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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执政前之张居正(四)——再起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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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居正重新出山,是在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入朝觐见后,立即担任右春坊右中允,并兼任国子监司业。当时高拱正任国子监的司成,与张居正一起利用教导完学生的闲暇时间,从事政治学的研究,于是两人交往甚欢,彼此之间以建立宰相的功业相期许。过了两年,严嵩被罢相,张居正因徐阶的举荐,充任《承天大志》副总编,八个月而完成稿件,其中的纪和赞都是出自张居正的手笔。由于此,张居正受到世宗的赏识,不久升任右春坊右谕德,兼任裕王的讲师。裕王,是穆宗朱载垕未登基之前的封号。张居正既然成为穆宗的老师,而且穆宗又深知他的才能,这就为他日后的被破格提拔准备了机会。那时高拱也同在裕王的府邸任讲官,两人的交情于是更加深厚。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高拱也因为徐阶的举荐,以礼部尚书的身份进入内阁参与国家机要事务的讨论。徐阶与高拱二人,平日对张居正都很期许,现在二人都在内阁,有识之士都能够断定张居正早晚会被重用。这年冬天,世宗驾崩,穆宗登基。张居正因为是穆宗作藩王时府邸的旧臣,而倍受礼遇和敬重,竟然一跃而成为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自此与徐阶、高拱共同参与国家机密的讨论,俨然成为政治舞台的中心人物。然而没过多久竟然传出徐阶与高拱关系变坏、互相仇视的消息。先前世宗常住在西苑,内阁大臣的值班房在苑中,高拱也把家搬到了距值班房比较近的地方居住。一天,世宗皇帝生病,却误传成已经驾崩,高拱就立刻把家里的器物全部搬出。开始徐阶非常亲近高拱,将他引入内阁,然而高拱却因为骤然显贵,盛气凌人,多次触犯徐阶。给事中胡应嘉,是徐阶的同乡,曾经弹劾过高拱,高拱疑心胡应嘉是受了徐阶的指使,从而对徐阶十分不满。世宗驾崩,徐阶起草遗诏,所有斋醮、土木、珠宝、织物一律免去,当年因“大礼仪”案或言事获罪的大臣全部平反,诏书颁布,朝野上下都为之感激流泪,只有高拱、郭朴因为徐阶没有与他们共同商议,心中不乐。而且徐阶起草诏书时,唯独与张居正商议,对于这点高拱心中最是气愤。等到穆宗继位后,高拱因为是穆宗府邸旧臣的关系,更是多次与徐阶对抗。隆庆元年(1567年),胡应嘉因救助考察被罢免的人而被解职,言官们认为这是高拱借着私人恩怨驱逐了他,争相上书弹劾高拱。在高拱上疏自辩时,徐阶虽然进行了安慰挽留,却没有追究言官们的责任。高拱愈加愤怒,与徐阶在内阁大吵了一架。高拱指使御史齐康弹劾徐阶,说他的两个儿子经常与人私下交易,以及家人横行乡里的罪状。徐阶上疏辩解,乞求告老还乡。于是言官们再次争相上疏弹劾高拱,高拱不得已,称病辞归乡里。在徐阶、高拱二人关系恶化的这段时期,张居正并没有参与他们之间的争斗,但以他和二人交情的深厚,他是很难超然事外的。见到高拱归去,他又不能相救,其精神上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高拱被罢职后不久,徐阶也因张齐的弹劾,乞求告老还乡。李春芳代替徐阶成为首辅,张居正与陈以勤同居次辅之位。张居正的官阶虽然进升,但他最引以为知己的师友,却因为不能相容而先后离开朝廷,张居正难免会有孤立无依的感觉。

    张居正以侍从旧臣的身份进入内阁,为报答穆宗的知遇之恩,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于是在隆庆二年(1568年)八月呈上一份名为《陈六事疏》的奏疏。这是张居正发挥政见的第一声,他当时的抱负及日后的建树,都可以由此而见其大概,足以与荆国公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相前后辉映。现全文抄录,并略加解说,以供世间学习政治的人参考。

    臣听闻帝王们治理天下,有根本的准则,有紧急的事务。正心修身,建立中正之道作为臣民的表率,这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审察事机,揣度形势,改革制度,安定人民,这是匡正时弊的紧急事务。根本虽然树立,而不能改革制度,完善统治,这就像琴瑟之声不和谐,如果不换掉琴弦,重新安上,还是无法弹奏。陛下您自继位以来,端正身心,修养品德,重视教育,勤于政事,恳切诚挚地一心敬奉天地、效法祖宗,践行节约用度、爱护百姓的事务,这就已经为治理好国家建立根本了。但是近来风俗人情,沿袭不变,百弊丛生,已出现颓靡不振的征兆,积重难返的势头,若不稍加改革,恐怕很难革新天下人的耳目,统一天下人的心志。臣未估量自己的蠢笨浅陋,日夜思考,郑重地想出一些适合当前时势的建议,整理为六件事情,开诚布公地上疏陈奏,以备圣明的您选择采用。臣又自以为我侥幸以经术得到您这样的圣主的厚爱,成为辅弼之臣,朝夕与同僚大臣们恭敬和谐地相处,凡有所见,自然可以随时随地地进言献忠,似乎不必再上什么专门的奏章。然而臣愚昧,私下认为皇上怀有奋发有为的志向,但平时却像深渊一样静默隐藏,大臣们无法窥测您的心意,并且天下的人民也都希望您能把国家治理得完善,可是长久以来旧的习俗沿袭不变,很难找到下手治理的方向;所以,我大胆地不做隐藏,披肝沥胆,上疏奏事,希望借此宣扬您的恩德而统一众人的思想,并非有什么其他的目的。诚心期望圣明仁慈的您能俯察借鉴,颁赐施行,这会让天下人感到非常荣幸,也会让愚臣感到非常荣幸!

    (按)“社会变化了,事物也随之变化;情况改变了,处世行事的方式方法也要相应改变”,“圣人不期望照搬古法,不死守陈规旧俗,而是根据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而制定相应的政治措施”(《韩非子·五蠹》),这是法家的基本观念,也就是今天西方哲学家们所提倡的适应环境革旧维新的学说。时至今日,这种学说已然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了。但在古代,儒士们受尊古思想的迷惑,普通人习惯于因循守旧的风俗,常常把保守当作美谈,将改革斥为邪说。纵观历史典籍,除法家诸人以外,能站在儒家立场,采用法家的精粹学说,勇敢地以革旧维新为己任,终身践行而毫不懈怠,不顾生死而坚持不渝的,在宋朝有王荆公,在明朝有张居正,上下四千年,也只有这二人罢了!王荆公上书宋仁宗,说:“现今的时代,距离先王的时代已经很遥远了,所遇到的变化,所遇到的情况不一,而要想完全采用先王的政治制度,即使是最愚蠢的人也知道是很困难的。”(《临川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张居正上书穆宗,则说:“审察事机,揣度形势,改革制度,安定人民,这是匡正时弊的紧急事务。根本虽然树立,而不能改革制度,完善统治,这就像琴瑟之声不和谐,如果不换掉琴弦,重新安上,还是无法弹奏。”呜呼!他们二人,所处的时代不同,所持的政见不同,但他们不愿守旧,力主革新,慷慨地以天下为己任,勇敢地推行改革政策,其奋斗进取、坚韧不拔的精神,却是先后一致,完全吻合,值得人们无比崇敬赞叹的!但从当时的社会状况来看,因循守旧,玩忽职守,苟且偷安,习俗承袭,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一旦有人劝其振作,让其变更,他们之中很少有人不皱眉痛恨、厌恶躲避,甚至群起而攻之的。这就是王荆公终究会到得罪当世之人,张居正更因此受到同僚小人攻击的原因。其实,他们二人也不是不知道,他们的改革学说,会引起世人的反感而遭到反对,所以他们在揭示革旧维新学说的时候,仍以敬奉天地、效法祖宗为依托。他们之所这样做,是在借效法祖宗的虚名,推行维新的实际,以缓和世人的反感,消除阻碍。言辞越委婉,他们的用心就越良苦。然而纵使如此,也还是不能堵上反动派的口,而避免受到攻击,乃至最后荆公在生前遭到放逐贬谪,张居正在死后遭到清算罪责。世人不明察,仍是抓住他们一两个小的缺陷,斤斤计较,议论短长,致使二人忠君爱国的热忱,无法大白于天下,几乎埋没千年。这是多么地让志士为之寒心,英雄为之气短啊!唉,可惜呀!

    逐项开列:

    一是减少议论 臣听闻天下的事,思虑贵在周详,践行贵在尽力,与众人商议,自己下决断。汉代的大臣申培说:“为政不在于多说话,而是要看实际行动怎么样。”臣见到近年以来,朝廷上下,议论太多,或一件事甲说可以乙说不可以,或一个人早晨被誉为子路晚上被贬作盗跖,或前后不觉相反,或毁誉自相矛盾,是非混淆于议论,取舍取决于爱憎,政令纷乱变更,事情没有统一的标准。又经常见到都督巡抚等官,刚到一个地方,就依照惯例呈上一道奏疏,或胡乱地谈几件事,或请求调动几个官员,文采华丽,辞藻工整,阅读者常被弄得晕头转向,其实文章大意不过是说这个人有才华,或那个人用于做事而已。实际上,他刚到任,地方的利弊怎么能够探察得周详?属下官员的贤能与否怎么能够洞察得明晰?不过是探听了众人的议论罢了。读其文章,虽然灿烂华丽,寻其主旨,却漫无边际,词不达意。等到时间一久,可能连他自己都忘了自己说的什么了。就像去年皇上因为贼寇侵犯边境的事,特意下令召集群臣商讨防备之策,那时,各种言论充斥朝堂,很多策略都被提出;现在将近过了一年了,那些言论、策略果真都全部采用、执行了吗?即使有所执行果真都有实际的效果吗?再如蓟镇的事情,最初提建议的人说:我打算怎么样怎么样。主事的人也说:我打算怎么样怎么样。但没过多久,就出现将领之间不能相容,兵士在军队中哗变,不同的意见蜂拥而起,多种谣言纷至沓来的现象,于是又纷纷出现停止练兵的言论。臣个人以为,事情没有全部有利的,也没有全部有害的,人各有自己的长处,也各有自己的短处;关键是能权衡利弊的多少,斟酌其长短给他安排适合之处,这样交给他的任务指定他做的事情,他才能尽力完成。现在,开始时考虑还未周详,就听信人言骤然实行;最终又因坚持不定,听信人言而骤然罢止。再加上人们因喜爱和憎恶互相攻击,胡乱地发表意见,有些诽谤能略微地切中事理,有些诬蔑却又没有一点根据,于是导致探寻者找不到方向,听取者晕头晕脑。每个人都怀着猜忌之心,一有动作就被视为欺诳,像这样只是虚度了岁月,成功是很难见到的。古语说:“指手画脚的人多了会扰乱人的审察力,议论的人多了会扰乱人的判断力。”这是当今最大的忧患。诚心希望皇上从今以后,励精图治,掌握处事的主动权,扫除不切实际的空话假话,寻求付诸实践的实际效果。想要做成某件事,之前一定要加以审察,务求妥当,等到考虑周详后,必须马上行动,这就得像唐宪宗决定讨伐淮西、蔡州时,虽有人想方设法地阻挠,也不为之动摇那样;想要使用某个人,开始之时一定要慎重,务求能力相符合,等到选定人才之后,就要完全信任他,这就得像魏文侯任用乐羊,虽然诽谤的奏疏堆满桌案,而终不为之动摇一样。再乞求皇上下令嘱咐部院等衙门,以后应该体察朝廷减少事务、崇尚实效的意思,一切奏章务必简要切实,是与非、可与否要明明明白白地直接表达清楚,不能相互推卸责任,只说空话,不办实事;大小官员,也应该各自秉持公正,以诚心正道相处,以提升职业技能为务,远离轻薄,归向忠厚,崇尚质朴,减少修饰;或许这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得兴盛,使风俗得到变更。恳求您做出圣明的裁决!

    (按)张居正,站在儒家的立场提倡法家学说,并全力推行之。法家最重视功利主义,因此不崇尚说空话,而只求实际效果,比如韩非子就曾说“大臣陈述其言,按照其言委派他任务,然后按照其任务责求他有所成就”。(《韩非子·二柄篇》)明穆宗承接世宗之后,刚一即位,就废除斋醮,屏退术士,表面上好像是对世宗行为的拨乱发证,然而当时大臣和百姓们对于道教,久已习惯,跟风崇信,长期积累,已然难以改变。而道教不重功利,又恰好与法家相反。在当时外患深入、内政废弛的状况下,士大夫们却只会讲空话假话,对现实不起丝毫作用,这样下去很难不重蹈宋朝人议论未定,金兵就已渡过黄河的覆辙。张居正心怀忧患,所以先以扫除空言、追求实效劝说。看他所说的“想要做成某件事,之前一定要加以审察,务求妥当,等到考虑周详后,必须马上行动,这就得像唐宪宗决定讨伐淮西、蔡州时,虽有人想方设法地阻挠,也不为之动摇那样;想要使用某个人,开始之时一定要慎重,务求能力相符合,等到选定人才之后,就要完全信任他,这就得像魏文侯任用乐羊,虽然诽谤的奏疏堆满桌案,而终不为之动摇一样”,就可以看出他对于用人、为政之道,确实是非常了解,很有把握。假如君主能依他的建议施行,又何愁用人不当、事不成功呢?即使这样,我也不能不因此生出一番感慨。今天谈论民族性的人,常有这样的话:“美利坚,是说了就做的民族;英吉利,是做了才说的民族;像我们中国,是只说不做的民族。”呜呼!假使这句话真是正确的,那么我们民族在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凭借什么才能与人争一日之长短呢?因此张居正所提的这些建议,不应该只有明穆宗诚恳地铭记于心,但凡今日拥有用人、行政之权的人,也应该将之写在腰带上牢牢记住以时刻作为警戒。

    一是整顿法纪 臣听闻君主以一身而居万民之上,统治广阔的四海,因此能使天下的人民都遵从其教化法令,整齐划一而不乱,这就是法纪。纲犹如网上有绳,纪犹如丝线有结扣。《诗经》说:“勤勉不已的我的君王,依照法制治理天下。”这是君主的权柄,一天也不可授予他人。臣见到近年以来,制度不严,法度不行,上下只是苟且求安,事事不过推诿谋私。把模棱两可看作居中调停,将委屈迁就视为善于办事。法制只对平民百姓起作用,而强横跋扈的人即使破坏法律、触犯制度也对他无可奈何;礼只对朝廷之人有约束,而底层民众即使违背义理、僭越名分也都恬不知耻地无所畏惧。法纪废弛的风气渐渐形成,指挥灵便的局势难以调用。贾谊所说的脚掌反转不能走路的病,很值得深虑。然而人们已长久地习惯于此,突然加以整顿,必将有人说这是违背人情的做法,又必将有人说这是过于严酷的做法。请让臣略加解说。曲从私情与顺从人情,名称相同而实质不一样;整顿与严酷,事情好像类似而功用却不同。大体来说,顺从人情,是根据人们共同的愿望而施行,这就是《大学》里所说的“老百姓所喜欢的就大力提倡、发扬,老百姓所厌恶的就予以抵制、杜绝”。如果是曲从私情,则会不顾是非,不顾此事是否可行,而是一味地方便人而已。整顿,说的是整齐严肃,向民众宣示法令,使民众不敢触犯,这就是孔子所谓的“用道德引导他们,用礼制同化他们”。如果是严酷,则为严刑峻法,只会不合理地虐待、差使人民而已。因此人情可以顺从但不能曲从,法纪应当严厉而不应当残暴。希望皇上努力做到独自掌握决策,对事物都能明察秋毫,宣扬法纪以整肃群臣百姓,独揽大权而矫正各种制度。施加赏罚一定要遵循公道,不可曲从于私情;政策号令必须由皇上亲自决断,不可因轻浮的议论而随意变更。法律应该惩罚的,即使是贵族近臣也不能宽恕;事有冤屈,即使是低贱之人也必须让他申诉明白。还希望陛下下旨令都察院核查嘉靖初年所制定的法纪制度,重新加以告诫,坚持公道,整顿风俗法纪,以助成皇上勤勉努力、励精图治的心愿;这样差不多也就可以做到让体制严正,树立朝廷尊严,而百姓们都遵纪守法了。恳求您做出圣明的裁决!

    (按)法纪,是法治主义的核心,不只有法家重视,但凡研究政法的学者,也无不奉为金科玉律;又难道只有专制国家重视而已吗,但凡民主国体的国家,也无不将之作为治理国家的关键事务。法家说:“所谓法,就是由官府明文公布,赏罚制度必须合乎民心,对于遵守法令的人给予奖赏,而对于触犯法令的人进行惩罚。”(《韩非子·定法篇》)又说:“言行不符合法律的一定要禁止它。”(《韩非子·问难篇》)这都是有关法纪的学说,不懂这些就不足以谈论治国的道理。张居正目睹当时法度的废弛,因此请求整顿法纪,其关键在于“人情可以顺从但不能曲从,法纪应当严厉而不应当残暴”;“法律应该惩罚的,即使是贵族近臣也不能宽恕;事有冤屈,即使是低贱之人也必须让他申诉明白”。简而言之,就是说法治应当既公平又严峻罢了。《韩非子》说:“确实有功劳,即使是低贱、被疏远的人,也一定要赏赐;确实有过错,即使是亲近、宠爱的人,也一定要责罚。”(《主道篇》)商鞅更是发挥了这种理论,说:“所谓统一刑罚,就是量刑不论人们的等级,从卿相将军到大夫平民,只要有人不服从君王的命令,违反国家的法律,破坏国家的制度,即使犯了死罪,也绝不能赦免。有些人,虽然以前曾经立过功,但是后来做了坏事触犯法律,在量刑的时候,不能因为他曾经立过功就减轻处罚;对于那些以前做过好事,但后来却有了过错的人,在量刑的时候,不能因为他曾经做过好事就破坏国家的法律,减轻对他的处罚。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如果那些忠臣、孝子有了过失,就一定要根据他们所犯过失的大小来定罪。在那些掌管着国家法律、肩负着国家职务的官吏中,如果有人不执行君王的法律,就应该判处他死罪,绝不能赦免。”(《商君书·赏刑篇》)这是法治贵在公平的学说。《韩非子》又说:“严刑,是民众所畏惧的;重罚,是民众所厌恶的。所以,圣人设置了民众所畏惧的严刑来禁止奸邪;设置了民众所厌恶的重罚来防备奸诈,因此国家才会安定而暴虐作乱的事也才不会发生。”(《奸劫弑臣篇》)又加以发挥说:“用重刑能制止的,用轻刑未必能制止;用轻刑能制止的,用重刑也一定能制止;因此君王设置重刑后,奸邪全都得到制止;奸邪全都得到制止,于人民有什么损害呢?所谓重刑,就是奸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一点小利,君王也要给予他很重的惩罚;人民不想因为一点小利就蒙受大罪,所以奸邪能被制止。”(《六反篇》)这是法治贵在严峻的学说。这些言论,与张居正所说的,正好可以相互阐发,而为法治主义的最高准则,即使是当今时代推崇法治的西哲们,又还能增添什么呢?左丘明说:“国家的衰败,来自官员的邪恶;而官员丧失道德,是由于受宠而贿赂公行。”(《左传》鲁桓公二年)不整顿法纪,其所造成的流弊,不到亡国败家的地步不会停止!治理国家的人又怎能不多加留意呢?

    一是重视政令 臣听闻君王是主掌政令的人,大臣是执行君王的命令而传达给百姓的人。君王不主掌政令,就没有威严;大臣不执行君王的命令而传达给百姓,就没有法度,这是大乱的途径。臣曾看见旧日的规矩,凡各衙门的奏章,奉旨办事,有“某部门查看以后回报”字样的,必定是紧要事情,重大事务;有“某部知道”字样的,虽然过程稍微缓慢,也必定会核查事务,若是关系到各地方民情利弊的,该衙门应该自行根据事情的缓急而斟酌,依次上本答复。至于皇上特意发下敕书晓谕的,又与平常不同,更应当加快执行,不让事情留滞。大体来说,天子的号令就像风雷,如果风不能动,雷不能击,那么自然界运转的枢纽就会停滞,乾坤的作用就会止息。臣私下见到近日以来,朝廷的诏令、圣旨多搁置不实施,各部抄录以后,一概搁置不行。有的已经过皇帝的亲自批准,也一概看作废纸,有禁不止,有令不行。至于应该勘查应该报告、奉旨下去办事的人,各地方官尤其迟缓,有勘查一件事而几十年犹未完成的。文件堆积,很多案件遭到埋没,作证之人,因时间太久半数已然去世。年月久远,事情多数已变得失真。于是,导致有的人漏网潜逃,国家的法律难以伸张正义;有人的像覆盖的盆子一样处在困苦的境地,长怀不能申诉的冤屈。这样,是非怎么会明了,赏罚怎么会得当呢?恳切地希望您能给各部院等衙门下旨,一切大小事务,既然奉有皇上的圣旨,就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上本回复。如果是事理清晰、显而易见的事,就应该依据情理立刻裁断,不能推给巡抚、巡按处置,以致耽搁、迟误。那些需要结合议论查问相关人员的,也要根据事情的缓急、路程的远近斟酌估量,责令他尽快上奏回报,主管部门设立簿册,登记注销。如果有超出期限不上奏回报的,依据实际情况查处、参劾,以违反规定之罪给予他处分。吏部能以此来考核官员的勤劳懒惰,以之作为贤与不贤的标准。然后人人都会想着各尽其职,而事情也就没有积压了。恳求您做出圣明的裁决!

    (按)法家的功利主义,既然不崇尚说空话而只注重实际效果,那么对于一切政令,自然必会力求加紧推行,以增强行政效率,其言说:“国家治理混乱,不是因为它的法度混乱,也不是因为法度被废弃不用;国家都有法律,而是没有让法律一定实行的办法”(《商君书·画策篇》)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圣人知道事物的必然道理,知道根据时势的要求自己应该怎么做,所以能制定出一定会成功的政策,能鼓舞百姓勇敢地参加战斗,能推行让人们都执行的命令。”(同上)如果有蔑视而触犯法律的人,则死无赦。因此“破坏法令者,处死;增添法令者,处死;不执行法令者,处死;扣压法令者,处死;不服从法令者,处死”。(《管子·重令篇》)能推行如此严峻的法令,则要依赖独裁。所以法家又说:“见了事物能独立判断的叫做眼光明亮,听了事情能独立判断的叫做耳朵灵敏。对于事情能独自决断的,可以做天下的君王。”(申子语)这是法家法治精神的依托,没有它也就不足谈论法治了。张居正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对当时玩忽职守、蔑视法令的情形,不遗余力地进行批判,而以“一切大小事务,既然奉有皇上的圣旨,就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上本回复”来纠正,要求事情不能“积压”。政令积压得多了,就会百事废弛,法纪混乱,国势不到无威信无法度乃至天下大乱的地步不会停止,还哪里谈得上有行政效率呢?张居正深知衰乱的根源在哪里,所以本着功利主义的立场,全力以考核官员功绩来上疏劝说皇帝,希望借此拨乱反正,其用心良苦,实在远远超过常人。无奈乱势已成,积重难返,若想“铲除强暴,杀尽凶恶,剔除奸邪,改革旧政”,实在有“不得已而使用威严”的必要,这是日后张居正之所以将法家思想揉入儒家,希望借严厉的威严以挽回懈怠懒慢之颓势,而最终难免被人讥刺为“手中权力之大几乎令君主震恐”的缘由。真令人感慨不已啊!

    一是核查名实 臣听闻君主驾驭臣子的方法,赏罚取舍而已。若想赏罚取舍得当,必须综合核查名声与实际是否相符。臣常常见到朝廷欲选用一个人时,主事者往往有人才匮乏的感叹。我认为古代的人才与今代的人才相比才能相差不远,君主掌握任用、罢免、给予、夺取的权力,以此来驱使天下的士人,何愁而寻不到人才呢?却说世间无才可用,臣不相信。这只是因为名声与实际未能用心考核,选择人才未能精细鉴别,所用之人没有用在急需之处,所选之才的任命并不是他们想要的,这样士人的爵禄就不丰厚,一些人也因之心怀侥幸,牛与千里马一同驾车,二者都会疲惫,乐队一起吹奏,很难辨别工拙,这样人才怎能不缺乏,事情怎么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呢?臣请求简略地概述一下:器物必须使用而后才能知道它是钝是利,马必须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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