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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性难移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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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61〕 另外一路的试验证明凡属神经系统脆弱的人最容易有酗酒的倾向,由此也可见我们上文的这一番理论是大概不错的。 〔62〕

    各种所谓“种族的毒物”,即有人以为足以引起精质的变迁的各种化学物质里 〔63〕 ,酒精而外,只有一种是值得我们比较严重的考虑的,那就是铅 〔64〕 。目前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不多,因此我们还不能作什么定论。不过铅有铅毒,它的足以影响体质细胞是一个事实,其足以侵袭到精质细胞,也完全是可能的事。不过侵袭是一事,侵袭而引起基因的变化,从而改变下一代的品性的遗传,却又是一事。幸而人类和铅的接触并不多,除了少数的工业而外,一般的人是难得和它发生关系的。

    不过我们如果考虑到镭锭的放射,情形就要清楚得多了。镭锭的放射和爱克斯光都已经有人发见可以激起精质细胞中的突变,在植物中如此,在人以外的动物也是如此,所以它们在人类身上也可以引起突变,是可以无疑的。

    达尔文和比他稍稍后来的生物学家和演化论者承认一切生物都有变异,而此种变异是生命的一个内在的特点,完全从内部出来的。达氏与其徒的演化观的基本假定之一是一切变异是遗传的。后来我们知道这是不尽然的,变异的一部分事实上并不遗传,即不由遗传而来,而是环境影响下的一些波动似的变迁罢了。至于变异究属从何而来,一向也很少人了解,一直到最近的几十年,我们才找到了一些端倪。我们现在知道大部分的变异并不是由于新的改动,而是由于原有的基因的离合不常与重新排比(见下章)。我们现在也明白,基因的真正改动也是有的,不过比较的难得,那就是一再说过的突变了。突变的结果,不但基因的结构起变动,它对于品性的影响也要起变动。突变既不多遇,所以在演化的因素里它并不是最主要的一个。 〔65〕

    基因的突变既可由爱克斯光与镭锭激发,于是生物学家就很自然的要问,安知天然的种种突变不因缘于地球的镭锭活动或整个宇宙的镭锭放射作用呢?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目前还不能作什么肯定的答复,但这是很可能的;因为爱克斯光所激发的突变或基因变化在性质上和自然界所发生的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突变发生的速率,在自然界是很慢的,在爱克斯光放射之下,则可以加快罢了。

    突变是随便发生的,是无目的的发生的。如果在品性上产生某一种影响的基因发生突变,其它发生同样的影响的基因并不跟着发生突变。在同一染色体 〔66〕 上而毗连着的基因也并没有同时发生突变的倾向。差不多所有的突变是对于个体有害的。真正有用的很少。也许另外有很大的一部分是不关痛痒的。

    这一类的事实可以告诉我们,爱克斯光一类的放射作用尽管可以在我们身体上引起基因的变化,但要用了它来引起对我们有利的变化,大概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放射的影响是事先无法预期的,不过此种影响的弊多于利,我们又比较的可以断言。

    还有一层,自有放射的试验以来,所发见的由人工引起的突变,似乎是全都属于隐性的一方面,所以在受过放射的人的第一代的后辈身上是不会表现出来的,要是不遇到同样的基因,可以好几代以至于好几百年,也不会呈露出来。

    孕妇的生殖器官,如果接受过这一类的放射作用,那一胎的子女便不免受伤,出生以后可以表现种种身心的缺陷,固然不一定每一例都如此,但这种例子也还不少。但放射作用的接受,如果不在怀孕的时期以内,则日后所孕育的子女身上并不表现什么缺陷。 〔67〕 不过就动物试验的经验说话,这种放射作用也许一样的有害,说不定它在精质细胞里暗中引起一些变化,暗中传递到后来的世代,而终于表现为不健全的品性。

    因此,从优生的立场说,如果一个女子前途想生育子女的话,她的卵巢部分最好不要采用镭锭放射或爱克斯光放射的治疗方法。在身体的别的部分,这当然不成问题,不过同时还要小心,要在放射的时候,让生殖器官得到适当的保护。固然这是单就比较强度的放射作用而言,如果放射的力量很轻微,例如摄取爱克斯光的相片时所用的程度,那是不至于发生危害的,至少这种前例还没有过。

    在结束这一章以前,在“本性难移”的题目范围以内,还有一个比较很通行的愚信 〔68〕 是值得在此加以辩正的,就是所谓“胎教”或“胎期印象”("maternal impressions")。

    在以前,许多很有见识的人相信一个孕妇的思虑,情绪,以至于日常的经验可以影响到她的胎儿。这种人现在还是不少;至于见识不足的一般人,无论中外古今,更笃信所谓“胎期的印象”。 〔69〕 这种印象大体又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的,例如,妇人在怀胎的日子里,如果能多听音乐,与多看名画,则所生的子女可以有些艺术的天才。二是特殊的或具体的,例如,孕妇见闻所及,如果有什么特别的事物或特别的境遇,足以引起恐怖,或留下深刻的印象,则所生子女的体态上会留下一种“记”或一种“痣”之类, 〔70〕 英文叫做“markings”,而这种“记”的部位又往往和当初见闻到的有些呼应,有些相当,而不是随便发生的。

    为易于了解起见,我们举一个假想而很在寻常意料之中的例子吧。孕妇在手臂上受了一次伤;生产以后,在婴儿的同一条手臂上,以至于差不多的地位上,发见一个像疤非疤的印痕。这就是所谓胎期印象的结果了。不过问题是,这种印象又是怎样传下去的呢?这不属于所谓后天获得性的遗传,是一望而知的,因为后天获得性势须假手于精质或精质细胞,而孕妇于接受印象的时候,胎儿事实上已大体长成,无法变动。因此,我们不能不假定,如果此种印象真能传递的话,势必假道于母子之间唯一联系的东西,那就是胎盘。印象由母体以入于胎盘,由胎盘以入于子体,再由子体表现出来,成为一个品性。但试问这是可能么?

    这是不可能的。这一类的印象或影响,要传达到胎儿,势须先经过母亲的血液。试问母亲的一个创伤,或任何其它经验到的事物,是不是必须先在母亲的血液里溶解了,成为一种流质,然后经由胎盘,传达到胎儿的血液里,然后再凝聚起来,而终于在胎儿手臂上第二度表现为一个瘢痕。逻辑上这是不得不尔的,但理论上是绝对不通的,事实上也是决不会有的。凡属稍有知识的人,但须平心略加推论,就可以恍然了。

    如果胎期印象真可以在子女身上呈现为品性的话,那天下可能的奇事真还不知有多少。例如婴儿哺乳要用牛乳,那婴儿长大起来便可以像牛。雇用乳母的人家,婴儿至少在面貌上可以像乳母,而不像本生的母亲;在中国确有这个通俗的信仰。 〔71〕 这一类捕风捉影的事,我们当然知道决不会有,而在理论上和胎期印象的传递是一样的讲不通,如果胎儿可以接受印象,何独一出母胎的婴儿便不能更直接的接受这一类的印象?如果后者不能,那界线究应从何处划起,又何以一定要划一个界线?如果前者讲得通,而真正可能,何以后者讲不通,而不可能?

    我们如果再进一步的加以盘诘,我们第一点要问到的是印象所发生的时间。根据胎期印象的说法,则一个婴儿身上的记痣之类,势必在胎期内发生得相当的迟,即一定要等到孕妇受到特殊的刺激或惊惧以后。孕妇也许被一条狗惊了一下,因此,他们说,生出来婴儿就带着一副狗脸。我们若就产母加以询问,受惊是在什么时候,她一定说,大概是得胎后第三个月以至于将近第六个月,在满三个月以前大概是不会的。

    不过我们应当早就知道,满两个月的胎儿,身体的各个主要部分已经分化得大致完全。而在那时候,孕妇大都还不知道自己究属怀着孕没有,等到她知道的时候,即在三个月以后以至于四五个月,再接受什么深刻的印象,事实上对于胎儿的品性已绝对无法加以左右,因为它已经大体长成,一切已经是具体而微的了。胚胎学发达以后,我们知道得很清楚,发育上如果有错误而终于引起比较严重的缺陷的话,这种错误大部分是内在的,是从胚胎本身发出来的,而其发生的时候大抵在成胎后最初的三四个星期以内,在那时候,无论孕妇的意志如何坚强,好像是要什么可以有什么,或如何不坚强,以致容易接受外感,恐怕是无法左右胚胎的发育的,这其间理由不止一端,最简单的是她还根本不知道肚子里怀着孕。在时间方面,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提到的,女子怀胎少则七八个月,多则九十个月,都不为不久,在这样长的一个时期里,除非她与世完全隔绝,或五官不聪明,四肢不灵动,要完全不遇到一些可惊可怪的事物是绝对不可能的,即绝对不能完全避免一些胎期的印象;然则试问人口之中,表现所谓“记”、“痣”一类特征或各种缺陷的分子,又何以如是其少呢?女医生女看护,因为治病或接生的关系,所见到的可惊可怪以至于不忍见闻的事物恐怕比谁都要多些,又何以她们所生的子女和一般母亲所生的子女并无二致呢?

    达尔文的著作里也提到过一个胎期印象的例子,但他并不相信,并且用过一番很合逻辑的话加以辩正;有到科学的头脑如达氏,所见自是不同,很值得我们参考一下。呼克尔爵士(Sir Joseph Hooker)是和达氏同时的一位植物学家与地质学家,并且是达氏最亲密的朋友,某一次他和达氏通信的时候,提到一个很有趣的例子,认为足以证明胎期的印象是可以传递的。呼氏有一个女的亲戚生了一个孩子,这孩子身上有一个“黡记”,据这位亲戚很肯定的说,这“黡记”是有很确实的来历的。她在怀孕的时候,曾经向朋友借到一本很贵重的书,朋友嘱咐她要特别小心,切勿有所污损,可是很不幸的,她在书上沾了一大滴墨水,当时她真是大吃一惊,后来又是十分懊丧,于是印象所及,终于在孩子身上留下这一大滴墨水似的“黡记”。呼氏大概很相信这位亲戚的话。达氏回复他说:“如果你以后再得便写信给我,我很盼望你可以告诉我,你究竟根据些什么理由,居然会相信你那位令亲的一番想象之词,一番‘想当然耳’的解释。我自己也搜集了一些这一类的零星的资料,资料是真的,但那附带的解释我却不敢置信,我以为都是‘事有巧合’罢了。亨特(W. Hunter)以前在产科医院里的时候,对我父亲说,孕妇入院等待生产,他总要问她们,自从怀孕以来,遇见过什么可以惊怪的事物没有,结果当然都有,他把她们的答复逐一记载下来,一起记载了有好几千个之多,但生产以后,再就婴儿身上逐一加以检查,竟没有一例是应验的,绝对的一例都没有;婴儿的体格上固然也偶然有些不大正常的品性,对于这些品性,产母也自不免有她们的解释,但这都是事后想出来的,就是先有了头,然后再现做一只尺寸相当的帽子套上。”

    亨氏这一类的观察,凡属产科的医生大概多少都有一些。但他们关于胎期印象的报告,我们从没有见到过,大概是一个都没有。做母亲的,也只要对于这问题稍加思考,也就明白这是一种无稽之谈,胎期的印象虽多,子女的发育大都很健全,即或间有不大正常之处,那大概是别有原因,而和此种印象全不相干。尽管此种不大正常之处和胎期的某一个印象有些相像,有些类似,那也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达尔文的解释是最合理的,孕妇的印象和婴儿的缺陷之间,只有一个先后的关系,以至于先后巧合的关系,但先后的关系(sequence),并不就是因果的关系(causation)。

    胎期的印象有好有坏,如果坏的必须避免,好的就理应培植了。那就成为所谓胎教。胎教的愚信是很普遍的,也是很古老的,因为它是积极的,是创造的,人生不能没有教育,如果教育能在胎期以内即行开始,岂不是比较的可以一劳永逸? 〔72〕 又因为本来是遗传上可能发生的结果,很容易误认为胎教的结果。例如一个孕妇,切心的愿望她的未来的子或女可以成为一个音乐家,即生而有些音乐的天才,于是她就天天切心的想,并且天天的拨弄乐器,她满心以为这一类意志与行为上的努力可以发生功效。既而所生的孩子确乎表现一些音乐的才能,年事稍长,也确乎成为一个有相当造诣的音乐家。她当然是高兴极了,她在怀妊期间的一番苦心孤诣终于应验了。她于是更进一步的替胎教之说作见证,作说客。她却不知道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其一恰好又是错误的。其二又是什么呢?如果她就她自己的家世以至于丈夫的家世调查一下,她大概可以发见音乐的兴趣和才具是一方或双方所原有的一个遗传品性,而她的儿子的精质里原就包含着这种品性的基因。她所以切心于希望她的子女成为音乐家,而自己又能拨弄,就表现她自己也未尝没有这一部分的遗传。有到这种遗传,她不切心的想望,不天天的拨弄乐器,以至于对音乐以及一切有节奏的东西表示厌恶,也无害于子女的成为音乐家;如果没有,那一番胎教的努力也是徒劳无益的。 〔73〕

    总之,我们要在胎期以内,在身心两方面促进婴儿的品质,或预防此种品质的变为恶劣,是非失望不可的。儿童的发育,所根据的是两个生殖细胞结合后的精质中的种种潜在的性能。孕妇的态度与行为,尽管立意想影响胎儿的某一个相当的部分,事实上决不能有所左右。孕妇是有责任的,但她的责任不在教育,而在卫生,她无须注意胎教,胎教是虚的,她应当注意胎养,胎养是实的。所以在优生的学术里,不用说,胎教是没有地位的。

    胎养是很实在的,也是很迫切的需要的。胎儿的营养完全靠着母体,而其发育的健全与否,遗传而外,当然要看营养的质和量。如果营养有欠缺,胎儿的发育自必受到影响,不过我们在讨论胎教以后,应当特别注意,这种影响是属于一般的健康性质的,而决不会表现为缺陷、印痕一类的特征。如果孕妇的身心健可,她对于自身与胎儿的营养的供给大抵也不会不好到什么程度,因此胎儿的发育也不至于不正常。反之,如果身心本来不大健全,又加上怀孕的重任,喜怒无常,爱恶不定,遇到特殊一些的刺激,又容易发生大惊小怪的反应,则自己的体力既不免更趋衰弱,胎儿的营养势必牵连的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婴儿当然也是不健全的。所以所谓胎养,所包括的不止是直接的营养,凡是和营养有关的一切事物也都在内。所以孕妇要特别的摄生。

    总结上文,我们日常生活里所接受到的种种影响,包括我们自己的思虑与努力,包括气候风土,后天的残废及其它不幸的遭遇在身心两方面所引起的变动,一切所谓毒物的浸淫,对于我们的精质细胞似乎引不起任何影响,至少我们没有发见过有什么比较具体的影响,可以供我们指摘。高度的放射是一个例外,但我们可以暂时搁置不问,因为它不属于日常生活范围以内。

    如果日常生活里的事物可以发生影响,但发生得非常迟缓,非寻常耳目之力以至于科学仪器的力量所能觉察,或影响的性质与生活的利害无干,有之不为多,无之不为少,那我们也可以搁置不问,因为它和优生的学术很不发生关系。迟缓到几千年几万年以上,或细微到不能觉察的程度,或有若无,实若虚,优生学不是管不了它,便是无须管它。

    所以真正讲求优生或种族改良的人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在精质的自然变异与人为离合上想办法。自然的变异要靠突变,事实上他也是无能为力;他不能把我们所有的遗传的可能性,像诗人所歌颂的“象心适意的重新范铸”一下。他只能把原来有的,现成的,老老实实的收受下来。但对于精质的人为的离合,他却可以有一些主张,作一些擘划。不用说,这种主张与擘划也不是出乎他的匠心独运,而是效法自然的一种结果。男女的匹配有成败,有迟早,匹配后所生子女的多寡,因为匹配的成败迟早,与夫子女的有无多寡,下一代人口中各种品性的质和量,和上一代就可以有分别————这些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一切生物界都有,当然人类也有。优生学家所能做的,无非是因袭了这种原有的趋势,加以补充调整罢了。约言之,他所用的原料是人类原有的精质,他所用的手法是此种精质在质和量上的更合乎人生价值观念的分配。要改良种族,或提高民族健康的程度,我们只有这一条路,优生学家所恃的,也只有这一些长物,一些技能。

    精质中包含基因,基因的不容易发生变动,即本性的难移,既如上述,则已往无穷数的世代以至于世纪里人类所经历到的品质上的变迁十之八九是从基因的聚散离合而来,是显而易见的了。所以遗传学家,优生学家以至于一般的生物学家最感关切的事物就是基因,就是遗传的物质基础中最小的一个单位。我们在上文说过,一个婴儿的起点是极端的微渺的,如今也可以说,它就托始于一大堆的基因,此外别无长物。无论它有多大的潜藏的能力,无论它前途成为一个多么伟大的人物,一切的因素都囊括在这一堆基因之内。它在发育的时期里,以至于成人以后,未必把所有的潜在能力都给利用,都化成品性,但我们应知潜在的因素总要比呈现的品性,在数量上要大些,在范围上要广些。

    我们的起点既然只不过是一堆的基因,可知我们的身体是从基因所引伸出来的东西,基因是本,身体是末;但既有身体,身体就好比逆旅,基因好比旅客;身体就好比一辆车,而基因就好比搭车的人。搭到那里去呢?搭到下一代,下几代,以至于无穷的世代。所以身体和基因,虽有联系,可以说是截然二事,所以体质细胞与精质细胞也是截然二事;体质与精质也是截然二事;基因就是精质所造成的。

    “人孰不死?”“死是生命的归宿”,一切生命要归宿,不止是人。这是一个最普遍与不可避免的事实。不过,也不尽然。单细胞生物的研究告诉我们,永生不死的例外也正有。例如草履虫一类的单细胞的动物,生活到相当时期以内,就对分为二,成为两个草履虫,在形态与结构上与当初的一个一般无二。我们可以说当初的一个草履虫死了么?我们不能。它不但没有死,并且享受着更丰富的生命。这第二代的两个草履虫后来当然也如法炮制的分裂,于是由二而四,由四而八,以至于无穷。草履虫一类的生物,因为它们用这种分殖的方法,可以说真是永生的,不朽的。

    韦思曼是第一个研究所谓“精质不绝”(the continuity of the germplasm)的专家,精质不绝的学说也是由他创出来的。他说过,这种永生不死和希腊神话里神道的永生不死是不一样的;希腊神道的永生是由于他们不会受创伤,受了也不足以致死。中国人所了解的神仙大概也是如此。草履虫则不然,它是脆弱到万分的,所以环境一不顺适,可以顷刻间毁灭好几百万条的生命。不过如果环境顺适,一贯的顺适,它真可以长生不老。我们是死生有命,大限到时,谁也逃不了,但草履虫没有这个大限。正合着诗人的一句话:“因危难而死,是常有的,因年老而死,是永远不会的”。

    我们特别说到草履虫一类的单细胞的动物,为的是它和高等动物的精质细胞有许多方面是相像的。有人把精质细胞和单细胞动物相比,不免把相同之点说得太过分了些。但两者之间,确有若干基本的相同之点,则不容否认,生殖都用对分的方法,是一点,同属一个细胞,而内部的结构大致相似,也是一点。所以只要环境顺适,精质细胞在理论上也应该可以长生不朽。事实上这种顺适的环境究属有没有呢?是不是常有呢?

    我们的答复是正面的。细胞学者以及体素学者的研究明白告诉我们这种环境是有的,并且是一个常例,甚至于早就成为演化过程中的一个不二法门;那环境不是别的,就是一切多细胞的高等动物的躯壳。到此,我们不妨追想一下我们在生物学入门课程里所读到过的精细胞的发育史。男女各有其精细胞(gamete),男的我们直接叫精细胞,女的则叫卵细胞,两个细胞结合以后,即受精作用发生以后,就成为一个胚细胞(zygote),这就是胎儿的起始,胚细胞对分为二,二分四,四分八,……终于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人。

    体质细胞是从精质细胞分裂出来的,不过既经分裂出来,两种细胞就有不能相提并论之处。前者是比较分化的,以至于专化的,有的成为血液细胞,即血轮或血球,有的成为神经细胞,骨质细胞,肌肉细胞,……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专司;而后者则始终保持它的原始与不分化的状态,除了生殖以外,是不适用于任何生理的功能的。胚细胞在没有分裂以前,我们叫它是一个精质细胞,但体质细胞又是什么时候分裂出来的呢?这要看物种说话了,大抵在胚胎发育的初期以内,胚细胞经过若干次分裂以后,体质细胞和精质细胞便分道扬镳的发展,不过分道的后先迟早是因物种而有不同的。

    德国的细胞学家波维里(Boveri)是这方面最早有所发见的人。他研究一种蛔虫的胚胎发育,发见体质细胞和精质细胞的分道发展是在第一次分裂时就开始的,可以说是再早没有的了。胚细胞经第一次分裂而成两个细胞以后,其中一个虽继续的分裂,但分得比较慢,并且仅仅分裂而不分化,终于成为精质细胞的系统。其它一个则分裂的速率比较大,并且多分裂一次,分化的程度即深一分,终于成为一条蛔虫的各种器官,以至于躯体的全部,这就是体质细胞的系统了。而精质细胞的系统也终于被体质细胞的系统囊括起来,从此它虽在体质细胞系统之内,而并不相属,不成为体质细胞系统的一部分。这精质细胞的系统就是下一代蛔虫的根源了,而到了下一代,这一个过程又重新经历一遍,不知多少世代的蛔虫就是这样传下来的,并且还要依样的传下去,至于没有穷尽。

    根据了这个比较最简单的蛔虫的例子,我们可以明白精质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了。生物学者对于精质的定义是:“父母身上的一部分的物质,不与父母俱死,而和子女同传的,叫做精质”。看了上文的例子,可知这定义是既简洁而又切实的。我们只须略加想象,可知精质也好比一条河流,溯流而上,顺流而下,都好像没有穷极可寻,真是源远流长,两无底止。蛔虫的精质虽不过是一支细流,但蛔虫必有其所从演化而出的其它动物,其它蠕形的动物,而这种动物亦自有其精质之流,蛔虫的精质之流到此便回溯到了一派较大的支流;如此不断的往上追溯,我们终于可以到达最早的精质的干流,精质的长江大河,那就是地球上有生命的始基了。反过来,顺流而下,在已往的演化史及未来的演化的前程里,说不定有新的物种曾经从蛔虫演化出来,或可能的于前途演化而出,则就精质而论,岂不是细流之外,又分细流?经此一番想象,可知我们对于物种演化的最概括的看法,是把它当作一个流水的系统,有干流,支流,细流,而流派之间,又呈一种极度的错综纷歧之象。把它当做一棵盘根错节,枝叶纷披的大树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74〕

    读者至此,一定要问,蛔虫如此,其它动物,包括人类在内,是否也如此呢?是否同样的可以在显微镜底下观察清楚呢?我们的答复是:情形大概皆然,但清楚的程度却都不及蛔虫,因为高等动物的环境比较复杂,胚胎发育的过程也比较繁变,所以比较的不容易观察,要把精质不绝的源委和盘托出来让大家看,自是更难。不过生物学家前后所已看到的,也已经远不止一二种动物了,而至今还没有发见过一个和精质不绝的理论相违反的例子。因此,生物学界认为我们要把这一番理论概括成一条生物学的定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所以从韦思曼以来,生物学里就多了一条“精质不绝律”。

    世界上一切有生的物类,如果综合了看,可以比做一个水的系统,也可以比做一棵大树,已见上文。如今我们也可以把它们比做一个血缘的网,中间包括无数的脉络,而每一根线条都代表一个祖传的血系,越往上溯,线条的数目越减少,而专化的程度也越降低,终于溯到一个纲,即所谓纲举目张的纲,或一个总结,那就是一切生物所托始的第一个单细胞了。这血缘网的脉络既无往而不通,则凡属一个个体,或一个人,事实上是一个一切物种的继承者,他背上驮着全部的生物的历史。也可以说,每一个人也是“生命之质”的一个短期的监护人,期限到了,就得把它移交给下一代。从演化的立场看,他的所以有这数十年的生命,最大的目的就在对于这一点点宝贵的遗业努力的监护于先,谨慎的移交于后。从同样的立场看,也就是从造化的立场看,他个人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如果他不办移交,把委托给他的事物糟蹋了,即及身而止,不留后辈,那他就等于虚度了一生,在造化看来,有了他不为多,无了他不为少。这生命之质又好比一盏灯,一个人是守这盏灯的人,也是传这盏灯的人,如果到他手里,灯就灭了,他也就有负了他的重寄。 〔75〕

    所以从为人父母的人看来,永生不朽不止是一个希望,而是一个可能的事实。寻常所谓死亡,只不过是一大堆十分专化了的体质细胞的死亡罢了,只要精质细胞绵延不断,不但可以在每一世代里造作出另一大堆新的体质细胞来,并且可以让许多心理与精神品性寄寓在它们中间,从而发为文章事业,推陈出新,永无穷极,则一个常人所引为深虑的死亡现象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如此,体质细胞尽管死,一个人的生命还是寄寓在他的子孙里面,他还是活着,好比无数代的祖宗的生命寄寓在他自己的身上而活着一样。所以在优生学家的眼光里,永生或不朽不止是诗人的一个形容词,或神学家的一个概念,而是一个真实的东西,其为真实,与心脏的跳动,肌肉的生长,或意识的运用,并无二致。

    这一番精质不绝或不灭的理论,教我们对于人伦的关系,也可以多一个新的看法。西洋人有一个说法,说儿子之所以像父亲,是因为父亲好比一方木块,而儿子是木块上的一片。如今看来,这说法是不准确的,实际上二人是同一木块上的前后两片。儿子之所以为某一种的儿子,即儿子之所以有各种品性,无论为善为恶,为贤良,为不肖,做父母的,除了当初彼此选择做配偶的时候要负一些责任外,其余可以说是不负任何责任的。还有一个有趣的看法,就是父子二人,名为父子,实际上可以说异母的弟兄,因为彼此的父系精质虽是一个,而母系精质却有两个。并且谁是兄,谁是弟,也还有问题,表面上父先出是兄,子后出是弟,但子的精质年龄要比父老一代,如果年长者为兄,岂不是又当别论?从严格的生物学立场看,父与母不是子女的产生者,而是一派精质的保管者与监护者,保管得法,监护有方,时空两间的条件如果合适,这一派精质就有机会延续,其实际的表现是一个子或女。也可以说,精质是子女的本身父母,而寻常的父母是子女的寄父母或养父母。

    英国生物学家汤姆孙(J. Arthur Thomson)有一个很好的比喻,值得我们引来参考。他说,我们如果不大明白精质与体质的分别和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只须“想到一个烤面包的人和他所有的一种很名贵的酵粉;他每次烤一大块面包的时候,总要用一些这种酵粉,但他一面用,一面却始终保全着这种酵粉的原状,并且在数量上也可以取用不竭,尽管烤上多少次或多少块的面包,酵粉的成色与分量还是不变。如今造化就是面包师父,大块面包是人的身体,酵粉是精质,烤一次面包就是一个世代”。

    我们从遗传学的眼光,把精质与体质的不同的功能和相对的轻重认识清楚以后,我们就可以明白,我们不讲求种族的改进则已,否则我们的对象一定是精质,而不是体质,惟有精质的改进才是根本的与澈底的,而不是浮面的与粉饰的。百年以来,改进的社会学说,不为不多,改进的社会方案与实际的措施,也不为不周到不努力。甚至于一部分的学说,方案,措施,又未尝不用“种族改良”的旗帜来号召,而社会的病态不但没有减少,并且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原因虽不止一端,而改进家对于精体两质,未能有充分的辨识,实在要负很大的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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