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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女人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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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是镇上的药品零售商,我们这座镇子位于内布拉斯加州,它就像我见过的其他上千座小镇一样,没什么可逛的,也不值得浪费你我的时间来描述。

    不管怎么说,我成了药店的店员。在我父亲死后,这家店卖给了别人,母亲带着钱,往西去加利福尼亚投奔了她妹妹,走之前给我留下了四千美元,我用这笔钱开始在这个世界上立足。当时我只有十九岁。

    我去了芝加哥,在那里的药店当了一段时间的店员,随后,我的身体突然出了问题,这或许是我对整座城市的孤独生活,以及药店里的景象、气味极为厌恶所致,随后我决定踏上当时在我看来最大胆的冒险之旅————当一段时间的流浪汉。没钱时,就时不时去打打工,但整段时间里,我都可以在户外随便闲逛,或者乘货运火车在这块土地上到处走走,看看大千世界。甚至在夜里,我还会在偏僻的镇子里偷窃————有一次,我偷了某人留在晾衣绳上的一整套高级服装,还有一次我在货运火车上顺走了放在盒子外的一双鞋子————但是,我一直在担惊受怕,怕被抓住扔进监狱里去,所以我意识到靠偷盗出人头地并不适合我。

    那一段生活中最令我开心的经历,是我当马夫————或叫马童————与赛马待在一起的时间。就在那段日子里,我遇见了和我同龄的一个年轻人,他后来逐渐成了某个名声显赫的作家。

    这个年轻人常说,他将进入赛场当马夫视为荣耀,那是他一生的高光时刻。

    他那时未婚,也还没有成为一名成功的作家。我的意思是说,他那时是自由的,并且我猜想,我和他一样,喜欢常来赛场的那些人————小商贩、马童、司机、黑人和赌徒————身上的某种东西。你知道这是一群多么华而不实、多么靠不住的人————如果你经常来赛场的话————他们都是我见过的最狡猾的骗子,从不存钱,也不考虑什么道德,就像大多数药贩子、纺织商,以及其他我父亲昔日在内布拉斯加州的朋友一样————他们不会卑躬屈膝,不会谄媚别人,他们觉得自己一定比自己想象得还要显赫、富有,还要有势力。

    我想说的是,他们都是特立独行之人,常常把“滚开”“来喝一杯威士忌”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当他们当中有人赢下一局马赛————我们称之为“狠揍了他们一顿”————他就会把赚来的钱挥霍一番,然后继续去赌马。没有哪个国王、总统或肥皂商————他和家人去欧洲旅游时————摆阔起来能超过他们。他会戴上镶钻的大戒指,在领带上扣着镶钻的马蹄铁,诸如此类。

    我非常喜欢这群声名狼藉的人,他也一样。

    他暂时在给一匹名叫“笨伯·乔”的阉马当马夫,它参加的是快速赛,隶属于一个身材高大,长着黑胡子,名叫阿尔弗雷德·克雷姆博格的人,它尽一切努力证明自己是一匹真正的赛马。结果,我们碰巧都参加了同一场巡回赛,整个秋天都在宾夕法尼亚州西部参加乡村马会。在天气晴朗的晚上,我们会花很长时间在一起散步、聊天。

    假设那是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晚上,我们的马被关起来过夜。比赛通常要到一周的晚些时候举行,通常会在周三。在这样的马会中,总有一个小餐厅,那里主要由镇上的基督教妇女禁酒协会经营。我们会去那里吃饭,在那里花二十五美分就可以吃一顿很不错的饭菜。至少当时我们觉得很不错。

    我会安排好一切,这样就可以坐在这个名叫汤姆·米恩斯的人边上。我们在吃完东西后,就去看看我们的两匹马。“笨伯·乔”会在单圈里吃干草,而阿尔弗雷德·克雷姆博格会站在那里捋胡子,神态看起来就像一只伤心的鹤。

    但他并不是真的伤心。“你们两个可以去市区找姑娘。我老了不中用了,早就过了干这事儿的年纪了,你们去吧。反正还有我在这儿,我会替你们照看这两匹马的。”他会这样说。

    于是,我们就出发了,没有进城去找镇上的姑娘,镇上的姑娘可能会嫌弃我们是陌生人,或是在马场干活的人,我们去了乡下。我们走入一片丘陵区,那里挂着一轮明月。树叶纷纷从树上落下,铺在路上,我们走在路上把它们和尘土一起踢起来。

    说实话,我想我爱上了汤姆·米恩斯,他比我大五岁,虽然当时我不敢这么说。美国人是羞于提起这样的事儿的,并且我发现,这里的男人不敢承认自己爱上另一个男人,他们甚至不敢承认自己有过这样的感觉。我猜他们害怕这种感觉。

    不管怎么说,我们沿路向前走着,有些树的叶子已经掉光,看起来就像一个个肃穆地站在路边、正倾听我们说话的人。只是我没有说什么。汤姆·米恩斯倒是真的说了很多话。

    有时,在我们回到赛马场时,天色已晚,月亮已经落下去,四下一片漆黑。然后,我们常常会沿着赛道一圈又一圈地走,有时会走上十几圈,然后钻进干草堆里睡觉。

    汤姆总会谈论两个话题:写作和赛马,但主要还是在谈赛马。赛马场上细微的动静、马的气味,以及与马相关的东西,似乎都能让他兴奋起来。“哦,该死的,赫尔曼·达德利,”他突然大声喊了出来,“别跟我说话。我知道我在想什么。我见过的人比你多,我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啊。无论男女,甚至自己的母亲都比不上一匹马,也就是说,一匹纯种马。”

    有时他会这样讲上很长一段时间。他会说起见过的人和他们的性格。他想在日后成为一名作家。他说,在成为一名作家后,他想用一匹驯良的马奔跑、慢跑或快跑的方式来写作。他是否按照这种方式写过,我说不准。他写了很多东西,但我不太能判断他写得好不好。不管怎样说,我不认为他曾这样试过。

    不过,他一谈到马,无疑就成了一把刮尺[19]。如果不是他,我永远不会有现在这种对马的感觉,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享受和马在一起的时光。他常常会滔滔不绝讲上一个小时,谈论马的躯体、思想和意志,仿佛它们是人一样。“上帝保佑我们,赫尔曼,”他会抓住我的胳膊说,“你难道不会激动吗?我是说现在,当一匹好马,比如我服侍的这匹‘笨伯·乔’,一直俯身在直道上领先冲刺,步步接近,你知道它离终点不远了,你知道它的心在怦怦直跳,它要赢了,你知道它不会让自己被别的马击败的————你难道不会为此激动吗?它难道不会让你变得像魔鬼一样激动吗?”

    这就是他说话的方式,后来,他有时也会谈谈写作,也会让自己为之激动万分。他对写作有些认识,但我从未好好思考过写作的问题,但同样,也许他的话,对我也起了作用,让我想要自己动笔来写这个故事。

    那段时间在赛场里的一次经历,我的内心驱使我不得不将它说出来。

    这么说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必须这么做。我觉得,这有点像虔诚的天主教徒忏悔,或者更好的说法是,这就好比你是单身汉————就像我一直以来一样————要去把你住的房间打扫干净。房间很乱,床好几天没有整理了,衣服和其他东西都扔在壁橱外的地板上,或许床底下也有。随后,你把一切清理干净,换上新床单,换下衣服,双手和膝盖撑着地,把地板擦得干净到都可以在上面用餐,然后,出去走走,过一会儿再回到家里,房间的味道变得甜美了,你的感觉也变得甜蜜了,内心感觉更美好了。

    我的意思是说,即使在我和杰西结婚,并过上幸福生活之后,这个故事也一直藏在我心里,我经常梦见它的来龙去脉。我甚至有时会在夜里尖叫起来,于是我对自己说:“那就让我把这个该死的故事写出来吧。”故事是这样的。

    那时已是秋天。早晨,我们从毯子里爬出来,躺在马厩上面小阁楼的干草堆上,探出头来四处张望,地上结了一层白霜。我们醒了,马也醒了。你知道赛道旁的马厩是怎样布置的————那是排成一排的像小谷仓一样的马厩,上面有一个小阁楼。每间马厩设有两道门,一道门到马的胸部,另一扇一直到顶,只有在晚间或遇到恶劣天气时,这扇门才会被关上。

    到了早晨,上面那扇门就会打开,拴好,这样马就会把头伸出来。赛道围成的巨大椭圆形草地上结起了白色的雾凇。通常,整个马队会配有六匹、十匹,乃至十二匹马,或许还会配一个黑人厨师,他会在一排马厩前的空地上架起篝火来做饭。厨师此刻在做饭,马睁着美丽的大眼睛四处张望,嘶鸣着。一个马厩里的种马朝门外张望,看见一匹眼神温柔的母马正在看它,于是兴奋地叫了一声。那里还有一个男人的笑声,四下没有看到女人,也没有任何女人的迹象,所有人都感觉像是在笑,通常都会这样。

    一切都很美好,但我不知道这里的美好,直到我认识了汤姆·米恩斯。

    我在讲这些的时候,汤姆已经不在我身边了。一星期前,他的主人阿尔弗雷德·克雷姆博格已经把他的马“笨伯·乔”带去参加俄亥俄巡回赛了,至此我再也没在赛马场看见过汤姆。

    马厩里有传言说,“笨伯·乔”,那匹又高又瘦的棕色阉马其实根本不叫“笨伯·乔”,它其实是一个替代品,这匹马曾在爱荷华州创下过最快纪录,并在那一年横扫西北的各个城镇,克雷姆博格选中它,一整个冬天都保守着这个秘密,随后将它带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乡下,取了一个新的名字,把记录册上的一切信息全都清理干净了。

    我对这事一无所知,也从没听汤姆说过。但是,不管怎么说,他、“笨伯·乔”、克雷姆博格现在都走了。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那段日子的。我会记得汤姆在晚上对我说的那些话,以及在九月初之前,我们坐在马厩前,克雷姆博格坐在一个倒扣过来的饲料箱上,捋着他那长长的黑胡子,有时还会哼起别人无法听懂的小曲。歌曲唱的是有关一口深井和一只在井壁上爬的小灰松鼠。他从不笑出声来,也不怎么笑,但在他那双不太光亮,但远比光亮还要微妙的严肃的灰眼睛里,总藏着什么东西。

    其他人低声交谈着,汤姆和我一声不吭地坐着。除了和我独处的时间之外,他从不会与人侃侃而谈。

    出于对他的考虑————如果他看到了我的故事————我应该提一下,我们唯一去过的大型赛马场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里德维尔,我们在那里看到了伟大的骑手波普·吉尔斯本人。他把马养在赛道另一边,离我们的马厩很远的地方。我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想把马养在哪儿就可以养在哪儿。

    有一天晚上,我们去了另一边的马厩,在门口站着,而吉尔斯本人则坐在马厩前的一个箱子上,正在用马鞭敲打着地面。赛道里的人都叫他“田纳西州的闷葫芦”,而他确实很沉默————不管怎么说,那一晚,他一声不吭。我们只是站着看他,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我们就走了。那天晚上,汤姆说的话,要比我之前听到的都动听。他说,他这一生的志向就是等波普·吉尔斯去世后写一本关于他的书,随后在书中显示:在美国,至少还有一人从未疯狂地想要发财致富,或者像其他该死的人一样,拥有一家大型的工厂。“他就像那样坐着,等待生命中的重要时刻来临,到那时他会驾一匹快马,朝终点逼近,随后,他妈的,他会把自己的一切倾注到他前面的东西上。只是这样,我觉得他就会很满足。”汤姆说。说完,他的情绪变得非常激动,开始大声哭起来。我们沿着赛道内侧的栅栏走着,那时已是黄昏,在附近的一些树旁,有几只鸟,大概是麻雀,正在欢叫着,你还可以听到昆虫的歌声,西面的树丛里亮着一盏小灯,微粒在空气中跳舞。汤姆就是那样说波普·吉尔斯的,虽然在我看来,他想得最多的还是他自己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然后他走到栅栏边哭了起来,我也哭了起来,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哭。

    但或许,我终究还是知道原因的。我想,汤姆是想在成为一名作家后,感受老波普在他的马匹晃动着身子,过上弯[20]时他一定会感受到的感觉,冲刺直道就在眼前了,如果他想让他的马最终跑在前面,他必须把这个上弯转好。汤姆指的是任何男人心里都有的,用来理解类似事情的一种东西,而女人只有动脑才会懂得。他经常会脱口而出说出有关女人的话,但我注意到,他后来还是娶了那样的一个女人。

    不过,我还是回到我的故事中来吧。汤姆走后,我一直住在马厩里,走遍了宾夕法尼亚州那些漂亮的县政府所在地的小镇。我的老板是一个极其亢奋的人,他来自俄亥俄州,曾在赌马上输了很多钱,但他一直觉得自己能把钱全赢回来,那一年他运气很好。我养的是一匹强壮的小骟马,五岁大,经常会赢下比赛,所以老板从奖金里拿了一部分出来,又买了一匹三岁大的黑色快速赛种马,它的名字叫“哦,我的老兄”。我的那匹骟马叫“加速小子”,因为在它参加比赛,快要跑到终点时,我的老板总会激动得有点发狂,用方圆一英里半都能听见的声音大喊:“快跑,加速,小子,加速,小子,加速小子!”他不停地叫着,在得到这匹优等小马时,就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那匹骟马确实跑得很快。就像赛道边的孩子们常说的那样,它“猛一加速,就把对手甩得远远的”。我们都说它是天生的赛马,可以全速奔跑,根本不需要太多训练。“你只要把它扔到跑道上,它就会撒欢狂奔。”这是我老板在夸耀他的马时,总对别人说的话。

    所以你看,汤姆走后,我晚上一直无事可做。然后那匹三岁的种马来了,还来了一个叫伯特的黑人。

    我很喜欢伯特,伯特也喜欢我,但这种喜欢与汤姆和我之间的喜欢不一样。我们成了好朋友,我想伯特会为我做些事,也许我也会为他做些事,这是汤姆和我不会为对方做的。

    但是,和一个黑人在一起,你不可能像和一个白人在一起那样,和他成为亲密的朋友。这其中有一些你无法理解的原因,但的确是真的。关于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区别已经谈论得太多了,而且你们都很害怕,所以再说什么也没用,我想伯特和我都知道这一点,所以我很孤独。

    我还年轻时,身上经常会发生某件事情,这件事我从来没有真正搞懂过。现在,我有时会想,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快要长成一个男人了,却还从来没有和女人在一起过。我不知道我出了什么问题,我无法和女人说话。我尝试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当然,现在我和杰西在一起,情况就不一样了。但在我述说的事儿发生的时候,杰西还离我很远。在我遇见她之前,我经历了很多事情。

    你可能会觉得,赛场周围那些打杂的、驾车的,以及城里来的陌生人都少不了女人。他们没必要憋着。每个镇子都会有些应召女郎会到这样的地方。我想,她们觉得自己在和那些生活无忧的男人们随便玩玩。这些姑娘会从养赛马的马厩前走过,如果你能入得了她们的眼,她们就会停下来,对你养的马称赞几句。她们会用小手摸摸马鼻子,这时————如果你不是一个像我这样拘谨不安的人————你就得笑着说:“你好,姑娘。”然后你就可以和她在吃完晚饭后去镇上幽会。这事儿我可做不到,虽然上帝知道我已经尽力了,而且常常会使出浑身解数。或许会有一个姑娘单独来我这里,她或许是个娇小的姑娘,会对我抛媚眼,而我则会试了又试,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后来,汤姆和伯特有时也会嘲笑我,但我想,就算我能和其中一个姑娘说上话,并设法和她约会,也还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我们可能会在镇子里逛逛,一直走到镇子尽头某个漆黑的地方,然后她得用棍子把我打晕,我们才能继续下去。

    我就是这样,已经习惯了汤姆和我之间的交谈方式,当然,伯特在黑人中也有自己的朋友。我开始变得懒惰、郁郁寡欢,干起活来也有气无力。

    事情是这样的。有时我会坐着,也许是在傍晚赛马结束、人群散去的时候,就坐在一棵树下。总有很多男人和男孩,他们的马在当天没有比赛要参加,于是他们就在马厩前,或站着,或坐着聊天。

    我会听一会儿他们的谈话,然后他们的声音似乎就飘远了。我眼前所看到的景象也会离我远去。在不到一百码远的地方,或许有一棵树,它或许刚从地里冒出来,于是就像蓟一样飘走。它会在天空中越变越小,然后突然砰的一声,它又回到了本该在的地方,就立在地上,于是我就又听到那些人说话的声音了。

    汤姆和我在一起的那些夏夜是多么美妙啊。我们时常会四处闲逛,聊到很晚,然后我就钻进自己的窝里睡觉。每当我独自一人蜷缩在毯子里的时候,汤姆说的话总会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我想他有种一边说话一边画画的本事,这些画面就像伯特说起他做的猪排一样留在我的脑中。“给我一块猪排,让他们吃个饱。”伯特总是这样说,话中带着想象的成分,汤姆的谈话也总是这样。他激发了你内心的某种东西,并不断重现,你会在脑子里不断地把玩着这些,就像在一个陌生的镇子里闲逛、观光一样,随后你会悄然入睡,做起美妙的梦,早晨醒来充满活力。

    然后他走了,一切都变了,我陷入我所描述的困境之中。晚上,我不断在梦中看到女人的身体和嘴唇,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感觉就像魔鬼缠身一样。

    伯特对我很好。他总是在比赛后帮我给“加速小子”降温,他做自己的事儿的时候,动作又娴熟又迅捷。比如,在马匹上赛道热身之前,他会抚平马的腿上的绷带,看看每一条带子是否已经绑妥,每个搭扣是否对准了插口。

    伯特知道我出了问题,所以他会竭尽全力不让老板知道。老板在边上时,总是会吹嘘我:“他是我在场地里合作过的最聪明的孩子。”他会边说边咧嘴笑,那时候我还远不是一个老手。

    当你出去遛马时,有一项工作总是会花费很多时间。傍晚时分,你的马跑完了比赛,在你给它洗完澡、擦干净之后,它必须得慢慢地走上一阵子,有时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这样它的身子才会慢慢凉下来,才不会诱发肌肉酸痛。所以,做这份工作的人总是我,而伯特则会去做更重要的事。他可以无拘无束地和其他黑人聊天,玩玩骰子,我也不介意。我非常喜欢这样,在一场艰苦的比赛过后,即使像“哦,我的老兄”这样的种马,就算周围有母马,也会变得温顺无比。

    你一圈一圈地走着,你肩膀边的马头,以及你所处的地方里的一切生命都在往前走,但你总会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会觉得你并不是真正属于其中。或许没有人会有我那时的感受,只有那些还没完全变成男人的男孩,那些像我一样从来没有和女孩或女人在一起过的男孩————我的意思是说,真正和她们待在一起,完完全全待在一起过。我过去常想,年轻的姑娘们是不是在结婚前或者像我们常说的“去寻欢作乐”之前,也会这样。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当时也没怎么多想。如果不是伯特对我大吼大叫,提醒我的话,我常常会忘记去吃晚饭。有时,如果他忘了做饭,跟另外一个黑人到镇子上去,我就会完全忘记吃晚饭。

    我牵着马,就像那样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绕着圈走。现在,人们都离开了马会的场地,有些人走路,有些人坐着马车和福特车到农场去了。一团团尘土在空中飞舞,一直飘到西边的镇子,也许太阳就要落山了,一个红色的火球正从尘土中落下。就在几个小时前,人群还很亢奋,人人都在大喊大叫。假设我的马那天下午参加了比赛,而我则站在场地前,肩膀上盖着马毯,或许边上还站着伯特,当马匹跑上冲刺直道时,我的老板开始用他那古怪的高亢声音喊叫起来,这个声音似乎飘浮在看台上的所有声音之上。依照惯例,他的声音会一遍又一遍地喊着:“快跑,加速,小子,加速,小子,加速,小子!”我的心怦怦直跳,几乎透不过气来。伯特弯着腰,打着响指,嘴里嘟囔着:“加油,小甜心。冲向终点。你妈妈需要你。来,带上你的姑娘和面包,加速,小子。”

    好了,现在比赛结束了,周围的人都压低了声音。而“加速小子”————我就像之前说的那样,正牵着它慢悠悠地绕着小圈转,好让它的身子慢慢凉下来————也变了。也许它为了第一个撞线,或者说在冲刺直道上保持领先,跑得心都快跳了出来,而现在,它内心的一切都变得平静而疲惫,在那段日子里,我的内心也几乎也总会有这样的感觉,不过我只感到疲惫,没有平静。

    你还记得,我告诉过你,我和马总在绕着圈走,一圈,一圈又一圈。我猜我的内心也在不停地转啊转。太阳有时会这样,树木和一团团的尘土也会这样。有时我不得不停下脚步,这样它们就能伸到合适的地方,而我就不会像个醉汉一样蹒跚了。

    随后,一种奇怪的感觉出现了,这种感觉很难形容。这跟我和马的生活有关。这些年来,有时我会想,也许黑人比白人更能理解我现在想说的东西。我指的是关于人与动物的事,关于他们之间的事,只有当一个白人稍微失态时才会发生的事,我想我当时就是这样。我想,很多喜欢骑马的人或许有时也会有这种感觉。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你是否会觉得,我们白人所拥有的、反复琢磨的、非常引以为傲的某样东西,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用处?

    我们体内有某种东西,它想要变得更伟大、更宏大,或许也更重要,并且它不会让我们仅仅像一匹马、一条狗或一只鸟。比如,“加速小子”如果在那天赢得了比赛。那个夏天它赢下了不少比赛。那么,它既不会像我如处在它的位置那样感到骄傲,也不会在内心彰显出刻薄。它就是它自己,用一种简单的方式处事。这就是“加速小子”的样子,当我和它在渐浓的夜色中缓慢前行时,我开始在它身上感受这种单纯。我莫名其妙地进入了它的身体,它也进入了我的身体。我们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停下来,它会把鼻子凑近我的脸。

    我有时希望它是一个姑娘,或者我是一个姑娘,而它是一个男人。这说起来很奇怪,但却是事实。像那样如此安静地和它长时间待在一起,治愈了我内心的一些东西。通常在经历这样的一个晚上之后,我会睡得很好,并且不会做我所说的那种梦。

    但这种治愈效果并没有持续很久,我也没有被治愈。我的身体看起来很好,和以前一样好,但我却没有活力。

    随后,秋天变得越来越漫长,我们抵达了最后要去的一个小镇,在这之后,我的老板就会把马关起来过冬了。这个小镇是他的家乡,位于俄亥俄州的州界线的另一端,而赛道则建在一座山上,与其说这是一座山,倒不如说是一个海拔高于城镇的高原。

    这不是一个好地方,棚屋很不稳定,赛道也很糟糕,尤其是弯道。我们一到那个地方,安顿好马厩,天就开始下起雨来。雨下了整整一个星期,所以马赛都被迫推迟了。

    由于此次比赛的奖金不够多,所以有些老板就直接走了,但我们的老板留了下来。无论比赛是否会在下周举行,马会的主办方都要保证费用的支出。

    我和伯特整整一个星期没有什么活儿可干。我俩只在早晨把粪便清理出马厩,并且等待雨小一点的时候,赶着马匹沿着泥泞的跑道上慢跑几步,然后再将它们清理干净,盖上毯子,把它们赶回马厩。

    对我来说,那是段最难熬的时间。伯特的境况并不算糟,因为附近有一两个黑人,到了晚上,他们就到镇子上去喝酒,很晚才唱着歌、说着话,甚至冒着冷雨回来。

    然后,有天晚上我把想告诉你的事情给搞混了。

    那是一个周六的晚上,我现在回过头去看,似乎每个人都离开了马场,只剩下我一个人。傍晚时,一个又一个马童来到我的马厩问我是不是会一直留在这里。我说是的,那个人就让我替他看一会儿马,别让他的马出什么事。“偶尔也去那边逛逛吧,嗯,孩子,”其中一个人说,“我只去镇里待一两个小时。”

    我会说一声“好的”以示肯定,随后不久,天色就变得漆黑一片,在空荡荡的马会赛场里,除了马匹和我,周围什么人也没有。

    我尽可能地忍受着,在雨中泥泞的路上踱来踱去,心里一直在想,我希望自己是另一个人,而不是我自己。“如果我是别人,”我想,“我就不待在这里,而是会和其他人一起在镇子上。”我看到自己走进酒馆,喝上几杯酒,然后还可能去给自己找个女人。

    我想了很多,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走着,就好像我脑子里想的事情真的发生了一样。

    只不过,我不是和一个卑贱的女人,也就是那种如果我有勇气去做我想做的事,就会找的那种女人待在一起,而是和一个在我看来无法在这世上找到的女人在一起。她身材苗条,就像一朵花,身上也有某些赛马身上才有的东西,我猜,她身上有些东西就像跑在冲刺直道上的“加速小子”。

    我一直在想她,直到我再也无法想下去为止。“无论如何我都要做点什么。”我对自己说。

    就这样,尽管我已经告诉所有的马童要留下来照看他们的马,但我还是离开了马场,沿着一条路往山下走去。我走下山,来到一个下等小酒馆,它没有建在城镇的主要路段,而是建在半山腰上。这个酒馆曾是一个住宅,或是一间农舍,但如果它曾经是农舍的话,我敢肯定,住在那里并在山坡上耕种的农民的生活过得并不太好。这片乡下并不像耕种庄稼的地方,不像我们整个夏末和秋天造访过的镇子那样。放眼望去,到处可见从地里凸起的石头,那里的树木大都是粗壮而矮小的品种。我的意思是说,那里看上去狂野、凌乱、破败。那上面是一块平坦的平原,马场就设在那里,那里还有几片农田和牧场,赛道旁的田野里还养着一些羊,在离镇子最远的地方,位于非冲刺直道的后面,曾是屠宰场的所在地,它的废墟仍然立在那里。虽然那里已停工好长一段时间了,但田野里到处可见动物的骨头,还有一股从旧房子里飘出来的让你光闻着就会毛骨悚然的气味。

    马匹也像我们这些马童一样讨厌这个地方。早上,为了保证它们的比赛状态,我们会让它们绕着道,在泥泞的地里小跑一会儿。每次我们把“加速小子”和“哦,我的老兄”带到冲刺直道后面,在接近昔日的屠宰场的地方热身时,他俩都会欺负“老奈德”。它们会站立起来,用马嚼子打斗,然后快速奔跑起来,直到驱散腐烂的气味为止,伯特和我都无法拦住它们。“这是一个地狱般的小镇,而这里也是地狱般的赛道,”伯特不停地抱怨,“如果他们在这儿举办该死的马会,就会有人在这里流血,或许还会丧命。”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丧命,因为我没有等到马会开始就离开了,原因我很快就会告诉你。但伯特说得很有道理。赛马不像人。它无法像人一样忍受在腐烂、丑陋的垃圾场里被迫工作,也不会像人一样忍受这里的气味。

    再回到我的故事上来。我就这样,没有遵守待在山上给别人看马的诺言,冒着又冷又湿的雨,在黑夜里从山坡上走下来。我来到小酒馆,决定喝一两杯。我很久以前就发现,我喝两杯酒就会倒,所以喝三分之二的量,就无法走直线了,但那天晚上我根本不在乎。

    于是,我离开大路,走上了一条小路,朝酒馆走去。当这里还是一个农舍的时候,这个酒馆一定是这座房子的客厅,那里有一个小门廊。

    我在拉开门前停了下来,往四周看了看。我站在这里,可以俯瞰城镇的主要街道,就像在纽约或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里,站在写字楼的十五层往下眺望街道一样。

    山坡非常陡峭,上山的路虽然弯弯曲曲,但要不是这样,根本就没人能走出镇子去参加那个讨厌的赛马会了。

    我看到的这个小镇并不怎么样————一条主街上有不少酒馆和几家商店,还有一两家不起眼的放电影的地方,几辆福特汽车,几乎看不到女人和姑娘,却有一大群男人。我试图想起那个一直梦到的姑娘,但此刻我做不到。这就好像想象“加速小子”把自己逐渐推入我那时的状态,然后进入那座令人厌恶的垃圾场一样。这是不可能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知道这个城镇看起来并不怎么样。在这里的后山,或是山谷拐弯处的主街所在地,肯定有好多宾夕法尼亚的矿工住的房子。

    我想到的是,那是星期六的晚上,天又下着雨,因此女人和孩子或许都待在家里,只有男人会出门喝个痛快。自那以后,我去过其他一些矿业城镇,如果我是一个矿工,必然会住在他们与女人和孩子一起住的其中一个房间里,也会出门喝上几杯。

    我就站在那里看着,心里难受得像条狗,身上又湿又冷,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我看见一大堆黑影在下面走动,主街对面有一条河,即使在我所处的地方,依旧可以远远地听到流水的声音。河那边有几条铁路,分道引擎在上上下下。我想它们和矿井有关,镇上的人都在那里工作。不管怎么说,就在我站在那里观瞧、聆听的时候,有一阵雷鸣般的声音从天空中滚下来,我猜那是很多煤,也许是一整车煤,倾倒在煤车上发出的动静。

    除此之外,在远处的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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