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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朱熹的理学思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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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朱熹的“格物致知”论和“持敬”说

    朱熹的认识论就是他的有名的“格物致知”论,而其涵养工夫则是“持敬”说。

    一、朱熹的“格物致知”论

    格物致知论,是朱熹从《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两句话推演出来的,是朱熹认识论的核心。朱熹在《大学》“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两句处注云:“此谓知本”这四字是衍文,“此谓知之至也”“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因此,特地写了一章他所认为的阙文,把它作为《大学》传的第五章独立起来,补在他所谓的四章之后、六章之前。全文如下: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这就是朱熹的格物致知论。后世学者对之有误解,以为这是朱熹的有关求知的科学思想。这点应该澄清。

    (一)所谓“物”与“心”

    什么叫格物?什么叫致知?朱熹在《大学章句》里注云:“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又注云:“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又注“物格而后知至”云:“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致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从表面看来,好像朱熹的意思是要探求客观世界的真理似的。事实并不然。

    朱熹认为,格物致知的目的,在乎“知所止”。“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知之,则志有定向。”可见格物致知的目的,是要求认识所当止的“至善之地”,使“志有定向”,不在乎求科学之真,而在乎明道德之善。这是朱熹格物致知论的本质。

    朱熹格物致知论易于使人误解的,是他所说的“即物而穷其理”的“物”,是“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的“天下之物”,是“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的“众物”。这个“物”,这个“天下之物”,这个“众物”,好像指的是客观世界的种种物,而其实不然。

    《近思录》卷三(格物穷理)载程颐论“格物穷致事物之理”一段语录,谓“穷其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朱熹解释说:“如读书以讲明道义,则是理存于书。如论古今人物以别其是非邪正,则是理存于古今人物。如应接事物而处其当否,则是理存于应接事物。”这三条穷理途径,都与研究探讨客观世界的科学真理了不相涉,而只是对这几方面所体现的天理的体验认识。那么这个物到底是什么,不是很清楚的吗?后人把近代自然科学译作格致之学,是沿袭了《大学》“致知在格物”的说法,特别是受了朱熹《大学补传》“格物致知论”的影响,以致混淆了科学与理学的界限。这是学术史上的一桩憾事。

    程、朱的确有时也说到客观世界的“物”。程颐说:“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有人问:“草木当如何格?”朱熹回答说:“此推而言之,虽草木亦有理存。如麻麦稻粱,甚时种,甚时收。地之厚薄不同,宜植某物,亦皆有理。”朱熹还说:“若万物之荣悴,与夫动植小大,这底可以如何使,那底可以如何用,皆所当理会。”草木、麻麦稻粱、土地、动植大小,当然都是“物”。这些都要察,这似乎是要研究探讨客观世界的“物”了。然而不然。朱熹明确指出,“格物之论,伊川意虽谓眼前无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须有先后缓急之序,岂遽以为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间,而忽然悬悟也哉?今为学而不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求世故,乃兀然存心于草木器用之间,此是何学问!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饭也。”朱熹的意思很清楚,格物致知,主要是存心于“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求世故”,不在于“草木器用之间”。所以朱熹的“物”,意指天理、人伦、圣言、世故。格物致知的目的,不在求关及草木器用的科学之真,而在乎明天理、人伦、圣言、世故的道德之善。这是必须实事求是地予以理解的。

    朱熹所谓“人心之灵,莫不有知”的“人心”,“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的“吾心”,即朱熹的所谓“心”到底是指什么。

    朱熹从认识论的角度诠释了所谓“心”。他认为,心是一身的主宰。指认识的主体,这个主体具有神明不测的作用。“虚灵,自是心之本体”(《语类》卷五) 。灵,是神明不测,是知觉,是思维。心具众理,能思维,能应万事。心的思维活动范围,十分广大,该遍万理万物,上天下地,无所不在。心能藏往知来。藏往,即有记忆能力;知来,即有预见能力。心的主宰作用,贯乎动静。动的时候,心在起主宰作用;静的时候,心也未尝寂然无所用。

    朱熹认为,心量十分广大,所以要“尽乎此心之量”。如何才能够“尽乎此心之量”?关键在是否“穷夫理”。《孟子集注》《尽心·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章》注云:“人有是心,莫非全体。然不穷理,则有所蔽,而无以尽乎此心之量。故能极其心之全体而无不尽者,必其能穷夫理而无不知者也”,“尽心,则知至之谓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吾心之所知无不尽,并不是指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能力充分发挥了,而是指对封建道德的体验已经尽其“心之量”了。问题仍然归到了道德论的范围。研究朱熹的认识论必须始终掌握它的这个特点。因为他的格物致知论是与正心、诚意、修身、齐家等道德问题联系在一起的。

    朱熹论“心”,与佛教教义有联系。《六祖坛经》云:“心量广大,犹如虚空。……既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性含万法是大,万法尽是自性。”这里,很明显的可以看出,朱熹的所谓心体“湛然虚明”,“心量广大”,心体“万理具足”等,在概念上沿袭了《坛经》。华严宗也论及心量广大。《华严经探玄记》说:“十心,并所缘境,无限量,故令心摄亦无限也。……无限,故广大也。”朱熹用来自佛说的这些概念构成自己认识论的若干内容。理学思想的佛说渊源,这也是一个佐证。

    理解《大学补传》所说的“天下之物”的“物”及“人心之灵”的“心”,到底讲的是什么,对理解朱熹格物致知论的本质,有重要意义。

    (二)“即物穷理”与“致吾之知”

    朱熹在格物致知论中提出了“人心之灵,莫不有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的命题。《朱子语类》卷十五说:“推极我所知,须要就那事物上理会。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若不格物,何缘得知?”在这里,朱熹仿佛提出了主体与客体相对待的问题。“人心之灵,莫不有知”,指具有认识能力的“心之用”与人心所固有的“知”的“心之体”。“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指与主体相对待的客体都具有天理。心之体,体现了天理。朱熹说:“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心具众理”。万理即一理,就是天理。心具天理,物具天理。“即物穷理”,就能够“致吾之知”,这就是用吾心的天理与外物的天理相印证,这就是做到了“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全无不明。”“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就是“物格”,“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就是“知之至。”通过“即物穷理”以达到“致吾之知。”“即物穷理”是手段,“致吾之知”是目的。这就是“即物穷理”与“致吾之知”的关系。

    以天下之物所体现的天理,来印证吾心所固有的天理,内外相证,就是格物致知。对此,朱熹称之为“合内外之理”。《语类》卷十五:“问:格物须合内外始得?曰:他内外未尝不合,自家知得。物之理如此,则因其理之自然以应之,便见合内外之理。目前事事物物,皆有至理。……自家知得万物均气同体,见生不忍见死,闻声不忍食肉,非其时不伐一木……此便是合内外之理。”“致知格物,只是一个。”所谓“一个”,就是外而格物,内而致知,“合内外之理”本是“一个”天理。物理既不是客观世界“草木器用”的知识,“吾心之知”亦不是从客观世界的研讨中取得的认识。《语类》卷十五:“如今说格物,只晨起开目时,便有四件在这里,不用外寻,仁、义、礼、智是也。”体现天理的封建道德仁、义、礼、智等就是“天下之众物”,也就是“吾心之所知”,体认这些,就是格物致知,就是“合内外之理”。这样的格物致知,这样的即物穷理,致吾之知,实在谈不上有什么科学的意味。

    二、朱熹的“持敬”说

    持敬是程朱的涵养工夫。这种涵养工夫曾经被高度重视,程、朱本人固然身体力行,对门人又进行反复的教导。

    《语类》卷十二载:

    大凡学者,须先理会“敬”字。“敬”是立脚去处。程子谓“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此语最妙。

    “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

    “敬”之一字,真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

    因叹“敬”字工夫之妙,圣学之所以成始成终者,皆由此。

    敬既是学者要首先理会的工夫,既是立脚去处,既是圣门第一义,则什么是敬呢?《二程粹言》卷一载程颐的一段语录说明了这个问题:

    或问敬。子曰:“主一之谓敬。”“何谓一?”子曰:“无适之谓一。”“何以能见一而主之?”子曰:“齐庄整敕,其心存焉。涵养纯熟,其理著矣。”

    程颐的这段话十分重要,说明所谓敬,就是“主一无适”,即精神专注于一,而不要有所游移。但是其深意还在通过外表的庄严整肃,使内心有所“存”。存,就是“操之则存”的“存”,存心就是心不放逸。敬的工夫,涵养到纯熟,就会出现“其理著”的结果,即出现天理昭著的结果。所以敬的涵养工夫,是体认天理的重要途径。

    朱熹认为,持敬要求做到此心常惺惺。《语类》卷十二说:

    人心常烱烱在此,则四体不待羁束,而自入规矩。……心既常惺惺,又以规矩绳检之,此内外交相养之道也。

    心常惺惺,自无客虑。

    大抵学问须是警省。且如瑞岩和尚每日间常自问:“主人翁惺惺否?”又自答曰:“惺惺。”

    心,只是一个心。非是以一个心治一个心。所谓“存”,所谓“收”,只是唤醒。

    可见,心是主人翁,要经常守在家里。这个心要光辉烱烱地在那里,则手足举措,自合规矩。要提撕警觉,要唤醒它,使它不昏昧。这个心,要经常去提省,“使如日之升,则群邪自息”。就是说,不会存在那些与本心无关的“客虑”。“客虑”就是“群邪”。朱熹引宋太祖赵匡胤的《日诗》为譬,说“未离海底千山黑,才到天中万国明”,“日未上时,黑漫漫地;才一丝线,路上便明”。又说“心本自光明广大”,“试定精神看一看,许多暗昧魍魉,各自冰散瓦解。”唤醒那光辉烱烱的心,使之常惺惺,就能举措规矩,消散种种“客虑”。

    敬的涵义,除上文所说“主一”(使自家精神思虑尽在此)而外,又有虔诚的意思。《语类》卷十二:

    因说敬。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等类,皆是敬之目。……敬有甚物?只如“畏”字相似。不是块然兀坐,耳无闻,目无见,全不省事之谓。只收敛身心,整齐纯一,不凭地放纵,便是敬。

    敬非是块然兀坐……只是有所畏谨,不敢放纵,如此,则身心收敛,如有所畏。

    “如见大宾”,“如承大祭”,又把敬与畏相联系,都含有虔诚的意思。他在《敬斋箴》里,抒述了“潜心以居,对越上帝”的一种虔诚的精神状态,更足以说明敬含有虔诚的意思。朱熹认为,如商汤之“圣敬日跻”,周文王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那样的虔诚都是敬。

    但是,持敬也并不单纯指的是一种精神状态,而是要求达到某种有确定内容的道德修养目标。然而朱熹于此又说得并不分明。《语类》卷十二载:

    为学,自有个大要。所以程子推出一个敬字与学者说,要且将个敬字收敛个身心,放在摸匣子(应作模匣子)里面,不走作了,然后逐事逐物看道理。……心地光明,则此事有此理,此物有此理,自然见得。

    问敬何以用工?曰:只是内无妄想,外无妄动。

    持敬之说,不必多言。但熟味整齐严肃,严威严恪,动容貌,整思虑,正衣冠,尊瞻视此等数语,而实加工焉,则所谓直内,所谓主一,自然不费安排,而身心肃然,表里如一矣。

    坐如尸,立如齐,头容直,目容端,足容重,手容恭,口容止,气容肃,皆敬之目也。

    把身心放在模匣子里,使之不走作。这个模匣子,当指封建道德的模匣子,是范铸封建理学家品德的模匣子。容貌、思虑、衣冠、瞻视,总之,从仪表到内心,都不得背离这个封建道德的模匣子;否则,就不算做到了持敬。

    持敬要“贯乎动静语默之间,而无一息之间断”。读书心在书,为事心在事,这是持敬;即使是瞑目静坐,也要支遣思虑,使妄想不起,这也是持敬。朱熹认为,静坐与佛家的坐禅入定,断绝思虑不同,只是“收敛此心,莫令走作闲思虑”,要使此心“湛然无事,自然专一。及其有事,则随事而应,事已则复湛然矣。”朱熹说:“动静如船之在水。潮至则动,潮退则止。有事则动,无事则静。”而静时的涵养,却是更根本的,所以说,“静为主,动为客”,“静者,养动之根”。只要这样涵养,这样以静养动,则“其应事,敏不失机”。如果“随事匆匆,以动应动”,必然要躁扰“失机”。

    持敬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敬义夹持”《语类》卷十二载:

    敬有死敬,有活敬。若只守着主一之敬,遇事不济之以义,辨其是非,则不活。若熟后,敬便有义,义便有敬。静则察其敬与不敬,动则察其义与不义。……须敬义夹持,循环无端,则内外透彻。

    因为“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所以“敬义夹持”,就做到“内外透彻”。朱熹认为,敬义只是一事。但是,敬是“守于此而不易之谓”,义是“施于彼而合宜之谓”;敬是对内心的要求,义是应事而得当的要求。所以又说,“敬要回头看,义要向前看。”敬义不是两事。敬义夹持是持敬工夫的内外兼顾的工夫。内而敬以直内,外而义以方外,内外都持敬,这就是敬义夹持。

    朱熹的持敬说,概括在他写的《敬斋箴》中,篇幅不长,全录如下:

    读张敬夫《主一箴》,掇其遗意,作《敬斋箴》,书斋壁以自警云:

    正其衣冠,尊其瞻视,潜心以居,对越上帝。

    足容必重,手容必恭,择地而蹈,折旋蚁封。

    出门如宾,承事如祭,战战兢兢,罔敢或易。

    守口如瓶,防意如城,洞洞属属,罔敢或轻。

    不东以西,不南以北,当事而存,靡他其适。

    弗贰以二,弗参以三,惟精惟一,万变是监。

    从事于斯,是曰持敬,动静无违,表里交正。

    须臾有间,私欲万端,不火而热,不冰而寒。

    毫厘有差,天壤易处,三纲既沦,九法亦斁。

    于乎小子,念哉敬哉!墨卿司戒,敢告灵台。

    把《敬斋箴》的大意翻译成现代语,就如下文:

    衣冠要整齐,状貌要庄严,平时管束住思绪,像面对上帝那样的虔诚。

    手足举措,毕恭毕敬。选择善地以自处,像在蚂蚁洞里周旋。

    像出门见大宾那样慎重,像承担重大的祭礼那样严肃,战战兢兢啊,哪能有一点随便!

    要守口如瓶,要防意如城,非常地谨慎啊,哪敢有一点轻率!

    临事就要存心在意,不能让心思东想西想,到处驰走。

    要精神集中,专注于一,不能忽二忽三,要警惕瞬息中的万变。

    能够这样涵养,就叫作持敬。这种工夫要贯乎动静,要做到外表和内心同样的端正。

    哪怕是刹那间的间断,各种私欲就涌流出来,没有火也会感到灼热,没有冰冻也会感到寒冷。

    只要有毫厘的差错,天地就要颠倒,三纲败坏了,《洪范》九畴也毁坠了。

    啊啊!我这个后生小子啊!持敬呀,持敬呀!请绳墨之吏来监视吧,我现在敢以这一自箴之情禀告我的心灵主宰。

    朱熹的《敬斋箴》是他的持敬说的集中概括。它与张栻的《主一箴》有密切关系。《敬斋箴》是《主一箴》的发展。朱熹写《敬斋箴》,当在张栻逝世之后。而朱熹的持敬说则为张栻主一说的发展。它们的老祖宗都是程颐的“涵养须用敬”的说教。

    第五节 朱熹“会归一理”的历史哲学

    朱熹的史学思想,见于其历史著作《资治通鉴纲目》中,又散见于其文论之中。朱熹的史学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十分巨大,不仅修史者奉为圭臬,而且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生活也往往据为准绳。我们对它应有足够的重视。

    一、陶铸历史,会归于一理之纯粹

    朱熹认为历史是“致知格物”的儒者所宜从而取得感发的一种学问。历史上的是非争论,应诉之于“天理之正,人心之安”。这就是说,要从致知格物的高度,要从天理的高度来认识历史。朱熹说:“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矣,统正于下而人道定矣,大纲概举而鉴戒昭矣,众目毕张而几微著矣。是则凡为致知格物之学者,亦将慨然有感于斯”(《资治通鉴纲目序例》) 。朱熹以为,在历史行进的过程中,岁星的周天,明示着天道的迁改;正统的确立,决定着人间的是非;概举大纲,所以明鉴戒之道;备载细目,所以显隐微之理。凡此种种,正是从事于致知格物的儒者所宜由是而得到感发的一种学问。历史是致知格物工夫之所在。朱熹的学生李方子说:《资治通鉴纲目》的“大经大法”,“一本于圣人之述作”,“使明君贤辅有以昭其功,乱臣贼子无所逃其罪。而凡古今难制之变,难断之疑,皆得参验稽决,以合于天理之正,人心之安。”又说:《通鉴纲目》“义正而法严,辞核而旨深,陶铸历代之偏驳,会归一理之纯粹,振麟经之坠绪,垂懿范于将来,盖斯文之能事备矣”(《资治通鉴纲目后序》) 。李方子认为《资治通鉴纲目》继《春秋》而作,其义法根据《春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于《春秋》惩劝之法”,“有未尽用者”,《纲目》就是补《通鉴》之所未尽用者,它复兴了《春秋》已失传的统绪(振麟经之坠绪)。作史的“大经大法”,要求“合于天理之正,人心之安”,而《纲目》一书,就是“会归于一理之纯粹”的大著作。可见在朱熹及其学生看来,天理是史书的最高准则。

    天理既是史书的最高准则,则究心历史,无非是对“天下之理”,求能“尽其纤悉”。朱熹在《福州州学经史阁记》里说,“凡圣贤之言行,古今之得失,礼乐之名数,下而至于食货之源流,兵刑之法制”,都应该“考诸载籍之文,沉潜参伍以求其故”。这样来读书,“则夫天下之理,其必有以尽其纤悉而一以贯之”(《文集》卷八十) 。可见读书考史,究心圣贤言行,古今得失,礼乐名数,食货源流,兵刑法制,等等,目的在乎尽天理之纤悉而求其一贯。于是作史的要求与读史的要求就一致起来了。

    朱熹提出了读书须以经为本而后读史的主张,他说:“东莱(指吕祖谦)聪明,看文理却不仔细。向尝与较《程易》(指《伊川易传》) ,到《噬嗑》卦‘和而且治’。一本‘治’作‘洽’。据‘治’字于理为是。他硬执要做‘洽’字。‘和’已有‘洽’意,更下‘洽’字不得。缘他先读史多,所以看粗着眼。读书须是以经为本,而后读史”(《语类》卷一二二) 。这段语录,借批评吕祖谦,提出了“读书须是以经为本,而后读史”的主张。这一主张,包含两层意思:(一)经是本,史是末,读了经,先有了义理,然后读史,才能凭义理的标准对历史进行论断;(二)如果“先读史多”,则看文理反而“不仔细”,反而“看粗着眼”。朱熹的这一主张与他的史书必须“会归于一理”的思想是相通的。

    《语类》卷一二二又载:“问东莱之学。曰:‘伯恭(吕祖谦字)于史分外仔细,于经却不甚理会。……’义刚(朱熹学生黄义刚)曰:‘他也是相承那江浙间一种史学,故凭地。’曰:‘史什么学!只是见得浅。’”这也是批评吕祖谦的史学,标明以经为本的主张。只有以经为本的史学,即以义理纲纪史事的史学,才是真正的史学。

    朱熹曾说:“看史只如看人相打。”《语类》卷一二三载:“先生曰,看史只如看人相打。相打有甚好看处?陈同甫(陈亮)一生被史坏了。直卿(朱熹学生黄榦)亦言,东莱教学者看史,亦被史坏。”这段语录的本意是说,如果不凭义理来读史,那么看史只是看人相打。结果,看史把人看坏了。从正面说,作史一定要“会归于一理之纯粹”,读史也要“会归于一理之纯粹”,这样才有意义。而陈亮与吕祖谦都不会读史,都把人看坏了。

    朱熹论述了宋朝自神宗以后的“史弊”。他说:“史甚弊!因《神宗实录》皆不敢写传闻,只据人自录来者。才对(在皇帝御前奏对)者,便要所上文字,并奏对语,上史馆”(《语类》卷一二八) 。由于神宗、哲宗等朝,新旧党争,牵涉实录的写法。实录中如果对某党有所左袒,就要受到另一党的反对;反之,也是这样。旧党范纯夫、黄鲁直的受到诘问、贬官,就是突出的事例。《语类》卷一二八载:“今之修史者,只是依本子写,不敢增减一字。盖自绍圣(哲宗年号)初,章惇为相,蔡卞修国史,将欲以史事中伤诸公。前史官范纯夫、黄鲁直已去职,各令于开封府界内居住,就近报国史院取会文字。诸所不乐者,逐一条问。黄、范又须疏其所以然,至无可问方令去。后来史官,因此惩创,故不敢有所增损也”(后范安置永州、黄黔州)。就因为《神宗实录》中的写法问题,原史官范纯夫、黄鲁直于哲宗绍圣年间受到诘问,责令在开封府界内居住,不许离开。要就所诘问的题目,逐一做出书面回答,说明“所以然”。直到无可诘问才完事。以后又各贬官远州,实质是流放。从此以后,史官不敢负责任,只照人家送来的“本子”(奏本)写,不敢增损一字。对传闻之词更不敢写。臣僚在皇帝面前有所奏对,就令人录上奏本,并令人缴送奏对的言语,上诸史馆。这种以党争牵连当时实录的情况,就是“史弊”,它损伤了史官直笔的优良传统。

    《语类》卷一二八的这一条,透露了新旧党人在对问时的激烈争论。“先生问 (朱熹学生黄 ):有山谷(黄庭坚)《陈留对问》否?曰:无之。曰:闻当时秦少游(秦观)最争得峻。惜乎亦不见之。陆农师(陆佃)有当来对问,其间云:尝与山谷争入王介甫(王安石)‘无使上知’之语。……”按黄、秦都是旧党,陆是王安石的学生,新党。为了《实录》中要不要写上王安石“无使上知”这句话,黄、陆激烈争论,秦争得最峻。旧党认定,王安石曾说过“无使上知”(不要使神宗皇帝知道)这句话,而新党则否认。王安石是否说过这句话,乃是王安石是否“欺君”的大问题,新旧两党对此当然要激烈争论。可见“史弊”之一,是史官不敢直笔,实质是关于《实录》内容能否反映历史真实这一根本问题。

    朱熹十分感慨,认为今日“大抵史皆不实”。《语类》卷一二八载:“今日作史,左右史有《起居注》,宰执有《时政记》,台官有《日历》,并送史馆著作处,参改入《实录》作史。大抵史皆不实,紧切处不敢上史,亦不关报。”今日的《实录》,既是不反映实际史实,而紧要关键处又故意漏落,不把它写上,又不向上报告。这真是很大的“史弊”了。

    朱熹文集中的《史馆修史例》,是对修纂当时历史的一些具体措施的意见,文字不多,全录如下:

    先以历内年月日下刷出合立传人姓名,排定总目。

    次将就题名内刷出逐人拜罢年月,注于本目之下。

    次将取到逐人碑志、行状、奏议、文集之属,附于本目之下(各注起某年、终某年)。

    次将总目内刷出收索到文字人姓名,略具乡贯履历,镂版行下诸州晓示,搜访取索,仍委转运司专一催督。每月上旬差人申送本院,不得附递,恐有损失。如本月内无收到文字,亦仰依限差人申报。

    置诸路申送文字格眼簿,一路一扇,一月一眼。如有申到,记当日内收。附勾销,注于总目本姓名下,依前例。(《文集》卷七十四)

    这份《修史例》,似是朱熹草拟的南宋政府国史院总的修史条例中的一个节目,内容只关及修传排列总目,初步注明立传人仕历,并搜集登记其文字著作、传记资料的方法等事项,而不是一个完整的文件。名为《史馆修史例》,而编列于朱熹私家文集之中,则当时固认作朱熹的著作。从中可以约略窥见南宋国史院修史工作的某些影子,反映了作者重视史料搜集工作的思想。对照着朱熹所指出的“史弊”,这里显然具有实事求是的精神。

    朱熹从义理的角度,评论了《左传》和《史记》。朱熹照传统的见解,认为左丘明“好恶不与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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