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章 上海日本紗廠大罷工(附青島日本紗廠大罷工)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四)回复辭歇的四十人之職務;

    (五)罷工期內工資照付;

    (六)公司規定獎勵勤勉的工人,廢止儲金的製度;

    (七)無故不得辭歇工人;

    (八)釋放被拘工人。

    日本資本家對於上面的條件的解答是:

    (一)對於第一項,公司的日本人,對於中國的職工,是有同情親切的態度的,公司方面,嚴禁毆打的事情,將來也與此取同樣的方針。

    (二)公司所給工資,比較中國廠與外國所營的工廠為多,所以不能增加。

    (三)第三項無異議,公司正在實行中。

    (四)辭職的工人,不能複職。

    (五)第五項不能同意,但在罷工之初,曾聲明上工者每日支付罷工期內工資三成。

    (六)第六項職工略有誤解,此種儲蓄制度,與工資無關係的,是因增進職工福利起見,而任意賞給的。

    (七)無理決不解僱工人的。

    (八)第八項是工部局警察廳所拘禁的,釋放工人,在公司權限之外。日本帝國主義的答解真聰明,把工人的要求推得一干二淨。上海總商會便出賣工人了,它以為第二、四、五、七及第八項不必提出,遂取消而以下列的條件代之:

    (一)不虐待工人,如有虐待情事,可禀告工場長,以待工場長公平的解決。

    (二)工人復工者,可照以前的辦法。

    (三)儲蓄獎金依公司規定,滿五年者可以支付,中途退職由公司規定,如成績佳良者照給。

    (四)工資兩星期一發。

    最後的結果:

    (一)不許無故打人;

    (二)依照工作的勤惰增加工資;

    (三)不許無故開除工人;

    (四)發還儲蓄金(原本公司押下的工資預備十年後發還的押金,如果工人被開除是不發給的)。

    由這四個條件看來,可說工人完全失敗,但在精神方面,工人是勝利的。因為罷工總算得一個結果,這個結果在工人看來,是由他們奮鬥得來的。從此他們相信團結的重要了,相信工會了,於是加入工會的大大地增加了,數日之內,小沙渡由千人增加到六千人,楊樹浦增加到三千人,各工會也產生了工會小組的組織。

    “五卅”事件的導火線

    工會仍在潭子口存留,由劉華同志主持。劉華同志便是在此次罷工中訓練出來的,他原系一印刷工人,後來入上海大學附中做半工半讀學生,在此次罷工中表現異常勇敢勤勞,而且善於鼓動,甚為工人所愛戴。此時,我們按各廠企業組織工會,如內外棉紗廠工會、日華紗廠工會、同興紗廠工會、豐田紗廠工會、太康紗廠工會、公大紗廠工會等等;並於各廠設立工廠委員會(實際上即分工會,於是後來有同志誤會說“工廠委員會中國早就有了”,其實它不僅無蘇聯工廠委員會的性質,抑且無西歐各國工廠委員會的作用),其下並按各工作處組織支部。從此我們在上海才立下一個空前未有的工會組織基礎。會務發達,蒸蒸日上。

    工會日益發達,在另一方面則引起日本資本家的恐慌,他們以為如果任工人這樣下去,那麼,那將來的禍患是不堪設想的。廠中糾紛又層出不窮,工會硬出頭代表工人利益與廠家交涉。工會的用意,是這樣辦成習慣,即使工會在條文上未得到明白的規定,但在事實上已被廠家所承認。日本資本家於是決心反對工會了。五月七日那一天,會集了日本紡織同業會,商議取締方法於下:

    (一)主義者指揮工會,強制勞動者加入,每為惹起鬥爭的原因,所以日本紡織同業會,不能承認;若職工有所要求,可直接提出於工廠,不能組織工會。

    (二)若因此決議,而工會唆使工人罷工者,同業會決取強硬的態度,處置工人,並可鎖閉工廠。

    (三)關於第二項決議,當十分取締工會的活動,與上海工部局及中國官廳交涉。

    工人知道後,內外棉第三第四廠工人首先不服,發生罷工,第八廠也略有波動,但工會知道時機不好,叫工人在此時期內只能取怠工的方法(怠工的方法很多,如做得慢,做得壞,損壞機器,損壞貨物等都是),不用罷工的手段,所以十一日無條件復工了。日本資本家方面從此益加強硬,以為如不開除不良分子,那麼勞資爭議事件總是不會停止的,五月十四日第十三廠開除工人兩名,因此引起工人第二次罷工,到第二天,第五廠響應,第七廠發生槍殺工人顧正紅的慘劇,於是成為“五卅”事件的導火線,以至於激起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二七年的中國大革命。

    青島日本紗廠罷工

    這裡須附帶敘述青島日本紗廠罷工。青島日本紗廠罷工不用說是上海日本紗廠大罷工的直接影響。日本自從在歐戰時由德國手中攫取青島後,經營不遺餘力。在工業方面,就紗業而論,在四方有內外棉三廠,大康、隆興各二廠。在滄口(距離四方二十五里)有富士、鐘淵、長崎各一廠。共有工人二萬二千餘人。除紗廠而外,如火柴、麵粉、榨油等廠約四萬人,合計青島日本工廠有六萬餘人。此時名義上雖經中國收回,但實際政治上和經濟上日人仍有支配和操縱的權力。北京政變以後,奉軍南下,山東歸其掌握,但此時山東尚有直皖兩系軍隊,軍事行動尚未停止,故奉系勢力還未穩定。

    青島日本的紗廠勞動條件與上海日本紗廠不相上下。所稍異者,只此地工人成份,其中女工佔百分之十,童工佔百分之六十,男工佔百分之三十,比上海略略好些。

    青島日本紗廠和上海日本紗廠因為多在同一個企業之下(如內外棉、大康),關係自然密切,小職員和工人時有調換情事,所以青島紗廠工人很容易直接受到上海的影響。四方這個地方又是膠濟鐵路機器廠所在地,其時膠濟鐵路正成立了總工會,鐵路工人以全力提攜紗廠工人,於是紗廠工人又得到眼前的一副興奮劑。

    開首就是一般練習生最為活動。先是大康紗廠在濟南招了一班練習生到廠內工作,這班練習生大半都有高小畢業和中學一二年級的程度,他們向具狹義愛國反日的思想,复感日本資本家苛待壓迫的痛苦,今受上海紗廠罷工和膠濟鐵路罷工的影響,於是暗中聯絡工人組織工會。

    四月初旬紗廠工人便起來組織工會。不幸關於組織工會的文書及加入工會的名冊等,為日本資本家發見,資本家乃極力壓制,如大康廠主得了上海的教訓,就先發製人,武力壓迫,實行搜查工人宿舍及身體,開除工會發起人,捕拿活動分子,甚至非刑拷打。但這樣一來,反而激起工人的憤怒,工友會議決提出下列各條件:

    (一)日工十小時,夜工八小時;

    (二)取消房價;

    (三)每年發給花紅;

    (四)每年準工人告假一月;

    (五)每日增加工資一角。日本資本家當然不能容納,工人遂召集緊急會議,議決二十一條,限廠方二十四小時答复:

    (一)承認工會;

    (二)日工加資一角;

    (三)包工加資百分之三十五;

    (四)夜工飯錢,自本月起,一律加倍;

    (五)取消壓薪制;

    (六)取消二割引制(按即二成儲蓄,隻大康紗廠特別規定);

    (七)因公受傷,工資照付,醫藥在外;

    (八)一律免收房費;

    (九)延長吃飯時間至一小時;

    (一○)不得打罵華工;

    (一一)每年內給假期一月,假期內不得開除工人;

    (一二)規定保護女工,每月給生理假二日,工資照給;

    (一三)減少童工工作時間,每日不得過八小時;

    (一四)如工人違犯廠規,由工會同意後方可處分;

    (一五)公司罰工人之款,應交給工會作為工人教育費;

    (一六)以後不得藉故開除工人代表;

    (一七)應當規定工人有得花紅的利益;

    (一八)此後公司待工人一律平等;

    (一九)罷工期內不扣工資;

    (二○)公司承認此項條件後,應該雙方訂立合同,簽字,蓋章;

    (二一)訂立合同應該有證人作保。

    四月十九日首由大康紗廠罷工,至二十三日內外棉紗廠亦繼續響應,二十四日隆興、日清兩紗廠也捲入漩渦。各工廠工人所要求的條件,除“工人死亡時給予一年工資撫卹遺族”一條之外,餘均與大康的二十一條大略相同。罷工人數約一萬名,同時其他各廠也有躍躍欲動之勢。青島日本絲廠恐遭波及,不得已讓工人在工潮未解決以前,停止工作;凡要回鄉的,由紗廠發給旅費。二十六日滄口鈴木絲廠也罷了工,工潮益形擴大。隨後銀月鐘淵各廠又罷工,富士廠亦覺不穩。

    日本資本家方面當大康罷工開始時,態度非常強硬,絕斷工人伙食,而工人只吃六個銅板的大米。又用軍隊包圍工人宿舍,而工人就在街上露天的睡。到二十三日日本資本家方面才向工會代表提出下列三條:

    (一)麵粉由公司廉價供給;

    (二)現在規定的吃飯時間三十分鐘外,無論日工夜工給與十五分鐘的休息;

    (三)無論日工夜工各加補助金一錢(日金,不及華幣一毫)。

    工人不滿意,仍舊支持下去。內外棉、隆興、日清等罷工之後,日本公使向中國政府要求取締風潮。一直到後來工潮擴大到滄口各廠,日本資本家方著實恐慌了,催促中國官廳禁止,一面逮捕工人領袖,一面解散罷工後援會。此時我們的戰術,有許多是利用上海的經驗。由上海紗廠工會派出代表前往援助。青島歷年受日本的壓迫,一般市民痛恨已深,又值收回青島運動之後,民氣極為激昂,此時工人罷工,地方各團體多表同情,青島大學學生聯合各團體成立罷工後援會,捐資援助。同時我們還放了威嚇資本家的空氣說:“如果廠方不承認青島工人的要求,上海就要同情罷工。”上海紗廠工會公開宣言及致函日本資本家道及此意。上海大罷工的餘威猶存,於是日本資本家害怕了,終於不能不承認青島工人相當的條件。

    最後由青島日本領事同中國商會等出任調停,召集勞資雙方,議決條件如下:

    (一)改善工人待遇;

    (二)食費加給一錢(日金);

    (三)工作中受傷的工人,支給工資及藥費;

    (四)吃飯時休息三十分鐘;

    (五)休息時間晝夜勤務各為十分,在午前三時及午後三時以後;

    (六)復工的工人支給兩日工錢,但五日不復工的工人不在此限;

    (七)工錢從速支付;

    (八)工人賞錢,公平辦理;

    (九)不毆打及辱罵工人,有犯過的給予相當戒飭。

    工人於五月十日復工,計罷工二十二日之久,當上工的時候,又起了衝突,因為資本家宣佈於早晨復工,而工會宣布晚間復工。這個辦法在斗爭上是有很大的意義,一則可以表現工會的威力,二則可以預防上工後資本家再來壓迫,結果還是晚間復工。

    工會組織從此益加鞏固,但就因此而遭日本資本家之大忌,要求中國官廳解散。中國官廳聽從日本人的要求,拘禁工會辦事人員,工人大憤,於五月二十五日第二次罷工。大康、日清、內外棉廠等都一齊發動。日清紗廠工人雖然停止作工但並不退出工場,仍在工場中高唱勞動歌,當時督辦雖有訓諭,但毫無效果。二十八日日本驅逐艦樺櫸兩艦,從旅順入港,中國官廳也派奉軍到了青島,同時保安隊消防隊,也奉了戒嚴司令部的命令出防,廠主遂借了軍隊的勢力實行閉鎖工廠,勒令工人出廠。在紛亂的時候,軍隊發槍射擊工人,死者二名,重傷者六名,輕傷者十餘人[註 6]。同時中國官廳封閉工會,盡力檢查壓制,工人無從活動。後來工人為生活所迫,同時亦有少數為廠方所誘,於六月十四日,三廠同時開工。起初時上工的工人還不多,後才漸漸增加;第二次罷工風潮遂在血泊中鎮壓下去了。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