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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 两个人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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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这是筱和和,我妹妹,半小时前刚补过牙,麻药还没消。”小姑娘在一边配合着点头。

    高莫莫翻女性杂志,其中一本的情感专栏里说:最无望的等待,并不是他永远不会成为你希望的那样。而是他明明做了这一切,却不是对你。另一本杂志上有篇文章则叫作《影子女人》。

    连高莫莫自己都觉得,自己完全是被天上掉下来的金灿灿的馅饼给砸到了。

    但是郑谐的反应是出乎人们意料的。他沉默了一秒钟,很从容地开口:“今天早晨的天气预报说,明天是晴天。”

    大家小声地哄笑起来。她们早就预谋今天要整郑谐,而这姑娘抓中了那个“向郑学长告白”的倒霉阄儿。连在座的郑谐的哥们儿都在想,这孩子只怕就此要列入被郑谐的黑名单了。

    副座上坐了一个小姑娘,纤细白净,眉清目秀,看起来很小,正回头看她。她说话时用手指按着半边脸。

    郑谐的初恋来的挺晚,大二那年,他才有了一个真正公开承认的女朋友。

    她买了傍晚出发的火车票,将包寄存好,然后打电话给郑谐,试一试自己的运气。

    郑谐平静地问:“认真的?还是说着玩?”

    和和热心地说:“姐姐你喜欢肯德基吗?”一副期待眼神。

    他虽然记不住任何节日与她的生日,但高莫莫会经常在什么节日也不是的时候,收到郑谐直接快递过来的各种很贵的巧克力与洋娃娃。她生病的时候,也曾有大饭店的外卖直接由送餐员送到保安室。

    第三站去商场。郑谐很耐心地在玩具区等着和和检阅所有的仿真娃娃。和和说:“我喜欢穿黄色衣服的那一个。”

    这是郑谐与和和联合完成的最阴差阳错莫名其妙的善事。

    莫莫说:“随便。哪儿方便去哪儿吧。”

    又过了一两年,娱乐圈有一位有着沧桑忧郁气质的男人迅速窜红,他拍电影,出唱片,自己写词作曲写剧本,自己设计造型,写得一笔好字,画得一手好画,受媒体与文化圈子热捧,被粉丝狂追。

    总之,高莫莫觉得他已经十分完美,她一直在一种不真实的状态下晕晕乎乎,过一天算一天。

    新学期开学不久后,高莫莫提出分手。

    郑谐带着她一直走到停车场,他是亲自开车来的。大二学生开车,她觉得很意外。

    郑谐给了她一个跟没回答没什么两样的答案:“因为那时候很想要个女朋友。”

    和和的花痴行为越来越过火,后来直接在信里抄某位萧才子的文章段落凑字数。

    不知情的女孩子们很不平,这样的好命怎么就没落到自己头上呢?知情的女孩子们更嫉妒。那个阄怎么就没让我抓到呢?

    莫莫小心衡量了一下局势。虽然郑谐不喜欢KFC,但显然和和喜欢,于是她说:“好啊,不如中午就吃这个。”

    但是萧莫没有大红大紫。他信心满满地自己投资自|拍自导自演了一部小成本电影获得惨败后大受打击,就此销声匿迹了。

    郑谐说:“最近人口贩卖集团活动频繁,你的样子很适合被拐卖。”

    郑谐时时停下来等她,最后干脆扯着她的书包带子,像牵着一只小狗一样,把她牢牢看管在视线之内。

    她见高莫莫不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包装漂亮的糖果递给她:“姐姐你喜欢巧克力吗?”是她非常熟悉的那种牌子。和和又把两个娃娃给她看:“姐姐你喜欢哪一个?送你一个好不好?”

    郑谐皱眉看她:“冬天吃冷饮?”

    和和捂住打了麻药的一半脸,用另一半脸含糊不清地说:“我可以自己玩儿,我不做电灯泡。”

    但是这名叫作萧莫的艺人本身十分低调,除了作品本身,他绝少谈及自己的私事。

    ——我们家萧莫……

    再后来,他就开始与高莫莫交往了。至于这两人名字里怎么都有个莫字,纯属巧合。(因为是从读者那儿征集来的)

    郑谐替她打开车后门,她刚坐稳,便听到一个嗡声嗡气的软软的声音:“姐姐好。”

    那一年的寒假快要结束时,有一天上午,高莫莫没打招呼就出现在郑谐所在的城市。她提前回校的途中经过这座城市,突然很想下车看一看。

    “那我一会儿送你去打点滴补充能量。”

    那一次郑谐回家后带给和和一份礼物,是一本已经很旧的签名诗画集,以及一张和和的素描小像。那张素描像是根据郑谐从网上找到的和和的大学毕业照片画的。

    ——我们家萧莫要自编自导自演一部电影。电影讲的是blablabla……

    “好。”郑谐说,没问理由,也没有半句挽留。

    郑谐:“……你第一次犯花痴的对象。”

    郑谐是个好教练。他表情少,脾气少,面对一众叽叽喳喳的妙龄女孩,无论胖的瘦的清秀的美艳的,统统把她们当大白菜。后来这支临时组建的良莠不齐的白菜队伍,居然杀入决赛,夺到了亚军。虽然是亚军,可是郑谐那个学院是以女生珍稀著称的。这个成绩足以跌破很多眼镜。

    已经幸福美满的她可以坦然地给郑谐看她孩子的照片,也可以坦然地问他:“当初怎么会选我作女朋友呢?”

    和和认为自己的初恋是岑世,但郑谐按照心理学上的“初恋”定义,一向认为和和的初恋对象是一个叫萧莫的男人。

    和和说:“我喜欢黄色的。”

    和和用两只手做了一个“14”。可是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初中生。

    服务员说:“到底哪一个呢?”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今天的计划了?其实我可以自己逛一逛。”高莫莫礼貌地说。

    但是除此之外,郑谐聪明帅气又慷慨,气质好,修养佳。

    很多年后,高莫莫陪同丈夫出席一个商务餐会时,又遇见了郑谐。她一眼认出郑谐,郑谐却很久后才想起她是谁。

    她运气不错,郑谐没出远门。他甚至没感到意外,跟她约好见面的地点,一秒钟不差地准时出现在她面前。

    其实男女朋友这码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在别人眼中光芒四射的郑谐,从来不会像别人的男友一样早晨打好饭在女生楼前等候,下课后立即去自习室占座位,晚上与女友在楼门前依依不舍。

    他驻足看他很久,陪同他的人说:“这人很有才,但是清高。对了,郑先生,据说他来自您的家乡。”

    于是三人开始了半天游。

    “认真的。”

    于是高莫莫就这样轻易地赢得了由郑谐师兄单独陪同去看枫叶的殊荣,后来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和和疑惑地问:“萧莫是谁?”

    多年后郑谐去内陆城市出差,发现一位沧桑的街头画家有一些面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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