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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笔谈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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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

    故事,不御前殿(1),则宰相一员押常参官再拜而出(2)。神宗初即位,宰相奏事多至日晏(3)。韩忠献当国(4),遇奏事退晚,即依旧例一面放班(5),未有著令。王乐道为御史中丞(6),弹奏语过当(7),坐谪陈州(8),自此令宰臣奏事至辰时未退,即一面放班,遂为定制。

    【注释】

    (1)不御前殿:北宋前期,皇帝在垂拱殿召见执政大臣,其他官员则在文德殿行朝见礼。元丰改制后,朝见礼也移到垂拱殿。

    (2)押:带领百官。

    (3)日晏:指时间很晚。晏,晚。

    (4)韩忠献:即韩琦,字稚圭,北宋宰相,封魏国公。参《艺文》卷十五注。

    (5)放班:按照礼仪规定,宰相首先赴垂拱殿奏事,其他官员在文德殿站班等候,待宰相退出后,由宰相带领百官再虚拜行礼而散。若宰相奏事太久,则允许百官按次序自拜而退。

    (6)王乐道:即王陶(1020——1080),字乐道,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调岳州军事判官,嘉祐中,任监察御史里行。神宗时,迁枢密院直学士,拜御史中丞。后出知蔡州、汝州、陈州等。谥文恪。《宋史》卷三二九有传。

    (7)弹奏语过当:王陶为排挤韩琦,弹劾他身为宰相“不押常朝班”,韩琦因此被罢。王陶亦因此弹劾引起朝廷不满,被贬为陈州知州。

    (8)陈州:治所在今河南淮阳。

    【译文】

    按照惯例,皇帝不在文德殿临朝时,就由一名宰相带领文武百官行朝拜礼,之后再退朝。神宗即位之初,宰相奏事经常说到很晚。韩琦当宰相时,遇到因奏事而晚退的情况,就按照旧例让其他官员自行朝拜后退朝,但没有成为正式法令。王陶担任御史中丞,以此为由弹劾韩琦,被朝廷认为太过分了,于是被贬到陈州,从此规定,宰臣奏事如果到辰时还没结束,就允许其他官员自行朝拜后退朝,自此被定为制度。

    故事,升朝官有父致仕(1),遇大礼则推恩迁一官(2),不增俸。熙宁中,张丞相杲卿以太子太师致仕(3),用子荫当迁仆射(4)。廷议以为执政官非可以子荫迁授,罢之。前两府致仕(5),不以荫迁官,自此始。

    【注释】

    (1)升朝官:指可以朝见皇帝的中高级官员。致仕:指官员退休。

    (2)大礼:指郊祀大典,一般三年举行一次。

    (3)张丞相杲卿:即张昪(992——1077),字杲卿,韩城(今属陕西)人。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官至御史中丞、参知政事兼枢密使,以太子太师致仕。谥康节。

    (4)仆射(yè):尚书省长官,与三省长官同为宰相之任。

    (5)两府:指中书省、枢密院。

    【译文】

    按照惯例,升朝官中如有人的父亲退休,遇到郊祀大典时就可以受恩而晋升一级,但是不加俸禄。熙宁年间,丞相张杲卿以太子太师的官衔退休,他的儿子根据恩荫制度,应当升为仆射。朝廷讨论时认为执政官不能由恩荫升迁而授予,于是没有批准。中书、枢密两府不因长官退休而恩荫给亲属升官的制度,就从此开始。

    故事,初授从官、给谏未衣紫者(1),告谢日面赐金紫。何圣从在陕西就任除待制(2),仍旧衣绯。后因朝阙,值大宴,殿上独圣从衣绯,仁宗问所以,中筵起,乃赐金紫,遂服以就坐。近岁许冲元除知制诰(3),犹著绿,告谢日面赐银绯(4),后数日别因对,方赐金紫。

    【注释】

    (1)衣紫:宋代规定,京朝官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另外,达到一定年限可以升迁一级,出任地方官亦可升迁一级。

    (2)何圣从:即何郯(tán,1005——1073),字圣从,陵州(今四川仁寿)人。景祐元年(1034)进士,累官至龙图阁直学士,以尚书右丞致仕。《宋史》卷三二二有传。

    (3)许冲元:即许将(1037——1111),字冲元,福州闽县(今福建闵清)人。嘉祐八年(1063)状元,历任明州通判、兵部侍郎、尚书右丞等职,拜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出知河南府。谥文定。《宋史》卷三四三有传。

    (4)银绯(fēi):绯色官服上佩戴的银鱼符。绯,红色。

    【译文】

    按照惯例,首次被授中书、门下省属官、给事中、谏议大夫官职的人如果还没有穿上紫色官服,可以在告谢时被当面赐予金紫官服。何郯在陕西任上被授予待制职衔,却仍旧穿着红色官服。后来因为入京朝见时赶上大宴,大殿之上只有何郯穿着红色官服,仁宗问起原因,于是就在宴会上赐给他金紫官服,当场换了衣服就座。近年,许将被授予知制诰时,还穿着绿色官服,告谢的时候当面赐给他银绯官服,过了几天,另外因为奏对,才赐给他金紫官服。

    自国初以来,未尝御正衙视朝。百官辞见(1),必先过正衙,正衙既不御,但望殿两拜而出,别日却赴内朝(2)。熙宁中,草视朝仪,独不立见辞谢班(3)。正御殿日,却谓之“无正衙”,须候次日依前望殿虚拜,谓之“过正衙”。盖阙文也。

    【注释】

    (1)辞见:京朝官出使地方,需要向皇帝辞行,称“辞”。返京时或新授官职时,需要接受皇帝召见,称“见”。

    (2)内朝:指召见执政大臣的垂拱殿。

    (3)辞谢班:百官在文德殿行常参礼时,辞见官单独列为一班。

    【译文】

    从本朝初年以来,皇帝没有到过文德殿视朝。但是百官辞见时,必须先到文德殿,皇帝既然不在文德殿,他们就对着正殿行两次跪拜礼后退出,另找时间到垂拱殿面圣。熙宁年间,重新起草了朝会的礼仪,唯独没有规定召见辞谢班的礼仪。百官在垂拱殿朝见皇帝的日子,却称为“无正衙”,要等到第二天再像以前那样对着文德殿的正殿虚拜,称为“过正衙”。这是礼仪上的缺陷。

    熙宁三年(1),召对翰林学士承旨王禹玉于内东门小殿(2)。夜深,赐银台烛双引归院。

    【注释】

    (1)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

    (2)王禹玉:即王珪(1019——1085),字禹玉,成都华阳(今四川双流)人。庆历二年(1042)榜眼,授扬州通判,召直集贤院,累迁知制诰、翰林学士、知开封府等。熙宁中,拜参知政事,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后又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封岐国公。卒赠太师,谥文恭。《宋史》卷三一二有传。

    【译文】

    熙宁三年,皇帝在内东门小殿召见翰林学士承旨王珪。夜深之后,派两个宦官拿着银烛台的蜡烛送他回学士院。

    夏郑公为忠武军节度使(1),自河东中徙知蔡州(2),道经许昌。时李献臣为守(3),乃徙居他室,空使宅以待之,时以为知体。庆历中,张邓公还乡(4),过南阳(5),范文正公亦虚室以待之(6),盖以其国爵也。遂守为故事。

    【注释】

    (1)夏郑公:即夏竦,字子侨,北宋宰相。因被封为郑国公,故称。参《人事》卷九注。

    (2)河东中:据《宋史·夏竦传》、宋敏求《春明退朝录》等文献记载,疑当作“河中府”。蔡州:治所在今河南汝南。

    (3)李献臣:即李淑,字献臣,北宋大臣。参《谬误》卷二十二注。

    (4)张邓公:即张士逊,时以太傅致仕,封邓国公,故称。参《人事》卷九注。

    (5)南阳:今属河南。

    (6)范文正公:即范仲淹,字希文,北宋大臣,主持推行新政。

    【译文】

    夏竦担任忠武军节度使时,从河中府改知蔡州,路过许昌。当时李淑为许昌守,于是就移到其他房间居住,把官署空出来接待他,当时人们认为他懂得大体。庆历年间,张士逊退休还乡,路过南阳,范仲淹也把官署空出来招待他,大概因为他有国公的封爵。于是这种做法就成为惯例。

    国朝仪制,亲王玉带不佩鱼(1)。元丰中(2),上特制玉鱼袋,赐扬王、荆王施于玉带之上(3)。

    【注释】

    (1)鱼:指鱼符。一种鱼形的金银饰品,最初作为进出宫门的凭证。根据官服的不同,服紫者佩金鱼符,服绯者佩银鱼符。

    (2)元丰:宋神宗年号,公元1078——1085年。

    (3)扬王:宋神宗之弟赵颢。荆王:宋神宗之弟赵。

    【译文】

    按本朝礼仪规定,亲王的玉带上不佩带鱼符。元丰年间,皇帝特制了玉鱼袋,赐给扬王、荆王佩戴在玉带上。

    旧制,馆职自校勘以上,非特除者,皆先试,唯检讨不试。初置检讨官,只作差遣(1),未比馆职故也。后来检讨给职钱,并同带职在校勘之上,亦承例不试。

    【注释】

    (1)差遣:指官员的实际任职,宋代官员的“正官”是官阶,决定其品级、俸禄等,“差遣”则是实际职务。宋代的馆职一般只是作为“正官”的官衔,并不实际负责馆务,所以与作为“差遣”的检讨官不同。

    【译文】

    按照旧的规定,馆阁职员中从校勘官以上,除了特别任命的以外,都要先进行考试,只有检讨官不考。因为一开始设置检讨官,只是作为差遣职务,和其他馆职作为官衔不同。后来检讨官也给了俸禄,同时可以兼任,级别在校勘官之上,不过也延续惯例,不进行考试。

    旧制,侍从官学士以上方腰金(1)。元丰初,授陈子雍以馆职(2),使高丽,还除集贤殿修撰,赐金带。馆职腰金出特恩,非故事也。

    【注释】

    (1)腰金:指佩戴金带。

    (2)陈子雍:即陈睦,字和叔,一字子雍,莆田(今属福建)人。嘉祐六年(1061)状元,授知潭州,累迁集贤校理,出为两浙提点刑狱,拜监察御史。又召为史馆修撰,以宝文阁待制知广州,移知潭州。

    【译文】

    按照旧的规定,侍从官中位在学士以上的官员才可以使用金带。元丰初年,授予陈睦馆职,派他出使高丽,回来以后,授予他集贤殿修撰的官职,并赐予金带。馆职官员佩戴金带是出于特别的恩典,不是惯例。

    今之门状称“牒件状如前,谨牒”(1),此唐人都堂见宰相之礼。唐人都堂见宰相,或参辞谢事先具事因,申取处分(2),有非一事,故称“件状如前”。宰相状后判“引”,方许见。后人渐施于执政私第,小说记施于私第自李德裕始(3)。近世谄敬者,无高下一例用之,谓之“大状”。予曾见白乐天诗稿,乃是新除寿州刺史李忘其名。门状(4),其前序住京因宜,及改易差遣数十言,其末乃言“谨祗候辞(5),某官”。至如稽首之礼(6),唯施于人君,大夫家臣不稽首,避人君也。今则虽交游皆稽首。此皆生于谄事上官者,始为流传,至今不可复革。

    【注释】

    (1)门状:登门拜访时递上的自我介绍性文书,类似于今天的名片。

    (2)处分:安排。

    (3)李德裕(787——850):字文饶,赵郡赞皇(今属河北)人,以门荫入仕,累官校书郎、监察御史、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兵部侍郎、西川节度使、兵部尚书、中书侍郎、镇海节度使、淮南节度使等,封卫国公。卒赠左仆射。《新唐书》卷一八〇有传。

    (4)寿州:今安徽寿县。

    (5)祗(zhī)候:恭候。

    (6)稽首:跪拜磕头。

    【译文】

    现在登门造访的门状称“牒件状如前,谨牒”,这是唐代人在都堂拜见宰相的礼仪。唐代人在都堂拜见宰相,如果有参拜、辞谢等事,要先写明事情的原由,申请后听取宰相的安排,有时不只一件事,所以称“件状如前”。宰相在门状后面批答“引”,才允许进见。后人逐渐将这种礼节施用于宰相的私宅之中,据小说家记载,施用于私宅的做法始自李德裕。近代那些谄媚的人,无论高下,一律使用这种格式,称为“大状”。我曾经见到一篇白居易的诗稿,背面是新任寿州刺史李某的门状,文章前面几十字叙述住在京城的原因以及改换的官职,最后写着“谨祗候辞,某官”。至于像稽首的礼节,以前只能在对君主时使用,士大夫的家臣不行稽首礼,这是避免使用对君主的礼节。现在却在朋友之间都行稽首礼。这些都源于谄媚高官的人,而从此开始流传起来,到现在已经无法再革除了。

    辨证

    今人多谓廊屋为庑。按《广雅》(1):“堂下曰庑。”盖堂下屋檐所覆处,故曰“立于庑下”。凡屋基皆谓之“堂”,廊檐之下亦得谓之“庑”,但庑非廊耳。至如今人谓两廊为东、西序,亦非也,序乃堂上东西壁,在室之外者。序之外谓之荣,荣,屋翼也。今之两徘徊,又谓之两厦,四柱屋则谓之东西溜,今谓之“金厢道”者是也。

    【注释】

    (1)《广雅》:疑当作“《广韵》”,《广雅·释宫》释“庑,舍也”,而《广韵》上声虞部释“庑,堂下也”。《广韵》为陈彭年等于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奉诏编写而成,参考了隋代陆法言的《切韵》。

    【译文】

    今人多把廊屋称为“庑”。根据《广韵》记载:“堂下曰庑。”庑是指堂下被屋檐所覆盖的地方,所以说“立于庑下”。凡是建在房屋地基之上的建筑称为“堂”,走廊、屋檐之下的部分可以称为“庑”,但庑不是廊。至于现在人们把房屋两侧的走廊称为东序、西序,这也是不对的,“序”是指堂屋的东墙、西墙,或者是堂室之外的厢房。序之外称为“荣”,荣就是墙上和屋檐翼角相结合的部分。现在又把两侧的回廊称为两“厦”,若是四柱的房屋则称为东溜、西溜,就是现在所谓的“金厢道”。

    梓榆,南人谓之“朴”,齐鲁间人谓之“驳马”,驳马即梓榆也。南人谓之朴,朴亦言驳也,但声之讹耳,《诗》“隰有六驳”是也(1)。陆玑《毛诗疏》(2):“檀木皮似系迷(3),又似驳马。人云‘斫檀不谛得系迷(4),系迷尚可得驳马’。”盖三木相似也。今梓榆皮甚似檀,以其班驳似马之驳者。今解《诗》用《尔雅》之说,以为“兽,锯牙,食虎豹”,恐非也。兽,动物,岂常止于隰者?又与苞栎、苞棣、树檖非类,直是当时梓榆耳。

    【注释】

    (1)隰(xí)有六驳:出自《诗经·秦风·晨风》。隰,低湿的地方。

    (2)陆玑:又作“陆机”,字元恪,三国时期吴郡人。任太子中庶子、乌程令等。著有《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3)系迷:当为一种落叶灌木,果实小,红色,味甘。

    (4)斫(zhuó):用刀斧砍。谛:仔细。

    【译文】

    梓榆这种植物,南方人称为“朴”,齐鲁一带的人称为“驳马”,驳马就是梓榆。南方人称为“朴”,因为“朴”就是“驳”,是声音相近而造成的讹误,就是《诗经》中所谓的“隰有六驳”。陆玑的《毛诗疏》说:“檀木的皮像系迷,又像驳马。有人说‘砍檀木不仔细砍成了系迷,砍系迷不注意又会砍成驳马’。”大概因为这三种树木形态相似。现在梓榆的皮很像檀木皮,因为它班驳的色彩很像马的花斑。现在解释《诗经》的人采用《尔雅》的说法,认为“驳”是一种野兽,有锯齿形的牙,可以吞食虎豹,恐怕不是这样的。兽应该是动物,怎么可能长时间停留在低湿的地方呢?又和苞栎、苞棣、树檖等不是同类,只能是指当时的梓榆。

    自古言楚襄王梦与神女遇(1),以《楚辞》考之,似未然。《高唐赋序》云:“昔者先王尝游高唐(2),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朝为行云,暮为行雨。’故立庙号为朝云。”其曰“先王尝游高唐”,则梦神女者怀王也,非襄王也。又《神女赋序》曰:“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浦(3),使玉赋高唐之事。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王异之,明日以白玉。玉曰:‘其梦若何?’对曰:‘晡夕之后(4),精神恍惚,若有所熹(5),见一妇人,状甚奇异。’玉曰:‘状如何也?’王曰:‘茂矣,美矣,诸好备矣;盛矣,丽矣,难测究矣;环姿玮态,不可胜赞。’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以文考之,所云“茂矣”至“不可胜赞”,云云。皆王之言也。宋玉称叹之可也,不当却云:“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又曰:“明日以白玉(6)。”人君与其臣语,不当称“白”。又其赋曰:“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望余帷而延视兮(7),若流波之将澜(8)。”若宋玉代王赋之若玉之自言者,则不当自云“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既称“玉览其状”,即是宋玉之言也,又不知称“余”者谁也。以此考之,则“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者,“王”字乃“玉”字耳。“明日以白玉”者,以白王也。“王”与“玉”字误书之耳。前日梦神女者,怀王也,其夜梦神女者,宋玉也,襄王无预焉,从来枉受其名耳。

    【注释】

    (1)楚襄王:即楚顷襄王,楚怀王之子,公元前298——前263年在位。楚怀王于公元前328——前299年在位。

    (2)高唐:楚王室在云梦修建的台馆。

    (3)宋玉:战国时期楚国人,相传为屈原的学生,善辞赋,作有《高唐赋》《神女赋》等。

    (4)晡(bū)夕:指傍晚。

    (5)熹(xī):光芒。

    (6)白:向……禀告。

    (7)延视:目光留恋,不肯离开。

    (8)澜(lán):波浪。

    【译文】

    自古都说楚襄王在梦中与神女相遇,根据《楚辞》考证,好像不是这样的。《高唐赋序》说:“过去先王曾经游览高唐,因为疲倦而在白天睡着了,梦见一位妇人,说:‘我是巫山神女,在高唐作客。早晨化为流动的行云,晚上化为飘洒的雨水。’楚人于是在那里建了祠庙,并将庙命名为朝云。”文中说“先王曾经游览高唐”,那么梦到神女的应该是怀王而不是襄王。此外,《神女赋序》说:“楚襄王与宋玉在云梦浦游览,命宋玉作《高唐赋》。这天夜里,襄王在梦中与神女相遇。襄王觉得很神奇,第二天就把这件事和宋玉说了。宋玉问:‘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呢?’襄王回答道:‘傍晚以后,我感到精神恍惚,好像有一道光芒出现,就见到一位妇人,相貌非常奇异。’宋玉问:‘那女子相貌怎么样?’襄王说:‘容貌非常美丽,各种美好的品质都具备了;服饰非常华丽,难以估测她的来历;那美好的身材,简直无法胜赞。’襄王说:‘就是这样美丽,请你为我作一篇赋吧。’”根据文意来考证,这里所说的“茂矣”到“不可胜赞”等,都是襄王说的话。宋玉对此表示称叹是可以的,但却不应该说:“襄王说:‘就是这样美丽,请你为我作一篇赋吧。’”文中又说:“明日以白玉。”君主与他的臣下对话,不应当称“白”。此外,在他的赋中又说道:“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望余帷而延视兮,若流波之将澜。”如果是宋玉模仿襄王的口气来描述这件事的话,就不应当说“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既然说“玉览其状”,那么这就是宋玉的话了,这样又不知道文中所谓的“余”是指谁了。由此考证,在“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这句话中,“王”字应该是“玉”字。“明日以白玉”应该是“以白王”。“王”与“玉”两字相互误写了。所以说,之前梦到神女的是怀王,这一夜梦到神女的是宋玉,和襄王没什么关系,一直以来都错担了这个名声。

    《唐书》载(1):武宗宠王才人(2),尝欲以为皇后。帝寝疾(3),才人侍左右,熟视曰:“吾气奄奄,顾与汝辞,奈何?”对曰:“陛下万岁后(4),妾得一殉。”及大渐(5),审帝已崩,即自经于幄下。宣宗即位(6),嘉其节,赠贤妃。按李卫公《文武两朝献替记》云(7):“自上临御,王妃有专房之宠(8),以娇妒忤旨,日夕而殒。群情无不惊惧,以谓上成功之后,喜怒不测。”与《唐书》所载全别。《献替记》乃德裕手自记录,不当差谬。其书王妃之死,固已不同。据《献替记》所言,则王氏为妃久矣,亦非宣宗即位乃始追赠。按《张祐集》有《孟才人叹》一篇,其序曰:“武宗皇帝疾笃,迁便殿。孟才人以歌笙获宠者,密侍其右。上目之曰:‘吾当不讳(9),尔何为哉?’指笙囊泣曰:‘请以此就缢。’上悯然。复曰:‘妾尝艺歌,愿对上歌一曲,以泄其愤。’上以其恳,许之。乃歌一声《何满子》,气亟立殒。上令医候之,曰:‘脉尚温,而肠已绝。’”详此,则《唐书》所载者,又疑其孟才人也。

    【注释】

    (1)《唐书》:这里指欧阳修所撰《新唐书·后妃传》。

    (2)武宗:唐武宗李瀍(chán),公元840——846年在位。

    (3)寝疾:卧病。

    (4)万岁后:皇帝去世的委婉说法,相当于一般人说的百年之后。

    (5)大渐:病危。

    (6)宣宗:唐宣宗李忱,公元847——859年在位。

    (7)李卫公:即李德裕,唐代宰相。因为他曾被封为卫国公,故称。

    (8)专房之宠:指皇帝只宠爱一位后妃。

    (9)不讳:死亡的委婉说法。

    【译文】

    《新唐书》记载:唐武宗宠爱王才人,曾经想把她立为皇后。武宗卧病在床,王才人侍奉在他身边,武宗仔细地看着她很久,说:“我已经气息奄奄了,就要和你永别了,你可怎么办呢?”王才人回答道:“陛下万岁之后,我将以身相殉。”等到武宗病危时,她确定皇帝已经病故,就在宫帷后自尽了。唐宣宗即位,嘉赏她的节操,于是追赠她为贤妃。而根据李德裕的《文武两朝献替记》记载:“自从武宗皇帝亲政,就只宠爱王妃一个人,不料她因为傲娇妒嫉忤逆了皇帝,一天晚上就死了。大臣们对此无不感到惊惧,都认为皇帝即位之后,喜怒便难以预测。”这里和《新唐书》的记载完全不同。《献替记》是李德裕亲手记录的,不应该有什么错误,这里记载的王妃之死,固然已经不一样了。而且根据《献替记》所说,那么王氏很早就已经是妃了,也不是唐宣宗即位后才追赠的。根据《张祐集》中有《孟才人叹》一篇,文章的序说:“武宗皇帝病得很重,迁居到别殿。孟才人因为擅长歌笙而受到宠爱,亲密地侍奉在皇帝身边。皇帝看着她说道:‘我就要不行了,你怎么办呢?’孟才人指着装笙的袋子,哭道:‘我请求用它自尽。’皇帝感到很哀怜。孟才人又说:‘我以前很会唱歌,现在希望能给您献上一曲,来抒发我的感情。’武宗看她很是恳切,就答应了。孟才人刚唱了一句《何满子》,就缓不上气去世了。武宗让医官检查,说:‘才人的脉搏还有余温,但是肠子已断。’”根据这些内容,那么怀疑《新唐书》记载的可能又是孟才人了。

    建茶之美者号“北苑茶”。今建州凤凰山(1),土人相传,谓之“北苑”,言江南尝置官领之,谓之“北苑使”。予因读《李后主文集》有《北苑诗》及《文苑纪》,知北苑乃江南禁苑,在金陵,非建安也。江南北苑使,正如今之内园使(2)。李氏时有北苑使,善制茶,人竞贵之,谓之“北苑茶”。如今茶器中有“学士瓯”之类(3),皆因人得名,非地名也。丁晋公为《北苑茶录》云(4):“北苑,地名也,今曰龙焙(5)。”又云:“苑者,天子园囿之名。此在列郡之东隅,缘何却名北苑?”丁亦自疑之,盖不知北苑茶本非地名。始因误传,自晋公实之于书,至今遂谓之“北苑”。

    【注释】

    (1)建州:治所在今福建建瓯。

    (2)内园使:唐代掌管宫中园圃的官员,宋代成为虚职,作为武官的官阶使用。

    (3)瓯(ōu):小杯。

    (4)丁晋公:即丁谓,字谓之,北宋宰相,封晋国公。

    (5)龙焙(bèi):烤制龙凤贡茶的场所。

    【译文】

    建州最好的茶称为“北苑茶”。现在建州的凤凰山,就是当地人相传的“北苑”,说是南唐时曾经派官员掌管此地,称为“北苑使”。我因此读了《李后主文集》有《北苑诗》及《文苑纪》,得知“北苑”乃是南唐的禁苑,在金陵,不在建安。南唐所设“江南北苑使”,就像现在的“内园使”。李煜时有一位北苑使,擅长制茶,人们竞相称赞,称为“北苑茶”。就像现在的茶具中有“学士瓯”之类的,都是因为人而得名,不是地名。丁谓的《北苑茶录》说:“北苑是地名,现在叫做龙焙。”又说:“苑是天子园囿的名字。而北苑却在天下诸郡的东南角,为什么叫做北苑呢?”可见丁谓自己也有怀疑,大概是不知道“北苑茶”本来就不是因地而得名。开始的时候是因为误传,从丁谓写在书里之后,到现在人们就把那里称为“北苑”了。

    唐以来,士人文章好用古人语,而不考其意。凡说武人,多云“衣短后衣”,不知短后衣作何形制。“短后衣”出《庄子·说剑篇》,盖古之士人衣皆曳后(1),故时有衣短后之衣者。近世士庶人衣皆短后,岂复更有短后之衣?

    【注释】

    (1)曳(yè)后:拖在身后。

    【译文】

    唐代以来,士人写文章喜欢用古人的话语,但是却不仔细考证古人的意思。凡是说到武人,就经常说“身穿短后衣”,却不知道短后衣是什么样子的。“短后衣”出自《庄子·说剑篇》,大概上古士人的衣服都拖在身后,所以当时有穿着后摆缩短的衣服的人。近世士民的衣服都缩短了后摆,哪里还再有什么“短后衣”呢?

    班固论司马迁为《史记》,“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1),述贷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2),此其蔽也”。予按《后汉》王允曰(3):“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班固所论,乃所谓谤也。此正是迁之微意,凡《史记》次序、说论,皆有所指,不徒为之。班固乃讥迁“是非颇谬于圣贤”,论甚不慊(4)。

    【注释】

    (1)处士:指隐居不仕而自命清高的人。

    (2)货殖:指商人。商人一般被排在四民之末(士、农、工、商),而《史记》却有《货殖列传》,肯定商人的行为。

    (3)王允(137——192):字子师,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汉末任豫州刺史、从事中郎、河南尹、司徒兼尚书令等。

    (4)慊(qiè):恰当,满意。原作“款”,据稗海本、学津本改。

    【译文】

    班固论司马迁写的《史记》,说它“是非标准和圣人不合,论大道时把黄老放在前面而把儒家的六经放在后面,叙述游侠时贬低隐士而称赞奸雄,讲述商人时崇尚势利而以贫贱为羞耻,这是他见事不明啊”。我考察《后汉书》记载王允的说法:“汉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他写出了一部诽谤的书流传后世。”班固所论的那些问题,就是这里所谓的“诽谤”。然而这正是司马迁的微言大义,凡是《史记》中的篇目次序、文中的论说,都是有所指的,不是随便写上去的。班固却讥讽司马迁“是非标准和圣人不合”,这种说法很不合适。

    人语言中有“不”字,可否世间事,未尝离口也,而字书中须读作“否”音也。若谓古今言音不同,如云“不可”,岂可谓之“否可”?“不然”岂可谓之“否然”?古人曰“否,不然也”,岂可曰“否,否然也”?古人言音,决非如此,止是字书谬误耳。若读《庄子》“不可乎不可”须云“否可”,读《诗》须云“曷否肃雍”、“胡否佽焉”(1),如此全不近人情。

    【注释】

    (1)曷否肃雍:出自《诗经·召南·何彼秾矣》,原作“曷不肃雍”。胡否佽(cì)焉:出自《诗经·唐风·杕杜》,原作“胡不佽焉”。

    【译文】

    人们说话时常用“不”字,“不”字可以用来否定世间一切事物,几乎天天要用,而字书中说这个字的发音应该读作“否”。如果说古今发音不同,那比如说“不可”,难道能读作“否可”吗?“不然”难道能读作“否然”吗?古人说“否就是不然”,难道可以说“否就是否然”吗?古人的发音,绝对不是这样的,只是字书写错了而已。比如读《庄子》“不可乎不可”一定要读成“否可”,读《诗经》一定要读成“曷否肃雍”、“胡否佽焉”,这样读完全不近人情。

    古人谓章句之学,谓分章摘句,则今之疏义是也(1)。昔人有鄙章句之学者,以其不主于义理耳。今人或谬以诗赋声律为章句之学,误矣。然章句不明,亦所以害义理。如《易》云“终日乾乾”(2),两乾字当为两句,上乾知至至之,下乾知终终之也(3)。“王臣蹇蹇”,两蹇字为王与臣也。九五、六二,王与臣皆处蹇中。王任蹇者也,臣或为冥鸿可也(4)。六二所以不去者,以应乎五故也。则六二之蹇,匪躬之故也。后人又改“蹇蹇”字为“謇謇”,以謇謇比谔谔(5),尤为讹谬。“君子夬夬”(6),夬夬二义也,以义决其外,胜己之私于内也。凡卦名而重言之,皆兼上下卦(7),如“来之坎坎”是也(8),先儒多以为连语,如虩虩、哑哑之类读之(9),此误分其句也。又“履虎尾咥人凶”当为句(10),君子则夬夬矣,何咎之有,况于凶乎?“自天祐之吉”当为句(11),非吉而利,则非所当祐也。《书》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12)孔安国谓(13):“汤没,至太甲方称元年。”按《孟子》,成汤之后,尚有外丙、仲壬,而《尚书疏》非之(14),又或谓古书缺落,文有不具。以予考之,《汤誓》《仲虺之诰》,皆成汤时诰命,汤没,至太甲元年,始复有《伊训》著于《书》。自是孔安国离其文于“太甲元年”下注之,遂若可疑。若通下文读之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则文自足,亦非缺落。尧之终也,百姓如服考妣之丧三年(15)。百姓,有命者也(16)。为君斩衰(17),礼也。邦人无服(18),三年四海无作乐者(19),况畿内乎(20)?《论语》曰:“先行。”(21)当为句,“其言”自当后也。似此之类极多,皆义理所系,则章句亦不可不谨。

    【注释】

    (1)疏义:即义疏,南北朝时期儒生接受佛教经典讲论方式的启发而形成的经典注释方式,即根据某一家的解释,逐字逐句地解释经文和注释的意思,“疏”作为对“注”的解释,必须坚持“疏不破注”的原则,即必须和原注者意见一致。

    (2)终日乾乾:出自《易·乾》“九三”爻辞,意为整天勤勉不懒惰。

    (3)“上乾”二句:出自《易·文言》,意为知道事情将要发展的程度,就持之以恒地做到那种程度。

    (4)冥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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