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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安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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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在自己身上求,那么天地万物都不能扰动自己,这就是“定而后能静”的“静”。

    如此一来,天地万物都由此生出,这是最为尊贵的。这就是“静而后能安”的“安”。

    安于乾道了,然后就可以做到对事情的精微之处有感知,从而有先见之明;就可以做到精义入神。当做官就做官,当退隐就退隐,当快就快,当慢就慢,一切都根据时机变通,恰到好处。这就是“安而后能虑”的“虑”。

    像这样安顿己身,这才像是恰到好处地停在小丘角落里的黄鸟;才像是梁上那雌雉,“起身、飞、停”,没有一样不是止于所当止之地。这就是“止至善”。

    简注

    ①《周易·乾卦·彖传》:“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②《周易·系辞》:“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③《周易·系辞》:“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④《孟子·公孙丑》:“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

    ⑤《礼记·大学》:“《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⑥《论语·乡党》:“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实践要点

    这段话是在解释《大学》首章:“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1. 在心斋的体系中,止于至善就是把握己身在天地中的位置,即止于至善之地。于是我们修身的努力集中到了己身之上。这有着重大的意义,这么一来,我们遇到事情就有了个定准。我和同事吵架了,回到家,这时候我是否还在抱怨同事?如果还在抱怨同事,这就是在末上求,而不在本上求。定,就是只在本上求,只在己身上求。

    2. 和同事吵架了,回到家,我不抱怨同事了,可是我心中还是有些不平,不能安静。这说明我并没有真正做到定。真正做到定,那就一定可以做到不为之前的争吵所“挠”了。

    3. 如果我不抱怨同事了(定),心里也没有觉得烦(静),但是我意志消沉,没有充满兴致地去做事情。这就是“不安”。如果我真的没有受到别人的影响,那么我便处于本然的状态,我必是生生不息的,合于乾道的。我一定是充满斗志要承当自己在天地间的角色的。否则,我的静都还不是真的静,我的定都还不是真的定。

    4. 安于乾道,则纯然是良知应事。这时候可以“知几”。心斋和一庵所说的“研几”与一般理学家不同。一般理学家讲的研几是针对内心的功夫。而心斋、一庵的“研几”,则是在“事几”上做到出处进退完全合于道。研几不是通过静坐反省内心世界,而是在应事的时候,一举一动圆通妙应。

    5. 如果我做到定、静了,到了家也在充满生机地照顾孩子、处理工作,亦即做到安了。但是我做事的时候并没有“有如神助”的感觉,并没有“灵光四射”,并没有“充满惊喜”。这就是没有做到“虑”。这说明我还没有真正的安于乾道,也就是没有真正的做到定和静。

    6. 明明德和亲民是一回事,也就是致良知。而下手处则在止于至善之地,也就是安顿己身,也就是立己身为天下国家的根本。至于具体如何止于至善之地,可以看到,定、静、安、虑、得是一环套一环的,是逐渐精细地指出如何安顿己身。定静安虑得讲完之后,《大学》接下来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物就是身心家国天下一体之大物,此物之本在己身,末在家国天下。所以明明德亲民的初下手处,在止于至善之地(安身)。

    五、谓朱纯甫曰:“学问须知有个把柄,然后用功不差。本末原拆不开,凡于天下事,必先要知本,如‘我不欲人之加诸我’①,是安身也,立本也,明德止至善也。‘吾亦欲无加诸人’②,是所以安人,安天下也,不遗末也,亲民止至善也。”

    今译

    心斋先生对朱纯甫说:“学习需要有个把柄,然后做功夫才能避免差池。天下之事是个整体,其根本(己身)和末梢(他人、家国天下)是分不开的。但凡是天下之事,一定要知道根本。比如‘我不希望别人把他的意志强加到我的身上’,这就是安顿己身,树立天地万物的根本,明德止于至善之地。‘我也不想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这就是安顿他人,安顿家国天下,不遗漏末梢,让亲民止于至善之地。”

    简注

    ①②《论语·公冶长》:“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实践要点

    1. 按照心斋先生的解释,子贡不希望别人强加东西于自己,即是希望自己的一切都是由自己的本心所决定,由自己的良知所出;子贡不希望强加东西给别人,即是希望通过自己的修身,让别人自己去改变,自己去转化。这分别对应《大学》的“明明德”与“亲民”,并且是在自己身上明明德,在自己身上亲民。亦即“明德止至善”、“亲民止至善”————止于至善,就是安顿己身,就是把天地万物归结到自己身上来调理整顿。

    2. 什么是缺乏把柄的明明德呢?

    场景一:我教孩子的时候,看到孩子把房间搞得一塌糊涂,我便要训导他。我训导孩子不是为了撒气,不是为了耍威风,只是希望孩子能改变生活习惯。我训导孩子的时候也比较耐心。训导孩子的事情,可以说是由良知发动的,而不是由私欲发动的。在我而言,是显明我的明德,在孩子而言,是教养孩子,也就是亲民。

    场景二:就上述问题而言,我知道孩子现在如此邋遢,是因为先前有好多回,我看到孩子生活不整饬而没有指出来。也就是心斋所说“引导之不时,己之过也”。之前有几次,我耐心不够,导致说了一半就生气了,道理并没有说清楚,孩子并没有真正理解什么叫整饬严谨的生活。也就是心斋所说“讲说之不明,己之责也”。于是我知道这次要不怕麻烦地给孩子指出来;在指出来的时候,还要有足够的耐心,把事情说清楚。这就是在己身之上明明德与亲民,也就是把明明德和亲民拉到己身上来,也就是明德止至善和亲民止至善。

    这两种场景,前一种明明德的主体是我的心,客体是眼下的事情。在眼下的事情上明我心之明德,也就是致良知于事事物物。后一种明明德的主体是我的心,客体是我自己,也就是己身。是在己身上明我心之明德。前者在心斋看来是缺个把柄;后者则有个把柄(止至善),是“明德止至善”(亦即“亲民止至善”)。

    显然,后一种有把柄的明明德和亲民更有条理,有个本末先后。“用功不差”,就不会出现本乱而末治的情况。而前者要在念念致良知,而没能注意到每个念头不是平均的,没有突出个本末先后,所以用功很可能出现差池。

    六、有疑先生安身之说者,问焉曰:“夷齐虽不安其身,然而安其心矣。”先生曰:“安其身而安其心者,上也;不安其身而安其心者,次之;不安其身又不安其心,斯其为下矣。”

    今译

    有质疑心斋先生“安身”之说的,问道:“伯夷叔齐虽然不能安顿己身,但是他们能够安顿己心。”心斋先生说:“安顿己身并且也安顿己心的,这是最上一等的;不能安顿己身而能安顿己心的,这是次一等的;既不能安顿己身又不能安顿己心的,这便是最下一等了。”

    实践要点

    1. 《孟子》中讲过“匡章”这个人,为匡章辩护(国人都说匡章不孝顺,而孟子为之辩护)。匡章不知道要先在己身上做功夫,不知道先要去安顿己身,而是看到父亲不对,就去要求父亲。所以导致“父子责善而不相遇也”,也就是父子之间相互要求对方改过向善,以至于父子不合。因为父子不合,所以匡章无法尽孝,没有办法安顿己身(作为一个父亲的儿子的身份)。因父亲没有办法得到奉养,孤苦伶仃,如果自己有妻子、孩子奉养自己,自己于心不安,所以让妻子孩子离开自己,终身不接受子女的奉养。

    孟子说:“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匡章的发心是,认为不这么做,那就是自己舒舒服服,父亲得不到奉养,这样便算得上是重大的罪过了。

    匡章便是无法安顿好“自己作为人子的身”,但求能够安“自己作为人子的心”。而如果匡章心安理得地与自己和妻儿其乐融融,而让父亲孤苦,他作为人子,一想到父亲,是无法安心的。这样他不但没有安顿好自己“作为人子的身”,又不能安自己“作为人子的心”了。这就是不能安身又不能安心的情况。

    2. 安身,安顿己身,不是把自己安放在一个舒服的地方,而是把自己放在合于人性的地方。所安的这个“身”,是连带着人在天地中的位置的。罗近溪先生说,这个“身”是根于父母、连着兄弟、带着妻儿的。否则就不能成为一个“身”(没有脱离人伦而存在的人)。所以安身又可以说是恰当地把握自己的身份。而不能安身而安其心,就是在自己已经不能把握住自己的身份时,做到用良心去应对,也就是俗话说的“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七、问义。先生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①,道尊而身不辱,其知几乎!”“然则孔孟何以言成仁取义②?”曰:“应变之权固有之,非教人家法也。”

    今译

    有人问心斋先生什么是“义”。心斋先生说:“‘危险的地方不去,混乱的地方不住’,把道义高举起来,不自辱己身,这就是知道了精微之处呀!”又问:“您这么说,那为什么孔子要说杀身成仁,孟子要说舍生取义呢?”心斋先生说:“固然有特殊情况,需要应变权衡。但这是变通之法,不是拿来教人的通常之法。”

    简注

    ①《论语·泰伯》:“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②《论语·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告子》:“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实践要点

    1. 泰州学派讲的道,主要不是体现在文字上,也不是体现在内心的钻研思索上,而是体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上。我们的一言一行是实实在在的、天地可鉴的道的载体。所谓的一言一行,就是在家如何做父亲,在单位如何做员工,在社会上如何做公民,也就是如何做自己、如何安顿此身。所以道和身是一体的。我们对道义有多么看重,我们对己身就有多么看重。所以《礼记》说:“君子不以一日使其躬儳焉,如不终日。”君子不能接受有一天时间自己没有活得顶天立地。一旦如此,君子便惶惶不可终日,必定要改变才行。这就是尊身。心斋说:尊道尊身,才是至善。这个至善,就是止于至善、安于天地对自己的安排,就是把握自己的身份,就是通过己身呈现道义。这就是义。

    2. 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是“权法”,不是“教人家法”,不是规矩常法。这个权有两个意思。一是特殊情况。人一般很少遇到要杀身成仁的情况。(相反,杀身往往是一死了之,反而是丢下仁义这个重担。)有孩子认为父母管自己管得太多,侵犯了自己的自由,这是不道义的,于是要去跳楼。这算是舍生取义吗?这很难成立。所以“权法”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使用的。所以有“唯圣人及大贤以上可以行权”的说法。

    权的另一个意思是对道体认到极其细微之处。比如孔子因为祭祀时的小问题离开鲁国,这原本是不对的。但是孔子是要把离开鲁国的责任归到自己身上,所以“以微过行”。孔子实际上是对道义体会到极为精深的地步,所以有时候做出来的事情一般人觉得不仁,但实际上是非常精深的仁。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这个权,即是对道义体会得极其精微,可共学,可适道,可在道义上并立,甚至可以在极为精微的地方都能够有共同的权法。

    权的两个意思,一个是和经(常法)对立的,一个是经的极其深入细微之处。后一个意思是本质定义。权,不是委曲求全的“委曲”,不是枉尺直寻的“枉尺”。权不是在道义上打折扣,而是道义的精深化。

    八、乍见孺子入井而恻隐者①,众人之仁也;“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②,贤人之仁也;“吾未见蹈仁而死者矣”③,圣人之仁也。

    今译

    突然见到小孩子掉进井里,心中顿时一痛,这是众人都有的仁;“不为了求生而违背仁德,却会为了成全仁德而舍弃生命”,这是贤人层次上的仁;“我从没见过因为践行仁德而死的”,这是圣人层次上的仁。

    简注

    ①《孟子·公孙丑》:“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②《论语·卫灵公》:“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③《论语·卫灵公》:“子曰:‘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

    实践要点

    1. 仁,是儒家最为核心的词。一开始修身,我们要去见善体仁,去发现身边人的善意。随着我们越来越用心地去为善去恶,我们也就越来越感受到身边人的好,越发觉得生而为人的幸福可贵。

    现在的人,习惯性地对世间的仁爱熟视无睹,对人的自私深信不疑。于是人越来越不愿意袒露真心,人与人之间温厚的气氛越发少,凉薄的气氛越发多。而人生命中的温暖,是自娘胎中就有的,十月怀胎,到父母辛劳的哺育,没有这出生便带着的温暖,我们不可能存在。所以孟子说,孩提皆知爱知悌。这就是所谓的“赤子之心”。

    2. 众人有这赤子之心,但是不去呵护它,越发的不信任它,以至于人性中的温暖几乎泯灭,成为一个麻木不仁者。而贤人则把它看得比生命都重要。

    如果真能去体认这个仁心,我们自然会感到,这个仁心,声色名利与之相比,不值一提。这是对善、对仁深刻的体认和坚信。

    3. 在日常经验中,一个人可能因为做好事而产生糟糕的后果。所以有发心为仁而结果不幸的情况。

    比如孔子周游列国,想要推行仁政。结果不但没有实现理想,还多次差点丧命。这是仁的因结出不幸的果吗?

    这是从世俗功利的角度评判人生,遂觉得“德”与“福”不一致。若从这两千多年的文明看,孔子的一言一行对后世有着极大的影响,其德行纯粹,其事功一直延续到今日。

    功利世界自有其运行之道,这是孟子所谓的“人爵”。其夭寿祸福,未必是人的德行所能决定的。但是仁德一定不会让人的夭寿祸福受到损害。有人说,战争时,被敌军俘获,如果变节,便可以活下去,如果讲仁义,那寿命就会缩减。这不是仁义损害寿数吗?在这个例子中,死或许比活着要幸福。如果变节,寿数或许增加了一些,而其他方面的生命的损伤是所增加的寿数远远无法抵消的。所以,从根本上说,只要发心纯粹是仁,必纯粹是积善,所以说未有蹈仁而死者。

    圣人做仁义之事,没有掺杂私欲,是纯粹的仁;而常人做仁义之事时掺杂了许多私欲,所以常人很容易错把混在仁义中的私欲当作仁义,进而把人生的不幸归咎为仁义。所以真的体认到“德福一致”、“人性本善”、“仁者无敌”、“未有蹈仁而死者”是极其不易的,只有呵护好“众人之仁”(亦即赤子之心、人人本有的良知),担当自任起贤人之仁,久而久之才能真实地把生命安顿在“仁”上。这就是所谓的“仁者安仁”、“圣人之仁”。

    九、“明哲”①者,良知也。“明哲保身”者,良知良能也。

    知保身者,则必爱身;能爱身,则不敢不爱人。能爱人,则人必爱我;人爱我,则吾身保矣。能爱身者,则必敬身;能敬身者,则不敢不敬人。能敬人,则人必敬我;人敬我,则吾身保矣。

    故一家爱我,则吾身保;吾身保,然后能保一家。一国爱我,则吾身保;吾身保,然后能保一国。天下爱我,则吾身保;吾身保,然后能保天下。

    知保身而不知爱人,必至于适己自便、利己害人,人将报我,则吾身不能保矣。吾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天下国家哉?知爱人而不知爱身,必至烹身割股、舍生杀身,则吾身不能保矣。吾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君父哉?

    今译

    “明哲保身”的明哲,指的是生而就有的良知。“只要有明哲就可以保全己身”,指的是良知良能。

    (我们的天生就有的明哲)知道要保全己身,那我一定会爱护己身;我们能去爱护己身,就不敢不爱护他人。只要我能去爱护他人,他人一定会爱护我;他人爱护我,那我的己身就得以保全。如果我能爱护己身,那我一定会敬重己身;能去敬重己身,就不敢不敬重他人。我能去敬重他人,他人必定会敬重我;他人敬重我,那么我的己身就得以保全。

    所以,一家人都爱我,那我的己身在一家之中就得以保全;我的己身得以保全,然后可以保全一家。一国的人爱我,那我的己身在一国之中就得以保全;我的己身得以保全,然后可以保全一国。天下人都爱我,那我的己身在天下之中就得以保全;我的己身得以保全,然后可以保全天下。

    知道要保全己身,却不知道要爱护他人,势必导致凡事图自己的便利。图利自己,损害他人,别人便会报复我,那么我的己身就不能保全。我的己身都不能保全,又谈何保全天下国家呢?只知道爱别人,而不知道爱己身,势必导致烹身割股以事双亲、杀害己身舍弃生命这样愚忠愚孝的行为,那么我的己身就不能保全了。我的己身都不能保全,谈何保全君主和父亲呢?

    简注

    ①《诗·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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