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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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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之,不过得星之一十五度耳,而乃以三百六十五度尽入于二万里之内,可乎?

    【注释】

    ①《星经》:古代天文星占著作,大致成书于战国时期,作者为当时的齐国人甘德和魏国人石申。甘德著有《天文星占》八卷,石申著有《天文》八卷,《甘石星经》是两书的合称。该书以星座名为标题,按星官论述,附星座图形,言星象占验,夹有少量天文数据。

    ②天之围数:古人测算出的天球周长。《周礼·地官·大司徒》载:“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按照《周礼》记载推算,夏至时,阳城(今河南登封)的太阳影长一尺五寸处,位于大地的中心。据《周髀算经》载:以八尺之表,则夏至时日影最短,为一尺五寸,冬至日之影最长,为一丈三尺。与阳城在同一纬度的地方,在夏至那天,八尺表的影子都是一尺五寸,谓之“地中”,实际上指的是当时国土南北的中心线。《宋书·天文一》载:“郑玄云:‘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万五千里也。’以此推之,日当去其下地八万里矣。日邪射阳城,则天径之半也。天体圆如弹丸,地处天之半,而阳城为中,则日春秋冬夏,昏明昼夜,去阳城皆等,无盈缩矣。故知从日邪射阳城为天径之半也。以勾股法言之,傍万五千里,勾也;立八万里,股也;从日邪射阳城,弦也。以勾股求弦法入之,得八万一千三百九十四里三十步五尺三寸六分,天径之半,而地上去天之数也。倍之,得十六万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六十一步四尺七寸二分,天径之数也。以周率乘之,径率约之,得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七里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分,周天之数也。”“南戴日下万五千里”,是指从立标杆点往南1.5万里为太阳垂直照射处。依据勾股法,以1.5万里为勾,从太阳下地处到阳城的距离8万里为股,弦就是太阳斜射阳城的距离,也就是天的半径为81394里30步5尺3寸6分,乘以2,天的直径约为162788里。据142:45的新圆周率,天球的周长约513687里。

    ③天之经数:古人测算出的整个天球直径。

    ④二十八宿:在古代,古人为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而将可见的星划分为二十八个星区。最早出现在商周初期,春秋战国时期已较完备。二十八星宿为东方苍龙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白虎七宿:奎、娄、胃、昴、毕、觜、参,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各星宿包含若干颗恒星。度:中国古代天文知识体系中,“度”的概念来自太阳运行,古人认为太阳绕着地球运动,其运动轨迹为黄道。通过圭表测量一个回归年约等于365.25天。亦即太阳围绕地球旋转一周需要365.25天,整个天空由此分为365.25个单位,这个单位被古人定义为“度”。

    ⑤周天之数:《素问·六节藏象论》载:“周天之分,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太阳以恒星尺度运动,实际速度是变化的。但由于测量精度所限,古人曾认为太阳运动是均匀的,在恒星背景中运行一个周长就是一年,每天运行的距离为一度,约1460里,粗略测量一年为365.25度,约513687里,称之为周天之数。

    ⑥四封:四面疆界。

    【译文】

    《星经》记载,天之围数是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七里多,天之经数是一十六万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多,至于二十八星宿的度数,每一度大概一千四百零六里多,那么总共是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好是周天之数。如果以周天之数,限制在十六万多里以内,自以前的帝王而下,开辟土地最宽广的,没有比得上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的,他们的四面疆界,东西跨度也不过两万多里,此外还有十四万多里。今天讨论星宿所在的度数,只是以角、亢、氐作为郑国分野,房、心作为宋国分野,尾、箕作为燕国分野,斗作为吴国分野,女、牛作为越国分野,虚、危作为齐国分野,室、壁作为卫国分野,奎、娄作为鲁国分野,胃、昴、毕作为赵国分野,觜、参作为魏国分野,井、鬼作为秦国分野,柳、星作为周国分野,翼、轸作为楚国分野。以地域两万里计算,不超过星宿的十五度,而却以三百六十五度都归入两万里内,这样可以吗?

    尾、箕为东方之宿,而乃主北方之燕;危、虚为北方之宿,而乃主东方之齐;奎、娄在西而东主鲁;井、鬼在南而西主秦;毕、昴正西而北主于赵,角、亢正东而中主于郑;以至吴越居东南,乃属北方斗、牛、女之分;宋与卫邻,乃属东方房、心之分;周在河阳①,既以为南方柳、星、张之次,而班固复以子为周②;赵在河北,既以为西方昴、毕之次,而固又以寅为赵③,则东西南北,互易其位,靡有定据。

    【注释】

    ①周在河阳:《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载:“天子狩于河阳。”周王室地处黄河以南,河阳在今河南孟州西,地处黄河以北,属于晋国。实际上,这并不是一次狩猎活动,而是晋文公召周天子,以朝周天子名义命诸侯参加的一次会盟活动。山南水北为阳,就像太阳东升西落,自然规律和君臣秩序一样不可变易,黄宗羲言“周在河阳”,与孔子强调“天子狩于河阳”并无二致,也就是说不论河南、河北都是周王的土地,意在不愿直接承认周天子被诸侯摆布的窘境,此所谓“春秋笔法”。

    ②既以为南方柳、星、张之次,而班固复以子为周:古人将二十八星宿根据出现的方位,分为东方苍龙、西方朱雀、北方白虎、南方玄武四象。再按天地感应的观念,将天上分星与地上九州分野联系起来。《汉书·地理志下》载:“周地,柳、七星、张之分野也。今之河南雒阳、谷成、平阴、偃师、巩、缑氏,是其分也。”黄宗羲据此以南方朱雀七宿中的柳、星、张三星宿与周地对应。总体上看来,地上的方位坐标与天上比较,基本上呈反时针逆转。如果以周地为基点,天下之中心向南方偏移。《汉书·天文志六》又载:“子周,丑翟,寅赵,卯郑,辰邯郸,巳卫,午秦,未中山,申齐,酉鲁,戌吴、越,亥燕、代。”十二地支中的“子”,五行属阳水,位居北方。十二地支与星宿分野俨然是两个方位系统。下文故有“东西南北,互易其位,靡有定据”的断语。次,处所,所在的位置。

    ③固:即班固(32——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人,东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撰写的《汉书》,是中国历史上一部重要的史书。另外所著《白虎通义》一书,以阴阳、五行为基础解释自然、社会、伦理等各种现象,谶纬神学经学化。

    【译文】

    尾、箕属东方苍龙七宿,却主导北方的燕国;危、虚属北方玄武七宿,却主导东方的齐国;奎、娄属西方白虎七宿,却主导东方的鲁国;井、鬼属南方朱雀七宿,却主导西方的秦国;毕、昴位于正西方而主导北面的赵国,角、亢位于正东方而主导中间郑国。至于吴越两国位于东南,却属于北方斗、牛、女三宿的分野;宋国与卫国相邻,却属于东方的房、心二宿的分野;周国在河南,属于南方的柳、星、张三宿的分野,但班固又将周国划入北方;赵国在河北,属于西方的昴、毕二宿的分野,但是班固又将赵国划入东北。那么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互相变换了位置,没有一定的依据。

    又如北斗之度,居乎天中,犹可谓主乎九州;若夫五车九坎①,皆在牵牛之南②,偏居一方,而亦分主列国③,何耶?宋、卫之与燕,逾越甚远,而房、心、尾、箕相连;鲁、卫与赵,疆理不入,而奎、娄、昴、毕实贯。星甚相迩,地绝相远,其故何耶?且于南则分野太疏,于北则分野太密。宋、郑二国同在豫州之东,为里几何,而乃当夫角、亢、氐、房、心之五星;鲁、卫二国,密比于兖、徐之间,所封尚狭,而乃当夫室、壁、奎、娄之四次;周迁洛阳,其地尤偏,而分秦、楚之外,亦独占夫柳、星、张之三次。北之分野,可谓太密矣。斗、牛、女止三宿耳,而南起二广,东抵闽浙,北至江淮,据江南之九路;井、鬼二宿耳,而北起于秦,南及四川,以至于泸南、溪峒、滇、缅诸国④,奄及西南之二方。南之分野,可谓太疏矣。或者求其说而不得,则曰其国始封之日,推岁星所在⑤,如岁星在斗、牛,而吴越始封,则斗、牛属吴越。此又不然。假如齐鲁并封⑥,是当同一岁星,何以齐为虚、危,鲁为奎、娄耶?又谓左氏迁阏伯于商丘,主辰,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故参为晋星,杜预注:“主辰、主参为主祀,主祀即分野也。”⑦依此言,则晋当兼主胃、昴、毕、觜,不特参也⑧;商当主辰,何以房、心在卯也⑨?皆非定说矣。

    【注释】

    ①五车九坎:二者都是星宿名。五车,也称五潢,在西方毕宿之北。《晋书·天文志上》:“五车五星,三柱九星,在毕北。”九坎,星宿名。《晋书·天文志上》:“九坎九星,在牵牛南。”

    ②牵牛:即二十八宿北方七宿中的牛宿。牛宿中的河鼓星,也称牵牛星。

    ③分主列国:《晋书·天文志上》:“五车五星,……西北大星曰天库,主太白,主秦。次东北星曰狱,主辰星,主燕、赵。次东星曰天仓,主岁星,主鲁、卫。次东南星曰司空,主填星,主楚。次西南星曰卿星,主荧惑,主魏。”

    ④泸南:泸水之南。溪峒:南丹州溪峒安抚司,元至元十三年(1276)升南丹州置,属广西两江道宣慰司。治所即今广西南丹。大德元年(1297)并入庆远路。滇:古滇国,辖境约当今云南中部滇池附近一带。缅:缅甸宣慰司,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今缅甸阿瓦。辖境约当今缅甸杰沙以南的伊洛瓦底江中游地区。

    ⑤岁星:即木星。在古代,人们以木星约十二年运行一周天,运行轨道与黄道相近,遂将周天分为十二分,称十二次。木星每年行经一次,就以其所在星次来纪年,所以称为岁星。

    ⑥假如齐、鲁并封:姜太公与周公在周武王灭商后同时受封为诸侯,分别建立了齐国和鲁国。假如,例如。

    ⑦“又谓《左氏》迁阏伯于商丘”几句:语出《左传·昭公元年》:“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杜预注:“商丘宋地,主祀辰星。辰,大火也。”主祀,祭祀仪式上第一个祭祀。

    ⑧则晋当兼主胃、昴、毕、觜,不特参也:晋地应当兼主胃、昴、毕、觜诸星宿,不单单只有参这一星宿。《汉书·地理志下》:“魏地,觜觿、参之分野也。”“韩地,角、亢、氐之分野也。”“赵地,昴、毕之分野。”(《通典·州郡二》相同)这三家合起来是晋地对应的星宿,则晋国的分野应包括觜、参、角、亢、氐、昴、毕,黄宗羲所说与《汉书·地理志》大相径庭,多出胃宿,减去角、亢、氐三宿。其主要依据是,《晋书·天文志》所载东方苍龙七宿中的角、亢、氐三星宿对应的州郡位次为“郑,兖州”,与晋的地理方位不相合,故减去。

    ⑨商当主辰,何以房、心在卯也:商地应当主祀辰,为什么房、心二星宿却又正好与十二地支的东方卯位相合呢?《汉书·地理志下》:“宋地,房、心之分野也。”宋地,即原殷商旧地。辰,杜预注,辰为大火星,大火星属心宿。房、心二宿属东方苍龙七宿;卯,在十二地支对应的方位中代表东方,与晋地的情况比较,这里出现星宿方位与地支方位相合的情形。针对星宿方位与分野方位难以一一对应的关系,黄宗羲发出“皆非定说”的感叹。

    【译文】

    又比如北斗星,位置在天的中间,说主宰九州还是可以的,像五车九坎,都在牵牛星的南边,偏在一边,也是分别主宰各国,为什么呢?宋、卫两国对于燕国,距离很远,而它们分野对应的房、心、尾、箕几个星宿互相连接;鲁、卫两国与赵国,疆界不相连接,但它们分野对应的奎、娄、昴、毕几个星宿确实是连贯的。星宿间相近,但是地面上对应的地区却相互距离很远,这是因为什么呢?况且南方对应的星宿太稀疏了,北方对应星宿的又太密集了。宋、郑两国都在豫州的东边,距离有多远呢,而对应角、亢、氐、房、心五个星宿;鲁、卫两国,在兖州、徐州之间紧挨着,封地那么狭窄,却对应室、壁、奎、娄四个星宿;周朝迁都洛阳,地方更偏了,在秦、楚两国之外,也独自占据了柳、星、张三个星宿。北方分野所对应的星宿,可以说太密集了。斗、牛、女只是三个星宿,而南边自两广开始,东边至福建、浙江,北面至江淮一带,占据了江南九路;井、鬼只有两个星宿,而北边自秦地开始,到南边的四川,甚至于泸南、溪峒、云南及滇、缅各国,包括了西方和南方。南方分野对应的星宿,可以说是太稀疏了。有人寻找这个说法的根据但没有找到,就说是在这个国家开始建立的时候,推算岁星的位置,如岁星在斗宿、牛宿,而吴、越两国开始建立,那斗宿、牛宿就属于吴国和越国。但是这也不对。例如齐国和鲁国同时建国,它们应当对应同一个岁星,那为什么齐国的分野对应虚宿、危宿,鲁国对应奎宿、娄宿呢?又有人说《左传》中说迁阏伯到商丘,主辰星,所以辰星为商朝对应的星宿;迁实沈到大夏,主参星,故西方参星是晋国对应的星宿。杜预作注说主辰、主参为主祀,主祀对应分野的星宿。按照这个说法,那么晋国应当兼主西方胃、昴、毕、觜几宿,不只有参;商朝应当主辰,那么房、心星宿就正好对应卯的位置,又是为什么呢?这些都是不一定的说法。

    唐书

    【题解】

    本篇黄宗羲主要就《唐书》中的几个记载给出了自己的评定,如对于唐玄宗的死亡传说、唐肃宗如商代武乙般被雷震死问题、唐宪宗为何而死及郭皇后的历史评价等。最后,黄宗羲认为对于《唐书》所载:“吴缜之纠缪,但取碎事烦文,稽其错误,此等处无有为之纠者,抑末矣。”不过,在此篇中黄宗羲以一些野史去更正、验证史书所记载之事,所论有失偏颇。

    有唐凡二十帝,不得其死者七人①,而玄宗、肃宗之死不著,宪宗虽著,而弑君之故不明。按:晏元献守长安②,村民安氏富财,云素事一玉髑髅③,弟兄析居,欲分为数片。元献取观,自额骨左右皆玉也。元献曰:“此岂得于华州蒲陆县泰陵乎④?”民言其祖父实于彼得之。元献因与僚属言:“唐小说载玄宗迁西内⑤,李辅国令刺客夜携铁锤⑥,击其脑,作磬声。玄宗谓刺客曰:‘我固知命尽汝手,昔叶法善劝我服玉及丹⑦,今我脑骨成玉,丹在其中。’刺客抉脑取丹而去⑧。此真玄宗之髑髅也。”因命瘗之泰陵⑨。

    【注释】

    ①有唐凡二十帝,不得其死者七人:唐代有正式记载的死于非命的皇帝有七人:一,唐中宗李显,被韦皇后和安乐公主毒死;二,唐宪宗李纯,被宦官谋杀;三,唐穆宗李恒,服金丹而死;四,唐敬宗李湛,被宦官谋杀;五,唐宣宗李忱,服丹药中毒而死;六,唐昭宗李晔,被朱温所杀;七,唐哀帝李柷,被朱温所杀。

    ②晏元献:即晏殊(991——1055),字同叔,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年少聪慧,十四岁以神童入试,赐进士出身,后官至右谏议大夫、集贤殿学士、礼部、刑部、兵部尚书。明道元年(1032),为参知政事(副相)。康定元年(1040),知枢密院事,旋任枢密使。庆历二年(1042),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至和元年(1055)卒,赠司空兼侍中,谥元献,史称晏元献。晏殊知人好贤,喜奖拔后进,天圣八年(1030),知贡举,擢欧阳修为第一,张先、刁约、石介亦于同科及第,一时名士多出其门。及为相,范仲淹、韩琦、富弼皆用为执政,欧阳修、余靖、蔡襄、孙沔为谏官,均为一时名臣。晏殊作为宋代文学大家,“文章赡丽,应用不穷,尤工诗,闲雅有情思”(《宋史·晏殊传》);文学主张与北宋古文家一致,推崇韩、柳之文,以为文章当扶道垂教,非独以属词比事为工;最擅词中小令,风格受冯延巳影响,多写士大夫诗酒生活及悠闲情致,与其子晏几道,被称为“大晏”和“小晏”。

    ③事:供奉。髑髅(dú lóu):头骨。

    ④华州蒲陆县泰陵:泰陵是唐玄宗李隆基的陵墓。在今陕西渭南蒲城东北三十里金粟山上,唐时属于华州。唯华州辖下无蒲陆县,疑为蒲城之误。

    ⑤玄宗迁西内:安史之乱中,唐玄宗逃离长安,待长安收复后他被肃宗迎回,尊为太上皇,居兴庆宫(南内)。乾元三年(760),宦官李辅国以玄宗与外人交通,威胁肃宗皇权为由,将他移入皇宫西部的甘露殿,即西内。

    ⑥李辅国(704——762):唐宦官。本名静忠。天宝中入侍太子李亨(肃宗)。安禄山叛乱,玄宗入蜀,他劝太子至灵武即位,自己乃任太子家令,判元帅府行军司马事,改名辅国。后进封郕国公,操纵朝政,随意决定,专掌禁兵,显赫之极,人呼为“五郎”“五父”。又求宰相之职而未果。上元三年(762),肃宗将死时,与宦官程元振等杀张后,拥立太子李豫(代宗),以定策功逼其任己为宰相,且对代宗语曰:“大家但内里坐,外事听老奴处置。”代宗不得已,尊其为“尚父”,加司空、中书令,政无巨细,皆委参决。不久罢职,被代宗派人刺死。

    ⑦叶法善(616——720):字道元、太素、罗浮真人,唐代括州括苍县(今浙江丽水)人。其家三代为道士,得传阴阳、占繇、符箓、摄养之术。唐高宗显庆间征至京师,固辞爵位,求为道士,留在内道场。其后五十年间,常往来名山。曾数次召入禁中,高宗、武后、中宗皆礼敬之。玄宗先天二年(713),拜鸿胪卿,封越国公,仍为道士,住长安景龙观,尊宠尤甚。开元八年(720)卒,年一百零七岁。玄宗亲为其撰碑铭。唐代有关叶法善神异故事甚多。

    ⑧抉:挑开,拨开。

    ⑨因命瘗(yì)之泰陵:瘗,埋葬。按,此说出自宋代王铚的笔记文集《默记·晏元献说玉骷髅》。

    【译文】

    唐代一共二十个皇帝,死于非命的一共有七人,而唐玄宗、唐肃宗的死没有记载,唐宪宗虽然有记载,但是被杀的原因不清楚。按:晏殊在长安任职时,有村民安富财,说平日供奉一个玉骷髅,兄弟要分家了,也想将其分为数片。晏殊取来观看,见这个玉骷髅,自额骨左右都是玉。晏殊说:“这是不是在华州的蒲城县泰陵得到的?”村民说他的祖父确实是在那个地方得到的。晏殊于是对下属的官吏说:“唐代的小说中记载,唐玄宗迁到皇宫西部的甘露殿,李辅国命令刺客半夜带着铁锤去刺杀他,刺客敲击玄宗的脑袋,发出玉磬的声音。玄宗对刺客说:‘我本来就知道会命丧你手,以前叶法善劝我服食玉和丹药,现在我的脑骨已经成玉了,内丹也在里面。’刺客于是打开玄宗的脑骨,取出内丹跑了。这真是唐玄宗的头骨啊。”于是他命人将头骨埋葬到泰陵。

    元献又云:“相传肃宗之死如武乙①,为暴雷所震,可验其不孝之罪也。”《唐书·李辅国传》但言玄宗自徙西内,“怏怏不豫②,至弃天下③”,不知史官为之讳乎?抑其事秘无有传闻之者乎?玄宗崩于宝应元年四月甲寅④,肃宗崩于是月丙寅,相去仅十一日。当玄宗崩时,肃宗已疾革⑤,其死于疾明矣。武乙之厄讹也。

    【注释】

    ①武乙:子姓,商王庚丁之子,为商代后期的一位重要商王。他生性残暴,贪于享受。《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

    ②怏怏不豫:形容不满意、不高兴的样子。

    ③弃天下:皇帝死亡的婉词。

    ④宝应元年:762年。

    ⑤疾革(jí):病情危急。革,通“亟”,危急。

    【译文】

    晏殊又说:“据传唐肃宗的死法就和商王武乙一样,是被暴雷震死的,可以验证他的不孝之罪。”《新唐书·李辅国传》里只说唐玄宗自从迁到皇宫西部的甘露殿,“忧愁不开心,以致驾崩”。不知道史官是为了避讳呢?或者是因为事情比较隐秘所以民间没有流传呢?唐玄宗死于宝应元年四月甲寅,唐肃宗死于该月的丙寅日,相差只有十一天。当唐玄宗死的时候,唐肃宗已经病得很严重了,他是死于明显的疾病。所谓和武乙的遭遇一样是谣传。

    《唐书·宦者传》:柳泌以金石进①,宪宗饵之②,躁甚,数暴怒,恚责左右③,踵得罪④,禁中累息⑤。王守澄、陈宏志弑帝于中和殿⑥,缘所饵以暴崩告天下。初未尝及郭后与穆宗也⑦。裴庭裕《东观奏记》云⑧:“宪宗宴驾之夕,宣宗虽幼⑨,颇记其事,追恨光陵穆宗陵商臣之酷⑩,即位后,诛锄恶党,无漏网者。时郭太后无恙,以上英察孝果?,且怀惭惧,一日与二侍儿升勤政楼,倚衡而望?,便欲陨于楼下?。左右急持之。即闻于上,上大怒。其夕,后暴崩,上志也?。”《唐书》亦载“大中十二年二月,废穆宗忌日,停光陵朝拜及守陵宫人”?。由此言之,是郭后、穆宗皆与闻乎故者也,郭后之罪通天矣。顾其列传云?:“中人有为后谋称制者?,后怒曰:‘吾效武氏耶?今太子虽幼,尚可选重臣为辅。吾何与外事哉?’文宗问后如何可为盛天子?,后曰:‘谏臣章疏宜审览,度可用用之,有不可,以询宰相。毋拒直言,勿纳偏言,以忠良为腹心。此盛天子也。’”至于弑逆之事,则为之洗刷曰:“宣宗立于后诸子也?,而母郑故侍儿,有曩怨,帝奉养礼稍薄,后郁郁不聊,与一二侍人登勤政楼,将自陨,左右共持之。帝闻怒,是夕后暴崩。”读之竟是贤后,是非颠倒若此?!

    【注释】

    ①柳泌(?——820):本名杨仁力,一作杨仁昼。唐朝的方士。少习医术,言多诞妄。元和十三年(818)宰相皇甫镈荐之,召入禁中,自云能致长生药,诏居兴唐观炼药。又言天台山多灵草,愿官天台以求之,十一月诏权知台州刺史。驱吏民采药山谷间,鞭笞苛急,岁余无所得,举家逃入山中。浙东观察使捕送京师,以皇甫镈庇护,复得待诏翰林。他向宪宗进献丹药,宪宗服后,脾气暴躁,左右多得罪,不久被宦官王守澄、陈弘志等所弑。穆宗即位后,将柳泌杖杀。金石:古代丹药。

    ②饵:吃。

    ③恚(huì)责:愤怒斥责。恚,愤恨。

    ④踵得罪:一个接一个获罪。踵,脚后跟。比喻后脚接前脚,紧紧跟随。

    ⑤累息:屏气。因恐惧而不敢喘息。

    ⑥王守澄(?——835):唐朝末年活跃于宪、穆、敬、文四朝的宦官。宪宗时监徐州军,后召还京。元和十五年(820),与内常侍陈弘志等杀宪宗,定策立穆宗,知枢密事。后穆宗死,敬宗立。宝历二年(826)敬宗被杀,他与梁守谦等共立文宗,升骠骑大将军。前后专权达十五年之久,卖官鬻爵。文宗后用李训计,夺其实权,后派人将其毒死。陈宏志:两《唐书》均作陈弘志。唐宪宗时宦官。生平事迹不祥。

    ⑦郭后(?——851):唐宪宗嫡妻,唐穆宗生母。她是唐朝名将郭子仪的孙女,生母为唐代宗长女升平公主。宪宗元和元年(806)册为贵妃。八年(813),群臣数请立郭氏为皇后,宪宗怕郭氏显贵,日后难以驭制,遂予搁置,终宪宗一世,郭氏只是贵妃。穆宗嗣位,册郭氏为皇太后,穆宗供奉甚重。敬宗立,尊其为太皇太后。其后文宗、武宗、宣宗相继即位,太后历位七朝,五居太后之尊,人君皆行子孙之礼,福寿隆贵,达四十年之久,所谓七朝五尊。宣宗大中五年(851)去世,谥曰“懿安皇太后”,附葬于景陵。穆宗:唐穆宗李恒(795——824),宪宗第三子。初名宥,封建安郡王,进封遂王。元和七年(812),立为太子,改名恒。宪宗死,被宦官王守澄等拥立为帝,自是宦官专权,威势更盛。喜欢宴游,怠于国事,亲信奸佞,疏远忠臣。卢龙、成德、魏博三镇相继叛乱,他无力平叛,乃承认叛将为节度使,藩镇割据加剧。长庆元年(821),与吐蕃议和,立《长庆会盟碑》。二年(822)十一月,与宦官击鞠禁中,惊恐致病。由此宦官王守澄与宰相李逢吉勾结,权倾朝野。四年(824)正月,因服金丹致死。葬光陵(今陕西蒲城北)。

    ⑧裴庭裕《东观奏记》:共三卷。《新唐书·艺文志二》“杂史类”著录,原注曰:“大顺中,诏修宣、懿、僖实录,以日历注记亡缺,因摭宣宗政事奏记于监修国史杜让能。”可知是书为纂修实录所备,记宣宗朝事,凡八十九条,多记载朝堂政事或宫廷秘闻,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不可尽信。裴庭裕,字膺余,河东闻喜(今属山西)人。昭宗时为翰林学士、左散骑常侍。唐末五代初,贬官湖南而卒。

    ⑨宣宗:唐宣宗李忱(810——859),宪宗第十三子,唐穆宗异母弟,唐武宗叔父。生母郑氏是郭后侍女。初名怡,封光王。会昌六年(846),唐武宗死,李忱为宦官马元贽等拥立为帝。即位后,勤于政事,在位期间,对内整顿吏治,并限制宗室和宦官;对外击败吐蕃、收复河湟,又安定塞北、平定安南。尤其是收复河湟,“自河、陇陷蕃百余年,至是悉复陇右故地”(《旧唐书·宣宗本纪》)。他在位时,国家相对安定繁荣,历史上把这一时期称之为“大中之治”。大中八年(854),与宰臣令狐绹谋去宦官,事泄,南衙北司关系更加紧张,地方兵变不断发生。晚年好方士神仙之术,祈求长寿。大中十三年(859)八月,因服药致死。葬贞陵。

    ⑩商臣之酷:指弑父篡位。商臣,即楚穆王(?——前614),楚成王的长子,被立为太子。前626年,商臣得知楚成王想改立子职为太子,于是发动兵变,逼迫楚成王自缢而死,自立为君。前625——前614年在位。

    ?英察孝果:英勇、察明、孝顺、果决。

    ?衡:古代楼殿边上的栏杆。

    ?陨:坠落。

    ?上志也:皇帝的意思。

    ?“大中十二年二月”几句:此处记载见《新唐书·宣宗本纪》。

    ?顾其列传云:按以下所引传记资料均见于《新唐书·后妃列传下·懿安郭太后》。唯《新唐书》中记问如何为盛天子者为唐武宗,此作唐文宗。

    ?中人:宦官。称制:代行皇帝的职权。此指让郭太后摄政。

    ?文宗:唐文宗李昂(809——840),827——840年在位。穆宗次子,敬宗弟。

    ?宣宗立于后诸子也:宣宗为宪宗庶子,在嫡子穆宗一系未绝嗣的情况下本无继位权,他是在宦官支持下继位的。

    ?是非颠倒若此:按,黄宗羲此条专从《东观奏记》,然据《资治通鉴·唐纪六十四》在记录郭后之亡后,《考异》引《实录》曰:“五月,戊寅,以太皇太后寝疾,权不听政,宰臣帅百寮问太后起居。己卯,复问起居,下遗令。是日,太后崩。初,上纂位,以宪宗遇弑,颇疑后在党中,至是,暴得疾崩,帝之志也。”并加按语曰:“按《实录》所言暴崩事,皆出于《东观奏记》。若实有此事,则既云是夕暴崩,何得前一日先下诏云‘以太后寝疾,权不听政’?若无此事,则廷裕岂敢辄诬宣宗?或者郭后实以病终,而宣宗以平日疑忿之心,欲黜其礼……疑以传疑,今参取之。”

    【译文】

    《唐书·宦者传》记载:柳沁向唐宪宗进献金石丹药,唐宪宗吃了,脾气变得非常暴躁,数次狂怒,愤怒斥责左右宫人,宫人一个接一个地获罪,宫中恐惧紧张得不敢呼吸。宦官王守澄、陈宏志就在中和殿谋杀了宪宗,再以皇帝进食金丹导致暴病驾崩向天下昭告。最初,事情没有涉及郭太后和穆宗。裴庭裕的《东观奏记》里说:“宪宗驾崩的时候,宣宗虽然年纪小,但大抵记得那个事情,痛恨穆宗类似商臣那样的残酷行为,登上皇位后,诛杀那伙奸恶之人,没有漏网的。当时郭太后没有生病,因为看到宣宗英勇、察明、孝顺、果决,心怀惭愧恐惧,一天与两个侍女登上勤政楼,靠着栏杆远望,便想跳楼而死。左右侍女赶快拉住了她。皇上知道后,大发雷霆。当天晚上,郭太后突然驾崩,这是皇上的意思。”《唐书》也记载:“大中十二年二月,废止穆宗忌日的祭礼,朝廷停止对穆宗葬地光陵的祭拜,解散了守陵的宫人。”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郭太后和穆宗都对谋杀宪宗一案事先知情,郭太后真有滔天大罪啊。反观她的传记说:“宦官中有人为郭太后谋划摄政的,郭太后大怒说:‘我能效仿武则天吗?现在太子虽然年纪小,还可以选择重要的臣子辅佐他。我怎么能干预朝廷之事呢?’唐文宗问郭太后怎么才能成为具有盛德的天子。郭皇后说:‘谏臣的奏章应该仔细阅读,斟酌可以采用的就采用,有不可以的,可以咨询宰相。不要拒绝直言进谏,不要只采纳一方的言论,要以忠臣作为心腹。这就是具有盛德的天子。’”至于杀害皇帝谋逆的事情,也就为其洗刷说:“唐宣宗是郭太后的庶子而被拥立为帝,而他的母亲郑氏原来是郭太后的侍女,有些过去的积怨,宣宗对郭太后奉养的礼节稍微不到位,郭太后郁闷不高兴,与一两个侍女登上勤政楼,想要跳楼自杀,左右侍从共同拉住了她。皇帝听说后大怒,当天晚上郭太后就突然死了。”看到这些,郭太后竟然是一位贤后,对错颠倒竟是这个样子!

    观两君被弑大节目,尚且不能如春秋晋、楚之史,其他又何论哉?吴缜之纠缪①,但取碎事烦文,稽其错误,此等处无有为之纠者,抑末矣。

    【注释】

    ①吴缜:字廷珍,四川成都人,北宋史学家,著有《新唐书纠谬》二十卷,指证错误多达四百余条,在中国史学史上很受重视。

    【译文】

    考察两《唐书》对两个君主被杀的大致情节的记载,还不如春秋时期晋、楚的历史记载,其他还有什么好讨论的呢?吴缜纠正两《唐书》的错误,只是摘取琐碎的文字,考察其中的错误,对于这样的地方却没有纠正,不过是细枝末节罢了。

    赋税

    【题解】

    黄宗羲在此篇中所论与《明夷待访录》中关于土地制度、赋税制度的论述大致相似,其论从“民养于上”,到“民自为养”,再到“民无以自养”,指出百姓生活越来越困苦。对于民生之艰的原因,黄宗羲认为是赋税沉重,“轻者十取其三,重者十取其五六”,让百姓无法生存,也是导致百姓“隐避催科,诡计百端”现象出现的原因。为了避免这些问题,使民有所养,黄宗羲依然如其在《明夷待访录》中的《田制》诸篇中所言,主张恢复井田制,将土地所产作为赋税征收,并总结这样做的七个好处,即消除诡计、飞洒之弊,固定田的等级、范围,使胥吏不能渔利,十年一编审,只审业主,田号不动,官府征赋按籍而索,方便而权不旁落。同时他希望以后的赋税改革能“征其田土所自出,不以银为事”,从而使得百姓安业富足,社会大治。

    先王之时,民养于上。其后民自为养。又其后横征暴敛,使民无以自养。《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①。”田出于王以授民,故谓之“王土”。后世之田为民所买,是民土而非王土也。民待养于上,故谓之“王臣”。民不为上所养,则不得系之以王。孟子以二十取一为貉道②,以授田时言之也。若其所自买之田,即如汉之三十而取一③,亦未见其为恩也,而况于后世之赋轻者十取其三,重者十取其五六,民何以为生乎?民既无以为生,则隐避催枓④,诡计百端,并亦难乎其为上矣。

    【注释】

    ①“普天之下”几句:出自《诗经·小雅·北山》。其意是说,凡是天下的土地,没有一块不是属于天子管辖的;四海之内生活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天子的臣民。

    ②孟子以二十取一为貉道:《孟子·告子下》:“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赵岐注云:“貉在北方,其气寒,不生五谷。黍早熟,故独生之也。无中国之礼,如此之用,故可二十取一而足也。”《后汉书·仲长统传》:“二十税一,名之曰貊。”唐代李贤注:“此言欲轻税也。”貉道,即貊道,中国古代对北方少数民族的习俗、制度的贬称。

    ③三十而取一:汉初采取休养生息政策,轻徭薄赋。汉高祖曾实行十五税一之制,即征收收获物的十五分之一作为赋税;汉文帝时,田租减半,甚至免除了田租;汉景帝时则实行三十税一之制,即只征收收获物的三十分之一作为赋税。

    ④催科:催收租税。租税有科条法规,故称。

    【译文】

    三代时,百姓是君主供养。后来是百姓自己养育自己。又后来,君主强横地征收捐税,残暴地搜刮民财,使得百姓无法自己养育自己。《诗经》说“全天下的土地都是君主的,在君主所管辖范围的土地上生活的人,都是君主的臣民。”土地是由君主分授给百姓的,所以说是“君主的土地”。后来的土地被百姓购买,是百姓的土地而不是君主的土地了。百姓需要君主来养育,所以说是“君主的臣民”。百姓不需要君主养育,就不会和君主联系起来。孟子以二十取一为野蛮民族的制度,是针对授田而说的。若是百姓自己买的土地,就如汉代的三十而取一,也没有看见是君主的恩泽,更何况后来赋税轻的十取三,重的十取五六,百姓又如何生活呢?百姓既然无法生存,那么就隐藏起来躲避催收赋税,用各种办法逃税,作为管理他们的朝廷也就很为难了。

    夫古之赋税,以田为母,以人为子①。人有去来,而田无改易。故履亩而税②,追呼不烦。今之赋税,以户为母,以田为子,田既错杂,而户复出入。故按籍而征,稽考甚难。今总不能如古八家同井之法。顾田有号数,一号或千亩,或数百亩,则何不以一号当一井,立为号长,按号而为催科,使号长董其税事?凡有七便:诡奇之术穷③,一也;飞洒之路绝④,二也;厥田上上至于下下,九等不得那移⑤,三也;胥吏无从上下⑥,四也;丈量既定,不可增减,五也;十年编审,止在业主,田号不动,六也;有司按籍而索,完欠井然,权不旁落,七也。较之按户催征,知户而不知田者,相去悬绝矣。虽然,此不过催科便于有司,吾诚不敢以养民者望之后世,但使两税之法复于前代⑦,征其田土所自出,不以银为事,庶几民得以自养耳。

    【注释】

    ①以田为母,以人为子:在古代,人户是变迁、流动的,但是田地是固定不移的,所以称之为“以田为母,以人为子”,母依其子,若土地有变迁,则以所有者的人户登记为准。

    ②履亩而税:丈量土地,按亩征税。

    ③诡奇:诡异。此指诡寄,即古代地主将自己的田地伪报在他人名下,借以逃避赋役的一种方法。

    ④飞洒:指明清时期地主勾结官府,将田地赋税化整为零,分洒到其他农户的田地上,以逃避赋税的一种手段。

    ⑤那(nuó)移:挪移。移动,变更。那,用同“挪”。

    ⑥上下:此是“上下其手”的简称,指玩弄手法,通同作弊。

    ⑦两税之法:唐德宗建中元年(780),为革除税收弊病,增加财政收入,取消租庸调及各类杂税,实行新税法。据《旧唐书·食货志上》载两税之法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郡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各有不便者,三之。余征赋悉罢,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779)垦数为准。征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因分夏秋两季征税,故称两税法。此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的较为全面的改革,且对后世影响深远。这里仅指夏秋两季征税。

    【译文】

    古时候的赋税,以不动的土地为母,以人为子。人可以来去流动,但土地却无法改变移动。所以测量土地而征收赋税,不必烦劳催逼租税。现在的赋税,以户籍为母,以土地为子,土地已经错乱混杂,而且户籍也有错误。所以按户籍征收赋税,考察起来十分困难。现在总是不如古时候的井田制。考察土地有号数,一号或者千亩,或者数百亩,为什么不以一号作一井,设立号长,按照号去征收赋税,让号长主持征收赋税的事情呢?这样做有七个方便:诡寄的避税方法消失了,这是一;飞洒的避税方法无法实施,这是二;田地从上上到下下,九个等级不能随意变更,这是三;胥吏没法玩弄手法作弊,这是四;土地丈量确定后,不可以增加和减少,这是五;十年一编册和审查,只查田业之主,田的号数不动,这是六;官府按图籍而征赋税,完成或有拖欠清清楚楚,这样权力不会落到别人手里,这是七。相比按户籍征收赋税,知道人户而不知道土地,差别非常大。虽然如此,这种征收赋税的方式不过是方便官府,我也实在不敢期望后世的统治者用这种方法养育百姓,希望以后的夏秋收税时能恢复到以前时代的样子,征收土地所生产的,不再征银为赋税,这样百姓就可以自己养育自己了。

    科举

    【题解】

    此篇所论一如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关于取士、学校所论,在论述科举制度的弊病后,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即“取朱子之议行之”。具体做法是在三场考试中,第一场考经义,不必拘泥于八股体制,建议按照朱熹的方法,“通贯经文,条陈众说,而断以己意”。第二场考论、表、判,测试学子们的见识、文采、决断等综合素质。第三场考策论五道,考察学子们通经致用,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黄宗羲随后又对科举制度中“去取只在经义”的选拔制度进行了批评,并以浙江为例,阐述了他的改革建议,即“救急之术”。由此可见,黄宗羲对科举制度弊病的批判,意在找寻一种完善的国家选拔人才制度,以选拔出真正有才学的人为国所用。

    科举之弊,未有甚于今日矣。余见高曾以来①,为其学者,五经、《通鉴》《左传》《国语》《战国策》《庄子》、八大家,此数书者,未有不读以资举业之用者也。自后则束之高阁,而钻研于“蒙存”“浅达”之讲章②。又其后则以为泛滥③,而“说约”出焉。又以“说约”为冗④,而圭撮于低头四书之上⑤。童而习之,至于解褐出仕,未尝更见他书也。此外但取科举中选之文,讽诵摹仿⑥,移前缀后,雷同下笔已耳。

    【注释】

    ①高曾:高祖和曾祖。又泛指远祖。

    ②“蒙存”“浅达”之讲章:题名为“蒙存”或“浅达”的讲义。存,鉴察。讲章,为学习科举文或经筵进讲而编写的四书五经的讲义。

    ③泛滥:指泛泛,笼统。

    ④说约:叙述简要,概述。此指题名为“说约”的备考书籍。

    ⑤圭撮:微量,微小。此或指非常精练的提纲、批注等。此句用为动词,指将精练的提纲、批注开列其上。低头:熟称,多数人对某熟悉事物的称呼。

    ⑥讽诵:朗读背诵。

    【译文】

    科举制度的弊端,没有比现在更严重的了。我看见在高祖和曾祖的时候,参加科举的人,五经、《资治通鉴》《左传》《国语》《战国策》《庄子》、唐宋八大家,这么多书,没有不阅读用以辅助科举考试的。此后就将这些书搁置起来,而去研究那些题为“蒙存”“浅达”的四书五经的讲义了。又后来觉得这些书讲得太浮泛庞杂了,而出现叙述简要的“说约”。后来又觉得这些“说约”还是繁杂,就在熟悉的四书上面开列极其精简的提要。举子们从儿童时期开始学习,至于脱离平民身份而做官,从没有读过其他书。除此,就是只选取科举考试中被取中的文章,诵读模仿,挪用前面的、引用后面的,都是相似的文笔而已。

    昔有举子以尧舜问主司者,欧阳公答之云:“如此疑难故事,不用也罢。”今之举子,大约此类也。此等人才,岂能效国家一障一亭之用①?徒使天之生民受其笞挞,可哀也夫!顾有心世道者,亦明知此辈之无用,皆因循而莫之救,何也?如以朱子《学校贡举私议》行之②,未始不可。然极重难返之势③,不无惶骇,莫若就今见行事例稍为变通,未尝不可以得真才也。今第一场经义,第二场论、表、判,第三场策五道。经义当依朱子之法,通贯经文,条陈众说,而断以己意,不必如今日分段、破题、对偶敷衍之体④。论以观其识见,表以观其绮靡⑤,判当设为甲乙,以观其剖决。策观其通今致用,所陈利害,其要如何,无取德行言语,剿从套括⑥。嗟乎!举子苟能通此,是亦足矣。无奈主文者相习成风,去取只在经义。经义又以首篇为主,二场三场,未尝过目。逮夫经义已取,始吊后场以充故事⑦。虽累经申敕,袤如充耳⑧,亦以时日迫速,不得不然也。

    【注释】

    ①一障一亭之用:典出《史记·酷吏列传》,儒生狄山引经典及前例反对征讨匈奴,汉武帝“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无使虏入盗乎?’曰:‘不能。’曰:‘居一县?’对曰:‘不能。’复曰:‘居一障间?’山自度辩穷且下吏,曰:‘能。’于是上遣山乘障。至月余,匈奴斩山头而去。”狄山遂成为愚儒的典型。这里用以指斥那些只会空谈尧舜而无实际理事才能的迂腐儒生。障,古代边境险要处用于戍守的小城。亭,古代边境岗亭。

    ②朱子《学校贡举私议》:庆元元年(1195),朱熹作《学校贡举私议》,全文五千多字,主要展现朱熹的教育思想,即针对当时科举考试的弊端,主张以“德行道艺”为教学目的,在学校所设的科目中,重视“德行”科,取消词赋科,再设“诸经、子、史、时务”等科。“艺最下”而不可缺,如此才能培养出有济世务的人才。

    ③极重难返:即积重难返。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弊端或某种局面难以改变。

    ④分段、破题、对偶敷衍之体:此指明清科举考试所作的八股文。八股文分为八个部分,写作有固定格式,即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组成。股,即对偶的意思。后四个部分,每一部分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共八股,故称八股文。其主要是对经书义理的阐释,不允许自由发挥。

    ⑤绮靡:华丽。此指文辞华美。因为表章一般用骈体文写,可以反应作者的文采高低。

    ⑥剿从:抄袭。套括:模式。谓一定的模式、框框。

    ⑦吊后场:提取后面几场的考卷。吊,调取,提取。

    ⑧袤如充耳:充耳不闻。

    【译文】

    以前有考生问主考官关于尧舜的问题,欧阳修回答说:“像这样难以判断的老典故,不用也罢。”现在的考生,大概都是这样的人。这种人才,哪能为国家做出一点实际贡献呢?空使天下百姓遭受他们的剥削,真可悲哀啊!考察有心改造社会的人,也明明知道这样的人没有用处,都因循守旧而没法挽救,为什么呢?如果实行朱熹《学校贡举私议》的办法,也不是不可以的。然而长期形成的弊端难以改变,骤然施行没法不引起人们的惶恐惊骇,不如以现在实行的制度稍微进行变通,未尝不可以得到真正的人才。现在科举第一场考经义,第二场考论、表、判,第三场考策论五道。经义都要依据朱熹的方法,贯通经文大义,一条条地陈述各家所说的观点,最后用自己的意思加以论判,没必要像现在的分段、破题、对偶这样固定的文体。论是考察他的见识是否高明,表是考察他文采是否华美,判词应当设甲乙方,考察他的剖析决断能力。策问考察他联系现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他所陈述的利害关系,主要的观点怎样,不取述说道德功业,以及抄袭的、说套话的。啊!考生如果能明白这个道理,就足够了。无奈考官们习惯了,舍弃或录取都只看重经义。经义又以第一篇为主要,二场三场的文章,看都不看。等到经义已经取中,才开始提取后面几场的考卷应付公事。虽然经过很多次告诫,但因为时间很紧,不得不这样了。

    余尝与万季野私议①:即浙江而论,举子万人,分房十余人②,每人所阅不及千卷,日阅二百卷,五日可毕。第一场取一千卷,揭榜其不在千卷内者③,不得进第二场。第二场千卷,每人阅一百卷,一日可毕。当取五百卷,揭榜其不在五百卷内者,不得进第三场。第三场方依定额揭榜,始谓之中式。如此则主文者不得专以经义为主,而二场三场为有用,举子亦不敢以空疏应世。会试亦然。此亦急救之术,行之数科后,取朱子之议行之,又何患人才之不出乎!

    【注释】

    ①万季野:即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号石园,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清初著名史学家。他受学黄宗羲,为学主慎独,博通诸史,尤其精通明史,康熙年间以布衣参修《明史》,不署衔,不受俸,在史馆十九年,撰成《明史》列传、史表、《河渠志》等。

    ②分房十余人:意谓有十几个阅卷官。分房,清代科举考试,南闱和北闱的同考官都分为十八房,分住东西经房,负有分房阅卷之责,故称。

    ③揭榜:考试之后的出榜,发榜。

    【译文】

    我曾经与万斯同私底下讨论:就以浙江来说,举子上万人,阅卷官十几人,每个人所审阅的卷子不到一千份,一天审阅二百份卷子,五天就可以完成。第一场取中一千份卷子,发榜后不在一千份卷子里的,不得进入第二场考试。第二场一千份考卷,每人审阅一百份,一天可以看完。应该取中五百份,发榜后不在这五百份卷子里的,不得进入第三场考试。第三场依据一定名额发榜,这才是考中。这样,主要考官们不会专门以经义为主,而且第二场、三场也有用,考生也不敢以空疏的学问应付世事。会试也是如此。这是紧急救治的方法,在实行几科后,采取朱熹的建议推行,又怎么会忧愁人才选拔不出呢?

    骂先贤

    【题解】

    本篇是黄宗羲就所读到的一则书生辱骂李贽的记载,发表自己对于当时对先贤妄加菲薄之现象的意见。他认为当世的学子对于朱熹、陆九渊之学,“不过习德性问学之常谈,其识见无以甚异于舟子舆人也”,却妄自评论先儒,实在是非常浅薄的。考察黄宗羲所论,应是针对当时士林的疏狂学风而发的感慨,意在告诫学子唯有潜心诵读书卷,踏实为学才是正道。

    偶阅徐芳所记钱蒙叟言①,吴郡秦生某,同载北舟中②,往往骂李卓吾不寘③。蒙叟笑曰:“卓吾非可轻骂之人也。”至京师,生忽大病,见一人前让曰:“我卓老也,子何人斯,而亦骂我?”生大惧。翌日,市楮币羹饭祭而拜之④,以谢愆焉⑤,病始愈。余于是为今之骂象山、阳明者大惧焉⑥。

    【注释】

    ①徐芳:字仲光,号拙庵,又号愚山子,江西建昌府南城(今属江西)人。崇祯十二年(1639)举人,明年进士,除泽州知州。入清,与友人邓廷彬入山偕隐。清代文学家。平生著述甚多,清初县令苖蕃选刻其中十分之一,名《悬榻编》。钱蒙叟:即钱谦益(1582——1664),字受之,号牧斋,晚号蒙叟、东涧老人,苏州府常熟县(今江苏张家港市塘桥镇)人。学者称虞山先生。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的探花,东林党领袖之一,官至礼部侍郎,明亡后曾在南明弘光政权作礼部尚书,后降清,官至礼部右侍郎管秘书院事,充修《明史》副总裁。六个月即南归,不复出仕,开始进行反清秘密活动,但一方面又为其子侄辈营谋应清王朝科举,且与清在江南的疆吏相周旋。他是清初诗坛的著名代表,与吴伟业、龚鼎孳合称“江左三大家”。钱谦益于文学外,经、史、释、道之学,都曾深入研究,见于他的专著和文集中。阎若璩说他与海内读书者交往,博而能精,上下五千年,纵横一万里,仅有三人,即钱谦益、顾炎武及黄宗羲。

    ②北舟:北上京师的航船。

    ③李卓吾:即李贽(1527——1602),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福建泉州人。明代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后任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后辞官到湖北麻城芝佛院讲学。风骨孤傲,本宗王学,后以异端自居,不守绳辙。反对以孔子学说为家法,抨击假道学。聚徒讲学,远近震动。万历三十年(1602),被诬以“惑乱人心”的罪名,被逮入狱,自刎而死。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委》等。寘(zhì):止息。

    ④楮币:指祭供时焚化的纸钱。

    ⑤谢愆(qiān):谢罪。愆,罪过,过失。

    ⑥象山:陆九渊(1139——1193),字子静,宋代抚州金溪(今属江西)人,世称存斋先生,又因讲学于象山书院,被称为“象山先生”,学者常称其为“陆象山”。南宋哲学家。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进士,曾任靖安、崇安两县主簿。官至知荆门军,少慨然有志雪靖康之耻,访知勇士,与议恢复大略,并奏陈己见,被驳回不用。遂还乡讲学,学者辐凑。提出“心即理”之说,认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在治学修养方法上强调明本心,便能达到至善境界,颇受禅宗影响。曾在信州鹅湖与朱熹辩论“太极”“无极”问题及治学方法,遂分朱陆两派。其学经明代王守仁发展,成为陆王心学。嘉定十年(1217),追谥为“文安”。著有《象山先生全集》。阳明: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别号阳明,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今属浙江)人,曾因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自号阳明子,遂被称之为阳明先生,亦称王阳明。明代思想家。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刑部主事,转兵部,因疏劾权奸刘瑾,谪龙场(今贵州修文)驿丞。迁南赣巡抚,平定宸濠之乱。世宗时封新建伯,任两广总督,镇压断藤峡少数民族起义。官至南京兵部尚书。隆庆年间追赠新建侯。谥文成,所以后人又称王文成公。其学即阳明学,以良知良能为主,谓格物致知,当自求诸心,不当求诸事物,成为宋明以来“心学”的集大成者。他的学说在明代及后世影响很大,还被传至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其弟子极众,世称姚江学派。著作有《王文成公全书》。

    【译文】

    我偶然读到徐芳所记载的钱谦益之语,是说吴郡有秦姓书生,与他一同乘坐北上的航船,经常不停地骂李贽。钱谦益笑着说:“李贽可不是轻易能骂的人啊。”到了京师,书生忽然生了大病,看见一个人上前责备他说:“我是李贽,你是什么人,也能骂我?”书生非常害怕。第二天,买了纸钱和供品祭祀、叩拜李贽谢罪,病才痊愈。于是,我为今天那些骂陆象山、王阳明的人感到很害怕。

    卓吾生平喜骂人,且其学术偏僻①,骂之未始不可。而聊尔人尚不可骂②,况象山、阳明之为先贤者乎?吾恐冥冥之中,必有夺其魂魄,而非楮币羹饭之可谢也。

    【注释】

    ①偏僻:不公正,偏颇。此指偏激。

    ②聊尔人:凑合说得过去的人。聊尔,凑合,姑且,暂且。

    【译文】

    李贽生平喜欢骂人,而且在学术上较为偏激,骂他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像这样还凑合的人尚且不可以骂,更何况是陆象山、王阳明这样的先贤呢?我担心在不知不觉中,他们一定会夺取骂人者的魂魄,已经不是纸钱供品就可以谢罪的了。

    吾尝有言,人即顽冥不灵①,必不敢骂关壮缪②,以其能祸之也。壮缪之贤,不过如象山、阳明。而其异者,壮缪之威灵③,以香火像设④;象山、阳明之威灵,以书卷诵读。曾谓书卷诵读,不如香火像设乎?是不知二五之为十也。虽然,今之敢于骂象山、阳明者,以晦翁为之主耳⑤。此如豪奴之慢宾客,猘犬之逐行人⑥,其主未尝知也。假使鹅湖之会⑦,朱、陆方赋诗问答,去短集长,而朱氏之舟子舆人⑧,忽起而哄堂骂詈,以助晦翁,晦翁其喜之乎,不喜之乎?吾知其必挞而逐之也⑨。今人于两先生之学,不过习德性问学之常谈,其识见无以甚异于舟子舆人也。晦翁有灵,必且挞之冥冥之中,象山、阳明独不能如壮缪乎?

    【注释】

    ①顽冥不灵:愚昧无知而又顽固不化。

    ②关壮缪:即关羽,字云长,三国时蜀汉大将,死后追谥壮缪侯。其后逐渐被神化,并被后来的历代王朝屡加封号,明万历年间敕封为“关圣帝君”,顺治时敕封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由此有“关帝”之称。

    ③威灵:声势,威势。

    ④像设:指所祭祀的人像或神佛供像。《楚辞·招魂》:“天地四方,多贼奸些。像设君室,静闲安些。”朱熹集注:“像,盖楚俗,人死则设其形貌于室而祠之也。”蒋骥注:“若今人写真之类,固有生而为之者,不必专指死后也。”

    ⑤晦翁:即朱熹(1130——1200),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又称紫阳先生、考亭先生等。他在学术上承北宋周敦颐与二程学说,创立了程朱理学。

    ⑥猘(zhì)犬:疯狗。猘,狗疯狂。

    ⑦鹅湖之会:南宋淳熙二年(1175),吕祖谦为调和朱熹和陆九渊两派争执,在信州(今江西上饶)鹅湖寺举行了一次著名的哲学辩论会,称之为鹅湖之会。此次辩论会实质上是朱熹的客观唯心主义和陆九渊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一场争论。后来,以鹅湖之会来比喻具有开创性的辩论会。

    ⑧舟子:船夫。舆人:车夫。

    ⑨挞:用鞭棍等打。

    【译文】

    我曾经说,人即使冥顽不灵,也一定不敢骂关公,因为关公可以降祸给他。关公的贤德,也不过就像陆象山和王阳明。但是不同的是,关公的声威,用香火供像祭拜;陆象山和王阳明的威势,用诵读书籍的方式祭奠。我曾经心生疑问,难道诵读书籍还不如供奉香火像设吗?那是不知道二五就是十的道理。虽然,现在敢骂陆象山、王阳明的,是因为朱熹给他们做后盾。这样就好像是放肆的奴仆怠慢宾客,疯狗追逐过路的人,他们的主人不曾知道。假如鹅湖之会,朱熹、陆象山正在赋诗问答,互相取长补短,而朱熹的船夫和车夫,忽然在会上大声谩骂,以帮助朱熹,朱熹会高兴呢,还是不高兴呢?我知道他是一定会鞭打驱逐他们。现在的人对于两位先生的学问,不过是初步学习了德性学问这些一般性的内容,他们的见识和船夫车夫差不多。如果朱熹有灵,也一定会在冥冥之中鞭打他们,陆象山、王阳明还不能像关公那样降祸给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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