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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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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成好习惯

    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但是在习惯方面却各有不同,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在幼小的时候最容易养成,一旦养成之后,要想改变过来却还不很容易。

    例如说:清晨早起是一个好习惯,这也要从小时候养成,很多人从小就贪睡懒觉,一遇假日便要睡到日上三竿还高卧不起,平时也是不肯早起,往往蓬头垢面地就往学校跑,结果还是迟到,这样的人长大了之后也常是不知振作,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祖逖闻鸡起舞,那才是志士奋励的榜样。

    我们中国人最重礼,因为礼是行为的规范。礼要从家庭里做起。姑举一例:为子弟者“出必告,反必面”,这一点点对长辈的起码的礼,我们是否已经每日做到了呢?我看见有些个孩子们早晨起来对父母视若无睹,晚上回到家来如入无人之境,遇到长辈常常横眉冷目,不屑搭讪。这样的跋扈乖戾之气如果不早早地纠正过来,将来长大到社会服务,必将处处引起摩擦不受欢迎。我们不仅对长辈要恭敬有礼,对任何人都应该维持相当的礼貌。

    大声讲话,扰及他人的宁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我们试自检讨一番,在别人读书工作的时候是否有过喧哗的行为?我们要随时随地为别人着想,维持公共的秩序,顾虑他人的利益,不可放纵自己,在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要知道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地去乱挤。

    时间即是生命。我们的生命是一分一秒地在消耗着,我们平常不大觉得,细想起来实在值得警惕。我们每天有许多的零碎时间于不知不觉中浪费掉了。我们若能养成一种利用闲暇的习惯,一遇空闲,无论其为多么短暂,都利用之做一点有益身心之事,则积少成多终必有成。常听人讲起“消遣”二字,最是要不得,好像是时间太多无法打发的样子,其实人生短促极了,哪里会有多余的时间待人“消遣”?陆放翁有句云:“待饭未来还读书。”我知道有人就经常利用这“待饭未来”的时间读了不少的大书。古人所谓“三上之功”,枕上、马上、厕上,虽不足为训,其用意是在劝人不要浪费光阴。

    吃苦耐劳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标志。古圣先贤总是教训我们要能过得俭朴的生活,所谓“一箪食,一瓢饮”,就是形容生活状态之极端的刻苦,所谓“嚼得菜根”,就是表示一个有志的人之能耐得清寒。恶衣恶食,不足为耻,丰衣足食,不足为荣,这在个人之修养上是应有的认识。罗马帝国盛时的一位皇帝,马克·奥勒留(Marcus Aurelius),他从小就摒绝一切享受,从来不参观那当时风靡全国的赛车比武之类的娱乐,终其身成为一位严肃的苦修派的哲学家,而且也建立了不朽的事功。这是很值得令人钦佩的。我们中国是一个穷的国家,所以我们更应该体念艰难,弃绝一切奢侈,尤其是从外国来的奢侈。宜从小就养成俭朴的习惯,更要知道物力维艰,竹头木屑,皆宜爱惜。

    以上数端不过是偶然拈来,好的习惯千头万绪,“勿以善小而不为”。习惯养成之后,便毫无勉强,临事心平气和,顺理成章。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学问与趣味

    前辈的学者常以学问的趣味启迪后生,因为他们自己实在是得到了学问的趣味,故不惜现身说法,诱导后学,使他们在愉快的心情之下走进学问的大门。例如,梁任公先生就说过:“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元素名叫‘趣味’的抽出来,只怕所剩下的仅有个零了。”任公先生注重趣味,学问甚是渊博,而并不存有任何外在的动机,只是“无所为而为”,故能有他那样的成就。一个人在学问上果能感觉到趣味,有时真会像是着了魔一般,真能废寝忘食,真能不知老之将至,苦苦钻研,锲而不舍,在学问上焉能不有收获?不过我尝想,以任公先生而论,他后期的著述如历史研究法,先秦政治思想史,以及有关墨子佛学陶渊明的作品,都可说是他的一点“趣味”在驱使着他,可是他在年轻的时候,从师受业,诵读典籍,那时节也全然是趣味么?做八股文,做试帖诗,莫非也是趣味么?我想未必。大概趣味云云,是指年长之后自动做学问之时而言,在年轻时候为学问打根底之际恐怕不能过分重视趣味。学问没有根底,趣味也很难滋生。任公先生的学问之所以那样的博大精深,涉笔成趣,左右逢源,不能不说一大部分得力于他的学问根底之打得坚固。

    我曾见许多年轻的朋友,聪明用功,成绩优异,而语文程度不足以达意,甚至写一封信亦难得通顺,问其故则曰其兴趣不在语文方面。又有一些位,执笔为文,斐然可诵,而视数理科目如仇雠,勉强才能及格,问其故则亦曰其兴趣不在数理方面,而且他们觉得某些科目没有趣味,便撇在一边视如敝屣,怡然自得,振振有词,略无愧色,好像这就是发扬趣味主义。殊不知天下没有没有趣味的学问,端视吾人如何发掘其趣味,如果在良师指导之下按部就班地循序而进,一步一步地发现新天地,当然乐在其中,如果浅尝辄止,甚至躐等躁进,当然味同嚼蜡,自讨没趣。一个有中上天资的人,对于普通的基本的文理科目,都同样的有学习的能力,绝不会本能地长于此而拙于彼。只有懒惰与任性,才能使一个人自甘暴弃地在“趣味”的掩护之下败退。

    由小学到中学,所修习的无非是一些普通的基本知识。就是大学四年,所授课业也还是相当粗浅的学识。世人常称大学为“最高学府”,这名称易滋误解,好像过此以上即无学问可言。大学的研究所才是初步研究学问的所在,在这里做学问也只能算是粗涉藩篱,注重的是研究学问的方法与实习。学无止境,一生的时间都嫌太短,所以古人皓首穷经,头发白了还是在继续研究,不过在这样的研究中确是有浓厚的趣味。

    在初学的阶段,由小学至大学,我们与其倡言趣味,不如偏重纪律。一个合理编列的课程表,犹如一个营养均衡的食谱,里面各个项目都是有益而必需的,不可偏废,不可再有选择。所谓选修科目也只是在某一项目范围内略有拣选余地而已。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犹如一个科班出身的戏剧演员,在坐科的时候他是要服从严格纪律的,唱工做工武把子都要认真学习,各种角色的戏都要完全谙通,学成之后才能各按其趣味而单独发展其所长。学问要有根底,根底要打得平正坚实,以后永远受用。初学阶段的科目之最重要的莫过于语文与数学。语文是阅读达意的工具,国文不通便很难表达自己,外国文不通便很难吸取外来的新知。数学是思想条理之最好的训练。其他科目也各有各的用处,其重要性很难强分轩轾,例如体育,从另一方面看也是重要得无以复加。总之,我们在求学时代,应该暂且把趣味放在一边,耐着性子接受教育的纪律,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实的材料。学问的趣味,留在将来慢慢享受一点也不迟。

    衣裳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显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衣裳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可是我不记得是谁了,他曾说过更彻底的话:我们平常以为英雄豪杰之士,其仪表堂堂确是与众不同,其实,那多半是衣裳装扮起来的,我们在画像中见到的华盛顿和拿破仑,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里遇见二公,赤条条一丝不挂,我们会要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得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中国旧式士子出而问世必需具备四个条件:一团和气,两句歪诗,三斤黄酒,四季衣裳;可见衣裳是要紧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罗”一些,曾随着一伙人在上海最华贵的饭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后来走出饭店,便再也不得进去,司阍的巡捕不准他进去,理由是此处不施舍。无论怎样解释也不得要领,结果是巡捕引他从后门进去,穿过厨房,到账房内去理论。这不能怪那巡捕,我们几曾看见过看家的狗咬过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适,煞费周章,所以内政部礼俗司虽然绘定了各种服装的式样,也并不曾推行,幸而没有推行!自从我们剪了小辫儿以来,衣裳就没有了体制,绝对自由,中西合璧的服装也不算违警,这时候若再推行“国装”,只是于错杂分歧之中更加重些纷扰罢了。

    李鸿章出使外国的时候,袍褂顶戴,完全是“满大人”的服装。我虽无爱于满清章制,但对于他的不穿西装,确实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装的势力毕竟太大了,到如今理发匠都是穿西装的居多。我忆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装的一幕。那时候西装还是一件比较新奇的事物,总觉得有点“机械化”,其构成必相当复杂。一班几十人要出洋,于是西装逼人而来,试穿之日,适值严冬,或缺皮带,或无领结,或衬衣未备,或外套未成,但零件虽然不齐,吉期不可延误,所以一阵骚动,胡乱穿起,有的宽衣博带如稻草人,有的细腰窄袖如马戏丑,大体是赤着身体穿一层薄薄的西装裤,冻得涕泗交流,双膝打战,那时的情景足当得起“沐猴而冠”四个字。当然后来技术渐渐精进,有的把裤脚管烫得笔直,视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里插一块和领结花色相同的手绢,俨然像是一个绅士,猛然一看,国籍都要发生问题。

    西装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譬如,做裤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见过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装裤,光线透穿,真是骇人!衣服的颜色要朴素沉重,可是我见过著名自诩讲究穿衣裳的男子们,他们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宽格大条的材料,颜色惊人的衬衣,如火如荼的领结,那样子只有在外国杂耍场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见!大概西装破烂,固然不雅,但若崭新而俗恶则更不可当。所谓洋场恶少,其气味最下。

    中国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装更麻烦些。固然西装讲究起来也是不得了的,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第一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装比较的花样要多些,虽然终年一两件长袍也能度日。中装有一件好处,舒适。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不像西装,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宽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裤子里面有的是“生存空间”,而且冷暖平均,不像西装咽喉下面一块只是一层薄衬衣,容易着凉,裤子两边插手袋处却又厚至三层,特别郁热!中国长袍还有一点妙处,马彬和先生(英国人入我国籍)曾为文论之。他说这钟形长袍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一律地遮掩了贫富贤愚。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蓝长袍,他简直崇拜长袍。据他看,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袍。中装固然比较随便,但亦不可太随便,例如脖子底下的纽扣,在西装可以不扣,长袍便非扣不可,否则便不合于“新生活”。再例如虽然在蚊虫甚多的地方,裤脚管亦不可放进袜筒里去,做绍兴师爷状。

    男女服装之最大不同处,便是男装之遮盖身体无微不至,仅仅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线,女装的趋势,则求遮盖愈少愈好。现在所谓旗袍,实际上只是大坎肩,因为两臂已经齐根划出。两腿尽管细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双双地摆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从前在某处都曾悬为厉禁,在某一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惋惜。还有一点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经若干年的演化,已达到一个固定的阶段,式样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种人一定穿某一种衣服,身体丑也好,美也好,总是要罩上那么一套。女子的衣裳则颇多个人的差异,仍保留大量的装饰的动机,其间大有自由创造的余地。既是创造,便有失败,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体的优点表彰出来,把劣点遮盖起来;失败者便是把劣点显示出来,优点根本没有。我每次从街上走回来,就感觉得我们除了优生学外,还缺乏妇女服装杂志。不要以为妇女服装是琐细小事,法朗士说得好:“如果我死后还能在无数出版书籍当中有所选择,你想我将选什么呢?……在这未来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选小说,亦不选历史,历史若有兴味亦无非小说。我的朋友,我仅要选一本时装杂志,看我死后一世纪中妇女如何装束。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于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所以,裸体运动除了在必要的时候之外(如洗澡等等),我总不大赞成。

    旅行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殍,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地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地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嗜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惟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基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地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运动

    大概是李鸿章吧,在出使的时候道出英国,大受招待,有一位英国的皇族特别讨好,亲自表演网球赛,以娱嘉宾,我们的特使翎顶袍褂地坐在那里参观,看得眼花缭乱,那位皇族表演完毕,气咻咻然,汗涔涔然,跑过来问大使表演如何,特使戚然曰:“好是好,只是太辛苦,为什么不雇两个人来打呢?”我觉得他答得好,他充分地代表了我们国人多少年来对于运动的一种看法。看两个人打球,是很有趣味的,如果旗鼓相当,砰一声打过来,砰一声打过去,那趣味是不下于看斗鸡、斗鹌鹑、斗蟋蟀。人多少还有一点蛮性的遗留,喜欢站在一个安逸的地方看别个斗争,看到紧急处自己手心里冷津津地捏着两把汗,在内心处感觉到一种轻松。可是自己参加表演,就犯不着累一身大汗,何苦来哉?摔跤的,比武的,那是江湖卖艺者流,士君子所不取。虽然相传自黄帝时候就有“蹴踘”之戏,可是自汉唐以降我们还不知道谁是蹴球健将,我看了《水浒传》才知道宋朝一个“浮浪破落户子弟”“高俅那厮”“最是踢得好脚气球”。我们自古以来就讲究雍容揖让,纵然为了身体的健康,做一点运动,也要有分寸,顶多不过像陶侃之“日运百甓”,其用意也无非是习劳,并不曾想把身体锻炼得健如黄犊。

    士大夫阶级太文明了,太安逸了,固然肢体都要退化,有变成侏儒的危险,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有变为废物的可能,但是在另一方面所谓的广大民众又嫌太劳苦了,营养不足,疲劳过度,吃不饱,睡不足,一个个的面如削瓜,身体畸形发展,抬轿的肩膀上头有一块红肿的肉隆起如驼峰,挑水的脚筋上累累的疙瘩如瘿木,担石头的空手走路时也佝偻着腰像是个猿人,拉车子的鸡胸驼背,种庄稼的胼手胝足————对于这一般人我们实在不愿意再提倡运动,我们要提倡的是生活水准的提高,然后他们可以少些运动。对于躺着吃饭坐着顿膘的朋友们,我们可以因势利导劝他们行八段锦太极拳,大概不会发生什么大危险,对于天天在马路上赛跑的人力车夫们,田径赛是多余的。

    外国人保留的蛮性要比我们多一些,也许是因为他们去古未远的缘故。看他们打架的方式就可以知道,一言不合,便是直接行动,看谁的胳臂力量大,不像我们之善于口角,干打雷不下雨。外国人的运动方式也多少和野蛮人的生活方式有些关联。我看过美国人赛足球,事前的准备不必提,单说比赛前夕的那个“鼓勇会”(Pep Meeting)就很吓人,在旷地燃起一堆烽火,大家围着火旋转叫嚣,熊熊的火光在每人的脸上照出一股“血丝糊拉”的狞恶相,队员被高高地举起在肩头上,像是要去做祭凶神的牺牲,只欠一阵阵呼呼的鼓,否则就很像印第安人战前的祭礼了。比赛的凶猛也不必提,只要看旁边助威的拉拉队,那真是如中疯魔生龙活虎一般,我们中国的所谓拉拉队轻描淡写地比起来只能算是幼年歌咏团。再说掷标枪,那不是和南非野人打猎一模一样的吗?打拳,那更是最直截了当的性命相扑。可是我说这些话并不含褒贬的意思。现在的外国人究竟不是野蛮人,他们很早地就在运动中建立起一套规矩,抽象的叫做运动道德。我们中国人素来不好运动,可是一运动起来就很容易口咬足踢连骂带打了。

    美国学校的球队训练员是薪给最高的职位,如果他能训练出一队如狼似虎的队员在运动场上建立几次殊勋,他立刻就可以给学校收很大的招徕的功效。“所谓大学,即是一座伟大运动场附设一个小小的学院。”把运动当做一种霓虹广告,在外国已为人诟病,在中国某一些学校里仍然不失其为时髦。学校里体育功课不可少,一星期一小时,好像是纪念性质。一大群面有菜色的青年总可以挑出若干彪形大汉,供以在中国算是特殊的膳食,施以在外国不算严格的训练,自然都还相当茁壮,伸出胳臂来一连串的凸出的肉腱子,像是成串的陈皮梅似的,再饰以一身鲜明的服装,相当的壮观,可惜的是这仅仅是样品而已。这些样品能孳生出更有价值的样品————锦标、银杯。没有锦标银杯,校长室和会客室里面就太黯淡了。

    有人说,人的筋肉骨骼的发达是和脑筋的发达成正比例的。就整个的民族而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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