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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汉代的妇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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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纪元前二一一七——一六九三年

    一 托古改制与褒奖贞节

    汉代是礼教形成的重要时代。高祖时,叔孙通制礼作乐,大抵皆袭秦故,是第一个关键。汉武帝“招致儒术之士,令共定仪”,是第二个关键。但法古渺茫,这班儒士,不敢自我作古来创造,所以十余年不能成就。后来还是汉武大胆说出“汉亦一家之事”,应有一家之典法以传子孙;这才把汉制议定。“乃以太初之元(民国前二〇一五年)改正朔,易服色,封泰山,定宗庙百官之仪,以为典常,垂之于后。”(《史记·礼书》)一切礼制,从前含糊的,现在都明白规定了;从前零碎的,现在都整齐确立了。五十年后,又有正式褒奖贞节的事。

    民国纪元前一千九百六十九年(神爵四年)诏赐贞妇顺女帛,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褒奖贞顺。(见《汉书·宣帝本纪》)过了一百七十七年,又发现旌表贞节的事。《后汉书·安帝本纪》云:

    元初六年(民国前一七九三年)二月,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后世之乌头绰契,照耀闾里,这是滥觞了。秦代只用法律劝导贞节,汉代竟用法律奖励贞节,足见空口的劝导,已不足化民,所以才设名利以诱之。这种方法,被后来惑世愚民的君主,引用了一千七百多年。一直到现在,宗法的君主专制已经没有了,而奖励贞节的条例,尚存在中华民国的内务部,数典忘祖,都是汉朝作俑的。

    二 两个女教的圣人

    不但朝廷那样提倡礼法,社会上也有人以礼法裁订女子生活的标准。这样的人,前后汉各有一个。前汉刘向,作一部《列女传》,约在民国前一千九百四十年左右;说是见成帝后宫荒乱,用以鉴戒的。现存七篇注1,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每篇十五传。后汉的一位是班昭,约当民国前一千八百二十余年,她作《女诫》七篇,是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她这《女诫》七篇,后来和刘向《列女传》,竟成为讨论女子问题的书的范本,二千年来关于女子生活的书籍,不仿《列女传》的体裁,便仿《女诫》的体裁,他们的影响,可想见了。

    《列女传》前五篇中的各传,都是就刘向所悬拟的标准;采录下的妇女的简单传记。据他说母仪的标准,是要“行为仪表,言则中义;胎养子孙,以渐教化;既成其德,致其功业”的。贤明的标准是要“廉正以方;动作有节,言成文章;咸晓事理,知世纪纲”的。仁智的标准,是要“预识难易;原度天理:……归义从安,……专一小心”的。贞顺的标准,是要“避嫌远别,……终不更二;勤正洁行,精专谨慎”的。节义的标准,是要“必死无避,诚信勇敢;义之所在,赴之不疑”的。母仪、贤明、仁智、贞顺与节义,就是妇女生活的条件。所幸他并不希望众长俱备,只要有一善可录,便是他所赞颂的。后世史书或私人所作“列女传”,多只偏重节义,拿刘向原义比起来,便觉刘向的见解,还要高的多了。《列女传》之后两篇,一为《辩通传》,是要妇人辨通事理,以抗临时祸凶的。最后为《孽嬖传》,则以淫、妒、荧惑、背节和弃义五者,为妇人之鉴戒的。

    刘向以后一百年,而有班昭。班昭是班彪的女儿,班固的妹妹,真是家学渊源。其夫曹世叔死后,和帝召入宫,命皇后贵人师事之,号曹大家。后又为其兄续作《汉书》,公卿大儒如马融辈,都曾跟她问业,好一个了不得的女子。可是她作的《女诫》七篇,也就了不得的压抑了同类女子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夫为妻纲的道理,和三从四德的典型,虽然是早就有的,但很散漫,很浮泛。就是刘向的《列女传》,也不过罗列一些事实,做妇女生活的标准。班昭《女诫》,才系统的把压抑妇女的思想编纂起来,使他成为铁锁一般的牢固,套上了妇女们的颈子。

    《女诫》七篇,连序约一千六百字。全书在说明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而妇人卑弱,实是贯通这些道理的基本观点。她说: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卑弱》第一)

    又说:

    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鄙谚曰:“生男如狼,犹恐其尪;生女如鼠,犹恐其虎。”(《敬慎》第三)

    女子之阴弱,以至如此。三从之道,以从夫为最要,其他曲从舅姑,和悦叔妹,都由从夫而发。何以从夫最为重要呢?她说:

    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行违神祇,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夫妇》第二)

    丈夫如此的尊,如此的高,则没有平等的待遇,是不用说的。所以做妻的,曲不能争,直不能讼,只能永远做丈夫的玩物。你看她说:

    夫妇之好,终身不离。房室周旋,易生媟黩;媟黩既生,语言过矣;语言既过,纵恣必作;纵恣既作,则侮夫之心生矣。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争,曲者不能不讼;讼争既施,则有忿怒之事矣。侮夫不节,谴呵从之;忿怒不止,楚挞从之。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楚挞既行,何义之存?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义既废,夫妇离矣。(《敬慎》第三)

    她的意思是说:夫妇之好,应当终身不离的。要想终身不离,惟在使丈夫不楚挞,不谴呵。怎样可使丈夫不谴呵?惟在不侮夫,怎样便不生侮夫之心?拿第一段倒推上去,惟在房室周旋时不生媟黩。用白话来解释,就是无论什么时候,不能同丈夫闹一闹玩笑的,应当永远做被动!怎样可使丈夫不楚挞?惟在不引起丈夫的忿怒。忿怒怎样可不生?那便直也不能争,曲也不能讼!这样说来,夫妇何尝有丝毫平等呢?(匡衡曾说,“情欲之感不介于容仪,宴昵之私不形于动静”,也是不生媟黩的意思。)

    班昭尤其无理的,是把丈夫对于妻的关系,认为是一种“恩”,这种悖谬思想,真不知毒害了多少女子!不得丈夫欢心的妇女,仍然不能忘情于丈夫的原故,都因为从前受过他的“恩”在。不但夫妇之间如此,就是桑间濮上男女偶尔的结合,在女的方面,也总以为是受了他的“恩”:这不是奇怪绝伦么?西洋的夫妇,有爱无恩;中国的夫妇,有恩无爱:谁实创之?————班昭班昭!

    对丈夫既能如此,其对舅姑,只要一味顺从便得,“姑云不尔而是,固宜曲从;姑云尔而非,犹顺命”。(《曲从》第六)

    至于对待叔妹,更应敷衍,因为“妇人之得于夫,由舅姑之爱己;舅姑之爱己,由叔妹之誉己”:所以曲从舅姑,和悦叔妹,都是从敬夫一点而发。女子因为寄食于人的原故,遂不能不如此卑弱,由来已二千年了!

    还有一本女教的书,名叫《女训》,传说是蔡邕做的。如果是他做的,应在民国前一千六百六十余年,约当西历三世纪中叶,较《女诫》晚出二百年。但察其文句:不似汉时体格,如曰:

    心犹面也,是以其致饰焉。世人咸知饰面,而不知修心。面不饰愚者谓之丑,心不修贤者谓之恶;面丑犹可,心恶尚谓之人乎?故览镜拭面,则思心当洁净;傅脂,则思心当检点;加粉,则思心当明白;泽发,则思心当柔顺;用髻,则思心当有条理;立髻,则思心当端正;攝鬓,则思心当整肃。

    《世说新语》谓贾充妻李氏作《女训》行于世,是另一《女训》么?或者就是所引的《女训》?不得而知。著此以存疑。

    三 教育的缺略及其例外

    汉代和汉代以前,女子是没有教育的,但不成形的教育或家庭教育,不能没有。《内则》说:“凡生子,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这所谓“子师”,无异保姆,男女婴儿,所受相同。“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这也是男女相同的。“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这便男女有别了。同是应声,男子止“唯”,女子则“俞”,这是家庭教育上显出的男尊女卑底现象。以声音说,“唯”是上声,“俞”是平声;“唯”音强,“俞”音弱。以字义说,“唯”有恭敬之意,“俞”有忧患之意。这种小地方,竟有这大的分别。(现在人家里还常见做母亲的禁止女孩子作某几种声音,男孩子便不被禁止。)“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也男女相同,“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了。

    以上都是家庭教育,过此以往,男子出就外傅,女子到了十岁,则要深处闺房,以受姆教。姆教,教些什么呢?一、执麻枲,二、治丝茧,三、织纴,四、组:这四种是学女事以供衣服的。五、纳笾豆酒浆,六、菹醢,七、助奠:这三种是观于祭祀的。十五而笄,二十而嫁,出嫁前所受的教育,便只如此了。

    与君同宗的人家,在女子将出嫁时,还有一点特殊的教育。《昏义》说;

    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频藻,所以成妇顺也。

    这是战国和其前的风俗,汉代或已废除。但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四种是女教所必需的。四种的内容如何,直至班昭《女诫》,才有说明,班昭说:

    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幽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

    妇言不必辩口中利辞也————择词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

    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

    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专心纺织,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如此看来,这也只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绝对不希望其与男子的教育并列的。施行这种教育的人,《白虎通》说:“国君取大夫之妾,士之妻,老无子者,而明于妇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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