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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方孝孺、曹端的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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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孝孺是宋濂最得意的门生,但与“出入二氏”的宋濂不同,方氏“放言驱斥”二氏。其理学,刘宗周、黄宗羲许为“程朱复出”,“千秋正学”,是“明之学祖”。方氏而后,“斯道之绝而复续者”是曹端。曹端为明初北方大儒,谨守宋学“矩矱”,而开胡居仁、薛瑄之先。方孝孺与曹端因相“复续”,故置为一章。

    第一节 方孝孺的理学和行《周礼》、辟“异端”

    方孝孺(公元1357——1402年)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学者称“正学先生”。浙江宁海人,举洪武进士。幼受庭训,得伊洛之学,长为宋濂入室弟子,宋以“孤凤”相誉,谓“游吾门者多矣,未有若方生者也”(《逊志斋集》方孝孺《年谱》) 。朱元璋定鼎金陵,方氏应聘为明蜀王世子师,后为建文帝翰林院学士、侍讲学士、洪武《实录》修撰总裁。不久,燕王朱棣起兵篡位,方氏被执。在朱棣面前,方孝孺“且哭且骂”,大书“燕贼篡位”,遂被磔死,诛及十族,震动儒林。至明后期始获宽宥,追谥文正。其后史书、稗记,往往表彰方氏敢于“抗万乘之威”的“节行”而忽略其理学思想。诚如刘宗周曾说:“考先生在当时,已称程朱复出,后之人反以一死抹过先生一生苦心”(《明儒学案·师说》) 。故至今对方孝孺的理学思想,尚未做过认真的研究。虽然李卓吾对方氏学术,曾拍案称赏,评为“一等伟人”(《李卓吾评方正学》) 。其后刘宗周、黄宗羲亦曾以理学称许,但均未能触及其学旨,揭示方氏的理学本质。

    因方孝孺获罪于明成祖,其学亦当在厉禁,故其著作多已散佚。迨明后期开禁,仅辑得著作二十四卷,名《方正学先生逊志斋集》(今有四部丛刊初编本)。《明史》《明儒学案》有传。今就其心性论与为学方法,以及行周礼与辟佛思想这两个方面,论述他的理学思想。

    一、心性论与学道方法

    方孝孺很少谈到天道观。在他看来,作为道德准则的理是本于天,这是当然的,无须论证,它已载于六经,经过“近世大儒剖析刮磨,具已明白”(《逊志斋集》卷十《答王仲缙五首》) 。认为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尊而行之”,修养成为道德君子。于是,他提出关于如何学道的问题。方孝孺同许衡一样,认为学道要重视小学的功夫。由小学到大学,以往的理学家也讲过,朱熹曾注纂《小学》书,但他们视小学为大学的基础,而重点还是放在心性修养的大学功夫方面。方孝孺则认为,小学并非仅仅是教幼童的蒙学之事,而是自少至长,包括成人在内,皆当践履的功夫。他在《幼仪杂箴》中,列小学科目为坐、立、行、寝、揖、拜、食、饮、言、动、笑、喜、怒、忧、好、恶、取、与、诵、书二十项。他说每一项内容,不仅使幼童学到形体外表的“规则”,而且也涉及心性的涵养。例如,“坐”要“端庄”,是为了培养“坚静若山”的精神;“立”要“植”,同树一样挺直,是为了培养屹然不动的精神;“寝”要“宁心定气”(李卓吾于此批谓“可当一卷胎息经”),是为了“安养厥德”;“怒”不要遽暴切齿,是为了培养揆道、审虑之心;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养其心志”(同上卷一) 。《幼仪杂箴》中这二十项目,几乎把理学关于心性修养的内容都包括进去,纳入洒扫应对、饮食言动的日用常行中。他认为学道君子,养其心志,体验天道,而这个道就在日用常行中,无乎不在。他在《幼仪杂箴》中开宗明义说道:

    道之于事无乎不在,古之人自少至长,于其所在皆致谨焉而不敢忽,故行跪揖拜饮食言动有其则,喜怒好恶忧乐取予有其度,或铭于盘盂,或书于绅笏,所以养其心志,约其形体者至详密矣。其进于道也,岂不易哉。

    他所说的“道之于事”的“事”,仅是一些坐立揖拜、言动取予的酬酢之事,并不是社会实践,没有任何科学意义,最终还是要回到本心体悟的方法中去。

    方孝孺所列小学科目的学道方法,是为了培养道德君子的精神,在于“养其心志”,“以端其本”。他在《送石永常赴河南佥事序》中说:“必也端其本乎,本安在?心是也。子(石永常)其正乃心,嗜欲无形,好恶不倾,是非咸得其正,然后可以为正矣”(同上卷十四) 。“本”即心,“端其本”就是正其心;能正心,则嗜欲好恶就可以得其正。“大本既立”,“何适非宜”(同上卷八《郑氏四子加冠祝辞》) 。

    正心,方孝孺又称为治心。治心是学道的要旨。他说:“学道之要,莫切乎治心,而心之官则在于思……人之有身孰能无所思也哉”(同上卷十七《身修思永堂记》) !并称“先王之为治,自心而身,而推之家、国、天下行也”(同上卷十八《书汉三王策书后》) 。意思是说,修道之要在治心,治心是修、齐、治、平的开始。心之官能思,而思有正与不正,需要通过日用酬酢谨笃其心,使能思之心归于正;心能正,则可以体验天道,使“心通乎天”,故需要治心(同上卷一《毁言箴》) 。可以看出,要获得天道,是要靠治心的。

    方孝孺所谓正心、治心,不过是为了使心清净,毋为物累,所以治心也可以叫作洗心。如何治心?《幼仪杂箴》所列二十项科目的日用酬酢,就是治心的具体方法。对于这种方法,他在《君学》篇里有概括的说明。他说:“治心之术有五”,即“持敬”以弭安肆之萌,“寡欲”以遏侈纵之渐,“养慈爱”以充其仁,“伐骄泰”以固其本,“择贤士”以闲其邪,“王者立然后可以为政”(同上卷三《杂著》) 。通过弭欲、闲邪、充仁、固守,其心也就清静无欲;诚能如此,其心就可以“静以致思”(同上卷七《慎思堂铭》) 。不过,方孝孺在讲到静思时,也还不是绝对的离开动静、离开事物。他谈到周惇颐“主静”说时指出:

    苟静而无动,则物而不通矣,欲人在仁义中正主静,静应于物耳,非欲人强制其本心如木石然,而不能应物也。……夫人处乎万事万物之间,而欲与之俯仰,裁天下之变,成天下之务,欲其不动不可得也。(同上卷十一《答林子山》)

    因为人本来是处在万事万物之间,故静不能不及于物,不能强制其心如“木石”不动。正确的态度是心接于物而引动“七情”时,以“寡欲”“克己”,使心主于“仁义中正”而不偏,这叫作“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静”(同上) 。在《省庵记》中,他也谈到了这一点。他说,当人们在言行念虑、事上抚下、交友事神时,就要自问是否违理戾义?所以“凡动乎四体而出乎口者,未尝不致吾之省”(同上卷十七) ,就是说自省不是离物冥悟,空守一个“省”字。

    方孝孺这种静不离动、心不离物的治心方法,有时也从敬义的内外兼进方面论述。他在《直内斋记》中说:“敬为复善去恶之机,天理之所由存,人欲之所由消也。故人能一主乎敬,突奥之间,俨乎若上帝之临;造次之顷,凛乎若珪璧之奉”(同上) 。他认为敬是复善去恶的转机,看得很重要。而敬当然是指敬内,涵养其心,但敬内又必须同义外结合起来,即所谓“涵养以敬,以澄其内,制之于义,以应乎外”(同上卷八《郑氏四子加冠祝辞序》) 。简单地说,就是“以敬存心、以义制行”(同上卷七《习庵记》) 。

    方孝孺讲的敬内、义外的关系,也确是程、朱讲过的。起初,程颐根据《周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这句话提出“敬义夹持”的方法。尔后,朱熹加以发挥。朱熹发挥敬、义兼进时,其“义”多指“集义”,其意是指在身外的事事物物,格得其理,然后才能敬内,有由外及内的意思。而方孝孺首先突出敬的重要性,说敬“俨乎若上帝”,“凛乎若珪璧”。由敬涵养澄心,然后才“制之于义,以应乎外”,这个意思与朱说不尽一致。方孝孺是由内及外,即由敬而推之于义。这反映方孝孺是偏重于内修。他也盛称朱学,说“朱子之学,圣贤之学也。自朱子没二百年,天下之士未有舍朱子之学而为学者”(同上。并见卷十四《赠卢信道序》) 。但是,作为朱学重要内容的格物论,在方氏文集中却没有得到肯定。他在《题大学篆书正文后》中,称朱熹对《大学》的格物补传是多余的,认为“致知格物传之阙,朱子虽尝补之,而读者犹以不见古人全书为憾”(同上卷十八) 。他同意宋、元时期董槐、叶梦得、王柏说的原本《大学》“格物”经传“未尝阙”,只要把经中的“知止而后定”那一段话,与传的“听讼,吾犹人也”句合在一起,就是原来“格物”的传,这样“更定次序”,就恢复了全书的本来面目,不必另外撰文补传。他又说,这种把《大学》原来的经传“更定次序”,虽然“异于朱子而不乖乎道”(同上卷十八) 。这里,我们不必去纠缠《大学》原本如何,而要注意的是,方孝孺在谈到内外兼修时,实际上不重视外修的格物穷理,这与他谈敬义时只重敬内是一致的。

    由此可见,他在《幼仪杂箴》中讲的坐立行揖、饮食言动这些酬酢之事,不过是“宁心定气”“养其心志”的敬内初步功夫,而与朱熹说的由格物而致其心知不同。我们知道,朱熹讲的格物,是指就身外的事事物物格得其理,积之既久,然后吾心豁然贯通。虽然朱熹也讲应接酬酢等“居敬”功夫,但不过是作为格物穷理中所持的精神而已,即他说的“敬者所以操之之道也”(《朱子文集》卷四十《答何叔京书》第二十二) ,或者说敬是“收敛身心”,“收拾自家精神”(《语类》卷十二) 。所以不是通过“居敬”,就可以使心直接体认天理。而方孝孺则是以敬为“觉”,因此他很赞同其父亲说的一番话,“闻君子之于学,将有以扩充吾良知良能,而复吾本然之量(性),非由外铄我也”(《逊志斋集》卷十一《与陈敬斋》) 。

    方孝孺依着这种认识方法,使自我的精神,由“克己”达到“忘己”,使心不“留滞于一物”,他认为就能直觉天道了。这就是他所谓“忘己以观物,忘物以观道”(同上卷十六《菊趣轩记》) 的意思。至此,据他说“其心之虚明广大,与天地同体”,“万物皆可为乐”(同上卷十七《来鸥亭记》) 。其心之浩大,可以“参配天地,超乎万物之表。”他认为“宇宙之内,特以是心为之宰耳”(同上卷十六《心远轩记》) 。这种“参配天地”之心,自然不是私欲所蔽的小我之心,而是经过自省自悟,“端思”“澄虑”之后获得天道的大我之心。而这样的人也就成为“凝凝”“安安”的道学君子,与“圣人气象”不远了。

    不难看出,方孝孺的理学方法,同他的老师宋濂通过“佛氏空寂之义”,由“无己”到“真知”的“明心见性”的方法,以及与刘基“离物求觉”的方法,甚为相似,即都是比较偏于内省的直觉方法。诚然,朱熹也讲“豁然贯通”之类的直觉,但他首先是要经过格物穷理、博学审问、本末精粗不遗的“集义”功夫,而方孝孺与宋濂、刘基则是如朱熹当年所指责过的那种“存诸内而略夫外”,“只持一个敬字,更不做集义工夫”的学者(《朱子文集》卷五十四《答项平父书》第一) 。因此,他们对朱学可以说是“得其半而失其半”。如果说,他们是明初承传朱学的一批人物,那么,恰恰在他们那里,“恢阔”的朱学被弄得偏枯了。

    二、以《周礼》用世

    方孝孺的心性修养方法,虽偏于内省,但并非就以修身为终,遁迹忘世。他认为,君子学道,还当有“经世宰物”之心,不能“离世自适”,“乐其一身以自适”。他说:“天之授我者,养之致其全,知之致其明,行之致其笃。用于世则使……九州四海老癃单弱之民无不得欲”(《逊志斋集》卷十六《适意斋记》) ,如果“知之”而后,“徜徉恣肆于山泉丘壑之间”,“遗万物而独立”,则“圣人君子犹病其隘也”(同上) 。他强调修、齐、治、平要一以贯之,说“古学务实,体立用随;始诸身心,验于设施”(同上卷一《九箴·正学》) 。他也和宋濂、刘基一样,批评士儒仅能修身而昧于治事,称他们“谈性命则或入于元密 [1] 而不能措之行事,攻文辞则或离乎实德而滞于记问,扣之以辅世治民之术,则冥昧而莫知所为”。正是这种人,使“天下亹亹然皆将以道德为虚器”(同上卷九《与苏先生三书》) 。在《与王仲缙五首》中,说当时的士风是,“今闾巷庸人读孔孟之书,犹不知其可用,或以为戏笑之资”(同上卷十) 。甚至做老师的对道学“讳而不讲”,做学生的更是“嫌而不为”(同上卷十四《送牟元亮赵士贤归省序》) 。总之,“自朱子殁,斯道大坏”(同上卷十一《答刘子传》) 。方孝孺对士风的不满,对理学的忧虑,反映了朱注奉为正宗之后开始僵化。方孝孺认为理学之所以日渐“污坏”,是由于空谈不“务实”,因此,他想以诸葛亮、范仲淹、司马光等五君子为法,以“大贤豪杰”的勇气振兴理学,使之在封建社会的政治和思想上具有生机。

    方孝孺认为,在修、齐、治、平中,“齐家”最为关键。他在《家人箴序》中讲了“齐家”是治国的根本。他说:

    论治者常大天下而小一家,然政行乎天下者世未尝乏,而教洽乎家人者自昔以为难。岂小者(家)困难而大者(国)反易哉?盖骨肉之间,恩胜而礼不行,势近而法莫举。自非有德而躬化,发言制行有以信服乎?……家既可齐而不忧于为国,为天下者无有也。故家人者君子所尽心,而治天下之准也,安可忽哉。(同上卷一)

    这一段话即是他在《宗仪序》中说的“家与国通”,“家者身之符,天下之本也”(同上) 的意思。方孝孺讲的治国用世首在于治家的话,早在宋代周惇颐、真德秀就提到过。真德秀说,因为家门之内,“狃于妻妾,率于骨肉”,以至弃仁弃义,何能治天下而用世?方孝孺知道治家“为难”,为此他在《宗仪》中专门讲如何治家。他特别强调要尊祖、重祀、重谱、广睦,认为这样可以“叙戚疏、定尊卑、收涣散”,“维系族人之心”,“收人心于一”,并由此可以“思孝广爱”,“以爱亲之心广于天下”(同上) 。而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恢复西周的宗法制度。这在理学家讲内修外用当中是一个古怪的思想。

    方孝孺曾著有《周礼辨正》,今已佚,但从今存的文集、杂著等篇中,还可以窥见他对周代宗法礼制的留恋和向往,想把它作为“齐家”的模型。他说:“余始读《诗·大雅·豳风》,见其积累之盛,而知周之所以兴。然犹异之曰何其久也?及读《周礼》……然后慨然叹其虞民之详曰:尽在是矣,治天下易也”(同上卷四《周官》一) 。在他看来,周代“遗典大法所以经世淑民者,秩乎明且备,岂后世所能及乎”(同上《周官》二) 。但至后世,“秦不识其深意,视为无用之虚言而焚除之,由是斯民如放豚逸马,肆然法度之外而不可复制”(同上《周官》一) 。有人因为王安石用《周官》而“致乱”,就致罪于《周官》。方孝孺说,王安石用《周官》中的《泉府》敛利,是“以附会其私,卒为天下祸,此安石之谬”(同上《周官》二) 。至于现存的《周礼》(即《周官》) ,虽“成于汉儒之所补,非周之全书”,其注说又极“烦碎”,不一定“合周公之意”,但尚存周制大略(同上卷十二《周礼考次目录序》) 。所以“周之成法具在,今欲为此不难也”(同上卷三《成化》) 。而《周礼》之用于世,方孝孺主要是用于治家,使家成为宗法性质的家长制。他说,以周制建立每一宗族,以族长为“睦正”,在“月之吉,咸造睦正之庐,正中坐,余立而待,老者坐侍,令少者一人读古嘉训……众皆向北跪而听读……四时各一会”(同上) 。在《宗仪》中,他按周代宗法礼制,又做了具体的规定:族长主财典事。在尊祖祭祀时,行祭酺、燕乐之法,逢二、五、八、十一月大祀,进豕、羊有定数,进酒以“七行九行为节”,歌《诗经》中的《棠棣》《黄鸟》。宗族集会“宴齿”时,有德者南面坐,讲文、武、周公之事,以训导族人。设师一人,司过二人,司礼三人。在族祠大门左立“嘉善”,右立“媿顽”,遇有善者嘉美,有顽劣者训导,使其自愧(按:这种做法,宋以后的大家族中,如浦阳郑氏,就是如此)。要实行这样的宗族制度,经济上要相应推行周代井田法。所以要推行井田法,他在《与友人论井田》一文中做了解释:在井田法基础上建立宗族,宗族以“睦正”为长,这不仅可以“齐家”,还进而可以十睦为保,十保为雍,以至于乡、党、州、里,直至于国。对于国家体制,也用《周礼》改为六官之制,尊行周礼。他说这样由家而国,可以“相亲”,“相助”,“无争”(同上卷十一) 。

    上列方孝孺的“齐家”,也包括治国,其制甚繁,这里不备述。但方氏说:“其事似乎太烦也,然则周卒以此而治,孰谓果烦而不切哉!”他很有信心地说,只要推行此法,“近者十年,远者数十年,周之治可复见矣”(同上卷三《成化》) 。方孝孺的这一套恢复《周礼》的设想,显然是迂阔的书生之见。

    可以看出,在推行周制的宗族中,有自行的司法、教育,财产权,俨如一个国家,国家正是建立在宗族的基础上。这就是他说的“家与国通”的意思。在他看来,宗族中虽设“司过”“媿顽”,但意在导其自悔,行周公仁人之道,尚德缓刑。他说行周礼古法,并非“好古”,而是在于“务明乎伦理而已”(同上卷十七《好古斋记》) 。方孝孺据《周礼》设计的“齐家”蓝图,使一家一族成为宗法社会基础,由此治国,广行于天下,当然是行不通的。《周礼》是西周井田制基础上的产物,而且那里面繁复的礼制,又多半是后来儒家的依托,它不可能在以封建地主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中实行。其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虽与封建社会相始终,但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早已松弛。可以想像,如果明代真要倒退去用《周礼》齐家、治国,则必定“为天下祸”。清代四库馆臣对方孝孺这一思想,曾不无讽刺地说:“明去周几三千年,势移事变,不知凡几,而乃与惠帝(即建文帝)讲求六宫改制定礼。即使燕不起(即燕王朱棣不起兵篡位),其所设施,亦未必能致太平”(《四库全书总目》卷一〇七《逊志斋集》提要) 。在理学家中,他确是一位讲内修外用的戆迂人物。他自己也曾经意识到这是“泥古而不通”。他说:“臣者虽怀好道之心而无实用之实,语学术则泥古而不通,语才艺则执一而无取。举止疏野言语戆迂”(同上卷九《上蜀府略》) 。不过,他以《周礼》齐家以至治国固然是行不通,但他这种戆迂的想法,却是反映了当时的理学家,已经感觉到封建社会后期统治秩序的不稳固,所以企图用古代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来维持统治。然而方孝孺所做的这种努力,是无济于事的。

    三、“明王道、辟异端”

    方孝孺自己说是“诵圣哲之遗言,考帝王之善政”(《逊志斋集》卷九《上蜀府略》) ,其志在于“明王道”。而“明王道”,除了推行《周礼》以外,还要“辟异端”。他“辟异端”最激烈的是对佛、道的批判。认为“二氏”不辟,不足以“明王道”。自宋以来,儒、佛、道“三教合一”论和儒、佛“本一”,“同一”说相当盛行。方孝孺对佛、道,尤其对佛教“放言驱斥”,在当时的理学家中,应该说是很有特色的。在《种学斋记》中,他说:

    事乎老、佛名教之法,其始非不足观也,而不可以用,用之修身则德隳,用之治家则伦乱,用之于国于天下,则毒乎生民,是犹 稗之农也,学之蠹者也。(同上卷十七)

    他对佛教尤其“放言驱斥”,谓反佛当如戍守国土,即使被人“毁讪”,亦在所不计。他在《答刘子传》中表白了这一心志:

    仆有志于古人之道久矣,今之叛道者莫过于二氏,而释氏尤甚。仆私窃愤之,以为儒者未能如孟(轲)、韩(愈)放言驱斥,使之不敢横,亦当如古之善守国者严乎疆域斥堠,使敌不敢劫可也。稍有所论述,愚僧见之辄大恨,若詈其父母,毁讪万端,要之不足恤也。(同上卷十一)

    方氏反佛,自然是从维护封建伦理纲常出发的,这在汉、唐以来不乏其人。但方氏认为唐代韩愈反佛是“稍知其大者而不能究其本”。他说:“仆少读韩氏文而高其词,然颇恨其未纯乎圣人之道,虽排斥佛、老过于时人,而措心立行,或多戾乎矩度,不能造颜孟氏之域,为贤者指笑,目为文人”(同上卷十《与郑叔平》) 。他对韩愈这个批评是严厉的,其要旨是说,韩愈未能以“圣人之道”,从思想上去批判佛教,故韩氏反佛“不能究其本”。

    如何从思想上批判佛教,方孝孺同刘基一样,也是用理学家诸如气化流行、二气、五行的观点驳斥佛教的谬妄。他在谈到佛教轮回、宿世这个问题时说:

    天之生人、物者,二气、五行也,其运也无穷,其续也无端,生者过而后者来,未尝相资以为用者。……人也亦然,得气以生,气既尽而死,死则不复有知矣……身且不有而何以受之?形尽气尽而魂升魄降,无所不尽,安能入人胸腹,重生于世而谓之轮回也哉?(同上卷一《宗仪·奉经》)

    此说亦见于他的《启惑》篇。对于佛教讲的灾异、妖变,方孝孺驳斥说:“天地之生物有变有常,儒者举其常以示人,而不语其变也”,“释氏之徒弃事之常者不言,而惟取变怪之说”(同上卷六) 。对于灾异等异常现象,刘基说是由于天地间的邪气相感。方孝孺抛弃这一陈腐的说法,认为“运行乎天地之间而生万物者非二气、五行乎?二气、五行精粗粹杂不同,而受之者亦异……此气之变而然,所谓非常者也,非有他故而然也”(同上) 。他进一步说:“草木之异常者,皆气之变也,于人事何与?而人以为祥,岂不惑乎”(同上卷七《蒋氏异瓜辨》) 。在他看来,自然界“星殒地裂”,未必是灾应;“麟凤在郊”,未必是祥瑞(同上卷八《考祥文》) 。

    方孝孺还驳斥人死为鬼,人死之后有魂的有神论。他认为,祭祀并非祭其先祖有灵觉的鬼魂,而是为了得到先祖精神的感召:“过先祖之墓未有不动心者,时焉而祀其先,语及其遗事未有不叹泣者,有所受也。故宗庙之制,祭祀之礼,君子以此,崇本反始,致诚敬于其先”(同上卷一《宗仪·尊祖》) 。即朱熹说的祭祖是得到精神的“感格”,以“唤醒此心”。但是,为什么先祖的精神能够感召后人?方孝孺说是子孙与先祖有气相续,是所谓“形禅气续”(同上) 。

    方孝孺反对佛教的文字,在他文集中还有《斥妄》《言命》《越巫》等篇。其中有一些驳斥鬼神、妖异的议论,也很深刻、尖锐。虽然他是从儒家立场来反佛的,而且这种反佛又是作为“崇本反始”的道德修养的一种方法。但即使如此,他的无神论思想还是值得肯定的。他反对佛教,反对有灵觉的鬼神,比起刘基要彻底一些,因为刘基讲感应、灾异,使他的无神论思想有了很大的局限。因此,在古代无神论的历史上,方孝孺是应该有一席地位的。

    方孝孺“明王道、辟异端”,批评佛教思想,不限于批评轮回、灾异和有灵觉的鬼神论,而且也批评佛教的哲学思想。他说,后世儒者希望“一旦之悟”之类,即本于佛教:

    弃书语,绝念虑,锢其耳目而不任,而侥幸于一旦之悟者,此西域(佛教)之异说,愚其身而不可任用于世之术也,而学之谬自附于圣人,而曰圣人之道固如是……名是而实非,异端其实,而圣贤其名。(同上卷十四《赠金溪吴仲实序》)

    方孝孺尽管指出佛教的思想不合“圣人之道”,但是他的求“道”方法最后也是靠佛禅“忽明顿悟”。所以他对佛教的批判是不可能彻底的,归根到底,只能是以一种形式的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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