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大学生怎么了?何齐念的也是名校,她英文好不好?要是过得去,正好陪何齐聊天,这几天他嘴都快捂臭了……”
罗晓光很蔑视的看看她,又开始讲Gap year应该怎么过,男人的生理黄金期又是多么短暂,不抓紧玩儿就虚度了,存心逗蒋瑶跟争得面红耳赤。
这句话,他是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书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了,但这句话清清楚楚的出现在脑子里,印在那里,久久不去。
“吧台那个啤酒妹叫什么?”
“身份证,驾驶执照。”警察对他说。
后来,何齐还曾对林薇说,他第一次看到她,就是在去Ash的第一夜。
罗是他的大学同学,他在此地唯一的旧识。所有人都知道,罗比他会玩,表面上也比较好说话。
胡凯愣了一愣,还是会意了,解释道:“她是名校的大学生,出来勤工俭学的,只是卖酒。”
“怎么不算?你说要什么样的才算?”桌上的人抗议。
“还有谁没脱的?”又有人要捉漏网之鱼。
他反复看着那几封信,警察对他说:“别找了,没有就是没有,不要浪费时间。”
“还有何齐。”
“不对,还有那个谁……”
那时,何齐到上海不过几个礼拜,身边聚了一群形形j□j的人,既有跟他一样的世家子弟,比如罗晓光和蒋瑶,也有各种来路不明的跑江湖的混子,比如胡凯。
她站在吧台旁,身边是个绿色啤酒瓶摞起来的小金字塔,短裙、长腿、浓妆、笑容,这所有的一切全都让她泯然于众,唯独那眼神特别,好像世间万事万物就是这样了,只有她很超脱。
他出身不凡,但成长的环境却一直很单纯,一点不会看人。所以,连他自己都说不清,那些人到底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夜游,每夜都换地方,每夜玩的花样都不相同。
“去,叫她再上来送一趟酒,送完了别走,陪何齐坐一会儿。”
“你不是说,在美国,啤酒是红脖子喝的嘛。”身边有个女孩问罗晓光。
于是,他走过去,与她擦身而过。她不曾躲闪,反倒是抬头对他笑了笑。
“何齐都说不要了,”蒋瑶也跳出来,“罗晓光,你这个人就是拉皮条的事情最起劲。”
后来,何齐曾对她说,那一夜,距他第一次见到她已经差不多一周了,他觉得自己可悲到了极点,对自己说:tonight or never,如果不是今夜,那就永远不要开口了。
仔细算起来,这是林薇第一次听何齐的名字。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何齐是谁,只看了一眼最后说话的那个人,很豪气的一个女孩,短发,北方人的眉眼,那样骄傲的神色,一看便知是一生顺遂的。
她退出去之后,他就走在她后面,随着她下楼,看着她回到吧台,心里想:我走过去,碰到她的手臂,如果她不躲开,那说明她不讨厌我,就说出来。如果躲了,那就算了。
有人把他钳出来,蒋瑶听到他的名字,又来劲儿了,盯住他不放,说:“何其,麻溜儿的,给姐脱!”
林薇又回到吧台,想起方才在房间的所见,总算有些明白,为什么丹丹会说那帮人吃相难看。
他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但她没有回头。 他觉得她是刻意忽视他,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
他听得懂,却几乎不会讲中文,警察只能一路电台叫过去。他下了车,在原地等候发落,手里还是捏着那几个信封。不久,远处霞光初生,他突然记起一句话:身体燃尽,而地狱依然遥不可及。
奇怪的是,何齐从来没有觉得新鲜过,每个地方对他来说都差不多,从来没有什么触动过他,但周围的人却都那么投入,看起来那么快乐。
“我跟谁不熟啊?”胡凯倒也不客气。
于是,她盖棺定论,以为这屋子人都差不多是这样的类型,眼睛都没抬就退出去了。
他自觉错失了许多,却又豁不出去, 便草草得出结论——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来上海之前,他只醉过一次,还是在大学新生年的派对上;前后有过两个女朋友,都是同学——他的人生,太过单纯了。他决定要变一变。
罗晓光看看何齐,打了一记响指,招呼胡凯:“那谁。”
直到最后,他都没搞明白,她到底听见他说什么没有。
何齐在一旁听的愈加心烦意乱,站起来径直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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