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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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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就在那年冬天,爱德华在外打猎时出事了。多年来,他习惯骑难以驾驭的马,但凡听说哪儿有烈马,他就跃跃欲试。他知道自己是个出色的骑手,从来不怕展示自己的本领,也总爱嘲笑别人技术比他差,或胆量比他小,因此偏爱不好对付的牲畜。见别人指着他说“这人骑得真好”,他就得意;见别人骑的马反抗挣脱或不肯跳越,他最爱开的玩笑就是冲他们嚷嚷:“你好像跟你的伙计不怎么合得来,要不要试试我的?”说完,便用马刺踢踢马肚子,策马腾跃。对于胆小的猎手——他们找树篱低矮处跳越,或是穿过大门而非翻越大门——他总是很刻薄。谁要是说跳跃很危险,爱德华便会大笑一声,马上跳给那人看,一边策马,一边叫嚣道:

    “我要是你呀,我可不跳,说不定会栽跟头。”

    他刚买了匹杂色马,花了没几个钱,因为它跳跃不稳定,而且有个坏毛病,腾跃时喜欢晃动一条前腿。他一拿到手就骑了出去,一开始的两道树篱和一条水沟它都轻松越过。爱德华心想,他又一次占了便宜,没花什么钱就买到了一匹猎马,只要驾驭得当,就能像小羊一样乖。他骑马前行,来到一道立柱围栏[用垂直的柱子打入地面,柱子之间连接多根水平栏杆,这种乡村风格的围栏多见于马场。]前。

    “来,我的美人,考验你真本事的时候到了。”

    他策马慢跑,夹紧双腿;马没有扬起前蹄,而是突然往旁边闪避打圈。

    “不,别这样。”爱德华说着,把它勒回原地。

    他踢了马刺,马慢跑起来,但还是不肯跳起。这回,爱德华生气了。此时,亚瑟·布兰德顿朝这边驰骋而过,他可有好多旧账要算呢,便趁机大声嘲笑。

    “你干吗不下马走过去呢?”他一边嚷嚷,一边从爱德华身边骑马跃过那道围栏。

    “我要么跳过去,要么摔断脖子。”爱德华咬着牙说。

    但他两样都没有如愿。他准备第四次跳跃,用短马鞭抽打它。马前身跃起,接着一条前腿晃动,咚的一声摔了下来。

    爱德华重重地摔倒在地,昏迷了片刻。等他恢复意识,发现有人顺着他的脖子往下倒白兰地。

    “马伤着了吗?”他问,压根没想着自己。

    “没有,马没事。你怎么样?”

    猎场上正好有个年轻的外科大夫,他骑马过来。“怎么了?有人受伤了?”

    “没有。”爱德华边说,边挣扎着站起身来,以为自己闹出了洋相,感到有些不快。“人家还以为,你们这些人从来没见过谁从马背上摔下来过。我可是三天两头见你们当中大部分人摔下来的。”

    他走到马的身旁,脚踩上马镫。

    “你最好还是回家,克拉多克,”外科大夫说,“我估计你有点受惊了。”

    “回什么家。该死!”爱德华正要骑上去,便感觉胸口最上面一阵疼痛,“我想我摔断了哪儿。”

    外科大夫走上前,帮他脱掉外套,扭动爱德华的胳膊。

    “疼吗?”

    “有点。”

    “你摔断了锁骨。”外科大夫检查了一下说。

    “我还以为是哪儿摔碎了。骨头要多久才能长好?”

    “只消三个星期。不必担心。”

    “我不担心,但我想我起码一个月不能打猎了。”

    爱德华被送去拉姆齐大夫那儿,大夫给他包扎好,送他回到莱伊府。伯莎见他坐双轮马车回来,吃了一惊。爱德华此时已恢复了好脾气,笑着解释事情的经过。

    “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不过被绷带包了起来,感觉像个木乃伊,不知道该怎么洗澡。我担心的是这个。”

    第二天,亚瑟·布兰德顿来看他。“你终于遇到对手了,克拉多克。”

    “对手?差远了!过一个月我就没事了,到时候我还会骑出去。”

    “我要是你呀,我可不会再骑那匹马,犯不着。那匹马有晃腿的毛病,会让你摔断脖子的。”

    “呸,”爱德华不屑地说,“我骑不了的马还没生出来呢。”

    “你现在成大块头了,身子骨也不像二十岁的时候那样利索了。再摔一次可就惨了。”

    “胡说,老兄!你说这话,别人还以为我有八十岁。我还从没怕过哪匹马,绝不会现在就退缩。”

    布兰德顿耸耸肩,没再往下说,但后来单独跟伯莎谈了谈。

    “要知道,我要是你,我想我会劝爱德华别再碰那匹马。我觉得他不应该再骑,不安全。要是马有坏毛病,他骑得再好,也救不了他。”

    对于丈夫的骑术,伯莎信心十足。他再无能,也肯定是郡里最好的骑手之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劝了他。

    “呸,一派胡言!”他说,“听我说,下个月十一号,我们要越过几乎同一片猎场。到时候我要骑它出去,我保证它能越过库尔特田地上的立柱围栏。”

    “你太冒失。”

    “不,我没有。一匹马有什么能耐我了如指掌。我知道那匹马只要愿意就能跳跃,哎呀,我肯定能让它跳起来。嗨,要是我现在怕了它,就再也别想骑了。一个快四十岁的人摔惨了,就应该马上拼一把,否则就泄了气,再也没胆了。这种例子我见得多了。”

    后来,等爱德华身上的绷带拆掉,恢复得不错了,格洛弗小姐恳求伯莎管管他。

    “我听说那匹马很危险,伯莎。我觉得爱德华骑那匹马是不要命了。”

    “我请求他把那匹马卖了,可他光是笑话我,”伯莎说,“他犟得很,我的话在他那里没什么分量。”

    “难道你没有吓坏吗?”

    伯莎笑了。“不,我真没有。你知道,他老是骑烈马,从来没受过什么伤。刚结婚时,我常常担惊受怕。他每次出去打猎,我常常会想象,他的尸体躺在担架上被抬回家。但他总是活着回来,我也就渐渐放心了。”

    “真不知道你怎么放心得下来。”

    “亲爱的,谁也不能提心吊胆连着过上十年。就算在火山上住上十年,也都不怕了。如果没有扶手椅可以坐,你很快就能习惯坐在火药桶上。”

    “绝对不会。”格洛弗小姐说,语气坚定,脑海里浮现自己坐在火药桶上的生动画面。

    格洛弗小姐身上没有任何变化。时间从她头顶上流逝,却奈何不了她。她看上去仍旧是二十五到四十岁不等的模样,头发也并没有比从前更显褪色,在盔甲似的黑衣之下,那身段依旧如少女一般。她的脑袋里从没有进过一个新的主意或新的想法。她就像《艾丽斯漫游奇境记》中的红桃王后,以她最快的速度奔跑,却一直停留在原地。但在格洛弗小姐身上,过程是逆转的:世界在不断前进,显然越来越快,本世纪临近尾声,她则岿然不动——成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化身。

    离十一号还有一天。猎手要在“歇尔和库尔特”猎场会合,就是爱德华上次摔下来的地方。他把拉姆齐大夫请来,让大夫证明他的身子骨结实得很,好让伯莎放心。检查完以后,他把大夫带进了客厅。

    “拉姆齐大夫说,我的锁骨比以前还要结实。”

    “可我还是觉得他不该骑那匹杂色马。你就不能劝他别骑吗,伯莎?”

    伯莎看了看大夫,又瞧了瞧爱德华,面露微笑。“我已经尽力了。”

    “伯莎学乖了,不会操这个心,”爱德华说,“她觉得我当堂区俗人委员不怎么样,但论骑马,她对我很放心。对吗,亲爱的?”

    “的确如此。”

    “你看,”爱德华非常满意地说,“要我说,这就叫贤妻。”

    第二天,马牵了过来,伯莎把爱德华的酒壶装满。

    “要是我摔断了脖子,葬礼办得风光一些,好吗?”他笑着说,“订一块漂亮的墓碑。”

    “亲爱的,你绝不会惨遭横祸。我很确定,你会在一百零二岁的时候寿终正寝,身边有一群子孙围着你哭丧。你绝对是这种命。”

    “哈哈!”他大笑,“不晓得打哪儿来的子孙。”

    “我有一种预感,我注定要让位给范妮·格洛弗。我确信,此事天数已定。多年来,我总感觉你最终会娶了她。我真可恶,害你等了这么久——尤其是她老惦记着你,可怜的人儿。”

    爱德华又大笑。“好啦,再会!”

    “再会。代我向亚瑟太太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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