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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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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秋天的周日在丰司,要是有人注意的话,可能会看到亚当·魏维尔将撞球室的门打开,颇为从容自在——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在原野上的话,就会看到如此光景。然而,要说说他为何这么一把推开,接着又同样这么用力一推,把自己关在里面——如此使力的原因,只为了他可以一个人待在这里,不管时间有多么短,身边只有一沓信、报纸,以及其他尚未开封的公文书信。这堆东西他从吃早餐到现在,都还没有机会看一眼。这个格局方正的巨大房间里空荡荡的,窗户又大又干净,直接看得到外面的露台、庭院、花园和林地,还有一个闪着亮光的人工湖。远方的地平线显得凝重,都是暗蓝色的高地,村落里的教堂有塔楼和浓浓的云影;整体看起来产生一种感觉,仿佛其他人在教堂的时候,自己拥有了这个世界。我们此刻也和魏维尔先生一起分享这个世界,像他会说,要争点儿时间独处;他静静地、几乎是蹑手蹑脚地,飞奔过蜿蜒的走道;引起我们对他感兴趣的——温和得简直令人同情——是他得以与世隔绝的特色。立刻令人想到的是,这位温和的男子通常只有当他认为,别人所要求的好处都顺利提出来之后,他才会想想自己的好处在哪儿。也可以一提的是,他的本性老是将别人看作数目众多的一大批,虽然心里清楚他只有一个最亲近的联结、一个最爱的人、一份责任深植在他一生中,但他还是时时都觉得被包围着、受到请托。他从没有一刻感到神清气爽、搞得懂人们形形色色的种种请求,这些请求根据激烈的程度和强索的态度,一圈一圈变成同心圆,越外围颜色越淡,褪成了无人影白茫茫的一片,有时候他看得挺痛苦的。他不否认那些请求多到遮天蔽日,不过他仍然看不出来它们有终止的时候。

    所以他养成了个小习惯——他最深的秘密,连玛吉都不说,虽然他觉得她了解;在他看来,因为她什么都了解——也就偶尔很单纯地玩玩,假装相信他不会良心不安,或者谈到职责时摆出那种漠然的神情,至少持续一个小时;只有几个最亲近的人看过他玩这个小游戏,譬如说艾辛厄姆太太就是其中之一,她由着他就是了,只当它有些古怪;好比成年人还留着一个儿时的玩具,让人引发怜悯之心,也挺有意思的。虽然很少发生,但偶尔一个“不留神”,这位四十七岁的男子就会睁着一双坦诚不讳、令人不忍的眼睛,像是被逮到正把玩着婴儿时期留下来的古旧纪念物——例如把一个士兵断掉的头粘回去,或是拉一拉木枪上的保险。模仿着使坏是他的一大特点——可能只是好玩,不过这一点他倒是“保持”演练。尽管勤加演练,不过仍是不臻完美,因为天性的关系,这些毫无技巧可言又不自然的小插曲,总是逃不了昙花一现的宿命。那是他自己的错,他无可救药地使自己成了个任人打扰也无所谓的人。一个备受如此干扰的人竟然一如字面上说的,竟然还能够这么早就到了如此境地,这就是最让人猜不透的。是特别的天才吧,很清楚,他就是这么个人。他内心某幽暗之处有星星之火,有个光点,像是教堂的暗影中,神龛前闪烁的一盏灯。他年轻时和步入中年之初,时值美国吹起一片成功典范和大好时机的风潮,那星星之火已经把他的脑袋变成了一个奇怪的财富工厂。这个事业很神秘,几乎没有人听过它,即使在压力最强大的时候,站在窗外瞪着眼瞧、想一探究竟的人们,也无法看到一丝光线;那几年里想必是一番前所未见的荣景,生产力的配方散发着白炽高热,如奇迹一般,真让人觉得就算这位铸造大师心意十足,也无法说个明白。

    火焰脉动的真髓就是脑部温度的活动,它爬升到最高点,却又出乎寻常地从容——这些事实本身就是一个极度庞大的结果;它们有着机械般的精准完美,建构出一种不断获利的能力并加以执行,那是所有行动获致成功的必要手段。此刻对于一度非常活跃的现象,做了略微的解释,我们应觉足矣;因为没有任何够分量的解释说得清楚我们这位性情温和的朋友的致富历程。温和的个性对于成功有所助益,这是不变的道理;大家也都知道那是累积庞大财富的原则。但是心里不免觉得,有个环节毕竟消失无踪,永远都不会再出现了,那环节联结着有证据显示他在某方面仍持续进行着的一端,就算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规模也很庞大,而另一端是其他方面也说得通,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多变的想法——除非是非常纪律化,和一成不变画上等号,否则那对世上的事务来说,不正是致命伤吗?魏维尔先生有过一段充满活力的兴旺时期,没有虚度年华,很惊人,而且一成不变又莫测高深地隐身在一片灿烂的云彩后面。那片云彩是他原生地的外罩——他的脾气和语调既轻柔又散漫,可以这么说;表达方式不甚直接,当然不足以令人以为有值得深究之处,不过对于敏感的人来说,绝对会当成他的特质。总之,在此稀有时刻好不容易得以独处,他依旧退缩起来,假装一副讥讽的样子。不过,他实在无能为力一直假装下去,今天的例子可能再好不过,因为他依然接受了无法避免的事——才十五分钟的时间他就认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得有所回应才行。和其他情形相较,花十五分钟只关注自己,是平常他能做到的最大极限了。兰斯女士开了门——和他刚才所做的比起来,要小心翼翼得多;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仿佛是要补偿这一点似的,一看到他之后,她就把门往前一推,他刚才开门没见到半个人的时候,动作都没这么利落。接着他猛然想起,一周前他已经定了个惯例。最后他还是觉得,她这么做是有道理的——他向来也都觉得某人是有道理的。他上星期日想待在家里,结果让人逮个正着。要使这种事发生,也就是说,兰斯女士只需喜欢做同样的事即可——这把戏很容易。他从没想过,计划做些什么好让她不在——那多少会破坏原则,他自己在家显得说不过去。假如和他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没有权力不上教堂,那么公平说来,他自己的权力又成了什么呢?他最微妙的手段也只是从图书室换到撞球室来;因为在图书室,他这位客人,他女儿的客人,或者是两位卢奇小姐的客人——他简直不知道要用什么身份称呼她——便很自然地和他在一起。虽说像是来拜访他,但是他记得很清楚,她那趟来访的时间已经有多长了;挺规律的,时间一到就会出现。她整个早上都和他待在图书室,等到其他人回来的时候,她仍然在那儿——幸好她对于和魏维尔先生到外面走走,不是很感兴趣。她仿佛将它看成一种借口似的——简直像背叛一般。这位有耐心而又拘谨的客人很小心,她知道自己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刻意或热切的邀约,像个陌生人似的就来了,她存着什么心呢?除了对他已经了解的之外,她还想要知道些什么呢?——因此令人对她可能的打算更放在心上。卢奇小姐是从美国中西部来的姊妹,以玛吉朋友的身份来的,是早期的友人;不过兰斯女士只是以卢奇小姐的友人身份而来——或者至少一开始是如此。

    这位女士本身倒不是中西部的人,她相当坚持这一点,而是来自新泽西、罗得岛或是特拉华[88]其中一个最小也最怡人的州:虽然这一点她也是一样挺坚持,不过他不记得是哪一州了。我们可以为他说句话:他不是那种人,会想想他们这一群人是否得再找些她自己的朋友来加入;部分原因是,他真的觉得她宁可要两位卢奇小姐离开,也不要再将这个圈子扩大;而另一部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这种挺讽刺的关系与其说他喜欢,还不如说是出于习惯,他看得出来那会让别人好过些。他天生的个性就是有办法把他觉得不方便的事,和他讨厌的事分开;尽管后者加起来真的没几件,就某种程度来说,也是因为前者寥寥可数之故。倘若将原因分析起来他得承认,最大的不便之处在于,别人把他有钱有势视为理所当然。周遭这种一致将他归类于权势之辈的想法,令他倍感压力。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的力量,而个人的需求,充其量,好像只需使出不明说这一招就可以了。毋庸置疑,只靠着如此放不开的防卫方式,在大多数的情形来说,都是见不到效果的;因此,虽然说永远被当成拥有无比权势是挺复杂的,但是愤慨之情也没大到足以使一个勇敢的人抱怨。再说,抱怨是件奢侈的事,他可不想再背上贪婪的责难。另一个不断的责难是指他有办法能“做到”,若是他并非如此,那么此等责难就显得毫无根据,但重点是,他的确很奢华,这是有凭有据的。他的嘴唇抿得相当紧——依然有根弹簧联结着他双眼的活动。后者透露出他做到了什么,也透露出他从何处发迹。那是在困难达到最高峰的时候,他自二十岁开始就盘旋着往上爬,一路上又高又陡;顶点之处是一片平台,往下望会见到地球上的王国,空间只够站着,得以容身者也不出五六个而已。

    总之,现在他的双眼看到兰斯女士走过来,脸上没有任何兰斯女士本人粗俗的贪念——或者见到她善用自己激动的可怕表情。她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她看出来了,他抛下图书馆出去是试图误导她——事实上,这一点的确很难不让人想到是他故意的。尽管一步步玩下来觉得越来越有兴致,也越有趣,但现在要他别觉得不好意思是挺难的;把原因掩饰一下可就相对简单些了。在此危急时刻,撞球室并非好去处,使这位名义上拥有如此豪宅的人得以回避,既说不过去,也不够雅致——公允地说来,他心里明白,他的客人不会挑明了把场面弄得很难堪。万一她真的直率地指责他偷偷溜掉躲起来,他会直接崩溃;不过才一会儿工夫,他就不担心了。她不是强调,尽管他们这种交往方式异于常人,她倒也挺能接受并加以利用。把它当作或许有点儿浪漫、或许甚至有点儿滑稽的喜感吗?至少从一点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无须在意,尽管铺着棕色荷兰麻布桌巾的巨大桌子,像一片广袤的沙漠横亘在他们俩之间。她没有办法横越沙漠,但是可以用漂亮的姿态绕过它,她也真的办到了。这么一来,如果他想把它变成一种阻碍的话,就得像玩着孩子气的游戏,或是不太得体地嬉闹喧哗一番,让自己被追着跑,被亲切地搜寻追捕。他心里相当清楚,最后这一点绝无可能;有那么一瞬间,一幅景象隐约在他面前呈现——她有可能直接提议他们来打几球吧。那么他当然得想个法子来应付那种危机。不管物质上或者其他方面,为什么他也要加以抵抗呢?又为了什么这些情形会称作危机呢?深深的危机,那个一想到就使他全身发冷的危机,就是她有可能要他娶她,她有可能哪天私底下对他提出这件可怕的事。幸好,这一点她毫无着力之处,因为摆明了她有个丈夫,那是不争的事实。

    没错,她是有个丈夫,只在美国,只在得克萨斯州,在内布拉斯加州,在亚利桑那州[89],或是某处——和肯特郡[90]这幢乡下古老的丰司大宅比起来,是某个极不明确的地方;一场廉价的分离[91],既朦胧又虚幻,遥远到令人迷失在那一大片碱土荒漠之中。她甚至还约束他,可怜的家伙,瞧不起他,回想起他就说得很不堪,简直让他没有说话的余地;不过,再怎么说,她有个丈夫,这是没啥好争论的:卢奇小姐们见过他本人——因为她们俩提起来的时候都一副很热切的样子;但是个别问起来,说法却又兜不拢。兰斯女士最难缠的时候,也是他变得最糟糕的时候,因此不管什么事,他都足以被当成坚实的堡垒抵御一番。事实上此推论没有瑕疵,符合逻辑,应该会给魏维尔先生一些安慰,不过并没有。他不仅担心危机的出现——光是想到危机就令他担心不已,或者换句话说,是担心他自己,此念头萦绕不去。总之,兰斯女士是在他面前升起的一个象征——象征着他觉得或早或晚自己都得尽最大努力去办到的事。就是要说不——因为这件事不得不做,使得他生活在恐惧之中。在某个时刻他就得面对这个提议——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届时他得做一件他极不愿意的事情。有时候他几乎希望,自己没那么确定会如此做。然而,他挺了解自己的,所以不会有疑虑:他很冷静,也相当严峻,在危急关头知道在哪儿画上止损点。是为了玛吉的婚事,为了使玛吉更幸福——他以前一直认为她很幸福了——才会做些改变;现在想起来,他似乎不曾思考过这类事情。他没提过这些事,而且仿佛是她自己把它们压了下来一般。她只是他的小孩,她做得再好不过了;但许多方面她都护着他,宛如她不只是他的女儿而已。她为他做过的事,比他晓得的要更多——他从以前就一直是心知肚明,觉得好福气。就算她现在做得比以前更多,如她所言,要改变他的生活来补偿他,他的情况还是一样,和她的活动维持同一个步调——他的情况没别的,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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