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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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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话说得好像玩笑一般,但是后来他们静静地等着他们朋友的时候,这份静默却把时间变得很沉重——甚至连后来王子又开始说话时,沉重感都没有消散。他一直在想这件事,也下定了决心。一个俊俏而又机灵的奇特女子和别人待在一块儿,会是个复杂的情况。截至目前,艾辛厄姆太太说得都对。但也有些事实——这两位小姐,从上学的时候就维持良好的关系,其中一人对这份关系很清楚,也有信心,带着它抵达了。“您知道的,她随时都可以来找我们。”

    艾辛厄姆太太听到这句话,脸上带着讽刺,没有笑意。“你要她在你们度蜜月的时候来吗?”

    “喔,不是,您一定得在那时候留住她。但是,您何不在过后也留住她呢?”

    她看了他一分钟之久,听到走廊有个声响之后,他们站了起来。“何不?你可真是高明啊!”

    夏洛特·斯坦特下一刻就和他们在一起,她下了车被领进门之前,已经知道艾辛厄姆太太不是一个人——这点是要留意的——因为管家在楼梯上就回答了她的问题。唯有知道王子也在那儿,她才能用如此直接与亮丽的神情看着那位女士——这差别只有一刹那而已,但是比起她立刻面对他,更是令他赞赏。他得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因为他知道这一切。他专注了好几秒钟的时间,看到了一位身材高壮的迷人女子,她看着他的神情,一开始就挑明了她目前冒险的处境;她整个人都说着这件事,不管是行动、肢体语言还是衣服等,整体来说散发着鲜明的自在气氛,赏心悦目——从小巧又合适的帽子到棕色鞋子上的明暗度、一路上的风霜波浪和海关、遥远的国家和长程旅途,靠着经验知道该怎么做、身处何处、当地的习惯,也知道不要害怕。他同时也知道,这种综合体的基础,并非“坚强意志”,如一般人可能会认为的;他现在很熟悉说英语的这些人的类型,他一直很注意这类人的种种可能性,能够很快地听出来不同的地方。此外,他对这位小姐的坚强意志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他有理由相信,那意志力是很强大的,但是它绝不会与她的品位混为一谈,她的品位非常独树一格,而且总令人觉得很有意思。后者是她身上最特别的地方——才一刹那,她毫不迟疑就有如光线般地将它一把抛出——在这种时刻,她好像可以再次现身,只为使他花了眼的双目冷静下来。他看见她散发着光芒:她立刻只对着他们的朋友打招呼,这样的举动好像一盏她高高举起的灯,是为了他好,也讨他欢喜。他全都明白了——他和她在世上属于同一时代的人,无可否认是如此接近:这个事实太明显、太明显了,此短短片刻更加明显不过,甚至比他的婚姻更明显;但又会利用其他表面的脸部表情,使自己看起来顺从而又安然的样子,这就是为什么艾辛厄姆太太老是说别人会很欣赏的地方。就是它们,这些其他的特质,他再一次看见它们了;他立刻和它们产生了联结。想要解释它们,那可是一件不足为外人道的事。他当然只有一件事可做——用大家已知的事实来解释它们即可。

    那么用些夸张的词笨拙地说说吧:脸长得太窄也太长了,眼睛不大,另一方面嘴巴可一点儿也不小,双唇丰厚,加上一口坚实的牙齿长得挺整齐的,又白又亮,有一点点、只有一点点突出。不过,很奇怪,把它们兜拢起来好像是他自己的一样,这些长在夏洛特·斯坦特身上的东西令他无法平静:满满一张单子上的品项,一件一件都认得出来,仿佛尽管中间隔了好久的时间,它们都被“储藏”着,包得好好的,编上号码,放在橱柜里。就在她面对艾辛厄姆太太的时候,橱柜的门打开了;他把遗留在里面的物品一件件拿出来,一刻接着一刻过去,好像她正为他争取更多的时间。他再次看到她浓密的头发,是一般人所谓的棕色,但是“欣赏”的时候,看得出还带着一点儿秋叶般的黄棕色——一种难以描述的颜色,据他所知没人有这种发色,这使得她的头有时候看起来好像森林中的女猎手。他看到她外套的长袖子遮到手腕,但是他再一次知道,袖子里无拘无束的双臂丰腴浑圆,既光亮又窈窕,是佛罗伦萨[61]雕刻家们在当年伟大的时代所钟爱的,其外观坚实的样子,呈现于古老的银器与铜器上面。他知道她秀气的手;他知道她长长的手指、她指甲的形状与色泽;他知道她移动时特别美、她转身时背部的线条;他知道她如何完美运用身上所有主要的肢体,让自己像某些精致而又令人赞叹的乐器、某件特意用来当作竞艳展示的东西。他尤其知道,她优美的腰部出奇地柔软,是撑着绽放花朵的茎,使她与某些宽松的长形丝质钱包相似,但是在装满金币之前,只用个指环就可以把它穿过去套起来。这个情形就好像,她人都还没转向他,他就已经张开手掌把整个东西掂了掂,甚至还听到了金属的当当响声。等她真的转向他的时候,从她眼中就知道他刚刚可能在做什么。她什么也没说就走向他,只有脸上了然于胸的神情,那表情可以放在任何时刻,道尽任何事。假如说她走远的样子像个女猎手,那么她走近的时候——依他的想法,可能不甚正确——就像缪斯女神。不过她说的话倒是简单:“看吧,你可甩不掉我。亲爱的玛吉好吗?”

    她进屋前,艾辛厄姆太太曾要这位年轻人问个问题,这个机会无须太刻意也一下子就来了。如果他要逮住这个特许的机会,几分钟内就触手可及——他可以直白地径直问问这位小姐,大概要和他们待多久的时间。不过,为了一点儿家务事,艾辛厄姆太太决定耽搁一下,这使得她的客人暂时没人招呼。“贝特尔曼太太在那儿吗?”她问了夏洛特,指的是家里负责迎接她、把她的行李安顿好的某个人;夏洛特回答说她只见到管家,人挺好的。她不愿因为她的关系横生什么枝节;但是贝特尔曼太太不在,看在女主人的眼里,可是和一般人的表现大不相同,她一下子从堆叠的软垫上跳了起来。总之,她得管管这件事,尽管那女孩急切地说“让我来吧!”,一面微笑,一面为自己带来的麻烦事儿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叹。王子心里颇为清楚,是自己该离开的时候了;安顿斯坦特小姐这类事用不着他;这种情形一般人就该走了——要不是他有个理由要待下来。然而,他是有个理由——他也很清楚这点;有好一会儿工夫,他只知道自己故意不肯速速离去。最后看得出来,他杵在那儿的程度已经使自己很难受,是为了将一个想法付诸行动他才会如此做。他的想法就在那儿,他想查明一些事、一些他很想知道的事;他不想明天才查明白,也不想未来某时,总之他不想等待,然后纳闷一通,而是想尽可能在他离开此地之前就查个明白。这个特别的好奇心,加上要利用此机会满足艾辛厄姆太太自己的好奇心,两者有点儿混在一起,难以分辨;他可不会承认,自己待下来是为了问个粗鲁的问题——他的理由才不粗鲁。要是没对老朋友说上一两句话就转身离去,那才是粗鲁。

    唔,事情是这样,他说了一两句话,因为艾辛厄姆太太所关注的事挺单纯的。处理这件小小危机的时间比我们所想的更短;原本的时间可能要他不拿起帽子离开都不行。他很高兴得以和夏洛特单独在一起,又不必觉得有何不合理或歉疚之处。他要的是维持某种状态,不要慌慌张张;能维持不变就能显出尊严。他的良知如此清明,基于此他不会屈于劣势,那他又怎么会少了尊严呢?不该做的事,他啥都没做——事实上,他根本什么都没做。再一次,身为一个甚懂女性的男子,他会说自己使得上力,这种不断出现的光景是注定的,这件事就像日出或圣徒节日的来临一样确定,做这件事的女子会泄露她的心事。她真的做了,那是必然的,也无法避免——她不可能不做。那是她的本性,也是她的生活,这位男士连指头都不必动一下就知道会如此。这是他这位男士,也是任何男人的立场和勇气——他一定会占上风,只要他斯斯文文、有耐心地等着,尽管不需太刻意,自然会用在正确的地方,真的可以这么说。如此看来,另一个人那么精准的演出,却成了她的弱点,也是她深沉的不幸——深沉的程度不亚于她的美丽,这是毋庸置疑的。它让这位男士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里面混合着同情与有利可图,他和她的关系里主要都是这种感觉,因为他可不是什么残忍的畜生;所以他会对她好是再合理不过了,说她的好话,也会为了她使自己变好。她从不以行动的真面目示人,那是当然的;她把它蒙起来,加以掩饰,细心安排,事实上这些伪装里所呈现的机灵程度,等同于她的落魄:不管什么事,或是说每件事,她都可以让别人知道,除了做这件事的原因与真相。的的确确,那就是夏洛特·斯坦特正在做的事;那确实是她目前每个样子、每个动作的动机与支撑力。和其他的女人一样,她也为命运所困,但是她的命运也要她费心地安排自己的外表;现在他关心的,是想知道她作何打算。他会帮她,也会和她一起安排——只要是合情合理;唯一要知道的事情是,什么样子才是最佳外观,不仅要表现出来也要保持下去。当然,是要她来表现和保持下去;因为他自己很幸运,没什么蠢事要遮遮掩掩的,有的只是行为与职责间的完美一致。

    门在他们朋友背后关上的时候,他们俩反正已经站在一块儿了,脸上的微笑不太自然,有点儿紧绷,好像他们在等着对方先开口或切入重点。年轻人忍着,只是静默地使场面悬着——他很担心,但是他感觉得出来她自己更担心。但是,她担心的是自己;而他头脑很清楚,只是担心她而已。她会不会投入他的怀抱,或是她会做得令人激赏?她要看看他会做什么——这是他在此奇怪的时刻中听到的,虽然他们都没说话;然后她就会配合照着做。但他能做的不过是使她明白,他会做任何事,做所有的事情,要尽可能地给她体面,不别扭,还有别的吗?就算她纵身投入他的怀抱,他也会使那不显得别扭——不别扭的意思是说,忽略它,不理它,不记得它,也不会因为如此而感到懊悔。其实,并非发生了什么事,但他的压力慢慢地减轻了,这不是一转眼的工夫,而是极微精妙的渐进变化。“能回来实在太开心了!”她终于开口说话。那的确是她全部想对他说的——那也是任何人都可能说的一句话。但是,他接下来的回应,再加上两三件其他的事,那句话已经指出该怎么走下去了,从说话的语气以及她整体的态度,都和她真实的境况差了十万八千里。最重要的是,他本该看见的落魄境况,倒是未见踪影;他很快明白了,要是她正有所安排,那就放心地随她安排吧。很好——那就是他要的;他能因此更加欣赏她,喜欢她。至于她即将用哪一副特别的外貌,就像人们说的,披挂上阵,她什么都没对他说——事实上也没什么好对任何人说的——不管是理由、动机,或是为何而来、为何离去。她是个迷人的小姐,他以前就见识过了;但她也是个有自己日子要过的迷人小姐。她要自己的日子高高飞起来——往上升、往上升,再往上升,上升到从未有过的高度。那么,他也会这样做;对他们而言是越高越好,就算对一个心思缜密的年轻人来说,会极度晕眩也在所不惜。那种极度晕眩似乎真的来了,因为一会儿之后,她走过来,靠得那么近,好像要为自己的突兀表达道歉似的。

    “我一直想着玛吉,到最后我实在太渴望见她了。我要看到她快快乐乐的——我认为你不至于太害羞而不对我说,我一定看得到。”

    “她当然很快乐,感谢老天!但是你知道的,那些善良而又大方的年轻人一快乐起来,简直要令人害怕了。相当吓人的。但是圣母马利亚与所有的圣徒,”王子说,“都在庇佑着她。”

    “他们当然都会的。她是个最最亲爱不过的人了。但是告诉你这些,很多余吧。”女子又补了一句。

    “唉,”他表情严肃地回答,“我觉得她还有好多事我不知道。”他又加了一句说,“你来和我们在一起,她会开心得不得了。”

    “呵,你们才不需要我呢!”夏洛特微笑着,“这是她的大日子。这是个大喜的日子。反正就这么回事,我也已经看过够多女孩子的大日子了。但那正是真正的原因所在。”她说,“为什么我要……我是说,不想错过它。”

    他转向她,脸上带着理解的神情。“你什么事都万万不能错过。”那个重点他抓到了,现在他可以好好地留着,他所需要的只是有人把它交给他就行了。重点就是他太太未来要幸福快乐——一位老朋友能欣喜地见证那幸福快乐。没错,真是动人;真诚又心怀高尚的喜悦之情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也一样很动人。夏洛特眼中的某些东西似乎在对他说着这些话,也似乎提早一步请求他了解话中之意。他很着急——也努力要她看到——想知道她喜欢什么;他很轻易地就注意到,这份友谊对玛吉的意义。那友谊配备着年轻时想象力的羽翼、年轻时的慷慨;他相信,它曾经是——总不能把她对父亲热切的挚爱也算进去——她所知道最强烈的情感,那是在被自己引发感情之前的事了。就他所知,她并没有邀请这份友谊的对象来参加他们的婚礼,没有想过对她提出这段耗力又昂贵的旅程,要花上几个小时。但尽管要费神做准备的工作,她倒是一直和她保持联系,也告知进度,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的没断过。“喔,我一直在给夏洛特写信——我希望你更加认识她。”最近这几个星期,他依然能听到据实记录的这种情况,一如他也知道并觉得怪怪的,玛吉的希望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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