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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和偷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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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亨吉斯特现在已经十八岁了,但他仍然不想继承父亲的篮子编织生意,他甚至拒绝去河岸收集柳条。这让他的父母非常沮丧,但他们还是相当明智的,知道强迫一个小伙子去做他不愿做的事,是不会有任何成效的。

    亨吉斯特是个外表极其不讨人喜欢的青年。他有着矮矮胖胖的身材,向外弯曲的短腿,长得出奇的手臂和五官皱拢的脸,他看上去几乎有点像是猿猴或大猩猩。他确实非常强壮,可以徒手把一根两英寸粗的铁棒对折起来,有一次他让一个老马车夫大吃一惊,因为马车夫的马跌进了沟里,他用双臂把这个动物整个抱了起来,放回到路上。

    相当自然地,亨吉斯特开始对妙龄淑女动心了。但是正如人们所料,没有一个姑娘,无论貌美与否,会对亨吉斯特感兴趣。无可非议,他是一个非常和气友善的人,但是任何一个女人忍受男人的丑陋都是有限度的,而亨吉斯特远远超出了这个限度。事实上,他的丑陋已属这样一个极端,除了他的母亲,没有任何女性会想和他有任何关系。对这个青年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莫大的悲哀,也是十分不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应该对自己的长相负责。

    可怜的亨吉斯特。虽然他知道,王国里的每一个少女、每一个青年女性他都永远不可企及,但是他春心依旧,对她们怀着不可遏制的渴想。无论何时,当他窥见一个姑娘在挤奶或在晾晒洗涤的衣物,他都会停步注视,心中涌起一种强烈的占有欲。

    幸运的是,很快他就找到另一种宣泄内心冲动的出口,那就是去乡间远足,通过穿越森林和峡谷,让自己的热情冷却下来,这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就这样接连几个星期下来,微妙的是,他竟坠入了另一个情网,陷入对旷野自然风景的挚爱中。他会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整天游荡,像是一个沉默、孤独而又笨拙不堪的幽灵在和大自然默默对话。因此,渐渐地,自然而然地,他学到了大量有关动物和鸟类习性的知识。他还无比欣喜地发现自己具备了一种能力:他能悄然无声地在森林里行走,他能走近像野兔、野鹿那样胆怯机警的动物,离它们咫尺之距而不被察觉。这种本领不是靠训练就能达成的,它看起来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一种罕见的与自然融合的能力,就像幽灵一样,他会在人、鸟、兽都没有发现他的时候突然出现。

    亨吉斯特家境贫寒,年复一年,他们几乎尝不到肉和野味。完全可以理解的是,很快亨吉斯特就醒悟到,通过做一点小小的偷猎能很轻易地改善他们家的处境,甚至他自己的命运。于是,他慢慢地以每个星期抓一只兔子或一只松鸡开始了,但没过多久,他就被那种追逐中的极度快乐和兴奋攫住了。毕竟,这是他可以做得非常出色的事情。偷猎是一种艺术,悄悄地接近一只浑然不觉的、蹲伏着的野兔,或是一把抓住一只栖息在枝头的野鸡,这种刺激带给他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他对这项活动入迷上瘾了。

    但是偷猎在这个王国是一种危险的行当。这里的所有土地、森林和河流,要么属于国王本人,要么就是为某个大公爵所拥有,虽然他们庄园的步道向公众开放,供人们安静地散步,但在这块地界中偷猎是被严格禁止的。任何偏离指定步道的人都面临堪忧的后果,因为矮树丛里到处都布有机巧而隐蔽的陷阱,如果一个人踩到能释放弹簧的板上,它的铁嘴能将你的腿连同骨头死死咬住。可怜的俘虏便会被困在地上动弹不得,直到第二天巡逻的守林人过来将他擒获。

    在国王和公爵们的眼里,偷猎是比谋杀还严重的犯罪。对谋杀的刑罚是简单的绞刑,但对偷猎的刑罚却要残酷得多。首先,定了罪的偷猎者要在一台特殊的磅秤上称重,然后会为其定制两个铅制的脚镯,其重量是由皇家数学家精心计算过的。在把他投入一个大的溺水浴池之前,受害者的脚踝上会箍上脚镯,双手被绑在背后。溺水浴池作为首都市集广场上的永久性建筑,是用石头砌成的。偷猎者的身高也事先由数学家测量过,然后根据他的身高在溺水浴池里加入一定量或减少一定量的水,确保这人踮起脚尖站在池底时他的头刚好在水面下,如此一来,这个受害者将在水中挣扎好几小时,有时会好多天,因为脚镯的重量会将他拖到水下,然后,当他的脚碰到池底时,他又会跳起来快速地呼吸一口空气。最后他会在完全精疲力尽的状态中沉下去。这种惩罚的残酷性,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人们对土地法的违反。狩猎仅仅是皇室和公爵们的特权。

    但是亨吉斯特并没有被吓倒,他对自己秘密行事的能力充满信心,所以对可怕的溺水浴池并不感到畏惧。当然,他的父母则被吓得魂不附体。无论在他每天晚上外出活动时,还是每天黎明他外套里藏着一只肥肥的松鸡或小野兔归来时,他们都在为儿子,其实也是为他们自己坐立不安。但是饥饿是一个强有力的劝说者,所以猎物也总是被接纳、烤掉,然后被津津有味地吃掉。

    “儿子,你一直都很小心的,对吗?”他母亲一边用力咀嚼着一只山鹬柔嫩的胸脯肉,一边问道。

    “我总是很小心的,妈妈。”亨吉斯特答道,“那个小老头国王和那些有钱的王公大臣,他们休想动我一根毫毛。”

    亨吉斯特很快就对自己的偷猎能力自信到不屑以黑暗作为遮蔽,他开始在大白天外出,这是只有最勇敢或最鲁莽的人才会干出的事。然后有一天,在一个美好的春天早晨,他决定去整个王国防护最严密的地区,那是皇家森林的一部分,就在国王居住的城堡城墙下面,那里的野味比其他任何地方都丰富得多,但危险也极大。当亨吉斯特蹑手蹑脚、悄然无声地走进皇家森林的时候,同时也是在津津有味地体验着它的危险。

    此刻,他一动不动地站在一棵粗大的山榉树的树荫里,看着一只幼小的雄獐吃草,他们相距不到五步,他在等待时机,准备扑上去抓住它。他可以透过一只眼角的余光看到皇家城堡的南墙,还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喇叭声。他对自己说,他们可能在大门换防。然后突然,那只眼睛的余光扫视到了树丛里的一个人影,就在四十步之内的地方。他慢慢转过头,更小心地察看这人。你瞧!他立刻认出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年轻的公主,国王唯一的、视为掌上明珠的孩子。她是个年轻貌美得让人惊艳的少女,皮肤像丝绸手套一样纯洁光滑,正处于十七岁的妙龄。此时她就在这里,显然是在树林里采摘蓝铃花消磨早上的时光。当亨吉斯特看到她的时候,过去的那种激情一下子又涌了回来,他的心在狂跳。迷乱了一两分钟后,他考虑着跪到少女的面前,低声倾吐自己的爱意和仰慕,给她一个惊喜,但他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只要看一眼他那可怕的丑陋模样就会尖叫着跑开,然后他会被抓住、处死。同时,他也生出另一个主意,他可以蹑手蹑脚地潜入她附近,在她浑然不觉之中来到她的身后,“啪”地用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然后对她为所欲为。但很快,这个邪恶的念头被他逐之脑外,因为他憎恶任何的暴力。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非常突然。附近响起了一阵狩猎的号角声,亨吉斯特转身,他看到了一头巨大的野猪————他还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野猪————正穿越树林冲了过来。在它后面大约五十步远,是骑在马上的国王和一群贵族,所有的人都手持长矛,全速追赶着野猪。公主正站在野猪奔来的路上,而那头野猪丝毫没有转弯绕开她的意图。恰恰相反,一头被追猎得发狂的野猪会攻击堵在它逃亡途中的任何人。甚至更糟糕的是,它会纵身朝旁边一跃,去攻击一个可能偶然来到附近的无辜旁观者。这时野猪已经发现了公主,于是直奔她而来。亨吉斯特看见这个少女扔下了她的蓝铃花束,奔跑起来。然后她似乎意识到这是徒劳,于是停下来,让身体紧靠在一棵大橡树的树干上,她站在那里,无助地张开双臂,好像即将要在十字架上受难的样子,等着那头发狂的野兽飞奔而来。亨吉斯特看着那头野猪,大小像一头小公牛,低着头朝前猛冲,两颗锋利的、闪闪发光的獠牙直指受害者。

    他像箭一样地射出,飞扑过去,双脚几乎没有触及地面,当他意识到野猪会在他之前抵达公主时,他绝望地在空中做了最后一次俯冲,向远处伸出两手,就在那两颗獠牙快要撞上少女上腹的那刻,他成功地抓住了它们。亨吉斯特和野猪摔成一团,但是这个年轻人死死抓住獠牙不放,当他的脚再次跃起时,野猪随之而起,被这个王国里一双最强有力的手臂高高举起。亨吉斯特用他的双手猛然一拧,甚至在三十步之远的国王,也听到了野猪的颈椎断成两截的声音。接着,亨吉斯特把这头巨大的野兽来回甩动了几下,然后把它从自己头顶扔飞出去,就像是抛一根火柴那样轻松。

    国王首先到达,他像疯了似的疾驰而来,在他女儿身边勒住吐着白沫的马,他身后跟着半打贵族,他们全都在国王身后停住。国王从他的战马上跳下,大声喊叫道:“亲爱的!我的小心肝!你还好吗?”他从头到尾目睹了这持续四秒钟的一幕。真的,当他看见野猪径直朝他女儿冲去的时候,他认为她死定了。然后他看见这个离奇的人像箭一样射出来,在树林中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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