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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的妇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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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纪元前一六九二——一三二四年

    一 概论

    魏晋南北朝三百几十年间,战乱相寻,几无宁岁,妇女生活,多被蹂躏。但因为纷乱的原故,遂不暇作儒术的提倡,压迫既小,反动易张。所以一方面妓妾声伎最盛,一方面妇人妒忌特别发达。妇人妒忌,是一种对于男子的抗争,可也就是很可怜的抗争了。妇女因为寄生在男子势力之下,不能对等的抗衡,便出之以嫉妒。嫉妒固然不是好事,有时止是无意识的表现,然而是值得同情的。到是妓妾声伎之盛,养成后世亵玩女子的态度,是这时代顶不好的事。

    二 婚姻重门第及其流弊

    魏行九品中正制,以九品取人,为中正者,分别高下,任意尊卑,惟计门阀官资,故致当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之诮。世族既尊,常恐其品望为寒门所夺,遂高自矜贵,而抑寒门。世族为士,平民为庶,士族又有旧门次门后门勋门之类,界限严格。防守阶级的唯一办法,自然只有不通婚姻。士人不幸与庶族通婚,则群以为耻。而方庶族面,则以一旦偕偶士族为荣幸。即士家坐罪没官之妇女,寒门亦觉难得。东晋如此,南北朝时更甚。齐王源嫁女富阳满氏,沈约奏弹王源,文载《昭明文选》。沈约说:

    满氏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

    又说:

    高门降衡,虽自己作;蔑祖辱亲,于事为甚。此风弗剪,其源遂开;点世尘家,将被比屋。宜置以明科,黜之流伍。使已污之族,永愧于昔辰,方媾之党,革心于来日。

    于是他主张:

    请以见事免源所居官,禁锢终身,辄下禁止视事如故。

    煞尾还说:

    源官品应黄纸,臣辄奉白简以闻。

    婚嫁原是人家家事,却受别人的干涉,竟要“置以明科,黜之流伍”,当时阶级的严格,可想见了。

    北朝婚姻严视阶级更甚。北魏和平四年(民国前一四四九)诏“皇族师傅百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见《魏书·高宗本纪》)太和二年(民国前一四三四)又诏“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得与非类婚偶”。(见《高祖本纪》)

    魏以九品中正取人,固然是造成门阀的原因,相习成风,遂至如此。但尚有一个原因,使严限婚姻阶级的,便是北魏诏中所说的“皇族”了。东晋以后,五胡云扰,血统混乱,为标异种族起见,亦不得不严加辨别。

    婚姻重门第,流弊很多,约略说来,如:

    一、失时 为标榜门第起见,嫁女娶媳,富者固尚奢侈,贫家亦极铺张,世族人家,尤不能甘菲薄,然以经济困难之故,嫁娶每多失时。北魏孝文,曾诏禁止,太和二十年(民国前一四一六)更诏男女失时者,如仲春奔会之礼会合之也没有怎样帮助,所以北周建德三年(民国前一三三八)又有诏云;

    自今以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务从节俭,勿为财币稽留。

    梁武帝大同五年(民国前一三七三)以七事祷雨,第六事是(命会男女恤怨旷。)凡此皆有失时者之证。然六朝有“拜时”之说,颇可救失时之弊,其礼以纱藏女首,送往夫家,而后拨之,因拜舅姑,便成妇道,无六礼,不合卺。袁子才谓为东汉以后权宜之制,今人养媳,颇类于此。

    二、早婚 早婚的习惯,或谓是胡俗所染,但严重门第,也有关系。重门第固可使嫁娶失时,那门第相当而不为经济所困的,反可促之早婚。即如北周的诏语,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便应婚嫁;也可见当时的风尚。北魏献文帝让位时,年仅十七,而孝文已五岁。北齐杀王族高俨时,年才十四,已有遗腹子五人。指腹为婚,亦起此时。梁韦放与吴郡张率,皆有侧室怀孕,因指腹为婚姻。当时此例甚多,故多悔恨之事。

    三、劫婚 门第既严,往往有一方求婚,一方不与之弊,故劫婚的风俗,见于此时。北齐高乾求婚于博陵卢氏,门第悬绝,不能如愿,乾与弟昂往劫取之。这种风气,或说古已有之,不过发见于此时,并且直传至今日。

    四、溺女 因为婚嫁奢侈,贫人遂不愿养女。《颜氏家训》说:

    太公曰,“养女太多,一费也。”陈蕃云,“盗不过五女之门。”女之为累,亦已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传体,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贼行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

    五、婚嫁论财 既重门第,婚礼便争多较少,由婚礼争多,一变而愈重门第;因为门第高的人家,或者富有,而寒门则不容易有富者。所以婚嫁重门第与重财,几乎互为因果。《颜氏家训》说:“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又说:“世有痴人,不识仁义,不知富贵并由天命,为子娶妇,恨其生资不足倚作,舅姑之尊,虵虺其性,毒口加诬,不识忌讳,骂辱妇之父母,却云教以妇道。……”这种情形,直传至今,舅姑每以妇家寒微或奁资太少之故,恨毒终身,时加虐待。或妇因门第甚高,奁资甚厚之故,傲慢无礼。都是从六朝就有的恶习了。

    除上述五种外,还有婚嫁不论行辈,及教女嫉妒等等,都与严重门第有关系。

    三 声伎之盛

    三国魏时,倡妓业已通行,邯郸淳《笑林》载“某甲”一条,写某甲为霸府佐,尚不解声乐;妓人奏曲赞己,己亦不知:后作主人宴客,召妓具曲,误以药方当曲牌。如此说来。一个做官的若不懂声乐,就不免为人所笑了。倡妓若不通行,何至如此。

    东晋天下已乱,特殊的权贵,此倒彼继。很多一旦富贵的人,这些人因为从前艰苦的原故,特别纵情声伎,穷极淫侈,社会上亦无人敢问;声伎之盛,乃为古代与两汉所未见。家里养许多美女,也不是妾,也不是婢,后人称之为“家妓”。如王恺、石崇豪侈相尚,恺置酒时,女伎吹笛小失声韵,便驱杀之。又使美人行酒,客饮不尽,便杀美人。石崇爱妾数十人,常屑沉香末布象床上,使妾践之,无迹者赐珍珠百琲,有迹者即节其饮食令体轻。(上均见《晋书》各本传)崇家厕中,设绛纱帐大床,茵蓐甚丽,令两婢守之,入厕时,两婢进锦香囊。(见《裴子语林》)王嘉《拾遗记》有“石崇婢翾风”一条云:

    石氏侍人美艳者数千人,翾风最以文辞擅爱。……崇常择美容姿相类者数十人,装饰衣服,大小一等,使忽视不相分别,常侍于侧。使翾风调玉以付工人,为倒龙之佩。萦金为凤冠之钗,刻玉为倒龙之势。铸金像凤凰之形,结袖绕楹而舞;昼夜相接,谓之常舞。若有所召者,不呼姓名,悉听佩声,视钗色,玉声轻者居前,金色艳者居后。以为行次而进。使数十人各含异香,使行笑而语,则口气从风而飏。……

    当时之玩弄女子,有如此者。翾风不久也就因年长而宠衰注2。石崇自己后来因妓绿珠之故,激怒孙秀。秀劝赵王伦矫召杀之,一门皆被害。王恺、石崇之外,狎玩女子的人还很多,如:

    《晋书·平原王幹传》————幹前后爱妾死,既殓,辄不钉棺,置后空室中,数日一发视或行淫秽,须其尸坏,乃葬。

    《宋书·颜师伯传》————师伯居权日久,伎妾声乐尽天下之选。

    《宋书·阮佃夫传》————佃夫执权,妓女数十,艺貌冠绝当时,金玉锦绣之饰,宫掖不逮也。

    《宋书·南郡王义宣传》————义宣多畜嫔媵,后房千余,尼媪数百,男女三千人,崇饰绮丽,费用殷广。

    《南史·张环传》————环居室豪富,伎妾盈房,有子十余人。

    《梁书·羊侃传》————侃性豪侈,善音律,自造采莲棹歌两曲,甚有新致。姬妾侍列,穷极奢靡……延阳斐同宴宾客三百余人,器皆金玉杂宝。奏三部女乐至夕;侍婢百余人,俱执金花烛。

    《梁书·曹景宗传》————景宗好内,妓妾至数百,穷极锦绣。

    《梁书·夏侯夔传》————夔性奢豪,后房妓妾曳罗谷饰金翠者,亦有数百。

    《梁书·鱼弘传》————弘,襄阳人,恣意酣赏,侍妾百余人,不胜金翠,服玩居马,皆穷一时之绝。

    《魏书·咸阳王禧传》————禧性矫奢,贪淫财色,姬妾数十,意尚不已。衣被绣绮,车乘鲜丽,犹远有简娉,以恣其情。由是昧求货赂,奴婢数千,田业盐铁,偏于远近。

    《魏书·高聪传》————聪有妓十余人,有子无子,皆注籍为妾,以悦其情。及病,不欲令他人得,并令烧指吞炭,出家为尼。

    《周书·李迁哲传》————性复华侈,能厚自奉养,妾媵至有数百,男女六十九人。缘汉十余里间,第宅相次,姬人有子者分处其中,各有僮仆侍婢奄阍守之。迁哲每鸣笳导从,往来其间,纵酒饮宴,尽平生之乐。

    这都是一般人臣的事,不过就正史所载,略举一二,自然不能详备,至于南北朝的君主,那新兴的还好,亡国的呢,有几个不是荒淫无度的?如宋废帝,如齐东昏,如陈后主,他们的荒淫,都是普通历史上特别著称的。后魏曹彰以爱妾换马,女子的价值,曾不如一马,唯在男性之好否。这样狎玩女子,蹂躏她的身体和人格,女子的生活,怎得不大事低落?故影响后世甚大。

    四 元孝友请置妾

    东魏孝静帝时(民国前一三七八——前一三三六),元孝友奏请委令百官各以品第置妾。元孝友是拓拔谭的曾孙,其兄彧封临淮王,甚有才学,后以不屈于尔朱氏死,孝友遂袭为临淮王。明于政理,但善事权势;后入北齐被害。东魏虽然并没有置妾的委令,但从他底奏请表里,可看出当时社会背景,一、竞尚妒忌,使男子骛于外淫;二、宗法的观念,益形发达;三、妻的门第高,遂竞于妒:这三种也就是他奏请置妾的原因。

    诸侯一娶九女之说,在中古时代是毫不对之怀疑的,元孝友乃得根据此说。又据他说,晋已有广置妻妾之令,“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他说因为这样————

    所以阴教聿修,继嗣有广。广继嗣孝也,修阴教礼也;而圣朝忽弃此数,由来渐久。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无妾媵,习以为常。妇人不幸,生逢今世,举朝既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

    他以为一妻已成习惯,故————

    设令强志广娶,则家道离索,身事迍邅,内外亲知,共相嗤怪。

    若勉强多娶,不但妇人要分门析居,社会亦加骇怪。而且妇人尚妒,男子每甘于屈服————

    凡今之人,通无准节。父母嫁女,则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以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犹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

    他以为妇人妒忌,是奸淫兆兴的原因;因为男子在家既不快乐,便不能不外淫了。他说:

    夫妒之心生,则妻妾之礼废;妻妾之礼废,则奸淫之兆兴: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

    他主张:

    请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备九女称事。二品备七;三品四品备五;五品六品则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数。若不充数,及待妾非礼,————使妻妾加捶挞则免所居官。

    这是他的提议,至于那无子而又不娶妾的呢?他说:

    其妻无子而不娶妾,斯则自绝,无以血食祖父,请科不孝之罪,离遣其妻。

    末后他说他这种主张的原因,是怎样为国为家,就是根据宗法组织和门第阶级底观点的,他说:

    臣之赤心,义唯家国,欲使吉凶无不合礼,贵贱各有其宜。

    又说:

    冒申妻妾之数,正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苗裔满朝,传祚无穷,此臣之志也!

    奏表上后,诏付有司议奏不可,遂未实行。就元孝友的奏表总括说来,见得声伎之盛是一部分权势豪富的人干的事,另有一部分人屈于妒妇,想得妾还不能哩。

    五 “妒”性发达的原故与事实

    妒是人类的通性,但何以在东晋南北朝时特别发达?其后五代时亦极盛?既是通性,遇着不平,便应激发,遇着压迫,亦应反抗。可是压迫的力过大时,它也就不能激发了。中国每当承平的时代,礼教的势力便会澎涨,礼教认“妒忌”是妇人的恶德,悦夫是妇人的本分,父母告诫谆谆,乡党人言啧啧,在作女时,已极力训练其服从,妒的性能,不得萌孽。结婚以后,到处受环境制裁,逼着你容忍驯伏,故虽有可妒,亦不能妒。东晋以后,时势纷乱,礼教的约束力极小,个性异常发达,妒的性能,遂得在妇女的天赋中复活。(男子也有妒性,但三千年来,男子均极自由,故无由发现其所谓妒。)至于门阀之相高,女子仗其家势,轻视其夫,和声伎之盛,也是两个细因。(人总以为丈夫娶妾,或有外遇,老婆才妒,不知妇妒有并不因丈夫之业已娶妾的。丈夫富贵,其妇恐其娶妾,亦可发生妒意。《韩非子》中有个故事:“卫人有夫妇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溢是,子将以买妾。”足见妒意在妻的心里,不必实有可妒,也可发作。故声伎之盛,不是妇妒的主因。)

    东晋时,谢安深好声乐,每以妓女相随,后颇欲立妾,而其妻刘夫人戒视甚严。兄子外甥等知公之意,乃共问讯刘夫人,称《关雎》、《螽斯》有不忌之德。夫人知以讽己,因问:“谁撰此诗?”答云“周公”。夫人曰:“周公是男子相为尔;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也!”此传为后世佳话,见《妒妇记》。

    《妒妇记》,宋虞通之所撰。宋世公主,莫不严妒,明帝疾之,故令通之撰此书。明帝曾赐袁慆妻死,及使人代江作辞婚表,均因恨恶妒忌之故。又宋文帝第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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