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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周代之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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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春秋之时,授田之制渐废,始有士、农、工、商之分。否则,无此区别也。

    军旅之事,苟非危急,专业者率可不与。

    《左传》宣公十二年:“士会论楚曰:荆尸而举,商、农、工、贾,不败其业;百官象物而动,军政不戒而备。”

    按此是楚国之兵已皆常隶营伍,国虽举兵,不取之于农、商、工、贾也。

    业分而专,故多能者,

    《管子·山权数篇》:“民之能明于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裕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民疾痛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知时日岁丰且阨,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不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谨听其言,而藏之官,使师旅之事,民无所与。”又《轻重甲篇》:“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百乘之国,必有百金之贾。”

    而国家且竭力保护之。

    《左传》昭公十六年:子产谓韩宣子曰:“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故能相保,以至于今。’”

    按郑有保商之法,故其商人如弦高者,能却敌而卫国,盖前此之所未有。盖国力膨胀,则各种职业皆因而发达,不独兵事一端,为立国所重也。

    国家之兴亡,影响于社会至巨,愚者推求其故而不得,则归之于运数,而星相卜筮之术昌。观《左氏传》所载,多前知之言,如懿氏卜妻敬仲,知其将育于姜[13];毕万筮仕于晋,决其子孙必复其始[14];虢公之奔,兆之童谣[15];曹社之亡,始以妖梦[16];以及季友手文[17],谷也丰下[18]之类,一人一家之休咎,均若有前定者。盖其时之人考索兴衰之理,不尽关于人事,故广求之于术数,从而附会之也。然社会心理虽多迷信,而贤哲之士,转因之而知尽力于人事。如季梁,

    《左传》桓公六年:季梁告随侯曰:“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

    史嚚,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史嚚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一者也,依人而行。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叔兴,

    《左传》僖公十六年:“陨石于宋五,陨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

    臧文仲,

    《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尫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

    子产诸人。

    《左传》昭公十七年:“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弗与。”十八年夏五月:“宋、卫、陈、郑皆火。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遂不与,亦不复火。”十九年:“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禜焉。子产弗许,曰:‘我斗,龙不我觌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

    皆以人事为重,不以神怪之说为然。盖同时有深于迷信者,亦有破除迷信者,不得专执一端以论春秋之风气也。晋、楚之兴,皆尚勤劳。

    《左传》宣公十一年:“郤成子求成于众狄。……曰:‘吾闻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继。其从之也。诗曰:文王既勤止。文王犹勤,况寡德乎?’”又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来,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于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训之以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

    鲁敬姜自勤纺绩,训其子以勤劳。

    《国语·鲁语》:“公父文伯退朝,朝其母,其母方绩。文伯曰:‘以歜之家而主犹绩,惧忓季孙之怒也,其以歜为不能事主乎?’其母叹曰:‘鲁其亡乎!使童子备官而未之闻耶?居,吾语汝。昔圣王之处民也,择瘠土而处之,劳其民而用之,故长王天下。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逸也;瘠土之民莫不向义,劳也。是故天子大采朝日,与三公、九卿祖识地德;日中考政,与百官之政事,师尹维旅,牧相宣序民事;少采夕月,与太史、司载纠虔天刑;日入监九御,使洁奉禘、郊之粢盛,而后即安。诸侯朝修天子之业命,昼考其国职,夕省其典刑,夜儆百工,使无慆淫,而后即安。卿大夫朝考其职,昼讲其庶政,夕序其业,夜庀其家事,而后即安。士朝受业,昼而讲贯,夕而习复,夜而计过无憾,而后即安。自庶人以下,明而动,晦而休,无日以怠。王后亲织玄,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纮,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人以下,皆衣其夫。社而赋事,蒸而献功,男女效绩,愆则有辟,古之制也。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自上以下,谁敢淫心舍力?今我寡也;尔又在下位,朝夕处事,犹恐忘先人之业。况有怠惰,其何以避辟?吾冀而朝夕修我曰:必无废先人。尔今曰:胡不自安?以是承君之官,余惧穆伯之绝嗣也。’”

    以一人之劳逸,即决一国之兴亡,非当时各国社会之变迁有以启之,不能体验人事之因果深彻若斯也。

    春秋之时,蛮夷戎狄,杂处内地,各为风气,与周之侯国人民迥然不同。

    《左传》襄公十四年,戎子驹支曰:“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

    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多为诸大国所灭。东夷之莱[19]灭于齐,根牟[20]灭于鲁,南蛮之卢戎[21]灭于楚,西戎之蛮氏[22]灭于楚,骊戎[23]灭于秦,北狄之鄋瞒[24]、潞氏[25]、甲氏[26]、留吁[27]、铎辰[28],以及东山皋落氏[29]等,咸灭于晋。其种人之酋长既亡,主权无属,必同化于吾族,即存者亦多为大国所用。

    《春秋大事表》(顾栋高):“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以藩卫王室,卒得其用。楚庄欲窥觇王室而先伐陆浑,荀吴欲灭陆浑而先有事三涂,居然为王室之藩篱矣。”

    此则春秋时文明渐推渐广之征也。孔子修《春秋》,以国家文教之差,为诸夏与夷狄之别,观《公羊传》释荆、吴之称,即见其义。

    《公羊》庄十年:“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二十三年:“荆人来聘。荆何以称人?始能聘也。”又成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鰌、邾娄人,会吴于钟离。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又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30]

    盖当时所谓蛮夷戎狄,初非异种,特其礼教政术异于华夏,故广别其种类,以示贬斥。至于交通既久,文化演进,则亦不复别之。此虽《公羊》一家之言,然以之推测各地人民之进化,亦未必出于穿凿也。

    隐、桓之世,齐、郑最强。郑居中原,齐则东方之大国也。庄、僖之世,齐桓称霸,而晋、楚、秦三国相继而兴,其势渐趋于西南矣。成、哀而后,吴、越复兴,天下大势,偏重南服。故春秋之时,实为文化自北而南之时。楚之先出自颛顼,固亦神明之胄;然自初封于丹阳[31]。传至熊通,已十二叶十七君,而熊通犹自居于蛮夷。

    《史记·楚世家》:“熊通立,为楚武王。……三十五年,楚伐随。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

    其文化之不逮北方诸国可知。至春秋而其国始大。

    《史记·楚世家》:“文十一年,齐桓公始霸,楚亦始大。”

    设官分职,虽多殊于周制[32],而名法往往与诸夏相同[33]。其人之深于学术者,如申叔之于教育,

    《国语·楚语》:“庄王使士亹傅太子葴……问于申叔时。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

    左史倚相之于史学,

    《左传》昭公十二年:“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北方士大夫殆莫之过也。吴出太伯,固亦华裔,然至春秋,其民犹不知乘车及战陈之术。

    《左传》成公七年:楚申公巫臣“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

    待楚人启之,始与诸夏交通,其初之晦塞,盖可想见。然自成公至襄公时,仅四十年,而季札聘于鲁,请观周乐,于《国风》《雅》《颂》之精义,言之无或爽者,其进步之速,又可骇焉。以吴例越,其文化当直接得之于吴,而间接得之于楚。范蠡、文种,皆楚人也。

    《史记正义》:“范蠡,楚宛三户人。文种,荆平王时为宛令。”

    得此二人,而教士三万,君子六千[34],勃然而兴;而种、蠡之文章,至今炳然寰宇。其地运之将开欤,抑文明之由人而转徙者,适逢其会也?所可疑者,楚之文化,东下而入吴、越,而其国固有之江南,转无所得。

    顾栋高曰:“春秋之世,楚之经营中国,先北向而后东图,其所吞灭诸国,未尝越洞庭湖以南一步。盖其时湖南与闽、广均为荒远之地,惟群蛮、百濮居之,无系于中国之利害,故楚也有所不争也。”

    湖湘灵气,遂不能发泄于春秋之时;是则地势之当冲要与否,实文化之关键矣。

    * * *

    [1] 《左传》及《管子》世多有疑其伪者。

    [2] 极、项、、邿、根牟、向、须句、鄫、鄅。

    [3] 纪、郕、谭、遂、鄣、阳、莱、介根、介、牟。

    [4] 韩、耿、霍、魏、虢、虞、荀、贾、杨、焦、邢、滑、梁、沈、姒、蓐、黄、郇、原、樊、冀、温。

    [5] 权、邢、鄾、谷、鄢、罗、庐、戎、鄀、郧、贰、轸、绞、州、蓼、息、邓、申、吕、弦、黄、夔、江、六、麇、宗、巢、庸、道、柏、房、沈、蒋、舒蓼、舒庸、舒鸠、赖、唐、顿、胡、蛮氏、陈。

    [6] 宿、偪阳、曹、杞、戴、彭城。

    [7] 虢、桧、许。

    [8] 邶、鄘。

    [9] 州来、钟离、巢、徐、钟吾。

    [10] 周制都鄙之地,二千五百家为县,采邑所在地,二千三百零四家。

    [11] 原注:按昭公二十九《传》,蔡墨言刘累迁于鲁县,则夏后氏已有县之名。《周礼·小司徒》:“四甸为县。”《遂人》:“五鄙为县。”《县士》注:“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曰县。”亦作寰。《国语》谓管子制齐,三乡为寰,寰有帅,十寰为属,属有大夫。

    [12] 原注:哀公二年《传》:“赵简子誓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杜氏注引《周书·作雒篇》作:“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古时县大而郡小。《说文》: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今按《史记》吴王及春申君之事,则郡之统县,固不始于秦也。”

    [13] 庄公二十二年。

    [14] 闵公元年。

    [15] 僖公五年。

    [16] 哀公七年。

    [17] 闵公二年。

    [18] 文公元年。

    [19] 今山东黄县。

    [20] 今山东沂水县。

    [21] 今湖北南漳县。

    [22] 今河南伊阳县。

    [23] 今陕西新丰县。

    [24] 今山东历城县。

    [25] 今山西路城县。

    [26] 今直隶鸡泽县。

    [27] 今山西屯留县。

    [28] 今山西屯留县。

    [29] 今山西垣曲县。

    [30] 言吴以夷狄能忧中国,故《春秋》许之也。

    [31] 今湖北秭归县。

    [32] 如令尹、莫敖之类。

    [33] 如井牧、田土之类。

    [34] 均见《越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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