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我和法拉变卖农场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农场上了,而且这个农场也不再属于我。买主允许我继续在房子里住着,想住多久都可以,从法律上算是租给我的,所以我要支付租金,租金是一天一先令。

    我打算把所有的家具都卖掉,所以和法拉就有一堆事要做了。我们把屋子里能看到的所有瓷器和玻璃杯都摆在桌子上等着卖掉。桌子后来卖出去了,我们就把它们排成长队摆放在地板上。每过一小时,布谷鸟就会在它们上方的钟表里傲慢地唱歌,但它很快也被卖出去了,它飞走了。有一天,我把玻璃杯都卖了,但到了晚上又觉得它们很好,所以早上又开车去了内罗毕,请求那位买下它们的女士取消这笔交易。虽然没有地方放它们,但毕竟有很多朋友的手指和嘴唇都碰过它们,它们还为我带来了香醇的美酒,身上还回响着往昔的各种话语,所以心里总觉得舍不得它们。又况且,如果我愿意,打碎它们也很简单。

    壁炉旁原本摆着一个老式的木质屏风,上面画着中国人、苏丹人、黑人,还有一头带着绳子的狗。每到晚上,炉火熊熊地燃烧着,屏风上的人就会走下来,为我给丹尼斯讲的故事做插画。在决定处理它时,我定定地看着它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把它叠了起来,装进了箱子里。屏风上的那些人终于可以好好歇一歇了。

    为了纪念丈夫诺斯拉普·麦克米伦爵士,麦克米伦女士在内罗毕建造了一座麦克米伦纪念馆。纪念馆很宏伟,里面还有图书室和阅览室。她开车来到农场,和我聊起了往日的时光,显得很伤心。她最后把我从丹麦带过来的大部分家具都买走了,准备放在她的图书室里。我很开心,这些整日乐呵呵的、又聪明又热情的橱柜仍然能够在一起,能够坐在一个满是书本和学者的环境里。这感觉就像在革命时期,一小群女士找到了一所大学当庇护所一样。

    我把自己所有的书都放进了箱子里,平时就坐在上面,也会把它们直接当餐桌用。在殖民地,书本的作用与在欧洲的不完全相同。它们几乎掌控了你整个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你会因为它们不同的内容,感激它们或憎恨它们,而这种感激或憎恨要比在文明社会中浓烈得多。

    书中虚构的人物和马儿们一起,在农场上奔跑,在玉米田里散步。它们就像聪明的士兵一样,能够很快找到适合自己的营地。一天晚上,我读完了《克罗姆·耶娄》(Crome Yellow)这本书。第二天早上,当我骑着马走在自然保护区的一条山谷中时,一头小羚羊突然蹿了出来,它立刻就化身成了《克罗姆·耶娄》里的牧鹿,拉着赫尔客里士和他的妻子,以及他们的三十条或黑或浅黄褐色的哈巴狗向前跑。这本书是我在内罗毕的一家书店偶尔发现的,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作者。读完之后,我好像在茫茫的大海中新发现了一块绿油油的小岛,心情非常好。在这片国土上,沃尔特·司各特塑造的所有人物好像就在英国一样,几乎在所有地方都能见到;你也可能会碰到奥德修斯和他的大军,甚至还能见到拉辛笔下的许多人物,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彼得·施莱米尔穿着七里格靴,大步迈过非洲的高山;蜜蜂小丑阿格布就住在河畔的花园里。

    其他的东西有的卖掉了,有的打包邮走了。在最后几个月里,房子慢慢地变回了它原本的样子,看起来像头盖骨一样高贵。里面凉爽宽敞,带着回音,房前草地上的草长得跟台阶一样高。最后,屋子里终于什么都没有了。我倒觉得这种状态要比之前的更适合人居住。

    我对法拉说:“我们真应该一直保持这个样子。”

    法拉非常理解我的这种心情,因为所有索马里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禁欲主义者。在这段时间里,法拉一心一意地帮助我处理一切事物。他看起来越来越像一个索马里人了,也越来越像我刚刚到非洲时,他被派去亚丁接我时的样子。他很担心我脚上的那双旧鞋子,还说会每天向真主安拉祈祷,保佑我能穿着这双鞋顺利抵达巴黎。

    在这几个月里,法拉每天都穿着他最好的衣服。他有很多漂亮的衣服,比如有着金色刺绣的阿拉伯小马甲,是我送给他的;带有金色饰带的猩红色制服马甲,穿到身上让他看起来特别高雅,是伯克利送给他的;还有各种颜色的丝质头巾。平常他都把它们收到柜子里,只有在特殊场合的时候才拿出来穿。但现在,他也穿上了它们。不论是跟在我身后走在内罗毕的大街上,还是和我一起站在政府大楼脏兮兮的楼梯上或是律师的办公室里时,他都穿得像盛极一时时的所罗门王一样。一个索马里人能做到这样还真是不容易。

    除了家具,我还要考虑我的马和狗。我一直想拿枪直接把它们打死,但很多朋友都给我写信,想要继续养它们。看到他们的来信之后,我骑着马和猎狗们一起出去时,就会感觉直接用枪打死对它们不公平,毕竟它们的体内还流淌着鲜活的生命。我花了很长时间决定这件事情,感觉自己从来没有在哪件事上如此摇摆过。最后,我终于决定把它们送给朋友了。

    一天,我骑着最心爱的坐骑鲁热去内罗毕。我们走得很慢很慢,一路上我不停地前后张望,心里在想,鲁热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们这是要去内罗毕,但到了之后,我却不让它回来了。我费了很大力气把它弄进了奈瓦沙火车的运马车厢里。站在车厢里,我最后一次抚摸它那如丝般润滑的口鼻,最后一次把自己的脸贴了上去。鲁热,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让你走。我们曾经一起穿过土著的香巴田和棚屋,去寻找通向小河的车道;你曾经在陡峭湿滑的下坡地上,像骡子一般敏捷地向下冲;在棕色的淙淙溪水中,你的头和我的头曾紧紧地靠在一起。现在,我愿你能身处白云朵朵的山谷,左有树干可以啃,右有康乃馨可以吃。

    我还有两只猎鹿犬,一只叫大卫,一只叫戴娜,都是潘尼亚的孩子。我把它们送给了在吉尔吉尔附近开农场的一个朋友。它们在那儿可以尽情地享受追猎的乐趣。两只猎鹿犬强壮活泼,我们很顺利地把它们放到了朋友的车里。朋友开车离开时,它们的头挤得紧紧的,从车的一侧伸出来,舌头也伸在外面,喘着粗气,好像准备好了要去参加一次兴奋刺激的打猎活动。它们那敏锐的眼睛、灵活的四肢,以及怦怦跳动的心脏,就要离开这间房子和这片草原,去一个新的地方呼吸、嗅闻,去欢快地奔跑了。

    农场上的工人们一个个地开始离开。没有了咖啡,没有了咖啡工厂,普兰·辛格失业了,他也不想继续在非洲工作,所以最后决定要回印度。

    走出工作的地方,能操控金属矿产的普兰·辛格就变成了一个孩子。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农场的末日要来了。虽然他很伤心,大把的眼泪流进了浓密的黑胡子,但他一直在努力尝试着想让我留在农场,还为我想了很多让农场继续运转的计划,这让我很担心他。那段日子里,他像往常一样,为农场的机器感到骄傲,整个人被钉在了蒸汽机和咖啡烘干机上,他那双温柔的黑色眼睛始终紧紧地黏着每一个螺钉。到了最后,他终于意识到所有的一切已经是无法挽回了,于是就放弃了努力。他很伤心,人也变得有点消极。有时碰到我,他会告诉我他的旅行计划。离开农场的时候,他什么行李都没带,只带了一个小工具箱,里面装着各种工具和焊接设备,就好像他早已把自己的心和生命送到了大洋彼岸,现在要过去的,就只剩下他这副瘦小的、丝毫不会装腔作势的棕色躯体,以及一口焊接锅。

    他离开前,我想送他一份礼物。我本来是希望他能从我现有的东西里挑一件的,当我告诉他这个想法后,他非常开心地说,他想要一枚戒指。但我根本没有戒指,也没有钱去买。当时,还有几个月我才会离开农场。有一次,丹尼斯来到农场和我一起吃饭,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丹尼斯曾经送给我一枚阿比西尼亚软黄金戒指,大小可以调整,因此也适合所有的手指。告诉他普兰·辛格的愿望后,丹尼斯就觉得我肯定是在打这枚戒指的主意,想把它送给普兰·辛格。他以前总是跟我抱怨说,不管他送给我什么,我扭头就把这些东西给了农场上的有色人。为了防止我把戒指送出去,他把戒指从我手上摘了下来,戴在自己手指上,说在普兰·辛格走之前不会还给我。但没过几天,他就去了蒙巴萨岛。最后,这枚戒指也就跟着他一起下葬了。

    普兰·辛格离开之前,我变卖了农场上的家具,有了足够的钱去买他在内罗毕看中的那枚戒指。这枚戒指是纯金打造,沉甸甸的,镶嵌着一枚亮得像玻璃的红宝石。看到戒指之后,普兰·辛格激动得哭了。我想,这枚戒指应该帮助他渡过了与农场和机器的离别难关。因为在离开之前的最后几个星期里,他天天都戴着它,而且只要走进我的房子,他就会抬起手,给我展示那枚戒指,脸上带着灿烂温柔的笑容。在内罗毕车站,我最后看到关于他的东西,就是这只细瘦的黑手,它曾经以极快的速度在熔炉上工作。列车车厢里炙热拥挤,他坐在工具箱上,把手伸出车厢朝我上下挥舞,和我告别,那颗红宝石像一颗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普兰·辛格终于回到了他位于旁遮普的家。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但家里人一直跟他保持着联系,会常常给他寄一些照片。他把这些照片都保存在工厂边上的波纹铁皮屋里,常常会满怀温柔和骄傲地拿给我看。他坐船还没到印度的时候,我就收到了他好几封信,而且每封信都是同样的开头:亲爱的夫人,再见。然后,他会继续往下写,告诉我一些身边刚刚发生的事情,还有他旅途中的一些奇遇。

    在丹尼斯去世后的一周,我在一天早上遇到了一件很诡异的事。

    当时,我正躺在床上思考这几个月里发生的事情,想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感觉自己从某种意义上已经脱离了人类生活的正常轨道,陷入了一种自己怎么也不应该有的混乱状态中。不管任何时候,只要我抬脚走路,脚下的地面好像就在下陷,星星也开始从空中坠落。我想到了一首关于世界毁灭的诗,里面就提到了星辰的坠落。还想到了一首关于小矮人们在山洞里叹息的诗,他们最后都死去了,而且是死于恐惧。我想,最后这几个月我所经历的不可能只是巧合,也不可能只是人们所说的坏运气,这其中一定有一个中心原则,如果我能把它找出来,我就得救了。如果我找对方向,事情的逻辑一定就会清晰起来。所以我认为我必须要起床去寻找某个迹象。

    很多人觉得,“迹象”这个东西完全是胡扯。但我觉得,这是因为它需要一种特殊的心态,而大多数人通常都不可能拥有这种心态。但凡有了,在寻找某个迹象的时候,就不可能找不到答案,这是大自然对于人的要求的自然回应。在这种心态下,一位天才的牌手随手从桌子上拿起十三张牌,就能凑成一手好牌,它们完全是一个整体。在其他人还没有叫牌[1]之前,他已经看到了一个“大满贯”正在盯着他的脸看。玩桥牌也有大满贯?当然有,但是只留给命中注定的那个牌手。

    我走出房子去寻找这个迹象,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仆人们的棚屋区。他们刚刚把自己养的鸡放了出来,这些鸡在棚屋中间到处跑着。我站在地上,定定地看着它们。

    法提玛的白色大公鸡昂首阔步地走到我前面,然后突然停下,头向一边歪了歪,又朝另外一边歪了歪,头上的鸡冠就立了起来。原来,在小路的另一侧,一条小小的灰色变色龙从草丛里爬了出来,像公鸡一样,正在做晨间侦查。公鸡径直走过去踩在了它身上,然后咯咯咯叫了几声,表达自己的满意。鸡是吃变色龙的。看到公鸡,变色龙整个就傻掉了。它非常害怕,但却很勇敢。只见它用爪子抓着地面,使劲地张大嘴巴,想要把敌人吓跑,然后突然朝公鸡吐了一下棍子一样的舌头。公鸡好像很吃惊,就站着不动了,过了一秒钟,它迅速果断地低头,嘴巴像锤子一样啄下去,变色龙的舌头被它啄了出来。

    两只动物之间的交战只持续了十秒钟。我把公鸡赶走,然后拿起一块大石头,把变色龙砸死了,因为没有舌头,变色龙是活不下去的,它们要依靠舌头捕食虫子。

    在如此微小的世界里,竟然会发生如此阴森可怕的事情,这让我感到很害怕,于是我转身离开,在房子边上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而且坐了很久。法拉把茶水端了出来放在桌子上,我不敢抬头,一直盯着脚下的石头,心里想着,这个世界真是太危险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慢慢地才意识到,很可能这一幕就是我所寻求的答案,而且是最为纯粹的精神层面的答案。在这个过程中,我得到了尊重,变得与普通人不一样,虽然方式有点怪异。我朝着某些力量大声呼喊,这些力量反而比我自己更加重视我的尊严,它们怎么可能给出其他答案呢?毕竟这段时间不应该是宠爱和溺爱我的时候,于是面对我的祈求,它们就选择了集体沉默。它们对着我大笑,笑声在山谷中回荡,通过喇叭、公鸡和变色龙传递给我。哈哈哈!

    我很庆幸在这天早上及时拯救了变色龙,否则它很可能会缓慢地死去,那可真是一种痛苦。

    就在这段时间,英格里德·林斯特龙从恩乔罗的农场下来,和我一起住了几天。当时,我还没有把所有的马匹卖掉。她完全是因为和我的友情才来的,因为她在农场太忙了,平时根本就无法抽身离开。为了偿还购买农场的债务,她的丈夫在坦噶尼喀的一家大型剑麻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她来到农场的时候,他正在海拔两千英尺的公司里挥汗如雨,就好像他的妻子为了农场,把他像奴隶一样租了出去。所以,农场就只能靠她一个人经营了。她把农场的家禽养殖场和菜园扩大,买了很多猪,还养了一些小火鸡,忙得几乎很难脱身,离开几天都不行。但为了我,她把农场的一切都交给了凯莫萨打理,然后跑到了我这里,就好像是朋友的房子着火了,她要跑过来帮忙一样。这次她没有带凯莫萨来,对法拉来说这可能是件好事。因为体内带着一种巨大的力量,一种自然元素所特有的力量,英格里德打心底里能够理解,也能清楚地意识到让一个女人放...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