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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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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译文】

    然而天下之人非议“兼”的言论还是没有停止。他们会说:“兼”就是仁,就是义。虽然如此,难道这样就能实现了吗?我打个比方,“兼”不可实现就好比举起泰山还要跨过长江、黄河一样。所以说“兼”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难道还能践行吗?墨子说:举起泰山并跨过长江、黄河,从古到今,自从有人类以来就从未有过。至于像兼相爱,交相利,这可是从古时六位圣王开始就亲自践行的。怎么知道古时六位圣王亲自践行了呢?墨子说:我没有和他们生活在同一时代,没有亲耳听到他们的声音,亲眼看到他们的表情,而是凭借他们书写在竹帛上,铭在金石上,刻在盘盂器皿中,留传给后世子孙的记载中才知道的。《秦誓》说:“文王像日月普照,光耀四方,遍及西方的土地。”这就是说文王兼爱天下人的博大胸怀,就像日月普照天下一样没有偏私。这就是文王的“兼”,即使墨子所说的“兼”,也是从文王那里取法而来的。

    16.8 且不唯《泰誓》为然,虽《禹誓》即亦犹是也。禹曰:“济济有众[1],咸听朕言。非惟小子[2],敢行称乱[3],蠢兹有苗[4],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诸群,以征有苗。”禹之征有苗也,非以求以重富贵、干福禄[5]、乐耳目也,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即此禹兼也。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禹求焉。

    【注释】

    [1] 济济:众多貌,形容人才盛多。

    [2] 小子:古时帝王对自己的谦称。

    [3] 称:举。

    [4] 蠢:不逊。

    [5] 干:求。

    【译文】

    况且不仅《泰誓》是这样,即使《禹誓》也是如此。禹说:“大众百姓,都听我言。并非小子我敢发动战乱,有苗蠢蠢欲动,我要代替上天对他们加以惩罚。现在我率领你们各部的族长,去征讨有苗。”禹征讨有苗,并不是看重富贵、追求福禄、娱乐耳目,而是追求兴天下之利益,除天下之害。这就是禹的“兼”。即使墨子所说的“兼”,也是从禹那里取法而来的。

    16.9 “且不唯《禹誓》为然,虽《汤说》即亦犹是也。汤曰:“惟予小子履[1],敢用玄牡[2],告于上天后[3],曰:‘今天大旱,即当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简在帝心[4]。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身有罪,无及万方。’”即此言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且不惮以身为牺牲,以祠说于上帝鬼神[5]。即此汤兼也。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汤取法焉。

    【注释】

    [1] 履:商汤之名。

    [2] 玄牡:黑色的公牛。

    [3] 后:疑当为“后土”(孙诒让说)。

    [4] 简:存。

    [5] 祠:祭祀。说:通“悦”,取悦。

    【译文】

    况且不仅《禹誓》是这样,即使《汤说》也是如此。汤说:“小子履斗胆地用黑色的公牛祭告皇天后土,曰:‘如今天下大旱,罪责由我一人承担,不知道如何得罪了上下天地。我有善行不敢隐瞒,有恶行不敢赦免,这都在天帝心里。如果天下人有罪过,我愿意一人承担,我有了罪过,不希望连累天下人。’”这就是说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尚且不惜以自身为祭祀品,通过祭祀取悦于上帝鬼神。这就是汤的“兼”。即使是墨子所说的“兼”,也是从汤那里取法而来的。

    16.10 且不惟《誓命》与《汤说》为然,《周诗》即亦犹是也。《周诗》曰:“王道荡荡[1],不偏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其直若矢,其易若底[2]。君子之所履,小人之所视。”若吾言非语道之谓也,古者文武为正[3],均分赏贤罚暴,勿有亲戚弟兄之所阿[4]。即此文武兼也。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文武取法焉。不识天下之人,所以皆闻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注释】

    [1] 王道:通往西周都城的大道,指最光明伟大的治国之道。

    [2] 易:平。底:当为“砥”,磨刀石。

    [3] 正:同“政”。

    [4] 阿:偏袒,迎合。

    【译文】

    况且不仅《誓命》和《汤说》是这样,《周诗》也是如此。《周诗》上说:“王道浩荡,没有偏私没有结党。王道平坦,没有结党没有偏私。它像箭一样笔直,像磨刀石一样光滑。这是君子所践行的,是百姓们所仰望的。”如果我的话还不足以说明大道,那么古时文王、武王处理政事,分配公正,赏罚分明,从不偏袒父母兄弟亲戚。这就是文王和武王的“兼”。即使是墨子所说的“兼”,也是从文王和武王那里取法而来的。不知道天下之人,听到“兼”就都加以非议是什么缘故?

    16.11 然而天下之非兼者之言,犹未止曰:意不忠亲之利[1],而害为孝乎?子墨子曰:姑尝本原之孝子之为亲度者。吾不识孝子之为亲度者,亦欲人爱利其亲与?意欲人之恶贼其亲与?以说观之,即欲人之爱利其亲也。然即吾恶先从事即得此?若我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爱利吾亲乎?意我先从事乎恶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然即之交孝子者[2],果不得已乎?毋先从事爱利人之亲者与?意以天下之孝子为遇而不足以为正乎[3]?姑尝本原之。先王之所书《大雅》之所道曰:“无言而不雠[4],无德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5]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6],而恶人者必见恶也。不识天下之士,所以皆闻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注释】

    [1] 忠:当为“中”,符合。

    [2] 之交孝子:犹上文称“交兼”、“交别”(孙诒让说),这里指相互为孝子。

    [3] 遇:当为“愚”的同声假借字(孙诒让说)。

    [4] 雠:应答。

    [5] 这四句诗出自《诗经·大雅·抑》。

    [6] 见:被。

    【译文】

    然而天下非议“兼”的言论还没有停止,他们会说:或许这样不符合双亲的利益,因而有害于孝之道吧?墨子说:姑且尝试追溯一下孝子为双亲做打算的本源。我不知道孝子为双亲做打算,是为了让人爱并有利于他的双亲呢?还是希望别人憎恨和残害他的双亲呢?从常理来看,是希望别人爱并有利于他的双亲。那么,我需要先做什么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呢?是我先从事于爱并有利于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才会爱并有利于我的双亲以回报我呢?还是我先从事于憎恨和残害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才爱并有利于我的双亲来回报我呢?那必定是我先从事于爱并有利于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才会爱并有利于我的双亲来回报我。那么这种相互为孝子的情况,果真是出于不得已吗?我是不要先从事于爱并有利于别人的双亲呢?还是以为天下的孝子都很愚蠢而不足以理解榜样的示范作用?姑且尝试探究一下本源。先王之书《大雅》中的道术上说:“没有什么话没有应答,没有什么恩德没有回报。你送给我桃子,我就会还给你李子。”这就是说爱别人的人一定会被别人爱,厌恶别人的人一定会被别人厌恶。不知道天下的士人听到“兼”就非议,究竟是何缘故?

    16.12 意以为难而不可为邪?尝有难此而可为者。昔荆灵王好小要,当灵王之身,荆国之士饭不踰乎一[1],固据而后兴[2],扶垣而后行[3]。故约食为其难为也,然后为而灵王说之,未踰于世而民可移也[4],即求以乡其上也。昔者越王勾践好勇,教其士臣三年,以其知为未足以知之也,焚舟失火[5],鼓而进之,其士偃前列[6],伏水火而死,有不可胜数也。当此之时,不鼓而退也[7],越国之士可谓颤矣[8]。故焚身为其难为也,然后为之越王说之,未踰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上也。昔者晋文公好苴服,当文公之时,晋国之士,大布之衣,牂羊之裘,练帛之冠,且苴之履[9],入见文公,出以践之朝。故苴服为其难为也,然后为而文公说之,未踰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其上也。是故约食、焚舟、苴服,此天下之至难为也,然后为而上说之,未踰于世而民可移也。何故也?即求以乡其上也。今若夫兼相爱、交相利,此其有利且易为也,不可胜计也。我以为则无有上说之者而已矣,苟有上说之者,劝之以赏誉,威之以刑罚,我以为人之于就兼相爱、交相利也[10],譬之犹火之就上,水之就下也,不可防止于天下。

    【注释】

    [1] 踰:超过。

    [2] 据:《说文》:“据,杖持也。”手持木杖。

    [3] 垣:矮墙。

    [4] 踰:当为“渝”,改变(孙诒让说)。

    [5] 焚舟:当为“焚内”,参见上篇。

    [6] 偃:扑倒,卧倒。

    [7] 退:疑当为“进”(吴汝纶说)。

    [8] 颤:当为“惮”(吴毓江说),《广雅·释诂》:“惮,强也。”

    [9] 且:当为“粗”(毕沅说)。苴:麻。

    [10] 就:趋向,靠近。

    【译文】

    或许有人会认为“兼”太困难而无法做到吧?但曾有比这更难的事情却可以做到的。从前楚灵王喜欢细腰的人,整个楚灵王时代,楚国士人每天吃饭不超过一顿,要靠木杖才能站起来,扶着墙才能行走。本来节食是很难做到的事情,但是为了取悦灵王,时代未变而民风就已经改变了,不过是以此来求得迎合上面罢了。从前越王勾践喜欢勇士,教导他的臣子三年,知道凭自己的智慧还不足以预料教导的结果,就放火焚烧寝宫,击鼓让将士前进,前排的将士纷纷倒地,倒在火里死去的人不计其数。在这个时候,即使不击鼓,将士们仍会前进,越国的将士可以说是强盛了。所以焚火烧身本来是难做到的事,而为了让越王高兴却做到了,时代未改而民风就已经改变了,不过是以此来迎合上面罢了。从前晋文公喜欢穿粗布衣服,在文公时代,晋国的士人,穿着粗布做的衣服和母羊皮做的皮裘,戴着普通丝绸做的帽子,脚穿粗麻做的鞋子,进见文公,出来后上朝。本来穿粗布做的衣服是很难做到的,但是为了取悦文公却做到了,时代未改而民风却已经变了。所以节食、焚宫、穿粗布衣服是天下人难做到的,然而为了让君王高兴却做到了,时代未改而民风却可以改变,这是为什么呢?不过是以此来迎合上面罢了。现在像“兼相爱、交相利”,这种主张不仅是有利的,而且容易做到,好处不可胜数。我认为如果没有君王喜欢也就罢了,如果有君王喜欢,就用奖赏来鼓励大家,用惩罚来威胁大家,我认为天下人追求“兼相爱、交相利”,就像火向上行,水向下流,在整个天下都是势不可挡的。

    16.13 故兼者圣王之道,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审兼而务行之[1],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当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

    【注释】

    [1] 莫若:不如。务:致力于。

    【译文】

    所以“兼”是圣王之道,是王公大人得以安宁,广大百姓的衣食得以满足的根源。所以君子不如审慎地致力于并切实地实行“兼”。为人君主一定要有恩惠,为人臣子一定要讲忠信,为人父一定要知慈爱,为人子一定要懂孝顺,为人兄一定要友爱,为人弟一定要敬爱。所以君子不如做有恩惠的君王,忠诚的大臣,慈爱的父亲,孝顺的儿子,友爱的兄长,敬顺的弟弟,那么“兼”这样的主张就不能不实行。这是圣王之道,也是万民的最大利益。

    【评析】

    “兼爱”思想在墨子思想体系中处于最核心的地位,最具原创性和革命性,同时也是墨家学派区别于先秦其他诸子学派的重要标志。本篇承前两篇的论述,一是对“兼爱”思想作了更进一步的阐发,二是对论证角度作了一些调整,从中不难看出墨子对于如何将“兼爱”付诸社会实践有过深入思考和多方面的考量。

    前文曾经提到,“兼爱”思想相对于儒家的“仁爱”思想而言,尽管有继承的一面,但其暗含的颠覆性和破坏性因素却更加厉害,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兼爱”明确反对“仁爱”思想中的“别”,并将“别”视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大敌,是当今天下大乱的根源。由于“兼爱”思想中暗含着人人平等的理论张力,而这一点恰恰对传统社会“家天下”的社会等级秩序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秩序有着致命的解构作用,因而,墨子的“兼爱”思想一出现就遭到了全天下人的质疑和非难,“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犹未止也”。只是由于“兼爱”思想占据着道德制高点,当时理论界多把质疑的矛头指向“兼爱”思想的可行性:“虽然,岂可为哉?”对于这些质疑和非难,墨子旗帜鲜明地提出“兼以易别”,用兼爱取代有差别的爱,因为有差别的爱会导致人人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最终导致人类道德败坏、政治动荡。“兼之可以易别之故”,主要就在于“兼”可以使人爱人利人,从而使天下得利;而“别”恰与此相反,只能使人交恶相贼,从而使天下受害。更难得的是,“兼爱”思想从一开始就与“利益”二字息息相关。“兼相爱,交相利”,墨子谈“兼爱”的同时始终不忘冠以“利”的桂冠。虽然“利”之一物为满口仁义的儒家君子所不取,但无可否认,“利”是人们在现实中最易为之驱使的一种力量,墨子对此种力量认识颇深。更何况,墨子理论视野中的“利”并不是“别”者口中的私欲私利,而是升华为全天下人的公利。孟子说:“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尽管孟子大力反对墨家,但其不经意间的评论却最能道出墨家的真精神。

    墨子不但“横眉冷对千夫所指”,更一针见血地指出反对者们致命的理论缺陷,“言而非兼,择即取兼”。“兼爱”不是不好,而是太好,好到能够占据伦理大义的制高点,所以才会有反对者们口非心是的矛盾行为。对于反对者“即善矣,虽然,岂可用哉”的质疑,墨子则采取了摆事实、讲道理、引经据典的方式正面回应。他首先采取直观对比的方式,设为执别者和执兼者两种角色,通过极致演绎法,让人们看到别与兼之间截然不同的实际效果和巨大的道德落差,从而自信地得出结论:“我以为当其于此也,天下无愚夫愚妇,虽非兼者,必从兼君是也。”接下来,墨子又接连引用《泰誓》、《禹誓》、《汤说》、《周诗》等大量经典,用大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的言行有力地印证了“兼者圣王之道”的结论。

    正如墨子引用过的先王之书《大雅》中所歌颂的那样,“无言不雠,无德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种质朴的伦理观念简单而美好。只要稍稍做一点理论引申,就是“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的“兼爱”思想了。墨子认为,他所坚持的“兼爱”思想既质朴又崇高,其前景也同样乐观,“我以为人之于就兼相爱,交相利也,譬之犹火之就上,水之就下也,不可防止于天下”。兼爱既是大爱,也有大利。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墨子才振奋精神,率领弟子们一往无前地走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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