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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皆相同,然非他性之总与能别所别异门诸声义,是遣他声。何以故?无相违故。且异门声,非顿合故。虽同是遣他,而各舍自义,不应道理。又诸总声,於自诸差别,遣他义者,非不重执诸差别声,是所求故。谓如桦树,非拔罗沙等,如是亦非瓶等。此等是解答,应舍余非总声义难。如是总声,安立自所乐义境时,如何不待能别所别之声?如是:
无违故积聚 亦能诠余义
聚总等声义,仍是遣他,无不应理。如是总别诸声,於自义总转故,随二或多於彼所差别之余义亦能诠说,极为应理。如前已说。又曰:
许尔许故异 自总皆不舍 不取於一义
此等生疑同 虽众多取总 由异不错乱
能别与所别 彼等非相同 是诸摄颂
问:由何因缘,而能除遣余异声义?
异与诸余异 相违故能遣
异义之声,谓诸与自,为於总义得自在故,互相违逆,如诸王子。故由余义则相忍耐。如说此是桦树。桦树之声,由与树同时相,则遮担木等树,而安立为自境。如是於余亦尔。如是於余亦尔。如是且於异声,舍置一实故,於余差别声义,除遣非理。若如瓶等不相系属之余总异义,如何除遣耶?谓
余总诸异义 自总等相违
谓由树声,於瓶等之为地所造得自在故,是其相违。故於彼所断事,如友之怨而生随喜。义亦知彼已断除彼。此等是说余总之诸异,如功德等,及彼之差别色等,诸有系属及非系属。当知如友与友之怨是能除遣,及能舍置。其中:
彼非彼亲遣
如桦树声,非亲能遣瓶等。何以故?
总非相同性
若是亲能遣者,则与树声义应相同也。
如是与余别 彼非能除遣
如以树声,不除遣波罗沙(树名)等。如是桦树声,亦应不能遣。彼相同故。若谓无过,以能遣多少各异故者。如是不应道理。如树与桦树之声,各别诠说树性与桦树性之各别事故。诠说极异义故。如是此中亦成不相杂义,言能遣多少者,义亦应尔。若谓能遣余差别义者,如何说此功德与余功德,共同所依。如说甜味中润性、清凉及重性耶?此不相违。何以故?
若是同所依 功德与余德
於一实转故 所依不相违
於实有者,则於甜味,可设立润性等功德。由於一义和合性故。无彼过失。
不见故亦遣
又各异声,於余异义由不见故,亦即能遣。何故不见?谓於事义,唯以我慢执以为足,为破彼故。如是:
总当遣自异
若由不见便能遣者,则言总声,於各自诸异法亦皆不见,应成遣他。
余非理见故
言「见」者,谓由时等总声而见别也。
如是现彼疑
若如是者,则彼总声,於差别现,理应生疑。若谓:若於彼等见先所见,且於竪立者,
若谓疑应理(信慧本为「若谓疑非理」)
作如是念,若由时等,及义势同行可得者,如何生疑耶?
彼单独决定
不应如是说。言於具彼等生疑者,谓於具义等决定事,後时由单独而生疑。
若异无单独
若谓总声,於诸差别,不见单独。如说云:种类之声,非诸异法之能诠。曰:
待闻者则见
谓诸闻者,遣他总已而求单独。如问:此树为从地大生,抑从五大生?曰:从地大生。如彼决定者,言於彼树,说从地大生之声。是从何生疑?言彼决定,从此单独生疑。由唯闻说,从地大生。有单独量式,故无过失。如义是遣他。如是总亦尔(如此义遣余义,是为义总,如是此声能遣余声,即是声总)。
遮遣余声已 由声总能诠
如由所作性,遮非所作,以总了知无常等。如是遮遣余声,由声总诠说。非是於义。
於何义疑一 於多义亦疑
何处於何义等声义,疑为车支等。即彼一声,於多义亦生疑。如於拔瓦等声,亦疑为有性等,然由闻者於彼总声,亦作别声观也。又如说声遣除余义而诠自义,如何无有前说过失?曰:
不见余声义 显自义分故 声系属性易 错乱亦非有
随行与回返者,由声诠义门,於彼等相同处则转,於彼不同处则不转。其中於相同处,不说决定遍转。以於无边义中容有一类未说故。於不同处,纵然是有,於无边处非能遍转。不说者唯由不见故(不同者虽有无边,然由不见故,能说不转也)。故除与自相系属者,余不见故。遮彼之比量,即能诠自义也。若由随行门,比度一事,如树声於桦树等现相生疑。如是从地大生,於非实等现相亦应生疑。若彼树声,於非地大生等不见故,由彼返性而能比度。又曰:
树地生及实 有所量逆次 四三二一疑 余是决定因 是中间颂(见附表)
除有系属外,余声或因性,非能诠义,以於多义,不能一切皆诠说故。然於自义亦非错乱,以各异诠说故。如是且无前过。彼非有。云何?
附:总别关系表
别望总决定,总望别不定。如桦树必是树,树必属地大,地必属实摄,实必是有。有法不定是实,如德、业等。实法不定是地,如水火等。地不定是树,如瓶、衣等。树亦不定是桦树,如榆、柳等。余亦类知。
破余周遍故 彼异义非异
由其总声,遣除余义,而不引自之差别,故与异声,属同所依,可应道理。故无与异义(差别义)声异之过失。彼说同声,与遣他义之义,二俱是声之所诠也。如是於自义不错乱,以单独者,非於他转故。亦无後过失。如何?
亲转无异故
非取他义之声,於各自诸异义转。故无由他自在不引异法之过失。
其异无穷故
非能遍故,非是能诠,故亦无总过失。唯遣他义。非各异故,非是实故亦尔。是故此中,不应寻求总具余差别。以是亲障余义故。如是由无前说过故,唯遣他义,许为声义,最为端严。由何知然?
诸类法安住
言「诸类法」者,谓当观为一性、常性,周遍一切别法为相。即安住此性,以不异故,所依不断故,了达一切义故。如是由无所说过故,有功德故,说诸事之声,遮遣余义,为差别性。若尔,
遣他由何定
若谓色之声,遣除味等,未增说显色故,虽已遣余法,然极相异彼如何遣?若许诸不异色者,则彼过非有。青等即色,味等非有故者,无彼过失。谓:
世许不应求
世尊亦说:於众生名不应耽着,於世间名亦不应弃舍。是故吾等,於有因缘者及普宣说者,是随世间名言,不寻求真实义。当如世间了解。世间许色之声,於青等成就,非於味等。
如是色应同
又极异故,彼色性为何於青等转,而非味等?若於味等不转,亦应於黄等不转。若谓此中有因,眼所取性,与青等不异,於味等无,是由自性各异故者。若尔者,
眼所取作用
由眼取为所取,名眼所取。如是则由作用因缘於青等说色声,非由种类因缘也。若眼所取性无异者,为何是色?若谓由与色性系属因缘,说为眼所取者。若尔,则眼所取性或作用和合,或显现色性也。眼所取总性亦由何决定?决定应依事自性。
实等亦应尔
实、数、量等,亦是眼所取故,则彼等亦应有色性。复次:
非白等无别
眼所取性无差别故。应无青、黄、大青、极青等差别。是故即无眼所取,世间共许於青、黄等异法,亦说色之声,非於味等,由是遣他决定。若谓不待遮他义,能诠声义。若如是者,
应唯随行成
若如能诠声义者,则非许由随行与逆返,以定取余差别及二俱说,皆有果故。说於逆品能诠义,如说殊胜所作为业。若谓若唯遣他是声义者,应唯逆返是能诠者。曰:若不许随行者则应尔,然由事品,
非亲许周遍
於诸事中或异或不异种类非有,如前已说。言未见余声义,此时於无种类,由遣他义所差别义,声随行逆返,是无他义。有作是说:如说牛等所遣,由一切无转变,成一切体性故,应从无成为有体也。此中
若有许一切 与无系属者 由何说何法 有由多体性
若如是许者,谓一切皆与无系属。彼中除有性所有余牛等无,增益为牛等有,应许一切皆由随行。不应答言:一切应无。又有说云:於无与有,知不应异,如知碗等皆属泥性。亦见自性知转变故。对彼曰:
若许由泥异 碗等异觉者 无离异非他 何为破异觉
如非离泥为他者,应成唯尔许觉。如何由表诠门许碗等觉异?如是於无有觉异,如何不许由声自性异之力耶?(由泥异句,信慧本为:「泥无别」。意谓泥与碗等无别,由觉异故安立碗等为异。如是无与有无别,如何不许由觉异故,安立有法为异耶?)即於汝(数论)宗:
诸德胜自性 非属所见道 凡属可见道
皆如幻甚空 虽有互差异 然由见犎等
彼觉喻相违 是依汝宗义(「犎等」信慧本等皆作「胡等」)
如从非牛返,彼牛之觉,是由见犎等因缘而说牛与犎等其声各异,虽异除遣,然汝宗所许,虽然相违,犹决定说。
此无观待知 唯自分别化 以非遣之声 不诠任何性
於犎、胡等无余具总体性,不观待者则定非有,如前已说。自性非所诠故,不应由彼门而异。有说应无最初识。对彼曰:
无始故乐成
言最初识者,唯属非有。以名言因果展转相传无始时故。若无最初识者,不能遍具种类,亦不能从具种类返,或不返。非於一多转。当有彼诸过失。有说:识无真实转。对彼曰:
由总门除遣
非有实物而能遣他,犹如种类。唯由总法於所遮境(说为能遣)。此亦唯显於异类处不见,而为比度,前已说讫。汝宗亦犯此过。若於同类遍转者,於所遍非有边际。是故如说:以有角故非马。凡不见有角,即随所遮而比度故,非各别遮黄马等,及各别转趣牛等。如汝计觉退返与随转,此中亦如是应理也。
若许有余我 观一性多性 彼於事非理
若我有实事者,观待一性多性,皆不应理。若不许有余我者,
汝显能亦尔
若无实事,彼观察应理者,汝之显与功能,亦应相同。若诸功能之显与不显是一性者,则应无显之分别。若是多性者,离诸功能非是他故,言最胜是一,则成相违。
观声所诠义 此非根行境
若此声等转 非各别诸根
诸现量境无可显示。如无显示者,谓说无余我,即是余我。故此非现量转。此亦云:
若言词所说 假设为语义
诠别现语义 从彼初生起
言词所说已无实义。零散者无能故。如教所立,语亦如是安立。如自性与缘。言教所立者,诸余教中,不应理故。此是安立余义。故受持词义之方便,是语义显现初未串习之声义系属。语性与彼义,直接於声义中无差异故。後由缘声义之增上慢,安立,如无鈎制故。若诸於各别所现义,谓余外义,或彼所系,弃舍此已了达语义。若如彼说,亦唯是分别。何以故?
如由串习语 无义亦生心
由自缘相属 各了多种相
由观待串习外义习气之语,如能作义而生了解,如说常等,及彼无别,虽无外义,由与自缘相属,能生种种分别。如闻爱情诗词,诸有贪者则起随顺贪心:诸离欲者,则起随顺厌心。
彼由余语义 许为所遮义
知系属语义 非异於比量
如实各别现,亦是异於他语,由了知系属而生,故非异於比量(即是比量摄)。
若何从何生 种种分别识
彼亦是自证 非异於现量
分别是自证故,即是现量。不应分为余量。若问:诸有原因之声,可由遣除余义而诠声义,诸随欲声又如何耶?曰:
随欲由义别
随欲声中,如帝答塔果等声,是淫说总。即由彼总之差别而说。若问:种类与总聚诸声,有何差别?曰:无少差别。种类之声,由共许力,有者於各别支分而假立,如云:不应食聚落之猪(说猪肉为猪)。
有者亲诠说 如有不观待 数量形而转 如水等诸滴 聚合而诠说 有者非唯於
支分而转 如由形显分 差别而诠转 声於彼支分 不见能诠转
形状差别者,如说轮、圆、长、方,非唯以支分而说,如是拳、结、鬘、耳严等亦尔。显色差别者,如杂色、花垫等。有支之差别,如百、千、升、斗、月、年、两等。非於诸支分转。聚集之声,亦有於各别事,圆满声转。如云:去来等。有者假立,如以身业,说为我业。有者不转(不於支分转)。如云:水、云、林等。若问:有者不作系属显示声义,如云波那萨果(信慧作「此波那萨」。应有「此」字)。於彼如何比度耶?曰:彼非由波那萨果声,乃知其义。何以故?
显所达义故
是由言此之声,与手指示或旧名称相系属,了解彼义。非由波那萨果声,了解彼义。谓於彼名所显示之义,是名义与言此之声共同所依。是二者所诠,非是为彼而作名义。若尔,与波那萨果相系属,应是声之所量?曰:
非系假立故
系属者,谓波那萨果之义与声,由他量缘已,谓此即是此(此果即此名,或此名即此果)。了知与波那萨果相系属。以与所量相系属故,而为比量。是故声量非是余量。余比喻量等云何非他量?曰:
此方亦说余
且比喻量,如为了解黄牛与青牛相同故,或从他闻而解,即是声量。或自了解谓先以余量了解二声义,次以意了解彼相同。故彼亦非是余量。如是思维,由是比知与彼相同,故应了知非余量。以非比量分别之外,故是遣他。
集量论略解卷五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