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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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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曼卿为集贤校理(1),微行倡馆(2),为不逞者所窘(3)。曼卿醉与之校,为街司所录(4)。曼卿诡怪不羁,谓主者曰:“只乞就本厢科决(5),欲诘旦归馆供职(6)。”厢帅不喻其谑,曰:“此必三馆吏人也。”杖而遣之。

    【注释】

    (1)石曼卿:即石延年,字曼卿,北宋大臣。

    (2)倡馆:妓院。

    (3)不逞者:胡作非为的人。

    (4)录:逮捕,拘留。

    (5)科决:依法裁决。

    (6)诘(jié)旦:指第二天早上。

    【译文】

    石延年担任集贤校理时,曾私下混迹妓院,被胡作非为的人为难。石延年喝醉了和他吵起来,被巡街的厢军士兵逮捕。石延年行为怪诞不拘束,对主事者说:“只请求在你们这里依法裁决,希望明天早晨还能回三馆上班。”厢兵长官不知道这是玩笑话,道:“这人必是三馆小吏。”于是打了一顿后把他放了。

    司马相如叙上林诸水曰(1):丹水、紫渊,灞、浐、泾、渭,“八川分流,相背而异态”,“灏溔潢漾”,“东注太湖”。李善注(2):“太湖,所谓震泽。”按八水皆入大河,如何得东注震泽?又白乐天《长恨歌》云:“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峨嵋在嘉州,与幸蜀路全无交涉。杜甫《武侯庙柏》诗云:“霜皮溜雨四十围(3),黛色参天二千尺。”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太细长乎?防风氏身广九亩,长三丈(4),姬室亩广六尺,九亩乃五丈四尺,如此防风之身,乃一饼耳(5)。此亦文章之病也。

    【注释】

    (1)上林诸水:对本条之注解与考证可参见《辨证》卷四注。

    (2)李善:唐代大臣,曾为《文选》作注。参《乐律》卷五注。

    (3)霜皮:指柏树的树皮呈白色。

    (4)丈:原作“尺”,据诸明刻本改。

    (5)饼(dàn):糕饼一类的吃食。

    【译文】

    司马相如《上林赋》叙述上林苑各条水系称:“丹水、紫渊,灞、浐、泾、渭”,“八川分流,相互呼应而形态各异”,“水流荡漾无涯,向东流入太湖”。李善注说:“太湖就是所谓的震泽。”据考证,八条河流都是流向黄河的,怎么会东流入震泽呢?另外,白居易的《长恨歌》中说:“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峨嵋山在嘉州,和玄宗逃亡四川的路途完全没有关系。杜甫的《武侯庙柏》诗说:“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四十围就是直径七尺,这树岂不是太细长了吗?传说防风氏身宽九亩,长三丈,按周代长度算,一亩宽六尺,九亩就是五丈四尺,这样算防风氏的身形,就是一块糕饼的样子。这也是写文章的问题。

    库藏中物,物数足而名差互者,帐籍中谓之“色缴”。音叫。尝有一从官,知审官西院(1),引见一武人,于格合迁官,其人自陈年六十,无材力,乞致仕,叙致谦厚,甚有可观。主判攘手曰(2):“某年七十二,尚能拳欧数人(3)。此辕门也,方六十岁,岂得遽自引退(4)?”京师人谓之“色缴”。

    【注释】

    (1)审官西院:审院,即审官院,负责考察京官与朝官的品级、职务,分为东、西两院。

    (2)攘(rǎng)手:挥手。

    (3)欧:通“殴”,殴打。

    (4)遽(jù):急促,匆忙。

    【译文】

    仓库里的物品,数目充足但是名称上有误的,在账本上就称为“色缴”。音叫。曾经有一位从官主管审官西院,想引见一名武人,按规定可以调任,那人自己说已经六十岁了,没什么才干,请求退休,讲述得谦虚诚恳,非常动人。管事的官员挥着手说道:“我年纪已经七十二了,还能拳打数人。这里是军营,你才刚刚六十岁,怎能匆忙让自己退休呢?”京城人戏称为“色缴”。

    旧日官为中允者极少,唯老于幕官者,累资方至,故为之者多潦倒之人。近岁州县官进用者,多除中允。遂有“冷中允”、“热中允”。又集贤院修撰,旧多以馆阁久次者为之。近岁有自常官超授要任(1),未至从官者多除修撰(2),亦有“冷撰”、“热撰”。时人谓“热中允不博冷修撰”(3)。

    【注释】

    (1)常官:即常调官,指升迁时按正常程序授予相应职务的官员。

    (2)从官:即侍从官,指各个馆阁的学士、直学士、待制以及翰林学士、给事中、六部尚书、侍郎。

    (3)博:换取。

    【译文】

    过去被授予太子中允官职的人极少,只有那些长时间担任幕府属官的人,靠着多年的资历才能达到,所以被任命者多是失意潦倒之人。近年来,从州县官的位置上升迁的人,大多授予太子中允。于是有了“冷中允”和“热中允”的说法。另外,集贤院修撰以前大多也是授予那些长时间在馆阁担任职务却还没被提拔的人。近年来,那些从常调官越级提拔担任要职,却又没有侍从官资格的人,大多被授予集贤院修撰,所以也有“冷撰”和“热撰”的说法。当时人称“热中允不换冷修撰”。

    梅询为翰林学士(1),一日,书诏颇多,属思甚苦,操觚循阶而行(2),忽见一老卒,卧于日中,欠伸甚适。梅忽叹曰:“畅哉!”徐问之曰:“汝识字乎?”曰:“不识字。”梅曰:“更快活也!”

    【注释】

    (1)梅询(964——1041):字昌言,宣城(今属安徽)人。端拱二年(989)进士,授利丰监判官。为真宗所赏识,任太常丞、三司户部判官,屡次上书言西北军务。历知苏、濠、鄂、楚、寿、陕等州,后入为翰林侍读学士,拜给事中,知审官院。《宋史》卷三〇一有传。

    (2)操觚(gū):原指执木简写作,后来代指写文章,这里指拿着笔。

    【译文】

    梅询担任翰林学士时,有一天,要起草的诏书很多,构思得很苦闷,就拿着笔沿着台阶散步,忽然见到一位老兵,躺在太阳底下,很舒服地伸着懒腰。梅询忽然感叹道:“真舒畅啊!”又慢慢问道:“你识字吗?”答道:“不识字。”梅询说:“这就更快活了!”

    有一南方禅僧到京师,衣间绯袈裟(1)。主事僧素不识南宗体式,以为妖服,执归有司,尹正见之(2),亦迟疑未能断。良久,喝出禅僧,以袈裟送报慈寺泥迦叶披之(3)。人以谓此僧未有见处,却是知府具一只眼。

    【注释】

    (1)间绯袈裟:杂染红色的袈裟。

    (2)尹正:古代府官的统称。

    (3)迦叶:全名摩诃迦叶波,释迦的十大弟子之一,禅宗认为他是传承佛法的第一代祖师。

    【译文】

    有一位南方禅僧来到京城,穿着杂染红色的袈裟。主事的和尚素来不了解南宗禅的服装式样,以为是妖服,就把他抓起来送到官府,知府见了,也迟疑不决。过了很久,大声叫出这位禅僧,让他把袈裟送到报慈寺,给泥塑的迦叶法师披上。人们认为主事的和尚没有见识,却是知府独具只眼。

    士人应敌文章(1),多用他人议论,而非心得。时人为之语曰:“问即不会,用则不错。”

    【注释】

    (1)应敌文章:类似于驳论文。

    【译文】

    士人写驳论文章时,经常使用他人的议论,而不是自己的心得。当时人们概括道:“问起来不会,用起来不错。”

    张唐卿进士第一人及第(1),期集于兴国寺(2),题壁云:“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有人续其下云:“君看姚晔并梁固(3),不得朝官未可知。”后果终于京官。

    【注释】

    (1)张唐卿(1010——1037):字希元,青州(今属山东)人。景祐元年(1008)状元,通判陕州。因丁父忧,吐血而死。

    (2)期集:指唐宋进士按惯例进行的集会游宴活动。

    (3)姚晔(958——?):商水人(今属河南)。大中祥符元年(1008)状元,后任著作郎。梁固(987——1019):大中祥符二年(1009)状元,授将作监丞,入值史馆,历户部判官、判户部勾院。《宋史》卷二八五有传。

    【译文】

    张唐卿考中状元,在兴国寺集会宴游,写下题壁诗句道:“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有人给续了下句道:“君看姚晔并梁固,不得朝官未可知。”后来张唐卿果然只做到了京官。

    信安、沧、景之间(1),多蚊虻。夏月,牛马皆以泥涂之,不尔多为蚊虻所毙(2)。效行不敢乘马,马为蚊虻所毒,则狂逸不可制。行人以独轮小车,马鞍蒙之以乘,谓之“木马”。挽车者皆衣韦裤(3)。冬月作小坐床,冰上拽之(4),谓之“凌床”。余尝按察河朔(5),见挽床者相属,问其所用,曰:“此运使凌床”,“此提刑凌床”也。闻者莫不掩口(6)。

    【注释】

    (1)信安:在今河北霸县东北信安镇。沧:沧州,治所在今河北沧州东南。景:景州,治所在今河北遵化。

    (2)不尔:不然,否则。

    (3)挽(wǎn):拉,牵引。韦裤:皮裤。

    (4)拽:牵拉。

    (5)按察河朔:沈括担任河北西路察访使时,曾经巡视河北边防。

    (6)掩口:因“凌床”与停尸的“灵床”同音,所以引人发笑。

    【译文】

    信安、沧州、景州一带,有很多蚊蝇。夏天的时候,牛马的身上都要涂上泥,不然的话多半会被蚊蝇叮咬致死。在城郊出行时都不敢乘马,因为马被蚊蝇叮咬中毒后,就会狂奔不止。路人就用独轮小车,把马鞍放在小车上乘坐,称为“木马”。拉车的都身穿皮裤。冬天的时候,就制作一种小型坐床,在冰上拉着走,称为“凌床”。我曾经察访河朔一带,见到拉床的人接连不断,问是给谁使用的,说:“这是转运使凌床”,“这是提刑凌床”。听到的人都掩口而笑。

    庐山简寂观道士王告(1),好学有文,与星子令相善(2)。有邑豪修醮(3),告当为都工(4)。都工薄有施利,一客道士自言衣紫,当为都工,讼于星子云:“职位颠倒,称号不便。”星子令封牒与告,告乃判牒曰:“客僧做寺主,俗谚有云:散众夺都工,教门无例。虽紫衣与黄衣稍异,奈本观与别观不同。非为称呼,盖利乎其中有物,妄自尊显,岂所谓大道无名?宜自退藏,无抵刑宪。”告后归本贯登科(5),为健吏,至祠部员外郎、江南西路提点刑狱而卒。

    【注释】

    (1)王告:身世不详。

    (2)星子:星子县,临近今江西鄱阳湖。

    (3)修醮(jiào):指道士设坛念经的宗教仪式。

    (4)都工:即“都功”,一种道教职称。

    (5)本:字原缺,据《类苑》卷六十四引补。

    【译文】

    庐山简寂观的道士王告,好学有而文采,与星子县县令关系很好。县里有个富豪要做法事,王告应当担任都工。都工能稍微得到一些利益,一个外来道士自称穿紫色道袍,应当担任都工,就状告到星子县说:“这么做是将职位颠倒了,不便于称呼。”星子县令将诉状封好交给王告,王告就对状子下了判词道:“外来和尚作本寺主持,这就是俗谚说的:闲散之众争当都工,教门没有这种先例。虽然紫衣道袍与黄衣道袍稍微不同,无奈本道观和别的道观不同。这不是为了称呼考虑,实际上是为了贪图利益而妄自尊大,哪里知道所谓的‘大道无名’呢?应该自行退避,不要触犯法典。”王告后来回到原籍考中进士,成为一名能干的官员,做官做到祠部员外郎、江南西路提点刑狱而去世。

    旧制,三班奉职月俸钱七百,驿羊肉半斤(1)。祥符中(2),有人为诗,题所在驿舍间曰:“三班奉职实堪悲,卑贱孤寒即可知。七百料钱何日富?半斤羊肉几时肥?”朝廷闻之曰:“如此何以责廉隅(3)?”遂增今俸。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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