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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否定词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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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的假设条件,“微”之前没有主语。马杨二位,都认为是介词,恐是要与英文without相比之故。杜百胜要译为if it were not,所以认为是conjunction,实则这一类的名辞争论,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杜百胜论“未”字,说“未”是“an aspectual negation with chang”,是尝之否定。这是不错的。不过这只是“未”字用法的一面。还有他喜欢译“尝”为used to。照一般用法,used to至少要有两次以上的经验,而“尝”有时只有一次经验也可以用。二者略有不同。另外,“未”又是“既”之对,如《诗·小雅·宾之初筵》,“其未醉止”、“曰既醉止”,《论语·阳货》“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注意“未得之”的语序,下面再论),《易》卦“既济”、“未济”,用例多不胜举。单说是尝之否定未免太简单了。(关于“未”近代的用法下面再论)

    杜百胜反对,“弗”可以相当于“不之”及“勿”可以相当于“毋(古籍亦作“无”)之”之说,认为弗与不、勿与毋,都只是轻重的两对。立场似太固执,而且把问题太简化了。最先提出“弗”=“不之”、“勿”=“无之”这两个假设的,似是甲柏连孜(Cabelentz,Chinesische Grammatik,1881,pp.449——452);不过他没有深论。(周法高及葛瑞汉等都已提到此点)近数十年来,丁声树首先发挥“弗”大略相当于“不之”之说,他的《释否定词弗、不》是一篇洋洋大文,见《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1933年,页九六七至九九六。他根据大量的先秦用例(有些书成于秦汉)得出几条结论:

    一、“弗”字只用在省去宾语的外动词或省去宾语的介词之上。

    二、内动词,带有宾语的外动词,带有宾语的介词,上面只用“不”而不用“弗”字。

    三、状词(形容词、副词)之上也只用“不”字而不用“弗”字。

    四、由这种情形看起来,“弗”字似乎是一个含有“代名词性的宾语”的否定词,略与“不之”二字相当;“不”字则是一个单纯的否定词。

    注意:丁先生说的是“略与”不之二字相当,态度很谨慎。又他所谓“‘不’字则是一个单纯的否定词”,单纯二字或易引起误解,或不如说用法宽泛的否定词。

    周法高在他的《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篇,1959年,页四十三至四十五,讨论丁说,又增加了一条结论:

    上述“弗”、“不”两字的区别,大体适用于先秦的文献,但甲骨文、金文、《书经》除外。

    这也是很审慎的。

    1941年,吕叔湘有《论毋与勿》一文,先在《华西协和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集刊》发表,后来收入他的《汉语语法论文集》,1954年,页十二至三十五,略有增补,而且附有英文摘要。他的主要结论是:

    毋与勿之用法不同,毋为单纯式,勿为含代名止词式,略与毋之、毋是相等。其区别与不与弗之区别平行,毋与不相当,勿与弗相当。

    接着他又问了几个问题,就是毋与勿的区别是单纯的语法的区别还是声音衍化的结果?他举的例,大抵出于晚周典籍,其中有无例外?在这个时期以前以后如何。

    关于第一个问题,吕叔湘注意到卜弼德(亦作卜彼德)Peter A. Boodberg教授曾有弗为不之两字合音之说,见于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1937,No.2,因此说“准此而论,则勿殆亦即毋之之合体。……案不与毋之上古音,依时贤所推定皆有-g尾……于合音不无阻滞,然无妨假设此时之-g尾已有脱落之倾向,B氏固有以自圆其说”。不过他在仔细考察早期用例之后,对此点似乎仍持保留态度。关于例外,他找到的晚周例外极少,而且多数可以解释。至于金文、甲骨文、《书经》则例外甚多,而毋与勿的分别,在汉魏以降,也“积渐澌亡”。下面是一段很重要的议论,值得全引:

    故晚周之勿等于毋之,此固无可否认之事实,而遽谓毋之音合而始有勿,则又未必其然。私谓毋与勿或原为各别之语词,其最初之分别不在包含止词与否而在辞气之强弱。勿较强,毋较弱;故常语用毋,而高文典册亦时时以勿为之。厥后勿已有muag→mu之倾向,乃有以勿代毋之之通例。此种形态与功能之重调整,固亦语言中常有之现象。弗之与不,亦有与此相类者。《尚书》用弗甚多,丁君援石经及他书引《尚书》文句,辨其中多有由不误弗者,是诚然矣,顾金文甲文用弗之多,以及违例用法之频见,皆与《尚书》相类,则亦非假设弗字本初不为不之之代用字莫由解释也。

    注意,吕君在此处已经提出辞气之强弱(即轻重)的分别作为可能的解释,而且又说我们只可假设“弗”字本初不是“不之”的代用字,显然这也是对合音说表示疑义。吕氏这一篇文章,还讨论“毋、勿不尽为禁戒之词”(指狭义的禁戒),其中颇有胜义,亦略有可以商量或改说之处,此处不能细论了。

    葛瑞汉认为弗为不之的合音与勿为毋之的合音,两说都可以成立。他考察过汉以前若干典籍有全部用语索引(concordances)的,其中“勿”可以解为“毋之”,而且与“毋”对照,没有例外。不过在更古的汉语,如金文、《书经》等,则“勿”与其他的祈使否定词,好像没有明晰的分别。他的文章,发表在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Studies,1952,Vol.14,Part 1,pp.139——148。没有提到吕叔湘的文章。大约因为吕文在抗战时发表,葛瑞汉撰文时,无从得见。而吕君在1954年出版论文集时,恐怕也没有机会见到葛瑞汉的文章。所以这两位得到的相同的结论,即在晚周时,勿的用法,大略相当于毋之,是各自独立达到的。至于合音之说,则今日国内的学者,多数认为不可信。

    杜百胜反对丁声树等的说法,坚执轻重之说,还得到了近人黄景欣《秦汉以前古汉语中的否定词“弗”、“不”研究》一文(见《语言研究》,1958年第三期,页一至二十三),引为同调。实则黄君此文,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贡献,而且有欠细密之处,如他引甲骨文“弗利”,解释说“利,吉利之利,形容词”。要依照《易经》“利建侯”,“利见大人”等用例推论,这个“利”应该是动词。此外我从未见甲骨文有弗下有形容词之例(陈梦家也如此说,见下)。至于黄君引东汉何休《春秋》桓十年(又僖二十六年)《公羊传》注“弗者,不之深也”为弗是加强语气之证,这是可注意的。不过清代的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卷十二,早已引及此条,而且有相当明快的解释:

    不与弗字,音义皆殊。音之殊,则弗在十五部也;义之殊,则不轻弗重。如嘉肴弗食,不知其旨,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之类可见。《公羊传》曰:弗者不之深也。俗韵书谓不同弗,非是。

    又说:

    今人矫弗皆作佛,而用弗为不,其误盖亦久矣。《公羊传》曰:弗者不之深也,固是矫义。凡经传言不者,其文直;言弗者,其文曲。如《春秋》公叔敖如京师,不至而复。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弗与不之异也。《礼记》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弗与不不可互易。

    以“不轻弗重”及“言不者,其文直;言弗者,其文曲”为分别,正可互相发明。所谓“不可互易”,自然不可看死,意思是要互易则语气不同,不是说绝对不可互易。

    日本学者竹添光鸿的《左氏会笺》(1893年),也讨论到弗不之别,共有几处,与段说最相近的,是上引的“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春秋》文十四年),竹添说:“不者,直不为也;弗者,不之有故之辞。”又在宣五年说:“且经有书弗书不之别,弗者迁辞,不者前定辞也。”近人大野透的《汉文法の溯源的研究》,“1,总说”,1968年,页二九一至二九二提到竹添的说法,略表疑义。他又注意到《左传》有很多“弗听”、“弗许”、“弗能”,而《国语》“弗听”特多。这些都是意志的行为,多用强调否定,是很自然的。又大野引《春秋》桓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榖梁传》“弗遇者,志不相得也。弗,内辞也”。又僖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至酅,弗及”。《榖梁传》“弗及者,可以及而不敢及也……弗及,内辞也”。大野说,内辞是状况的说明而非本质的说明。他的意思不甚清楚。我想如果解释为因状况意志等原因而达到的否定,则用较强之弗,这样与段玉裁的“其文曲”,竹添的“有故之辞”、“迁辞”(迁大约指改变决定)都可相通。而且强调的否定,用于他动词的,比用于自动词的为多,也是自然的情形。所以这与“弗”在晚周,往往略与“不之”相当,而且多在正反对照的情形之下,强调否定,如段玉裁、丁声树等所举之例,实在是一脉相通。要只说“不轻弗重”,而不说明何以轻何以重,反而显得太单调了。

    葛瑞汉在Asia Major 15.1(1969)有一篇文章论上古汉语的代名词(The archaic Chinese pronouns)认为吾我之别,是吾轻而我重。他说,轻重不可空言,必得从句子里看得出来才能算,例如特举新指(the new not the given)或已举而对照(given but contrasted),都可作加重之证。他举《孟子》“守者曰:此非吾君也,何其声之似我君也”,译吾君为milord,我君为my lord,以为对照。我想,用白话,如果译为“这不是我们的主子(或君主)啊,怎么他的声音那么像我们那位主子(或君主)呐”也许可以表达这个轻重的分别。葛瑞汉这篇文章,虽不能说把吾我的问题全部解决了,至少是值得注意的一个看法。至于他把特提(如“夫我,则不暇”“我则无礼”)与对照,作为加重(至少容易加重)的根据,则应该是大家可以同意的。

    葛瑞汉在这篇文章里,提到早期上古汉语(Early Archaic Chinese)否定式里的代词用在否定词与动词之间(如《诗经》“不我过”)是通常的语序,后来才有代词用在动词之后的。这个语序问题,大野透有很长的讨论(页二三四至二四六),为两种语序,都举了很多先秦的用例。他认为,“不印自恤”(《书·大诰》)、“不我遐弃”(《诗·汝坟》)这种词序,在先秦是“非强调态”,因为是通常的语序。而比较后起的“尔之许我……尔不许我”(《书·金縢》),“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诗·黍离》),“维昔之富,不如时(是);维今之疚,不如兹。”(《诗·召旻》),“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论语·乡党》)等,可以称为“准强调态”。这个分别,很有趣味。准强调大约是虽不必强调而很可能强调的意思。注意,上举的《书经》、《诗经》、《论语》四例,都是对照的情形,而不食之矣,是一个新的决定。大野所举的例,我只有几条有异议,就是《左传》的“不如杀之”(庄三十二),“不如备之”(宣十二),“不如下之”(昭二十二),《荀子》的“莫若好同之……则莫若早同之”(仲尼),“则莫若反之民……则莫若反之政”(君道),在前三例,“杀之”、“备之”、“下之”,都是不如的宾语(或补足语);在后四例,“好同之”等,都是莫如的宾语或补足语。这些例句,不应与否定词加动词加代词宾语的例句混为一谈。又关于语序,王力的《汉语史稿》中册,1958年,页三六六至三六七,也已指出疑问代词宾语和否定句代词宾语放在动词前面在上古是正常的结构,不是“倒装句”;代词宾语后置,比较后起。两种结构并存,是过渡状态。到了南北朝以后,这两种句法中代词宾语后置的发展,在口语中已经完成了。以后书面语言里再用代词宾语前置的结构的(如古文作家),那只是仿古,而并不反映口语。这话大抵不错。可惜的是,他没有注意到在他所谓过渡状态时期,这个较新的语序,往往带有加重语气。周法高的《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篇pp.44——45则举了十二个弗字后仍有“之”字之例,而“之”有在动词前者,有在动词后者(他举的《礼记》二例,大野未举,因大野那一段讨论,未用三礼)。他又说“我们再看上述诸例后面多有表决定的‘矣’字(十二例中有七例),或是代词宾语‘之’不提前(十二例中有七例),可能和语气有关”。末句甚值得注意。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在丁声树文末页(页九九六)有关于“弗”“不”读音的一段附识,恐怕注意到的人很少。他对于“上古音中的‘不’*pu?g到《切韵》变为p?u,收声g已失去,但近代方言里,‘不’字有入声收-t的痕迹,如广州读pt”很觉奇怪。(联陞按:宋代王观国《学林》卷十已有“不字举世读为奔物切,而诸字书,并不收此音”云云,一大段议论。)后来得到李方桂先生的指示,这个疑难乃完全解决。李先生说:

    切韵的“不”p?u到现在变为fu(广州),fou(北平),只余“然否”“否认”一类的用法,通写作“否”。至于现在语言中的pt(广州)pu(北平),文字虽写作“不”,实在是由《切韵》的pu?t(弗)变来。大概在很早的时期,“弗”pu?t已有两种读法:一种是重读(accented),保持pu?t音,后来变为fet(广州),fu(北平),广州北平等方言读书时用;还有一种是轻读(unaccented),因为轻读之故,就把微细的介音--先失去了,作put;失去了介音--,所以重唇后此就不变为轻唇,广州作pt,北平作pu,许多官话方言里就用这个字作普通的否定词,不过把它写作“不”字。普通口语里这个字所以保持了轻读,毫不足奇,因为它在语言中本是个轻声字(除非在特别要注重否定的时候)。“弗”“不”两字的用法早已混同,在文字上,“弗”“不”遂失去了本来文法上的意义一变而分别代表“弗”字的两读:“弗”代表重读pu?t(广州ft,北平fu),“不”代表轻读pu?t(广州pt,北平pu)。它们的演变是:

    pu(北平)————字写作“不”

    pu?g(不)p?u(不)fan(广州),fou(北平)

    ————字写作“否”

    先生此说极精,版已排好,无法增订,谨记于后,敬谢先生教益。二十三年五月八日,声树附识。

    丁声树说“先生此说极精”,我很同意。口语(尤其是方言)保存古音之说,语言学者常常提到;不过运用之妙,还在个人。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先生指出否定词在一般的状况之下轻声,这一点也很重要。例如《世说新语》问句之末,相当于后代文言之“否”口语的“吗(么)”的字,一般写作“不”,如“二儿可得全不?”“有后不?”“君能屈志百里不?”(言语),这些“不”字,照后代口语推断,大约已是轻声。答语自然看动词的性质,如“至不?客曰:至”。“圣人有情不?王曰:无。”(文学)

    B.Csongor有一篇文章,题为“A Contribution to the History of the Ch’ing Yin轻音”,见Acta Orientalia 9(1959)。他说:轻音(unstressed)与轻声(the weakening of the tone itself)不同。根据他对唐代Brahmi语所译汉文佛教典籍的研究,当时至少西北某方言,已有轻音,而同一汉字,Brahmi,可以用不同的元音(vowels)或不同的起音(initials)分别轻重。如次第之次作tsiysi,而复次之次作tse;大众之大作thiyi,而大城之大作ttayi。都表示前者是重音,后者是轻音。可特别注意的,是在他列举的几种轻音之中,有proclitic“不”(negation of verbs)。此点似可为否定词一般不重读之佐证。至于《孟子》的“否,不然也”,此处否与不之间,是否尚有轻重之别,倒是一桩值得吟味的事。

    (三)意义与用法(下)

    现在可以略论甲骨文里的否定词。大体言之,以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1956年,页一二七至一二九的说法,较为稳妥。他也指出否定词由其声音来说,可分为两组:一组是双唇塞声的“不”、“弗”,一组是双唇鼻声的“勿”、“毋”。后二者有命令祈望之义。(不过他举的用“勿”之例,祈望的对象都是王。实际恐怕无此限制。)“不”、“弗”有完全交替之例,不过也有分别:

    举例说,卜辞只有“不雨”、“不遘雨”而没有“弗雨”、“弗遘雨”,只有“下上弗若”,而没有“下上不若”。以“弗若”、“不若”来说,前者是否定词与动词的结合,后者是否定词与名词的结合。(联陞按:末句讲法有问题,下面再讨论。)

    陈氏又说:

    “不”和“弗”的不同,约有以下各点:(1)“不”可以和“若”结合而成为一个名词(联陞按:参考《左传》宣三年“不逢不若”);(2)“不”与“我”可以相结合而成否定的先置宾词;(3)“不”字常和有关天象气候的内动词“雨”、“”(晴)、“风”、“易日”(阴)相结合;(4)“不”所结合的动词范围较广;(5)“不”可以表示已往的事实,如《粹》一○四三验词云“之日大采雨,王不步”、是说那天下雨之时王未步。

    “弜”字也应该是属于“不”、“弗”一组的。张宗骞,《弜弗通用考》(《燕报》二十八:五十八至六十九)证明弜为否定词是对的,说“弜弗通用”则是有问题的。侯家庄所出廪辛大甲“弗”、“不”、“弜”、“勿”具见,则四者仍有分别。但“弜”字盛行于中期卜辞中,则是其特色。

    卜辞否定词还有与“又(有)”相对的“亡(无)”字,陈氏以为动词。

    管燮初的《殷墟甲骨刻辞的语法研究》,1953年,页四十一表列“勿、弗、不”三字的用法:命令————“勿”独用;祭祀、征伐、畋狩,日常生活————“勿、弗、不”同用;企求————“弗、不”同用;气象,用代词作宾语的谓语————“不”独用。与陈说大体相同。不过命令与企求,有些时候,似乎不易分别[管氏所举的命令有“勿乎(呼)”、“勿令”]。管氏又说,“亡、毋”二字用作否定词者,所见不多,用法上无条理可言(页三十九)似不及陈氏以“亡”为无(与即有相对),以“毋”为表命令祈望之说。

    陈氏“不、弗”分别的第五条,以为“王不步”相当于“王未步”。此点可能引起误会。甲骨文的“未”不作否定词用。古代汉语“未”大抵作“尚未”或“未尝”解。只表示过去事实的用例也许有,不过极难证明。如《书经·金縢》“王亦未敢诮公”自然不是尚未,不过还可能是未尝。《孟子·滕文公》下“五月居庐,未有命戒”是过去未有,《公孙丑》下“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此时齐已伐燕,自然不是尚未,不过还可以是未尝。汉语动词,无所谓过去时(past tense)是文法学者早已注意到的。文言“昨访未晤为怅”,白话“昨天去拜访,没见到您,很失望”这一类的话,确是只表示简单的过去,用“未”用“没有”,好像很自然。不过这恐怕是很近代的现象。一般文言,记过去没有发生的事,以用“不”为常。其例多不胜举。如《游仙窟》(唐,张)里的对话,可能已接近当时口语,有“向来有罪过,忘不通五嫂”(向来即适才,通指通报问候),还是说“不通”,不说“未通”。我曾大略翻查若干种宋元明清的游记日记,发现“访……不值(或‘不遇’)”一直到晚清至民国初,还有人用。(例如曾国藩、李慈铭、张謇的日记里都有)未果、不果则都有[9]。不过至迟到清朝中叶,用“未”表示单纯过去之例已经不少,如林则徐日记里“未晤”、“未遇”、“未赴”等,就很多了。

    我个人猜想,这个新用法(虽然还不能考定起于何时),可能是由“未尝”、“未曾”、“不曾”这条路变来的。按“曾”字在上古,大抵用作副词,相当于“乃”,至于《词诠》所谓“时间副词,尝也,音层”的曾,大体起于汉以后(杨树达先生只有《公羊》闵元年传“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一例,或早于汉)(卷六,二十九页),因曾而有未曾,但不曾似更后起,可能至宋代才盛行。宋元话本,有些用“不曾”之例,很像简单的“没有”,换言之,已不注重经验(正如今日口语“过”可以表经验,如“我没吃·过熊掌,”也可能只表完成,如“他已经吃·过饭了”,“偏·过您了”)。例如《定山三怪》“将军道:班犬,你听得说也不曾”,又“众人都以手加额道:早是不曾坏了性命”,“不曾”大略相当于今日之“没有”。不过注意,《定山三怪》还有“相公道:一夜你不归,那里去来?忧杀了妈妈!”(这个“来”现在也说“来着”,倒是确指过去之事,尤其是与时间如何过,如何利用有关,如“昨天你干什么来着”,“我念书来着”)还是说“不归”,又可参考《曾文正公手书日记》(辛丑)“父亲以昨夜不归,不豫”。都还是用“不归”不用“未归”。又现代口语,过去的事实,用“不”用“没有”,还可以有分别。例如“昨天他不去,是因为他不高兴了”,“昨天他没去,是因为他病了”,用“不”与意志有关。此点赵元任先生《中国话的文法》页七八二至七八三已有讨论。赵先生举的头两个例句,是“他见了先生也不站起来”,“他没看见他,所以没站起来”。上句是疑心他不愿意站起来,可能是对先生不敬。(又“未曾”至少在皮黄戏里,有“尚未,未及”之意,如“来曾开言泪满腮”,亦可注意。)

    也许因为到了近代,大家觉得叙述简单的过去事实,用“未”比用“不”还自然,因而对《孟子》里“夷子不来”一句,有了异解。焦循《孟子正义》在滕文公上“孟子曰:吾固愿见,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见。夷子不来”。赵岐注“是日夷子闻孟子病,故不来。他日复往求见”。焦循《正义》说:

    赵氏以夷子不来是记其实事。近时通解谓亦孟子言:谓我病愈往见夷子,夷子不必来。王氏引之《经传释词》云:不,毋也,勿也。言我将往见夷子,夷子勿来也。

    说老实话,我还是觉得赵注自然。焦循所谓“近时通解”,或不会早于明末清初,这也许可以作为“未来”当“没有来”讲,通行为时颇晚的旁证。

    未与未曾,到北宋已经兼有指经验与简单过去两种用法,可以从《梦溪笔谈》卷二十二(谬误)的一条笑话看出来:

    李献臣好为雅言。曾知郑州。时孙次公为陕漕罢赴阙,先遣一使臣入京。所遣乃献臣故吏,到郑庭参。献臣甚喜,欲令左右延饭,乃问之曰:“餐来未?”使臣误意“餐”者谓次公也,遽对曰:“离长安日,都运待制已治装。”献臣曰:“不问孙待制。官人餐来未?”其人惭沮而言曰:“不敢仰昧。为三司军将日,曾吃却十三。”盖鄙语谓遭杖为餐。献臣掩口曰:“官人误也。问曾与未曾餐饭,欲奉留一食耳。”

    这里所谓李献臣好为雅言,是指他以餐为吃饭之意。而俗语餐当时或已多指挨打(注意,至今方言还有很多地方说吃了一顿打,至于吃饭挨打挨骂,都说一顿,更是普遍),来字相当于了或过,所以使臣先误会以为李是问孙次公是否已因得罪挨了打,后又误会是否问是他自己是不是挨过打,只好惭愧承认以前挨过一顿打,十三下。献臣这才明白是误会,说只是问他是否吃了饭了,如果没有,想留他吃一顿饭。这个笑话,颇有意味。想来如南宋姜白石词“忆昨天阶预赏时,柳悭梅小未教知”,也许只是没有,而尚未之意,虽有亦已甚轻。至于清郑板桥词“明日不知晴也未”,未指还不(将来),倒可以算一个比较新奇的用法,有些像日文的mada。

    现在想大略讨论“X不X”这个形式在造句构词中的种种变化。上文曾提过,陈梦家误以甲骨文的“雨不雨”为相当于“下雨不下雨呢?选择的不定”(《殷墟卜辞综述》页八十七)。实则这是“雨?不雨?”两个问句,而不是一个抉择问句。正反抉择一口气问,用法大约到隋唐才通行。至于不作问句的“X不X”,如《论语》先进“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后汉书(《续汉书》)·五行志》“谐不谐,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世说新语·赏誉》“起不起,以卜江左兴亡”,其例多不胜举。到现在还可以说“去不去在你”一类的话,意思都是“X或不X”,“X与不X”。(有时也说“X与不X”,尤其是皮黄戏词特多,如“来与不来,但凭于你。”)又口语有“动不动(儿)(的)”,即动辄,只是一个词。类似的词,有“时不时(的)”,如《南北宫词纪校补》,附的《北宫词纪外集》,1961年,有明金日屿“嘲杨吃寺”(沉醉东风),有“动不动八句诗,时不时一幅画”(页五十七),时不时亦可说“不时”,即时常,近代文言白话都可以用。(吴语有“不常”,也是时常的反语。)至于文言里的X不X,则变化甚多。因为可以是主谓式,也可以是动宾式。如《论语·雍也》“觚不觚”,颜渊“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都是主谓式,不X即不成X,或不大像X的意思。比较简单。动宾式,因为动词可以有意动使动等用法,有时颇为难解。如《书经·康诰》“惠不惠,懋不懋”,就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尚书正义》以惠为顺,说“故当使不顺者顺,不勉者勉”;现在姑依曾运乾《尚书正读》之说:“惠,爱也。懋,勉也。言当惠其所不惠,勉其所不勉者。惠鲜鳏寡,是惠不惠也;克勤小物,是懋不懋也。”(1964年,页一六二)《老子》的“欲不欲”,是欲寡欲;“学不学”是要反璞归真,大概没有问题。《庄子·齐物论》“何谓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说,是不必果是,然不必果然。是可以变成不是,或看做不是;然可以变成不然,或看做不然。不可拘执。这与《秋水篇》说公孙龙“然不然,可不可”是说可以把然讲成不然,把可讲成不可,是辩者之能事。两者似有不同。

    扬雄《太玄经》中,X不X的构造,凡十数见。往往可以容许不同的解释。如卷三“决不决”、“厚不厚”,大约是当断不断,当厚(对人亲厚,宽厚)而不厚。卷一“黄不黄,覆秋常”,“测曰:黄不黄,失中德也”,如果是黄色不黄,则近似君不君;但也可以解作应当黄而不黄。注意:应当(should)与充当(to be,to play the role of)之当,本是一个当字,意思可以相通。“女不女,其心予覆”,“测曰,女不女,大可丑也”。与君不君相似。卷四“干不干,于营”,大约近于觚不觚,是干而非干之才,干而无干之用。卷二“争不争,隐冥。测曰:争不争,道之素也”,可以解作可争而不争。不过唐王涯注则说“争不争,谓争于未形之时,不见其迹”。卷五“言不言,不以言。测曰:言不言,默而信也”。可以是可言而不言,也可以是“沈潜寡言,以不言为言”,两解意思虽近,而语法结构,可以有不同的解释。

    白话又有“女不女,男不男”(《西厢记》,下书),“茶不茶,饭不饭”,如《平妖传》第十二回:“我这里茶不茶饭不饭,无人疼痛”。也不是说女不像女,男不像男;茶不成茶,饭不成饭。这些已经都可以算是成语,不能单说,“女不女”,“茶不茶”。还是类似的“死不死,活不活(的)”,“冷不冷,热不热(的)”,死活、冷热是成对的动词形容词,这一类的话,几乎可以无限的造用。一般的情形,带有不满的意思,也可以是谦辞。这些话,也可以作修饰语,也可以作主要的谓语。但前者用例比较多。

    “X不X,Y不Y”也可以说“不X不Y”,如不死不活、不上不下、不僧不俗、不雌不雄(阴阳怪气)等,大抵表示不满。不过也有表示恰好的,如不亢不卑、不长不短、不即不离(远近轻重适度。此语最早似见于《圆觉经》)。至于不冷不热,则可以是满意的,也可以是不满意的。关于这一类的词句,陆志韦在他的《汉语的并立四字格》中有如下的分析:

    例如最复杂的“不X不X”

    1.不伦不类“伦类”不是词,(联陞按:文言可以连用“伦类”。)“伦”也不是单音词。(联陞按:可以说“拟于不伦”。)

    2.不干不净“干净”是词,“净”不是单音词。(联陞按:文言及有些方言,可以说“不净”。)

    3.不长不短“长短”是词,“长”和“短”都是单音词。

    4.不依不饶“依饶”不是词,“依”和“饶”都是单音词。

    5.不尴不尬“尴尬”是词,“尴”和“尬”都不是单音词。(联陞按:类似的有“不零不落”,即零落。)

    6.不穰不莠“穰莠”不是词,“穰”和“莠”都不是单音词。(北京话不常说)(联陞按:这个词还有别的写法,讲法也不一致。“不穰不秀”本出《诗·大田》,有人说近代之词,当作“不郎不秀”,是不成材的意思。)

    7.不禁不由儿 整个结构“儿”化,不是“由儿”。[联陞按:也说“不禁不由儿的”,“不由的”,参照皮黄戏词“不由得”。又按:类似的有“不即不离儿(的)”,但也另有“不离儿”,“不大离儿”,形容词,是很不坏的意思。例如“这张画儿真不离儿”,也许是“不离谱儿”(不失规矩)缩短的。]

    8.不比不笑《红楼梦》二十二回,结构稀松。语法上,我们对这些例子该怎么看待呢?

    上文还没有提到“不三不四”,“不村不郭”那一类的中心语不是动字、形容字。

    (下略)《语言研究》第一期,1956年,页六十五

    陆志韦所举结构稀松之例是“黛玉说: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家比了笑了的还厉害呢!”这种结构稀松之例,特别复杂,尤其是与文言合并起来(白话也多引此类成语)更要细辨。这里姑且不谈“不能不X”、“不得不X”、“不可不X”等3+1的结构,只论2+2的结构,就可以有“既(或又)不X又不Y”“若不X,则不Y”两种重要结构,前者还不限于两个,如“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广东人讥讽叶名琛的话)。而“若不X则不Y”,因为动词的使动意动,自动被动,往往不分明,动词的主语又不定。有时候不易作决定性的分析。如《论语·述而》“不愤不启;不悱不发”,韩愈《原道》的“不塞不流;不止不行”,近人常用的“不破不立”(破立亦似出于佛书)。至于文言,则更可有主谓,动宾两种形式。如《左传》僖二十五“不谷不德”(不谷是人君自用谦称),《左传》隐五“不备不虞”(“不虞”是一个词),还有上文已举的“不逢不若”(不若的若,可以是动词形容词,也可以是名词)。

    我说“不谷”、“不虞”、“不若”是词,因为用例多,而且辞典大抵收入。汉语里“不”字活动性特强,用途特广[有时甚至等于“非”,“不是”。如《论语·阳货》“不有博弈者乎?”一般解作“(岂)不是有”]。不X,何时是词,何时不是,甚难决定。一般似乎只可取决于辞典是否收入(lexical),不过字典往往不全,尤其是方言,及中古近古口语而一般普通话已经不大用的,脱略更多。幸而近来已经有人注意搜集了。此外,从形式上,可以用“儿”化(如上举的“不离儿”)及轻声,如“不·是”是字轻读,是错处,过错,可以帮忙分别,作为成词的证据。可惜这两类的例,都不甚多。所以“不”在何时是词头(prefix),很难决定。

    说起词头来,如果把中文同西文(比方说英文)相比,则否定词头之稀少,或可作为中文的特色。英文的否定词头,有un-、in-、non-、an-、a-、dis-等,其间颇有显明及微细的分别,叶斯波孙(Otto Jesperson)在他的名篇“Negation in English and Other Languages”(1917)(见Historisk-Filologiske Meddelelser 1.5)已有很详密的讨论。其中有些地方,对专研究汉语的人,也可以有所启发。例如他指出unlocked如果un与locked轻重相近,是“没(·有)锁(·着)”,如果locked特别重读,则是“把锁打·开”。同类的字还有untied、unpacked等,大抵都可以有类似的分别。此点容易令人联想到国语“没锁·上”是“没锁”(根本没·有锁)而“没锁上”上字重读,是试锁而未锁好,没锁上。“没听·见”也许没听,“没听见”见字重读,则是听了而未能听见或未曾听见。(郑重否认时也可以说“我没听见么!”见字重读,那只是否认听见这个事实,至于是否试听了,则不可知,所以不一定是“听而不闻”。)这些因读音轻重而意义有别之例,很值得注意。

    我猜想汉语否定词头少,可能与中国思想注重中与和,特戒偏执有关。汉语有一种可以叫做不执定的双无式。如《论语·微子》“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孟子·告子上》“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前者是惟义所在,可以解释孔子之所以为圣之时者,即是没有固执的可与不可。后者也是说人性没有什么(或“无所谓”)特别善不善。这与“无小无大”、“无小大”相似而略有不同。“无小无大”、“无大小”用作修饰语时,比用作主要谓语时多。“无可无不可”等,则多用为主要谓语。《红楼梦》第三十七回“乐的无可无不可”,是引申,是说乐的不知所措,又略有不同。

    孔子的“无可无不可”也可以用为《论语·子罕》“毋必”,“毋固”之注。道家佛家,更要避偏破执,《庄子·齐物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圆觉经》“不即不离,无缚无脱”;《智度论》“即知一切法,不得不失,不来不去”,如此之类,多不胜举。上文已有讨论。

    《庄子》的例,特别值得注意,把一句话的两面用两种语序都说出来。我想是因为中国语法特别注重语序。在绝大多数的情形之下,语序改变,意思就有了很大或虽细微而不可忽视的不同。把两面都说了,正是郑重表示不可偏执的意思。(佛经里也往往有类似之例,如“不灭不生,不生不灭”,)随便举几个例:“无不”是全都,而“不无”相当于“略有”(特别重读,则近于“颇有”)(比较not without,不只是with而近于with some,特别重读,则近于with quite a few)。“不可无一,不宜有二”可能指历史上某个悲剧人物,如屈原,要是一个都没有,历史可能太平淡了;要是多了(有二可能不止于二),悲剧人物太多了,也不好。要说“不可一无”是说二者(例如思与学)宜兼备,不可缺一。此外还有因语序以及古书无标点而发生暧昧语义之例。如《史记·项羽本纪》,“今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我个人要读作“将非其人”即“将不得适当之人”(比较太史公自序“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则不可,“将非其人”之下,可有小顿。《词诠》卷四页四十说这个“其”是“指示形容词与今语‘那’相当”,似乎是把“非其人不可”解作“非那人不可”、“非他不可”,恐是一时之误(也许长沙方言有此用法?)。照我的意思,“将非其人,不可”可以转换为“不可将非其人”语意略同。此外转换语序而语意不大变的,有“不轻易出去”(文言“不轻出”),“轻易不出去”,“晚上不出去”(“夜不收”是一种探子),“不晚上出去”(文言“不夜出”)语气还是略有不同。“好得不得了”、“好得了不得”,在许多官话方言中大意相同。在四川话,则对日抗战时期的“现在中国不得了(在国难中),将来中国了不得(伟大难比)”,不得了与了不得大有不同。

    其他的双重否定,用不同的否定词的,如“无风不起浪”,“无巧不成书”(亦作“无巧不成话”,话即故事,唐宋人如此用。所谓“说话人”即今人“说书的”)变化甚多,不可胜举。姑且举以前人描写明清时代北京的四句话“天无时不风,地无处不尘;物无所不有,人无所不为”略作分析,以供转换句法的参考;前两句可改为“天无不风之时,地无不尘(即无尘)之处”,后两句则只能改为“地(指地方,不是地上)无不有之物,人无不为之事”。这一类的情形,讨论起来,无尽无休。这篇既是祝寿文字,就引几句《诗经》作结,敬祝赵先生赵师母:“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10]

    一九七一年六月六日完稿

    【注释】

    [1]吕叔湘《与动词后得与不有关之词序问题》(1944年)已经收入他的《汉语语法论文集》,1955年,页五十九至六十八。里面有许多早期白话的用例。又范继淹《动词和趋向性后置成分的结构分析》,见《中国语文》,1963年,第二期,页一三六至一六○,专论现代口语(也有若干书面语),也颇细密,值得参考。

    [2]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先生,对中国音韵学有特殊的贡献,是学界公认的。他对上古音同中古音的复原,非常努力,自己也随时改进。西洋学者,多数照抄。不过在专家看起来,还有不少的地方,有商榷改进的余地。关于上古音,李方桂先生的《上古音研究》又推进了一大步,就我个人的浅见,是有划时代的意义的。李先生这篇文章,原是1968年夏季在台大的讲稿。当时听讲的,不但有好几十位台大师生,而且在台北的语言学者,如周法高、杨时逢、许世瑛等,都在听众之列,颇极一时之盛。(是赵元任先生1958年在台北讲《语言问题》之后的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我也有缘去听过三次。讲稿随讲随印,本可早日正式发表。经编辑部的特请,留给《清华学报》本卷刊布,为的是领导大家给赵先生祝寿。英文译本现正在校订中,希望不久可以问世。

    关于高本汉的上古音系统同其他各家的比较,周法高兄最近有一篇《论上古音》,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二卷,1969年第一期,页一○九至一七八发表。表列高本汉、董同龢、王力、李方桂同他自己拟音的异同,并加讨论。很是方便。

    单就否定词而言,声母的拟定,各家大抵相同。不同在后面的介音元音及韵尾。例如董同龢在他译高本汉《诗经注释》,1960年,页五九九,刘高氏“不”字有·piǔ//fou(否)及·pw?t/pu?t/pu两种读法之说,就很反对。董氏的评论是:“不”字在唐以前只读如“否”“嚭”等,读pu是近代的事,只能追溯到南宋。《切韵》里,“不”绝对没有pu?t音,上古音更是虚无缥缈了。高氏这个错误犯得很久了。(请参看下文丁声树所引李方桂先生的意见。)另外如J.F.Mulder,“On the Morphology of the Negatives in Archic Chinese,”Toung Pao,47(1950)pp.251——280,也反对“不”上古读Piǔg之说。他企图用在意义上成对的否定词与肯定词,拟定古音。可惜的是,从甲骨文时代起,否定词与在相当地位的肯定词(例如在正反对贞之时),已经不是一对一的关系。所以这条路除了少数之例有相当大的可能性之外,不易走通。(关于对贞,周鸿翔的《卜辞对贞述例》,1969年,香港出版,有参考的价值。)

    [3]赵元任先生说:“我想广州的咪是一个直接的Don’t,唔好是(don’t because you had)better not。”(1971年3月12日来示)

    [4]赵先生说:“我想福州的鼻音尾或成独立音节的鼻音很像日本话的こ,后头碰见什么部位就什么部位,后头没有东西的时候就是一个不很脚踏实地的鼻音————或者应该说是一个舌根不很靠腭的鼻音。”(1971年3月12日来示)

    [5]“论时”《屈赋发微》英文题是The Genesis of Poetic Time————The Greatness of Ch’üYuan,Studied with a New Critical Approach,1970年,油印本,页七十四。此文曾在处女岛中国文学讨论会Virgin lslands Seminar上讨论,甚受吉川幸次郎教授等推重。不料今夏作者忽以心脏病作古,此文竟成遗著,希望能早日正式印布。

    [6]实则“无念尔祖”,要是增字解经,讲成“不要老再怀念你们的祖先了”(劝人止哀)也未尝不可。不过这样也正是因为他们仍在怀念,所以才如此说。此说曾见于傅斯年先生的《性命古训辨证》(1940年)(今收入《傅孟真先生集》中编乙,页九十六):

    “胡适之先生谓:‘王之荩臣,无念尔祖’云云,皆对殷遗士言,勉此辈事新潮,无怀祖宗荣光之想,但求应天之新命,自求多福耳,其说甚当。”

    罗尔温(Erwin Reifler)教授,有一长文,题为“Ever Think of Your Ancestor”,专讨论这一句,曾投寄《哈佛亚洲学报》,当时的主编柯立夫F.W.Cleaves教授,同我商量,我们觉得罗尔温的讲法太曲折,而且胡傅两位已有近似之说,不算太新,决定退稿。后来此文在Monumenta Serica(1949——1955)pp.340——372,印布。罗氏在最后附注,说明他是在稿成之后,方知胡适之先生,已有此说。不过,后来1954年在纽约面询胡先生,胡先生自己已经忘了,反问他出于何处。我猜想胡先生所以忘了,可能是因为此说并无坚持之必要。

    [7]请参看周法高《上古语法札记》里的“惟毋’解”。此文先在《史语所集刊》发表,今已收入他的《中国语言学论文集》,1968年,香港,页二九三至二九八。周说同我的说法略有出入。

    此外,正反两字(大抵都有副词性)连用之例,甲骨文卜问有勿惟,不惟;弗其,其弗;不其,其不;亡其,其亡等,下面都可以接动词,表拟测。后来仍有不其,其不;战国晚期又有亡其(下接邪、乎、欤等字),作选择连词用于第二问句(见《词诠》,1922年,卷八,页十至十一)。这一类的词,值得作一个综合的研究。尤其要考察正反两字次序不同,语意语气有什么同异,例如是否由疑问转为惊叹。

    [8]佛书里除了许多“不也”之外,我偶然见到过一个“弗也”。刘宋译的《菩萨本生鬘论·尸毗王救鸽命缘起》第二:“天帝复言,王今此身痛彻骨髓,宁有悔不?王曰。弗也。”也许这是“不也”的重音。

    [9]“未果”单用及未果之下加动词,至迟自晋代以来,已有用例。如陶潜《桃花源记》有“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但《搜神记》里记桃花源没有这几句)。《晋书·王嘉传》“卿其先行,吾负未果去”。又《魏舒传》“卫瓘与魏舒书曰:‘每与足下共论此事,日日未果。可谓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未果即是未能,不过好像还不是表示简单的过去,而仍有尚未之意。

    [10]本文没有讨论西文所谓double attraction如I don’t know nothing abou it,因为西文这类用法虽多(表面不止双重,往往多重,而实际只是加重的一重否定),中国话里的用例绝少。我手边只有一个《金瓶梅词话》的例,或可如此解释,就是第五十回“我不把秫秫小厮,不摆布的见神见鬼的,他也不怕我”。第二个不字,实可不用。不过也许是为要强调,也许是句子长,所以多用了一个不字。在这句话的条件部分,只是单重否定。全句自然可以称做双重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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