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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 两个人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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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萧莫出了一本诗画集。里面的内容是blablabla……

    和和作一个YEAH的手势。郑谐给她泼冷水:“去哪儿吃都与你无关。医生说你中午不能吃饭。”

    直到几年以后,当他越发红得发紫紫得发黑时,他在“细细体味”电视台一档叫作“一株人参”的谈话类节目上说:“我要感谢一位叫作和和的女士,以及她的哥哥。在我最失意,完全失去人生动力的时候,她的哥哥在街头遇见我,说他妹妹从多年前便是我的一位粉丝,并希望我能继续创作出好作品。在那一刻,我突然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高莫莫说:“你最喜欢冰淋淇,巧克力和布娃娃,对吗?”

    大致原因是,从小到他大只有被女孩子们追着跑的份儿,烦都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去动心。

    而他少年时代即崭露头角,中间一度消沉避世,而后奋发图强一战成名的传奇经历被人以知音体梨花体红楼体以及新闻联播体写来写去。

    第一站是海洋公园。高莫莫尽量跟着郑谐走,以免与他走失,而筱和和小朋友东张西望,总是落在后面。

    郑谐将要上大二的那个暑假,地方电视台举办了一档长达一个月的综合才艺比拼节目,这个半名人居然参加了。

    无论郑谐怎么描述当年她丢脸的模样,和和都拒绝承认。不过她还是很认真地把那副小像摆在书桌上,并且在认真地读过萧莫的诗画集后说,这些诗我觉得有点熟。

    更没出息的事还在后面。她曾经打电话给电视台抗议评委不公正,她换了两部电话打了两个,打第二个电话时捏着鼻子装另一种声音;她缠着郑谐给她弄现场门票,抱着一大捧能把她淹没的鲜花去献宝。

    郑谐的“初恋”

    那年刚开学,学校搞迎新生篮球赛,郑谐很光荣地被院学生会派去做本院女队的教练。

    郑谐说:“两个都包起来。”又回头问高莫莫:“你有喜欢的吗?”

    和和迷这个人迷得七荤八素,每天抱着电视看完直播看转播,有一回直播过程中突然停电了,她急得哭起来。郑谐觉得她没出息透了。

    “没什么事,今天唯一的任务就是看管这小朋友。”

    轮到高莫莫时,这个平时很羞怯的瘦瘦的姑娘大唱一首《Close to you》,唱得荒腔走板十分难听,神情却很自信,居然有一种清纯的妖娆。一曲唱毕,那姑娘大约喝多了酒,对着麦克大声说:“郑师兄,今天我生日,我能许个愿吗?如果明天不下雨,请陪我去山上看枫叶吧!”

    等待的时间有点长,和和一边摆弄着自己的新娃娃一边轻轻哼着歌,她唱的是《Close to you》,字正腔圆的英文。

    和和想了想说:“我还喜欢看电影。”

    高莫莫还蛮不适应这种局面。

    郑谐说:“粉色的好。给她包起来。”

    和和的“初恋”

    和和伤心了一阵子后,再也没提起这个人。

    庆功宴上,平日训练时饱受郑谐冷落的姑娘们终于得以扬眉吐气,她们排着队敬他酒,还一一到点唱机前为他献歌。

    萧莫是个很有才气的年轻人,少年时便开过个人书法绘画作品展,经常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个小诗小文,在当地小有名气。他的文字又邪气又犀利,他的画很另类,但和和喜欢得要命。

    和和说:“医生说的啊。我虽然不能吃饭,但是也需要补充能量。”

    郑谐是谁?郑谐是很难记住美女的名字,连校花的情书都拒收的人,居然看上了她。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好歹还长了一副惊艳的面孔。而这个大一新生高莫莫,容貌中上,性格平和,成绩一般,家庭普通……实在难服众人之口。

    ——我们家萧莫出了一张单曲。歌名是blablabla……

    高莫莫又吃惊了。她认识的郑谐,从来不会连续说这么多话。他通常能省则省,不愿多说一个字。

    和和发现自己被注视,老实地说:“我五音不全,小学毕业时音乐成绩得了C。哥哥教我每天把这首歌唱十遍,一直唱到不跑调为止,以后可以应付才艺表演。”

    和和趁郑谐侧身系安全带时,扯着耳朵伸着舌头冲着他的后背做了一个鬼脸,待郑谐回身时,立即又恢复成乖巧的模样。

    当时他问莫莫:“你想吃什么?”

    和和:“别蒙我啦。我怎么会做那么丢脸的事呢?

    比起他的好皮相,好身家,以及文武双全的好成绩,这所谓初恋来的实在太晚了。

    和和说:“医生说,我中午可以吃冰淇淋,喝冰的饮料。”

    高莫莫说:“你好。咱俩的名字结构一样啊。你几岁?”她记得郑谐是独子,但她没多问。

    虽然他不喜欢洋快餐,但是也肯陪她去吃肯德基,只是从不排队,而是递给她一张钞票,让她去买。虽然他不喜欢逛街,从不陪她去购物,但是会很大方地把银行卡交给她,让她去买一套衣服。极偶尔的,他甚至会主动提出带她去吃冰淇淋,或者陪她看一场电影。

    和和时时反抗,她说:“我不会走丢的。”

    而且他很少笑,很少话,记不住任何的纪念日,不喜欢热闹,讨厌任何人多以及需要排队的地方,不喜欢有人亲近他,从来不会主动拉她的手,更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

    高莫莫是这样勾搭上郑谐的。

    虽然他在郑谐眼中实在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和和眼中他简直是神人,因为他是绘画组中唱功最强的,是歌唱组中舞技最高的,是舞蹈组比赛中写字最好的,是书法组中长得最帅的。而且,这个年轻人有着忧郁的气质。

    当和和小朋友很大方地从郑谐口袋里抽走两张大钞,蹦蹦跳跳主动去排队时,更令她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郑谐压着和和的脑袋把她按在座位上:“乖乖坐着。”然后郑谐居然去主动排队!她第一次见郑谐排队!但是和和显然一点也没觉得让郑谐亲自帮着排队买吃的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情,所以还挑三捡四:“我不喜欢牛奶,我喜欢可乐。”还有:“我喜欢巧克力圣代,不喜欢草莓味。”

    高莫莫觉得很吃惊。因为她与郑谐一同出去时,无论只有两个人,还是一群人,郑谐总是本能地拒绝与人靠近。如果她主动去牵郑谐的手,他并不会甩开,但用不了多久,她就发现不知何时他已经将手抽走了。

    第二站去吃饭,地点是……KFC,郑谐的表情有点无语。

    不出他所料,和和的家信里充满了萧莫的内容:

    经过一个加油站时,郑谐下车去加油。筱和和先前已经主动地跑到后座,将副驾位子让给了高莫莫。

    自从郑谐上大学,按他的要求,和和每两周给他写一封家信,手写的,不能少于一千字。

    郑谐说:“老实一点,你今天别想又一个人到处乱跑。”

    郑谐忍无可忍,一边把她的字数要求减到六百字,一边警告她以后不许在信中提这个名字。

    郑谐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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