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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会经营的特种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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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的帮会,在各种大小头目的控制下,聚众结伙,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横行霸道,为非作歹。他们一不做工,二不务农,三不从事正当的经商活动,却常常日进斗金,挥金如土,有一批头目成了百万巨富,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

    那么,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们的生财之道,便是经营各种不法的“特种事业”,主要有:烟毒保险、贩卖人口、占地为霸、庇护私商、包揽事件、绑架勒索、开码头、包做人等等,这里一一加以揭露,以见“黑社会”之“黑”,“恶势力”之“恶”。

    烟毒“保险”

    民国时期的鸦片,流毒全国。而上海又是当时全国贩运鸦片的主要集散地之一。一大批青红帮头目及其控制下的流氓组织,靠运销从国外和西南、西北、东北各地军阀贩运到上海来的鸦片和其他毒品,而大发横财。其中获利最大的要数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人合开的上海垄断性大土行————三鑫公司。

    谈到三鑫公司的由来,得从上海的“水老虫”说起。

    旧上海贩卖鸦片的生意,原以广东潮州帮为主,靠贩卖鸦片起家的大商号有郑洽记、郭源茂、同昌等。那时码头上的流氓众多,其中有一批叫“水老虫”,为首的叫范高头。

    这批流氓专靠在水中偷盗为生,每当英国轮船装运成千上万箱鸦片驶进上海港口时,因为黄浦江水浅,轮船无法靠近码头,必须用小划子从轮船上将货物驳运,当轮船上一箱箱鸦片装进小划子向码头行驶时,常常会发生翻船事件,使鸦片沉入江底,这就是“水老虫”作怪。他们把小划子弄翻,然后又将沉在水中的鸦片箱捞起,用小划子偷走,有时运到码头上的鸦片也会被窃。

    杜月笙做鸦片生意的早期就曾干过这种勾当。他不仅运销毒品,还派他的手下去查夺别人的“私土”。

    1923年的《时报》,就登载过这样一段新闻:“有土贩由汉口夹带川土一万余两,分装两个大皮箱,及其他行李一件,附搭日清公司(日商)岳阳丸轮船来沪,停泊浦东张家浜码头。当由该处湖北人雷鸿见担任保价运送。

    不料事被当地土匪帮杜某等得悉,向雷争夺保险未遂,突于是夜4时许,纠集党徒10余人,各执斧棍,乘坐划船,在浦江守候。雷等未及预防,冒然登轮提土,再经运上划船,即被杜某等拦住,所有私土,悉遭劫夺无遗。雷以势力不敌,又无力赔偿,不得已于昨日向警厅告发,当经侦缉队长派队士吴荣福等渡浦,按名拘拿,若辈已杳然无踪迹,仅获划船夫一名带厅押候审讯。”

    同年,《时报》还刊载,杜的徒弟曾持械至大通路李家,劫去价值2.4万元的烟土数箱,装汽车而逃。

    这些盗窃勾当使郑洽记等黑货商号大伤脑筋,租界捕房虽然指派巡捕白天黑夜巡逻看守,但无济于事,甚至连巡捕也常告失踪,第二天发现尸体浮在黄浦江面。

    后来,法租界捕房的头头法国人沙利,指定黄金荣设法破案,实际上这些事都是他的狐群狗党、徒子徒孙干的,黄金荣只能拖延敷衍。但终非久计,于是和杜月笙、张啸林、范回春等商量,决定组织一个公司,像保险公司那样收保险费。

    做鸦片生意的商号将烟土向公司保险后,由公司发给盖有印戳的保险凭证,如被盗窃即由公司赔偿。所定保险费为鸦片价值的10%,每箱鸦片价值数千元就得付数百元的保险费。这样一来,这个公司就成了总揽租界里鸦片运销的总公司,而潮州帮的十大烟商,以及非潮州帮的十家大土行,实际上成了它的“子公司”。

    这个总公司便是臭名昭著的“三鑫公司”。三鑫者,取义于“三大闻人”合资而“日进斗金”也。当时《民国日报》曾译载英文报纸的一段消息报道了这一事件:“据可靠消息,沪上潮州帮土商,乘工潮澎湃(即“五卅”惨案激起的罢工浪潮)之际,已联合约二十家,组织一大公司,专贩烟土,资本银二百七十万元,设总机关于某租界,其运土等事,由警察及海陆军保护,每箱烟纳贿甚巨云。”

    报道中说“由警察保护”,确系事实。当时黄金荣打着三鑫公司的旗号,安排捕房派几百名安南巡捕,开出警备车,声势浩大地到处巡逻,公开到码头上保护和押运鸦片进入库房。这几百名安南巡捕的费用,由黄金荣从保险费中开支。

    开始时,法租界捕房名义上派出500名安南巡捕去保护码头,每月开支数万元,实际上由于法捕房头头沙利等都吃空额,并不足500人数。后来鸦片运进越多,法捕房头头也水涨船高,吃空额由500到一两千,每月开支从数万元增加到一二十万元。

    但这并没有使黄金荣等为难,因为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三鑫公司收取的保险费出在贩卖鸦片的那20来家大土行身上,而鸦片商人付出的保险费就出在吸鸦片的人身上。三鑫公司每年的收入,总在数千万元之巨,按大三股、中六股、小八股分赃。大三股就是杜、黄、张,中六股是他们的六个合伙者,小八股是杜、黄的几个大徒弟。除此之外,当然要分一大部分给法租界的外国官员,分一部分给上海的官员们。另外,还要分给他们的徒子徒孙以及在帮的新闻记者一杯羹。

    三鑫公司除了收取巨额保险费外,还用其他方法对鸦片商人进行敲诈。

    公司总经理杜月笙每逢一年三节,照例要把潮州帮的十家老板找来,开口要一笔钱。那些大烟商就互相商量了凑够给他送去。谁也不敢讨价还价,更不敢说半个不字。他要的这个数,也是经过调查研究的,既要得多,又让这些人拿得出,还给他们留下相当厚利。杜月笙也懂得,对大烟商们不能杀鸡取卵。

    尽管三鑫公司索价甚巨,鸦片商人还是视之为保护伞。当时,三鑫公司收取保险费不但由公司盖上条戳,而且有法租界捕房开出的收条,并加盖戳记。这样一来,鸦片买卖就由秘密转向公开化、合法化了。大土行有大批货物到埠,可以放心派车公开去运。

    这些车辆,租界的巡捕都是熟悉的,不但不会拦阻检查,还加以保护。这样果然避免了鸦片失窃事件,收到了保险的效果,而烟毒也就迅速传播开来。上海鸦片烟馆一度遍地林立,在法租界地区的每条里弄,差不多都有售吸所(俗称“燕子窝”)。于是,该公司又乘机巧立名目,收取烟枪捐,每支烟枪收取执照费每月几角钱,后来涨至几块钱。

    那时一个烟馆至少有十几支烟枪,大的烟馆有几十支,仅法租界内就有烟馆一两万家,每月收入就有几十万元。各处烟馆大都少报烟枪数,而三鑫公司则用几百名检查员,专门到各烟馆检查烟枪执照,实点烟枪数目,发现少报隐瞒,轻则罚款,重则吊销执照,停止营业。

    迷信诈财

    在各地帮会的形形色色的“特种事业”中,利用迷信手段诈取钱财,可谓历史最久的“传统经营”。民国时期,南方的“江相派”集团,北方的“一贯道”,都是为害尤烈者。

    “江相派”是旧时广州语系地区内的一个以迷信诈财为职业的秘密集团。这个集团自号为“江相”,意为江湖上的宰相。其成份非常复杂,既有相命先生、神棍、庙祝、道士、僧尼,也有江湖贩药者、骗子、流氓、小偷等。这个集团的大多数成员都是洪门会的会员,构成集团核心的头子,即所谓“师爸”、“大师爸”等,都是洪门会的所谓“大学士”、“状元”、“进士”等等。

    所以,“江相派”的迷信诈财活动,实际上也就成了洪门的一种“营业”了。这个集团在旧中国存在200多年之久,而且代代的大师爸们都是有“法”有“术”的大相士、大神棍,他们凭借师门传下的“法”和“术”,更运用帮会组织的力量,不断舞神弄鬼,制造“奇迹”,以欺骗和愚弄群众,诈取钱财。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情:广州市东水关濠畔从前有座仙童庙,祀奉的是和、合二仙童,相传是南极仙翁的两个徒弟。由于年深日久,早已破落不堪,很少有人来参神了。忽然有一天上午,有一队抬着粉亭、供奉香烛和三牲的仪仗队,鸣金奏乐的走来,仪仗队后边,还有一大群手捧戒香、口诵经文的信男信女。

    这伙人到达仙童庙前,就停了下来,引得当地的住民都跑出来看热闹。那仪仗队为首的一人向群众宣传道:“我姓冯,是个神功会的案首。前10多天的晚上,我忽然梦见有两个仙童打扮的孩子,一个穿红,一个穿绿,都头梳双丫角髻,吩咐我说:某月某日午时是我们升天的日子,你可到东水关仙童庙前来迎接,不得有误。我初时还半信半疑,把这个梦对道友们说了,不料有两个道友做了同样的梦,所以我们今天特地前来迎接仙童。”

    这个人说犹未了,便跟着来了第二、第三、第四队,都说是来迎接仙童,侍候他们升天的。而且他们之间,又说是互不相识,其中有一队人,还自称是来自南海县的。这一来,就传播开去了,弄得东关一带的信男信女,都纷纷携香备烛前来迎接仙童。是日正午时分,当人们等得焦急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那是旧历初七、八时分,正是水退的时候,突然在东关濠水面上,不知从何处漂来两具童尸,年纪都在十一二岁左右,一具身着大红色缎衣,束带、黄绸裤,一具着深绿色缎衣,束带,白绸裤,都头梳双丫角髻,脚踏新麻鞋,打扮活像画里所绘的和、合二仙一般。最奇怪的,就是这两具童尸,不是顺流漂下,而是双双并在一起,不先不后,不快不慢,齐齐逆着水流,向着仙童庙这边浮过来。就在此时,神功道友中有人喊:“仙童来了!逆水浮尸,仙家才是这样呵!”

    于是,姓冯的道首立即命人鸣鼓奏乐,焚香放炮来迎接仙童,跟着又叫几个熟水性的道友跳下濠去,把这两具童尸捞起来,立即焚化,着匠工把“仙体”的骨灰掺入陶土里,重新塑造两具仙童神像;一边又发起募捐,重修仙童庙,冯姓和几个道友自当庙祝。

    这样一来,“仙童升天”的神话不胫而走,两三天内就传遍广州及其附近的乡村。许多愚夫愚妇争着前来膜拜,有时一天多达五六千人。单是香油钱的收入,每天也有三、两百两银子,而神签费、卖香烛的收入也相当可观。不到两个月,那几个庙祝就已各捞了一大笔。同时,重修仙童庙的捐款也募集到了。

    不久,就修建成一座宽阔壮观的新庙。许多知名人士、富商巨贾都送来匾额、楹联祝贺,更增加了庙宇的声价,这新庙又出现了几宗“奇迹”,成了庙祝们诈钱的工具。不仅那些迷信的人们齐声称颂仙童的灵验,还有些好事的文人把此事写进自己的著述中。

    那么,所谓“仙童显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说穿了一文不值。原来,那个冯道首乃是江相派的“大师爸”之一。他们在外地收买了两个10岁左右的小乞儿,养了几个月,在“升天”前两天带到广州来打扮好了,活活淹死在水里,用铁锚和绳子把尸首系着,沉在仙童庙下游不远的地方,上面盖着一只大船,另叫助手在上游停泊两只小艇,从艇头放下两很蔑缆,末端系以重物,不使浮出。

    宣传仙童升天那日,大船上的人拉开锚绳,浮起尸身,小艇上的人暗将蔑缆绞入一拉,尸身便逆流而上了。轰动一时的“奇迹”,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江相派”用迷信诈财之“事业”,于此可见一斑。

    北方的“一贯道”诈财手法,与“江相派”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基本手段有两种:一是“仙佛降笔”,又名“扶乩”、“扶鸾”。就是借口“仙佛”附在“乩手”的身上,借“乩手”的手所写的训示。“乩乎”又名“三才”,即“天才”、“地才”、“人才”。“三才”要经过长期的严格训练和秘密演习,以掌握那套骗人手法,认为合格后,就当众举行“扶乩”。

    “扶乩”前,由点传师告诉“天才”开坛的目的,“天才”根据其意图,事前编好辞句,届时在沙盘上写出,是为“坛训”或“神训”,道徒应绝对服从,骗财的目的就可以借助“神训”而实现。

    另一种手段叫“仙佛借窍”。所谓“借窍”,就是伪装仙佛附在“天才”身上,用“天才”的嘴说话,用“天才”的手打入或表演魔术。表演“借窍”的时候,“天才”突然伪装倒地,昏迷不醒,数分钟后,从地上爬起来,根据仙佛身份的不同,表演不同的角色。如果张飞临坛,就气势汹汹,举止粗暴;观音临坛,就一副慈祥面容;济公临坛,就变成疯颠模样。手拿木棍或藤条,训戒道徒,或斥责,或表扬,或考问道徒如何行动、立愿、渡人、办道等等。凡遇“借窍”的时候,道徒十分紧张,稍有随便或对答不上,就要挨“天才”毒打。在北京的精化坛和道化坛举办的仙佛班中,假“借窍”手段用藤条打死的道徒,仅知的就有5人。道徒们为免遭毒打,表示诚意,纷纷捐献财物或立愿办道,这样道会头子诈取财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贩卖人口

    贩卖人口,在旧中国有很长的历史。江湖黑话,称专贩男孩,叫“搬石头”;专贩女孩,叫“摘桑叶”;贩卖妇女,叫“开石头条子”;贩卖华工出洋,叫“贩猪仔”。民国时期,帮会流氓大批加入这项“特种事业”,遂使贩卖人口的活动达到空前猖獗的程度。

    在上海,专贩男孩的后台是虹口捕房刑事股探长尚武,此人身在青红两帮,与虹口吴淤路广东潮州帮三合会的一部分人勾结,贩卖人口。当时广东的一些富商大贾包括华侨,除自己养的儿子外,还领养一些男孩,给予读书教育,将来看哪一个聪明能干,就把事业的大权给他继承,故绝大多数男孩均被贩往广东。

    尚武在解放后被处以极刑。专贩女孩的后台是尤阿根,当过旧上海公共租界的老闸捕房刑事股探长,也身在青红两帮。他将在上海拐到的女孩,大部分卖到北方地区,也有一部分卖给福州路的一些妓院。尤阿根本是公共租界的一个小流氓,由于贩运人口获得巨利,进入捕房当巡捕,后来又攫升为总探长。

    法租界方面还有一个贩卖女孩的总头目,即法捕房刑事科外勤股督察长任文桢,此人是杜月笙的学生,收门徒1000多人,他的后台则是法国巴黎警察局便衣警探出身、当时任法捕房刑事科长的苍郎打。这些被贩卖的女子大都是苏北籍。具体进行这项勾当的流氓头目是顾竹轩的徒弟王兴高等。他们把拐到的女孩大部卖给上海的一些妓院,其中有不少人被卖给专门接待外国水兵的下等妓院,充当“咸水妹”。

    还有一些帮会头子专门从事“贩猪仔”的勾当。他们与华侨中的极少数贩类相勾结,与外国在华招收华工的一些专门机构合谋,宣称如愿到外国做工者,每月可得工资若干,安家费若干,临行时又可预支薪金若干。工作限期满后,尚有若干个月工资作为酬劳,以充回国之盘川云云,吹得天花乱坠。不少人信以为真,纷纷报名应募。

    岂知临时各人净得者仅仅百元。但因各人先期领得的定洋早已用光,这时虽想不去,已不可能,只得立下契约:“某某家贫,得雇主预付资助金若干,自愿订立条约,执行佣工义务若干年”,云云。“猪仔”签“十”字,押手印,从此便沦入不能解脱之苦难,而从事贩运猪仔勾当的帮会头目则获巨资。

    例如广东汕头帮流氓,通过三合会曾于1930年至1936年间,贩运5万多男女青年至南美巴拉圭、乌拉圭两国开垦原始荒地,一切费用由该两国政府负担,对汕头流氓每诱出一个劳动力,则付给100美元的报酬,这伙流氓累计共得美金500万!

    此外,还有一种变相贩卖人口去国外者,称“国际护照贩”。当时,旧中国在反动派统治下,天灾人祸,民不聊生。浙江温州、青田一带,有不少青年农民男的擅长石刻,女的缠足,他们被用“贩黄鱼”的方法,通过澳门葡籍流氓,诱骗到葡萄牙,再转往法国。男的被迫干石刻劳动,女的被带到马赛等地表演“扭跳小脚舞”。所谓“贩黄鱼”,因中国人属黄种,在运葡途中,万一死在船上,即被扔入大海,如扔死鱼一般,因此贩卖中国人被称为“贩黄鱼”。

    当时,干这种勾当有个极为神通广大者叫陈鹤鸣,此人是温州人,杜月笙的门徒。他勾结青田县政府、上海南市警察总局护照股及法、意两国邮船公司买办,并在国外勾结葡、法两国贩卖人口的流氓,和旧中国派驻这两国公使馆中的败类,诱骗中国青年出国,从中渔利。

    其方式是,凡被骗者,每人发旧西服一套,但要付给陈鹤鸣旅费法币450——500元(当时值黄金数两),由陈统购船票。实际上,陈并不购买船票,而是勾通船上人员,把人藏在货舱里,每次每船最多20多人。船抵马赛港,由法国流氓接待,可定居3个月。男的由当地流氓介绍,用青田石代人刻印章或人像,每枚可赚5——25法郎不等。3个月中,除一切简单生活开支外,每人平均可余5000法郎。女的扭跳小脚舞,3个月约可余8000至1万法郎。3个月期满回葡都里斯本,每人向中国使馆交纳1500法郎,称“树上开花”。

    这样来去循环不已,轮番前往法国,陈鹤鸣从中赚得巨利,而当时中国政府驻葡使馆人员,因政府经常欠付使馆经费,故亦赖此维持生计。

    这种变相贩运人口的活动造成很大危害。有些青年农民因为贪图出国谋生,交不出旅费,被迫出卖房地产,甚至把妻子“出租”;女的要接受黄色动作的训练,被迫兼卖中国古装春宫照片。再者,因上船后不买票,被迫藏于煤堆中。如遇法国海关人员搜查货船时间过长,常有窒息致死者,尸体即抛入海中。

    当时,日本新闻记者专摄中国小脚妇女跳舞照片,刊于日本报刊以污辱中国。那时史量才先生主办的《申报》曾对此事进行揭发,引起法国当局注意,上海法租界捕房政治部奉令彻查,在南市将陈鹤鸣逮捕,后判刑5年,上海整个有关组织也彻底破获。从1936年起,这种有辱国格之事才告终止。

    占码头

    帮会经营之不法事业,虽然名目繁多,大而分之,则不外乎两大类:流动派和固定派。走私贩运、兜跑底子、开放码头等,皆为流动派;占据码头、划地为霸等,是为固定派。

    长江中下游各省,大至都市,小至乡镇,凡市面稍稍繁盛一点的,大多为帮会势力所及。他们分疆划界,各不相犯,每一码头必有一帮会头目为首。凡此势力区域内种种不法营业,莫不为他们所包揽,从而坐享厚利,此为“占码头”。这些占码头的帮会头目就成了各种流氓恶霸。

    例如,当时的上海就有这样一些“霸”:赌场霸。20年代中期,黄金荣、杜月笙等,勾结帝国主义分子在法租界公开设立一种“俱乐部”,实为变相赌场。那时最著名的俱乐部有福熙路180号、同半路181号等。都派有专人携带手枪担任保护。赌场内,中西赌具一应俱全,赌面相当大,一次输赢都是几百到上万元。

    赌场除了靠赢钱外,还用见十抽一的方法来抽头。杜月笙每月从一个赌场就可以拿到三四万元。码头霸。上海开辟租界后,沿黄浦江建立了许多外轮、沿海及内河轮船装卸货物的码头,码头上雇佣了许多“码头小工”搬运货物。这些码头多由外商经营,他们为了便于管理,指派一些人做包工头。

    包工头本身都是流氓,多以洪帮为主,他们即码头霸主。每件货物从船上搬至码头,或进仓库,轻者200斤,重则600斤,每件运费霸头抽取60%,而卖苦力的搬运工只得40%,实际上还要支付种种开销,逢年过节,或把头婚丧喜庆,都要工人分摊送礼。这些码头霸同属帮会,互通声气,某个码头工人只要一个码头霸主不用他,则其他码头也难进门。

    一个码头,忙时雇一两百人,把头的收入就相当可观。他们又雇用小工头,对工人严加监督,层层剥削。解放前,最大的码头霸主有:沈关生,杜月笙的同门兄弟,又身在洪帮;李茂龄,顾竹轩的徒弟;张春宝,苏州河内河码头霸主。他们都以码头恶霸起家,大发其财,在上海置有大批房地产。

    粪霸。旧上海有卫生设备的房屋比较少,多数家庭均用马桶,不论雨雪阴晴,专门有人拉粪车到里弄挨户代倒马桶,每月收费两角。粪车装满后,拉到粪码头,把一车粪加水分成两车,出售给农民。公共租界和法租界都有粪霸即包粪头,向租界当局承包,付规定的承包金。法租界历年的粪包头是黄金荣的姘妇叫阿贵姐,共有粪车400辆,付给粪车夫每人每月拉车费8元,另给法捕房与卫生处有关人员小费6000元外,每月可净赚1万到1.2万元左右。除了每晨派一人在码头登记出售给农民的粪车数外,不参加任何劳动,坐收其利。

    扒窃霸。这是一种专事扒窃的秘密组织,有500多人,分细窃与粗窃两种。细窃是特等扒手,七岁起即开始训练,超级能手称“小山爷”。该组织内的纪律很严,加入后不能退出,违者即遭杀害。这个扒窃组织还与租界捕房相勾结。1934年春,公共租界捕房在一家居民中搜出一张名单,发现公共租界捕房有65人,法租界捕房有17人,都与扒窃犯有牵连,每人每月领取非法津贴,以上82人后全被开革。

    此外,还有渔市霸、菜场霸、走私霸、黄包车霸等各种霸头。以上各霸都是以业为霸,一业一霸,姑名之曰“专业霸”。还有一种是以地为霸,一地一霸,姑名之曰“地方霸”。某地若被某帮中头目霸占之后,即独揽其中一切不正当营业之经济收入,一码头不得有二人同占,严然有“国无二主”之概。因此,与占码头相伴随的,是互相残杀的争码头的惨剧。

    上海浦东地区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红帮头目丁某与孙某因占码头之事暗中争斗。两人表面互相谦让,不露痕迹,而内里各怀你死我活之决心。因此,双方平时出入都要带上五六个或10来个亲信随行保护,互相戒备。

    一日,丁某忽邀孙某至某处赴宴,孙明知对方不怀好意,但又不肯示弱,遂带上吃斗兄弟20余人,各各暗藏武器,应邀赴会。丁某亲自出迎,请孙上坐。酒至半酣,忽有五六十人突然闯入,各举武器。孙某知道不妙,飞起一足踢翻桌椅,同来兄弟也各出武器准备迎敌。

    这时,丁某说道:“孙大哥今日屈驾光临,已为瓮中之鳖。但因我众你寡,杀掉你不为本事。我今要向大哥告借一物,如蒙允许,我当送大哥出险。”

    孙某道:“好,请说吧。”

    丁某道:“欲向老哥借用枣子一双(红帮称眼珠叫“枣子”),请老哥自己取下为妙,免得弟兄们动手。”

    孙某应道:“兄弟从命,但恳请丁大哥,能否给我暂留一只呢?”

    丁某也答应了。说罢,孙某立即举刀自取右眼一珠,掷于桌上,但已痛极而晕倒。他带来的弟兄在旁只好相顾无言。丁某道:“好,另一只眼暂借与你,去罢。”

    言毕,率领徒众一哄而散。孙某醒来后,同行弟兄同声问道:“老大何不让我们与他拚个你死我活?”

    孙某答道:“你们懂得什么!今天我牺牲的,只是一只眼珠罢了。如果与他们打起来,他人多,我人少,他为主,我为客,我们20余人,恐怕一个也不能活着出去。何不暂留一目,以待后用?”

    自此之后,丁某即于该码头趾高气扬,目空一切,以为孙某从此再不能与他相争了。然而事有不测。起初,孙某果然退避三舍,而实际上却在暗中积蓄势力。半年之后的一天午夜,丁某突然与孙某的徒众遇于途中,而被活捉捆绑,带到船上,扬帆启航至一村庄。那少掉一只眼睛的孙某开言道:“大哥到这里来做什么哉?难道半年前一目之赠尚未使你满意,还要来第二次‘借枣’吗?”

    丁某道:“不要废话了,既已至此,一切唯命是从,即使要我再加一枣,还你双倍利息,也无不可。”

    孙某道:“好来!”

    两旁即有武装少年数人,拔刀而出,猛地向丁某肩膀两腿等处连戳数十下,一时尚不致死。丁某受此巨创,刀孔密若蜂窝,但咬牙忍受,不作半句求饶的话。但已血流满地,呼吸如丝,半晌方醒。孙某问道:“我今天放你回去,你还想报仇吗?”

    丁某道:“如得生还,誓必报仇,还请你杀我为是!”

    孙某张开他的一只眼微笑道:“誓必报仇,好呵!我今天本想杀了你,但因你尚要报仇,故不杀你,倒要看看你日后复仇的手段,你快去吧!”

    丁某回家后,请名医治疗,三月后痊愈。而独眼龙孙某虽当时自充好汉,放丁回家,实口硬心虚。后来听说丁果然未死,怕他来报复。便在风头最紧之时,每夜迁移住宿的地方。如此冤冤相报,闹得沸沸扬扬。后来此事为上海流氓头子范高头所知,便出面约定日期,为双方讲和,帮中人名曰“叫开”。叫开之后,双方订立攻守盟约,分领浦东一带各码头,互相策应。至此,孙、丁二人争码头一案才算了结。

    浦东还发生过另外一件争码头案:该地有两个著名的洪帮恶棍,一个浑名“小铁墩”,一个绰号“小黄牛”,二人为争码头斗得不可开交。有一天,黄牛一人在茶馆吃茶,小铁墩突然纠集一帮人找来。黄牛明知狭路相逢,寡不敌众,然而躲避又以为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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