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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非洲,我的农场就是丹尼斯·芬奇-哈顿的家。游猎结束,他会来到农场住进我的房子,他的书和黑胶唱片也都放在这里。每当他回到农场,农场就会向他倾诉,向他展示自己拥有的一切。雨季第一场雨来了,咖啡园里的咖啡开花了,看起来好像是一团白垩纪云,湿漉漉地向他诉说着。每次在我等待丹尼斯归来,听到他的车驶入农场的车道时,我也能听到农场的一切在诉说着自己。他只有想来的时候才来,所以在农场上的时候他非常开心。农场上的人也知道,他是一个相当谦虚的人,但这一点农场外的人是不知道的。另外,他这个人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心里也从来不会存什么阴谋诡计。

    他很喜欢听故事,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很宝贵的品质。我总是觉得,如果我生活在佛罗伦萨黑死病爆发期间,我一定会因为讲故事的能力而出名。但现在社会的潮流变了,倾听故事的这种能力在欧洲已经不复存在,反而是不认识字的非洲土著深谙这项艺术。如果你开始讲这句话:一个人正在平原上走着,他碰到了另外一个人,那他们就立刻会被你吸引,会特别想知道这两个人在平原上的未知命运。但白人们就不一样了。即使觉得自己应该去听一场朗诵会,他们也不会去听。一旦去了,他们不是烦躁不安,总是想起一些马上要做的事情,就是干脆睡过去了。甚至在请你读东西的时候,他们也会手里拿着某种印刷品,整晚沉浸在里面,或者干脆默默地读一篇演讲稿。他们已经习惯了用眼睛去感受一切。

    但丹尼斯依赖的多是耳朵。他更喜欢听别人讲故事,而不是自己去读。所以,每次他回到农场,就会问我:“有故事讲给我听吗?”他不在农场的时候,我会编很多故事,好等他回来后在晚上讲给他听。他把被褥铺在壁炉前面,舒舒服服地躺在上面。而我则坐在地板上,像谢赫拉莎德一样,盘着腿给他讲故事。听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神非常清澈,即使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他都能从头听到尾,而且对故事的内容还记得相当清楚。比如,某个人物非常戏剧化地出场时,他就会打断我:“在故事的开始,那个人已经死了啊。算了,就当我没说。”

    丹尼斯还教我拉丁语,给我读《圣经》和希腊诗人的诗歌。《圣经·旧约》中的大部分内容他都能背下来。无论他去哪里游猎,总会把《圣经》带上。因为这一点,伊斯兰教徒们非常尊敬他。

    他还送了我一台留声机。我非常喜欢这台机器,农场也因为它的存在而有了新的面貌。它是我们的农场之音,就像“夜莺是林间空地上的灵魂”这句话所说的一样。有时,他会突然回到农场,给我带来一些新的唱片。如果我当时在咖啡园或玉米地里工作,他就会把留声机打开,让音乐在农场上响起。日落时分,我骑着马走在回家的路上,夜晚清凉的空气中流淌着音乐的旋律,向我宣告他的存在,就好像他在朝我笑似的,他平时就总是爱看着我笑。农场上的土著也非常喜欢这部留声机。他们总是围在房子周围听音乐。当我单独和仆人们在一起时,他们会挑出一些喜欢的曲目,让我给他们放着听。有意思的是,卡曼特一直坚持听,一直最喜欢听的,竟然是贝多芬的慢板G大调钢琴协奏曲。他第一次告诉我他想要听这首曲子的时候,还真有点描述不清楚。

    丹尼斯和我在音乐上的品味很不同。我比较喜欢古典的音乐家,而他非常喜欢现代的艺术,好像因为自己和这个时代不和谐,所以需要礼貌地弥补一下似的。他喜欢听最新的音乐。“如果贝多芬不是人人都知道,不是那么通俗,我一定会喜欢他。”他告诉我。

    只要我和丹尼斯在一起,就总能遇到狮子,好像我们在一起时运气会特别好。丹尼斯常常会带一些欧洲人出去游猎。有时,他会带着他们出去两三个月,回来之后他会跟我抱怨说,他们连一只狮子都没打到。有时,马赛人的牛被狮子吃掉了,他们就会来我家里请我去打死那些母狮或公狮。每到这个时候,我和法拉就到他们的村里安营扎寨,坐等一场猎杀。有时会起个大早,出门去寻找狮子,但每次却连一只狮子的踪迹都寻找不到。而每当丹尼斯和我一起开车出去,平原上的狮子就会像执勤一样,不断地出现。有时,它们在进餐;有时,它们正在穿过干涸的河床。

    在一个新年的早晨,太阳还没有出来,我和丹尼斯驾车行驶在新修的纳罗克路上,路况很差,我们只能尽可能开得快一些。

    在前一天,丹尼斯把一把非常重的来福枪借给了他的一个朋友,这位朋友准备跟随一个游猎团向南部走。到了晚上,他突然想起来,来福枪的扳机有个小问题,只要轻轻扳动它,枪就会响,但他忘了告诉他朋友了。

    他很担心,害怕这位猎人朋友会不小心伤害到自己或别人。除了马上出发,从这条新修的路赶上纳罗克的游猎队伍外,我们想不出什么别的补救办法。从农场到纳罗克一共有六十英里,中间还有一段村里的土路。游猎队伍走的是老路,卡车上也满满地载着物品,所以应该会走得很慢。我们唯一担心的是,那条新路会不会直接通到纳罗克。

    清晨的非洲高原,空气凛冽而清新,似乎都能够触摸得到。所以我们时不时地会陷入一种幻象中,好像现在不是在大地上行走,而是在黑暗的深水中,沿着海底向前行进。甚至你都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向前移动。脸上感觉到的寒冷气流像是深海处的洋流,汽车则像缓缓游动的鱼儿,正稳稳地坐在海底,瞪着像灯笼一样大的双眼看着前方,任由海底的其他生物游过她的身旁。星星看起来非常大,因为它们不是真的,而是倒映在水中的影子。它们在水面上闪闪地发光。在“海底”行进的途中,有各种生物不断地出现,它们比周围的东西都要黑,时而涌入长长的草中,时而在里面蹦跳,就像螃蟹和沙蚤在沙里钻进钻出一样。太阳正在升起,周围的光线越来越亮,海底慢慢地向海平面靠近,最终变成了一块新的陆地。各种气味在你身边快速飘过,比如橄榄树林散发出的清新难闻的臭味,再比如烧焦的草地散发的又咸又腥的味道。偶尔不知道从哪里会突然飘过来一阵腐臭的味道,闻起来可以让人变得镇定。

    我们的汽车是封闭的厢式车身,丹尼斯的男仆卡纳西阿坐在后面。他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肩膀,指了指汽车的右边。在路的右边距离我们约十二或十五英尺的地方,有一团黑影,看起来像是一头正在沙滩上休息的海牛,它的前方好像还有什么东西在深海里微微动着。后来我才看清楚,那是一头已经死去的雄性长颈鹿,是两三天前被枪打死的。在非洲是禁止射杀长颈鹿的,因此,之后我们还要为自己辩护,以免因射杀长颈鹿的罪名被起诉。不过,我们是可以证明它早在我们到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只是没有人发现它的尸体,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死的。一头母狮正在享受这具庞大的尸体。我们的汽车路过时,它抬起头,耸着肩膀,看着我们的汽车。

    丹尼斯停下车,卡纳西阿把肩上的来福枪取下来,上了膛。丹尼斯一直很绅士地把恩贡山看成是我的私人猎场,所以此时他低声问我:“要不要打死它?”以前有一个马赛人给我哭诉,说他的牛总被狮子吃掉。此时我们恰好就在他的家附近。于是我就想,如果就是这只狮子吃掉了这位马赛人的大牛和小牛,那么它的末日就应该到了。我点了点头。

    丹尼斯从车里跳出去,往后滑了几步。母狮此时已经藏在了长颈鹿尸体的后面。丹尼斯跑到尸体的附近,在母狮进入射程之后扣动了扳机。我没有看到狮子倒下去的情景。当我走出汽车来到它身旁时,它躺在了一片血泊中。

    没有时间给它剥皮了,因为我们得赶紧赶路,好赶上纳罗克的狩猎队伍。我们观察了周围的环境,记住了这个地方。而长颈鹿的尸体又散发着强烈的恶臭,一旦经过这里,我们不可能不注意。

    于是,我们就开车继续向前走,但刚开了两英里多,就没有路了。修路工人的工具还在地上躺着。工具前面就是广袤的石头地,在晨光中灰茫茫的,没有任何人工翻修的痕迹。我们看看那堆工具,又看看四周的乡村,只好不管丹尼斯的朋友了,结果如何,只能看他的运气。后来这位朋友回到农场之后,我们才知道,他那天根本就没有机会使用那条枪。我们调转车头,面向东方向农场行驶。此时,东方已经变成红色,把平原和山峰都染成了一片红。我们一边向前开,一边谈论着那头狮子。接着,我们又看到了那头长颈鹿,这次我们看得很清楚,加上阳光刚好落在它身上,我们甚至还看到了它皮肤上的那些方形的黑色斑点。就在我们靠近它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有一头公狮子站在它的尸体上。到了长颈鹿附近,我们的车身变得比尸体低。狮子直直地立在尸体上,看起来黑乎乎的。但它后面的天空已经燃烧起来,它看起来像是一只抬起前腿向前行走的金狮,此时风又吹起了它的一缕鬃毛,那真是一幅令人震撼的自然画面。我不由得就从车里站起身。看到我这样,丹尼斯说:“这次就由你开枪吧。”他的那条来福枪特别长特别重,打一枪出去,冲击力特别大,所以我一直不怎么喜欢用。但这一枪可是爱的宣言,难道不应该用最大口径的枪吗?开枪之后,那头狮子直直地跳向空中,然后四脚并拢,落在了地上。我站在草丛里,使劲地喘气,激动得满脸通红,因为射击能带来一种权力的享受,毕竟你是隔着很远的距离就完成了一件事的。我绕过长颈鹿的尸体,看到了公狮,这真是一场悲剧的最后一幕。它们都死了。长颈鹿的尸体看起来非常巨大,而且一览无余。它的四肢和长长的脖子都已经僵硬,肚子被狮子咬开了。母狮四脚朝天躺在地上,脸上仍然挂着咆哮的表情。它简直就是这出悲剧中的蛇蝎美人。公狮离它不远,它怎么就没有从母狮的遭遇中学到点什么呢?它的头垂在两个前爪中间,颈上浓密的鬃毛覆盖在身上,像是一袭皇家斗篷。它跟母狮一样,躺在一大片血泊中。在耀眼的晨光中,血变成了猩红色。

    丹尼斯和卡纳西阿卷起袖子,在冉冉升起的晨光中,开始剥狮子的皮。他们忙完之后,我们从车里拿出一瓶葡萄酒、一些葡萄干和杏仁。因为这天是新年,所以我就买了这些东西,预备在路上吃。我们坐在矮矮的草丛里吃着喝着。附近躺着两具被剥光的、赤裸裸的尸体,看起来很是壮观,上面没有任何多余的脂肪,每块肌肉都有着规则的纹路。它们本来就一直是这个样子,所以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斗篷。

    一团黑影快速掠过草地和我的双脚。我们抬头看,在浅蓝色的高空,很清楚地看到一只秃鹰在盘旋。此时,我的心慢慢变得很轻很轻,被一根绳子系着在天际飞翔,就像风筝一样。于是,我作了一首诗:

    苍鹰的影子穿越平原

    向遥远的山峦狂奔

    山峦无名,似天空一样蔚蓝

    斑马年轻丰满的影子依偎在纤巧的蹄子间

    安静地等待

    等待着夜晚的到来,等待着在大平原上铺开

    等待着到泉水边漫步

    平原深蓝,在落日中变为砖红。

    我和丹尼斯还有一次关于狮子的惊险经历。那是在这次巧遇狮子之前的事儿了。当时,我和丹尼斯才刚刚成为朋友。春天到了,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一天早晨,我的农场经理,南非人尼克尔斯先生怒气冲冲地来找我。他说,昨天夜里,有两头狮子把他的两头公牛咬死了。它们冲破了牛栏,直接吃掉一头,然后把另外一头拖到了咖啡园里,这头牛的尸体现在还在咖啡树中间躺着。他问我能不能帮他写一封信去内罗毕,弄点马钱子碱回来,让他把这毒药放在牛的尸体里,因为他觉得狮子晚上肯定还会回来。

    我想了一会儿,觉得不能接受给狮子下毒这种行为,所以就告诉他我不能这么做。一听我这么说,正兴奋的他立刻暴怒起来。他说,如果放任狮子犯下的罪恶不管,它们下次还会来。它们咬死的小公牛可是他最好的劳力,不能再继续失去这样的牛了。他还提醒我说,不知道我想没想过,农场的马厩可离他的牛棚不远。我跟他解释说,我并不是要放任这些狮子在农场上横行,而是觉得它们不应该被毒死,而应该被猎枪打死。

    “那谁去打死它们?”尼克尔斯问道,“我不是胆小,只是我已经成家了,不想拿性命去冒不必要的危险。”确实如此,他一点儿都不胆小,他是个非常胆大的“小男人”。“这么做一点儿意义都没有。”他又说。我说,我也没有打算让他去打狮子。芬奇-哈顿昨天晚上回到农场了,我和他一起去打。“啊,那太好了。”尼克尔斯说。

    我去找丹尼斯,对他说:“快点来吧,让我们拿自己的性命去冒无谓之险吧。如果说生命有价值,那就是它本身的一无所有了。向死而生者,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我们走到咖啡园里,果然如尼克尔斯所言,小公牛的尸体就躺在里面,狮子们几乎都没有碰它。它们的脚印在松软的地上很清晰,也很深。显然,两头大狮子曾在夜里来过这儿。我们跟着脚印穿过种植园,走到海拔较高的贝尔纳普家,走进周围的树林里。但是因为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很难看清楚什么东西,而脚印到了林子边缘的草丛和灌木丛里后就不见了。

    我问丹尼斯:“你怎么想?它们今晚还会来吗?”

    丹尼斯很熟悉狮子的习性。他说狮子肯定会在晚上来吃剩下的那条牛,我们得给足它们时间,让它们吃完,然后等到九点左右,再去咖啡园里。另外,还要用到他打猎设备里的一只手电筒,好在打狮子的时候照明。他让我选择是拿枪还是拿手电筒。我选择让他打狮子,我拿手电筒为他照明。

    为了能在漆黑的夜色中找到那头牛的尸体,我们学着汉兹尔和葛特儿丢小白石头做标记的方式,提前剪了很多纸条,绑在晚上要经过的一行行咖啡树上,作为我们的路标。这些纸条带着我们直接走到了尸体的不远处。我们在离尸体二十英尺的地方,把一张大白纸绑在了一棵咖啡树上。晚上,我们就要在这里停下来,打开手电筒,开枪打狮子。傍晚时,我们把手电筒拿出来,想提前试试,却发现里面电池的电量不足了,所以灯光很暗淡。但此时已经没有时间去内罗毕买电池了。所以,我们使用的时候只能尽可能地节省电量。

    第二天就是丹尼斯的生日。吃完晚饭后,他忧郁地说他现在还没有活够呢。我安慰他说,即使不去打狮子,没准明天早上到来之前还会有什么别的灾难降临在他的头上。我吩咐贾马提前准备好一瓶酒,等我们回来后庆功。那天晚上,我一直在想那两头狮子,它们当时在哪儿?是不是正一头在前,一头在后,慢慢地、安静地涉过某条小河?冰冷轻柔的河水是否淌过了它们的胸膛和腹部?

    九点到了,我们出发。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但天空却挂着一轮明月,它躲在层层叠叠的云彩里,时不时地探出模糊的白色脸庞,在开满白花的咖啡园里倒映出朦胧的身影。经过农场学校的时候,我们远远地看到教室里还亮着灯。

    刹那间,一种骄傲和胜利感涌上我的全身,这种骄傲和胜利源于农场的土著。我想到了所罗门王的一句名言:懒惰的人说,外头有狮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杀。现在,学校的门外有两头雄狮出没,但上学的孩子们却丝毫没有懒惰,没有让狮子挡住了他们去学校读书的路。

    我们继续向前走,找到做标记的两行咖啡树后,我们稍微停了一下,然后沿着咖啡树中间的空道一前一后向前走去。我们穿的是鹿皮软鞋,因此走路的时候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我因为兴奋开始浑身颤抖,但又怕丹尼斯发现后让我回去,所以就不敢靠他太近,但也不敢离他太远,因为他随时可能需要我打开手电筒为他照明。

    很快,我们发现了那两头狮子,它们已经要来享用猎物了。不知道是听到了我们的动静,还是闻到了我们的气味,它们朝咖啡树里躲了躲,想让我们先过去。后来可能是怪我们走得太慢,右前方的狮子发出了一声咆哮,声音低沉沙哑,而且非常小,我们都不确定是不是听到了。丹尼斯停下来几秒钟,没有转身地问我:“你听到了吗?”“嗯,听到了。”我说。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那低沉的咆哮声又响了起来,这次就在我们的右手边。丹尼斯说:“打开手电筒。”为他照明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比我高很多,我得保证让灯光越过他的肩膀,照亮来福枪和远处。打开手电筒,周围的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灯光璀璨的舞台。咖啡树上湿答答的叶子闪闪发亮;地上的土块清晰可见。

    突然,圆圆的光圈落在了一只睁着大眼睛的豺狼身上,它看起来特别像一只小狐狸。我移动手电筒,继续向前照,终于看到了狮子。它就站着我们面前,直直地盯着我们。它身后的非洲大地陷在一片黑暗中,而它,则看起来非常的亮。此时,枪声就在我的身边响起,我甚至都没有做好准备,也没搞清楚这是什么声音,好像是一声响雷,又好像自己变成了这头狮子,在那儿站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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