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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乡村对控制的回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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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还应该补充的是,中国历朝的建立者,绝大多数并非来自目不识丁的农民阶层。只有两人例外,据说刘邦和朱元璋是从平民中冒出头的。但是,他们两人都大力利用绅士和文人的帮助,为他们的行动提供有效的形式、指出正确的方向,巩固所得成果。狙公寓言故事的作者,事实上就是朱元璋所利用的最有能力的文人之一。[236]

    在刘邦和朱元璋杰出成功的一个极端,和许多悲惨失败的无名农民造反者的另一个极端之间,存在许多取得不同程度成功(或失败)的反叛行动,其中包括洪秀全领导的大规模的反叛。所有这些都证明了一点:一场造反得到文人的帮助越多,它能取得的成就也就越大。即使是没有什么影响的造反集团,也都会从他们认为重要的文人和绅士那里得到好处。一些和捻军有联系的地方“土匪”就是这样:

    贼之初起,数十辈愚妄人耳,胁从既多,遂出枭杰。又有缙绅科目之无耻者,间厕其间,指使引导。其用兵则令严而法简,行速而多诈。[237]

    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引用几个类似的事例。陈涉是平民出身的领袖,他利用有能力的文人如张耳和陈余的帮助。张耳担任过魏国某县知县,陈余“好儒术”。陈涉后来不听取两人的建议,命运就迅速恶化。[238]黄巢,在9世纪领导了一场规模巨大的叛乱,并大大地缩短了唐王朝的寿命。据说他特别渴望得到文人的同情和帮助。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黄)巢入闽,俘民绐称儒者,皆释”。[239]另一位历史学家写道:

    僖宗以幼主临朝,号令出于臣下,以至……时多朋党……贤豪忌愤,退之草泽……或巢驰檄四方,章奏论列,皆指目朝政之弊,盖士之不逞者之辞也。[240]

    另一个代表性的事例发生于16世纪早期。山东两支造反队伍为取得优势相互竞争了一些时日,直到其中一支拥立生员赵燧坐上第二把交椅。在赵燧的领导下,这支队伍迅速发展壮大。根据一位学者的叙述,赵燧“移檄府县,官吏师儒毋走避,迎者安堵。由是横行中原,势出刘六等上”。[241]

    明朝末年最重要的两支造反队伍的领袖李自成和张献忠,提供了更有意思的例子。作为生活在最贫穷环境中的贫民与官府追捕的罪犯,李自成最初认为绅士和文人不会支持他的造反。他1643年进军陕西后,“悉索诸荐绅,搒掠征其金,死者瘗一穴”。但是,他很快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而决定依靠绅士和文人提供的帮助和建议。比如,他发掘了失意举人牛金星,并最终任用他担任自己的“大学士”。他还任用另一名举人李岩,李自成采行的一些最精明的措施都是李岩的点子,包括这句有效的歌谣:“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242]

    张献忠起先是势力强大的土匪头子。他在1645年控制四川西部后,准备建立自己的王朝。他任命许多绅士在其“朝廷”里面担任最高职位,其中包括至少两名举人和一些拥有低级功名的人。[243]不过,他对待士大夫通常像对待普通人那样苛刻。据说,他在成都以举行考试为名,企图把所有到场参加考试的文人全部杀死。只要他的狗碰巧嗅了嗅哪位朝臣,照例都会被处死。[244]他未能有效利用绅士和文人阶层,或许正是他迅速失败以及他的成就比不上李自成的部分原因。

    可以大胆地说,太平天国之役之所以取得非凡的成就(虽然是暂时的),部分原因是得到了参与其中的绅士和文人的帮助。[245]我们还可以合理地说,太平天国的成就之所以如此短暂,是因为它掌握的文人领导的位阶不够高,不足以与敌对阵营中在任的领导相匹敌。

    (三)造反对农民的影响

    我们现在提出一个有用的问题:普通农民从他们所参加的或忍受的造反中,是否得到了物质的或其他方面的好处?造反对农民的态度和行为带来了什么看得见的变化?

    关于太平天国之前的造反,笔者手中拥有的详细资料较少。从我们对这个大规模的动乱所了解的部分看来,普通乡民从中所取得的物质利益是很少的。相反,战争导致的破坏,土匪或太平军或官军所犯下的抢劫和纵火罪行,带给大众的只能是沮丧痛苦。一位西方旅行者1866年在河南所看到的情况,就反映了深受战争蹂躏地区的苦难情况:

    在一些地方,一群群反叛者把所有东西洗劫一空。有钱也买不到一只鸡或一个鸡蛋,米当然更不用想了。唯一能够找到的食物,是粗糙的小米。没有围墙的乡村已经化为灰烬。活下来的村民非常悲惨。他们居住在草席棚里,把自己一点可怜的东西捆绑在手推车上,一旦感觉抢劫者就要来到,马上就跑。在其中一个村子里,我所找到最舒服的过夜处,就是一座靠牛力工作的磨坊。[246]

    一名中国官员可能把江苏一些地区的情况,描述得比实际情况更糟糕。但他透露了造反者的一些行事风格:

    臣某等亲历新复各州县,向时著名市镇,全成焦土,孔道左右,蹂躏尤甚。又各贼不能相统,此贼所踞,难免彼贼劫掠。故贼境即不与官兵交界,亦皆连阡累陌,一片荆榛。虽穷乡僻壤,亦复人烟寥落。[247]

    一名能干、没有理由夸大的西方观察家,在1870年代初写道:他所到过的浙江一些地方,在太平天国之役过去13年后,好几座原来很繁荣的城市仍然是“庞大的废墟”;肥沃的河谷周围变得“一片荒凉”。[248]几十年后,另一名熟知中国问题的西方学者指出,整个湖北、安徽、江西和江苏西部地区,在1853年到1859年期间惨遭兵燹;大约有200万人丧生。[249]

    不论太平天国领导者早期表现出多么关心农民的切身利益,他们定都南京后建立的政权,对治下农民的利益就不再是那么关心了。根据一位西方目击者所说,1861年南京周围的情形如下:

    太平天国政权对其控制下的地区实行暴戾统治。由于得不到人民的好感,他们就必须强迫人民提供服务。人民除了必须为他们提供无偿的劳动外,还必须进一步承受太平军兵营士兵不断的蹂躏、抢劫。……太平天国领导者经常将自己最坏的追随者斩首示众,或将抢劫和纵火犯戴上枷锁。但是,这种严刑峻法并不能制止人数众多、无组织原则的太平军将士所犯的各种各样的暴行;他们追随太平天国起义旗号,就是为了使自己不去认真地劳动。

    那么太平天国领袖又如何?他们是不是犯了流行的无政府毛病?……这一问题必须部分地从结果来回答。如果他们成功地建立了一个独立王国,并且恢复了其统治下地区的社会秩序,那么,他们的造反就是一种革命。就目前情况来看,他们的前景非常暗淡。……但是,为了建立一个公平的政府制度,他们做了些什么努力吗?答案是肯定的:他们之中有许多人的确希望建立一个公平的政府体系,并且表现出了强烈的愿望,但他们没有权力和技巧。[250]

    由此看来,太平天国领导者的行为方式大致符合中华帝国的历史传统。正如19世纪一位中国作者所指出:

    历来开国之初,兵皆强健……行师抢掠,因粮于人,不筹饷也。以威挟制胁从,遂众不忧寡也。盗贼逋逃,视为渊薮。……焚掠抢劫,迫胁良民,幸而成功,史臣讳之,为之粉饰。[251]

    造反者并不能总是从乡民那里得到支援。事实上,乡民常常害怕他们,就像害怕土匪和官军一样;一些著名的事例表明,乡民常常抵抗他们。1861年宁波附近农民一听到太平军部队到达宁波时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反应,相当具有代表性:

    二季稻成熟了……金黄色的稻谷覆盖了整个平原,延伸到浅低的山谷,并盘旋绕上丘陵台地。……但是,我们每到一地,都注意到再没有什么比噬骨的不安和对压抑的焦虑更令人感到哀怜的。我们每到一村,村民们都急切地问道:“他们的确要来吗?”“有什么值得害怕吗?”“我们用得着逃跑吗?”“我们应该逃向哪里以躲避‘长毛’呢?”

    稍后太平军攻占宁波及其附近地区后,当地百姓以下列方式对他们的新统治者作出反应:

    宁波人民……在他们新统治者沉重的压迫下呻吟、挣扎。于是,他们在风景如画的大兰山————“大雾山”,高三四千英尺————高地上,征集并训练卫乡士兵————白巾军。……但是,太平军成功地摧毁、消灭了这些白巾军的联合抵抗,并对美丽的西部山地进行残酷的报复和屠杀。没有人能够完整描述,因为没有几个人幸免。[252]

    这并不是唯一的例子。在其他地区,乡民只不过是听天由命,既不积极支持他们的新统治者,也不反抗。一个西方传教士和一群居住在离南京并不远的乡村居民的下段对话,就反映了这种情况:

    “你们在‘长毛’管辖下快乐不快乐?”

    “一点也谈不上。我们悲惨得很,必须按月缴纳粮食或钱财。”

    “这片地区每一百人中有多少人丧失生命?”

    “十五到二十人被杀死,三四十人被掠走当‘长毛’。”

    “新兵被带到哪里?”

    “有一点远。带到苏州、嘉兴或其他一些地区。”

    “你们的妻子、女儿也被抢走了吗?”

    “是的。上了年龄的,长得难看的,他们不要;而年轻的,漂亮的,再也回不来。”

    “你们有冤屈,能不能向最近的‘长毛’官员请求补偿?”

    “当然不能。虽然他们对我们说可以申冤,但谁敢啊!”[253]

    这一段对话发生于1861年“天京”郊区。它反映了一个有趣事实:在太平天国政权统治下生活了10年之后,许多村民仍然胆怯、冷漠;就像是在清王朝压迫下无助的受害者。

    一些学者从某些方面认为太平天国之役是“一场自发的、根植于千百万农民思想的革命”。[254]从我们的探讨来看,这一观点并不符合已知的事实。太平天国运动不但未能得到农民大众总体上的支援,甚至未能改变其统治地区的许多农民特有的态度和行为。因此,曾国藩及其伙伴就有充分空间来同太平天国领导人竞争,竭力争取农民大众加入自己的阵营。[255]事实表明,无论是站在太平天国或是敌对一方,农民提供的都不过是人力资源;换句话说,他们在造反和军事镇压中,仍然扮演着传统的农民角色。

    西方的冲击

    一般影响

    在19世纪中后期,清帝国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内部危机;大约与此同时,西方宗教、技术、商业和其他方面的欧洲文明日益涌入,又给清王朝的统治增加了混乱因素,加剧了清帝国的内部危机,直接或间接促成了争斗、暴动和造反的爆发。

    我们可以从一个西方宗教卷入的地方争斗的奇特事例开始。“皈依天主教和新教的信徒之间的宗族械斗”,据说“在浙江非常普遍,在广东并非不常见,在其他省区也不是没有听说过”。发生于1906年10月的浙江海门的一次争斗,特别具有代表性。关于此次事件双方各执一词。新教徒说,械斗爆发于10月9日,是时800名到2,000名天主教教徒攻打新教小社区。“罗马天主教大军”由许多队伍组成,每队由一人率领,各有不同的标志。“总司令”是当地一名罗马天主教牧师。他的手下有11名队长,其中有几人是“著名的强盗头子”,至少有两人是“刚从监牢里释放出来的”。在确认遭到抢劫和攻击之后,新教教徒被当地官员送到台州府城请求保护。天主教教徒说,引发械斗的是新教教徒,因为他们首先计划抢劫一名天主教教徒的家,并采取武力手段把一名被知县逮捕的罪犯从监牢中解救出来(这名罪犯大概是知县听取上面那名天主教教徒的建议而被捕的)。此外,天主教传教士有一块土地,围绕着新教教堂。当前者计划在这块土地上修建一垛围墙把一栋房屋(大概属于新教教徒)围起来时,新教教徒进行抵制,由此引发了冲突,“强盗和武装的新教教徒”用火枪攻打天主教教徒。[256]

    不管冲突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一事例以一种简单的方法说明了两个外来宗教之间的敌对行为,如何成为地方冲突爆发的一种新原因。

    西方宗教还以另一种更为重要的方式让19世纪的中国感受到它的影响。中国各地居民皈依新教或天主教的人数日益增加,许多地方修建的教堂越来越多,西方传教士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许多地方,注定要增加摩擦的机会。洪秀全及其早期的支持者皈依西方宗教,事实上就是促成太平天国这场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民变爆发的原因之一。[257]无论从哪一派神学的观点来看,太平天国的基督教观念远远不是正统的。但是,他们公开宣称的信仰带给他们巨大的思想力量;这种力量在他们的行动中,尤其在早期阶段,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可以肯定,如果不是因为接触布道文献而产生“信仰”,洪秀全是不会成为“天王”的;虽然他可以用其他完全不同的思想发动叛乱。

    排外暴动

    我们难以忽视在1900年义和团之乱达到顶点前的无数次排外暴动。这些暴动,吸引了当时许多西方作者的注意,他们从不同角度作了多种解释。一般来说,产生矛盾、摩擦的重要因素主要有: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误解;中国人的优越感;西方人奇怪的、有时肆无忌惮的行为方式,在“中国人脑海中留下了许多苦难的印象”;“西方商业入侵”;鸦片烟吸食日益普遍,等等。[258]显然,绅士阶层和普通百姓对这些因素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文化反感是绅士排外思想形成的一个更具决定性的因素;而切身的经济利益冲突更可能激起普通百姓的敌意。此外,笔者随后就要指出,如同其他类型的地方“混乱”一样,绅士阶层在排外运动中起着发动者或领导者的作用。

    大多数排外运动通常都与绅士有关,几乎不用多加解释。西方思想和宗教涌入中国,威胁到绅士阶层赖以生存的传统价值观念。“外夷”宗教思想的蔓延和宣传,首先对自认为是孔圣人门徒的绅士来说是不可思议的、难以忍受的事。随之而来的结果,正如一位现代西方学者所指出:

    对中国人来说,一旦情况变得非常清楚,东西方之间正在产生的冲突,不仅仅是物质利益的,实际上还有文化类型的,统治阶级就开始认识到这些西方新思想、新观念会极大地有害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文化统治阶层的财产,绅士和儒者就不可避免地要反对外国人。[259]

    传教士自然成为中国排外情绪的目标。中国作者————其中一些有不错的学识名望————“捏造”并散布传教士丑恶荒诞的故事。[260]他们劝说或胁迫各地居民不要出租房屋或卖地给传教士用作传教。[261]当较为温和的排外行动阻挡不了“外魔”的入侵时,他们就会采取较为激烈的方法。正如19世纪西方一位作者正确观察指出,许多绅士“被指控(显然有充分根据)煽动居民起来反对外人,引发许多群众暴动,特别是以传教士为攻击目标的”;[262]而普通百姓对传教士一般没有敌意。[263]

    鸦片烟的吸食日益广泛造成不幸的后果,对此要负责任的虽然不只是外国人,但却成为绅士“煽动”反外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论外国人对鸦片烟流传要承担哪一部分的责任,事实是,“上层社会”中许多人都无条件地把“麻烦的真正原因”归结为“外国人贪得无厌”,因此以极其仇恨的眼光对待他们。在这一点上,“无知群众”很容易被鼓动而上演反教动乱或类似的暴动。[264]

    与此同时,依靠劳动或手艺艰难谋生的普通百姓,意识到外国商品和技术的输入有害于自己的经济利益。因此,他们很容易产生排外情绪,并经常公开付诸行动。举例来说,1830年左右,西方棉纱的输入,就引发华南一些地方的排外活动。东印度公司一位官员对此汇报说:

    在广州近郊两个地区和另一个离广州大约20英里的地区,当地居民发动了规模较大的反对棉纱输入的暴动。他们大声地抱怨说,棉纱输入夺走了他们妻子和孩子的生计,因为他们都是靠纺织为生的。[265]

    轮船航运是普通百姓和外国人之间产生矛盾、摩擦的又一原因。轮船航运结束了帆船航运的历史,结果从事内河运输的大多数农民的饭碗被夺走,就像扬子江和整个大运河沿岸的情形一样。[266]

    如果排外运动是因经济利益冲突而爆发的,那么传教士就不再是被攻击的主要目标。举例来说,西方一位学者就对华中、华西地区情况作了下述有趣的考察:

    1891年,爆发了四次暴动。这些暴动都发生于扬子江沿岸,地点全部是贸易口岸。……远离扬子江的几百名传教士,几乎没有受到侵扰、伤害。情绪激动的群众参加这些暴动的原因多种多样,不过可以肯定,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当地帆船的工作被外国轮船夺走。在发生过两次暴动的扬子江上游,由于当地人对轮船航运溯江而上的反对非常强烈,英国公使不得不放弃这项权利。虽然当局没有采取什么特别措施把传教士撤离重庆,不过官员竭尽全力阻止“牯岭号”(Kuling)汽船开到重庆〔担心它会引发进一步的暴动〕。[267]

    但是,如果因此就认为普通百姓怀有普遍而又前后一贯的排外情绪,也是错误的。许多西方人的经历都表明并不是这样。从有关19世纪早期到义和团之乱期间的报告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普通村民对外国客人的基本态度是友好的,直到(或除非)环境使他们改变基本态度。举例来说,英国阿默斯特(Lord Amherst)使团里的一名官员,就描述了他1816年8月在天津附近一所村子的经历:

    当村民们确信我没有恶意之后,他们的态度就变成我见过最单纯、最亲切的了。因为,他们最初对我的态度,表现出来的就像有时会体验到的,在接近一头性情未知的动物时的那种感觉。这种感情尤其在孩子的身上得到充分体现。这些孩子看到我忙于收集植物标本(我是使团的博物学家)时,立即帮助我收集。然后,他们小心地、一步步地靠近我,拿着要给我的东西停在一步之遥的地方;当我接下它们的瞬间,他们立即就跑开了。然而,一旦我收下它们中的任何部分,所有的拘谨都消失了,我身旁现在堆满了一束束(他们帮我采集)的花。[268]

    一位英国军官指出,即使在战争期间,也丝毫看不出宁波居民有反外情绪:

    在1842年进行的战争中,英国军队从容地占领了宁波城。该城居民虽然仍然害怕与官员妥协,甚至不敢在我们的暂时统治之下开店营业,从事各自职业,但是,他们对我们展示出完全友善的态度。[269]

    15年后,伦敦《泰晤士报》记者证实了这一印象:

    我们走过了400英里、以前很少到过的地区,经过了四座第一流的中国城市(其中有两座是欧洲旅行家所不知道的)、许多第二流的城市(在其他国家会被列为第一流)和无数个乡镇乡村。在整个行程中,没有听到中国人对我们说过一句不礼貌的话,也没有看到一次侮辱我们的手势。我们经过了几百座大小桥梁,没有发现淘气的孩童从桥上丢石头阻止我们前进。没有人阻止我们,没有人抢劫我们。

    该记者根据自己在清帝国这个区域的经历作出结论:“正如同广州的情况一样,除非由当局煽动……外国人出现在他们的城市里,中国人是不会起来反对的。”[270]

    事实上,甚至在1857年到1858年动荡时期的广州,也有迹象表明并不是所有普通百姓都反抗包括英国人在内的外国人。1858年1月,一名皇家陆军工兵中校记述了一段有趣的经历:

    我用一个我认为不错的试验,来判断普通居民对我们的感觉。当然,他们看到我们这些稀有动物第一次出现在他们城市的一角时,女人和孩童都恐惧地逃走了。但是,他们一旦稍微了解我们,就不怎么惊慌了。我们中的一些人说:“那些狡诈之徒之所以不敢杀我们,仅仅是由于害怕我们;他们现在向我们摇尾乞怜,是由于我们强大,可他们在心里仇恨我们。”现在,我相信这种心理只有那些终身浸在不容忍异说、偏执排外的染缸里的官员才有,而普通百姓则无。我的试验是以小孩为对象的:这种小孩因为年龄太小,不能隐藏自己的真实态度,或因没有自我克制的能力而暴露出完全不信任我们的心理;但是,年龄又不能因为太小,而听不懂其父母的谈话。我试验的结果是:我骑马沿着街道跑过时,小孩子很高兴让我从他们父母怀抱里抱过来,和我一起享受骑马的乐趣,好像我是他们父母最好的朋友。此时,在这些普通百姓心中,我们还被认为是残酷的、难以对付的、凶猛无敌的洋蛮子吗?或者,甚至被认为是一群入侵者,为了征服他们的国家或强迫他们进行贸易,摧毁了他们大半个城市,杀害了他们的同胞,把许多无辜居民驱逐出家园变成社会上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事实上是近年来降临在普通百姓身上的灾难和悲伤的主要原因吗?这种入侵者的形象,或许就是他们期望给予我们的,但是如果小孩的父母真是这样描述我们,将会使小孩不信任我们的。 [271]

    这段叙述自然可能过分强调了普通百姓对外国人的友好。在华的西方旅行者有时会遇到怀有敌意的村民或市民;他们的敌意至少来自两个方面。在一些情况下,外国人在一些地方旅行,恰巧会遇到一些积极活跃的“粗鲁之人”,就会产生不愉快的冲突;冯·李希霍芬(Von Richthofen)男爵1870年在湖北、湖南旅行所遇到的情况就是这样。虽然他说在“中国没有遇到比居住在汉水两岸的居民更礼貌、性情更好的”,但是他发现,在湖南省,“主要由于粗鲁阶层的存在”,而且为数众多,居民非常不友好。[272]在另一些情况下,内陆地区的居民,以前很少同外国人接触,因此比起同外国人有过更多接触地区的居民来说,通常更没有反外情绪。李希霍芬男爵从湖北樊城到河南怀庆府,整个旅程为1,000里(在当时,外国人很少到过这片地区)。他感动地说:“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地方的人比河南省的居民更好了。”他仅仅在位于黄河河岸的一两个地方听到过有人叫他“洋鬼子”。[273]然而,他在浙江和安徽一些地方旅行时,经历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他在一封信中写道:

    一路上,我所遇到的居民(无论多少),都很礼貌,心地善良。但是,我一到达安徽的贸易中心(扬子江上航船沿江而上可以到这里),情况就不一样了。沿江所有贸易口岸的居民,态度非常不友好;我一到这里,立刻就感觉到了。[274]

    在香港供职的一名英国文官所观察到的事实,可以进一步证明经常同外国人接触的普通百姓,其反外情绪比其他地区的要强烈。该文官提到了1842年12月7日到1902年8月15日之间所发生的35次暴动(其中不包括义和团),结果不是丧失生命,就是丧失财产,或者两者都丧失。他评论指出,这些暴动几乎毫无例外发生于经常同外国人产生接触的地方。事实上,在这些暴动爆发的23个地区,有15个是条约港,1个是英国殖民地。[275]

    根据另一位西方观察者的看法,即使是义和团,也不是山东省居民强烈的排外情绪具体化的结果:

    直到1897年秋,山东省因其善待外国人和本地基督教教徒而赢得了极好的名声。……但是到是年11月1日,在一场冲突中两名德国传教士被残忍地杀死,德国立即以此为借口,实施它谋划多年的阴谋,占领中国一块领土。11月14日,海军上将迪德里希斯(Diedrichs)派兵在胶州登陆。……次年3月6日,中德双方在北京签订一个条约,规定胶州湾及其伸入内陆附近的山地租借给德国,租期99年;山东巡抚及另外六名高级官员免职;赔偿白银3,000两;修建3座“赎罪的”礼拜堂。除此之外,德国还取得了在山东修建两条铁路的权利,并享有在沿线30里地区内开矿的权利。这些条款非常苛刻,但是最为痛苦的是土地被他国占领。这一高压行为使得中国人对外国人特别是对德国人的态度产生了不祥的变化。对德国人来说,如果人数很少,要想到中国内地旅行,是很不安全的;随后有三名不明智的德国人就遭到袭击,虽然他们侥幸逃脱了。德国政府认为这是又一场无缘无故冒犯德国的犯罪;为了惩罚犯罪者,德国胶州租借地司令立即派遣部队到达现场,烧毁两座村庄。这一报复严厉而不加分别,犯罪者自然受到了惩罚,但也使无辜者受害。因此,中国人反外怒火被点燃,许多外国人预见了严重的后果。[276]

    虽然德国人加速了危机的爆发,但是他们不是唯一应该为仇外怒火日益扩大负责的人。19世纪末,一名西方作者观察指出:“第一批欧洲人进入中国,给中国人带来的印象并不比强盗、杀人犯好多少;自那时以后,中国人一直抱着这种不愉快的印象,并没有什么改变。”“一方面,西方传教士祈祷和平,另一方面,西方列强诉诸武力,因此,如果中国人怀疑前者,害怕后者,一点也不奇怪。”[277]

    绅士在排外运动中的角色

    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事态的演进迅速向1900年悲剧性的顶点逼近。就有关的中国人来说,绅士和普通百姓都卷入了这一场大灾难。然而,就像在其他类型动乱中一样,他们扮演了不同的角色:绅士负责发动和指导,而普通百姓提供人力资源。1841年5月发生于广州北郊,被一些学者视为“19世纪反外运动的起点”的三元里事件,是这个事实的最好说明。[278]

    根据当时中国和西方双方观察者的看法,[279]骚乱的直接起因是当地居民对英军在广州附近一些村子所犯暴行的仇恨。一位中国学者指出,当这些英军要到佛山途经三元里时,当地人民就吵闹着要把他们赶走,因为他们肆行抢劫掠夺、强奸妇女的暴行已经传开了。突然,锣鼓声响,103乡的村民,男女数千人聚集起来,包围了他们。[280]

    暴动者并没有赢得对英军的胜利,[281]但是,强烈地反抗“英夷”的运动持续发展起来。对英军在广州附近村庄所犯暴行的仇恨,迅速与反对英人进入广州城的斗争结合起来。当时的一些中国作者毫不犹豫地赞扬了暴动村民保卫广州城的爱国行为。一名中国官员写道:

    此次广州省城幸保无虞者,实借乡民之力。乡民熟睹官兵之不可恃,激于义愤,竭力抵御,一呼四起,遂令英夷胆落魂飞。[282]

    我们在这里并不想探讨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也不想追溯实际发展过程。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村民是因对英国人暴行的仇恨而被鼓动采取强烈反应的,煽动和指挥动乱的正是地方绅士。

    按照一名英国官员的说法,“排外暴动十有八九,直接是由衙门煽动和鼓动的。可能并不是由官员本身,但无论如何是得到了他们的鼓励,或者是地方上文人的鼓励”。[283]就三元里的案例来说,非常清楚,从一开始就是由绅士成员指导的。广东一名教育官员(他十之八九插手此事)记述说:英军在各村所犯暴行的消息传到举人何玉成耳中后,他立即召集广州(包括南海、番禺和增城)附近各村领袖集会,指示他们派遣“丁壮”,“出护”三元里。在村民和“夷兵”两天小规模的战斗之后,三名地方官员(南海和番禺两县知县和广州府知府)在两广总督祁(刚刚接替琦善之职)的命令下进行调解。这三名官员“步向三元里绅民揖劝,代夷乞免。越数时许,绅士潜避,民以官故,不复谁何”。[284]

    这段叙述非常清楚,真实性毋庸置疑。因为,它至少可以得到现场目击者即“马德拉斯工程师”(the Madras Engineers)号炮舰海军上尉的全面证实:

    在停战协定生效的次日,广州附近各村村民携带着武器和旗帜,开始聚集起来,人数多到令人害怕。……我们相信,这些民众是被一些有地位的爱国绅士的“煽动”性的演讲、揭贴而发动起来的;令人害怕的是,英国先头部队的散兵游勇一些过度抢劫行为,进一步激怒了他们。……

    一整天(1841年5月30日),他们人数一直都在增加;大约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大约10,000到12,000人出现在山头上,并且准备向前移动了。这时,广州知府来到现场……提出派一名有品级的官员前去解散群众。……他们最初拒绝服从那位官员的解散命令,但是在官员同群众领袖进行一番短暂的讨论之后,他们就开始解散……在半个小时里,几乎全部消失了。[285]

    1842年秋,绅士领导居民反对外国人居住地区扩张到工厂之外的事例,可以从一份告示的内容看出来。这份告示借由重提先前对英国人的所有控诉,以此激起普通百姓的反感:“其主忽男忽女,其人若禽若兽,凶残之性,甚于虎狼。”并控诉他们在1841年5月签了协定之后背信弃义,仍然怀有敌意。警告人民,如果听任英国人住在中国的土地上“甚而逼近榻前”,其他各国就会起而效尤。[286]没有受过教育的平民或普通农民,当然写不出这样的告示。

    许多资料表明,华南地区的一些书院和社学是1840年代排外宣传的中心。[287]这当然一点也不奇怪。此外,由于一些书院和社学在地方防御活动中起着领导的作用,因此,控制书院和社学的绅士自然容易动员各村参加团练的人员进行排外运动。我们前面才提到的发动广州附近各村“丁壮”参加三元里反英抗争的举人何玉成,就是一名建立社学并把团练组织同社学结合在一起的绅士。类似的组织在此邻近地区涌现,参加的总人数据说在数万以上。这些接受编组和训练的乡勇,“无事相安农业,有警农即为兵”。[288]因此,可以认为,“环山立麓”的10,000人到12,000人,其中一些就是服从其领导人的命令而来的乡勇。有趣的是,在1841年反英抗争之前,这些由绅士控制的组织得到了官方的认可;位于广州郊区的乡勇一度接受驻扎在广州官军的副将指挥。[289]显然,包括总督在内的地方官员,希望利用这些乡勇让英国人认识到对他们轻率地强加无理要求是错误的。但是,当其中一些绅士率领乡勇真正攻打英军时,地方官员发现否认自己同乡勇有任何联系是明智的。

    直到1849年,当英国人再次重提进入广州城的要求时,负责省城附近地区一些书院的绅士主动组织在省城里的绅士,建立反抗入侵者的武装队伍,据称“旬日间得十万人有奇”。[290]后来在1856年,根据当时一位中国作者的记述,英国人强行进入广州城时,“昔年创夷人于三元里”的城北96村村民,在三名退职在家的官员领导下重组团练。[291]由于时间和环境都发生了变化,他们的努力完全失败了。但是,这种情况又一次证明了广东省和其他地方的排外运动,是由绅士发动和领导的。[292]

    不过,我们不能假定任何特定地区的所有绅士对待外国人的态度和方法都是相同的。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其中一些绅士认为传教士的工作对中国有益,因而毫不犹豫地对传教士持友好态度。例如,一位著名的美国传教士1836年报告说,医疗传教士协会的工作吸引了许多政府官员,“甚至连位于广州西面的南海县知县,也送来请帖”,要求给他一名亲属的孩子治疗。三年后,该传教士又报告说,广东省署理按察使也请他们治疗。“1840年,一名姓于的广东布政使,也要求给他治病,但是由于他长时期同林则徐不和,因而既不敢来医院,也不敢来商行(The Hong Merchants)。”[293]事实上,即使在反英抗争强烈的19世纪40年代早期,广州绅士之间的态度也不是一致的。根据西方一学者的观察,一些绅士1842年12月2日开会讨论反英运动时,其中一名绅士朗读一则声明,“要出席者保持冷静,提醒他们(强烈要求抗英的绅士),反对派的唯一目标就是煽动起一场骚乱”。结果,“会议在混乱中终止”。[294]显而易见,反对派要求得到足够的支持来进行反英斗争,并成功地激起了骚乱。

    如果认为官员和绅士之间在排外运动上总是采取合作的态度,也是错误的。要对地方和平和秩序承担责任的官员,不可能支持绅士发动或坚持排外运动。正如在19世纪40年代广州周围发生的一系列反英斗争中的情况所表明的那样,官员有时因不支持此项斗争而激怒了绅士。一名御史上奏指出:“粤民与英夷为仇雠,即与地方官为仇雠。”[295]广州知府因对“英夷”采取安抚态度而成为反英爱国绅士谴责的对象;[296]其他为绅士指责的官员,也成为普通民众嘲弄的目标。因此,有一句著名的谚语这样说道:“百姓怕官,官怕洋人。”不过,此话可以反过来说:“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297]在一些情况下,排外运动展现出来的是反抗官府的暴动的面貌。[298]

    其他地区随后的排外暴动,显示出大致相同的情况。1868年8月22日,一名传教士企图在江苏扬州修建教堂时,一场排外运动就爆发了:

    扬州是大运河上一座拥有36万居民的城市。传教士在问过大约30家不同的房子后,终于设法租到一家。但是,来自镇江充满仇恨的宣传,激励了扬州的文人,他们竭力阻止传教士进驻这个地方。他们最初是散发诽谤性质的传单点燃普通民众的反外情绪;在这行动无效之后,就采取大规模的宣传,直到整个城市都警觉到……

    8月22日,一群暴徒情绪激昂地攻打这座教堂。教堂不断派人到官府求救,在明显得不到帮助之后,戴德生先生(Mr.Taylor,具体负责的传教士)及其同伴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到衙门去。他们在衙门里足足等了三刻钟;在此期间,他们不断听到远处暴徒的叫喊声,财物被摧毁声,而无法确保留在屋子里的女人的生命安全。最后,知府终于出来了,他询问的问题非常无礼,是想当然的一些中国孩童被绑架的事情。……在经过两个小时痛苦的焦虑之后,他们终于可以回去了,教堂已完全成为废墟,留下来的传教士仅以身免,躲了起来。[299]

    一位西方著名的传教士在1890年代晚期的记载,概括了1870年后的一般情况:

    民众的情绪很容易被谣言煽动起来。当他们被激怒到沸点时,官员们总是袖手旁观,听任局势发展。自那时(即1870年6月,天津一所天主教教堂被摧毁)以来,总共发生了20多次的排外暴动(并不完全是针对教会的),其声势之浩大,在大洋彼岸都可以看到。到今年〔译者按:即1895年〕达到了顶点:四川爆发成都教案,许多传教士被驱逐出成都;福建福州附近爆发古田〔译者按:原文ku-ch’eng〕教案,一些传教士被杀。其中大多数符合一个相同的程式:开始以小册子和揭贴作为煽动的工具,接着是官员装聋作哑(他们总是在求助时姗姗来迟),最终是询问要砍掉多少头、赔偿多少钱才能满足各国的要求。……

    暴徒的煽动者,通常是官员或知识阶层。他们指控外国人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以此强化普通民众对外国思想观念涌入的仇恨。在这些指控中,最具煽动性的(虽然不是最使人讨厌的)是绑架孩童,用他们的眼睛、血和肉来制药。[300]

    排外宣传的效果如何,可以从另一名传教士的记述中看出:

    在《天津条约》(1860年)签订之后的十年,对西方列强势力的敬畏心理取代了以前广州人对所有外国人的轻蔑心理。但是在1871年7月,整个广州地区到处传布着一些揭贴,指控外国人散布一种声称对疾病有神奇疗效的药粉,不过是慢性毒药。在这些煽动性传单出现的次日,整个广州城到处都是情绪激昂、愤怒的民众;其凶猛程度是外国人从未看到过的。四分之三的居民相信这一谣言,全城都陷入了恐慌。……

    友善的总督处死了一些带头的人而结束了这场骚乱,但是它迅速传到了厦门,甚至福州,几乎终结了传教的工作。[301]

    众所周知,这些反外抗争和其他暴动,包括1900年的大动乱在内,在实质上并没有影响到传教活动。相反,它们进一步使清王朝的颜面丢尽,进一步降低了清王朝在中国人民心中的威望。排外暴动,就像其他类型的地方动乱一样,削弱了清王朝对中国乡村的控制。

    我们难以否认这些剧烈的排外抗争的重要性,它们事实上构成了遍及全帝国的排外运动的真实形态:由许多文人鼓动起来,得到一些官员的鼓励或容忍,和深受外国人压迫(真实或想象)的普通百姓的支持。[302]不过,一些学者认为19世纪爆发的反外运动特别是义和团运动,是“一场维护中华民族独立的战争”,[303]如果这句话是要暗示中国人民作为一个整体而齐心协力参加排外运动的话,则是不正确的。这样解释这段历史发展,未能给予绅士的角色应有的强调,因此也不符合事实。

    同西方列强的战争

    英国、法国和其他国家在19世纪发动的对中国的战争,带来的灾难性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些战争除了给中国带来了沉重的经济枷锁之外,还在两大重要方面对人民(首先是沿海地区的人民,接着是内陆地区的人民)产生了不利影响。一方面,清王朝在对外战争中连续不断遭到失败,以及接连而来的丢尽颜面不可避免地损伤其迄今为止一直享有的威望;另一方面,为了抵抗西方列强的入侵,华南一些地区的地方自卫组织,为“奸民”公开向清王朝权威挑战增加了胆量。对西方列强入侵造成的总影响最简明扼要的概括,见于一位著名英国官员的记述:

    无论现在(即19世纪中叶)折磨中国的内在问题给它带来的最后结果如何,这些问题显然都是这个国家骄傲自大的政府,在与大不列颠的战争中蒙受到耻辱与失败的后果。……

    这一变化在清帝国许多地方都感觉到了。人民开始拒绝缴纳政府先前的苛捐杂税,各地的反抗风起云涌,成群结队的盗匪————经常是混乱制造的根源————现在开始公开蔑视清政府的权威。……

    在同英国发生战争之前,清帝国利用长时期建立的统治,不准普通百姓拥有火器。……但是在战争期间,武器控制松懈了,落到各种各样人物手中。其中许多人物在战争结束之后,继续占有武器,并很快就准备利用这些武器来与清王朝为难。[304]

    这名英国官员认为华南地区所盛行的掠夺、土匪、秘密社会和暴动的原因,在于清王朝在对外战争中的失败。他接着进一步把太平天国爆发的部分原因追溯到鸦片战争:

    毫无疑问,清国各地现在爆发的反抗,正是同我们的战争所带来的结果。一名官员在其报告中直接强调指出:“两广(即广东和广西)的强盗和犯罪团体人数非常多。他们毫无困难地啸聚山林,制造混乱;这些强盗、罪犯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在与英夷的战争中发现官军的无能。以前,他们畏惧官军如虎;现在,视官军如羊。在同英夷的问题解决之后,无数非正规的军队被遣散。他们中大多数都变成了盗匪,很少有人回到以前的工作。”[305]

    显然,把太平天国爆发的原因归结于清王朝在鸦片战争中的失败,这过于简单化了。除了鸦片战争及其结果所带来的环境之外,太平天国之乱还有更多的根源。不过,我们不可否认军事失败直接而有力地造成了清政府统治的衰弱,同时降低了官僚阶层的士气,鼓舞了不服从的臣民起来向当局挑战。下列一段西方传教士提供的对话,虽然并不是逐字逐句记录的,但是可以反映清王朝统治衰落期间中国社会流行的心理情况:

    一天,一名清朝军官向我们叙述著名的“关帝”(战神)那无比威勇的故事时,我们不禁想询问“关帝”是否在清帝国同英国的最后一次战争中现身。……这名军官说道:“我们不要再提那次战争,关帝当然没有现身;这是一个凶兆。”他降低声音补充说:“他们说上天要抛弃这个朝廷了,它不久就会被推翻。”

    1846年的中国普遍流传着清王朝就要被推翻,另一个王朝不久就要代之而起的说法;我们在旅行途中,好几次都听到了。毫不奇怪,这种流传多年的模糊预兆,有力地推动了1851年太平天国的爆发,并从那时起完成了如此巨大的进展。[306]

    这种失败主义的情绪在官吏阶层的传布或许并不广。但是在1859年到1860年间,清王朝同时面临着内外危机————一方面要镇压内部的叛变,另一方面要面对西方列强的入侵。在这种极端艰难的背景下,要维护清政权的统治,即使是当时最有能力的政治家也难以制定出适宜的解决方案。曾国藩就在给胡林翼的一封信中,带着明显的困惑讨论他所面临的选择,究竟是继续留下来同太平军作战呢,还是率军北上保护京师,对抗英法侵略者?[307]

    说也奇怪,当时一名宗教信仰同上述所引西方官员和传教士截然不同的西方学者也发现,鸦片战争给中国所造成的后果和太平天国叛乱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关联:

    中国那连绵不断的叛乱已延续了十年之久,现在已经汇合成一场惊心动魄的革命,不管引起这些叛乱的社会原因是什么,也不管这些原因是通过宗教的、王朝的还是民族的形式表现出来,推动了这次大爆发的毫无疑问是英国用大炮强迫中国输入名叫鸦片的麻醉剂。清王朝的声威在不列颠的枪炮下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受到了致命的打击。[308]

    我们希望从上述的探讨中证明这一结论的正确性:西方人和西方文化的涌入,使19世纪的中国社会更加动荡,并最终导致清王朝崩溃。虽然在导致清王朝崩溃这一问题上,外来压力和内部腐败各占多少比重,实在难以弄清楚,但可以说,前者强化了后者,并加速了整个毁灭过程。[309]通过对中国输入宗教、教育和政府等新观念,传播制造和军事方面的新技术,以及用外交或优势的武力说服中国,使其传统体制已不足以应付局势,西方列强无意中帮助中国终结了原本好像永无止境的王朝循环。

    * * *

    [1] Tscheng Ki-t’ong (陈季同),“China:a Sketch of Its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tate Economy,”Asiatic Quarterly Review,X (1890),259,就代表这种乐观的父系专制主义观点。他认为:“整个帝国可以被视为一个大家庭,由统治者照顾人民的福祉。”

    [2] Peter Auber,China (1834),p.51.

    [3] Thomas T.Meadows,Rebellions (1856),pp.28-29,引用John S.Mills〔编者按:应为John S.Mill〕,Political Economy,指出:“只有当不安全达到极为严重的程度,致使人类无法以自己的一般能力适当自卫时,不安全才会起瘫痪作用。主要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对于国家的繁荣来说,政府的压迫要比自由制度下几乎任何程度的没有法律的混乱状态有害得多,因为政府的权力一般说来是任何个人所无力反抗的。一些国家尽管处于四分五裂的近乎无政府的状态,却仍能积累一定数量的财富并取得一定程度的进步,但如果人民无限地遭受政府官吏的专横压榨,这样的国家则不可能继续保有工业和财富。在这样的政府统治下,要不了几代人的功夫,工业和财富就会消失殆尽。”〔编者按:译文参考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册,胡企林、朱泱译,第五编,第八章。〕

    [4] Mrs.E.T.Williams,“Popular Religious Literature,”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North China Branch,N.S.,XXX (1899-1900),pp.25-26.

    [5] E.-R.Huc,Chinese Empire (1855),I,p.364:“所有州县官员和其他政府官员,由于在一个职位上只能待几年,因而像外行一样度过他们的任期,根本不关心他们治理下的百姓死活,同百姓也没有什么紧密的联系。无论他们到什么地方任职,他们所关心的是如何尽可能地榨取更多的财富;不断重复此做法,一直到退职回乡;之后,就靠任职期间榨取来的财富度过余生。”William A.P.Martin,Cycle of Cathay (1896),p.334:“担任州县官员的,都是来自外乡的陌生人。清王朝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离自己出生地200英里以内担任官职,也不得在任职行政区域内有任何婚姻关系。在这种当官完全靠君主决定的制度下,情况不可能会更好。他们没有地方性的归属感,没有家,只有出生地和坟墓。在巡回任职制度下,他们不能在一个职位上待太长时间,以免取得会给清王朝统治带来危险的影响力。……然而,由外乡人做百姓的父母官,是很不利于百姓的,由于任期短,他们总是毫不犹豫地把握时机(进行掠夺)。”

    [6] Thomas Meadows,Desultory Notes (1847),pp.155-157,叙述了19世纪中叶广东一位知县的任职情况。有名商人遭到强盗抢劫,向衙门求救,但是知县拒绝采取什么行动。作者这样解释州县官员的行为:“因为不论官员的职责是要防止犯罪,或是在犯案后逮捕罪犯,在这两种情况下,职责意味着:如果未能解决问题,就必须对有关官员进行惩罚。因此,官员为了防止自己的不负责问题大白于天下而受惩罚,任职伊始就不断玩弄手段,说没有什么犯罪。这样,犯罪案例虽然较少听到,但是仍然存在。由此而来的结果是,罪犯逍遥法外,未受任何惩罚。”

    [7] 这是一个行之既久的做法;事实上,有时官员根本得不到正常的薪俸。参见赵翼的《陔余丛考》,6/29a-b。Meadows,Desultory Notes,p.100,列有清朝官员的薪俸表。地方志中也经常记载了一些有关地方官员和衙门走卒的报酬情况。

    [8] 美国驻中国大使Charles Denby,China and Her People (1906),II,p.6:“中国给予其雇佣官员————从最高级别到最低级别————的薪水少得可怜。所有官员的全部补助,都要想办法向百姓榨取,只要不是直接抢劫。”

    [9] 参见Ch’ü T’ung-tsu (瞿同祖)即将出版的著作Local Administration,Servants and Secretaries(长随与幕友)一章,载Harvard University Chinese Economic and Political Studies。〔编者按:瞿书正式书名为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2.参见其中两章,分别是V.Personal Servants,以及VI.,Private Secretaries。〕

    [10] 丁日昌《抚吴公牍》,24/4b。根据西方一观察者的看法,一些“山西票号”也属高利贷者。参见China Review, VIII (1880),pp.64-65。

    [11] 这种做法古已有之。清王朝首次运用可能是在1677年(康熙十六年),为平定三藩之乱(1673——1682)而募集军费。19世纪后半期,捐纳泛滥开来,1903年正式停止。参见王先谦《东华录》相关年份。John Scarth,Twelve Years in China (1860)各处,描述了曾国藩1854年早期实行的“买官”的方法。

    [12] 《皇清奏议续编》,2/13a,收录了王苏的一道上奏〔编者按:《请整饬亲民之官疏》〕,其部分内容如下:“川楚例捐纳人员简发各省者,知县一项为多。此项捐纳之人未必皆身家殷实,大抵官亲幕友之属;并有一种家无儋石之人,各处借贷,报捐知县,其人类皆伶俐佻巧,貌似有才,按其居心,实与商贾无异。一经得缺,便当以数万赤子付之,岂能有益?”还请参见John F.Davis,China(1852),II,p.200:“在人们最终得知官职用一笔钱就可以得到之时,开始时并没有多少人去买。随着有官当就有条件发财之后,官职就成为一种投资对象。”

    [13] 简要的描述,参见Meadows,Desultory Notes,No.9,pp.101-116,and No.10,pp.117-123;黄六鸿《福惠全书》,17/3b;冯桂芬的言论,载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22/5a;《广州府志》,129/17a。

    [14] 例见Huc,Chinese Empire,I,pp.366-377,和 Justus Doolittle,Social Life (1865),I,pp.322-325。

    [15] 另一谚语虽然稍微不同,但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衙门六扇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编者按:“六扇”原作“四扇”,误,六扇门代指官府、衙门。〕

    [16] Richard R.Tawney,Land and Labour (1932),pp.172-173:“在中国,不只是政府,就连‘政府’这一概念本身,也是不受欢迎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很多。在过去10年中,除了税收和战争外,它几乎没有什么别的含义。”把“战争”两个字去掉,这条写于1930年代的句子,可以用来描述19世纪的情况。

    [17]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钞》,11/62b-63a。

    [18] Huc,Chinese Empire,I,p.97描述了村民对政治的冷漠。1851年,道光帝驾崩之后不久,Huc从北京出发旅行。他试图在旅馆茶桌上了解乡民对皇位继承问题的看法:“一些人说道:‘听我说,朋友!为什么要因这些徒劳无益的猜想而烦恼操心呢?官员不得不关心国事,并因此得到报酬,那么,就让他们挣他们的钱,但不要用与我们无关之事来打扰我们。对我们来说,最好莫问国事,否则没有好结果。’另一些人叫道:‘如果我们免费去关心政治的事,我们就是大傻瓜。’他们随即告诉我们说,我们的茶已经凉了,烟斗也熄灭了。”对于19世纪不善表达的中国人来说,Huc所记录的对话或许过于雄辩了一点,但其所表达的情感毫无疑问是真实的。

    [19] John Lossing Buck,Chinese Farm Economy (1932),p.407,根据1920年代在中国非常分散地区的考察,农家子弟入学率不超过30%。可以想象,19世纪的比率更低。

    [20] Fei Hsiao-t’ung,Peasant Life (1946),p.39.

    [21] Arthur H.Smith,Village Life (1899),p.74.

    [22] 《鹿邑县志》,9/2b。

    [23] Robert Coltman,The Chinese (1891),p.77.Arthur Smith,Chinese Characteristics (1894),pp.152-153以如下语言解释了贫穷对农民心态的影响:“像中华帝国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生活水平总是降到了最低点,是不折不扣的‘活命’。为了生存,必须要有谋生手段。每一个中国人都必须尽其所能,为自己取得生存手段。这样,中国人就被说成是‘把贫穷变成了一种学问’(reduce poverty to a science)。极度贫穷和为生存而努力斗争……就会发展他们的勤劳。同样的条件也会发展他们的节俭……坚韧、忍耐的精神也能培养起来。”放弃教育,正好是大多数乡民实践自己“贫穷科学”(science of poverty)的一种方法。

    [24] Daniel H.Kulp,Country Life (1925),p.216.

    [25] 这一结论只能适用于18个行省的“本部”中国人。一些少数民族的情况是例外的,甚至连客家人也远远不是臣服或驯服的。举例来说,谢廷玉(Hsieh T’'ing-yu)就评论客家人的性格是“不屈不挠”。参见Chinese Social and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中国社会及政治学报》),1929年卷十三,第219页。罗香林也同样地认为“客家人最充满革命精神”。参见《客家研究导论》(1933年),第490页。〔编者按:《客家研究导论》1933年版仅292页,疑误。〕

    [26] 《南海县志》在22/4b中记载了一个关于传统道德对村民影响的事例:“刘福成,南海县石龙乡人,家贫,入塾仅年余,即为人佣保,以诚实见重。及长,为致书邮,所入悉以奉母。……弟妹五人,皆抚育成立。……咸丰甲寅,红巾乱,道路梗塞,歇业家居,困甚,贼诱之曰:观汝膂力绝人,又通技击术,随我去,富贵可期也,何自苦为?福成以母老弟幼谢之。”

    [27] Arthur Smith,Chinese Characteristics (1894),p.160.

    [28] Webster’s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2nd ed.:“feud:(1)敌对、敌意;过去的用法。(2)争端或争吵;相互之间剧烈的恶感和敌意,尤其是指家庭、宗族之间、派系之间难以化解的冤仇,其特点是为了报复之前所受的屈辱,轮流施加暴力并造成流血事件。”本章所用“争斗”一词,不但是指狭义上的“敌对、敌意”,而且也指广义上的“争端或争吵”。

    [29] 有关对械斗情况总的概括,可以参见郎擎霄《近三百年来中国南部之民间械斗》,载《建国月刊》1936年第三卷第三期第1——10页、第四期第1——14页和第五期第1——12页。

    [30] 汪士铎《汪悔翁乙丙日记》,2/8a-b。Meadows,Rebellions(1856),pp.139-140:“那时,在广西贵县,有名非常富有的客家人纳一名与本地人有婚约的女孩为妾。该本地人根据婚约强烈反对;而这位客家人断然拒绝放弃,并答应支付一大笔钱给女孩父母,以解决此事。在县衙门,每天都有无数人提出申述,指控客家人,官员们不能解决他们的所有争斗。……由此导致的结果,本地人和客家人之间很快就发展成为械斗,越来越多的村子逐渐卷入进去。农历八月二十八日(1850年10月3日),械斗开始。在最初几天里,客家人占有优势。……然而,本地人越来越勇敢,经验越来越丰富……他们打败了客家人,烧毁了客家人的房屋,致使客家人没有栖身之地。客家人在这种情况下,只得流亡于拜上帝会(其中许多也属客家人)中。”

    [31]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15/4a-5a,1742年签发的一道禁止集资作为宗教活动经费的布告。

    [32] 《南海县志》20/8a提供了这么一则材料:“我乡洪圣庙三载一巡……值事苛派于丁粮,由是而典质而鬻女,所在多有。勒抽不遂,则值事拥众入而毁其家。”

    [33] 《皇清奏议续编》,4/5b-6a,周廷森1803年提交的一道奏折〔编者按:《清刑名条例书》〕。

    [34] 齐树楷《惜阴学案》,载《中和》月刊,1941年第2卷,第12页。

    [35] 《江西通志》,142/36b,文晟传略。

    [36] 《番禺县续志》,14/10b。争斗于1845年左右终止。

    [37] 《续修庐州府志》,34/34b。

    [38] 《道州志》,3/16b。

    [39] 《莘县志·艺文上》,8/30b-31a。〔编者按:张枢《光绪六年鲁家堤口挑河筑岸记》,文中记载,堤防的修成是府县通力合作的结果,非知县一人之功。〕

    [40] 《沔阳州志》,卷三《建置》,30a。

    [41] 《嘉兴府志》,43/36b。

    [42] 《南海县志》,8/3b-4a。

    [43] 《江西通志》,卷首之三,10a-b。

    [44] John F.Davis,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1852),I,p.459.

    [45] 《建昌县乡土志》(1907),1/13a-14a。

    [46] 《绵竹县乡土志》,“历史辛”,7a。

    [47] 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33/10a,曾国藩1866年的上奏〔编者按:《筹办湖团书》〕。还请参见《徐州府志》,卷二十一下,42b。

    [48] 《阳江志》,20/94a;《恩平县志》,14/23a。

    [49] Chinese and Japanese Repository,III (1865),pp.283-284。即使客家人没有卷入,但是只要有宗族组织的出现,也会常常使情形变得复杂。比如,居住在广西永福县黄冕村的廖氏宗族就同当地人不和。在族长的率领下,该宗族成员不断侵扰自己的邻居。他们还加入“艇贼”(来自广东的海盗),把对当地人的怨恨完全发泄出来。参见《平桂纪略》,2/14b。

    [50] 《平桂纪略》,1/2a。

    [51] 简又文《太平军广西首义史》,第178页。

    [52] Marshall Broomhall,Islam in China (1910),pp.152-154.

    [53] 《南海县志》,8/4a(前注42中所引)。

    [54] 《沔阳州志》,卷三《建置》,30a(前注40中所引)。

    [55] 《恩平县志》,14/14a(前注48中所引)。

    [56] 《东莞县志》,36/3a-b。

    [57] 《皇清奏议》,56/13b-14a。〔编者按:王检《清除尝租锢弊疏》。〕

    [58] Chinese Repository,IV (1836),p.413.

    [59] Samuel W.Williams,Middle Kingdom (1883),I,pp.484-485.

    [60] 《南海县志》,14/6b-7b,朱次琦传。正文中所讨论的冲突,在朱次琦1859年署理襄陵(山西)知县后得以解决。

    [61] 简又文《太平军广西首义史》,第171页。

    [62] Fei Hsiao-t’ung,Peasant Life,p.189.〔编者按:译文参考戴可景译《江村经济》,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66页。〕

    [63]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受礼庐日记》,下集,37b〔编者按:同治七年六月十四日〕。Morton H.Fried,Fabric of Chinese Society (1953),p.194描述了较近时期的佃农和地主之间的关系:“在安徽滁县,有一种习俗:地主到乡间看望其作为邻居的佃农,佃农邀请他喝茶、喝酒或吃饭。地主希望以此方法扩大其影响圈子。许多农民在受到当地税吏或军队代理人的压迫时,也会来到滁县县城,请求其所属地主或其所认识有影响的人为他们说情。”

    [64] 章太炎《检论》,7/17a-b。

    [65] Fried,Fabric of Chinese Society (1953),p.196,描述了较近时期存在的此种情况:“在(安徽)滁县,虽然地主和佃农之间并不存在着实际上的热战(shooting war),但是在远离县城警察势力范围的偏远地区,经常发生佃农反抗地主、抗租不交之类的事件。”

    [66] 《巴陵县志》,52/5a-b。

    [67] George Jamieson et al.,“Tenure of Land in China,”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North China Branch,N.S.,XXIII (1888),107ff。不交田租,也有可能是极端贫穷的缘故,而非业佃关系冲突的结果。其事例可以参见王邦玺1884年的上奏,载葛士浚所编《皇朝经世文续编》,32/20a。

    [68] 1854年(咸丰四年闰七月)咸丰帝谕内阁:“上年冬,业田之家,佃户抗不交租,地方官概不追比,以致业户完粮,无从设措。……乡民纠众抗粮,法所难宥,该地方官自应痛加惩办。……至于佃欠业租,既经该业户控告,亦应照例惩办,以儆刁风。”《大清历朝实录·文宗朝》,140/1b-2a。

    [69] 李星沅《李文恭公奏议》,11/19a-b和12/47a-58a。在另一道上奏中(见同书12/59a),该巡抚指出,自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以来,“土棍”徐二蛮不断煽动佃农反抗地主。

    [70] 王先谦《东华录》,1859年(咸丰九年二月),55/5a。

    [71]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补》,巳集〔编者按:应为己集〕,6a,1859年(咸丰九年元月二十六日)。前文中提到的江苏昭文1846所发生的争斗,在当地官府介入干涉之后,同样达到了暴乱的程度。参见李星沅《李文恭公奏议》,11/19a-b。

    [72] 李星沅《李文恭公奏议》,12/47a-58a。其他时期也存在类似的争斗,明代就发生了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例。有关邓茂七的故事,参见赵翼《廿二史札记》,36/14b;也可参看丁瑄的传记,载《明史》,卷165。

    [73] 《平桂纪略》,1/14b。

    [74] 《恩平县志》,14/8a。

    [75] 《清史列传·陆费瑔传》,43/35a-b。

    [76] 《续修庐州府志》,34/31b-32a。

    [77] 《江西通志》,卷首之三,10a-b。

    [78] 参见曾任山东巡抚的程含章所写《论息斗书》,《牧令书辑要》,9/13a-14a。

    [79] 翁同龢《翁文恭公日记》,壬午年(1882),21/12b-13a,补充了一个支持这个结论的事例。他引述后来在义和团之乱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满族官员刚毅的说法,广东某些地方(惠、潮等处)因为官员“积案不问”以致械斗频发。

    [80] 《绵竹乡土志》,“历史乙”,7b-8b。原文说“于今一百五十余年来”,显然有误,因为该乡土志刊于1908年。问题得到解决的时间,最早可能是1795年。150年后就已经是1945年了。

    [81] Webster’s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对“暴动”(Riot)一词的解释,含义有:(2)“骚乱的行为、骚乱、骚动、混乱”;(6)“不轨分子造成猛烈的骚乱事例”。为了方便起见,本书中所用“暴动”一词,是指上文解释的特别类型的“猛烈的骚乱”。

    [82] 这里所理解的“造反”(Rebellion)一词,实质上同Webster的解释一样,即是指:“公开否认自己原本服从的政府的权威,以发动战争或帮助他人发动战争,反抗政府官员和法律;组织人民叛乱,以推翻其合法统治者或政府。”本书没有采用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中的解释:“造反,是一种反叛行为,其目的多少有助于推行地方自治或独立,但不是要推翻中央政府。”此处还应该注意的事实是,暴动的发生并不限于乡村。本章所引的一些事例,就发生于城镇或城市。为方便起见,这些也被纳入讨论之中;至于事例发生的地点,只要能够确定,笔者都会注明。

    [83] Chester Holcombe,Real Chinaman (1895),p.33.

    [84] Meadows,Desultory Notes (1847),p.102n.

    [85] William Martin,A Cycle of Cathay (1896),pp.91-92.

    [86] Francis H.Nichols,Through Hidden Shensi (1902),p.141:“对于内地居民来说,代表政府、法律和权威的,不是远在北京的皇帝,而是当地省区的官员。”

    [87] Archibald R.Colquhoun,China in Transformation(1900),pp.287-289。根据David Mitrany,Marx Against the Peasant (1951),p.118,战后中欧农民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基本相同:“农民虽然被煽动起来了,但是,他们作为一个阶层能够做些什么呢?政治革命并不是自然地降临到他们身上。农民造反之时,反对的是滥用特权;他们虽然反抗直接折磨他们的压迫者、地主和地方官员,但同时期望国王和议会能够满足他们的愿望。”

    [88] Charles Denby,China and Her People (1906),II,p.7.

    [89] 举例来说,《花县志》在7/6a-b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江苏人狄尚年到1805年担任花县知县。他任期届满之时,居民要求他继续留任。居民们还作了一首诗颂扬他的功绩:

    “好官好官不要钱,花城来一狄青天。狄青天,去后令人思缠绵。”

    人们在颂扬他们所认为的具有才能、正直和廉洁的州县官员时,常用“青天”一词。

    [90] 《花县志》,9/7b,记载了另一个事例:19世纪早期广东人宋廷桢担任四川内江知县,任满准备离任之时,居民们拦路恳求他留任。

    [91] 举例来说,《南海县志》,14/8a记载了一个事例,广东人朱次琦在19世纪中叶担任山西襄陵知县时,以正直和慈爱而著称。在他准备离任之际,居民们要求清政府准许他继续留任,但未被批准。州县官员在正常任期任满之后,几乎没有被准许继续留任的。然而,在地方居民的请求下,其他官员可以继续留任;这类事例可以见之于《番禺县续志》,21/17b-18a:1873年受命担任河南分守河务兵备道的一名官员,因为维修沟渠十分成功,其任期满后,在当地居民的请求下,巡抚准许他继续任职。

    [92] Holcombe,Real Chinaman,pp.230-233,描述了“伞和靴子仪式”。Huc,Chinese Empire,II,pp.73-74,描述了一名离任军得到“靴子仪式”的荣耀。Doolittle,Social Life (1865),II,p.328,描述了“万民伞”的情况。“靴子仪式”来自一个著名传说;该传说记载于《汉书》卷112上〔译者按:应为《后汉书》卷82〕。拥有神术的杰出官员王乔每月初一和十五从所任地进宫拜见皇上。由于从未看到王乔坐车或骑马,人们非常奇怪而特别注意他。每当王乔要到达时,人们就看见从他任所方向飞来一对野鸭。占星术师用猎网抓住野鸭。野鸭奇迹般地变成了一双靴子;而这双靴子正是四年前皇上赏赐给王乔的靴子!后来在文学上出现了一种公认的用法,用“双凫”或“凫舄”来赞美州县官员。这样说来,得到“靴子仪式”荣耀的普通官员,就被比喻为王乔。

    [93] 举例来说,《佛山忠义乡志》,12/11a提到1855年一所供奉一位名叫谢效庄的人的“生祠”(这种祠堂是修建来纪念仍然活在世上的人)。《番禺县续志》,20/10提供了这么一份资料:1863年任浙江湖州府知府的杨荣绪,被称为好官。“病卒……士民悲泣,湖滨农民入城哭奠,船户舆夫皆哭。……光绪二年奉旨入祀名宦祠。”

    [94] 下列一些事例非常适切,《淮安府志》27/82a中记载说,19世纪早期,盐城知县修建一所学堂,修理城墙;同书27/84a中记载说,19世纪前半叶期间任职的阜宁知县,设法避免给居民增加额外负担,禁止衙门走卒向居民榨取钱财;《广州府志》129/12a中记载说,山西定襄知县冒着丢掉乌纱帽的危险,赈济饥饿的灾民;《确山县志》7/19a中记载说,确山知县(安徽人)1856年完成了城防工程修建,正好用于抵挡“土匪”的进攻。

    [95] 《花县志》,卷九,各页。

    [96] 《江津县志》,6/3b。

    [97] 《滁州志》(1897),熊祖诒为1672年旧志所写序言。

    [98] 《滕县志》(1846),6/36a-b。同书14/11b中记载了这首用当地方言所写的愤怒打油诗:

    “尖尖头,细细尾,嘴儿藏在盖儿里,连头带尾没寸长,吃尽滕阳多少米?”

    显然,这位当地的打油诗人从汉字“倉”(Herbert A.Giles,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No.440)的结构得到启发,把令人讨厌的官吏比喻成硕鼠。《滕县志》12/14b中记载了一首佚名文人所写关于“生祠”的短诗。结尾的几句是:

    “何故焚香祀猛虎?生祠几处在城中!”

    [99] 《皇清奏议续编》,2/12b。〔编者按:王苏《请整饬亲民之官疏》。〕态度也毫无关系。还应该指出的是,即使真的由普通镇民或乡民进行评判时,官员被认为是良好的行为通常也并没有多好。根据19世纪一位西方作者的观察,“好官”和坏官之间的区别,只不过是腐败的程度不同:

    [100] Meadows,Desultory Notes,p.168。斜体字为原作者所标〔编者按:本书改为着重号〕。

    [101] 冯桂芬《显志堂集》,2/35b。

    [102] 《钦定六部处分则例》,15-19b,记载这么一项措施:“州县官贪婪苛虐,平时漫无抚恤,或于民事审办不公,或凌辱斯文,生童身受其害以致激变,衿民罢市罢考,纠众殴官者,革职提问。”

    [103] 黄六鸿《福惠全书》,32/30a-b。

    [104] 《大清十朝圣训·高宗朝》,261/24b-25a。

    [105] 《大清十朝圣训·高宗朝》,262/2b。

    [106]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桃花圣解庵日记》甲集,77a(同治九年三月一日)提到发生于浙江嵊县的事例。

    [107]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桃花圣解庵日记》壬集第二集,49a,光绪四年八月一日,引自一道圣谕。

    [108] 《大清十朝圣训·高宗朝》,263/1b。

    [109] 一位礼部侍郎在1745年的一篇上奏中描述了此种情形:“地方官审理词讼,自应秉公听断……乃乡里棍徒怀挟私忿,纠众罢市,甚至凌辱长官,无所顾忌。”参见《皇清奏议》,41/7a。〔编者按:秦蕙田《请申严名分疏》。〕

    [110] 举例来说,明朝万历年间,常常因为在征收“矿税”时进行勒索而导致民变。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山东临清居民烧毁税使(马堂)署,杀其参随34人;湖北武昌和汉阳民变,击伤税使〔编者按:1601年〕。1606年,云南民变,杀死税监(杨荣),焚其尸。参见赵翼《陔余丛考》,20/17a-b。明朝时期发生的反敲诈勒索的民变,最终导致造反。众所周知的李自成就利用口号“迎闯王,不纳粮”诱使人民跟着他造反。参见《明史》,309/6b。

    [111] 傅衣凌《太平天国时代的全国抗粮潮》,载《财政知识》,1943年卷3,第31——39页;S.Y.Teng,New Light on the History of the Taiping Rebelion,pp.41-42。

    [112] Martin,A Cycle of Cathay,p.336:“法定的征收并不高,如果贪婪的官吏敢于过度地额外加征,人民就可以请求政府将其免职;或者,在极端的情况下,团结起来武装抵抗。大范围的抵抗,会变成造反,而造反最终会导致革命。”

    [113] 参见本章注111。包世臣在其《齐民四术》卷七下,25a-31b中,记载了19世纪早期的一个事例。

    [114] 《嘉兴府志》(1878),42/96b。

    [115] 冯桂芬《显志堂集》,4/36a-b。《清史列传》在43/34a-35b中记述的一个说法稍有不同,暗指责任在地方居民。

    [116] 《清朝续文献通考》,2/7517〔译者按:应为7514——7515〕。

    [117] 冯桂芬《显志堂集》,5/33a。

    [118] North China Herald,CLI (1855),p.182.

    [119] 李棠阶《李文清公日记》,第十三册,1854年(咸丰四年三月十六日)。根据李棠阶的记载,当时的官定兑换率为4,000多文铜钱兑换1两银子。而以前为2,700文铜钱兑换1两银子。

    [120] 李棠阶《李文清公日记》,第十四册,1854年(咸丰四年八月七日、二十六日和二十七日);1855年(咸丰五年五月十三日和二十五日,六月二十三日,七月六日、二十日到二十五日、二十九日,八月二日到四日)。大约与此同时,遥远的贵州省也报告了类似的暴动。《铜仁府志》(1890),9/40b中记载说:“按赋粮之供,惟属下坡头乡民输将踊跃,是年届期征收,民咸赴仓完纳,司仓者故难之,不为遽收,欲其折价,冀可中饱浮费也。民恶之,哄然而起,毁门直入,势甚汹汹,几酿不测。……惟征粮一节,旧皆赴仓纳谷,积久遂开折价之例,初斗粮折价四五百文,继增至千缗有奇,甚有逾二千缗者,民颇苦之。”

    [121] 《清朝续文献通考》,2/7517。

    [122] Holcombe,Real Chinaman (1895),pp.234-236.Emile Bard,Chinese Life (1905),p.109,叙述了浙江鸦片烟农发动的一场反勒索的暴动:“萧山县鸦片烟农同意每年向清政府交纳800美元的厘金税,政府答应不干涉他们种植鸦片。1888年,萧山县来了名税官,规定每担鸦片烟征税24美元。起初,由于烟农的反抗而未能征收;但最后在1889年春,烟农屈服了,前去交纳。而税官又鲁莽地额外加征5美元,作为征收花费。烟农反对,并捣毁税官办公场所,驱逐税官;税官狼狈地跑进县衙门寻求保护。有名官员试图平息烟农的愤怒,但也不得不逃命。烟农随后就解散了。值得注意的是,后来清政府答应取消那笔令人讨厌的征税,而代之以每年2000美元的捐税;烟农答应了。税吏被撤职,官员被降一级,发动暴动的领导人受到惩罚。”

    [123] 礼部右侍郎秦蕙田1745年提交的上奏〔编者按:《请申严名分疏》〕。见《皇清奏议》,41/7a。

    [124] 《阳江志》(1925),7/3a,引1822年旧志。

    [125] 翁同龢《翁文恭公日记》,“己亥”,38/13b。当时,翁同龢被罢黜职务之后,住在江苏常熟老家。还请参见38/68b,十一月二十二日条。

    [126]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钞》,14/33a,1911年(光绪辛亥年七月九日)〔编者按:应为宣统辛亥年七月二十九日〕。

    [127] 《江西通志》,卷首之三,31a。情况一直都很糟糕。在来年即1833年,江西省许多地方都上报了多起胆大妄为的强抢谷米事件。参见同书14/32a-b。

    [128] 《定州志》(1850),11/34a。

    [129] 《邯郸县志》,1//11b。

    [130] 《大清十朝圣训·宣宗朝》,78/16b,1833年引用一篇上奏的上谕。广东灵山县1848年爆发的民变,打出的口号是“劫富救贫”;1851年爆发的另一场民变,也强迫富户把钱粮分发给贫民。这两场民变的意义、性质都相同。参见《灵山县志》,8/103a。

    [131] Chinese Repository,XX (1851),p.53.

    [132] 参见第四章关于绅士和税收制度部分。

    [133] 《大清历朝实录·宣宗朝》,435/9a-10a;《大清会典事例》,207/4b;《清朝续文献通考》,2/7513-7514。

    [134] 冯桂芬《显志堂集》,2/27b。

    [135] 魏源(1794——1856)《古微堂外集》,4/35b。正文中所讨论的地区是浙江省的归安和仁和、江苏省的丹阳和震泽、江西省的新喻和湖南省的浏阳。

    [136] 魏源《古微堂外集》,4/34a-35b。还请参见黄钧宰的《金壶七墨·金壶浪墨》,4/6b-7a。正文中所提到的暴动地区是指崇阳。

    [137] 《嘉兴府志》,42/96b。有关此人姓名的汉字写法,参见Herbert A.Giles,Chinese- English Dictionary,Nos,13608 (yü),1 (A),and 8139 (Nan)。

    [138] Huc,Chinese Empire (1855),II,pp.76-78.Huc对每一个细节的描述虽然并不一定精确,但对事件的描述大体还是可信的。

    [139] 《学政全书》,7/16a;第六章注346中所引。

    [140]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祥琴室日记》,49b,同治八年元月十日。李慈铭在对浙江嵊县和淳安县的混乱作了记载之后评价说:“吾郡(绍兴府)近日士无师长,以嚣暴相高。每遇县府试,狎侮有司,毁垣坏门,丑诋毒詈,甚至焚其衣冠,搜其妻孥。”

    [141] George Smith,China (1847),pp.251-252.

    [142] 冯桂芬《显志堂集》,4/36a-b。

    [143] 《灵山县志》,8/103b。这名士子随后被捕并被用刑。暴动以他缴纳罚金而结束。

    [144] Davis,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 (1852),II,pp.189-196.

    [145] 李棠阶《李文清公日记》,第十四册,1855年(咸丰乙卯年八月五日)。还请参见本章前注120,1854年(咸丰甲寅年八月七日)。

    [146] 《山东军兴纪略·团匪二》卷二十二之中,3b和6a分别记载说,在乐安县,一名廪生和武生1858年聚集了几千人的暴徒,进攻知县衙门;在齐河县,一名廪生领导居民抗粮。

    [147] 《铜仁府志》,9/40b-41b。

    [148]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息荼庵日记》,卷五,53b,1869年(同治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有关“劣生”煽动或组织暴动的更多事例,参见本书第六章注350——354所引资料。

    [149] Meadows,Desultory Notes (1847),pp.172-174.

    [150] George W.Cooke,China (1858),p.190,记述了一个普遍被接受的观点:“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特别容易发生水灾、粮食歉收;政府软弱,没有救济穷人的法律。在这样的国度里,必然总是充满了饥饿的灾民。……中国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危险的阶层’。”

    [151] 杨景仁《筹济编》,19/10b。

    [152] 《灵山县志》,8/103a-110b。

    [153] Arthur Smith,Village Life (1899),pp.212-217.

    [154] Arthur Smith,Village Life ,pp.220-221。作者还有意义地补充指出,“乡村恶棍”可能是普通百姓或“秀才”(即生员)。然而,有资料表明,乡村中的“文痞”人数比乡镇或城镇的要少,其原因或许在于乡村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的吸引力。至少在19世纪后半期,这样的人物更容易寄生于城市,其中包括清帝国的首都。从下列两个事例中可以得到说明:李慈铭《越缦堂日记补》辛集下,1862年(同治元年元月十三日),59b-60b记载说,一名出身于山西富户的年轻人(张其翰)成为北京一帮恶棍的头目。他花钱买了个小官当,并把他的暴力习惯带进同僚中(其中包括某巡抚之子和一个年轻的满族官员),直至被一位尽职的巡城给事中抓住,严刑拷问死于狱中。翁同龢《翁文恭公日记》丁亥年(1887年8月14日到9月14日),26/77a-85b记载说,一些恶棍不知为何原因殴打他的车夫。由于其中一个头目是“黄带子”,因而翁同龢为自己仆人申冤的努力付之东流;翁同龢时任户部尚书。

    [155] 1820年进士、四川昭化知县谢玉珩把这样的流氓行为分为至少六类:(1)采取暴力手段,敲诈那些刚刚卖掉不动产的人〔编者按:原文为“民间每有先年卖过田地之人……自往买业之家痞赖”,是卖田者向买田者敲诈,作者偶误〕;(2)敲诈那些刚刚从债务人手中得到债款的债主;(3)未经许可就从私人土地上砍倒竹子或树木;(4)伪造远年借约假账,向懦弱之家诈索吵闹;(5)偷盗;(6)抢劫。参见《牧令书辑要》,9/9b-12a。〔编者按:谢玉珩《严拿匪徒痞棍为害并使病叟泼妇虿扰示》。〕

    [156] 贺长龄《耐庵公牍存稿》,3/14a。贺长龄当时是贵州巡抚。

    [157] Cooke,China (1858),p.191。不同地区对“恶棍”和恶霸的称谓各不相同。比如,在广东一些地区,称那些“游惰之民,作横乡里”者为“烂崽”,字面上的含义为“堕落的小子”。参见《广州府志》,108/20b。至于其他称谓,将在随后讨论中提到。

    [158] Huc,Chinese Empire ,II,p.251.Huc进一步说道,其中一些“光棍”成立一些团体,另一些则独自行动。

    [159]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21/8a-b。

    [160]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21/9a-10b。

    [161]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15/33a-b。

    [162]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43/11a。这种乞丐的行为并不限于骚扰地方居民。〔编者按:此后注文与文中引文完全相同,疑误,今略。〕

    [163] 汪辉祖《病榻梦痕录》下,4b-5a。

    [164] 《江西通志》,卷首之三,4b-5a。

    [165] 渠弥《养和室随笔》,载《中和》月刊,第1卷,第121页。〔编者按:查引文出自《中和》月刊,1940年,第1卷第4期,《养和室随笔》“哥老”条。〕文中引用1733年进士、四川南充知县邱襄周的话。“嘓噜”一词的意思并不清楚。根据作者所引来看,该词最初形式可能是“哥老”。

    [166] 《知新报》,82/1a,引自广东巡抚1899年的一道奏折。有关秘密社会从事盗匪活动的情况,我们可以从“洪门”起草的关于控制其成员从事盗匪活动并防止争端发生的特定会规中获知。例如“五誓”(伦敦大英不列颠博物馆,远东档8207D)、“二十誓”(远东档8207E)和“行船遇劫口白”(萧一山《近代秘密社会史料》3/1b、3/5b和4/38a-b)。这里,不能以任何制度化的方式来处理秘密社会问题。有关秘密社会对19世纪中国乡村的影响达到什么程度,可以列一些参考书目。萧一山的《近代秘密社会史料》包含了许多有用的主要资料。此外,还可以参考下列著名研究成果:J.S.M.Ward and W.G.Stirling,The Hung Society,3 vols.(1925-1926);Gustaaf Schlegel,Thian-ti-hwui,The Hung League (1866);chapters in K.S.Latourette,The Chinese (1941);and James D.Ball,Things Chinese (4th ed.,1906).Henri Cordier,Bibliotheca Sinica,III,1894-1900,补充了一些书目。

    [167]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补》,壬集84b,1862年(同治元年二月二十四日)〔编者按:应为1863年同治二年〕。《潼川府志》(1897),17/39a中收录了当地一首纪事诗,对土匪和官军的行为都作了描述:

    “四野岑寂声悄悄,贪顽有叟贫且老。幸灾乐祸肆欢欣,皆言此会贼来好。怜我衰弱恤我贫,使我肥甘日夜饱。尔时人家已无主,弃置财物埒粪土。〔公然篡夺人不知,取之外府犹内府。豕羊满楼谷满车,锦衣文绣斗鲜华。人生快意谁过此,从此贫困不须嗟。〕兵乘贼退执群凶,孰知尔辈与贼通。无贵无贱席卷去,眼底昙花付一空。”〔编者按:此为陈谦《纪土匪》诗,括号部分为作者所未引。〕

    [168] 《知新报》,82/2b,引自江西巡抚的一道奏折。

    [169] 曾国藩《曾文正公奏稿》,2/3b。

    [170] 曾国藩《曾文正公奏稿》,2/3b。

    [171] 参见本章注168。

    [172] Morton Fried,Fabric of Chinese Society,p.229,叙述了一个在晚近发生的事例,可以说明农民的这种反应:“他们(1940年代末安徽滁县的土匪)在一段时期靠抢劫远离社会中心的人户、打劫富裕的农民或顽固的乡绅为生。他们成功进行了好几个月。然后突然就被抓住了。原因很简单。……这些‘游击队’最初抢劫的对象,或多或少只是限于富户。……可是后来不知为什么,他们不加分别地随意抢劫,普通农民和佃农也成为他们的牺牲品,房屋也常常遭到烧毁。……农民记下土匪的活动地点,并通知了当地政府。”

    [173] 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21/15b-16a。还请参见林则徐《两江奏稿》〔编者按:应为《两广奏稿》〕3/18a中收录的一件描述广东惠州和潮州宗族的文件。

    [174] 田文镜《州县事宜》,17b-18a。

    [175] 王先谦《虚受堂文集》,7/7b。

    [176] 《皇清奏议续编》,2/3a,梁上国提交的一道奏折〔编者按:《条陈平贼事宜疏》〕。梁上国使用的“贼”字是属于宽泛意义的,就像本节在开始讨论时就指出的那种用法。

    [177] 骆秉章《骆文忠公奏稿·湘中稿》,8/29b。

    [178] 《皇清奏议续编》,2/12a。

    [179] 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21/16a。

    [180] 贺长龄《耐庵奏议存稿》,1/15a-b。

    [181] 参见第八章注释190——192。

    [182] 曾国藩《曾文正公书札》,2/1a-b。〔编者按:《与各州县书》。〕在这段和下段引文中,曾国藩也是以习惯上的宽泛用法来使用“匪”(即土匪)一词的。我们从von Richthofen’s Letters, p.133引出一段(1872年5月所写的一封信),有助于了解地方官员的愚蠢和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上次来访时没有进去的(山西)平阳府(城)完全被毁灭了。我听到的情况是这样的:几年前,一支从河南来的叛乱者完全出乎意料地进了城,但只是稍作抢劫后就离开了。在他们还未离开很远时,地方官为了在给皇帝的汇报中增加一些他们是通过抵抗才得以把平阳城从叛乱者手中拯救出来的证据,命令从城墙上朝着叛乱者的背后开几枪。叛乱者认为这是对他们的大不敬,调过头来,摧毁全城,杀死许多居民。自那以后,官军就驻扎在废墟中。”

    [183] 曾国藩《曾文正公书札》,1/27a-b,1850年到1851年之际写给胡莲舫的一封信。

    [184] 这些定义是从政治学的角度作出的,同Webster’s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所下的定义实际上相同。造反的定义在前面注释82中已经引述了。至于“革命(Revolution)”的含义,该词典是这样解释的:“指组织机构,或政府或制度的根本改变;由被统治者推翻或摧毁现政府或统治者,并取而代之。”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的定义与此不同:“革命:政治秩序中的主要变化,它并不仅仅是政府人事的改变,或具体政策的重新调整,而必须进行或者伴随着不同社会集团和阶级之间关系的剧烈变化;……社会秩序的重塑。……革命的这一特征,使它同……军事政变、造反和起义区别开来。”还请参见Aristotle,Politics (Jowett’s trans.),I,p.1301b对“革命”的解释:“政体的变革沿着两个不同的途径演进:有时骚动就指向现行政体,图谋变更政权的性质。例如从民主政体转为寡头……另一种不在于推翻现行政体,不搞乱政府形式……他们只想将行政权力争取到自己的手中。”很明显,从公元前246年秦朝建立到1644年清朝建立,所有王朝更迭,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是属于“并未改变政府形式”的“革命”。一些重大的民变的意义,比起那些仅仅想“将行政权力争取到自己手中”的领袖的愿望要大得多。太平天国之役就是这样的著名事例;不过,它在一个方面并未脱离原来的历史模式,即其领导人仍然企图建立另一个王朝,而非一种完全新型的政府组织。Meadows,Rebellions (1856),p.25,所作的评论引人入胜:“革命是指政府形式及其建立原则的变化,它并不一定包含统治者的改变。造反是指起来反抗统治者,目标远不是一定要改变政府的组织原则和形式,其爆发的原因常常出于保持它们完美无缺的愿望。革命运动是针对原则;造反在于针对个人。……如果清楚地记住这一区别,那么用一句话就可以清楚地说明中国四千多年的历史:在所有文明达到一定程度的世界各国中,中国人是最无革命精神而最具造反精神的民族。〔编者按:原书为斜体,译文改为着重号。〕一般说来,中国历史上只有一次政治大革命,即大约两千年前中央集权取代封建制度的革命。”通过对“造反”作这样的解释,并将之同“革命”区别开来,我们从而可以把中国历史上所有反政府的民变归结在“造反”的标题下,而不必一一去确认其中哪些在性质上属于“革命”的棘手问题;那不是我们现在要关心的问题。

    [185] Meadows,Rebellions,p.24:“中国人没有立法的权利。……他们无权投票选举自己的统治者,也无权限制或终止拨款。因此,他们只有造反的权利。”〔编者按:原书为斜体,译文改为着重号。〕魏特夫对“造反权利”一词的适当性提出怀疑:“‘造反权利’这一词语是不适当的,因为它混淆了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政府对朝廷权力兴衰的论述,是为了警告不要造反,而非作为造反的指南;它们当然不会被编入‘宪法性’规章或法律里。只有在现存法律被破坏的情况下,‘造反的权利’才可以被行使。而主张这项权利的人冒着全部毁灭的危险。”参见“Oriental Despotism,” Sociologus,III (1953),p.100。魏特夫教授的说法非常中肯。不过,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地方,由于从未有过合法的造反权利,因而一些中国作者很有可能提出某种类似于道德性的造反权利。事实上,孟子特别强调的“天命”和代天行道的“天吏”(minister of Heaven)概念,甚至也包含着准宗教性的造反权利。“朝廷权力兴衰的官方论述”构成“对造反行为提出警告”,因为这样的论述即使不是正式地也是含蓄地承认了“民”有起来反抗暴君的原则。另一方面,造反者利用这一原则作为他们的行动“指南”,甘愿冒着自己完全毁灭的危险去行使“造反权利”。这样,造反权利虽然在法律上是一头可怖的怪兽,但在帝制中国思想史和政治史上享有合法地位。它使我们想起“天赋人权”的概念;该概念在法律上同样是一头怪兽,但在欧洲历史上享有相同的地位。在中国,法家否认类似“造反权利”之类东西的存在,不管是道德的还是法律的。不过,其他学派并不同意他们的观点。

    [186] 《尚书·周书·泰誓下》;James Legge,Chinese Classics,III,part3,p.296。

    [187] 《孟子·梁惠王下》,第三章、第十一章;《公孙丑下》,第八章;《尽心下》,第十四章。还请参见Legge,ibid.,II,pp.157 and 170-171,223,480,and 483。

    [188] 贾谊(前200——前168),《新书·大政上》。

    [189] 方孝孺(1357——1402)《逊志斋集》,卷三《民政》。

    [190] Walter H.Mallory,China:Land of Famine,p.65:“在作者看来,理解中国君主制度最好采用中国人自己的方法:人民是海,皇帝是舟。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如果人民发怒,舟就会面临覆顶之灾。”

    [191] 比如,罗尔纲在《太平天国史纲》第1——20页中详细叙述了导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的主要原因有土地日益集中、人口压力、对外贸易处于逆差、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等。

    [192] 《史记》,48/1b。

    [193] 《宋史》,468/6b。

    [194] 罗邕、沈祖基编《太平天国诗文钞》,28b-29a。不过,这一文件可能出自他人之手,而非洪秀全所写。

    [195] 罗邕、沈祖基编《太平天国诗文钞》,32b-34a;向达等编《太平天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种,第二册,第691——692页。

    [196] 洪亮吉(1746——1809)于1798年写给成亲王的一封信。参见稻叶岩吉《清朝全史》(中译本)第三册,第29页中所引。〔编者按:引文出自《征邪教疏》,收入《卷施阁文甲集》卷十,1a-3b,光绪三年授经堂重刊本。给成亲王的信题为《乞假将归留别成亲王极言时政启》,与引文不同。〕这一期间的叛乱活动包括:1774年山东王伦叛乱;1793年湖北、四川和陕西刘之协和王三槐叛乱;1813年河南、直隶李文成、林清叛乱。刘之协和王三槐属于白莲教,李文成、林清属于白莲教的分支天理教。

    [197] 《广州府志》(1878),129/24b。

    [198] 《潼川府志》(1897),17/34a。

    [199] 《明史》,卷309,各页。

    [200] 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纲》,第17——20页。

    [201] Paul M.A.Linebarger,Government in Republican China,p.116,对此一问题持论激烈:“缺乏财力导致土地的丧失,农民土地所有者沦为佃农。如果经济剥削、政治压迫过度了,接踵而至的是社会动乱。农民叛乱不但推翻了政府,而且摧毁了经济。中国大多数王朝就是因为土地问题而崩溃的。”

    [202] 《宋史》,267/7a。

    [203] 薛农山《中国农民战争之史的研究》,第三章,第284页,引兰簃外史《靖逆记》。

    [204] 萧一山《太平天国丛书》第一辑,收录了这一文件。

    [205] 安徽一些棚民的经历简单地说明了这种情形。根据《滁州志》卷一之二,13a中的记载,这些棚民的领导人“遥奉伪天王令,聚党数千,袭来安县城”。棚民存在于浙江、江西、安徽和广东等省。他们属于那种从其他地区迁移而来、处境悲惨的小民,为当地居民所歧视。参见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33/5a,引戴槃所写的一篇文章〔编者按:戴槃《定严属垦荒章程并招棚民开垦记》,出自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原文偶误〕;《江西通志》,卷首之一,24b。

    [206] 王世贞(1526——1590)《弇山堂别集》,卷85《诏令杂考》,第1页,引写给山东、河南、直隶、陕西和山西等省居民的一篇告示〔编者按:朱元璋《谕中原檄》〕。

    [207] Huc,Chinese Empire,I,xiii.有关太平天国反满思想概要,参见简又文《太平天国杂记》,第一辑,第64页。《灵山县志》,8/110b中指出:“前清自道、咸以后,盗贼蜂起,皆奉太平天国‘反清复明’为词。”

    [208] 《史记·陈涉世家》。

    [209] 《史记》,8/2b-4b。刘邦当时担任泗水亭长。一条注释说:“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此职)盖今里长也。民有讼诤,吏留平辨。”〔编者按:此条注解出自张守节《史记正义》,故“今”指唐代。〕

    [210] Theodore Hamberg,Visions of Hung-Siu-Tshuen,燕京大学图书馆1935年重印。Meadows,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 (1856),大概过高地估计了太平天国领袖的道德力量和宗教纯洁性。P.M.Yap,“The Mental Illness of Hung Hsiu-chuan,Leader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Far Eastern Quarterly,XIII (1954),pp.287-304,探讨了洪秀全的领导心理。

    [211] Meadows,Rebellions (1856),p.457.

    [212] Eugene P.Boardman,“Christian Influence upon the Ideology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Far Eastern Quarterly,X (1951),p.115.

    [213] 《潼川府志》,17/42b。

    [214] Arthur W.Hummel (ed.),Eminent Chinese,II,p.958,概括了这一事件〔编者注:见“岳钟琪”(Yeh Chung-ch’i)条,房兆楹撰〕。

    [215] Huc,Chinese Empire,I,xiii-xiv.还请参见萧一山《近代秘密社会史料》各页。

    [216] 《灵山县志》,8/110b。

    [217] 这些识字的领袖在“邪教”叛乱中角色鲜明。比如,根据《宋史》468/6b中的记载,叛乱领导人方腊“托左道以惑众”。还请参见《夔州府志》在21/5a-18a中关于刘之协的记载;尹嘉宾《征剿纪略》4/23b-24a中关于1884年被处死的白莲教领袖高钦的记载。

    [218] 前文已经指出,由于中国广大乡村存在着“游匪”,经常给造反增加了无穷的力量。西方传教士William C.Milne,Life in China (1859),p.431,以如下言语解释了太平天国迅速发展的情况:“那些侵扰乡民和城郊居民的散漫、懒惰流浪汉,在这场叛变中找到了适当的机会,因而成群结队地加入(太平天国运动)。”秘密社会自然也为造反行动做出了贡献。Cooke,China(1858),pp.433-445,在附录中引用了翰林院编修、曾任福建布政使的曾望颜对“造反之根源”所作的一些评论。〔编者按:文章题名为“Tsang Wang-Yen On The Origin Of The Rebellion”,文中说,这份材料是他的朋友威妥玛从广东一位皇商的店里费力取得的。〕这些评论虽然过于简单化,但仍然很能说明问题:“为什么广东全省各地一直都有土匪存在,而且现在比以前什么时候都要严重?其原因非常简单,亦就是多年来一直未对非法的秘密社会成员采取任何行动,真正的犯罪分子总是逍遥法外,事实真相完全被隐藏或掩盖了。……在道光元年(1821年)之前,三合会作为一个匪派就已经存在。……在道光十一年(1831年),御史冯赞勋(Fung Tsahhiun)上奏报告他已经得知在5省均发现三合会印章、旗帜和图册。……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八月,一千左右的三合会和睡龙会成员在广东顺德容奇村发生武装冲突。……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元月,冲突再次爆发,两会成员、几个村子的居民,人数共达几千,在桂洲村进行了第二次战斗。……知县……恢复了秩序,急忙跑到省城,向督抚等大臣汇报。他们指示他不要任由事情到处传扬。……毫无疑问,由于这些官员渎职,才致使冲突双方根本不在乎法律。……这样,危害像莠草一般很快传遍了全省,并从广东传到广西,到现在又已经传到了江南和湖南。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秋,其他省区三合会、睡龙会某些会员来到香山的江口(Kiang-kau)、龙塔(Lung-ta)……等村,引诱村民入会。……官方的兵丁和衙差都入会了;虽然并不知什么好坏的穷人,是因为想得到一点钱(每人得10文铜钱)而被引诱入会的,但也有一些拥有土地的农民和受人尊敬的商人,因为要保护自己不受侵害而不得不入会。……衙门不敢提到‘会’字,其结果是,不但全省大小县份各种党派林立,会员不计其数,就是紧靠省城的白云山也经常举行会员入会仪式。在这一期间,不仅是商人————无论他们走陆路还是走水路————被杀,被抢劫,而且连有城墙保卫的城镇和乡村,也成为帮会任意出入之场所,当铺和其他店铺、私人住宅,也被洗劫一空,其主人被绑架敲诈。……受害者向官府申诉时,官府并不是立即采取措施,直接追捕犯罪分子,而是让受害者描述他们被抢劫的每一个细节。……即使知道这些无法无天的犯罪分子在某个地方,兵丁和差役也从不去抓捕,而是要该地士绅去把他们打发走。在手中既无兵丁又无差役的士绅无力完成任务,而真正的犯罪者又消失在远方后,州县官员又突然负起责来,把(绅士宗族的)神主牌带到衙门监禁用铁链绑上……道光二十七年和二十八年(1847年和1848年),成千上万的非法帮会会员带着棚帐、武器,占领任何他们想占领的地方……横行于翁源、乳源、英德和清远等地。……今年春(1854年?),他们开始危害儋州(chan-chau)。……五月,东莞城被占,但随即收复。……七月,肇庆府各州县城和顺德、佛山、增城、从化、花县及英德等地全部被占。……现在,来自其他省区的歹徒不过一百或几百人,但来自广东本省的帮会会员头戴红巾、手持红旗……成帮结队,其力量可以占据各地。如果不是几十年前帮会就发展会员,怎么可能发生一个地方的叛乱可以得到那么多地方回应的情况。”

    [219] Richard Wilhelm,Chinese Economic Psychology,pp.22-23.Fei Hsiao-t’ung,Peasantry and Gentry,pp.10-11:“十分自然,农民的共同趋势并不是沿着社会阶梯向上爬升,而是日益下降到社会最底层。一旦灾难降临,小地主被迫卖掉自己的土地后,就变成佃农。他还会进一步从佃农下降为无地的佣农。最终,他会悲惨地死去,或者从村子中消失。这种流浪者是绝望的,他们除了悲惨的生命外,一无所有。他们离开曾经生活过的村子后,变成土匪或强盗,或者参加军队,或者作为大绅士的奴仆寄人篱下。……他们属于生活绝望的阶层,因而在本质上是革命的。统治阶级强大时,他们深受压榨和剥削。……但是,如果统治阶级日益腐朽,统治日益衰落,他们就是志在夺权的叛乱集团。中国历史上几个事例都表明,新王朝就是由这些绝望的流浪者开创的。”从我们讨论的角度来看,这段文字的结论很难说是正确的。认为中华帝国历史上的农民“本质上是革命的”,是过于乐观的;由处于绝望境地的农民发动“志在夺权的叛乱”,从而建立好几个新王朝,在史实上是站不住的。汪士铎在其《汪悔翁乙丙日记》2/18b中相信:“四民之中,最易作乱者农。”这个观点可以这样理解,由于是人口中数量最多和最强壮的部分,同时处在比其他阶层较差的经济环境中,中国农民最可能做出粗暴的行为。但从汪氏粗略的观察而推论出农民因此“本质上是革命的”,则是错误的。

    [220] 其事例可以参见Davis,China(1852),II,196;尹嘉宾《征剿纪略》(1900),2/5b;《股匪总录》,2/17a-b。

    [221] 洪亮吉(1746——1809)1798年写给成王的一封信。参见稻叶岩吉《清朝全史》(中译本)第三册,第28——29页中所引。〔编者按:参见本章注196按。〕

    [222] 《江西通志》,卷首之三,9a。

    [223] 《江西通志》,3/25a-b。

    [224] 曾国藩《曾文正公书札》,2/3a。〔编者按:《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

    [225] 李棠阶《李文清公日记》,第十三册,咸丰三年(1853年)六月二十日和七月一日。〔编者按:见“二十至廿四等日”条及“七月二十九日”条。〕

    [226] Meadows,Rebellions,p.291。斜体字为原作者所标〔编者按:译本改为着重号〕。

    [227] 19世纪中国的情况与同一时期日本的情况进行对比,可能是很有益的。参见Hugh Borton,“Peasant Uprisings in Japan,” Transactions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Japan,2nd series,XVI,pp.1-219.Asakawa(朝河贯一),“Notes on Village Government In Japan,”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XXX,pp.259-300,and XXXI,pp.151-216.Borton关于日本叛乱论述的结论,有助于我们了解同一时期中国农民在叛乱中所起的作用:“大多数农民叛乱是互相孤立的,很少想要推翻政治制度本身,主要目标在于纠正当时封建专制社会中天生的一些微小的不公正。当然,整个农民运动有助于推翻封建专制结构,但是说普通农民清楚地认识到,或渴望参加社会革命运动,则是太夸张了。”(第20页)朝河贯一对日本农民大众造反能力的评价,同样说明了问题:“正如封建主对上层阶级的政策是以牺牲他们的真正力量及他们对他的忠诚来制衡他们一样,他对农民的控制,压制了他们的进取心,限制了他们的财富,恶化了他们的生存环境。如果他们没有在一般社会造反中奋起,是由于他们不但完全被剥夺了反抗的机会,而且被剥夺了反抗力量。在19世纪中叶全国性危机终于来临之时,封建上层阶级不但不努力保护日益衰落的德川家康家族的权力,反而鼓动人们去消灭它,农民也一样显得异常冷漠。倒幕运动是由失意武士发动起来并完成的,乡民萎靡、意志消沉,没有为自己的解放事业而奋起。”(XXX,p.290)中国和日本之间历史环境的区别非常明显。虽然不能过分地强调这两个国家的农民在社会政治中所扮演的角色类似,但是,日本农民的行为告诫我们不要过于乐观地认为中国农民具有“革命”的能力。

    [228] Meadows,Rebellions,p.19.

    [229] 刘基(1311——1375)《诚意伯文集·郁离子·瞽聩篇》。

    [230] Frank Brinkley,China (1902),II,p.219.

    [231] Meadows,Rebellions,pp.27-28。斜体字为原作者所标〔编者按:译本改为着重号〕。

    [232]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孟学斋日记》,甲集,首集下,64b,癸亥年(186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33] 简又文《太平军广西首义史》,各页。

    [234] Frank Brinkley,China,XII,p.228.

    [235] Meadows,Desultory Notes,p.191.有关造反因不正确领导而失败的事例很多。Hosea Morse,International Relations,I,pp.440-441,引自The Chinese Repository,1832年5——11月,1833年3——5月的记载,说明这种情况:“我们主要的兴趣在于最扰乱的各省的叛乱活动,广西全省各地,尤其是在粤、桂、湘三省交界处的山区。在这里,1832年2月5日,赵金龙身穿绣有‘金龙王’三字的黄袍团补服,发动了一场叛乱。起初,叛军攻占了四座有城墙的城市和许多村子,湖南提台〔提督〕战死。6月,据报一支人数达30,000人的叛军打败了由湖广总督〔编者按:即卢坤,原文为Caton viceroy〕统率的官军,官军损失2000人;同月,位于广州南面香山的武装叛军,发动了许多劫掠行动。7月,湖广总督又一次战败,只得从广州增派援军,这样官军人数达到15,000人。10月,据报叛军被扫平,但是到11月,又前所未有地活跃起来。1833年3月,叛乱被真正地镇压下去。据说,政府花了一大笔钱收买了叛军的领袖,同时凌迟〔砍头之前,先一片片割下身体非致命的部分〕处死了‘金龙王’的5名亲属。”〔编者按:《大清历朝实录·宣宗朝》卷二百五、二百六、二百十五、二百二十三诸卷亦载猺人之叛,叛乱领袖名为“赵金陇”,另外可以参阅魏源《圣武记》卷七《道光湘粤平猺记》,与外文所记,互有出入。〕

    [236] 赵翼《廿二史札记》,36/23a和25a。

    [237] 《淮安府志》,29/69b。

    [238] 《史记》,89/1a-2b。余英时在《新亚学报》第一卷第二期第209——280页上发表《东汉政权之建立与士族大姓之关系》,详细论述说,没有“士族大姓”的参加或指导,王权就不能长时期地维持;聚集在逐鹿者周围的“饥民集团”,只不过是帮助推翻旧王朝。参见笔者对余氏的评论,见Journal of Asian Studies,XVI (1957),pp.611-612。

    [239] 《新唐书》,卷二二五下,2b。

    [240] 《旧唐书》,卷二百下,4b-5b。

    [241] 赵翼《廿二史札记》,36/17a。

    [242] 《明史》,309/6b。还请参见同书309/2a-b和10a;赵翼《廿二史札记》,20/26a。根据赵翼所说:“牛金星乃举人不第者,每肆毒于进士官,而戒军中勿害举人。”

    [243] James B.Parsons,“The Culmination of a Chinese Peasant Rebellion:Chang Hsien-chung in Szechwan,1644-1646,”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XVI (1957),p.391.

    [244] 《明史》,309/17b-18a。Parsons,“Culmination of a Chinese Peasant Rebellion,”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XVI,p.399,就张献忠和绅士的关系评价说:“张没有针对绅士做出详细的计划而有效执行的诉求。他选任的主要军师(汪兆麟)是一个反对传统绅士观念的人物。这样,张献忠在极端愤怒之中,采取极端恐怖的措施对待所有的反对者。”

    [245] The Chinese Repository,XIX (1850),p.568,记载了广东韶州叛乱队伍发布的文告,不可能出自农民之手。文告说道:现在的朝廷只是异族满人的朝廷。他们虽然人数少,但是利用武力统治了中国,征收税赋。从而明白昭示,任何人只要武力强大都可以从中国夺走财富。……满人夺走了我们中国本部十八省的财富,任命官吏压迫我们。而我们中国人,为什么就必须向他们纳贡称臣呢?然而,如果认为所有明显同情“匪”的绅士和知识分子都一定会积极参加“匪”的事业,那也是错误的。其中一些绅士和知识分子参加,只不过是为了保证自己生命财产的安全。他们随着环境的发展变化,在此时会支持造反,在彼时就会支持官军镇压。曾国藩就观察到了这种行为。他在写给骆中丞(秉章)的一封信中说道:“常宁会匪不下四五千人,此次杀戮仅二百余人,其余聚则为匪,散则为民。如洋泉、杉木等处绅庶,见贼胜则戈矛以助贼势,见官兵胜则箪壶以犒王师。”参见《曾文正公书札》,4/12a。这种绅士明显不会对叛军提供什么有用的领导。

    [246] Martin,A Cycle of Cathay(1896),p.269.

    [247] 冯桂芬《显志堂集》9/5a。

    [248] Von Richthofen,Letters,p.75.

    [249] Morse,International Relations,I,p.453.

    [250] Joseph Edkins;“Narrative of a Visit to Nanking,”引见 Mrs.Jane R.Edkins,Chinese Scenes,pp.304-305。简又文《太平天国乡治考》,载《东方文化》(1954)卷一,第249——312页。一方面认为在太平天国起义区域,实际情况“当然比清朝的要好”;但另一方面又作出结论认为,“太平天国的十年灾难,最终没有为百姓带来什么改善”(参见上引书的英文提要,同书第311——312页),其部分原因在于太平天国许多机构非常腐败,或者用另一种话来说,就是不具备当官的条件。Meadows,Rebellions,chapters 12-17,根据有关1854年以前情况的资料,描绘了一幅太平天国统治的盛世图景。

    [251] 汪士铎《汪悔翁乙丙日记》,1/7b。

    [252] Arthur E.Moule,Half a Century in China (1911),pp.34 and 55.

    [253] Edkins,Chinese Scenes,pp.255-256.

    [254] 朱其华《中国近代社会史解剖》,引见Teng Ssu-yü,New Light,p.35。

    [255] 比如,曾国藩承诺凡是离开太平军兵营的人,其所有的“罪”————无论是过去的还是当时的————都可以一笔勾销。载《清朝续文献通考》,199/9482。Robert Lee,“The Pao-chia System,” Papers on China,III,p.209,论述“保甲制度”时说:“由于农民领导的本质或缺陷,使得每一次农民叛乱在成功的同时即是背叛的开始。在土地问题极端严重时崛起并取得权力的领袖们,不可避免地按照被推翻王朝原有的政府组织原则和结构,重建帝国。农民领导这种显而易见的缺陷,原因大概来自于具有支配地位的士大夫。由于他们独断了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力,因而农民大众不得不依靠他们在知识、社会和政治上的指导。”这一论述虽然建立在无可争辩的事实基础之上,但是陈述得并不十分令人满意。

    [256] Morse,Trade and Administration (1913),Appendix D,pp.432-441.

    [257] Boardman,Christian Influence Upon the Ideology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 (1952),and Vincent Y.C.Shih (施友忠),“The Ideology of the Tai-p’ing T’ien-kuco” (手稿).

    [258] Arthur Smith,China in Convulsion (1901),chapters 1 to 8.

    [259] George Danton,Cultural Contact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p.4.

    [260] 夏燮《中西纪事》,卷二《猾夏之渐》,引自魏源《海国图志·天主教》。Edward H.Parker摘译《中西纪事》,书名为China’s Intercourse with Europe (1890)。

    [261] Danton,Cultural Contacts,p.5.

    [262] Holcombe,Real Chinaman (1895),pp.229-230.

    [263] Alexander Williamson,Journeys in North China (1870),I,viii-ix.

    [264] Arthur Smith,China in Convulsion,I,pp.92-93.

    [265] Auber,China (1834),p.64。有关西方势力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影响,参见本书第九章的有关探讨。

    [266] Arthur Smith,China in Convulsion,I,pp.94-95:“轮船航运在中国由来已久,可以认为它事实上已经变成中国社会、商贸和经济生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是,只要轮船的发展导致中国帆船退出历史舞台,如同扬子江上以及从东南到天津整个大运河上的情形一样,就会形成一种对抗。这种对抗并不会由于一般找不到发泄的出口,而更不真实。”

    [267] Martin,A Cycle of Cathay,p.446.

    [268] Clarke Abel,Journey (1818),pp.88-89。在另一处(p.233),Abel强调指出:“上层阶层”看起来容易说谎,商人“自己证明自己一般爱欺骗”,等等。不过,他认为农民属于另一种人,他说:“我同农民打交道的经验充分告诉我,农民纯朴,性格温和。”

    [269] John Ouchterlony,Chinese War (1844),pp.209-210.

    [270] Cooke,China (1858),p.128.

    [271] Fisher,Three Years Service (1863),pp.13-14.

    [272] Von Richthofen,Letters,pp.1 and 23.

    [273] Von Richthofen,Letters,p.26.

    [274] Von Richthofen,Letters,p.61.

    [275] James D.Ball,Things Chinese (1906),pp.611-612。鲍尔列举的地区如下:广东的广州和香港,浙江的宁波和温州,江苏的上海、丹阳、苏州、镇江和通州,安徽的芜湖、安庆和湖州,福建的福州,江西的九江,湖北的宜昌、沙市和汉口,直隶的天津,山东的兖州,四川的重庆、云阳和顺庆府,等等。下列城市为条约港:广州(1842年)、宁波(1842年)、福州(1842年)、上海(1843年)、天津(1860年)、九江(1861年)、汉口(1861年)、苏州(1869年)、芜湖(1877年)、温州(1877年)、宜昌(1877年)、重庆(1891年)、沙市(1896年)、安庆(1904年)。

    [276] George B.Smyth,“Causes of Anti-foreign Feeling in China,” in Crisis in China (1900),pp.3-32.

    [277] George B.Smyth,“Causes of Anti-foreign Feeling in China,” in Crisis in China (1900),pp.15 and 28。其他西方学者的观点也与此相同。例如,Niles Register(Philadephia,February 23,1822)的编辑以如下的语言评论清帝国发布的一道禁止基督教传播的圣旨:“如果中国皇帝的行动符合欧洲国家已知的行为,承认基督教,那么他的确有权反对有害于其帝国的东西传入中国。”参见Danton,Cultural Contacts,p.11,note 16.Wilhelm,Soul of China,pp.226-228,在1920年代这样观察指出:“这很明显,如果一个眼界狭窄的人来到像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国,就对几千年的文化传统进行挑战,指责它的丑恶,即使他胸怀世界上最美好的动机,仍不会得到上层开明人士的支持。结果,他们首先引入教会的人便是无家可归者。……此外教会……干涉其皈依者的司法审判。……(传教士)在身后洋枪洋炮的支持下,以外国人的身份,迫使当地法官违法乱纪,做出偏向教会的裁决。……这些方法既没有给中国人,也没有给教会带来和平……最后积重难返,中国人忍无可忍,只能造反。他们焚毁教堂,经常不断地杀死传教士。后来,外国力量只得出面干涉,派遣炮舰执行处罚,例如占领青岛(当时作者住在那里)就是一例————所有的事又重新开始。当然人们不仅对传教士恨之入骨,而且整个宗教体系都普遍遭到声讨、谴责。圣保罗也被袭击,被关起来,被石头砸,没有任何力量为他报仇。”

    [278] 铃木中正《清末攘外运动の起源》(英文摘要),《史学杂志》,1953年第62编,第1期〔编者按:应为第10期〕。

    [279] 铃木中正《清末攘外运动の起源》,第5页,引骆秉章的奏折,收录在《文献丛编》。美国传教士J.L.Shuck指出侵略者实际上犯下了种种暴行。参见Chinese Repository,X,pp.340-348。

    [280] 夏燮《中西纪事》,6/9a。该作者还在同书6/14b中补充指出:“彼百姓安知大义,不过因其轮奸一老妇人起衅。”

    [281] 有关该事件的简述,参见Morse,International Relations,I,p.284 ff.,and The Chinese Repository,X,340-348 and 536-550。

    [282] 江苏巡抚梁章钜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七月丙寅日的上奏。参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卷三十一。

    [283] Ball,Things Chinese,p.610.Cf.Holcombe,Real Chinaman (1895),pp.228-230:“可以推断,这些人(文人)在任何团体中都是有影响的。……他们自己认为属于统治阶级,因而对那些任官之人所持的批评通常是温和的,但是,他们影响、控制和左右了公共舆论。他们是民众之间、民众和地方官员之间所有争执问题中无可取代的仲裁人。……他们固执且狂热。他们被指控煽动居民起来反对外国人,鼓励许多暴力行为,尤其是以传教士为攻击目标的;这些指控显然有充分根据。”

    [284] 梁廷柟(1796——1861),《夷氛纪闻》(1937),第49——50页。

    [285] Ouchterlony,Chinese War,pp.151-159.

    [286] Morse,International Relations,I,pp.370-371.Ssu-yü Teng and John K.Fairbank,China’s Response,p.36,Document 4,“Cantonese Denunciation of the China,1841,”就是一个反英宣传的极佳事例。Julia Corner,China(1853),p.266,认为反外暴动是由“秘密社会及其鼓动家”煽动起来的。秘密社会成员虽然参加了这些反外暴动,但是,必须承认关键性的角色是由地方绅士充当的。

    [287] 铃木中正《清末攘外运动の起源》,《史学杂志》1953年62编,第1——28页。

    [288] 梁廷柟《夷氛纪闻》,第50——51页和第100页。

    [289] 梁廷柟《夷氛纪闻》,第51页和第100页。

    [290] 梁廷柟《夷氛纪闻》,第107——108页。

    [291] 夏燮《中西纪事》,13/6a-7b。该作者在同书13/13b中转引《西人月报》继续说道:“广省城内外居民,恰与英人无大仇怨……惟城外九十六村之人大不相合。”在13/17a中补充说:“九十六村者,即三元里之一百三乡也。”

    [292] 《筹办夷务始末》,66/40中收录了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的一道上奏,称耆英否认地方绅士参加了反外暴动,应由“烂崽”(一些地方上称“光棍”为“烂崽”)负责。同书75/34中收录了道光二十六年的一份文件,称耆英否认社学也卷入到反外暴动中去。不过,这些否认原因很容易理解,但很难被当作是对事实的陈述。

    [293] 在广州从事医疗工作的美国传教士Peter Parker汇报了广州发生的情况,分别载于Chinese Repository,V (1836);VIII (1839);and X (1841).Danton,Cultural Contacts,pp.44-47.引用了这些报告。

    [294] Morse,International Relations,II,p.371,转引自1842年12月的Chinese Repository。

    [295]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75/13。

    [296] 夏燮《中西纪事》,卷六,各页。

    [297] 夏燮《粤氛纪事》,1/1a-b。

    [298] 夏燮《中西纪事》,13/1a-2b。

    [299] Arthur Smith,China in Convulsion,I,pp.65-66.

    [300] Martin,A Cycle of Cathay,pp.445-448。同样参见Arthur Smith,China in Convulsion,I,pp.77-82。

    [301] Arthur Smith,China in Convulsion,I,pp.71-72。有时,反外宣传适得其反,比如叶昌炽在其《缘督庐日记钞》中(庚戌年三月初一)概括了1910年的一个事例:“晨起,闻香山村民昨夜四鼓聚众毁喻培翁家……仅以身免。……市人哄传洋人在海上造桥,打桩不下,以生人甲子厌胜,贿培翁沿街挨户写姓名册,村中有暴死者,众怒难犯,构此奇祸。……既而悟为造户口统计册,喻为乡董,池鱼所由殃及。”

    [302] Harold E.Gorst,China (1899),p.246,观察指出:“1898年夏发生于广西的暴动,就其他方面来说没有什么重要意义可言,但是就一个方面来说,非常令人感兴趣,它提供了西方强国近年来的行为对中国人民产生影响的例证。暴动领导人张某发布的宣言只是诉诸反外情绪,其序言如下:‘老天在上,我张某人是“洪江会”(The Hung Sun Tong)头领和军队大元帅,发誓要把洋蛮子驱逐出中国,改变中国耻辱的地位。欧洲蛮人国家势力强大,现在对我们虎视眈眈,企图玩弄狡诈、隐秘的阴谋手段。中国没有哪一块地方,它们不想吞下去;哪怕是一文钱,它们也要夺走。10多年前,洋人传教士来到我们的土地上,蛊惑我们同胞藐视神灵,在我们整片土地上散布毒药。……天地人神共愤,对付这些入侵者。……’”(引自The London Times,September 30,1898。)

    [303] Friedrich Engels,“Persia-China,”此文最早发表在New York Daily Tribune,June 5,1857,后来收录在Marx on China,pp.48 and 50,该文以如下语言评价了华南日益发展的反外运动:“我们最好认为中国人这次战争的性质是一场反对外来侵略的战争,一场捍卫中华民族的全民战争。……现在,中国人的情绪与1840——1842年战争时的已显然不同。当时人民静观其变,让皇帝的军队去与侵略者作战,而在遭受失败以后,抱着东方宿命论的态度服从了敌人的暴力。现在至少在南方各省(直到现在军事行动只限于这些省份之内),民众积极而且是狂热地参加反对外国人的斗争。”Engels这一观点,很难被认为是正确的。正如上面所表明的,1841年三元里“人民”的行动远不是“静观”;正如下面两位当时身处其中的作者所观察指出,1840年到1857年间看不出“人民大众”的行为有什么变化。“马德拉斯工程师”号炮舰海军上尉John Ouchterlony,在《鸦片战争》第420——421页中汇报了他1842年在南京附近所看到的情况:“因而,不幸的郊区到处都被纵情劫掠。没有哪艘军舰的印度士兵或欧洲人是带着规定上岸的,因为他们在生机勃勃、平和安静的角落横冲直撞,乃至把一度非常繁华的整条街道洗劫一空后,才回到运输舰上。中国人和欧洲人、印度人、非洲人以及马来人,相互之间追逐推挤,看起来情绪高昂。当收集了一堆‘战利品’之后,他们总是用劝说的方法,强迫一帮中国人搬运到目的地;而这种劝说并不总是温和的。我还奇怪地看到,中国下层社会是以多么坚忍和恭谨的态度来忍受所有的盛气凌人和粗俗对待。……打劫富户的消息也迅速传开,这些可怜人的数字每时每刻都在增加。”The Times特约记者George W.Cooke,China,p.339叙述了1857年1月英法联军占领广州城并将两广总督叶名琛掠为阶下囚之后广州的情形:“金库里面装满了银子……还有一间房屋,装满了最为昂贵的软毛官服,衬里是用一种黑色、罕见的皮毛做的;另一间房屋装满了铜钱。……上面来的指示是把银块带走,不碰其他东西。……但是怎样才能运走这些沉重的银块呢?大家聚集在金库前商量,其中一名军官想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凡是愿意把银块搬到英国兵营的苦力,每人可以得到一元钱’。人群刚散去寻找竹棍,转眼间就有一千名志愿者争着要为我大英帝国搬运自己城市的财物。”难以想象,这样的苦力在1840年或1857年中会从事“一场反对外来侵略的战争”。同许多学者一样,恩格斯也未能充分注意绅士和文人在反外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Stanley P.Smith (China Inland Mission),China from Within (1901),pp.142-143正确地指出,义和团是中华帝国仇外心理最后一次也是最强烈的表现,导致其爆发的直接因素包括慈禧太后“狂妄、无知和迷信”的心理。

    [304] Davis,China,II,pp.182-183。该作者还在同书第196页中就1847年发生于浙江奉化的暴动评价道:“这不过是我们的战争〔译者按:即鸦片战争〕以来,各个地方普遍存在的麻烦的一个小小的样本。最严重的反抗发生于大部分华南省区;反抗首先发生于广州,然后像瘟疫一样传布开来。社会普遍抱怨的问题是土匪日益增加;募集用来抵抗这些土匪的民团,让人民可以为赋税问题跟政府讨价还价。”

    [305] Davis,China,II,p.412.

    [306] Huc,Chinese Empire,I,pp.291-292.

    [307] 曾国藩《曾文正公书札》,13/10b。后来,曾国藩在给左宗棠的一封信中(13/17a)说道,无论发生什么后果,他都要北上挽救朝廷。然而,他在给李鸿章的一封信中(13/21b)却说道,朝廷指示他不要北上。

    [308] Marx,“Revolution in China and Europe,” New York Daily Tribune,June 14,1853, 收入Marx on China,pp.1-2。

    [309] Mallory,China:Land of Famine,p.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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