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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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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克利·科尔和丹尼斯·芬奇-哈顿把我的房子完全当成了一个共产主义机构,这里所有的东西也都属于他们,他们甚至还以这里为傲。如果他们觉得这里缺少什么,就会带过来一些。这里的烟酒都颇为高档,他们还从欧洲带过来很多书和黑胶唱片。伯克利的农场在肯尼亚山上。每次他从那儿开车过来,总会给我带来很多火鸡、鸡蛋和橘子。他们两个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野心勃勃地想把我调教成像他们那样的品酒师。他们特别喜欢我的中国瓷器和丹麦玻璃杯,总是在餐桌上把这些杯子一个一个摞起来,堆成高高的、亮闪闪的金字塔,很享受地看着它。

    伯克利习惯在上午十一点带上一瓶香槟酒到屋外的林中去享用。有一次,他在马上就要离开农场的时候感谢我对他的款待,却又加了一句话,意思是这幅美好的农场之画上还有一点儿瑕疵。他说,每次去林中品酒的时候,用的都是粗糙劣质的酒杯。我说:“伯克利,我也知道。但我现在没有几个漂亮杯子了,如果仆人拿着它们从屋里跑那么远到林子里,肯定会打碎它们的。”但他握着我的手,严肃而庄重地说:“但是亲爱的,我还是很难过。”从那之后,每次他到林中饮酒,我都会给他拿我最好的杯子。

    伯克利和丹尼斯刚从英国来非洲时,他们的朋友都感觉很遗憾,都很舍不得他们离开。到了殖民地后,他们也颇受大家的欢迎和尊重。但奇怪的是,他们好像总是无家可归,总是在到处流浪。所以我说,社会没有遗弃他们,世界上任何地方也都没有遗弃他们,是时代遗弃了他们。他们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只有在像英国这样的国家里,才会有他们这样的人。他们是人类返祖现象的有力证明,应该出生在一个更早的时代,一个以后不可能再有的时代。在我们这个时代里,他们没有家,只能四处游逛,然后偶尔来到我的农场待上一段时间。但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心里反而因为自己抛弃了英国而颇感内疚,因为他们的离开意味着要让朋友们担负起他们本应承担的责任,而他们离开的理由仅仅是因为自己无法忍受那儿的生活。丹尼斯在给我聊起他年轻时的生活、前途和英国朋友们给他的建议时,引用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杰奎斯的一句话:“倘有痴愚之徒,忽然变成蠢驴,趁着心性癫狂,撇却财富安康。”但他对自己的认识是错误的,伯克利也是,甚至连杰奎斯也可能是错误的。他们觉得自己是逃兵,早晚要为自己的任性和倔强买单。但他们充其量也就是几个流亡者,以颇为优雅的姿态忍受着流亡的生活。

    如果伯克利的那颗小脑袋戴上丝质的假长卷发,他就可以在查尔斯二世的法院里进进出出了。这个聪慧的英国年轻人,也许还曾坐在老达达尼昂,就是《二十年后》(Vingt Ans Après)中的那个达达尼昂的脚边,聆听他的智慧,用心铭记他的话语。晚上我们坐在壁炉前聊天的时候,他好像随时都能从烟囱中冲出去,所以我总是觉得万有引力在他身上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他拥有着极强大的识人断物的能力,不会高估也不会贬低别人。好像故意要恶作剧一样,他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反而展示出最有魅力的一面。如果他真心要抹白鞋子扮个小丑,他真的就能成为一个个性十足、无人能模仿的小丑。但是,如果他想要成为康格里夫和威彻利式的智者,那就要比这两位作家拥有更为强烈、更为远大且更为狂放的信念。当然,如果戏谑过分,不知道收敛,就会让人觉得乏味和可悲。伯克利一旦兴奋过头,就会和他的酒一起变得透明。每当此时,他就幻想着自己正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傲慢地向前小跑,好像他正骑的是一匹血统高贵的马,马的祖先是堂·吉诃德的那匹老瘦马。马儿的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慢慢地移动,逐渐地放大。而伯克利一定是最后那个看到阴影,然后害怕这个阴影的人。他这个优秀的小丑在非洲其实是很孤单的,而且他的心脏也不好,几乎就是半个残废人。而他那心爱的农场也正在一天一天地掉入银行的手掌中。

    他又瘦又矮,手脚很长,头上顶着一头红发。不管走到哪里,他总是站得直挺挺的,脑袋却像达达尼昂一样,缓缓地左转右转,带着一种决斗者的不可战胜感。走起路来像只猫,总是无声无息的。在任何一个房间,他都会像猫一样,把每个角落变成他舒适温暖的休憩地,好像他自己本身就能够释放热量,释放乐趣一样。即使是你家的房子被烧成一堆废墟,还在冒着白烟,只要伯克利走过来和你坐在上面,他就会像一只猫一样,让你感觉你们正坐在一个经过精心挑选过的角落里。每当他放松下来,你就会听到咕噜咕噜的声音,很像年老的猫发出的声音。他一旦生病,就不可能仅仅是“难过”或“痛苦”这么简单,而是像猫生病一样,特别吓人,特别让人担心。他做事极没有原则,脑袋里却有很多偏见,这一点和猫也非常相似。

    如果伯克利是斯图亚特王朝的骑士,那丹尼斯就是一个生活在更早时代的英国人,比如伊丽莎白女王时期。他会和菲利普先生[1]或弗兰西斯·德雷克[2]一起手挽着手散步。那时的人们一定会很友善很亲切地对待他,因为他总是让他们想起那个古老的城市————雅典,这是他们梦中向往的地方,他们常常在文学作品中描绘它。在19世纪以前的任何文明时代里,他都能够自在随意地生活,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再加上他不仅是运动健将和冒险家,也是音乐家,而且对艺术还有着狂热的喜爱,他一定能在所有时代里崭露头角、引人瞩目。但在我们的时代里,虽然他表现出色,出尽风头,但总感觉无论他走到哪里,他都与那儿格格不入。留在英国的朋友们一直都想让他回国,甚至还为他制定了在英国的职业发展计划,但最后他还是留在了非洲。

    土著人本能地喜欢他————伯克利,以及类似的白人,而且对他们也很忠诚。看到他们,我就会想,与我们这些生活在工业时代的人相比,或许古代的白人能够更加理解和同情有色人种。其实,在第一台蒸汽机车被发明出来之后,世界上的各族人民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而且之后就再也没有相遇过。

    伯克利有一位年轻的索马里仆人,名字叫贾马。有一段时间,他所在的部落和法拉的部落之间爆发了战争,这给我和伯克利的友谊也蒙上了一层阴影。每当我和他一起吃饭时,在我们旁边站着的两人就会向对方投去黑暗深邃的沙漠眼神。如果你熟悉索马里人的部落情结,你就会知道,这种眼神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凶兆。那天直到夜深了,我和伯克利还在讨论,如果明天早上出门发现法拉和贾马浑身冰冷躺在地上,胸口插着匕首,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这两个人似乎并不害怕这种结局,他们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之所以忍着没有大开杀戒,毁掉一切,完全是因为他们对我和伯克利的爱。

    伯克利对我说:“今天晚上我改变了主意不去埃尔多雷特。这件事我一直没敢告诉贾马,因为他的年轻爱人就住在那儿。我怕一旦告诉他,他对我就会硬起心来,然后不管我的衣服洗没洗,整理没整理,就直接跑出去杀了法拉。”

    不过,贾马是永远都不会对伯克利铁硬起心来的,他已经跟着他很久了,伯克利也总和我谈起他。有一次,伯克利和他争吵起来,贾马坚持自己是对的。伯克利发起脾气,扇了贾马一巴掌。“但是亲爱的,你知道吗?”伯克利告诉我,“就在同时,他也直接扇了我一巴掌。”

    “那后来呢?”我问他。

    “哦,后来还好,”伯克利很小心地说,又加了一句,“应该是还算凑合。他毕竟才比我小二十岁。”

    这件小事过后,主仆二人对对方的态度没有丝毫改变。面对自己的主人,索马里仆人总是很安静,带着一种轻微的屈尊感。贾马对伯克利也是如此。伯克利去世之后,贾马不想在肯尼亚继续生活,就回索马里兰了。

    伯克利狂烈地热爱着大海,但这种爱永远都没有被满足过。他最大的梦想是和我一起赚足钱,然后买一艘阿拉伯帆船,到拉姆岛、蒙巴萨岛和桑给巴尔岛上去做生意。后来,我们一切都计划好了,甚至连船员都安排好了,但我们的钱却一直凑不够。

    每当伯克利感到很累很不舒服的时候,他就会想念大海。他常常哀叹自己一辈子哪儿都去过了,就是没有去大海上航行过,他说自己真是太傻太蠢了,接着就会说出一连串的脏话。有一次,我马上要启程去欧洲了,他却又掉入了这种情绪中。为了让他开心,我计划把船上右舷和左舷的灯笼带回来,挂在房子的大门口。我把这个计划告诉了他。

    他说:“好呀,真是太好了。那这栋房子就会像一艘船了。但一定要出过海的船上的灯笼才成。”

    于是,到了哥本哈根之后,我在一条老运河边的水手商店里买了一对又大又重的灯笼。这对灯笼曾在波罗的海上航行了很多年。回到非洲后,我们在大门口一边挂了一盏,而且让它们都面朝着东方。我们对这个方位很满意,觉得这样挂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如果这么挂,地球在太空中沿着轨道向前运行时就不会和这对灯笼撞在一起了。这对灯笼极大地满足了伯克利的心。他常常在很晚的时候开着车子,一路狂飙来到我家。只要灯笼一亮,他在车道上就会慢下来。在夜空中,两只灯笼就像两个小小的、一红一绿的星星。而伯克利,则任由它们沉入自己心灵的深处,把他带回到古老的图画中,去缅怀往日的航海事业。这让他感觉自己正在向黑色海面上的一艘船靠近。我们用灯笼为他做了一个信号系统:调换它们的位置,或取下来一只。如此一来,当他还在林中行驶的时候,就能知道女主人是什么心情,或者有什么样的饭菜在等着他。

    伯克利和他的兄弟加尔布雷斯·科尔,以及他的妹夫德拉米尔勋爵一样,都是殖民地最早的一批拓荒者。当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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