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译自Max Weber, “Vorbemerkung” Gesammelte Aufsätze zur Religonssoziologie (Tübingen, 1978) 7th ed., pp. 1——12。这篇文章实乃韦伯为其宗教社会学论著所写的一篇总序,英文最先由Talcott Parsons译为“Author's Introduction”列于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New York, 1958)一书之前,极易使人误解为韦伯专为此论文所写的前言,特此说明。中文原有张汉裕译《著者补论》,收于氏译《基督新教的伦理与资本主义的精神》一书(台北,1960),89-98页;译文稍有删节。今由康乐参照张译本、Parsons英译本及以下版本予以重译:W. G. Runciman ed., E. Matthews tr., “The Origins of Industrial Capitalism in Europe,” Weber: Selections in translation (New York, 1978), pp. 331-340;大冢久雄、生松敬三编译,《マックス·ウェーバー,宗教社会学论选》(东京,1972)之一《宗教社会学论集·序言》(5-23页)。必须说明的是,原文最后几段有关运用史料的部分,兹不赘译。此外,本文篇名及各段落小标题皆中译者所加。
身为近代欧洲文化之子,在研究世界史时,应当提出如下的问题:即在————且仅在————西方世界,曾出现(至少我们认为)具有普遍性意义及价值之发展方向的某些文化现象,这到底该归诸怎样的因果关系呢?
一 各文化领域的理性化
只有在西方,科学才发展至我们今日视为可靠的程度。其他的文明,特别是印度、中国、巴比伦与埃及,也有经验的知识、对世界及生命问题的反省、极深奥的哲学及神学智能(虽然只有基督教————在大希腊化思想的影响下————才圆熟地发展出来一套系统的神学,至于伊斯兰教与某些印度的宗派则仅有些许迹象),以及极端精微的学说与观察。然而巴比伦的天文学————就像其他文明的一样————缺少了希腊人首次发展出来的数学基础:质实言之,此一事实更突显出巴比伦天文学的特殊发展。印度的几何学则没有理性验算的概念————这也是希腊人天才的另一产物,同样的天才也创造出力学与物理学。印度的自然科学,就经验观察的角度而言,确有高度发展,然而并没有理性实验的观念,而此一观念虽已出现于西洋古代世界,基本上仍为文艺复兴时的产物。同样地,近代的实验室并不存在于印度,其结果则为印度的医学————虽然在经验与技术层面有高度发展————缺乏生物学、尤其是生化学的基础。除了西方外,没有理性的化学。中国的史学,尽管复杂精微,却缺乏修昔底德(Thucydides)式就事论事的研究方法。马基雅维利(Macchiavelli)确有其印度的先行者,但是从亚洲的政治思想里,我们找不到任何类似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法或一般的理性概念。理性法律体系所必备的、严谨的思想论证及形式,为罗马法的特色(西方法律亦源自此),却不见于他处,尽管印度的弥曼差(Mimámsa)学派[1]、范围极广的法典编纂————特别是近东,无数印度以及其他地区的法律文书————稍有迹象可寻。教会法(Can on Law)的结构,亦仅见之于西方。
同样的现象亦可见之于艺术。在历史上,其他民族对音乐的敏感似乎比我们有更高度的发展,至少不比我们差。各种形式的多声乐存在于世界许多地区;由一些乐器及伴唱所构成的合奏,可见之于其他文明。我们音乐中所具有音符间合理的节拍,其他民族亦曾计算出来并熟用之。但某些特色则仅见之于西方音乐:例如合理的合声乐,包括对位法及合音;基于三和音(以及第三阶音)的音符组织法;自文艺复兴以来,我们的半音阶或更短的音符的和谐演出,是以理性的形式取代了空间式的休止符。我们的管弦乐团也是西方所特有的,以弦乐四重奏为其核心以及管乐器的整体组织;我们的连续音;有了我们的记谱法后,近代音乐的创作、演出以及其持续存在,才成为可能;我们的奏鸣曲、交响乐或歌剧(虽然标题音乐、韵诗、音符及半音阶的变奏曾以各种变形存在于音乐传统中);以及最后,所有演奏这些的必要工具,我们基本的乐器————管风琴、钢琴及小提琴。
作为装饰之用的尖形拱门亦见之于西方古代世界与亚洲各地;亦有人认为尖形拱门及十字型拱形圆顶的结构曾出现于东方。但在其他地区我们找不到理性运用哥特式拱形圆顶以分散张力,并利用弓形跨越空间————不管其采用形式为何。哥特式拱形圆顶成为————更重要的————宏伟纪念建筑物的结构原则,并延伸成为某种雕刻与绘画风格的基础,如我们中世纪所流行者。同样地,虽然此技术之基础来自东方,然而除了西方外,我们从其他地区找不到用以解决拱形圆顶方法之遗迹。我们也见不到此种所有艺术“古典式”合理化的现象,例如绘画所用的直线及空间透视法————这是我们的传统在文艺复兴时期所产生的。印刷术的成品曾见之于中国,但只有在西方,才发展出一种只设计为印刷而发表————也只有通过它才有可能————的文学体裁,直截言之,即“刊物”与“报纸”。
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与我们大学或学院表面上极类似者,皆曾见于中国与伊斯兰教世界。但只有在西方,才发展出一种理性的、有系统的专业化知识,以及一群受过训练的专业人才,他们在今日文明中已踞有一种重要的几近支配的地位。毕竟只有在西方,我们才能发现到专业性的官员————近代西方国家及经济的基石。尽管此群体在其他地区亦曾萌芽,但从未构成社会秩序中如此必要的部分————如他们在西方所扮演的。许多文明区的确早有“官吏”————甚至具有专门职务的官吏————存在;可是没有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我们的整个生存————生活中政治、技术及经济的基础————如近代西方一样,以如此绝对而无可避免的方式纳入受过训练的专家所构成的官僚组织的罗网下:社会生活上最重要的日常运作,以同样方式掌握在受过技术、商业、尤其是法律训练的政府官吏手中。这在其他地区是找不到的。
根据身份团体而构成政治及社会组合,是很普遍的现象,但只有在西方,才出现基于身份的————“王与王国”(rex et regnum)————独特形态的国家[2]。同样地,由定期选举人民代表所组成的国会、群众领导者以及由政党领袖担任“部会首长”向国会负责的统治形态,也是西方特有的制度,虽然为了获取或影响政治权力而形成组织,这种意义上的“党派”亦曾见之于世界其他地区。
一般而言,“国家”————也就是基本上具有合理制定的“宪法”、合理制定的法律,以及由根据合理制定的法规或原则办事的专门官吏所负责的行政等特征的政治形式————仅知之于西方,尽管他处已有萌芽。
二 资本主义与“营利欲”
同样情形可见之于我们今日命运最具影响力、存在于近代生活中的力量:资本主义。
“营利”(acquisitiveness),或“追求利润”,追求金钱以及尽可能聚集更多的金钱,就其本身而言,与资本主义完全无涉。此一现象,无论过去或现在,皆可见之于侍者、医生、车夫、艺术家、娼妓、贪官、军人、盗匪、十字军、赌徒以及乞丐————或者可以说:不管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苟有客观机会可以牟利,则此现象即可见诸“各式各样的人士之间”。因此,在文化史的初步课程里,我们就该断然放弃此种[关于资本主义的]幼稚定义。贪得无厌的欲望与资本主义并无类似之处,更非其“精神”所在。反之,资本主义实际上或能抑制————至少是合理地缓和————此种非理性的冲动。资本主义制度不外乎利用合理的资本主义的持续“经营”(Betrieb)以追求利润或“利润率”(profitability)[3]。资本主义制度必须如此。在整个经济已完全资本主义秩序化的情境里,个别的资本主义企业若不以利润的营得机会为其行动方针,则必定失败。
三 合理的资本主义
现在且让我们先下一个较通常所用者更为精确的界说。我们认为“资本主义”的经济行为应该指:
第一,基于利用交易机会而追求利润的行为。换言之,即形式上和平的营利之机会。诉诸形式上及实际上之暴力的营利,有其独特的法则,将其与最终目的在从交易中获取利润的行为归诸同一范畴,是不确当的,虽然我们无法禁止人家如此做[4]。其次,在合理地追求资本主义营利之处,营利行为是以资本的“计算”(calculation)为依准。换言之,它是以这种方式安排的:有计划地运用作为营利手段的财货或个人劳务,以期在个别企业最后决算的损益平衡表上,收入————资产之货币价值(如果是一家持续性的企业,则为定期估算的资产之货币价值)————能超过“资本”,也就是超过平衡表上估算的、用来交易营利的物质手段的价值(就持续性而言,则意味超出应继续增加)。至于此一过程是否将收集来的原料商品交给一个行商,再易回其他的原料商品(如“康曼达”[commenda])[5],或一制造工业————构成要素包括厂房、机器、现金储备、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债权————则无关宏旨;关键点在于以货币形式计算资本,不管是以近代簿记方式或较原始及幼稚的计算方式。因此当企业开始运转时,即有最初损益平衡表:每次个别交易进行前,皆经估算;为了评估企业运转情况而进行检核时,即再经估算;企业结束时,则有最后的损益平衡簿记,以确定所得“利润”。例如在“康曼达”,期初平衡表的制作可据以决定有疑义的资产货币价值而为各参与企业者所同意————只要资产尚未具货币形态;期末的平衡表则可用来估算盈亏,据以分配红利或分摊损失;只要其运转是合理的,则在“康曼达”企业之合伙者间每次个别交易皆以计算为基础。一直到今日为止,在所有资本主义企业形式里,如果其环境并不需要完全精确的计算,则计算或估算即从未真正准确,而采取推测,或更简单的只是某种传统性或习俗性的方式。但这只不过是影响资本主义营利之合理的程度而已。
从纯粹概念性的观点而言,最重要的不外乎:经济活动实际上是取决于货币形式的收益与支出的比较这一事实,而不论其计算方式有多么幼稚。就此意义而言,“资本主义”及“资本主义企业”,甚至某一程度的资本计算之合理化,根据我们所知的经济文献,确曾存在于世上所有的文明国家;中国、印度、巴比伦、埃及、古代地中海、西洋中古以及近代。而且这些企业并不都只是各自孤立的事业,也有持续性的个别企业与持久的“经营”。虽然就贸易而言,长久以来的确未具我们今日这样持续经营的形式,而只是一连串个别的事业;首次在一个特别部门缓慢地朝向持续性运作的步伐是由大商人踏出的。总之,资本主义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家(不管是临时性还是持续的),都是非常古老且普遍的现象。
四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特色————合理的自由劳动力组织
然而,西方世界却赋予了资本主义他处所未曾有过的重要意义,这是因为西方世界发展出了他处所没有的资本主义的种类、形式及趋势。世界各处皆曾有商人:批发商、零售商、住商及行商;有各种各样的放贷者,以及具备多种功能的银行(至少近似于我们西方十六世纪时的银行);海外贸易贷款[6]、“康曼达”、有限连带责任的公司及组合曾经非常普遍,甚至采取持续经营的形式。不论何处,只要政治团体具备有货币财政,例如巴比伦、希腊、印度、中国或罗马,即有放债者:他贷款给战事、海上劫掠以及各式各样的契约与营造;他曾在海外政策中扮演殖民地企业家而大出风头;拥有大农场,役使奴隶或(直接或间接)利用强制性劳力来工作;他承包领地、官职以及(更重要的)税收;他资助政党领袖竞选,也资助内战的佣兵队长(condottieri);最后,在任何可以赚钱的机会中,他都是“投机者”。这种企业人物,也就是冒险资本家,曾出现在世界各处。除了贸易、借贷及银行业务等少数例外,这些人追求的主要机会要不就是纯粹不合理性的投机,否则即为凭借暴力攫取的利得,特别是战利品的利得,不管是表现为真正战争的方式,还是在财政上长期剥削其臣民。
即使在今天西方,公司创办人、大投机者、殖民者及现代金融家的资本主义就连在平时,也还有上述的烙印,与战争有关的资本主义活动更为显著。大规模国际贸易的某些部分(也只有这些部分),就像过去一样,仍有类似的特性。然而,除此之外,近代西方还有一种完全不同的资本主义形式,是世界其他地区所未曾有过的;此即(形式上)自由劳动力的合理资本主义式组织,在其他地区则只有初步萌芽而已。就算是不自由的劳动力,其组织也只有在大农场才达到某种程度的合理化;古代世界作坊的合理化更是极其有限;至于近古时期雇用隶属民或农奴的劳役农场、工场或庄园中的家庭工业,其合理化的程度甚至更低。在西方之外,真正雇用自由劳动力的“家庭工业”寥寥可数,这是已告确认之事;论日计酬之劳工的雇用,固为普遍现象,然除极少数例外(且其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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