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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斯托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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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三大不幸:我是一匹花马,我是一匹骟马,人们还认为,我不属于上帝和我自己(就像一切活物都具有的特性那样),而是属于那个马夫头。

    “他们对于我的这种设想引起了许多后果。第一个后果是把我单独饲养,喂得也好一些,更经常地用练马索让我跑圆道,而且较早地让我上套拉车。我两岁多的时候,他们就让我第一次上套拉车了。我记得,头一回,那个自以为我是属于他的马夫头,亲自带着一帮马夫来给我套车,他满以为我会暴跳如雷或者反抗。他们把我的嘴唇使劲扳开。他们把绳子套在我身上,让我驾上了辕。他们还在我背上套上一副很宽的十字形皮带,又把皮带拴在车辕上,以防我尥蹶子。可是我所盼望的只是乘此机会来表现一下我是愿意劳动和爱好劳动的。

    “我走起路来活像一匹有经验的马,他们对此感到很惊讶。他们开始调教我,于是我便开始练习小跑。我每天都有很大长进,三个月以后连将军本人和许多别的人也纷纷夸奖我跑得好。但是事情也怪,正因为他们以为我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马夫头的,所以连我的跑对于他们也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意义。

    “人们让我的马驹兄弟们练跑,测试他们的耐力,出来观看他们,让他们驾上镀金的马车,给他们披上贵重的马披。我则拉着马夫头的普通马车到切斯缅卡和其他村子里去替他办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一匹花马,而最主要的,按照他们的说法,则是因为我不是伯爵的马,而是马夫头的财产。

    “明天,如果咱们还活着,我将告诉你们,马夫头自以为他拥有的这一所有权,对于我产生了怎样的主要后果。”

    这一整天,马群对霍尔斯托梅尔都毕恭毕敬。但是内斯特的态度仍旧很粗暴。庄稼汉的那匹灰马已经走到马群附近嘶鸣起来,于是褐色小牝马又开始搔首弄姿。

    第七章

    第三夜

    新月初露,窄窄的镰刀似的月牙儿照着站在马圈中央的霍尔斯托梅尔的身影。其他的马都聚集在它身旁。

    “由于我不是伯爵的,也不是上帝的,而是马夫头的,这对我便产生了一个主要的令人诧异的后果,”花马继续说道,“健步如飞本来是我们的主要优点,可是它却成了我被逐的原因。正当人们在跑圈调教‘天鹅’的时候,马夫头驾着我从切斯缅卡回来,在圈子旁站住了。‘天鹅’跑过我们身边。他跑得很好,但他毕竟有点卖弄,不像我那样训练有素,一只脚一接触地面,另一只脚随即离地而起,不随便浪费一点精力,而是全力以赴地勇往直前。‘天鹅’从我们身边跑过去了。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圈子,马夫头并没有阻拦我。‘怎么样,来试试我的这匹花马好吗?’他嚷道,当‘天鹅’再次和我并排的时候,他就放开了我。因为‘天鹅’已经加快了速度,跑顺了腿,所以第一场我落后了,但是在跑第二场的时候,我追了上去,开始接近轻便马车,开始并驾齐驱,开始超过,而且终于超了过去。又试了第二次——情况依旧。我跑得更快。这使大家吃了一惊,决定趁早把我卖出去,而且卖得越远越好,不得走漏一点消息。‘要不然让伯爵知道了,那就糟了!’他们都这么说。后来他们就把我卖给了一个马贩子当辕马。我在马贩子那儿并没有待很久。我又被一个来补充军马的骠骑兵买了去。这一切是如此不公平,如此残酷,因此当我被人家从赫列诺沃伊牵走,永远离开那使我感到可亲可爱的一切的时候,我反而觉得高兴。我待在他们中间实在太痛苦了。摆在他们面前的是爱情、荣誉、自由,摆在我面前的则是劳动、屈辱,屈辱、劳动,直到我的生命结束。为什么呢?就因为我是一匹花马,因此我就必须成为什么人的马。”

    这天晚上,霍尔斯托梅尔没有能够再讲下去。马圈里发生了一件使所有的马都感到惊慌失措的事。怀驹过了预产期的牝马库普奇哈起初也在听故事,这时却突然转过身去,慢慢地走到马棚底下,开始在那里大声哼哼,使所有的马都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它身上。接着它就躺了下去,然后又站起身来,接着又躺下。一些老母马都懂得它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那些年轻的马却慌了神,它们撇下骟马,围住了那匹病马。快天亮的时候,她下了一匹四腿哆嗦的小驹。内斯特叫来了马夫头,于是他们便把那匹牝马和驹子带进了单马房,而把除了它以外的马赶去放青。

    第八章

    第四夜

    晚上,等大门关了,一切都静下来以后,花马又继续说下去:

    “在我被人辗转倒卖的时候,我对人和马作了许多观察。我在两个主人那里待得最久:先是在一位公爵——骠骑兵军官那儿,后来是在一位住在显灵的尼古拉教堂附近的老太婆那儿。

    “我在骠骑兵军官那儿度过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虽然他是导致我毁灭的罪魁祸首,虽然他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东西和任何人,可是正因为这一点我当时爱他,现在还爱他。我喜欢他漂亮、幸福、有钱,正是因此他谁都不爱。你们是懂得咱们这种崇高的马的感情的。他的冷酷,他的残忍,我对于他的从属地位,使我对他的爱更增添了一层特殊的力量。在我们那些美好的岁月里,我常常想,你就打死我,把我赶到筋疲力尽吧,我将因此而感到幸福。

    “马夫头以八百卢布的代价把我卖给了马贩子,骠骑兵又把我从马贩子手里买了过来。他所以买我,就因为谁也没有一匹花马。这是我的黄金时代。他有一个情妇。因为我每天拉他到她那儿去,或者拉她到他这儿来,有时候则拉他们俩,所以我知道这件事。他的情妇是个美人儿,他也是个美男子,而且他的车夫也是个美男子。正因为这点我爱他们仨。我的日子过得很美。我的生活是这样安排的:一早,马夫来给我刷洗,不是车夫亲自动手,而是马夫。马夫是一个从农民中雇来的年轻小伙子。他打开门,把马身上冒出的热气放出去,把马粪清除掉,然后解下马披,接着就用刷子刷我的身体,用铁篦子篦下一缕缕白色的马皮屑,马皮屑落到被马蹄铁上的棘刺蹬坏了的铺着麻包的地上。我开玩笑地咬咬他的袖子,用一只脚轻轻地踢蹬着地面。然后他就把马一匹接一匹地牵到水槽旁边,那小伙子欣赏着经他刷洗光滑的我那花斑,欣赏着我那马蹄阔大、笔直如箭的腿,欣赏着我那闪闪发亮的臀部和脊背——都能躺在上面睡觉。他把干草塞进高高的栅栏门,把燕麦倒进橡木做的牲口槽。最后,车夫头费奥凡就来了。

    “主人和车夫一模一样。两人都是什么也不怕,除了他们自己以外谁也不爱,正因为如此,大家都爱他们。费奥凡上穿红衬衫,下着棉绒裤,外披腰部带褶的外衣。我喜欢他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头上抹了油,穿着腰部打褶的外衣走进马厩,一声吆喝:‘喂,畜生,你忘啦!’接着他就用叉子把捅捅我的大腿,但是他从来不触痛我,只是为了开开玩笑而已。我立刻明白这是开玩笑,于是便贴紧耳朵,龇牙咧嘴。

    “与我配对的是一匹黑马驹。每逢夜间出车我常和它套在一块儿。这个波尔坎不懂开玩笑,简直凶得像个恶鬼。我和它并排站着,中间隔一道马栏,我常常跟它当真咬起架来。费奥凡不怕它。有时,波尔坎一直走上前来,一声长嘶,仿佛要把费奥凡踢死似的,其实它不过是虚晃一招,于是费奥凡就给它戴上笼头。有一回,我跟它配对拉车,沿铁匠桥飞奔而下。主人和车夫都不害怕,他们俩又说又笑,向人们吆喝着,拽紧缰绳,东拐西弯,居然没压着一个人。

    “我在为他们卖命中丢掉了我最优良的品质和半条性命。就在那时候,他们把我饮伤了,把我的腿也给跑断了。但是,尽管如此,这还是我一生中的黄金时代。他们常常在十二点来,给我上好套,给马蹄抹上油,把我的额鬃和鬃毛给泼湿了,然后让我驾上辕。

    “雪橇用芦席苫顶,上铺丝绒,挽具上还有各种小巧的银扣,缰绳也是真丝编的,有一个时候还是抽丝绣花的。这套挽具是如此合身,等所有的绳襻和皮带系紧扣好之后,你简直没法分清哪儿是挽具,哪儿是马。他们总是在板棚里就把我套上车,套得不松不紧,可以行动自如。这时候,费奥凡就进来了,他的屁股比肩膀还宽,腰里束着一根红色的宽腰带,几乎齐到腋下,他检查一下挽具,便坐下来,把上衣掖进裤腰,接着便把一只脚伸进脚镫,常常还开上两句玩笑,然后他就挎上马鞭(这鞭子几乎从来没有抽过我,只是为了摆摆样子),说道:‘走吧!’于是我就昂首阔步地迈出大门。女厨子出来泼泔水,总要在门口站住。农民们往院子里运劈柴,也总是瞪大了眼睛。我走出去,跑了几步,便停下来。仆人们出来了,车夫们也赶着车过来了,于是他们就聊起天来。大家老是等呀等呀,有时在大门口一等就是两三小时,我们有时候也出去跑上一段,拐个弯,又停下来。

    “门里终于有了动静,白头发的吉洪穿着燕尾服、挺着大肚子跑了出来,叫道:‘来车!’那时候还没有这种愚蠢的说法:‘上前’,仿佛我不知道拉车不能向后,只能向前似的。费奥凡吧嗒了一下嘴唇,就把雪橇赶近前去,接着公爵就大大咧咧地走出来,似乎这辆雪橇也罢,马也罢,弯腰曲背、伸出两手(这样伸着两手看来是没法持久的)的费奥凡也罢,都是平淡无奇的。公爵头戴高筒军帽,身穿灰色海龙皮领的军大衣,领子遮住了他那红润的、长着一对黑眉毛的美丽的脸庞——这样漂亮的脸是永远不应该遮住的。他踩着地毯走了出来,响着军刀、马刺和套鞋的铜后跟,似乎行色匆匆,丝毫不理会除了他以外人人争看、人人欣赏的我和费奥凡。费奥凡吧嗒了一下嘴唇,我就拉紧缰绳,恭恭敬敬地缓步走上前去,站住了。我斜过眼去瞟了一眼公爵,扬了扬我那纯种的马头和细密的额鬃。公爵的情绪很好,有时跟费奥凡开开玩笑,费奥凡则微微转过他那漂亮的脑袋来回答他,但是没有松手,只是用缰绳做了一个勉强察觉得出来的、只有我才懂得的动作,于是便一二三,步子越迈越宽,我身上的每块肌肉都在颤动,我把雪和泥浆踢到雪橇的前下方,飞驰而去。那时候也没有眼下那种愚蠢的叫法:‘啊!’——好像车夫有什么地方在疼似的,而是令人莫名其妙的‘当心躲开!’‘当心躲开!’费奥凡叫道,于是行人靠边,纷纷止步,弯过脖子,打量着漂亮的骟马、漂亮的车夫和漂亮的老爷。

    “我最爱超过快马。有时候,我和费奥凡远远瞥见一辆值得我们努力追赶的雪橇,我们就像一阵旋风似的飞奔前去,渐渐地开始越离越近,我已经把泥浆踢到雪橇的背部,接着我就同车上的乘客并驾齐驱,我在他头上打了一声响鼻,接着便跟辕鞍,跟车轭并列,一忽儿已经看不见他了,只听见我身后他那越离越远的声音。而公爵、费奥凡和我——我们都默不作声,装作我们不过是有事外出,根本没去注意那些驾着劣马与我们邂逅的人。我喜欢超过别的马,但是我也同样喜欢遇到善跑的骏马;一个刹那、一个声响、匆匆的一瞥,我们已经分道扬镳,我们又各自东西了。”

    大门又响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了内斯特和瓦西卡说话的声音。

    第五夜

    开始变天了。天色阴霾,一早连露水都没有,但是天气暖和,蚊虫嗡嗡嘤嘤地纠缠不休。马群一赶回来,群马就聚集在花马周围,于是它就这样说完了自己的往事:

    “我的幸福生活很快就结束了。这样的生活我只过了两年。第二年冬末就发生了一件我认为最快乐的事,可是紧接着我又发生了一件最大的不幸。这事发生在谢肉节,我拉公爵去赛车。参与赛车的还有‘缎子’和‘小公牛’。我不知道公爵在那边亭子里干什么,我只知道他出来后便吩咐费奥凡把车赶进圈子。我记得我被领进了圈子,他们让我站好,又让‘缎子’就了位。‘缎子’的背上骑着一名伴赛骑手,我则跟原来一样驾着那辆城里人惯坐的雪橇。我在拐弯处就把它撂到了后头,于是人们发出一片欢笑声和喊叫声,大家纷纷祝贺我。

    “当我被牵出来遛弯的时候,我后面跟随着一群人。有五六个人向公爵出价几千卢布想买我。公爵只是露出他那雪白的牙齿哈哈一笑。

    “‘不,’他说,‘这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位朋友,给金山我也不卖。再见了,诸位。’他掀开车毯,便上了车。

    “‘上斯托任卡。’这是他情妇的住所。于是我们便飞驰而去。这是我们的最后一个幸福日子。

    “我们到了她家。他把她称为自己的。而她却爱上了另一个人,跟他私奔了。他是到了她的住所才知道这事的。这时已是五点钟,于是他不给我卸套,立刻驱车去追她。这样的事是从未有过的:他们用马鞭抽我,让我飞跑。我生平第一次乱了步法,我感到惭愧,正想改正;但是我猛地听到公爵连声音都变了,他不断狂叫:‘快!’接着鞭子一声呼啸,狠狠地向我抽来,我狂奔而去,一条腿碰上了雪橇前部的铁条。我们追了二十五俄里[9]才追上了她。我虽然把他拉到了,但是我却整夜颤抖,什么东西也吃不下。第二天早晨他们给我水喝。我喝了水,从此就不再是我从前那样的一匹马了。我病了,他们折磨我,把我弄成了残废,可是人们却说这是治疗。我的马蹄脱落了,腿部肿了,四腿弯曲了,胸脯瘪了进去,浑身衰弱无力。他们把我卖给了马贩子。他给我吃胡萝卜和别的什么东西,把我弄成完全不是原来的模样,但那模样又可以欺骗外行。我已经没有力气了,也跑不动了。除此以外,马贩子还变着法儿折磨我,当买主一来,他就走进我的马房,用鞭子狠狠地抽我,吓唬我,简直把我弄得要发疯。然后他又抹去我身上的一道道鞭痕,牵了出去。后来有一个老太婆把我从马贩子手里买了去。她常常坐车到显灵的尼古拉教堂去,而且老打车夫。车夫在我的马栏里哭。这时候我才知道眼泪具有一种可口的咸味。后来那老婆子死了。她的管家就把我带到农村,卖给了一个布商。后来我因为吃小麦吃撑了,病变得更重了。他们又把我卖给了一个庄稼人。我便在那里耕地,几乎什么也不吃,而且那庄稼人又用犁头划破了我的一条腿。我又病了。接着,一个茨冈人把我换了去。他穷凶极恶地折磨我,最后才把我卖给了这儿的管家。于是我就来到了这里。”

    大家默然。雨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来。

    第九章

    第二天傍晚,马群回家的时候,碰见他们的主人正和一位客人在一起。茹尔德芭走近家门时,斜过眼去瞟了一眼这两个男人的身影:一个是头戴草帽的年轻的主人,另一个是又高又胖、皮肉松弛的军人。老牝马瞟了这两人一眼,便紧挨着客人的身边走了过去;其余的年轻的马惊慌起来,举步不前,特别是当主人陪着客人故意走进马群,互相指指点点,在谈论着什么的时候。

    “这匹菊花青是我向沃耶伊科夫买来的。”主人说。

    “这匹年轻的白腿黑马是谁的?——真好。”客人说。他们忽前忽后,指指点点,评论了许多马。他们也发现了那匹褐色小牝马。

    “这是我从骑马赫列诺夫斯基留下来的种。”主人说。

    他们边走边看,无法把所有的马都看遍。于是主人便把内斯特叫来,老头一听主人叫唤,就急忙用靴跟敲了敲花马的两胁,快步跑上前来。花马瘸着一条腿,但却跑得挺带劲,看来即使命令它使尽全力跑到天涯海角,它也不会有半句怨言。它甚至准备纵身飞奔,甚至还企图用右腿起跑。

    “在俄国,我敢大胆说,没有一匹马能比这匹牝马更好的了。”主人指着一匹牝马说道。客人夸奖了一番。主人激动地或走或跑,指点着和叙述着每一匹马的来历和品种。显然,听着主人的介绍,客人感到乏味,于是他就想出一些问题,装作他对这些也颇感兴趣似的。

    “是的,是的。”他漫不经心地说道。

    “你瞧,”主人说,并不去回答他的问题,“你瞧这几条腿……我可是花大价钱买来的,它在我这儿下的马驹已经两岁了,能赛马了。”

    “跑得好吗?”客人说。

    他们就这样评论了所有的马,已经再没有什么可以显摆的了。他俩只好停止了说话。

    “怎么样,咱们走吧?”

    “走吧。”于是他们就向大门走去。客人很高兴,因为参观完毕,他们现在可以回家了,在家里可以吃饭、喝酒、抽烟,他的心情分明快活起来。内斯特骑着花马在等待主人还有什么指示。当客人走过内斯特身边时,他用他那又大又胖的手拍了一下花马的屁股。

    “瞧,浑身花斑!”他说,“我也有过这样一匹花马,你记得吗,我已经跟你说过了。”

    主人听到已经不是在讲他的马,便不再听下去,却回过头去,继续望着他的马群。

    蓦地,在他的耳边响起了一声蠢笨、孱弱、衰老的嘶鸣。这是花马在引吭长嘶,但是它没有叫完,就仿佛害臊似的戛然而止。无论客人或者主人都没有注意到这声嘶鸣,他们从一旁走过,回家去了。霍尔斯托梅尔认出了这个皮肉松弛的老头就是它的心爱的主人,那个曾经显赫、富有的美男子谢尔普霍夫斯科伊。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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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仍旧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马圈里阴沉沉的,可是在老爷的宅子里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主人家的豪华的客厅里摆下了非常讲究的晚茶。男主人、女主人和来客正坐在那儿用茶。

    茶炊旁边坐着女主人,她怀孕了,这从她那隆起的肚子、挺直而凸出的姿态、丰腴的体形,特别是从她那温柔而又庄重地瞧着人的目光深沉的大眼睛,便可一目了然。

    主人双手捧着一盒特制的十年陈雪茄,照他的说法,这样的雪茄谁也没有,因此他准备拿出来在客人面前炫耀一番。主人是一位约莫二十五岁的美男子,精神焕发,保养得很好,头发经过精心梳理。他在家中穿着一套在伦敦定做的崭新的宽大而厚实的西服。他的表链上挂着几枚大而贵重的表坠。衬衫上的金袖扣大而厚实,还镶着绿松石。他的胡子是拿破仑三世式的;那两撇耗子尾巴[10]也是抹过油膏的,而且向上翘得只有在巴黎才能做到的那种模样。女主人身穿一件印有五彩缤纷的大花束的薄绸连衣裙;她有一头淡褐色的浓发,虽然头发并不完全是她自己的,但十分美丽,插着一些大而别致的金发针。手上戴着很多手镯和戒指,都十分贵重。茶炊是银的,茶具十分精致。一名男仆,身着燕尾服和白坎肩,系着领结,仪表非凡,像一座雕像似的站在门口,静候主人的指示。家具都是用弯曲木制成的,光洁明亮;壁纸是深色的,印着大花。桌旁站着一只十分小巧玲珑的小狗,它的银项圈在铿锵作响。这只小狗取了一个非常难叫的英国名字,夫妻俩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叫起来很拗口。在墙角的鲜花丛中放着一架incrusté[11]钢琴。一切都焕发出时新、豪华和珍奇的气派。真是琳琅满目,但是在一切东西上又都留有一种穷奢极侈、珠光宝气和缺乏高雅情趣的特别的印记。

    男主人是一个酷爱快马的人,他体格强壮,性情好动。像他这种人是从来不会绝迹的。他们穿着貂皮大衣驱车出游,把贵重的花束抛掷给女演员,喝最昂贵、最时新的美酒,住最贵的旅馆,颁发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奖品,供养着花销最多的女人。

    来客尼基塔·谢尔普霍夫斯科伊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人,又高又胖,秃顶,蓄着茂密的小胡子和络腮胡子。他过去一定很漂亮。但现在看来无论在体力上、精神上和金钱上都大不如前了。

    他债台高筑,为了不被抓进大牢,他不得不找点事做。他现在是一处养马场的场长,正前往省城公干。这个位置是他的阔亲戚替他谋得的。他穿着军服上衣和蓝裤子。这样的上衣和裤子除了有钱人以外是谁也做不起的,他的内衣也一样,他的表也是英国货。他的皮靴底简直好极了,足有一指厚。

    尼基塔·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这辈子挥霍了两百万家产,现在还欠债十二万。因为有过这么一大笔财产,所以往往还保持着生活中的排场,使他能够借债度日,近乎阔绰地又过了十个年头。约莫十年过去了,排场完了,于是尼基塔的生活也就变得凄凉了。他已经开始喝酒,就是说借酒以图一醉,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其实喝酒,他从来没有开始过,也从来没有终止过。他的穷途落魄最明显不过地表现在他的眼神的不安(他的目光开始躲躲闪闪)、语调和动作的迟疑不决中。这种不安的神情之所以使大家感到吃惊,因为它分明是不久前才在他身上出现,而且看得出来,他一辈子天不怕地不怕,可现在,就在不久以前吧,他才因饱受苦难而一反常态,变得胆小怕事起来。主人和主妇都看出了这一点,他们彼此交换了一下眼色,想必是心照不宣,这事且留待上床时再详细讨论,他们现在姑且对这位可怜的尼基塔敷衍应酬,甚至殷勤款待。年轻主人的幸福的神态伤害了尼基塔的自尊心,使他想起自己那一去不复返的过去,心里又痛苦又嫉妒。

    “怎么样,抽雪茄对您没什么吧,玛丽?”他对那位太太说,说话的声调是一种特别的、难以捉摸的,只有长于此道的人才学得来,——这种声调客气而友好,但又不十分尊重,这是那种经常出入社交界的人同姘妇说话的腔调,以示与妻子有别。他倒并不是想要侮辱她,相反,他现在还巴不得能巴结上她和她那位当家的,虽然他自己决不肯向自己承认这一点。但是他已经习惯了用这种语调跟这样的女人说话。他知道,如果他对她像对待一位太太那样,她自己都会感到诧异,甚至还会生气的。此外,他对一位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人的真正的妻子总得保持若干显示尊重的语调。他对待这一类太太一向是尊敬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同意那些杂志(他从来不看这些无聊的玩意儿)上所宣传的要尊重每个人的人格,以及婚姻不足取诸如此类的所谓论点,而是因为一切体面人都是这样做的,而他是一个体面人,虽然已经潦倒了。

    他拿起一支雪茄。但是主人却笨拙地抓起一把雪茄来敬客。

    “不,你一抽就知道了,真好。拿去吧。”

    尼基塔用手推开了雪茄,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受到侮辱和感到羞惭的神情。

    “谢谢。”他掏出自己的烟盒,“你尝尝我的吧。”

    女主人是敏感的。她注意到了这一点,便急忙和他谈起话来:

    “我非常喜欢雪茄,要不是我周围大家都在抽烟,我自己还想抽哩。”

    她说罢嫣然一笑,她的笑是美丽的、善良的。他也迟疑地报以一笑。他缺了两颗牙。

    “不,你抽这个吧,”迟钝的男主人继续说道,“另一种的味道淡一些。弗里茨,bringen Sie noch eine Kasten,”他说,“dort Zwei[12]。”

    他的德国听差又去把另一盒拿了来。

    “你更喜欢哪一种?凶些的吗?这种非常好。你全拿去吧。”他又要把雪茄塞给他。能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珍藏,他分明很得意,因此他什么也没有发现。谢尔普霍夫斯科伊点上了烟,急忙把已经开始的话题继续下去。

    “那么‘缎子’你是花多少钱买的呢?”他说。

    “可花了大价钱,不下五千吧,但是我起码赔不了本。老实告诉你,它下的驹子有多好啊!”

    “能赛马了吗?”谢尔普霍夫斯科伊问。

    “赛得可好啦。它下的马驹眼下已得了三次奖:在图拉、莫斯科和彼得堡,在彼得堡那次是和沃耶伊科夫的‘大青马’跑的。要不是那个骑手机灵,四次矫正它跑乱了的步法,它恐怕就要榜上无名了。”

    “这马就是胖了点。实打实说吧,荷兰马的味道太重了。”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

    “那么那些母马是干什么用的?我明天带你去看。多布雷尼娅,我花了三千。拉斯科瓦娅,我花了两千。”

    男主人又开始列举自己的财产。女主人看到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听了这些很难受,他不过假装在听罢了。

    “你们还喝茶吗?”她问。

    “我不喝了。”男主人说,又继续讲下去。她站起身来,男主人喊住了她,搂住她接了个吻。

    谢尔普霍夫斯科伊望着他们,也为了巴结他们,不自然地笑了笑,但是当男主人站起身来,搂着她,陪她走到门帘那边去时——尼基塔的脸色忽然变了,他长叹一声,在他皮肉松弛的脸上忽然现出了绝望。甚至还可以看到愤愤不平的神态。

    第十一章

    主人回来了,笑吟吟地坐在尼基塔的对面。他俩沉默了一会儿。

    “是的,你说过,你是向沃耶伊科夫买的。”谢尔普霍夫斯科伊似乎漫不经心地说道。

    “是的,买了‘缎子’,我已经说过了。我一直想从杜博维茨基那儿买几匹牝马来。可是他剩下的都是些废物。”

    “他破产了。”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但他刚说出口又止住了,四下看了看。他想到他还欠这个破了产的主儿两万卢布。如果说有什么人“破产”的话,那人们一准在说他。他闭上了嘴。

    他俩又沉默了很长时间。主人在脑子里盘算着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在客人面前吹嘘一番。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则在思忖着,他怎么才能显示出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已经破了产的人。但是两人的思路都很窄,尽管两人都在拚命抽雪茄提神。“话又说回来,什么时候喝酒呢?”谢尔普霍夫斯科伊想。“一定得喝点酒,要不然,跟他在一起非闷死不可。”主人想。

    “那你在此地还要逗留很久吗?”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

    “再待个把月吧。怎么样,咱们吃晚饭去好吗?弗里茨,饭准备好了吗?”

    他们走进了餐厅。在餐厅的吊灯下的餐桌上放着蜡烛和各种极为罕见的东西:带吸管的矿泉水瓶、有美人像的瓶塞、长颈瓶装的特种美酒、非同凡响的下酒菜和伏特加。他们喝了再喝,吃了又吃,话匣子总算打开了。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已经满脸绯红,他不再胆怯,谈了起来。

    他们先谈女人。谁有什么女人:茨冈女人、舞女、法国女人。

    “怎么,你离开那个马蒂埃了吗?”主人问。这就是那个从前靠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养活、使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倾家荡产的情妇。

    “不是我离开了她,而是她离开了我。唉,老弟,你试想,我这辈子花了多少钱啊!现在我能有一千卢布,能够离开所有的人,真的,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在莫斯科住不下去了。唉,有什么好说的呢。”

    单听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主人觉得乏味。他想说他自己——炫耀一番。可是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却想谈他自己——谈他的显赫的过去。主人给他斟了一杯酒,等他什么时候把话说完,好自吹自擂一番:他是怎样办起了这座过去谁也不曾有过的养马场的。而且他的玛丽不仅因为他有钱才爱他,也是真心实意地爱着他。

    “我想告诉你,在我的养马场里……”他刚开始说,但是谢尔普霍夫斯科伊打断了他的话。

    “从前呀,我敢说,”他开口道,“我爱生活,也会生活。你刚才谈到赛马,那你就说说你哪一匹马跑得最快?”

    主人一听到又有机会来谈自己的养马场了,感到分外高兴。他刚要开口,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又打断了他的话。

    “是的,是的,”他说,“要知道,你们这帮养马场老板的所谓赛马,无非是出于虚荣心罢了,并不是为了欢乐和生活。我从前可不是这样的。今天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曾经有过一匹拉车的马,是一匹花马,浑身花斑,就跟你的牧马人骑的那匹一样。唉,真是一匹好马!说来你也不信,那是在四二年,我刚到莫斯科;我到马贩子那儿去,看到一匹花斑骟马。体格很好。我一看就中意了。价钱呢?一千卢布。我很中意,就买了下来,让它拉车。这样的马我不曾有过,你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无论就拉速,就力气,就外表的美,我都没有见过比它更好的马了。你那时还是个毛孩子,这事你不可能知道,但是我想,你总该听说过吧。全莫斯科都知道它。”

    “是的,我听说过,”主人不乐意地说道,“但是我想跟你谈谈我的马……”

    “那你听说过啦。我买下它的时候,既不知道品种,也没有畜种证书;这是我后来才打听到的。是我和沃耶伊科夫俩打听出来的。它是柳别兹内一世的儿子,名叫霍尔斯托梅尔。也就是量粗麻布的意思。因为它毛色不纯,赫列诺沃伊养马场把它给了马夫头,这个马夫头又把它给骟了,卖给了马贩子。这样的好马天下少有,老弟!唉,俱往矣。唉,青春不再!”他唱了一句茨冈歌。他已经有了醉意。“唉,俱往矣,大好的岁月。我那时才二十五岁,我当时有八万银卢布[13]的年收入。没有一根白头发,满嘴的牙齿都像珍珠一样。无论干什么都马到成功。唉,俱往矣。”

    “嗯,那时候的马也没有这样快,”主人利用对方说话的间歇说道,“我告诉你,我的头一批马开始做坐骑和套车的时候,还没有……”

    “你的马!那时候可要快多了。”

    “怎么快多了。”

    “快多了。我现在还记得,有一次在莫斯科我驾着它出去赛车。我的马都不在那儿。我不喜欢大走马,我有一些纯种马:‘将军’、肖莱、穆罕默德等。我平时总是驾花马外出。我的车夫是一个非常好的小伙子,我很喜欢他。现在他也变成酒鬼了。我就这样去了。有人说:‘谢尔普霍斯科伊,你什么时候才能养几匹大走马呀?’‘你们那些破玩意儿,去它们的吧,我这匹拉车的花马准跑得过你们所有的马。’‘这可是跑不过的。’‘赌一千卢布。’于是击掌为定。大家起跑了。我超过了五秒钟,赢到了一千卢布。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我还驾过纯种的三套马马车,三小时跑了一百俄里。全莫斯科都知道。”

    于是谢尔普霍夫斯科伊便信口开河、滔滔不绝地胡诌起来,那位东道主连一句话也插不进去,只好垂头丧气地坐在他对面,给自己和他往杯子里斟酒,聊以解闷。

    天色渐明,可他们俩还坐在那里。主人感到乏味极了。他站起身来。

    “该睡觉就睡觉去吧。”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他说着站起身来,踉踉跄跄、气喘吁吁地向安排给他住的房间走去。

    主人和情妇同榻而卧。

    “不,他真叫人受不了。喝醉了酒就没完没了地胡说。”

    “他还向我献殷勤呢。”

    “我怕他会开口借钱。”

    谢尔普霍斯科伊和衣躺在床上,喘着粗气。

    “我可能信口开河说得太多了,”他想,“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酒倒不错,但这家伙是个大混蛋。浑身商人气。我也是个大混蛋。”他自己对自己说,接着便哈哈大笑起来,“过去我养活别人,现在别人养活我。不错,现在是温克勒莎在养活我——我向她拿钱花。他[14]这是活该,他这是活该!话又说回来,得把衣服脱掉,靴子我可脱不下来。”

    “来人哪!”他叫道,但是打发来侍候他的那个仆人早就睡觉去了。

    他坐起来,脱去了军服上衣、坎肩,凑凑合合地褪下了裤子,但靴子怎么也脱不下来,那个软软的大肚子碍事。他好容易脱下了一只,另一只——折腾了半天,弄得气喘吁吁,人都弄累了。他就这样,一只脚套在靴筒里倒了下去,打起鼾来,使整个房间都充满了烟味、酒味和肮脏的老年人的气味。

    第十二章

    如果说这天夜里霍尔斯托梅尔还在回忆什么往事的话,那它也被瓦西卡打了岔。他把马披扔到它身上,疾驰而去。他把它拴在酒店门口,让它直到天亮都和一匹农民的马待在一起。它俩互相舔着。早晨它回到马群里,一个劲地搔痒。

    “不知道什么东西痒得这么厉害。”它想。

    又过了五天。请来了马医。他高兴地说:

    “疥疮。让我去卖给茨冈人吧。”

    “何必呢?宰了得了,让它今儿就一命归天。”

    早晨静悄悄的,风和日丽。马群到野外去了。霍尔斯托梅尔留了下来。来了一个奇怪的人,又瘦又黑又脏,外衣上溅满了黑乎乎的东西。这是一个专剥兽皮的人。他连瞧都没瞧它一眼,就抓起霍尔斯托梅尔笼头上的缰绳,把它牵走了。霍尔斯托梅尔连头也没回,就像平时那样拖着四条腿,后脚上缠着干草,老老实实地跟着他走了。走出大门后,它想去井台,但是剥兽皮的人拽了一下缰绳说:“不必了。”

    剥兽皮的人和瓦西卡一前一后,走到砖棚后面的山沟里,便停了下来,仿佛在这个最普通的地方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似的。这时候,剥兽皮的人把缰绳递给了瓦西卡,脱去外衣,挽起袖子,从靴筒里取出刀子和磨刀石,便动手磨起刀来。骟马向缰绳伸过头去,它出于无聊想嚼嚼绳子,但又够不着,它只得叹口气,闭上了眼睛。它的一片嘴唇耷拉下来,露出磨平了的黄牙,接着它就在磨刀声中打起了瞌睡。只有那条稍稍伸出的长有瘤子的病腿在微微哆嗦。蓦地,它觉得有人托住了它的颧骨,把它的脑袋往上抬。它睁开了眼睛。它前面有两条狗。一条朝剥兽皮的人的方向嗅着,另一条蹲着,望着骟马,仿佛正等着它身上的什么东西似的。骟马望了它们一眼,接着便用颧骨蹭了蹭抓住它的那只手。

    “大概想给我治病,”它想,“治就治吧!”

    果然,它觉得有人在它的喉咙上做了什么手术。它觉得疼,哆嗦了一下,蹬了一下腿,但它还是忍住了,等待着下文。下文是一种什么液体像一大股喷泉似的流到了它的脖子上和胸上。它张开两胁吐了一口气。它感到轻松多了。它的生命的整个重担减轻了。它闭上了眼睛,垂下头去——谁也没有去扶住它。然后脖子也低垂下去,接着四条腿也哆嗦起来,全身开始晃动。它倒不是觉得害怕,它感到惊异。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它感到惊异,便向前、向上冲去。但是四条腿刚一挪动,就一个趔趄侧身倒了下去,它想跨前一步,却一个倒栽葱,又向左侧倒下了。剥兽皮的人等到痉挛停止,便赶开已经凑近来的那两条狗,然后抓住骟马的一条腿,把它翻了个身,让它肚子朝天,接着他便叫瓦西卡抓住这条腿,开始开膛剥皮。

    “想当年,这也是一匹好马哩。”瓦西卡说。

    “要是肥点,这张皮子就好了。”剥兽皮的人说。

    傍晚,马群下山,那些走在左边的马看到山脚下有一摊鲜红的东西,旁边有一群狗在奔忙着,乌鸦和鹞鹰飞来飞去。一条狗用两腿蹬住马尸,摇晃着脑袋,把它咬住的那块马肉撕下来。褐色小牝马站住了,伸长了脑袋和脖子,深深地吸了几口气。牧马人好容易才把它赶走。

    清晨,在遍地老林的山沟里,在杂草丛生的林边洼地上,有几只大脑袋的狼崽在快乐地嗥叫着。它们一共五只:四只几乎一般大小,有一只最小,脑袋比身体还大。一只瘦瘦的正在换毛的母狼拖着吃得鼓鼓的肚子(大肚子上的奶头几乎拖到地上),从灌木丛中走出来,冲着狼崽坐了下来。狼崽们围成一个半圆,伫立在它对面。母狼走到那只最小的狼崽面前,垂下尾巴,弯下脑袋,将嘴朝下,做了几个抽搐的动作,接着便张开牙齿锋利的大嘴,用足力气吐出了一大块马肉。狼崽子们更加向它凑近了些,但是它威胁地向它们挪近一步,把整块马肉都给了那只小的。那只小狼崽仿佛在发怒似的嗥叫着,一口咬住马肉,将它按在脚下,大嚼起来。接着母狼又给第二只、第三只和所有的五只狼都吐出了一块肉,这时它才在它们对面躺下来休息。

    一星期后,砖棚附近只剩下了一块巨大的颅骨和两根大腿骨,其余的统统被拖走了。到了夏天,一个收集骨头的农民又把这两根大腿骨和颅骨拿去派了用场。

    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这个曾经出入社交界、吃喝玩乐了一辈子的人的尸体,被掩埋到土里却要晚得多。无论是他的皮也罢,肉也罢,骨头也罢,都毫无用处。正如二十年来他那具出入社交界的行尸走肉一直是大家的沉重负担一样,最后把这具尸体掩埋入土又只是给人们增添了一项新的麻烦。任何人都早就不需要他了,他早就成了大家的累赘,但是埋葬死人的活死人还是认为有必要给这具立时腐烂肿胀的尸体穿上好的制服、好的皮靴,把这具尸体安放在好的新棺材里,棺材的四角还挂上新流苏,然后再把这口新棺材放进另一口铅椁里,把它运往莫斯科,并且在那里把前人的尸骨挖掘出来,接着就在原地把这具正在腐烂生蛆、穿着新制服和锃亮的皮靴的尸体掩埋起来,用土盖上了一切。

    (1885年)

    臧仲伦 译

    * * *

    [1]本篇情节是《夜牧》和《骑手》的作者M.A.斯塔霍维奇所构思,后由A.A.斯塔霍维奇转让给作者的。——作者注。

    [2]1俄尺合0.71米,1俄寸合4.4厘米。

    [3]意为“殷勤周到的人”或“亲爱的”。

    [4]意为“村妇”。

    [5]意为“庄稼汉”。

    [6]意为“量粗麻布的人”,以形容它在快跑时身躯矫捷,步子很大,就像量布人在量布一样。

    [7]指被阉割,成了一匹骟马。

    [8]指这匹马浑身花斑。

    [9]1俄里合1.06公里。

    [10]指两撇向上翘起的胡子。

    [11]法语:带镶嵌的。

    [12]德语:再去拿一盒来,那儿有两盒。

    [13]1个银卢布合3.5纸卢布。

    [14]指温克勒莎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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