的材料,他自己在北京和别处的经历,以及其他各种资料。作者的不带偏见和往往是非传统的看法,提高了这部作品的价值。虽然此书被禁,但清代学者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它重编于1713年,重印于1827年、1869年和1959年。[115]

    这类笔记中常被引用的另一部笔记,是朱国祯的《涌幢小品》(1621年,4.1.6),他也是一部大型综合体明史的作者。[116]也许卷数最多的笔记是张萱的《西院闻见录》(1632年,4.1.7)。[117]它包含的传记材料是按不同的人在某种情况下表现出来的道德或其他品质分类的,这些人主要是官员。它包含的引文是按政府部门和这些部门内的官员的职能编排的。引文引自奏议和其他著作,其中有些已失传。最后一小部分以民俗和宗教为特点,内容主要引自其他资料。它一方面接近于传记著作,另一方面接近于经世文。它是有用而重要的资料。

    其他笔记如焦竑的《玉堂丛语》(1618年,4.2.6),[118]或刘若愚的《酌中志》(约1638年,4.2.7),主要谈政府体制和官宦生活。它们往往在国家体制上对正史和别史作了补充。《酌中志》谈皇宫中的事件与活动,特别是最后四朝。它是由宦官写作的少数作品之一,因而是有关晚明时期内廷事件和生活的重要资料来源,因为它没有反映官吏对宦官的偏见。

    被《千顷堂书目》归入子部的其他比较一般性的笔记,含有与明史有关的材料。其中最突出的出版于《千顷堂书目》包括的时期之后。这就是顾炎武写于1671——1695年间的《日知录》。它涉及的题目范围广泛。这些笔记不像其他许多作家的笔记那样是随便写的,而是基于顾炎武广泛的阅读和旅行观察。它含有有关明史许多方面的有价值的资料。

    对研究明代有用的其他作品有,郎瑛的《七修类稿》(1566年或稍后,4.3.3),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1573年,4.3.5),谢肇淛的《五杂俎》(约1600年,4.3.11),[119]和焦竑的《焦氏笔乘》(1606年,4.3.13)。有的笔记如田艺蘅的《留青日札》(1573年,4.3.6)含有文化史和民俗学资料。有的如徐禛卿的《翦胜野闻》(约1500年,4.5.7)涉及过去一个有限的时期。笔记更经常谈论的是作者在世时的事件。李贤的《古穰杂录》(1460年以后,4.5.3)涉及的时期从宣德到天顺朝,而张瀚的《松窗梦语》(1593年,4.6.4)涉及嘉靖、隆庆和万历初期。

    另外一些作品只涉及某一地理区域。大多数目录把它们列入地理和方志,包括这样一些作品如周晖写南京的《金陵琐事》(1610年,4.9.5),[120]陆粲写江苏南部的《庚巳编》(约1520年,4.9.2),和屈大均写广东的《广东新语》(约1680年,4.10.2)。[121]

    有些作者(如沈德符和顾炎武)专门对一些问题发表相当客观的批评意见,这些问题是他们通过自己广泛的知识和阅历所真正理解的。另一些作者(如郎瑛)专门搜集各种奇闻轶事。还有一些作者热衷于对某个问题、某些人和他们的行动发表自己的个人意见(如徐禛卿),或叙述他们自己的经历(如谢肇淛和李贤)。其余的作者是比较没有偏见、见解比较开明的民间学者(如沈德符和田艺蘅)。如此看来,王世贞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122]不过,笔记中包含着无比丰富的资料,必须仔细加以评价。

    经世文

    16世纪后期历史著作新趋势的一部分是个人和多人的经世文的辑录。

    经世文主要由题本组成。在报告事实并提出对策的限度内,它们与奏本有区别(奏本也称奏疏或奏议)。[123]题本在许多情况下是解释政府的决定和政治行动并使之具体化。作为历史资料,题本并不由于皇帝没有批准它所建议的行动,或者————像经常发生的————由于皇帝根本没有见到它而减少其价值,因为它的价值在于它所提供的情况和发表的意见本身。

    题本不仅常常提供作者管辖范围内有关情况的有价值的资料,而且帮助我们了解对某些问题的各种看法,恰当地估计政府中的摩擦和斗争。特别是各监察机构的御史,他们是皇帝的“耳目”,职责就是向皇帝报告一切,保证官僚执行法定的政策,公布官员的一切不适当的或违法的行为,批评政府的政策。因此,御史的题本特别多。

    其他提供资料的文书包括建议、请愿,或者不归入奏议的向皇帝的报告(议、表、笺、策);对其他政府部门的通知(揭、檄);皇帝的命令(谕、诏、敕);对下属的命令(牌)。但还有一种疏、义、表之类的著作纯属私人性质,必须将它们与官方文书区别开来。[124]此外,领导官员之间关于他们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的半官方通信,有时可能非常有启发。

    关于政策的最重要的奏议,在实录和其他历史著述中通常都有摘录。此外,某个官员的最重要的奏议照例要在他的传记中提到。但通常只是摘录而不是全文。为了得到奏议的全文,差不多总是需要转向奏议总集或专集。

    奏议和其他经世文的选编始于16世纪下半叶,并且是这个时期一项真正的新发明。这类作品中最早的,有万表的《皇明经济文录》(1554年,5.1.3),下限到嘉靖初年。几乎总是像这类辑录那样,材料是按题目编排的。其中最全面的要数陈子龙等人的《皇明经世文编》(1638年,5.1.8)。它包括从明初到编者所处时代为止的430人的奏议和其他政治著述,并有作者的小传。许多材料涉及边防。这部作品已经重印,是特别重要的明史资料。[125]

    除去这些全面的辑录外,还有只限于一定时期的辑录,但这类辑录在嘉靖时才开始出现(5.2.1——6)。专门的辑录通常包括所有可以得到的奏议或奏稿的未经删节的全文,它们或是作者在他整个仕宦生涯中写的,或是在任某一官职时写的,或是在某一时期写的。这些辑录中最早的文献从宣德和正统时起,但大部分是从明朝后半期起。尚存100多种这类辑录。

    在许多情况下,某一作者的奏议并不单独出版,而是包括在他的文集中。有时一个作者文集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由一种比较带个人性质的奏议组成,它们或者是对皇帝的恩宠表示感谢,或者是一份辞职书,等等。一般来说,一个作者的文集中包含的奏议,不是被看成历史文献,而是被看成文学作品。尽管如此,文集中的奏议仍然含有别处找不到的大量有价值的材料。

    经世文也被辑录进各种有关政治机构和政府管理的作品。这类作品不限于官方和半官方出版物,而往往是由私家编纂的。不过,私家作品的作者或编纂者必须有接触官方材料的机会。典型的关于政府机构的私家著作,有王世贞的《锦衣志》(6.2.10)([126]和各种关于翰林院的志(6.2.6——9),均写于16世纪中期或稍后时期。

    《官制大全》在16世纪有各种版本,构成一个新的类别。它们列出所有京师和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文武官员名单以及各部门负责官员的品级。名单按省、府编排,有关于行政区的地理介绍,包括关于北部边疆地区和关于外国人的章节,还有少数地图。这些参考手册在它们出版的时代可能十分流行,但其中只有极少数留存下来。《大明官制大全》(6.1.6)是留存下来的这类手册中最突出的例子。为了帮助官吏处理诉讼案件,出版了许多注释本的《大明律》,载有法律条文和条例,时间主要在16世纪和17世纪初(6.3.3——7)。[127]

    第三种经世文是政书。虽然大多数类书包含一些政治问题的材料,但政书是专用于论述政府组织和经济问题的。大多数中国目录将它们列入史部的“政书”类。这些政书遵循并丰富了一个较早的传统。王圻的《续文献通考》(1568年,6.6.2)是马端临著名的《文献通考》的续篇,包括辽、金、元、明四朝,明朝至万历初年。它遵循前人的分类法,但增加了一些新的部门和项目。它关于明朝的某些领域的资料,被认为比《钦定续文献通考》(1749年,6.6.9)更丰富。一位多产的政书编者是陈仁锡(1579——1634年),他编了两部政书巨著《皇明世法录》(1630年,6.6.7)和《经世八编类纂》(1626年,6.6.6)。后者是将明代的其他八部政书中的有关材料重新加以编排而成。这一部和另外几部政书的书名,说明它们被看作经世文的汇编。

    关于外事和军事组织的著作

    依照不分国内外政策的传统中国政治思想,传统分类体系没有将对外关系单独列为一类。与其他民族的和平关系属于礼部的管辖范围。边防和军事则是兵部的事。虽然与亚洲内陆的民族特别是蒙古人和后来的满族人的关系,是明代中国外交政策的焦点,但海外关系也变得很重要。15世纪初中国舰队远征东南亚、印度洋直到东非,被列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航海业绩。后来,欧洲海军力量向东扩张,终于成为清代中国发展的魔障。因此,单立一节概括地谈谈中国历史著作如何反映这些对外关系,是适当的。

    除去实录、[128]其他一般历史著作和政书中有关于对外关系的章节外,有许多著作专门论述与明帝国有交往的外国和外国人。这些著作中的大部分写于明朝后半期,基本上可以归入经世文。虽然着重在军事,但在大多数作品中也有关于潜在敌人的习性的资料。这类作品的例子有严从简的《殊域周资录》(1574年,7.1.4),这是一部全面论述外国和它们与中国的陆上和海上关系的专著,下限到嘉靖时期,和慎懋赏的《四夷广记》(万历后期,7.1.10)。它涉及17世纪初期,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朝鲜、日本和琉球;第二部分论述蒙古人、兀良哈人和汝真(女真)人;第三部分论述西藏和中亚;第四部分论述海外国家安南、爪哇、满刺加、三佛齐、柬埔寨和欧洲国家(佛郎机)。除去描述不同的民族、他们的制度和习俗外,还增加了简短的词汇汇编,包括日语、琉球语、蒙古语、阿拉伯语、越南语和其他语种。这些词汇汇编可能是《华夷译语》(7.1.1)的缩编,它是14世纪后期首次为公务之用而编纂的。它们是汉语以及有关语种的历史语言学的重要资料,并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就受到西方学者的注意。

    在论述军事的著作中,有两部杰出作品。王鸣鹤的《登坛必究》(1599年,7.2.6)论述军事科学,有地图和关于地理、军事组织与准备、战略、战术和装备的具体说明;还有明代有关军事问题的重要奏议。茅元仪[129]的《武备志》(1621年,7.2.7)也有地图,它是一部关于军事战略战术、装备与战争手段、军事组织与边防的百科全书。这部著作关于明代至17世纪初的论述特别有力。论述装备和边防的部分之所以使人感到兴趣,是由于有许多例证。这部著作最好的体现了晚明时期军事科学知识的状况。

    还有许多关于军事计划、边界问题,或外国人的专题著作。它们包含所谈事件的参与者或目击者的叙述,以及有文献根据的论文。最多的是关于蒙古和北部边界包括满洲在内的作品。

    现尚存一些关于永乐皇帝出征蒙古的个人记述,是皇帝身边的高级官员写的(7.3.2——3)。还有以个人的经历为依据的专题著作,作者是边疆的官员如马文升、[130]王琼[131]和萧大亨。[132]萧大亨的著作提供了关于蒙古人的习俗和他们与中国的关系的第一手资料。[133]其他作品附有边疆地区和边塞的珍贵地图。作者大多是兵部的高级官员或边疆地区的行政长官,他们有机会接触有关的材料。这类作品的例子有许论[134]的《九边图论》(1534年,7.8.7),它包括地图和对全部北部边境地区的描述;杨时宁的《宣大山西三镇图说》(1605年,7.3.21),只述及宣府、大同、山西三镇;冯瑗的《开原图说》(约1618年,7.10.3),所述的开原地区在今沈阳东北。

    还有关于某些边疆地区的地方志,类似中国的府志和县志。这类作品的例子有刘效祖的《四镇三关志》(1576年,7.3.18),述及蓟州、昌平、保定、辽东戍区和紫荆关、山海关;郑汝璧的《延绥镇志》(1607年,7.3.22),延绥戍区在今陕西北部;毕恭的《辽东志》(1443年,7.10.1)是记述南满的;郭造卿的《卢龙塞略》(1610年,7.3.23),是一部关于卢龙关周围的边境地区的内容广泛的志书,卢龙关在今河北东部。最后这部作品有从洪武至万历朝的编年纪,有负责这个地区防务的杰出官员的传记,有关于边防的军事组织、装备、运输和战略地志的论述;还有关于蒙古人的资料,包括蒙古语词汇汇编。

    有些著作是对边政的调查研究:它们是魏焕的《九边考》(1541年,7.3.8)和张雨的《边政考》(1547年,7.3.10)。王在晋的《三朝辽事实录》(1638年,7.10.9)是万历后期、泰昌和天启时期在满洲边境上发生的事件的编年史。颜季亨的《九十九筹》(天启时期,7.10.6)是最后谈论这个题目的明代书籍之一。[135]

    还有类似的著作,是关于其他边境地区包括“第三”或海上边界的。[136]只有少数关于中亚的个人旅行记,其中最著名的是陈诚的《西域行程记》(7.4.1),它是作者在1414年和1415年间经中亚出使撒马儿罕和哈烈时所记。这是有关明初中亚情况的重要资料来源。有几个驻守中国西南靠近土著地区的官员,写下了他们在这个地区的和平的或战争的经历。只有少数较全面的专著。无名作者的《南诏野史》(7.5.8)包含到晚明时为止的关于云南非汉族人民的历史和人种史的记述。[137]田汝成的《炎徼纪闻》(1560年,7.5.9)记述了到嘉靖时为止与广西、贵州和云南土著的斗争。少数作品论述中国与安南的关系,其中最详细的是张镜心的编年体《驭交记》(写于1638年至1641年间,7.6.8),它的大部分下限到1637年。

    15世纪初伟大的海上远征不像我们可能期望的那样在历史著作中受到重视。虽然它们在许多方面比得上西方航海家著名的地理发现,但后来的中国作家从未把它们看成是光荣的成就,从未对它们产生认真的兴趣。这些远征被看成是一个讨厌的太监的浪费而受到轻视。士大夫对所有宦官的偏见(远征领袖郑和是个宦官)确实在这里起了作用。民间传说进一步歪曲了远征的种种事实,加进许多杜撰的故事,使外国人特别显得可笑。

    因此,传下来的少数真实材料就特别可贵。关于这些远征最杰出的作品是马欢[138]的《瀛涯胜览》(1451年,7.7.2)。马欢参加了几次航行,描述了他到过的地方。他的记述是用口语写的,这就为近代前的中国学者的不予理睬增加了一个借口。马欢的记述成了关于这些远征的最重要的资料。[139]一部对马欢的记述作出补充的同样珍贵的记述,是费信[140]的《星槎胜览》(1436年,7.7.1),费信也参加了几次远征。其他全面考察中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张燮的《东西洋考》。这部作品描述了东南亚国家和日本、它们与中国的关系,以及航线和海上贸易。它也含有文献材料和引自早期著作中有关这类题目的长篇引文。

    与琉球、日本和朝鲜的关系,以及一般海防问题,都是明朝官员所直接关心的,有相应的著作论及这些问题。它们包括个人经历的记述,如在1533——1534年间奉使琉球的陈侃[141]的《使琉球录》(7.8.2)和龚用卿[142]在1536——1537年间出使朝鲜的报告《使朝鲜录》(7.9.4)。负责海防的官员所写的经历有这样一些作品如俞大猷[143]的《洗海近事》,写1568——1569年间在福建广东沿海镇压海盗的事。

    两部有插图的海防著作,其学术上的成就也值得注意。郑若曾[144]的《筹海图编》(1561——1562年,7.8.10)论述从满洲到广东的海防,有船只和兵器的插图。同一作者大约同一时期的《郑开阳杂著》(7.8.11)是10篇海防论文的合集,有地图。郑若曾被看成第一个把注意力特别集中于沿海地区的地理学家,并对这个时期的海上贸易和海盗的新发展引起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此外,还有许多专题著作。刘宗岱的《两浙海防类考》(1575年,7.8.14)和经过几个作者修订增补的《两浙海防类考续编》(1602年,7.8.20)论述浙江的海防;王在晋的《海防纂要》(1613年,7.8.21)论述从广东到朝鲜的海上防御。

    类书和地理、经济、科技著作

    本节提到的类书和其他作品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著作。类书的编纂在明朝的最后50年达到全盛时期。在《四库全书总目》所列的包括一切时代,其中也包括清朝头100年的282部类书中,几乎有一半(139部)是明代编纂的。[145]这些类书也包括经世文材料,但范围有限,只收入整个作品的一小部分。这类作品中只有两部最突出的作品需要提及。《三才图会》(1609年,9.2.2)[146]是王圻[147]编纂的,他也是一部重要政书的编纂者。这部有图像说明的类书分为14门,包括天文、地理、人物、时令、宫室、器用、身体、衣服、人事(音乐、游戏、书法、绘画、舞蹈、气功、体育、斗鸡)、仪制、珍宝、文史、鸟兽、草木。

    另一部是章潢[148]的《图书编》(1613年,9.2.3),[149]也包括这样一些类目如易象、天文、历算、明帝国和外国的地理、边防、人道、中国历史上的帝王和著名人物,以及政治、社会和宗教机构。章潢认识利玛窦,他在他的类书中收入后者著名的《万国舆图》。除了这些供学者使用的学术性类书外,还有许多通俗性类书,它们反映了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一般知书识字的人的知识水平。[150]

    区别于地方志、地方手册和帝国行政地理的两部最重要的地理著作,是以作者的实地考察为基础,前面已经提到。[151]徐宏祖有许多新的地理发现,最值得注意的是他查明金沙江是长江的上游和指出澜沧江和怒江的上游是不同的河流。[152]徐宏祖的地图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出版于17世纪之前的其他地图,有罗洪先的《广舆图》(1541年,8.1.3),[153]它主要是根据朱思本(1273——约1338年)的所谓“蒙古地图”,而加以补充。

    在15世纪初和随后的海上远征中新得到的地理知识,在郑若曾著作中的地图中和《武备志》[154]里得到体现。精心绘制的中国及其邻国的详图,附有文字说明,出现在陈组绶的《皇明职方地图》(1635年,8.1.8)中。

    前面提到的关于水利、河道和交通的作品,是从管理的角度写的。还有别的许多关于地理和经济的作品,是从其他角度写的。其中之一是潘季驯[155]的《河防一览》(1590年,8.2.6),[156]这是一部专论治理黄河、淮河和河南、安徽、江苏和浙江的其他河道的著作,论述防洪的预防措施。另一部类似的作品是张国维的《吴中水利全书》(1636年,8.2.8),这是一部全面论述江苏南部河道的治理与灌溉的专著,根据的是作者本人的经验和有据可查的文献,包括地图和文献材料。另外一些规模较小的著作(8.2.1——5),论述有限的地区或题目。万历时期的《商程一览》(8.2.7)对明代的交通路线作了富于见识的概述,这是一本旅行指南,全面描述明帝国的陆路、水路、歇息处和路程,特别注意边疆地区。[157]

    前面已经谈到关于财政管理和政府经济事业的半官方著作。除此之外,还有论述农业各方面的。其中最突出的是徐光启(1562——1633年)[158]的《农政全书》(1640年,9.1.3),这是一部关于农业历史和晚明农业实际状况的大型类书,附有插图。这部作品谈到这样一些题目如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蚕桑广类、种植、牧养、荒政、野莱等,最后一项是讲遇荒年时可以食用的野生植物。

    一部最值得注意的科学著作是李时珍[159]著名的药典《本草纲目》(1593年)。它包括对前人有关这个题目的所有可以得到的著作的详细研究,以及他本人行医几十年所作的试验和诊察的成果。李时珍的著作立即出了名,特别是在最近几十年吸引了药物学家的注意。

    宋应星[160]著名的《天工开物》(1637年,9.1.2)是一部杰出的科学技术著作,附有插图,述及农村和城市的各种生产行业,广泛介绍那个时代的工艺和制造技术,包括灌溉、织布、磨坊、抽水、打井、烧窑、舟车、锻造、开矿,等等。

    本节提到的著作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晚明时期中国在物质文明上的成就。

    方志

    除了数量有限的传记、笔记和关于边防与军事组织的著作外,几乎所有在前面几节中提到的作品都涉及整个中国,并且是从中央的角度写的。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差异很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有其特殊问题。向心力与离心力之间的紧张状态同中国的历史一样古老并持续到今天。中央政府能对地方势力实施它的权力到什么程度,因时而异。不过,政治理论总是支持中央集权的理想而不给地方的特殊权益留有余地,更不必说主权了。因此,作为整体来看的中国制度史的作者,倾向于强调帝国行政一致的方面,而将他们的陈述普遍化。他们必须在明帝国的地方差异中找出一个共同的标准来描述土地制度、赋税或乡村行政。

    这样,一般的资料可能经常描述一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划一的局面。某一地区的特殊性很少受到注意。福建沿海居民依靠在公海捕鱼和海外贸易为生,早在明代就因此导致移居海外,这个特点被忽视了。在20世纪之前,少数民间学者如顾炎武开始注意到独特的地理和地区特点对中国历史发展的重要性。只有在最近几十年里人们才明白,为了更清楚地观察中国总的发展,就有必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地区的特殊性和发展。

    应当从这一点去理解对方志资料日益增加的注意。这些资料中最重要的是各级行政区如省、府、州、县的志或方志。在中国目录中,它们分在史部的地理类。但它们既非地理也非历史,而是近于政书。它们与地理和历史的区别在于它们只描述一个行政区。它们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地方官员的参考手册,因为地方官员通常是外地人,需要它们提供有关该地区行政的一切情况。此外,编辑和出版这类手册,提高了一个地区的声望。赞同方志的出版,被看成是一种促进地方上的自我认同和团结的行动。

    虽然方志详略不同,但大体上包括同样的题目。[161]它们是该地区的地图或全景图,指出该地的一些重要场所;它相对于星座的位置和它在中国的位置;该地区作为一个行政单位的历史及其后来的演变;自然地理;四周的边界和地区内的划分;街道、广场、桥梁、津渡;公共建筑如衙门、学堂和书院、佛寺和道观;有关历史发展、灌溉、河道、军事防御、人口和赋税的资料;历任官员、乡试和会试的中试者和保举为官者的名单;杰出官员和本地人中的著名官员、学者、藏书家、艺术家或孝子烈女的传记;涉及本地区的各种文章,包括奏议和其他文献、论文和碑铭材料。有时也包括本地作家的诗文和其他文学作品的选录。

    在分类上差别很大。有的府志以县为单位,尽可能将所有的材料加以分类,但大多数不这样做。各种方志对题目的论述常常详略不一。嘉靖之前编纂的方志相当简略。但在方志中仍可看出总的趋势的影响,即提供更多的文献证据和强调经世文,它们在16世纪中逐渐变得详细,资料更加丰富。

    方志包含了丰富的资料,到目前为止利用得还很有限。不过它们不总是不带偏见的。虽然在明代通常是中央当局命令地方官收集当地的资料,从而开始修纂方志,但他们始终需要地方绅士的合作,同时方志也为地方绅士的利益服务。由中央政府任命并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地方官员,为了执行行政任务在一切事情上都必须依靠当地的绅士。在修纂方志上也不例外。为方志收集资料的绅士阶级成员,必定会避免把有损他们利益的材料包括进去。这可能涉及这样一些问题如人口数字、田产、确定的赋税定额、徭役,或甚至立传官员的选择。根据绅士阶级成员影响负责官员的程度,他们可以设法取消那些企图约束绅士活动的人的传记,突出那些与绅士合作得好的人。[162]

    根据各种目录特别是《千顷堂书目》所提供的资料,足以推定在明代修纂的方志有2000多部,其中有近1000部保存下来。它们之中只有大约6%是在16世纪以前修纂的,在嘉靖时期(1522——1566年)修纂的不超过15%。数量的增加与质量的提高相一致有如上述,并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明代方志以北直隶、南直隶和浙江这些财富、教育和政权中心为最多;最少的是广西、云南和贵州,这些地方在明代仍是发展不充分的边远地区。

    方志的编纂不限于各种行政区域。还有专门写山岳、湖泊、寺院、道观和书院的。它们一般仿照其他方志的写法。

    除通志(省志)外,有少数杰出的关于某些较大地区的作品。它们包括何乔远的《闽书》(1630年,8.13.4),这是一部内容广泛的关于福建的专著,起自古代终于1620年,特别着重于明代。是书分22门,包括地志、建置、风俗、版籍、在福建任职的文武官员、考试、福建的知名男女,还有关于琉球群岛、植物、动物和本地出产的描述。每一门的材料按府、县排列。内容的范围和材料的编排严格遵照通志。然而,没有一部明代的通志像《闽书》那样详尽与全面。曹学佺的《蜀中广记》(晚明,8.16.2)是一部大文集,包括12篇专论,涉及四川的各个方面,采用一种稍微不同的格式。大多数材料选自较早的文献,下限至明以前。与明代有部分关系的五篇专论是谈名胜、边防、州府、风俗和方物的。

    除方志外,有少数作品论述一个具体的府或县。其中有几部是由在该行政区任职的官员写的,这些地方长官通常也是方志编纂的负责人,他们从一府之长或一县之长的角度谈论该地区的管理问题。他们的观点与绅士的观点不同,前面已经谈到,绅士常常影响方志的内容。这些重要论著一般都收在作者的文集中,很少能单独得到。1570——1573年任福建泉州府惠安县令的叶春及写的《惠安政书》(8.13.3)和1558——1562年任浙江严州府淳安县令的海瑞[163]根据他在淳安的经验写的《兴革条例》,就是两种这样的作品。[164]两位作者,特别是海瑞,是严峻守法的官员,热心保护老百姓,制止绅士的非法行为。因此,他们的说明对了解中国16世纪时的地方状况特别重要。

    另一类材料,比方志的范围更小,只包括家族或氏族,名称很多,有家谱、家乘、宗谱、族谱等。虽然许多平民家庭早在宋代就已经编写家谱,但到16世纪才变成一种普遍的习俗。[165]王世贞在评论明代历史编纂工作[166]时特别提到作为史料的家谱,表明明代史家知道它们的重要。然而,《千顷堂书目》的作者显然没有特别注意这类著作。在这个目录的谱系类,[167]开列了约120个书名,其中只有70部显赫家庭的家谱,排除了宗室。我们可以推测,编成但未出版的族谱、宗谱或家谱的实际数字要大得多。

    结束语

    早在1645年,在清朝刚建立以后,编纂明朝正史的准备工作就开始了。这件工作拖延了几十年。直到1723年《明史稿》(2.1.8)才完成,直到1739年定本《明史》(2.1.9)才刊印。在二十四史中,《明史》被列为编纂得最仔细因而也是最可靠的史书之一。正史编纂者可以得到的许多资料如今已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也很明显,正史对明朝历史所作的解释,是根据清朝政府官方的新儒学正统观念。在这方面某种偏见是可以预料的。凡是涉及晚明时期明帝国与满洲和蒙古的关系的题目,其论述必然是偏颇的。不过,作为一种资料,这部官修史书最严重的不利在于,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它的明代原始资料尽管有所遗失,许多仍然存在。就此而论,值得在这里指出,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作品一直被保存下来,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列。[168]这可能是直到今天在许多国家看到的现象的又一种说明。一本被列入禁书名单的书,被认为有特殊价值,从而被小心地保存下来。禁令实际上是最有效的广告形式。

    不过,18世纪的文字狱的确阻抑了对明史的兴趣。学者不敢发表任何有关明史的著述。只是到了19世纪晚期政府的控制松弛下来时,有关明史的书才再度出现。这时几乎同时出现了两部至今仍然有用的编年体著作:夏燮(1799——1875年?)的《明通鉴》(约1870年,1.3.11)[169]和陈鹤(1757——1811年)的《明纪》(1871年,1.3.12)。随后在1887年,龙文彬(1821——1893年)的《明会要》出版。[170]它仿照961年的《唐会要》,收入有关明代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材料,选自正史和200多种其他资料,分15门,近500子目。

    一般来说,明史研究在清代遭受的挫折,其影响几乎一直持续到20世纪中叶。只是在最近数十年,明史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才在中国、日本和西方引起应有的注意。

    * * *

    [1]见《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379](1732年序;1969年台北影印),1和2。

    [2]K.T.吴:《明代的印刷和印刷业者》[595],《哈佛亚洲研究杂志》,7,(1942——1943年),第203——260页,引文在第203页。

    [3]吉川幸次郎:《进步的一种形式————关于宋以后中国的进步》,《朝日新闻》,1958年1月3日,收入《吉川幸次郎全集》[619](东京,1974年),13,第605——607页。又见巴巴拉·克拉夫特的一篇有关的文章《关于中国其他文学形式的进展:吉川幸次郎的论文》[290],载《亚洲博物学和民俗学会通信》,84(1958年);重印,载《吉川幸次郎全集》(东京,1969年),13,第617——622页。

    [4]关于不同的历史著述分类体系,见郑鹤声《中国史部目录学》[61](上海,1930年)。

    [5]见吉川幸次郎《元明诗概说》(618)(东京,1963年)。

    [6]译者按:应为11095册。

    [7]见波得·奥尔布里希《13和14世纪蒙古统治下的中国邮传》[410](威斯巴登,1954年),第12——20页。

    [8]各种各样的“大全”后来甚至被戏称为“大不全”。见内藤虎次郎《支那史学史》[404](东京,1961年),第340页。

    [9]吴:《明代的印刷和印刷业者》[595],第228——229页,注3。

    [10]书名后括号中的三个数字,即(2.1.1)或(4.5.7)指傅吾康在其《明史资料介绍》[172](吉隆坡和新加坡,1968年)中讨论到的著作的索引号。

    [11]郑晓:《吾学编》[65](1567年),11,第42页。关于建文帝的死见本书第四章。本章引证的著作和与傅吾康书中条目的对照,《剑桥中国史》这一卷的书目中未列入。更多的书目信息,见傅吾康的《明史资料介绍》[172]。

    [12]间野潜龙:《祝允明的史学》[369],见《明代文化史研究》(京都,1979年),第211——241页,和陈学霖的祝允明传,见富路特和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392——397页。又见克里斯琴·墨克《祝允明(1461——1527年)和苏州的文化义务》[401](安阿伯,1978年),第202——444页。关于《藏书》[317],见本节下文及后《传记著述》。

    [13]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271](华盛顿特区,1943——1944年),Ⅰ,第145——146页。

    [14]《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07——818页。

    [15]李贽:《藏书》[317](1599年;1959年北京重印),两卷,第7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11页。下面是论李贽的两本重要新著————让·弗朗索瓦·比耶特:《李贽,被诅咒的哲学家(1527——1602年):对明末中国官场社会学的贡献》[7](日内瓦和巴黎,1979年);陈学霖:《当代中国史评中的李贽》[22](怀特普林,纽约州,1980年)。

    [16]奥托·弗兰克:《〈资治通鉴〉和〈通鉴纲目〉的本质、相互关系及资料价值》[168],载《普鲁士科学院会议会刊》[柏林],哲学——历史部,4(1930年),第103——144页。

    [17]《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11页。

    [18]《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51——354页。

    [19]埃蒂恩·巴拉日:《传统中国的政治理论与实际行政》[5](伦敦,1965年),第19页;又见朱莉娅·金《〈明儒学案〉介绍》[88],《远东》,23,2(1976年12月),第191——211页。

    [20]《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14——316页。

    [21]同上书,第421——426页。

    [22]巴拉日:《传统中国的政治理论和实际行政》[5],第31——32页。又见威拉德·彼得森《顾炎武(1612——1682年)生平》[426],《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8(1963年),第114——156页;和29(1969年),第201——247页。

    [23]《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31——1535页。

    [24]内藤:《支那史学史》[404],第356——357、371——372页。

    [25]同上书,第368——370页。

    [26]《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55——356页。

    [27]奥托·弗兰克:《中国历史编纂学的起源》[169],载《普鲁士科学院会议会刊》[柏林],哲学——历史部,23(1925年),第276——309页。

    [28]《礼记》[313],郑玄注本(2世纪;1936年上海重印),1,第5页;李雅各译:《礼记》[310],见《东方的经典》,27(牛津,1885年),第2页。

    [29]威廉·洪:《公元708年前的唐史馆》[272],《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3(1960——1961年),第92——107页。

    [30]《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18年;台北,1961——1966年重印),第338——339页。张廷玉等编:《明史》[41](1736年;北京,1974年重印),73,第1787页。

    [31]翟善编撰:《诸司职掌》[17],(1380年;重印,《玄览堂丛书》,第43——50卷;重印,台北,1981年),第19页和第56——57页;申时行编:《大明会典》[465](1587年;台北,1964年重印),2,第34页(第79页),和10,第8——10页(第196——197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40页。

    [32]《大明会典》[465],2,第34页(第79页);《明史》,73,第1787——1788页。

    [33]《明史》[41],73,第1788页。

    [34]《明史》[41],70,第1695页。

    [35]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4.8.2)(清初;香港,1965年重印),32,第1页。

    [36]《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第181页。关于明代的起居注,见今西春秋的有关文章《明季三代起居注考》[273],载《明代满蒙史研究》[496],田村实造编(京都,1963年),第587——662页。

    [37]关于宋濂、魏观和詹同的传记及(或)介绍,分别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25——1231、698、43——44页。

    [38]《明实录·太祖实录》[380],27,第412页。

    [39]《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39,第2188页。

    [40]见《大明会典》[465],221,第7——9页。

    [41]奏议的日期是1575年4月7日。李焯然新近发现[见《焦竑之史学思想》[321],《书目集刊》,15,4(台北,1982年),第42——43页,注51],这篇奏议确是张四维(《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3——105页)起草的,并收入他的《条麓堂集》[38](跋于1596年;东京,1975年影印),8,第14——15页,和陈子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57](1638年;台北,1964年重印),373,第1——5页(见本章,《经世文》)。由于这篇奏议只作了小的修改就以张居正的名义呈给皇帝,后来的作者包括今天的作者在内,就把他的作者身份视为当然,并用他的文集《张文忠公全集》(晚明;重印,《国学基本丛书》,第309卷,台北,1968年)的原文,4,第53——56页。不十分全的原文,见《明实录·神宗实录》[380],35,第825——831页;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32,第25——29页。此外,吴晗的《读史劄记》[594](北京,1956年;1961年重印)第165——166页作了部分引证,今西的《明季三代起居注考》[273]第611——620页引证了全文,并附解释。《大明会典》[465]中的有关章节,见211,第7——8页(第2040页)。

    [42]间野潜龙:《明实录研究》[370],重印,《明代文化史研究》,见《东洋史研究丛刊》,31(东京,1971年),第1——134页。

    [43]这是指内阁东诰敕房和西制敕房,两房指派中书舍人(贺凯:《明王朝政府组织》[265],第31页,注4)。见沈德符《两殿两房中书》,载《野获编》[468](1619年;北京重印,1959,1980年),9,第247——248页;山本隆义:《明代内阁制度的建立与发展》[599],《东方学》,21(1961年),第87——103页,特别是第95页。

    [44]见司马迁《史记》[477](约公元前90年;北京重印,1959年),130,第8页;巴顿·沃森译:《中国伟大史家的记录:译自司马迁的〈史记〉》[559](纽约,1961年),第50页。

    [45]东阁也许指内阁的建筑,左右房也许指诰敕房和制敕房(见前)。但这个推测不能证实。

    [46]杨联陞:《中国官修史书的结构》[609],见W.G.比斯利、E.G.普利布兰克编《中国和日本的史家》(伦敦,1961年),第45页。

    [47]沈德符:《野获编》[468](1619年;1869年重印),8,第25——26页。

    [48]见今西《明季三代起居注考》[273],第597——615页;陶元珍:《万历起居注》[502],《文史杂志》,4,7——8(重庆,1944年),第54——56页。

    [49]关于纂修“日历”的唯一详细的记述,是黄佐写于1560——1566年间的《翰林记》[258](6.2.7),第13章:《修日历宝训》(重印,《丛书集成简编》,台北,1965——1966年),第159——160页。《明实录·太祖实录》[380],仅第1507页提及纂修的敕命,日期是洪武六年九月四日(1373年9月20日),和第1573页提及完成的敕命,日期是洪武七年五月一日(1374年6月11日)。又见宋濂《大明日历序》[489],载《明文在》,薛熙编(1889年;台北重印,1968年),第353——354页。

    [50]《大明会典》[465],221,第3——4页(第2938页)。

    [51]用Compiling officer译纂修官,是为了区别于Compiler——史馆的修撰和编修。

    [52]这份名单在《明实录》[38]的台湾新版(1961——1966年)中有,但在南京版中没有。《实录》在纂修敕命的日期下有不完全的名单,各种《实录》研究中的名单均引自这里。特别见间野《明实录之研究》[370]。

    [53]不同官职的品级载《大明会典》[465],第10章。

    [54]例如,见吴晗《读史劄记》[594](第156——161页)和本文作者《明代(1368——1644年)的实录》[175](载《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家》,第66——73页)所引。

    [55]见俞汝楫《礼部志稿》[622](1602年;重印,《四库全书珍本初集》,第73至77函,上海,1935年),22,第16——21页;和《明实录·世宗实录》[380],第4004——4006页。

    [56]关于宝训,见本节下文。

    [57]例如,见《明实录·宪宗实录》[380],第935——939页;《明实录·世宗实录》[380],第4015——4016页;黄佐:《修书陞赏》,见《翰林记》[258],13,第168——174页。

    [58]《礼部志稿》[622],39,第10——11页;37,第5——6页。

    [59]见吴晗的引证《读史劄记》[594],第180页。

    [60]《明实录·孝宗实录》[380],第1209——1220页,特别是第1218——1219页;《礼部志稿》[622],46,第8——9页。

    [61]《明实录·世宗实录》[380],第3635——3637页。

    [62]《明实录·世宗实录》[380],第4001——4010页。

    [63]见本章此处。

    [64]《大明会典》[465],221,第4页(第2938页);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13,第1页;神田信夫:《皇史宬》[281],《历史辞典》,Ⅲ,第239页。关于皇史宬的实际情况,见袁同礼《皇史宬记》[624],《图书馆学集刊》,2,3(1928年9月),第443——444页;今西春秋和小野胜年《文渊阁、寿皇殿、皇史宬参观记》[274],《东洋史研究》,5,1(1939年),第78——79页和第81——82页。皇史宬的照片见张国瑞编:(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现存)《清代实录总目》[36](北平,1934年)。

    [65]黄佐:《翰林记》[258],13,第165——166页;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哈佛燕京国学引得丛书补编》,3,第3——4页。又见牟复礼《诗人高启》[399](普林斯顿,1962年),第147页以下各页。

    [66]《明实录·神宗实录》[380],第5038——5040页;《明史》[41],217,第5731——5732页。

    [67]《明实录·神宗实录》[380],第5817页。

    [68]论《明实录》[380]的著作,见傅吾康:《介绍》[172],第8——23、30——33页和列出的参考资料。最近的是间野的《明实录之研究》[370],1963年修订本,第1——133页。

    [69]傅吾康:《介绍》[172],第23页。

    [70]傅吾康:《介绍》[172],第30——32页;更全的,见他的《明实录的纂修与传统》[171],载《汉学研究》,1(北京,1943年),第12——33页;新近的有间野《明实录之研究》[370],第6——69页。

    [71]《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608——1612页。

    [72]《礼部志稿》[622],97,第8——11页;沈鲤(1551——1615年),《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16页。菲利普·德·希尔博士关照本文作者注意《实录》中的实际偏见。

    [73]《清代名人传略》[271],第846——847页。

    [74]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13,第18——26页;刘心学:《四朝大政录》[348](2.8.18)(17世纪初;重印,《国学文库》,46,北京,1937年),第38——42页。

    [75]《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33——234页。

    [76]沈德符:《补遗》,见《野获编》[468](1619年;1959年重印),1,第801页。

    [77]《清代名人传略》[271],第182——185页;朱彝尊:《书两朝崇信录后》,见《曝书亭集》[105](1714年序;重印,《四部丛刊》,第155——156页,上海,1926年),45,第12页。

    [78]《清代名人传略》[271],第240——241页。

    [79]《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43——1347页;王鏊:《震泽长语》[531](4.5.10)(16世纪初;《纪录汇编》,1617年;上海重印,1938年),125,第12——13页。

    [80]《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00——204页;郑晓:《今言》[64](4.2.2)(1566年;重印,《纪录汇编》,144——147,1617年;上海重印,1938年),145,第2页。

    [81]《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1——793页;郎瑛:《七修类稿》[304](4.3.3)(1566年或其后;北京重印,1961年),13,第190——192页。

    [82]《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190——1191页;沈德符:《野获编》[468],8,第223——234页。

    [83]《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39——1242页。

    [84]引自姚名达《邵念鲁年谱》[614](上海,1930年;1934年重印),第16——17页。

    [85]已故海因茨·弗赖斯在他未发表的论明代宦官的政治作用的资格论文中,详尽阐述了这个题目;又见乌尔里克·汉斯——理查德·马米特希《魏忠贤(1568——1628年):对晚明太监与党争的重新评价》[368](安阿伯,1968年)。

    [86]《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10——312页。原文引自《修史条议》[231],在刘承幹编的《明史例案》[347](1915年;复制重印,北京,1982年)中,题为《徐健庵修史条议》,见该书卷2,第10页。徐乾学为他的历史编纂评论写的序言,可以在下列书中找到:《明史例案》2,第1页和徐乾学的《憺园文集》[232](1697年;重印,《清名家集汇刊》,昌彼得编,台北,1979年),19,第20——21页。

    [87]浅野忠允:《明实录杂考》[1],《北亚细亚学报》,3(1944年10月),第254——285页。

    [88]关于尚存手抄本的传播和两种刊本的起源,见傅吾康《介绍》[172],第22——23页;间野:《明实录之研究》[370],第91——115页。

    [89]黄虞稷(1629——1691年),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55——356页;《千顷堂书目》[260](17世纪后期;重印,《适园堂丛书》,1,台北,1967年),177,第1——6页。据编者张钧衡的跋,这个目录是《明史·艺文志》[41]的主要资料来源。又见王遵通(音)《黄虞稷(1629——1691年)〈千顷堂书目〉史部新校注本》[556],学位论文,吉隆坡,马来亚大学,1968年。

    [90]关于《大明日历》,见本章此处及有关正文;关于《宝训》,见本章此处的有关正文;关于《三朝要典》,见本章的《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关于万历朝起居注,见本章的《国史馆》。

    [91]牟复礼:《诗人高启,1336——1374年》[399],第162——165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97——698页和第1227页。李晋华在1932年发表一篇《明代敕撰书考》[320],见《哈佛燕京国学引得丛书补编》,3。

    [92]《皇明祖训录》[386](6.1.12)(1373年;重印,《明朝开国文献》,台北,1966年),第1686页。

    [93]酒井忠夫在他渊博的《中国善书研究》[443](东京,1960年)中,列出56种这类官方出版物的有注释的名单。

    [94]见本章的《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

    [95]见本章此处。

    [96]关于“综合体”,见杨联陞《中国官修史书的结构》[609],第44——59页。

    [97]陈学霖:《当代中国史评中的李贽(1527——1602年)》[22],第125——151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65——1567页。

    [98]A.J.M.德穆瓦里亚克·德马拉:《中国通史,或这个帝国的编年史:〈通鉴纲目〉译文》[140](巴黎,1779——1785年),第10卷。

    [99]这个版本的翻印本,1978年在台北出版。

    [100]关于这部著作见本章的《引言 若干普遍趋势》。

    [101]《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99——1405页。

    [102]彼得·奥尔布里希特:《中国的列传》,《时代》,8,2——3(1957年),第224——235页;崔瑞德:《中国的传记著述》[520],见《中国和日本的史家》,W.B.比斯利、E.G.晋利布兰克编(伦敦,1961年),第95——114页,和《中国传记问题》[521],见《儒家人物》,芮沃寿编(斯坦福,1962年),第24——39页;戴维·S.尼维森:《传统中国传记的诸方面》[407],《亚洲研究杂志》,21,4(1962年),第457——463页。

    [103]尼维森:《传统中国传记的诸方面》[407],第459页。

    [104]同上书,第457——459页。

    [105]8卷(台北,1965年)。

    [106]藏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

    [107]刘仁开(音):《〈新唐书〉中的奸臣、叛臣和逆臣》[350],学位论文,汉堡,1975年。

    [108]有重印本可利用,30卷(台北,1971年)。

    [109]关于这部作品,见本章的《引言若干普遍趋势》。

    [110]见本章的《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

    [111]有重印本,25卷(台北,1970年)。

    [112]见本章的《引言:若干普遍趋势》。

    [113]见本章的《引言 若干普遍趋势》。

    [114]赫伯特·弗兰克:《13和14世纪中国私家历史著述的某些方面》[167],见《中国和日本的史家》,第116——117页。

    [115]中华书局的新式标点本(北京,1959年;第2版,北京,1980年)。

    [116]现代铅印本(上海,1935年;北京,1959年)。

    [117]哈佛燕京学社1940年初印于北京。

    [118]焦竑:《玉堂丛语》[77](1618年),北京1981年出版新式标点重印本,台湾1982年翻印。

    [119]这三部作品都有加标点的重印本:《七修类稿》[304]和《四友斋丛说》[203](北京,1961年),《五杂俎》[213](北京,1959年)。

    [120]北京重印,1955年。

    [121]屈大均:《广东新语》[119],圈点印刷本(约1680年;香港,1974年重印)。

    [122]王世贞的批评,见本章的《引言 若干普遍趋势》。

    [123]关于明朝奏议的种类和传送,见赛拉斯·吴:《明代奏议的传送及对传送网的评价》[596],《通报》,54(1968年),第275——287页。

    [124]明代官方文献的种类和它们的名称,显然同费正清和邓嗣禹在《清代文献的种类与使用》[153]中所说的清代所使用的不完全相同,见《哈佛亚洲研究杂志》,5(1940年),第1——71页;也同费正清和邓嗣禹在《清代的行政:三项研究》[152](坎布里奇,1960年)中所说的不尽相同。

    [125]30卷(1638年;台北,1964年重印)。

    [126]有彼德·格雷纳的德译本:《从明初至天顺末年(1368——1464年)的明代锦衣卫》[193](威斯巴登,1975年),和同一作者的《王世贞关于锦衣卫的笔记,二部》[192],见《中国,文化、政治和经济:艾尔弗雷德·霍夫曼诞辰六十五周年纪念论文集》,汉斯·林克、彼德·莱姆比格勒和沃尔夫冈·库宾编(蒂宾根和巴塞尔,1976年),第130——163页。

    [127]又见黄章健《明代律例汇编》[244],两卷(台北,1979年),开列了他所知道的尚存72种版本的名称。

    [128]《明实录》[380]中有关蒙古和满洲的章节,田村实造摘录出来单独出版,书名《明代满蒙史料》[496],18卷(京都,1954——1959年)(7.3.27);有关东南亚的章节,赵令扬等编成《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两卷(香港,1968和1976年);有关云南历史的章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云南民族调查组编成《明实录有关云南历史资料摘抄》[123](昆明,1959年)(7.5.13)。

    [129]《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53——1054页。

    [130](7.3.5,7.10.2);《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27——1029页。

    [131](7.3.6);《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67——1368页。

    [132](7.3.20);《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44——546页。

    [133]有亨利·塞鲁斯的法译本《萧大亨的〈北路风俗〉》[455],载《华裔学志》,10(1945年),第117——208页。

    [134]《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93——595页。

    [135]见富路特《打败满族人的九十九种方法》[189],载《天下月刊》,6,5(1933年),第418——424页。

    [136]“第三边界”这种说法是博多·维特霍夫创造的《中国的第三边界:传统的中国国家与沿海地带》[565](威斯巴登,1969年),特别是第1——5页。

    [137]有卡米耶·圣桑的法译本《〈南诏野史〉:一部古云南史的译文,附地图和历史地名词汇》[442](巴黎,1904年)。

    [138]《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26——1027页。

    [139]最新附有注释的译本是J.V.G.米尔斯的《马欢〈瀛涯胜览〉:大洋沿岸的全面考察(1433年)》[377](剑桥,1970年)。

    [140]《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40——441页。

    [141]同上书,第165——167页。

    [142]同上书,第762——765页。

    [143]《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616——1618页。

    [144]同上书,第204——208页。

    [145]见裘开明《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藏明代类书概述(上)》,《清华学报》,新版,2,2(1961年),第93——115页。

    [146]有现代重印本,6卷(台北,1970年)。

    [147]《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55——1357页。

    [148]《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3——85页。

    [149]有现代重印本,30卷(台北,1971年)。

    [150]见傅吾康《介绍》,第310——320页。

    [151]见本章的《引言 若干普遍趋势》。

    [152]谢交敏(音):《徐霞客: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先驱》[214],载《美国地理学家协会年刊》,48(1958年),第73——82页。

    [153]《明人传记辞典》[191],第980——984页;沃尔特·富克斯:《朱思本的中国的“蒙古地图”和〈广舆图〉》[184](北京,1947年)。

    [154]见本章的《关于外事和军事组织的著作》。

    [155]《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107——1111页。

    [156]有明代初版和稍后版本的两种重印本,一为3卷本(台北,1965年),一为2卷本(台北,1969年)。

    [157]详见蒂莫西·布鲁克:《苦恼的旅行家的指南:明清时代的路程记录》[12],载《清史问题》,4,5(1981年6月),第32——76页;4,6(1981年12月),第130——140页。

    [158]《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16——319页。

    [159]《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59——865页。

    [160]《清代名人传略》[271],第690——691页。

    [161]博多·维特霍夫:《论方志的意义》[564],载《远东》,15(1968年),第149——168页。本文作者感谢普林斯顿大学格斯特东方图书馆的杰杭·班为本节主旨提出的一些宝贵建议。

    [162]维特霍夫:《论方志的意义》[564],特别是第163——165页。

    [163]《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74——479页。

    [164]米歇尔·卡蒂埃对海瑞的作品作了评价《中国16世纪的一次地方改革:海瑞在淳安,1558——1562年》[15](巴黎和海牙,1973年);又见傅吾康《作为方志原始资料的笔记材料:评米歇尔·卡蒂埃的调查》[173],载《远东》,21(1974年),第191——198页。

    [165]见林天外(音)《与方志有关的族谱》[345],载《中国文化》,22,1(台北,1981年),第33——55页。

    [166]见本章的《引言 若干普遍趋势》。

    [167]黄虞稷:《千顷堂书目》[260],10,第43——48页。

    [168]富路特:《乾隆朝的文字狱》[187](巴尔的摩,1935年);林恩·安·斯特鲁夫:《历史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用途:清代编史工作中的南明》[481](安阿伯,1974年)。

    [169]有中华书局的新式标点四卷本(北京,1959年);翻印本分成六卷(台北,1978年)。

    [170]有新式标点的两卷本(北京,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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