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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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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雨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薰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一九三六年)

    书评四篇

    《若馨》评这是一个具有轻倩美丽的风格的爱情故事,也许,一般在小说中追求兴奋和刺激的读者们要感到失望,因为这里并没有离奇曲折,可歌可泣的英雄美人,也没有时髦的“以阶级斗争为经,儿女之情为纬”的惊人叙述,这里只是一个平凡的少女怎样得到,又怎样结束了她的初恋的故事。然而,惟其平淡,才能够自然。本书之真挚动人,当然大半是因为题材是作者真实生活中的经验的缘故。本书的女主角若馨写得可爱极了,谁能不为那“微微向上的眉毛”,与“一球球的卷发”倾倒呢?那迷人的青年————华蓝,他的个性似乎略嫌写得晦暗一些。如果作者肯多费一些篇幅来描写他的心理,一定能够把他的个性发挥得较坚强。这故事的开始是在迟缓的调子中进行着的,到了中部,调子突转明快。几个精彩的场面,如若馨练习自行车的一段,其技巧之成熟,笔触之轻灵,实可佩服。像若馨与华蓝骑车一场,与若馨和敏强骑车一场,笔墨一样细腻轻快,而又各各不相犯,其设想之精微可见。当然缺点也不是没有的:几个高潮,如若馨之拒婚,若馨之哄华蓝,都略嫌不够一点。假使再多费些气力去烘托暗示,一定能更深深地打入读者的心。

    (一九三六年)

    读书报告

    《烟水愁城录》这是一个探险的故事,叙述三个勇敢的英国人到未开发的非洲去,历尽奇险,寻到一个白种人足迹未到过的王国,和女王发生恋爱,引起国中绝大的战争和屠杀,结果三人中之一和女王终谐眷属,其余二人幸能重回文明的世界。这一类的故事,虽乏文学上的价值,却是很好的娱乐品。译笔华丽精炼,自是林译的特色。前半部充满阴惨恐怖的空气,引人入胜;后半部奇幻美丽,很能启发读者的幻想力。(一九三六年)书评《无轨列车》这是一部不甚连续的漫画式的小说。杂写青年李琳、钟大鹏、丽珠等的情史,中间插入二十余段与故事没有密切关系的都市风景描写,体裁很特别。全书的开端以厦门鼓浪屿为背景,也许这地方为作者所熟悉的吧,描写颇为真切流利,然而不久便不幸地陷入时下都市文学的滥调里去。写上海,写名媛,写有闲阶级的享乐,永远依照固定的方式,显然不是由细密的观察得来的。结尾写一。二八之战,更见生硬。结构不谨严,自然也是致命伤。描写也嫌不够深入。作者笔风模仿穆时英,多矫揉造作之处。(一九三七年)书籍介绍《在黑暗中》丁玲是最惹人爱好的女作家。她所作的《母亲》和《丁玲自选集》都能给人顶深的印象,这一本《在黑暗中》是她早期作品中的代表作,包括四个短篇,第一篇《梦珂》是自传式的平铺直叙的小说,文笔散漫枯涩,中心思想很模糊,是没有成熟的作品。《莎菲的日记》就进步多了————细腻的心理描写,强烈的个性,颓废美丽的生活,都写得极好。女主角莎菲那矛盾的浪漫的个性,可以代表五四运动时代一般感到新旧思想冲突的苦闷的女性们。作者的特殊的简练有力的风格,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出它的养成。

    (一九三七年)

    牧羊者素描

    这里我将让大家来做一个搭配练习。哦,亲爱的读者,如果你们误将此当作难得出奇的历史或几何配搭试题而惊慌失措,那就大可不必了。镇定一些,先通读你们试卷的第一栏,那里印着一长串名单:小姐,小姐,小姐和小姐。然后再读完试卷第二栏紧跟着的一段描写文字,把所有的空格都填上:小姐有一副嵌着两只闪烁的眼睛的明朗的脸庞,金色的头发像黄河波浪般被垂在身后。

    她嘴上总带着温柔的微笑,只是有些时候,为了显示老成持重的样子,她才嘴角下垂,眉头紧皱。她的好嗓子更为人乐道,如用言词来描绘,那就像中国古诗中所描写的诗人在月光笼罩的河岸边听到的乐声,“大珠小珠落玉盘”。她的嗓音和面部表情的变化使她成为一位优秀的朗诵者,她能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调整教室①此文原用英文所撰。

    的气氛,将其引入她读书的天地。当诵读悲剧时,她那双淡褐色的眼睛好像凝固成两只盛朱古力冰淇淋的碟子。但这悲惨的空气很快就会松弛下来,因为众所周知,冰淇淋在常温下是无法保持凝固状态的。当小丑进入戏中时,她开始模仿他的腔调,冰淇淋融化成开心的笑声,整个班级也随着发出窃笑声。不管外面下雨还是飘雪,她的班上总是阳光灿烂,令人愉快。

    小姐虽然身高体重并不超常,但任何人站在她面前都会感到自己的渺小,这是因为她性格里的深湛智慧和丰富经验是无法从外貌上去估量的。她有一个挺直的希腊式的鼻子,细薄而有力的嘴唇和一对似乎一眼就能洞察人和事的锐利的黑眼睛。整个看来她的面庞如同古代的雅典娜女神像,尽管刻印着岁月和风雨的痕迹,却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也许她富有感情,但她从不向人流露。她代表冷静的“理性”,如果圣玛丽亚女校能与雅典城相比的话,那她就是雅典娜————智慧女神,引导它度过攻击、阻挠和困苦。

    小姐身材颀长纤弱,她有栗色的头发,一个长而庄重的鼻子,一双淡蓝色的忧郁的眼睛,当她耐心倾听某个同学结结巴巴地背书时总是射出柔和而同情的目光。她的双手优雅而富有表现力,在她试图解释什么时,双手就像一对白蝴蝶一样在空中上下飞舞。在进行趣味性的讨论或者如她所说“表达某要点”时,它们确实是她最得力的助手。她具有当今名门之女都缺乏的稀有品质————典雅,她的一举一动,她双手的每个姿势,她每次上课前所道的早安,都显得那么优雅自如。我有时设想,假如她在路易十四时代,以她的出众仪表和自然典雅,她会成为凡尔赛宫出色的宫廷女侍。

    如果用一个词描述小姐,那就是“棕色”。她有漂亮的棕色眼睛、棕色短发、棕色服装,以及秀气的鼻子,一张拿破仑式的小嘴和一个表现决断力的下颏。她具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走路方式,一只手臂自然晃荡着,另一只则抱着一大堆书,带着一种男子式的尊严迈着大步走过草地。与她的走路方式相反,她的嗓音温软柔和,充满女性魅力。在她心情愉快时,她唱歌,玩尤克里琴,谈轶闻,眼里闪着顽皮的神采,玩些小男孩喜爱的聪明的玩意。她性格的另一方面则是一个尊严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她忙碌地安排试管和输送管,或给热切专注的听众讲解生活的意义。她工作刻苦,同时又是个精神炮满的娱乐者。我们中间的“书虫”和乐天派,似可以她为最好的榜样。

    (一九三七年)

    心愿

    此文原用英文所撰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用得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使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消磨掉;但是,使用恰当的话,它却能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琢刻成宏伟的雕像。圣玛丽亚女校虽然已有五十年历史,仍是一块只会稍加雕琢的普通白石。随着时光的流逝,它也许会给尘埃染污,受风雨侵蚀,或破裂成片片碎石。另一方面,它也可以给时间的小刀仔细地、缓慢地、一寸一寸地刻成一个奇妙的雕像,置于米开朗琪罗的那些辉煌的作品中亦无愧色。这把小刀不仅为校长、教师和明日的学生所持有,我们全体同学都有权利操纵它。

    如果我能活到白发苍苍的老年,我将在炉边宁静的睡梦中,寻找早年所熟悉的穿过绿色梅树林的小径。当然,那时候,今日年轻的梅树也必已进入愉快的晚年,伸出有力的臂

    膊遮蔽着纵横的小径。饱经风霜的古老钟楼,仍将兀立在金色的阳光中,发出在我听来是如此熟悉的钟声。在那缓慢而庄严的钟声里,高矮不一、脸蛋儿或苍白或红润、有些身材丰满、有些体形纤小的姑娘们,焕发着青春活力和朝气,像小溪般涌入教堂。在那里,她们将跪下祈祷,向上帝低声细诉她们的生活小事:她们的悲伤,她们的眼泪,她们的争吵,她们的喜爱,以及她们的宏愿。她们将祈求上帝帮助自己达到目标,成为作家、音乐家、教育家或理想的妻子。我还可以听到那古老的钟楼在祈祷声中发出回响,仿佛是低声回答她们:“是的,与全中国其他学校相比,圣玛丽亚女校的宿舍未必是最大的,校内的花园也未必是最美丽的,但她无疑有最优秀、最勤奋好学的小姑娘,她们将以其日后辉煌的事业来为母校增光!”

    听到这话语时,我的感受将取决于自己在毕业后的岁月里有无任何成就。如果我没有克尽本分,丢了荣耀母校的权利,我将感到羞耻和悔恨。但如果我在努力为目标奋斗的路上取得成功,我可以欣慰地微笑,因为我也有份用时间这把小刀,雕刻出美好的学校生活的形象————虽然我的贡献是那样微不足道。

    (一九三七年)

    《传奇》再版序

    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在上海已经过了时的蹦蹦戏,我一直想去看一次,只是找不到适当的人一同去;对这种破烂,低级趣味的东西如此感到兴趣,都不好意思向人开口。直到最近才发现一位太太,她家里谁都不肯冒暑陪她去看朱宝霞,于是我们一块儿去了。

    拉胡琴的一开始调弦子,听着就有一种奇异的惨伤,风急天高的调子,夹着嘶嘶的嗄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塞上的风,尖叫着为空虚所追赶,无处可停留。一个穿蓝布大褂的人敲着竹筒打拍子,辣手地:“侉!侉!侉!”索性站到台前,离观众近一点,故意压倒了歌者:“侉!克哇!克哇!”一下一下不容情地砸下来,我坐在第二排,震得头昏眼花,脑子里许多东西渐渐地都给砸了出来,剩下的只有最原始的。在西北的寒窑里,人只能活得很简单,而这已经不容易了。剧中人声嘶力竭与胡琴的酸风与梆子的铁拍相斗。扮作李三娘的一个北方少女,黄着脸,不搽一点胭脂粉,单描了墨黑的两道长眉,挑着担子汲水去,半路怨苦起来:“虽然不比王三姐”两眼定定地望着地,一句一句认真地大声喊出。正在井台上取水,“在马上忽闪出了一小将英豪”,是她的儿子,母子凑巧相会,彼此并不认识。

    后来小将军开始怀疑这“贫妇”就是他的母亲,因而查问她的家世,“你父姓甚名谁?你母何人?你兄何人?”她一一回答,她把我读作“哇”,连嫂子的来历也交代清楚,“哇嫂张氏”黄土窟里住着,外面永远是飞沙走石的黄昏,寒缩的生存也只限于这一点;父亲是什么人,母亲是什么人,哥哥,嫂嫂可记的很少,所以记得牢牢的。

    正戏之前还有一出谋杀亲夫的玩笑戏,荡妇阔大的脸上塌着极大的两片胭脂,连鼻翅都搽红了,只留下极窄的一条粉白的鼻子,这样装出来的希腊风格的高而细的鼻梁与她宽阔的脸很不相称,水汪汪的眼睛仿佛生在脸的两边,近耳朵,像一头兽。她嘴里有金牙齿,脑后油腻的两绺青丝一直垂到腿弯,妃红衫袖里露出一截子黄黑,滚圆的肥手臂。她丈夫的冤魂去告状,轿子里的官员得到报告说:“有旋风拦道。”官问:“是男旋女旋?”捕快仔细观察一下,答是“男旋”。官便吩咐他去“追赶旋风,不得有误”。追到一座新坟上,上坟的小寡妇便被拘捕。她跪着解释她丈夫有一天晚上怎样得病死的,百般譬喻,官仍旧不明白。她唱道:“大人哪!谁家的灶门里不生火?哪一个烟囱里不冒烟?”观众喝彩了。

    蛮荒世界里得势的女人,其实并不是一般人幻想中的野玫瑰,燥烈的大黑眼睛,比男人还刚强,手里一根马鞭子,动不动抽人一下,那不过是城里人需要新刺激,编造出来的。将来的荒原下,断瓦颓垣里,只有蹦蹦戏花旦这样的女人,她能够夷然地活下去,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里,到处是她的家。

    所以我觉得非常伤心了。常常想到这些,也许是因为威尔斯的许多预言。从前以为都还远着呢,现在似乎并不很远了。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书再版的时候换了炎樱画的封面,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点,却已经事过境迁————用来代表书中人相互间的关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哀的。

    (一九四四年九月)

    散戏

    闭幕后的舞台突然小了一圈。在硬黄的灯光里,只有一面可以看看的桌椅橱柜显得异常简陋。演员都忙着卸装去了,南宫幌手扶着纸糊的门,单只地在台上逗留了一会。

    刚才她真不错,她自己有数。门开着,射进落日的红光。

    她伸手在太阳里,细瘦的小红手,手指头燃烧起来像迷离的火苗。在那一刹那她是女先知,指出了路。她身上的长衣是谨严的灰色,可是大襟上有个钮扣没扣上,翻过来,露出大红里子,里面看不见的地方也像在那里火腾腾烧着。说:“我们这就出去————立刻!”

    此外还说了许多别的,说的是些什么,全然没有关系。普通在一出戏里,男女二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会面了的时候,剧作者想让他们讲两句适当的话,总感到非常困难,结果还是说到一只小白船,扯上了帆,飘到天边的美丽的岛上去,再不就说起受伤的金丝雀,较聪明的还可以说:“看哪!月亮出来了。”于是两人便静静地看月亮,让伴奏的音乐来说明一切。

    南宫幌的好处就在这里————她能够说上许多毫无意义的话而等于没开口。她的声音里有一种奇异的沉寂;她的手势里有一种从容的礼节,因之,不论她演的是什么戏,都成了古装戏。

    出了戏院,夜深的街上,人还未散尽。她雇到一辆黄包车,讨价四十元,她翻翻皮夹子,从家里出来得太匆忙,娘姨拦住她要钱,台灯的扑落坏了,得换一只。因此皮夹里只剩下了三十元。她便还价,给他三十。

    她真是个天才艺人,而且,虽说年纪大了几岁,在台上还是可以看看的。娘姨知道家里的太太是怎样的一个人么?娘姨只知道她家比一般人家要乱一点,时常有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来,坐着不走,吃零嘴,作践房间,疯到深更半夜。主人主母的随便与不懂事,大约算是学生派。其他也没有什么与人不同之处。有时候南宫幌也觉得娘姨所看到的就是她的私生活的全部。其他也没有什么了。

    黄包车一路拉过去,长街上的天像无底的深沟,阴阳交界的一条沟,隔开了家和戏院。

    头上高高挂着路灯,深口的铁罩子,灯罩里照得一片雪白,三节白的,白的耀眼。黄包车上的人无声地滑过去,头上有路灯,一盏接一盏,无底的阴沟里浮起了阴间的月亮,一个又一个。

    是怎么一来变得什么都没有了呢?南宫幌和她丈夫是恋爱结婚的,而且————是怎样的恋爱呀!两人都是献身剧运的热情的青年,为了爱,也自杀过,也恐吓过,说要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一辈子不回来了。是怎样的炮烙似的话呀!

    是怎样的伤人的小动作;辛酸的,永恒的手势!至今还没有一个剧作者写过这样好的戏。报纸上也纷纷议论他们的事,那是助威的锣鼓,中国的戏剧的传统里,锣鼓向来是打得太响,往往淹没了主角的大段唱词,但到底不失为热闹。

    现在结了婚上十年了,儿女都不小了,大家似乎忘了从前有过这样的事,尤其是她丈夫。偶尔提醒他一下,自己也觉得难为情,仿佛近于无赖。总之,她在台下是没有戏给人看了。

    黄包车夫说:“海格路到了。”南宫幌道:“讲好的,静安寺路海格路。”车夫道:“呵,静安寺路海格路!静安寺路海格路!加两钿罢!”南宫幌不耐烦,叫他停下来,把钱给了他,就自己走回家去。

    街上的店铺全都黑沉沉地,惟有一家新开的木器店,虽然拉上了铁栅栏,橱窗里还是灯火辉煌,两个伙计立在一张镜面油漆大床的两边,拉开了鹅黄锦缎绣花床罩,整顿里面的两只并排的枕头。难得让人看见的————专门摆样的一张床,原来也有铺床叠被的时候。

    南宫幌在玻璃窗外立了一会,然后继续往前走,很有点掉眼泪的意思,可是已经到家了。

    (一九四四年九月)

    华丽缘

    ————这题目译成白话是“一个行头考究的爱情故事”

    正月里乡下照例要做戏。这两天大家见面的招呼一律都由“饭吃了没有?”变成了“看戏文去啊?”闵少奶奶陪了我去,路上有个老妇人在渡头洗菜,闵少奶奶笑吟吟地大声问她:“十六婆婆,看戏文去啊?”我立刻担忧起来,怕她回答不出,因为她那样子不像是花得起娱乐费的。她穿着蓝一块白一块的百衲袄,蹲在石级的最下层,脸红红的,抬头望着我们含糊地笑着。她的脸型扁凹,脸上是一种风干了的红笑————一个小姑娘羞涩的笑容放在烈日底下晒干了的。闵少奶奶一径问着:“去啊?”老妇人便也答道:“去口欧!你们去啊?”

    闵少奶奶便又亲热地催促着:“去啊?去啊?”说话间,我们业已走了过去,踱过高高低低的黄土陇,老远就听见祠堂里“哐哐哐哐”锣鼓之声。新搭的芦席棚上贴满了大红招纸,写着许多香艳的人名:“竺丽琴,尹月香,樊桂莲。”面对着隆冬的淡黄田地,那红纸也显得是“寂寞红”,好像击鼓催花,迅即花开花落。

    唯其因为是一年到头难得的事,乡下人越发要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众口一词都说今天这班子蹩脚,表示他们眼界高,看戏的经验丰富。一个个的都带着懒洋洋冷清清的微笑,两手拢在袖子里,唯恐人家当他们是和小孩子们一样的真心喜欢过年。开演前一天大家先去参观剧场,提起那戏班子都摇头。唯有一个负责人员,二三十年纪,梳着西式分头,小长脸,酒糟鼻子,学着城里流行的打扮,穿着栗色充呢长袍,颈上围着花格子小围巾,他高高在上骑在个椅子背上,代表官方发言道:“今年的班子,行头是好的————班子是普通的班子。可是我说,真要是好的班子,我们榴溪这地方也请不起!

    是哦?“虽不是对我说的,我在旁边早已顺带地被折服了,他兀自心平气和地翻来覆去说了七八遍:”班子我没看见,不敢说‘好’的一个字。行头是好的!班子呢是普通的班子。“

    闵少奶奶对于地方戏没什么兴趣,家下人手又缺,她第二天送了我去便回去了。这舞室不是完全露天的,只在舞台与客座之间有一小截地方是没有屋顶。台顶的建筑很花哨。中央陷进去像个六角冰纹乳白大碗,每一只角上梗起了棕色陶器粗棱。戏台方方的伸出来,盘金龙的黑漆柱上左右各黏着一份“静”与“特等”的纸条。右边还高挂着一个大自鸣钟。

    台上自然有张桌子,大红平金桌围。场面上打杂的人便笼手端坐在方桌上首,比京戏里的侍役要威风得多。他穿着一件灰色大棉袍,大个子,灰色的大脸,像一个阴官,肉眼看不见的可是冥冥中在那里监督着一切。

    下午一两点钟起演。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舞台上有真的太阳,奇异地觉得非常感动。绣着一行行湖色仙鹤的大红平金帐幔,那上面斜照着的阳光,的确是另一个年代的阳光。那绣花帘幕便也发出淡淡的脑油气,没有那些销洋庄的假古董那么干净。我想起上海我们家附近有个卖杂粮的北方铺子。他们的面粉绿豆赤豆,有的装在口袋里,屉子里,玻璃格子里,也有的装在大瓷瓶里,白瓷上描着五彩武侠人物,瓶上安着亭亭的一个盖,瓷盖上包着老蓝布沿边(不知怎么做上去的),里面还衬着层棉花,使它不透气。衬着这蓝布垫子,这瓶就有了浓厚的人情味。这戏台上布置的想必是个中产的仕宦人家的上房,但是房间里一样还可以放着这样的瓶瓶罐罐,里面装着喂雀子的小米,或是糖莲子。可以想象房间里除了红木家具屏风字画之外还有马桶在床背后。乌沉沉的垂着湘帘,然后还是满房红焰焰的太阳影子。仿佛是一个初夏的下午,在一个兴旺的人家。

    一个老生坐在正中的一把椅子上,已经唱了半天了。他对观众负有一种道德上的责任,生平所作所为都要有个交代。

    我虽听不懂,总疑心他在忠君爱国之外也该说到赚钱养家的话,因为那唱腔十分平实。

    老生是个阔脸的女孩子所扮,虽然也挂着乌黑的一部大胡须,依旧浓装艳抹,涂出一张红粉大面。天气虽在隆冬,看那脸色似乎香汗淫淫。他穿的一件敝旧的大红金补服,完全消失在大红背景里————本来,他不过是小生的父亲,一个凄惨的角色。

    他把小生唤出来,吩咐他到姑母家去住一向,静心读书,衙门里大约过于吵闹。小生的白袍周身绣蓝鹤,行头果然光鲜。他进去打了个转身,又换了件柠檬黄满绣品蓝花鸟的长衣,出门作客,拜见姑母。坐下来,便有人护惜地替他把后襟掀起来,高高搭在椅背上,台下一直可以看见他后身大红裤子的白裤腰与黑隐隐的汗衫。姑侄正在寒暄叙话,小姐上堂来参见母亲,一看见公子有这般美貌,顿时把脸一呆,肩膀一耸,身子向后一缩,由拍板帮着腔,竟像是连了打两个噎。然后她笑逐颜开,媚眼水灵灵地一个一个横抛过来;情不自禁似的,把她丰厚的肩膀一抬一抬。得空向他定睛细看时,却又吃惊,又打了两个噎。观众噗嗤噗嗤笑声不绝,都说:“怎这么难看相的?”又道:“怎么这班子里的人一个个的面孔都这么难看?”又批评:“腰身哪有这么粗的?”我所了很觉刺耳,不免代她难过,这才明白中国人所谓“抛头露面”是怎么一回事。其实这旦角生得也并不丑,厚墩墩的方圆脸,杏子眼,口鼻稍嫌笨重松懈了些;腮上倒是一对酒涡,粉荷色的面庞像是吹涨了又用指甲轻轻弹上两弹而侥幸不破。头发仿照时行式样,额前堆了几大堆;脸上也为了趋时,胭脂擦得淡淡的。

    身穿鹅黄对襟衫子,上绣红牡丹,下面却草草系一条旧白布裙。和小生的黄袍一比,便给他比下去了。一幕戏里两个主角同时穿黄,似乎是不智的,可是在那大红背景之前,两个人神光离合,一进一退,的确像两条龙似的,又像是端午节闹龙舟。

    经老夫人介绍过了,表兄妹竟公然调起情来,一问一答,越挨越近。老夫人插身其间,两手叉腰,歪着头眱着他们,从这个脸上看到那个脸上。便不是“官家”,就是乡下的种田人家,也决没有这样的局面。这老夫人若在京戏里,无论如何对她总有相当的敬意的;绍兴戏里却是比较任性的年青人的看法,很不喜欢她。天晓得,她没有给他们多少阻碍,然而她还是被抹了白鼻子,披着一绺长发如同囚犯,脑后的头发胶成一只尖翘的角,又像个显灵的鬼;穿的一身污旧的大红礼服也和椅帔差不多。

    小姐回房,心事很重,坐着唱了一段,然后吩咐丫环到书房去问候表少爷。丫环猜到了小姐的心事,觉得她在中间传话也担着关系,似乎也感到为难,站在穿堂里也有一段独唱,表明自己的立场。那丫环长长的脸,有点凹。是所谓“鞍鞒脸”。头发就是便装,后面齐臻臻的剪短了,前面的鬓发里安插着几朵红绢花,是内地的文明结婚里女嫔相的打扮。

    她穿一身石青摹本缎袄裤,系一条湖绿腰带,背后衬托着大红帷幔,显得身段极其伶俐。其实她的背有点驼,胸前勒着小紧身,只见心口头微微坟起一块。她立在舞台的一角,全身都在阴影里,惟有一线阳光从上面射下来。像个惺忪随便的Spotlight,不端不正恰恰照在她肚腹上。她一手叉腰一手翘着兰花手指,点住空中,一句句唱出来。绍兴戏里不论男女老少,一开口都是同一个腔调,在我看来也很应当。譬如珍。奥斯顿的小说,万一要是要编成歌剧,我想如果用一个唱腔到底,一定可以有一种特殊的效果,用来表现十八世纪的英国乡村,那平静狭小的社会,里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说起来莫不头头是道,可是永远是那一套。绍兴戏的社会是中国农村,可是不断的有家里人出去经商,赶考,做官,做师爷,“赚铜板”回来。绍兴戏的歌声永远是一个少妇的声音,江南那一带的女人常有这种样的:白油油的阔面颊,虽有满脸横肉的趋势,人还是老实人;那一双漆黑的小眼睛,略有点蝌蚪式,倒挂着,腰起人来却又很大胆,手上戴着金戒指金镯子,身上胖胖的像布店里整匹的白布,闻着也有新布的气味。生在从前,尤其在戏文里,她大概很守妇道的,若在现在的上海杭州,她也可以在游艺场里结识个把男朋友,背夫卷逃,报上登出“警告逃妻汤玉珍”的小广告,限她三日内回家。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形下,她都理直气壮,仿佛放开喉咙就可以唱上这么一段。板扎的拍子,末了拖上个慢悠悠的“嗳————嗳————嗳!”虽是余波,也绝不耍弄花巧,照样直着喉咙,唱完为止。那女人的声音,对于心慌意乱的现代人是一粒定心丸,所以现在从都市到农村,处处风行着,那歌声肉哚哚地简直可以用手扪上去。这时代的恐怖,仿佛看一张恐怖电影,观众在黑暗中牢牢握住这女人的手,使自己安心。

    而绍兴戏在这个地方演出,因为是它的本乡,仿佛是一个破败的大家庭里,难得有一个发财衣锦荣归的儿子,于欢喜中另有一种凄然。我坐在前排,后面是长板凳,前面却是一张张的太师椅与红木炕床,坐在上面使人受宠若惊。我禁不住时时刻刻要注意到台上的阳光,那巨大的光筒,里面一蓬蓬浮着淡蓝色的灰尘————是一种听头装的日光,打开了放射下来,如梦如烟。我再也说不清楚,戏台上照着点真的太阳,怎么会有这样的一种凄哀。艺术与现实之间有一块地方叠印着,变得恍惚起来;好像拿着根洋火在阳光里燃烧,悠悠忽忽的,看不大见那淡橙黄的火光,但是可以更分明地觉得自己的手,在阳光中也是一件暂时的东西台上那丫环唱了一会,手托茶盘,以分花拂柳的姿势穿房入户,跨过无数的门槛,来到书房里,向表少爷一鞠躬下去,将茶盘高举齐眉。这出戏里她屡次献茶,公子小姐们总现出极度倦怠的脸色,淡淡说一句:“罢了,放在台上。”表示不稀罕。丫环来回奔走了两次,其间想必有许多外交辞令,我听不懂也罢。但见当天晚上公子便潜入绣房。

    小姐似乎并没有晓得他要来,且忙着在灯下绣鸳鸯,慢条斯理的先搓起线来,跷起一只腿,把无形的丝线绕在绣花鞋尖,两只手做工繁重。她坐的一张椅子不过是乡下普通的暗红滚椅子,椅背上的一根横木两头翘起,如同飞檐,倒很有古意。她正坐太阳里,侧着脸,曝露着一大片浅粉色的腮颔,那柔艳使人想起画锦里的鸭蛋粉,装在描金网纹红纸盒里的。只要身为中国人,大约总想去闻闻她的。她耳朵上戴着个时式的独粒头假金刚钻坠子,时而大大地一亮,那静静的恒古的阳光也像是哽咽了一下。观众此刻是用隐身在黑影里的小生的眼光来偷觑着,爱恋着她的。她这时候也忽然变得天真可爱起来了,一心一意就只想绣一对鸳鸯,送给他。

    小生是俊秀的广东式枣核脸,满脸的疙瘩相,倒竖着一字长眉胭脂几乎把整个的面庞都红遍了。他看上去没那女孩子成熟,可是无论是谁先起意的,这时候他显得十分情急而又慌张。躲在她后面向她左端相,右端相,忍不住笑嘻嘻;待要蹑脚掩上去一把抱住,却又不敢。最后到底鼓起了勇气把两只手放在她肩上虚虚的一笼,她早已吓得跳了起来,一看原来是表兄,连忙客气地让坐,大方地对谈。古时候中国男女间的社交,没有便罢,难得有的时候,原来也很像样。中国原是个不可测的国度。小生一时被礼貌拘住了,也只得装着好像表兄妹深夜相对是最普通的事。后来渐渐地言不及义起来,两人站在台前,只管把蝴蝶与花与双飞鸟左一比右一比。公子一句话逼过来,小姐又一句话宕开去。观众对于文艺腔的调情不感兴趣,渐渐喷有烦言。公子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便脸红红地把他领圈里插着的一把摺扇抽出来,含笑在小姐臂上轻轻打一下。小姐慌忙把衫袖上掸两弹,白了他一眼。

    许久,只是相持不下。

    我注意到那绣着“乐怡剧团”横额的三幅大红幔子,正中的一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撤掉了,露出祠堂里原有的陈设;里面黑洞洞的,却供着孙中山遗像,两边挂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那两句话在这意想不到的地方看到,分外眼明。我从来没知道是这样伟大的话。隔着台前的黄龙似地扭着的两个人,我望着那副对联,虽然我是连感慨的资格都没有的,还是一阵心酸,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那布景拆下来原来是用它代表床帐。戏台上打杂的两手执着两边的竹竿,撑开的绣花幌子,在一旁伺候着。但看两人调情到热烈之际,那不怀好意的床帐便涌上前来。看样子又像是不成功了,那张床便又悄然退了下去。我在台下惊讶万分————如果用在现代戏剧里,岂不是最大胆的象征手法。

    一唱一和,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男人终于动手来拉了。

    女人便在锣鼓声中绕着台飞跑,一个逃,一个追,花枝招展。

    观众到此方才精神一振。那女孩子起初似乎是很前进,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却也出她意料之外。她逃命似的,但终于被捉住。她心生一计,叫道:“嗳呀,有人来了!”哄他回过头去,把灯一口吹灭了,挣脱身跑到房间外面,一直跑到母亲跟前,急得话也说不出,抖作一团。老夫人偏又糊涂得紧,只是闲闲坐着摇着扇子,问:“什么事?”小姐吞吞吐吐半晌,和母亲附耳说了一句隐语,她母亲便用扇子敲了她一下,嗔道:“你这丫头!表哥问你要什么东西,还不给他就是了!”把她当个不懂礼貌的小孩子。她走出房门,芳心无主,彷徨了一会;顿时就像个涂脂抹粉穿红着绿的胖孩子。掌灯回到自己房里,表兄却已经不在那里了,她倒是一喜,连忙将灯台放在地下,且去关门,上闩。一道一道的门都闩上了,表兄原来是躲在房里,突然跳了出来。她吃了一吓,拍拍胸脯,白了他一眼,但随即一笑接着一笑,不尽的眼波向他流过去。两人重新又站到原来的地位,酬唱起来。在这期间,那张床自又出现了,在左近一耸一耸的只是徘徊不去。

    末了,小生并不是用强,而是提出了一宗有力的理由————我非常想晓得是什么理由————小姐先还扬着脸唱着:“又好气来,又好笑”。经他一席话后便愁眉深锁起来,唱道:“左也难来,右又难”显然是已经松了口气。不一会,他便挽着她同入罗帐。她背后脖子根上有一块肉肥敦敦的;一绺子细长的假发沿着背脊垂下来,那一条曲线可是不大好看。

    小生只把她的脖子一勾,两人并排,同时把腰一弯,头一低,便钻到帐子里去了。那可笑的一刹那很明显地表示她们是两个女孩子。

    老夫人这时候却又醒悟过来,觉得有些蹊跷,独自前来察看。敲敲门,叫“阿囡开门!”小姐颤声叫母亲等一等。老夫人道:“‘母亲’就‘母亲’,怎么你‘母母母母母’的————要谋杀我呀?”小姐不得已开了门放老夫人进来,自己却坚决地向床前一站,扛着肩膀守住帐门,反手抓着帐子。老夫人查问起来,她只说:“看不得的!”老夫人一定要看,她竟和母亲扭打,被母亲推了一跤,她立刻爬起身来,又去死守着帐门;挣扎着,又是一跤掼得老远。母亲揭开帐子,小生在里面顺势一个跌扑,跪在老夫人跟前,衣褶飘起来搭在头上盖住了脸。老夫人叫喊起来道:“吓煞我了!这是什么怪物?”

    小姐道:“所以我说看不得的呀。”老夫人把他的盖头扯掉,见是自己的内侄,当即大发雷霆。老夫人坐在椅上,小姐便倚在母亲肩膀上撒娇,笑嘻嘻的拉拉扯扯,屡次被母亲甩脱了手。老夫人的生气,也不像是家法森严,而是一个赌气的女人,别过脸去噘着嘴,把人不瞅不睬。后来到底饶了他们,吩咐公子先回书房去读书,婚事以后补办。不料他们立刻就又黏缠在一起,笑吟吟对看,对唱,用肘弯互相挤一下。老夫人横拦在里面,愣起了眼睛,脸对脸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半晌,方才骂骂咧咧的把他们赶散了。

    这一幕乡气到极点。本来,不管说的是什么大户人家的故事,即使是皇宫内院,里面的人还是他们自己人,照样的做粗事,不过穿上了平金绣花的衣裳。我想民间戏剧最可爱的一点正在此:如同唐诗里的“银钏金钗来负水”,————是多么华丽的人生。想必这是真的;现在是成了一种理想了。

    戏往下做着:小生带着两个书僮回家去了,不知是不是去告诉父亲央媒人来求亲。路上经过一个庙,进去祝祷,便在庙中“惊艳”,看中了另一个小姐。那小姐才一出场,观众便纷纷赞许道:“这个人末相貌好的!”“还是这个人好一点!”

    “就只有这一个还”以后始终不绝口地夸着“相貌好”

    “相貌好”。我想无论哪个城里女人听到这样的批评总该有点心惊胆战,因为晓得他们的标准,而且是非常狭隘苛刻的,毫无通融的余地。这旦角矮矮的,生着个粉扑脸,樱桃小口,端秀的鼻梁,肿肿的眼泡上轻轻抹了些胭脂。她在四乡演出的时候大约听惯了这样的赞美,因此格外的矜持,如同慈禧太后的轿夫一样稳重缓慢地抬着她的一张脸。她穿着玉色长袄,绣着两丛宝蓝色兰花。小生这时候也换了浅蓝色绣花袍子。这一幕又是男女主角同穿着淡蓝,看着就像是灯光一变,幽幽的,是庵堂佛殿的空气了,小姐烧过香,上轿回府。两个书僮磕了头起来,寻不见他家公子;他已经跟到她门上卖身投靠了。————他那表妹将来知道了,作何感想呢?大概她可以用不着担忧的,有朝一日他功成名就,奉旨完婚的时候,自会一路娶过来,决不会漏掉她一个。从前的男人是没有负心的必要的。

    小生找了个媒婆介绍他上门。这媒婆一摇一摆,扇着个蒲扇,起初不肯荐他去,因为陌生人不知底细,禁不住他再三央告,毕竟还是把他卖进去了。临走却有许多嘱咐,说:“相公当心!你在此新来乍到,只怕你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诸事务必留心;主人面前千万小心在意,同事之间要和和气气。

    我过几天再来看你!“那悲悲切切的口吻简直使人诧异————从前人厚道,连这样的关系里都有亲谊。小生得机会便将他的本意据实告诉一个丫环,丫环把小姐请出来,转述给她听。他便背剪着手面朝外站着,静等她托以终身。这时候的戏剧性减少到不绝如缕。

    闵少奶奶抱着孩子来接我,我一直赖着不走。终于不得不站起身来一同挤出去。我看看这些观众————如此鲜明简单的“淫戏”,而他们坐在那里像个教会学校的恳亲会。真是奇怪,没有传奇教师的影响,会有这样无色彩的正经而愉快的集团。其中有贫有富,但几乎一律穿着旧蓝布罩袍。在这凋零的地方,但凡有一点东西就显得是恶俗的卖弄,不怪他们对于乡气俗气特别的避讳。有个老太太托人买布,买了件灰黑格子的,隐隐夹着点红线,老太太便骂起来道:“把我当小孩呀?”把颜色归于小孩,把故事归于戏台上。我忍不住想问:你们自己呢?我晓得他们也常有偷情,离异的事件,不见得有农村小说里特别夸张用来调剂沉闷的原始的热情,但也不见得规矩到这个地步。

    剧场里有个深目高鼻子的黑瘦妇人,架着钢丝眼镜,剪发,留得长长的掳到耳后,穿着深蓝布罩袍————她是从什么地方嫁到这村庄里来的呢?简直不能想象!————她欠起身子,亲热而又大方地和许多男人打招呼,跟着她的儿女称呼他们“林伯伯!”“三新哥!”笑吟吟赶着他们说玩笑话。那些人无不停下来和她说笑一番,叫她“水根嫂”。男男女女都好得非凡。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与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布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呛呛地走了出去。

    (一九四七年四月)

    《太太万岁》题记

    《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

    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

    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 Gassner批评“Our 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时对于这些只能止于向往。例如《太太万岁》就必须弄上许多情节,把几个演员忙得团团转。严格地说来,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

    然而,正因为如此,我倒觉得它更是中国的。我喜欢它像我喜欢街头卖的鞋样,白纸剪出的镂空花样,托在玫瑰红的纸上,那些浅显的图案。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我这样想着,仿佛忽然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似的,于高兴之外又有种凄然的感觉,当时也就知道,一离开那黄昏的阳台我就再也说不明白的。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的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地掉头发,一阵阵掉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一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

    《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

    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一九四七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

    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愧,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看来,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

    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精,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一九五四年七月)

    《爱默森文选》译者序

    爱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是十九世纪文坛的巨人。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传诵一时,成为美国的自由传统的一部分,而且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溶入我们不自觉的思想背景中。

    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于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独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实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深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乐观的,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

    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他对法国名作家蒙泰恩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在日记中几十年来积蓄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辞中摘出来的。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地底缓慢地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于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响。

    他的诗名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我们读到他的情书与他追悼幼子的长诗,可以从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为人。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顿。他早年是一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与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响。无疑地,她对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结婚————对象是丽蒂亚。杰克生————也只记了一行。

    他三十岁那年,辞去了波士顿第二礼拜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旅行。他在苏格兰会见了卡莱尔。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

    回国后他在各地巡行演说。这种生活是艰苦的,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能够有毅力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

    他在一八四七年再度赴欧的时候,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东西岸。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不能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英国名作家麦修。亚诺德曾经说: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

    本书各篇,是从马克·范·道伦(Mark Van Doren)编辑的《爱默森集》(The Portable Emerson)中选择出来的,共分“计划”,“生活方式”,“诗”,“人物”,“书信”五章,每章前面都有节译的“编辑者言”,以为介绍。

    (一九六四年)

    《红楼梦魇》自序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CC”,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

    《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赢得红楼梦魇名。

    (一九七六年)

    《张看》自序

    珍珠港事变两年前,我同炎樱刚进港大,有一天她说她父亲有个老朋友请她看电影,叫我一块去。我先说不去,她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的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来说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单独请看电影,似乎无论中外都觉得不合适。也许旧式印度人根本不和女性来往,所以没有这些讲究。也许还把她当小孩看待。是否因此要我陪着去,我也没问。

    是中环一家电影院,香港这一个类型的古旧建筑物有点像影片中的早期澳洲式,有一种阴暗污秽大而无当的感觉,相形之下街道相当狭窄拥挤。大广告牌上画的仿佛是流血的大场面,乌七八糟,反正不是想看的片子,也目不暇给。门口已经有人迎了上来,高大的五十多岁的人,但是瘦得只剩下个框子。穿着一套泛黄的白西装,一二十年前流行,那时候已经绝迹了的。整个像毛姆小说里流落远东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肤色与白头发全都是泛黄的脏白色,只有一双缠满了血丝的麻黄大眼睛像印度人。

    炎樱替我介绍,说:“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不料他忽然露出非常窘的神气,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戏票向她手里一塞,只咕哝了一声“你们进去”,匆匆地就往外走。

    “不不,我们去补张票,你不要走,”炎樱连忙说。“潘那矶先生!不要走!”

    我还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只摆了摆手,临走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一只纸包又往她手里一塞。

    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微笑低声解释:“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打开纸包,见是两块浸透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花花绿绿半透明的面包包装纸包着,外面的黄纸袋还沁出油渍来。

    我们只好进去。是楼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几排。老式电影院,楼上既大又坡斜得厉害,真还没看见过这样险陡的角度。在昏黄的灯光中,跟着领票员爬山越岭上去,狭窄的梯级走道,钉着麻袋式棕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楼座扇形展开,“地陷东南”似的倾塌下去。下缘一线栏杆拦住,悬空吊在更低的远景上,使人头晕。坐了下来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开映后,银幕奇小,看不清楚,听都听不大见。在黑暗中她递了块煎面包给我,拿在手里怕衣裳上沾上油,就吃起来,味道不错,但是吃着很不是味。吃完了,又忍耐着看了会电影,都说:“走吧,不看了。”

    她告诉我那是个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从前生意做得很大。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麦唐纳太太,本来是广东人家养女,先跟了个印度人,第三次与人同居是个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有许多孩子。跟这帕西人也认识,常跟他闹着要给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儿嫁给他。他也是喜欢宓妮,那时候宓妮十五岁,在学校读书,不肯答应。她母亲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二十二岁就离婚,有一个儿子,不给他,也不让见面。他就喜欢这儿子,从此做生意倒霉,越来越蚀本。宓妮在洋行做事,儿子有十九岁了,跟她像姊妹兄弟一样。

    有一天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又叫我一块去。在一个广东茶楼午餐,第一次吃到菊花茶,搁糖。宓妮看上去二三十岁,穿着洋服,中等身材,体态轻盈,有点深目高鼻,薄嘴唇,非常像我母亲。一顿饭吃完了,还是觉得像。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我母亲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了可能就离了婚。我从小一直听见人说她像外国人,头发也不大黑,肤色不白,像拉丁民族。她们家是明朝从广东搬到湖南的,但是一直守旧,看来连娶妾也不会娶混血儿。我弟弟像她,除了白。中国人那样的也有,似乎华南之外还有华东沿海一直北上,还有西北西南。这本集子里《谈看书》,大谈人种学,尤其是史前白种人在远东的踪迹,也就是纳罕多年的结果。

    港战后我同炎樱都回到上海,在她家里见到麦唐纳太太,也早已搬到上海来了,仿佛听说囤货做点生意。她生得高头大马,长方脸薄施脂粉,穿着件小花布连衫裙,腰身粗了也仍旧坚实,倒像有一种爽利的英国女人,唯一的东方风味是漆黑的头发光溜溜梳个小扁髻,真看不出是六十多岁的人。有时候有点什么事托炎樱的父亲,嗓音微哑,有说有笑的,眼睛一眯,还带点调情的意味。

    炎樱说宓妮再婚,嫁了她儿子的一个朋友汤尼,年纪比她小,三个人在一起非常快乐。

    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在一个公众游泳池的小照片,两个青年都比较像中国人。我没问,但是汤尼总也是他们这第三世界的人————在中国的欧美人与中国人之外的一切杂七咕咚的人,白俄又在外。

    麦唐纳太太母女与那帕西人的故事在我脑子里也潜伏浸润了好几年,怎么写得那么糟,写了半天还没写到最初给我印象很深的电影院的一小场戏,已经写不下去,只好自动腰斩。

    同一时期又有一篇《创世纪》写我的祖姨母,只记得比《连环套》更坏。她的孙女与耀救恋爱,大概没有发展下去,预备怎样,当时都还不知道,一点影子都没有,在我这专门爱写详细大纲的人,也是破天荒。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斩了。战后出《传奇增订本》,没收这两篇。从大陆出来,也没带出来,再也没想到三十年后阴魂不散,会又使我不得不在这里作交代。

    去年唐文标教授在加州一个大学图书馆里发现四十年间上海的一些旧杂志,上面刊有我这两篇未完的小说与一篇短文,影印了下来,来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发表。内中那篇短文《姑姑语录》是我忘了收入散文集《流言》。那两篇小说三十年不见,也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坏。非常头痛,踌躇了几星期后,与唐教授通了几次信,听口气绝对不可能先寄这些影印的材料给我过目一下。明知这等于古墓里掘出的东西,一经出土,迟早会面世,我最关心的是那两个半截小说被当作完整的近著发表,不如表示同意,还可以有机会解释一下。因此我同意唐教授将这些材料寄出去,刊物由他决定。一方面我写了一段简短的前言,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的原因,《幼狮文艺》登在《连环套》前面。《文季》刊出《创世纪》后也没有寄一本给我,最近才看到,前面也有删节了的这篇前言。

    《幼狮文艺》寄《连环套》清样来让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见,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龇牙咧嘴做鬼脸,皱着眉咬着牙笑,从齿缝里迸出一声拖长的“Eeeeee!”(用“噫”会被误认为叹息,“咦”又像惊讶,都不对)连牙齿都寒飕飕起来,这才尝到“齿冷”的滋味。看到霓喜去支店探望店伙情人一节,以为行文至此,总有个什么目的,看完了诧异地对自己说:“就这样算了?”要想探测写这一段的时候的脑筋竟格格不入进不去,一片空白,感到一丝恐怖。当时也是因为编辑拉稿,前一个时期又多产。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说是多产的教训,不过对于我是个教训。这些年来没写出更多的《连环套》,始终自视为消极的成绩。

    这两篇东西重新出现后,本来绝对不想收入集子,听见说盗印在即,不得已还是自己出书,至少可以写篇序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是怎么回事。抢救下两件破烂,也实在啼笑皆非。

    (一九七六年)

    《惘然记》序

    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僮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地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导向原宥,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小说集里《五四遗事》这篇是用英文写的,一九五六年发表,中译文次年刊出。其实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年间写的,不过此后屡经彻底改写,《相见欢》与《色,戒》发表后又还添改多处。《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个实验。

    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

    此外还有两篇一九四○年间的旧作。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图书馆里旧杂志上看到,影印了两篇,寄来问我是否可以再刊载。一篇散文《华丽缘》我倒是一直留着稿子在手边,因为部分写入《秧歌》,迄未发表。另一篇小说《多少恨》,是以前从大陆出来的时候不便携带文字,有些就没带出来。但是这些年来,这几篇东西的存在并不是没人知道,如美国学者耿德华(Edward Gunn)就早已在图书馆里看见,影印了送给别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样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原剧本没有了,附录另一只电影剧本《情场如戏场》,根据美国麦克斯。舒尔曼(Max Shvlman)著舞台剧《The Tender Trap(温柔的陷阱)》改骗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摄制,林黛陈厚张扬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对白太软弱,我改写了两段,另一篇旧作《殷玉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改都无从改起。想不收入小说集,但是这篇也被盗印,不收也禁绝不了,只好添写了个尾声。不得不噜嗦点交代清楚,不然读者看到双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我在盗印自己的作品。

    (一九八三年六月)

    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

    陈世骧教授有一次对我说:“中国文学的好处在诗,不在小说。”有人认为陈先生不够重视现代中国文学。其实我们的过去这样悠长杰出,大可不必为了最近几十年来的这点成就斤斤较量。反正他是指传统的诗与小说,大概没有疑义。

    当然他是对的。就连我这最不多愁善感的人,也常在旧诗里看到一两句切合自己的际遇心情,不过是些世俗的悲欢得失,诗上竟会有,简直就像是为我写的,或是我自己写的————不过写不出————使人千载之下感激震动,就像流行歌偶有个喜欢的调子,老在头上心上萦回不已。旧诗的深广可想而知。词的世界就仿佛较小,较窒息。旧小说好的不多,就是几个长篇小说。

    《水浒传》源自民间传说编成的话本,有它特殊的历史背景,近年来才经学者研究出来,是用梁山泊影射南宋抗金的游击队。当时在异族的统治下,说唱者与听众之间有一种默契,现代读者没有的。在现在看来,纯粹作为小说,那还是金圣叹删剩的七十一回本有真实感。因为中国从前没有“不要君主”的观念,反叛也往往号称勤王,清君侧。所以梁山泊也只反抗贪官污吏,虽然打家劫舍,甚至于攻城略地,也还是“忠心报答赵官家”(阮小七歌词)。这可以归之于众好汉不太认真的自骗自,与他们的首领宋江或多或少的伪善————也许仅只是做领袖必须有的政治手腕,当真受招安征方腊,故事就失去了可信性,结局再悲凉也没用了。因此《水浒传》是历经金、元两朝长期沦陷的时代累积而成的巨著,后部有built-in(与蓝图俱来的)毛病。

    《金瓶梅》的采用《水浒传》的武松杀嫂故事,而延迟报复,把奸夫淫妇移植到一个多妻的家庭里,让他们多活了几年。这本来是个巧招,否则原有的六妻故事照当时的标准不成为故事。不幸作者一旦离开了他最熟悉的材料,再回到《水浒》的架构内,就机械化起来。

    事实是西门庆一死就差多了,春梅孟玉楼,就连潘金莲的个性都是与他相互激发行动才有戏剧有生命。所以不少人说过后部远不如前。

    大陆的《文汇》杂志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号有一篇署名夏闳的《杂谈金瓶梅词话》,把重心放在当时的官商勾结上。那是典型的共产主义的观点,就像苏俄赞美狄更斯暴露英国产业革命时代的惨酷。其实尽有比狄更斯写得更惨的,狄更斯的好处不在揭发当时社会的黑暗面。但是夏文分析应伯爵生子一节很有独到处。西门庆刚死了儿子,应伯爵倒为了生儿子的花费来借钱,正触着痛疮,只好极力形容丑化小户人家添丁的苦处,才不犯忌。我看过那么些遍都没有看出这一层,也可见这部书精采场面之多与含蓄。书中色情文字并不是不必要,不过不是少了它就站不住。

    《水浒传》被腰斩,《金瓶梅》是禁书,《红楼梦》没写完,《海上花》没人知道。此外就只有《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是完整普及的。三本书倒有两本是历史神话传说,缺少格雷亨。葛林(Greene)所谓“通常的人生的回声”。似乎实在太贫乏了点。

    《海上花》写这么一批人,上至官吏,下至店伙西崽,虽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都可能同桌吃花酒。社交在他们生活里的比重很大。就连陶玉甫李漱芳这一对情侣,自有他们自己的内心生活,玉甫还是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应酬。李漱芳这位东方茶花女,他要她搬出去养病,“大拂其意”,她宁可在妓院“住院”,忍受嘈音。大概因为一搬出去另租房子,就成了他的外室,越是他家人不让他娶她为妻,她偏不嫁他作妾;而且退藏于密,就不能再共游宴,不然即使在病中,也还可以让跟局的娘姨大姐钉着他,寸步不离。一旦内外隔绝,再信任他也还是放心不下。

    陶玉甫李漱芳那样强烈的感情,一般人是没有的。书中的普通人大概可以用商人陈小云作代表————同是商人,洪善卿另有外快可赚,就不够典型化。第二十五回洪善卿见了陈小云,问起庄荔甫请客有没有他,以及庄荔甫做掮客掮的古玩有没有销掉点。“须臾词穷意竭,相对无聊。”在全国最繁华的大都市里,这两个交游广阔的生意人,生活竟这样空虚枯燥,令人愕然惨然,原来一百年前与现代是不同。他们连麻将都不打,洪善卿是不会,陈小云是不赌。唯一的娱乐是嫖,而都是四五年了的老交情,从来不想换新鲜。这天因为闷得慌,同去应邀吃花酒之前先到小云的相好金巧珍处打茶围。小云故意激恼巧珍,随又说明是为了解闷。————这显然是他们俩维持热度的一种调情方式。后文巧珍也有一次故起波澜,拒绝替他代酒,怪她姊姊金爱珍不解风情,打圆场自告奋勇要替他喝这杯酒。————巧珍因而翻旧帐,提起初交时他的一句怄人的话。没有感情她绝不会一句玩话几年后还记得,所以这一回回目说她“翻前事抢白更多情”。

    两人性格相信,都圆融练达。小云结交上了齐大人,向她夸耀,当晚过了特别欢洽的一夜。丈夫遇见得意的事回家来也是这样。这也就是爱情了。

    “婊子无情”这句老话当然有道理,虚情假意是她们的职业的一部分。不过就《海上花》看来,当时至少在上等妓院————包括次等的幺二————破身不太早,接客也不太多,如周双珠几乎闲适得近于空闺独守————当然她是老鸨的亲生女儿,多少有点特殊身份,但是就连双宝,第十七回洪善卿也诧异她也有客人住夜。白昼宣淫更被视为异事(见第二十六回陆秀林引杨家妈语)。在这样人道的情形下,女人性心理正常,对稍微中意点的男子是有反应的。如果对方有长性,来往日久也容易发生感情。

    洪善卿周双珠还不止四五年,但是王莲生一到江西去上任,洪善卿就“不大来了”。显然是因为洪善卿追随王莲生,替他跑腿,应酬场中需要有个长三相好,有时候别处不便密谈,也要有个落脚的地方,等于他的副业的办公室。但是他与双珠之间有彻底的了解。他替沈小红转圜,一定有酬劳可拿,与双珠拍档调停双玉的事,敲诈到的一万银元他也有份。

    双珠世故虽深,宅心仁厚。她似乎厌倦风尘,劝双玉不要太好胜的时候,就说反正不久都要嫁人的,对善卿也说这话。他没接这个碴,但是也坦然,大概知道她不属意于他。

    他看出她有点妒忌新来的双玉生意好,也劝过她。有一次讲到双玉欺负双宝,他说:“你幸亏不是讨人,不然她也要看不起你了。”明指她生意竟不及一个清倌人。双珠倒也不介意,真是知己了。

    书中屡次刻画洪善卿的势利浅薄,但是他与双珠的友谊,他对双宝阿金的同情,都给他深度厚度,把他这人物立体化了。慰双宝的一场小戏很感动人。————双宝搬到楼下去是贬谪,想必因为楼下人杂,没有楼上严紧。

    罗子富与蒋月琴也四五年了。她有点见老了,他又爱上了黄翠凤。但是他对翠凤的倾慕倒有一大半是佩服她的为人,至少是灵肉并重的。他最初看见她坐马车,不过很注意,有了个印象,也并没打听她是谁,不能算惊艳或是一见倾心。听见她制伏鸨母的事才爱上了她。

    此后一度稍稍冷了下来,因为他诧异她自立门户的预算开支那么大,有点看出来她敲他竹杠。她迁出的前夕,他不预备留宿,而她坚留,好让他看她第二天早上改穿素服,替父母补穿孝,又使他恋慕这孝女起来。

    恋爱的定义之一,我想是夸张一个异性与其他一切异性的分别。书中这些嫖客的从一而终的倾向,并不是从前的男子更有惰性,更是“习惯的动物”,不想换口味追求刺激,而是有更迫切更基本的需要,与性同样必要————爱情。过去通行早婚,因此性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婚姻不自由,买妾纳婢虽然是自己看中的,不像堂子里是在社交的场合遇见的,而且总要来往一个时期,即使时间很短,也还不是稳能到手,较近通常的恋爱过程。这制度化的卖淫,已经比卖油郎花魁女当时的手续高明得多了————就连花魁女这样的名妓,也是陌生人付了夜渡资就可以住夜。日本歌舞伎中的青楼(剧中也是汉字“青楼”)也是如此。————到了《海上花》的时代,像罗子富叫了黄翠凤十几个局,认识了至少也有半个月了。想必是气她对他冷淡,故意在蒋月琴处摆酒,馋她,希望她对他好点,结果差点弄巧成拙闹翻了。他全面投降之后,又还被浇冷水,饱受挫折,才得遂意。

    琪官说她和瑶官羡慕倌人,看哪个客人好,就嫁哪个。虽然没这么理想,妓女从良至少比良家妇女有自决权。嫁过去虽然家里有正室,不是恋爱结合的,又不同些。就怕以后再娶一个回去,不过有能力三妻四妾的究竟不多。

    盲婚的夫妇也有婚后发生爱情的,但是先有性再有爱,缺少紧张悬疑、憧憬与神秘感,就不是恋爱,虽然可能是最珍贵的感情。恋爱只能是早熟的表兄妹,一成年,就只有妓院这脏乱的角落里还许有机会。再就只有聊斋中狐鬼的狂想曲了。

    直到民初也还是这样。北伐后,婚姻自主、废妾、离婚才有法律上的保障。恋爱婚姻流行了,写妓院的小说忽然过了时,一扫而空,该不是偶然的巧合。

    《海上花》第一个专写妓院,主题其实是禁果的果园,填写了百年前人生的一个重要的空白。书中写情最不可及的,不是陶玉甫李漱芳的生死恋,而是王莲生沈小红的故事。

    王莲生在张蕙贞的新居摆双台请客,被沈小红发现了张蕙贞的存在,两番大闹,闹得他“又羞又恼,又怕又急”。她哭着当场寻死觅活之后,陪他来的两个保驾的朋友先走,留下他安抚她。

    小红却也抬身送了两步,说道:“倒难为了你们。明天我们也摆个双台谢谢你们好了。”说着倒自己笑了。莲生也忍不住要笑。

    她在此时此地竟会幽默起来,更奇怪的是他也笑得出。可见他们俩之间自有一种共鸣,别人不懂的。如沈小红所说,他和张蕙贞的交情根本不能比。

    第五回写王莲生另有了个张蕙贞,回目“垫空档快手结新欢”,“垫空档”一语很费解。沈小红并没有离开上海,一直与莲生照常来往。除非是因为她跟小柳儿在热恋,对他自然与前不同了。他不会不觉得,虽然不知道原因。那他对张蕙贞自始至终就是反激作用,借她来填满一种无名的空虚怅惘。

    异性相吸,除了两性之间,也适用于性情相反的人互相吸引。小红大闹时,“蓬头垢面,如鬼怪一般”,莲生也并没倒胃口,后来还旧事重提,要娶她。这纯是感情,并不是暴力刺激情欲。打斗后,小红的女佣阿珠提醒他求欢赎罪,他勉力以赴,也是为了使她相信他还是爱她,要她。

    他们的事已经到了花钱买罪受的阶段。一方面他倒十分欣赏小悍妇周双玉,虽然双玉那时候还圭角未露。人生的反讽往往如此。

    刘半农为书中白描的技巧举例,引这两段,都是与王莲生有关的:莲生等撞过“乱钟”,屈指一数,恰是四下,乃去后面露台上看时,月色中天,静悄悄的,并不见有火光。回到房里,适值一个外场先跑回来报说:“在东棋盘街那儿。”

    莲生忙踹在桌子旁高椅上,开直了玻璃窗向东南望去,在墙缺里现出一条火光来。(第十一回)

    阿珠只装得两口烟,莲生便不吸了,忽然盘膝坐起,意思要吸水烟。巧囡送上水烟筒,莲生接在手中,自吸一口,无端吊下两点眼泪。(第五十四回,原第五十七回)

    第一段有旧诗的意境。第二段是沈小红的旧仆阿珠向莲生问起:“小红先生那儿这就是个娘在跟局?”又问:“那么大阿金出来了,大姐也不用?”莲生只点点头。下接吸水烟一节。

    小红为了姘戏子坏了名声,落到这地步。他对她彻底幻灭后,也还余情未了。写他这样令人不齿的懦夫,能提升到这样凄清的境界,在爱情故事上是个重大的突破。

    我十三四岁第一次看这书,看完了没得看了,才又倒过来看前面的序。看到刘半农引这两段,又再翻看原文,是好!

    此后二十年,直到出国,每隔几年再看一遍《红楼梦》《金瓶梅》,只有《海上花》就我们家从前那一部亚东本,看了《胡适文存》上的《海上花》序去买来的,别处从来没有。

    那么些年没看见。也还记得很清楚,尤其是这两段。

    刘半农大概感性强于理性,竟轻信清华书局版许堇父序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记传闻,以为《海上花》是借债不遂,写了骂赵朴斋的,理由是(一)此书最初分期出版时,“例言”中说:所载人名事实,均系凭空捏造,并无所指。刘半农认为这是小说家惯技;这样郑重声明,更欲盖弥彰,是“不打自招”;(二)赵朴斋与他母妹都不是什么坏人,在书中还算是善良的,而下场比谁都惨,分明是作者存心跟他们过不去。“书中人物纯系虚构”,已经成为近代许多小说例有的声明,似不能指为“不打自招”。好人没有好下场,就是作者借此报复泄愤,更是奇谈,仿佛世界上没有悲剧这样东西,永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胡适分析许序与鲁迅的小说史,列举二人所记传闻的矛盾:

    许:赵朴斋尽买其书而焚之。(显然出单行本时赵尚未死。)

    鲁:赵重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辍笔。赵死后乃续作全书。

    许:作者曾救济赵。

    鲁:赵常救济作者。

    许:赵妹实曾为娼。

    鲁:作者诬她为娼。

    胡适又指出韩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应乡试,与畅销作家海上漱石生(孙玉声)同行南归,孙可以证明他当时不是个穷极无聊靠敲诈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廿四回稿,出示孙。次年二月,头两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个月后出单行本。有因得“重赂”而辍笔的时候?

    又引末尾赵二宝被史三公子遗弃,吃尽苦头,被恶客打伤了,昏睡做了个梦,梦见三公子派人来接她。她梦中向她母亲说的一句话,觉得单凭这一句,“这书也就不是一部谤书”:这十九个字,字字是血,是泪,真有古人说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部《海上花列传》也就此结束了。

    ————胡适序第三节此书结得现代化,戛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时代前面,不免又有点心虚胆怯起来,找补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诸人下场,假托有个访客询问。其实如果有读者感到兴趣,绝不会不问李浣芳是否嫁给陶玉甫,唯一的一个疑团。李漱芳死后,她母亲李秀姐要遵从她的遗志,把浣芳给玉甫作妾,玉甫坚拒,要认她作义女,李秀姐又不肯。陶云甫自称有办法解决,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被打断了,就此没有下文了。

    陶云甫唯一关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绝没有逼着弟弟纳妾之理,不过他也觉得浣芳可爱(见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将来会懊悔,也许建议把浣芳交给云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点再说,还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会坚持名份未定,不能让她进门。僵持拖延下去,时间于李秀姐不利,因为浣芳不宜在妓院里待下去。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让他收作义女了。

    浣芳虽然天真烂漫,对玉甫不是完全没有洛丽塔心理。纳博柯夫名著小说《洛丽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逊主演————写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互相引诱成奸。在心理学上,小女孩会不自觉地诱惑自己父亲。浣芳不但不像洛丽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于低能儿童,所以她初恋的激情更百无禁忌,而仍旧是无邪的。如果嫁了玉甫,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事就仿佛给追加了一层暧昧的色彩。玉甫也许就为这缘故拒绝,也是向漱芳的亡灵自明心迹,一方面也对自己撇清————他不是铁石人,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作者不愿设法代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写下去又都是反高潮,认义女更大煞风景。

    及早剪断,不了了之,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

    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从这书上我们也知道低级妓院有性病与被流氓殴打的危险,妓女本身也带流气,碰见殷实点的客人就会敲诈。大概只能偶一观光,不能常去。文艺没什么不应当写哪一个阶级。而且此处结构上也有必要。因为赵二宝跟着史三公子住进一笠园,过了一阵子神仙眷属的日子,才又一跤栽下来,爬得高跌得重。如果光是在他公馆里两人镇日相对,她也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他的世界,比较单调,容易腻烦。

    写一笠园,至少让我们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贵的一瞥。《红楼梦》里学戏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专为供奉归宁的皇妃的。

    一般大概像此书的琪官瑶官的境遇。瑶官虚岁十四,才十三岁,被主人收用已经有些时了。书中喜欢幼女的只有齐韵叟一人————别人喜欢跟她们闹着玩。尹痴鸳倒是爱林翠芬,但是也宁可用张秀英泄欲。而齐韵叟也并不是因为年老体衰,应付不了成熟的女性————他的新宠是嫁人复出的苏冠香。

    琪官瑶官与孙素兰夜谈,瑶官说孙素兰跟华铁眉要好,一定是嫁他了。孙素兰笑她说得容易,取笑她们俩也嫁齐大人。

    瑶官说她“说说就说到歪里去”,也就是说老人奸淫幼女,不能相提并论。书中韵叟与琪官的场面写得十分蕴藉,只借口没遮拦的瑶官口中点一笔。

    齐韵叟带着琪官瑶官在竹林中撞见小赞,似乎在向另一人求告,没看清楚是谁,这人已经跑了。事后盘问她们,琪官示意瑶官不要说,只告诉韵叟“不是我们花园里的人”,想必是说不是齐府的人,不致玷辱门风。这件事从此没有下文了,直到“跋”列举诸人下场,有“小赞小青挟赀远遁”句。

    原来小赞私会的是苏冠香的大姐小青。相等于“诗婢”的诗僮小赞,竟抛下举业,与情人私奔卷逃。那次约会被撞破,琪官代为隐瞒,想必是怕结怨。苏冠香是小小姨身份,皇亲国戚兼新宠,正如杨贵妃的妹妹虢国夫人。琪官虽然不知道冠香向韵叟诬赖她与孙素兰同性恋,一定也晓得她是冠香的“眼中钉”(见回目)。再揭破丑闻使冠香大失面子,更势不两立了。那神秘人物是小青,书中没有交代,就显不出琪官的机警与她处境的艰难。

    总是因为书至此已近尾声,下文没有机会插入小赞小青的事,只好在跋内点破,就像第十三回“抬轿子周少和碰和”的事也只在回目中点明,回内只字不提。

    但是由跋追补一笔,力道不够。当时琪官一味息事宁人,不许瑶官说出来,使人不但气闷而且有点反感。她说与小赞在一起的是外人,倌人带来的大姐除了小青,还有林素芬林翠芬也带了大姐来,大概是娘姨大姐各一,两人合用。像赵二宝就只带了个娘姨阿虎,替她梳头,那是不可少的。孙素兰只带一个大姐,想必是像卫霞仙处阿巧的两个同事,少数会梳头的大姐。

    娘姨不大有年轻貌美的。小赞向这人求告,似是向少女求爱或求欢————再不然就是身份较高的人。

    书中男仆如张寿匡二都妒忌主人的艳福,从中捣乱,激动得简直有点心理变态。曾经有人感叹中国的女仆长年禁欲,其实男仆也不能有家庭生活。固然可以嫖妓;倒从来没有妄想倌人垂青的,这一点上阶级观念非常严。不过小赞不是普通的庸仆,有学问有前途,而且屡次当众出风头。平时倌人时刻有娘姨跟着,在一笠园中却自由自在,如苏冠香林翠芬都独自游荡。因此有可能性的女子浩如烟海,无从揣测。比较像是孙素兰的大姊,琪官代瞒是卫护义姊————还是失意的林翠芬移情别恋?这些模糊的疑影削弱了琪官的这一场戏,也是她的最后一场,使这特殊的少女整个的画像也为之减色。等到看到跋才知道是小青,这才可能琢磨出琪官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已经迟了一步。

    作者的同乡松江颠公写他“与某校书最昵,常日匿居其妆阁中”,但是又说他“家境寒素”。刘半农说:相传花也怜侬本是巨万家私,完全在堂子里混去了。这句话大约是确实的,因为要在堂子里混,非用钱不可;要混得如此之熟,非有巨万家私不可。

    也许聪明人不一定要有巨万家私,只要肯挥霍,也就充得过去了。他没活到四十岁,倒已经“家境寒素”,大概钱不很多,禁不起他花。

    作者在“例言”里说:“全书笔法自谓从《儒林外史》脱化出来,惟穿插藏闪之法则为从来说部所未有。”其实《红楼梦》已有,不过不这么明显(参看宋淇著《红楼梦里的病症》等文)。有些地方他甚至于故意学《红楼梦》,如琪官瑶官等小女伶住在梨花院落————《红楼梦》的芳官藕官等住在梨香院。小赞学诗更是套香菱学诗。《海上花》里一对对的男女中,华铁眉孙素兰二人唯一的两场戏是吵架与或多或少的言归于好,使人想起贾宝玉林黛玉的屡次争吵重圆。这两场比高亚白尹痴鸳二才子的爱情场面都格调高些。

    华铁眉显然才学不输高亚白尹痴鸳,但是书中对他不像对高尹的誉扬,是自画像的谦抑的姿势。口角后与孙素兰在一笠园小别重逢,他告诉她送了她一打香槟酒,交给她的大姐带回去了。不论作者是否知道西方人向女子送花道歉的习俗————往往是一打玫瑰花————此处的香槟酒也是表示歉意的。一送就是一箱,————十二瓶一箱————手面阔绰。孙素兰问候他的口吻也听得出他身体不好。作者早故,大概身体不会好。

    当时男女仆人已经都是雇佣性质了,只有婢女到本世纪还有。书中只有华铁眉的“家奴华忠”十分触目。又一次称为“家丁”,此外只有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

    明人小说《三言二拍》中都是仆从主姓。婢女称“养娘”,“娘”作年青女子解,也就是养女。僮仆想必也算养子了。所以《金瓶梅》中仆人称主人主妇为“爹”“娘”,后世只升格为“爷(爷)”“奶奶”。但是《金瓶梅》中仆人无姓,只有一个善颂善祷的名字如“来旺”,像最普通的狗名“来富”。这可能是因为《三言二拍》是江南一带的作品,保留了汉人一向的习俗,《金瓶梅》在北方,较受胡人的影响。辽金元都歧视汉人,当然不要汉人仆役用他们的姓氏。

    清康熙时河南人李绿园著《歧路灯》小说,书中谭家仆人名叫王中。乾隆年间的《儿女英雄传》里,安家老仆华忠也用自己的姓名。显然清朝开始让仆人用本姓。同是歧视汉人,却比辽金元开明,不给另取宠物似的名字,替他们保存了人的尊严。但是直到晚清,这不成文法似乎还没推广到南方民间。

    年代介于这两本书之间的《红楼梦》里,男仆有的有名无姓,如来旺(旺儿)、来兴(兴儿),但是绝大多数用自己原来的姓名,如李贵、焦大、林之孝等。来旺与兴儿是贾琏夫妇的仆人,来自早稿《风月宝鉴》,贾瑞与二尤等的故事,里面当然有贾琏凤姐。此后写《石头记》,先也还用古代官名地名,仆名也仍遵古制;屡经改写,越来越写实,仆人名字也照本朝制度了。因此男仆名字分早期后期两派。唯一的例外是鲍二,虽也是贾琏凤姐的仆人,而且是二尤故事中的人物,却用本姓。但是这名字是写作后期有一次添写贾母的一句隽语:“我哪记得背着抱着的?”————贾琏凤姐为鲍二家的事吵闹时————才为了谐音改名鲍二,想必原名来安之类。

    《海上花》里也是暗合制。齐韵叟的总管夏余庆,朱蔼人兄弟的仆人张寿,李实夫叔侄的匡二,都用自己原来的姓名。

    朱家李家都是官宦人家。知县罗子富的仆人高升不会是真姓高,“高升”“高发”是官场仆人最普通的“艺名”,可能是职业性跟班,流动性大,是熟人荐来的,不是罗家原有的家人,但是仍旧可以归入自己有姓的一类。火灾时王莲生向外国巡警打了两句洋文,才能通过,显然是洋务官员。他对诗词的态度伦俗(第三十三回),想必不是正途出身。他的仆人名叫来安,商人陈小云的仆人叫长福,都是讨吉利的“奴名”,无姓。

    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奢”字是借用字音,原名疑是“舍子”(舍给佛门),“舍”音“奢”,但是吴语音“所”,因此作者没想到是这个字。孩子八字或是身体不好,挂名入寺为僧,消灾祈福,所以乳名叫舍子,不是善颂善祷的奴名,因此应当有姓————姓殳,像华铁眉的家丁华忠姓华一样。

    华铁眉住在乔老四家里,显然家不在上海。他与赖公子王莲生都是世交,该是旧家子弟。殳三是广东人,上代是广州大商人,在他手里卖掉许多珍贵的古玩。

    “华”“花”二字相通,华铁眉想必就是花也怜侬了。作者的父亲曾任刑部主事。他本人没中举,与殳三同是家道中落,一个住在松江,一个寄籍上海,都是相当孤立,在当代主流外。那是个过渡时代,江南华南有些守旧的人家,仆人还是“家生子儿”(《红楼梦》中语),在法律上虽然自由,仍旧终身依附主人,如同美国南方战争后解放了的有些黑奴,所以仍旧像明代南方的仆从主姓。

    官场仆人都照满清制度用本姓,但是外围新进如王莲生————海禁开后才有洋务官员————还是照民间习俗,不过他与陈小云大概原籍都在长江以北,中原的外缘,还是过去北方的遗风,给仆人取名来安,长福————如河南就已经满化了。以至于有三种制度并行的怪现象。

    华铁眉“不喜热闹”,酒食“征逐狎昵皆所不喜”。这是作者自视的形象,声色场中的一个冷眼人,寡欲而不是无情。也近情理,如果作者体弱多病。写华铁眉特别简略,用曲笔,因为不好意思多说。本来此书已经够简略的了。《金瓶梅》《红楼梦》一脉相传,尽管长江大河滔滔泊泊,而能放能收,含蓄的地方非常含蓄,以致引起后世许多误解与争论。《海上花》承继了这传统而走极端,是否太隐晦了?没有人嫌李商隐的诗或是英格玛。柏格曼的影片太晦。不过是风气时尚的问题。胡适认为《海上花》出得太早了,当时没人把小说当文学看。

    我倒觉得它可惜晚了一百年。一七九一年《红楼梦》付印,一百零一年后《海上花》开始分期出版。《红楼梦》没写完还不要紧,被人续补了四十回,又倒过来改前文,使凤姐袭人尤三姐都变了质,人物失去多面复杂性。凤姐虽然贪酷,并没有不贞。袭人虽然失节再嫁,“初试云雨情”是被宝玉强迫的,并没有半推半就。尤三姐放荡的过去被删掉了,殉情的女人必须是纯洁的。

    原著八十回中没有一件大事。除了晴雯之死。抄检大观园后,宝玉就快要搬出园去,但是那也不过是回到第二十三回入园前的生活,就只少了个晴雯。迎春是众姊妹中比较最不聪明可爱的一个,因此她的婚姻与死亡的震撼性不大。大事都在后四十回内。原著可以说没有轮廓,即有也是隐隐的,经过近代的考据才明确起来。一向读者看来,是后四十回予以轮廓,前八十回只提供了细密真切的生活质地。

    前几年有报刊举行过一次民意测验,对《红楼梦》里印象最深的十件事,除了黛玉葬花与凤姐的两段,其他七项都是续书内的!如果说这种民意测验不大靠得住,光从常见的关于《红楼梦》的文字上————有些大概是中文系大学生的论文,拿去发表的————也看得出一般较感兴趣的不外凤姐的淫行与临终冤鬼索命;妙玉走火入魔;二尤————是改良尤三姐;黛玉归天与“掉包”同时进行,黛玉向紫鹃宣称“我的身子是清白的”,就像连紫鹃都疑心她与宝玉有染。这几折单薄的传奇剧,因为抄本残缺,经高鹗整理添写过(详见拙著《红楼梦魇》),补缀得也相当草率,像棚户利用大厦的一面墙。当时的读者径视为原著,也是因为实在渴望八十回抄本还有下文。同一愿望也使现代学者乐于接受续书至少部分来自遗稿之说。一般读者是已经失去兴趣了,但是每逢有人指出续书的种种毛病,大家太熟悉内容,早已视而不见,就仿佛这些人无聊到对人家的老妻评头品足,令人不耐。

    抛开《红楼梦》的好处不谈,它是第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长篇小说,而我们是一个爱情荒芜的国家。它空前绝后的成功不会完全与这无关。自从十八世纪末印行以来,它在中国的地位大概全世界没有任何小说可比————在中国倒有《三国演义》,不过《三国》也许口传比读者更多,因此对宗教的影响大于文字上的。

    百廿回《红楼梦》对小说的影响大到无法估计。等到十九世纪末《海上花》出版的时候,阅读趣味早已形成了,唯一的标准是传奇化的情节,写实的细节。迄今就连大陆的伤痕文学也都还是这样,比大陆外更明显,因为多年封闭隔绝,西方的影响消失了。当然,由于压制迫害,作家第一要有胆气,有牺牲精神,写实方面就不能苛求了。只要看上去是在这一类的单位待过,不是完全闭门造车就是了。但也还有无比珍贵的材料,不可磨灭的片段印象,如收工后一个女孩单独蹲在黄昏的旷野里继续操作,周围一圈大山的黑影。但是整个的看来,令人惊异的是一旦摆脱了外来的影响与中共一部分的禁条,露出的本来面目这样稚嫩,仿佛我们没有过去,至少过去没有小说。

    中国文化古老而且有连续性,没中断过,所以渗透得特别深远,连见闻最不广的中国人也都不太天真。独有小说的薪传中断过不止一次。所以这方面我们不是文如其人的。中国人不但谈恋爱“含情脉脉”,就连亲情友情也都有约制。

    “爸爸,我爱你”,“孩子,我也爱你”只能是译文。惟有在小说里我们呼天抢地,耳提面命诲人不倦。而且像我七八岁的时候看电影,看见一个人物出场就急着问:“是好人坏人?”

    上世纪末叶久已是这样了。微妙的平淡无奇的《海上花》自然使人嘴里谈出鸟来。它第二次出现,正当五四运动进入高潮。认真爱好文艺的人拿它跟西方名著一比,南辕北辙,《海上花》把传统发展到极端,比任何古典小说都更不像西方长篇小说————更散漫,更简略,只有个姓名的人物更多。

    而通俗小说读者看惯了《九尾龟》与后来无数的连载妓院小说,觉得《海上花》挂羊头卖狗肉,也有受骗的感觉。因此高不成低不就。当然,许多人第一先看不懂吴语对白。当时的新文艺,小说另起炉灶,已经是它历史上的第二次中断了。第一次是发展到《红楼梦》是个高峰,而高峰成了断崖。但是一百年后倒居然又出了个《海上花》。《海上花》两次悄悄的自生自灭之后,有点什么东西死了。

    虽然不能全怪吴语对白,我还是把它译成国语。这是第三次出版。就怕此书的故事还没完,还缺一回,回目是:看官们三弃《海上花》

    (一九八三年十月)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

    ————英译本序

    《海上花》第一回开始,有一段自序,下接楔子。这“回内序”描写此书揭发商埠上海的妓女的狡诈,而毫不秽亵。在楔子中,作者花也怜侬梦见自己在海上行走,海面上铺满了花朵————很简单的譬喻,海上是“上海”二字颠倒,花是通用的妓女的代名词。在他的梦里,耐寒的梅花,傲霜的菊花,耐寂寞的空谷兰,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反倒不如较低贱的品种随波逐流,禁不起风浪颠簸,害虫咬啮,不久就沉沦淹没了,使他伤感得自己也失足落水,而是从高处跌下来,跌到上海租界华界交界的陆家石桥上。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桥上————而不是睡在床上,可见他还在做梦————下桥撞倒一个急急忙忙冲上来的青年,转入正文。

    楔子分明是同情有些妓女,与自序的黑幕小说观点显然有出入。那一段前言当是传统中国小说例有的劝善惩淫的声明,如果题材涉及情欲。这开场白的体裁亦步亦趋仿效《红楼梦》的自序加楔子,而没有它的韵致与新意。《海上花》这一节与其他部分风格迥异,会使外国读者感到厌烦,还没开始就看不下去了;唯一的功用是引导汉学研究者误入歧途,去寻找暗含的神话或哲学。这部不大有人知道的杰作一八九四年出版一九二○年中叶又被胡适与其他的五四运动健将发掘出来,而又第二次绝版。我不免关心它在海外是否受欢迎,终于斗胆删去开首几页。

    跋也为了同样的原因略去了。作者最不擅长描写风景。写景总是沿用套语,而在此处长篇累牍形容登山乐趣,不必攀登巅顶,一览无余,藉以解释为什么他许多次要的情节都没有结局,虽然不难推断。跋内算是有个访客询问沈小红黄翠凤的下场。他说她们的故事已经完了。之始终不离不合,以至吴雪香之招夫教子,蒋月琴之创业成家,诸金花之淫贱下流,文君玉之寒酸苦命,小赞小青之挟赀远遁,潘三匡二之衣锦荣归;黄金凤之孀居,不若黄珠凤俨然命妇;周双玉之贵媵,不若周双宝儿女成行;金巧珍背夫卷逃,而金爱珍则恋恋不去;陆秀宝夫死改嫁,而陆秀林则从一而终:屈指悉数,不胜其劳。请俟初绩告成,发印呈教。

    许下另作一部续书,所透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能帮助我们了解此书之处。第四十七回庆祝吴雪香有孕,葛仲英显然承认她怀着他的孩子。但结果她在续书中另嫁别人,想必是社会地位较低的贫困的男子,否则不会入赘。但即使 葛仲英厌倦了她,以他的富贵,也绝不肯让自己的子女流落在外。若是替孩子安排另一个正当的家庭,而仍旧由生母抚养,遣嫁失宠的情妇是西方的习俗,中国没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一九八四年一月)

    表姨细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

    爱好由来落笔南,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

    遣兴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姊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姊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旬太太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

    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姊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太年青。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姊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不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姊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姊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婊”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姑姑是堂表姊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没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妾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姊妹们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姊姊“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妹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字,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闽南话“细姨”是妾,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旬绍甫。

    ①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②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③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④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是爱她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太有两点矛盾:①痛心她挚爱的表姊彩凤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较罗曼谛克;②因为她比旬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旬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叨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贾芸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免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大至于显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一九八八年)

    “嗄?”?

    在《联合报》副刊上看到我的旧作电影剧本《太太万岁》,是对白本。我当时没看见过这油印本,直到现在才发现影片公司的抄手代改了好些语助词。最触目的是许多本来一个都没有的“嗄”字。

    《金瓶梅词话》上称菜肴为“嗄饭”,一作“下饭”(第四十二回,香港星海版第四七二页倒数第四行:“两碗稀烂下饭”)。同回稍早,“下饭”又用作形容词:“两食盒下饭菜蔬”(第四七一页第一行)。苏北安徽至今还保留了“下饭”这形容词,说某菜“下饭”或“不下饭”,指有些菜太淡,佐餐吃不了多少饭。

    林以亮先生看到我这篇东西的原稿,来信告诉我上海话菜肴又称“下饭”并引《简明吴方言词典》”(一九八六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吴言区包括上海————浦东本地————苏州、宁波、绍兴等江浙七地),第十页有这一条:下饭(宁波)同“嗄饭”,举一实例:“宁波话就好,叫‘下饭’,随便啥格菜,全叫‘下饭’。”(独脚戏“宁波音乐家”)

    林以亮信上说:“现代上海话已把‘下饭’从宁波话中吸收了过来,成为日常通用的语汇,代替了小菜或菜肴。上海人家中如果来了极熟的亲友,留下来吃饭,必说宁波话:‘下饭呒交(读如高)饭吃饱。’意思是自己人,并不为他添菜,如果菜不够,白饭是要吃饱的。至于有些人家明明菜肴丰盛,甚至宴客,仍然这么说,就接近客套了。可是在日常生活的谈话中,下饭并不能完全取代小菜,例如‘今朝的小菜哪能格蹩脚(低劣)!’、‘格饭店的小菜真推板!’还是用小菜而不用下饭。”

    我收到信非常高兴得到旁证,当然也未免若有所失,发现我费上许多笔墨推断出一件尽人皆知的事实。总算没闹出笑话来,十分庆幸。我的上海话本来是半途出家,不是从小会说的。我的母语,被北边话与安徽话的影响冲淡了的南京话,就只有“下饭”作为形容词,不是名词。南京话在苏北语区的外缘,不尽相同。

    《金瓶梅》中的“下饭”兼用作名词与形容词。现代江南与淮扬一带各保留其一。历代满蒙与中亚民族入侵的浪潮,中原冲洗得最彻底,这些古色古香的字眼荡然无存了。

    《金瓶梅》里屡次出现的“嚣”(意即“薄”)字,如“嚣纱片子”,也是淮扬地区方言,当地人有时候说“薄嚣嚣的”。

    “嚣”疑是“绡”,古代丝织品,后世可能失传或改名。但是在这一带地方,民间仍旧有这么个印象,“绡”是薄得透明的丝绸,因此称“绡”就是极言其薄。

    《金瓶梅》里的皖北方言有“停当(妥当)”,“投到(及至)”,“下晚(下午近日落时)”。我小时候听合肥女佣说“下晚”总觉得奇怪,下午四五点钟称“下晚”————下半夜?疑是古文“向晚”。“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后人渐渐不经意地把“向”读作“下”。同是齿音,“向”要多费点劲从齿缝中迸出来。旧小说中通行的,没地域性的“晌午”,大概也就是“向午”。

    已经有人指出《金瓶梅》里有许多吴语。似乎作者是“一个南腔北调人”(郑板桥诗),也可能是此书前身的话本形成期间,流传中原与大江南北,各地说书人加油加酱渲染的痕迹。

    “嗄饭”与“下饭”通用,可见“嗄”字一直从前就是音“下”,亦即“夏”。晚清小说《海上花列传》中的吴语,语尾“嗄”字欲音“贾”。娇滴滴的苏白“嗄啥?”(什么呀?读如《水浒传》的“洒家”。)

    吴语“夏”、“下”同音“卧”上声。《海上花》是写给吴语区读者看的。作者韩子云如果首创用“嗄”来代表这有音无字的语助词“贾”,不但“夏”、“贾”根本不同音,你也该顾到读者会感到混乱,不确定音“夏”是照他们自己的读法,还是依照官话。总是已有人用“嗄”作语助词,韩子云是借用的。扬州是古中国的大城市,商业中心,食色首都。扬州厨子直到近代还有名,比“十里扬州路”上一路的青楼经久。

    “腰缠万贯,骑鹤上扬州”,那种飘飘欲仙的向往,世界古今名城中有这魅力的只有“见了拿波里死也甘心”,与“好美国人死上了巴黎”。扬州话融入普通话的主流,但是近代小说里问句话尾的“口奢”字是苏北独有。“嗄”音“沙”或“舍”,大概本来就是“嗄”,逐渐念走了腔,变成“沙”或“口奢口奢”,唇舌的动作较省力。“口奢”带点嗔怪不耐的意味,与《海上花》的“嗄”相同。因此韩子云也许不能算是借用“嗄”字,而是本来就是一个字,不过苏州、扬州发音稍异。无论是读“夏”或“介”,“嗄”字只能缀在语尾,不能单独成为一个问句。《太太万岁》剧本独多自成一句的“嗄”?原文是“啊?”本应写作“啊(入声)?!”追问逼问的叱喝。但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啊”字有这一种用法,就不必罗嗦注上“入声”,又再加上个惊叹号了。

    《太太万岁》的抄手显然是嫌此处的“啊?”不够著重,但是要加强语气,不知为什么要改为“嗄?”而且改得兴起,顺手把有些语尾的“啊”字也都改成“嗄”。连“呀”也都一并改“嗄”。

    旧小说戏曲中常见的“吓”字,从上下文看来,是“呀”字较早的写法,迄今“吓”、“呀”相通。我从前老是纳闷,为什么用“下”字偏旁去代表“呀”这声音。直到现在写这篇东西,才联带想到或许有个可能的解释:全校本《金瓶梅词话》的校辑者梅节序中说:“书中的清河,当是运河沿岸的一个城镇,生活场景较近南清河(今苏北淮阴)。《金瓶梅》评话最初大概就由‘打谈的’在淮安、临清、扬州等运河大码头上说唱,听众多为客商,船夫和手艺工人。”

    说书盛行始自运河区,也十分合理。河上的工商亟需比戏剧设备简单的流动的大众化娱乐。中国的白话文学起源于说唱的脚本。明朝当时的语助词与千百年前的“耶”、“乎”、“也”、“焉”自然不同,需要另造新字作为“啊”、“呀”这些声音的符号。苏北语尾有“嗄”。《金瓶梅》有“嗄”字而未用作语助词,但是较晚的其他话本也许用过。“嗄”字一经写入对白,大概就有人简写为“吓”,笔画少,对于粗通文墨的说书人或过录者便利得多,因此比“嗄”流行。流行到苏北境外,没有扬州话句尾的“嗄”,别处的人不知何指,以为就是最普遍的语尾“呀”。那时候苏州还没出了个韩子云,没经他发现“嗄”就是苏白句末发音稍异的“贾”,所以也不识“嗄”字缩写的“吓”,也跟着大家当作“呀”字使用。因而有昆曲内无数的“相公吓!”“夫人吓!”

    还有我觉得附带值得一提的:近年来台湾新兴出“到”字语助词,其实是苏北原有的,因为不是国语,一直没有形之于文字。“到”的字义接近古文“也”字。华中的这一个凋敝的心脏区似是汉族语言的一个积水潭,没有经过一波波边疆民族的冲激感染。苏北语的平仄与四声就比国语吴语准确。

    《太太万岁》的抄手偏爱“嗄”字而憎恶“嗳”字,原文的“嗳”统改“哎”或“唉”。“嗳”一作“sG”,是偶然想起什么,唤起别人注意的轻呼声。另一解是肯定————“嗳”是“是的”,“噢”是“是。”不过现代口语没有“是”字了,除了用作动词。过去也只有下属对上司,以及官派的小辈对长辈与主仆间(一概限男性)才称是。现在都是答应“噢”。作肯定解的“嗳”有时候与“sG”同音“爱”,但是更多的时候音“A”,与“唯”押韵。“噢”与“诺”押韵。“嗳,嗳,噢,噢,”极可能就是古人的唯唯诺诺,不过今人略去子音,只保留母音,减少嘴唇的动作,省力得多。“哎”与“嗳”相通,而笔画较简,抄写较便。“嗳”、“哎”还有可说,改“唉”就费解了,“唉”是叹息声。

    《太太万岁》中太太的弟弟与小姑一见倾心,小姑当着人就流露出对他关切,要他以后不要乘飞机————危险。他回答:“好吧。哼哼!嘿嘿!”怎么哼哼冷笑起来?

    此处大概是导演在对白中插入一声闭着嘴的轻微的笑声,略似“唔哼!”礼貌地,但是心满意足地,而且毕竟还是笑出声来。“嘿嘿!”想必,一时找不到更像的象音的字,就给添上“哼哼!”二字,标明节拍。当场指点,当然没错,抄入剧本就使人莫名其妙了。对白本一切从简,本就要求读者付出太多的心力,去揣摩想象略掉的动作表情与场景。哪还经得起再乱用语助词,又有整句整段漏抄的,常使人看了似懂非懂。在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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