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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隋唐五代的妇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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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来旦,期于店西龙兴寺门,固以求之意切,且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于阶上,向月检书。觇之,不识其字。固问曰:“老父所寻者何书?固少小苦学,字书无不识者,西国梵文,亦能读之,唯此书目所未觌;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间书,君何得见?”固曰:“然则何书也?”曰:“幽冥之书。”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早,非某不当来也。凡幽吏皆主生人之事,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则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牍耳。”固喜曰:“固少孤,尝愿早娶,以广后嗣,尔来十年,多方求之。竟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与议潘司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之妇适三岁矣;年十七,当入君门。”因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妇之足。及其坐,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官,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君之脚已系于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为?”曰“此店北卖菜家妪女耳。”固曰:“可见乎?”曰:“妪尝抱之来,卖菜于是,能随我行,当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书揭囊而行,固随之,入米市。有老妪抱三岁女来,弊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杀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当食大禄,因子而食邑,庸可杀乎?”老人遂隐。

    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干事,能为我杀彼女,赐汝万钱。”奴曰:“诺。”明日,袖刀入菜肆中,于众中刺之而走,一市纷扰,奔走获免。问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间。”

    尔后求婚,终不遂。

    又十四年,以父荫参相州军。刺史王泰,俾摄司户掾,专鞫狱,以为能,因妻以女。年可十六七,容色华丽,固称惬之极。然其眉间常贴一花钿,虽沐浴闲处,未尝暂去。岁余,固逼问之,妻潜然曰:“妾郡守之犹子也,非其女也。畴昔父曾宰宋城,终其官时,妾在襁褓。母兄次殁,唯一庄在宋城南,与乳母陈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给朝夕。陈氏怜小,不忍暂弃。三岁时,抱行市中,为狂贼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间,叔从事卢龙,遂得在左右,以为女嫁君耳。”固曰:“陈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尽言之。相敬愈极,后生男鲲,为雁门太守,封太原郡太夫人。————知阴骘之定,不可变也。

    宋城宰闻之,题其店曰定媒店。

    后世称媒人曰“月老”,称定婚男女为“赤绳所系”,都渊源于这个故事。传至五代,遂变为范资《玉堂闲话》中之“灌园婴女”,可见其流衍之广,惟已不若“定婚店”之详尽周至钟辂《前定录》“武殷”一条,载武殷已定婚郑氏,而郑氏嫁郭绍,后娶韦氏不数月而卒,中间有一勾龙生善相人,已前知此事,事前曾详为武殷述之,后竟一一如其言,足见姻缘之有命定。薛用弱《集异记》“裴越客”一条,载张镐许女裴越客,将迎娶,而镐贬官迁去,遂改期次年春季。至期,越客果束装往,镐知其将至,设家宴于花园以庆,其女忽为虎所衔去,举家号哭,莫知所为。是夜越客方宿于水次板屋,见有猛虎负一物至,共阚喝之,并大击板屋及物,其虎徐行去,所留物乃一美女,衣服虽破碎,身肤无少损,越客深以为异,遂载舟前进。次日便闻张尚书次女昨夜游园为虎所食,始知即是己妻。既见张镐,悲不胜喜,遂使合卺。失女之日,即他们约定的喜期,因虎的帮助,才未误时。故此后黔峡,往往建立“虎媒祠”。这段虎媒的故事,只是写虎助人不失佳期,也可见姻缘天合,动物都来帮忙,不是全凭人意的。还有一个故事说婚姻已许定,而又改变,赖虎的帮忙,却仍合其原议,比较裴越客一条更觉天定姻缘之可不以人意更变。皇甫氏《原化记》有“中朝子”一条云:

    有一中朝子弟,性颇落拓;少孤,依于外家。外家居在亳州永城界,有庄。舅氏一女,甚有才色,此子求娶焉。舅曰:“汝且励志求名,名成,吾不违汝。”此子遂发愤笃学,荣名京邑。白于舅曰:“请三年以女见待,如违此期,任别适人。”舅许之。

    此子入京,四年未归,乃别求女婿。行有日矣,————而生亦已成名归去舅庄六七十里,夜宿,时暑热,此子从舟中起,登岸而望。去舟半里余,有一空屋,遂领一奴,持刀棒居宿焉。此乃一废佛屋,土榻尚存,此子遂寝焉。奴人于地,持刀棒卫之。忽觉榻下有物动声,谓是虫鼠,亦无所疑。夜终三更,月渐明,忽一虎背负一物,掷于门外草内。将欲入屋,此人遂持刀棒叫呼,便惊走。呼舟人持火来照,草间所堕。乃一女,妆梳至华,但所着,故衣耳,亦无所损伤。熟视之,乃其舅妹也,许嫁之者。为虎惊,语犹未得,遂扶入屋。又照其榻后,有虎子数头,皆杀之。扶女却归舟中。

    明日至舅庄,遥闻哭声,此子遂维舟庄外百余步。入庄先慰问凶故。舅曰:“吾以汝来过期,许嫁此女于人,吉期本在昨夜。一更后,因如厕,为虎所搏,求尸不得。”生乃白其事,舅闻悲喜惊叹,遂以女嫁此生也。

    《续玄怪录》“卢造”一条,也是与此相类的事。像“定婚店”一类的故事,最初自然不免是故意造作,至于“虎媒”的故事,其先或者真有过这么回事,辗转讹传,遂似乎凿凿有据了。然不论其为造作或实有,影响于妇女生活,总是很大。

    除了上面所说,唐代还有两个择婚佳话,一是雀屏中选的事,一与红线牵丝的事。雀屏中选的事,据说窦毅为女选婿,画二孔雀为屏,令求婚者射之,阴约中目则与以女。唐高祖射中双目,遂得娶之。后来杜子美诗就有“屏开金孔雀,褥隐绣芙蓉”之句,足见是唐代时已成为佳话流传了。红线牵丝的事,据《开元天宝遗事》所载云:

    郭元振少时美风姿,有才艺,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元振曰:“知公门下有五女,未知孰陋,事不可仓卒,更待试之。”张曰:“吾女各有姿色,惟不知谁是匹偶。以子风骨奇秀,非常人也。吾欲令五女各持一丝幔前,使子取便牵之,得者为婿。”元振欣然从命。遂牵一红丝线,得第三女,大有姿色,后果随夫贵达也。

    就这两事看来,唐人的风雅,也不减于晋代。

    七 班昭以后的圣人

    后汉班昭做了一本《女诫》,使女子生活,压抑益重,在第三章里,既然说过。自从班昭至今,六七百年,中间未出什么女圣女贤,故于女教方面,并未加重什么担负。唐太宗长孙皇后曾作《女则》三十卷,谓采自古妇人得失,用以垂范后世的。此书产生在民国纪元前一二八〇年左右,太宗曾以颁行于世,惟今日未见,早许散失了。

    其后陈邈妻郑氏,作《女孝经》十八章:(一)开宗明义、(二)后妃、(三)夫人、(四)邦君、(五)庶人、(六)事舅姑、(七)三才、(八)孝治、(九)贤明、(十)纪德行、(十一)五刑、(十二)广要道、(十三)广守信、(十四)广扬名、(十五)谏诤、(十六)胎教、(十七)母仪、(十八)举恶。作曹大家与诸女答问口气,叶韵,易读。据说其侄女为永王妃,恐未娴诗礼,作此以献,以诫其为妇之道。自云:“上自皇后,下及庶人,不行孝而成名者,未之闻也。妾不敢自专,因以曹大家为主;虽不足藏之岩石,亦可以少补闺庭。”这本书直传至今,影响亦甚大。

    可是唐代最重要的一本女教的书,却是《女论语》。

    宋廷棻有五个女儿,若华(《新唐书》作若莘)、若昭、若伦、若宪、若荀,皆警慧善属文,秉性素洁,鄙薰泽靓妆,不愿嫁人,欲以学名家。若华著《女论语》,若昭申释之。贞元中,卢龙节度使李抱贞表其才。德宗召入禁中,试文章,论经史,俱称旨。帝每与群臣赓和,五女皆预其间,屡蒙赏赉,后遂皆为德宗所恩幸。独若昭不希上宠,乃不以妾侍命之,称为女学士,拜内职尚宫,使教诸皇子公主,号曰宫师;《女论语》得她的帮助很多。《女论语》的宗旨,从他的序里可以看出,序云:

    大家曰:妾乃贤人之妻,名家之女。四德粗全,亦通书史。因辍女工,闲观文字。九烈可嘉,三贞可慕。惧夫后人,不能追步。乃撰一书,名为《论语》。敬戒相承,教训女子。若依斯言,是为贤妇罔俾前人,独美千古。

    全书十二章,(一)立身、(二)学作、(三)学礼、(四)早起、(五)事父母、(六)事舅姑、(七)事夫、(八)训男女、(九)营家、(十)待客、(十一)和柔、(十二)守节。四字一句,叶韵,很多用白话的地方,所以流行极远,极遍。从贞元至今,有一千一百多年了。论到此书内容,自然也不外“贞节柔顺”四个大字,可是他的节目,比班昭《女诫》就详尽切实得多了。《立身章》说:

    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莫与通名;女非善淑,莫与相亲。立身端正,方可为人。

    她在这里明明白白的主张女子应当羞羞怯怯藏藏掩掩的态度。她认为这才是女子立身之道,班昭并没有这样主张过。班昭只说:“若夫动静轻脱,视听陕输,入则乱发坏形,出则窈窕作态,说所不当道,观所不当视,此谓不能专心正色矣;”(《女诫·专心章》)何尝就要“出必掩面,窥必藏形”呢?《女论语·事夫章》说:

    女子出嫁,夫主为亲。前生缘分,今世婚姻。(这在当时已成流行语,所以产了那些佳话。)将夫比天,其义匪轻。夫刚妻柔,恩爱相因。居家相待,敬重如宾;夫有言语,侧耳详听;夫有恶事,劝谏谆谆:莫学愚妇,惹祸临身。夫若出外,须记途程,黄昏未返,瞻望思寻;停灯温饭,等候敲门:莫学懒妇,先自安身。夫如有病,终日劳心,多方问药,遍处求神;百般治疗,愿得长生:莫学蠢妇,全不忧心。夫若发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让,忍气吞声:莫学泼妇,斗闹频频。粗丝细葛,熨贴缝纫;莫教寒冷,冻损夫身。家常茶饭。供待殷勤;莫教饥渴,瘦瘠苦辛,同甘同苦,同富同贫,死同棺椁,生共衣衾。能依此语,和乐瑟琴;如此之女,贤德声闻。

    这样的琐碎,也是《女诫》里没有的,因为他们近世的浅显的言语,所以影响于后世更大。《守节章》劝人守节,说:

    夫妇结发,义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倾,三年重服,守志坚心。保持家业,整顿坟茔。殷勤训后,存殁光荣。

    班昭只说“妇无二适之文”,这却正式提出守节的话,也是时俗进步使然。《女论语》的作者,总算是班昭以后的第一个女圣人了。

    唐代教女的项目,李义山《杂纂》载有十则:一、习女工,二、议论酒食,三、温良恭俭,四、修饰容仪,五、学书学算,六、小心软语,七、闺房贞洁,八、不唱词曲,九、闻事不传,十、善事尊长,(明人所作《珊瑚网》教女九则,无“温良恭俭”、“修饰容仪”,增“戒懒”一条。)《女论语》对于女教的主张,大体与此仿佛。《学作章》是讲“习女工”的。《学礼章》是讲“温良恭俭”、“修饰容仪”的。《早起章》是讲“议论酒食”的。《事父母章》与《事舅姑章》是讲“善事尊长”的《立身章》与《守节章》是讲“闺房贞洁”的。其余各事,有《训男女章》及《和柔章》差不多都曾说到。《训男女章》说训女道:

    女处闺门,少令出户:唤来便来,唤去便去;稍有不从,当加叱怒。朝暮训诲,各勤事务;扫地烧香,纫麻缉苎。若在人前,修她礼数;递献茶汤,从容退步。莫纵骄痴,恐她啼怒;莫纵跳梁,恐她轻侮;莫纵歌词。恐她淫污;莫纵游行,恐她恶事。

    又《和柔章》有云:

    东邻西舍,礼数周全,往来动问,款曲盘旋,一茶一水,笑语忻然。当说则说,当行则行,间是间非,不入我门。

    由上面参看起来,唐代的女子教育,已可想见一般。不过《女论语》中并未提及“学书学算”的事,可是她也无反对学书的话。《女论语》很多针刺时病的话,所以常用“算学……”的语句,既未主张或反对学书,足见学书一事在当时尚无问题,不好亦不坏,足见“女子无才即是德”的话,唐代尚没有产生。

    八 贞节观念的淡薄

    实际的贞节观念,唐时尚不甚注重,故公主再嫁者,达二十三人,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三嫁者四人,高宗女一,中宗女一,元宗女一,肃宗女一。俱详《新唐书·公主传》。公主再嫁,还可说是挟其势位,不足为怪。韩愈的女儿,曾先适李氏,后嫁樊宗懿,足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再嫁。至于杨志坚妻之请离,则更表示社会有离婚改嫁的习俗了。《云溪友议》载此事云:

    颜鲁公为临川内史,浇风莫竞,文教大行,康乐以来,用为嘉誉也。有杨志坚者,嗜学而居贫,乡人未之知也;山妻厌其藿不足,索书求离。志坚以诗送之曰:“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荆任意撩新鬓,鸾镜从她画别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其妻持诗诣州,请公牒以求别适。鲁公按其妻曰:“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甚多。阿王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绢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仍今远近知悉。”江左十余年来,莫有敢弃其夫者。

    此事若发生在宋明以后,决不会真判其离,以后我们会讲到的。且既云;“十余年来,莫有敢弃其夫者”,则唐代离婚的事,一定很多。这讲的是社会上普通人,是庶人。

    独孤郁娶相国权文公之女,以得佳婿,至使天子动色相羡,其实还是寡妇。杨贵妃是寿王瑁之妃,是玄宗的媳妇,后竟宠之为贵妃。这不但不重贞节,亦且废弃礼教了。

    贞节问题与妾媵无干,那是不用谈的;不过因为男子妒性的关系,做妾的也不能不守贞节。《隋唐佳话》载隋时一个故事,说:

    李德林为内史令,与杨素共执隋政。素功臣豪侈,后房妇女,锦衣玉食千人。德林子百乐夜入其室,则其宠妾所召也。素俱执为庭,将斩之。百药年未二十,仪神隽秀,素意惜之,曰:“闻汝善为文,可作诗自叙,称吾意当免汝死。”后解缚授以纸笔,立就,素览之欣然,以妾与之,并资从数十万。

    妾也要守贞;然也不过所有物之保护权的意思,终究是可以给人的。所以严续可以拿歌妓与唐高的犀带作呼卢时的赌品,赌输后,乃酌酒令美人歌一曲而别,以为风流快事。(见朱揆《钗小志》)做姬妾的,更谈不到贞节了。

    妇人之守节,本是很不平等的事,白居易《妇人苦》说:

    蝉鬓加意梳,蛾眉用心扫,几度晓妆成,君看不言好。妾身重同穴,君意轻偕老;惆怅去年来,心知未能道。今朝一开口,语少意何深,愿引他时事,移君此日心:人言夫妇亲,义合如一身,及至生死际,何曾苦乐均。妇人一丧夫,终身守孤孑;有如林中竹,忽被风吹折,一折不重生,枯身犹抱节。男儿若丧妇,能不暂伤情;应似门前柳,逢春易发荣,风吹一枝折,还有一枝生。为君委曲言,愿君再三听;须知妇人苦,从此莫相轻。

    这首诗里明明说丈夫死后妇人之要守节。然我们记得,贞节的问题在两汉时便已成立,至今七八百年,行之自已甚远。现在说唐代贞节观念很淡薄,并不是个个妇人夫死都要改嫁,不过社会上不禁止改嫁,不逼令守节罢了。白居易认此是妇人苦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固然是求做丈夫的了解,一方面也正有认守节为不平的意思,殊不知贞节问题,就是由于不平等而成立的,如果两性平等,又到没有什么贞节问题了。

    妇人的苦处,不仅在守节,色衰爱弛而被弃,亦是最难堪的。孟郊《古妾命薄》云:

    不惜十指弦,为君千万弹;常恐新声至,坐使故声残。弃置今日悲,即是昨日欢。将新变故易,持故为新难。青山有蘼芜,泪叶长不干;空令后代人,采掇幽思攒。

    唐代诗人为此事鸣不平的,还很多。所以有这种现象,不用说,自然是因为女子没有人格不能独立的原故。

    九 奇妒的故事

    妒的发达,以晋及南北朝为最盛,前已说过;惟唐及五代,却有几个很奇的妒的故事,像隋独孤后以高颎爱妾生子遂憎而杀之,又不算怎样特别了。《耳目记》载一条云:

    唐宜城公主驸马裴巽,有外宠一人,公主谴人执之,截其耳鼻,剥其阴皮,附驸马面上,并截其发,令厅上判事集僚吏共观之。

    这样的怪事,若以小说家的口吻道来,真所谓“妙绝千古了”。又《王氏记闻》有一条云:

    蜀有功臣忘其名,其妻妒忌,家畜妓乐甚多,居常即隔绝之,或宴饮即使隔帘幕奏乐,某未尝见也。其妻左右常令老丑者侍之;某尝独处,更无侍者,而居第器服甚盛。后,妻病甚,语其夫曰:“我死,若近婢妾,当立取之。”及属圹,某乃召诸姬,日夜酣饮为乐,有掌衣婢尤属意,即幸之。方寝息,忽有声如霹雳,帷帐皆裂,某因惊成疾而死。

    又有一条云:

    蜀吴宗文以功勋继领名郡,少年富贵,其家姬仆乐妓十余辈皆其精选也。其妻妒,每怏怏不惬其意。一日鼓动趋朝,已行数坊,忽报云放朝,遂密戒从者,潜入遍幸之,至十数辈,遂据腹而卒。

    韩琬《御史台记》载任瓌怕妇的理由,更有意思,云:

    唐管国公任瓌酷怕妻。太宗以功赐二侍子,瓌拜谢,不敢以归。太宗召其妻,赐酒谓之曰:“妇人妒忌,合当七出,若能改行无妒,则无饮此酒;不尔,可饮之。”曰:“妾不能改妒,请饮酒。”遂饮之。比醉归,与其家共死诀,其实非鸩也。(后人谓太宗赐任瓌妻饮的,是醋,不是酒,“吃醋”之说出此。)

    既不死,他日,杜正伦讥弄瓌,瓌曰:“妇当怕者三:初娶之时。端居若菩萨;岂有人不怕菩萨耶?既长生男女如养大虫;岂有人不怕大虫耶?年老面皱,如鸠盘荼鬼;岂有人不怕鬼耶?以此怕妇,亦何怪焉!”闻者欢喜。

    两性的关系不平等,使彼此常在敌视中,不知包藏了多少痛苦,像这一类的故事,总算是最好的表征。于义方作《黑心符》,极言妇人之凶险,妻已甚,重婚更甚,告诫子孙,慎谨御妻,勿为所害,末段云:

    吾年六十,目见耳闻,不可算数。今训汝等,有妻固所不免,当待之如宾客,防之如盗贼。以德易色,修已率下,妻既正子孙敢不正乎?万一不幸,中道鼓盆,巾栉付之侍婢,盐米畀之诸子,日授方略,坐享宴安。又或无嗣孤单,则宜归老弟侄,以心与之;孰敢不尽。若更重婚续娶,定见败身殒家。至时亲友不欲言,子孙不敢谏,兼已惑已误,难信难处;岂知吾熟谙而预言之。龟鉴在前,无复缕缕。

    这一段话,很是伤痛,他一定经历过不少的痛苦。不让女子有对等人格,役使她,奴隶她,她那高压下的反抗,断不能是轰烈的狮吼,而只能是难堪的螫刺,也是历史上必然有的。上一章所说《颜氏家训》对于后娶的观念,及这两章妒的现象,都不是女子天性恶劣之故,而是被摧残的女性所演,我们须得辨明。

    十 缠足的起始

    缠足何时所起,说者纷纷。前人所考,有详有略,且有根据伪书,误解古义的。据我看来,缠足起于南唐,殊无足疑。南唐李后主有宫嫔窅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这实是后世缠足之起源!

    五代以前没有缠足,何以见得呢?

    《周礼》有屦人,掌王及后之服屦,为赤鸟、黑鸟,赤、黄,青勾,素屦、葛屦,辨外内命夫命妇之功屦、命屦、散屦:可见男女之屦,同一形制。曹植赋有云:“践远游之文屦。”谢灵运有云:“临流濯素足。”李白诗有云:“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都是从前不缠足的明证。

    五代以前,虽然没有缠足,但妇人的脚,不一定很大。妇人行步,以舒迟为贵,古代已然。《诗经》:“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舒就是迟,窈纠是行步舒迟的姿态。张平子《南都赋》:“罗袜蹑蹀而容与;”焦仲卿诗:“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妇人走路,如果急率卤莽,不但不美,反要失礼的。既以缓行为贵,则两足稍加约束,或是有的。不过不像后世一定要他骨头折、脚背弓,那样死缠啊。即如民国以前,做母亲的不愿男孩子脚太野大,在小时也要约束的。或竟裹缠,但与女子缠足,便不相同。

    既然如此,所以古乐府《双行缠》诗有云:“新罗绣白,足趺如春妍。”虽然是缠,却要“趺如春妍”,不说“尖如春笋”,就可证古人虽重脚小,然不似后世之偏枉。所以白居易《上阳人》诗,有“小头鞋履窄衣裳”之句,韩偓诗有“六寸圆肤光致致”皆极言其小,但终未言其弓。南齐东昏侯作金莲花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并非说她的脚就是金莲。

    妇人缠足,便不能穿袜,而只能以裹脚布层层裹之,古时妇人却穿袜,这也可作不缠足的反证。郭若虚《图画见闻记》说唐代宗令宫人穿红锦靿靴。杨太真死于马嵬,有媪得其锦袎袜一只,观者百钱。(从余怀说)。袁枚谓“观者人一钱”。李白《越女诗》云;“屐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曹植云:“凌波微少,罗袜生尘。”李后主词:“划袜下香阶:手提金缕鞋。”古时袜有底,(和现在的底当然不同,)所以不穿鞋也能行。

    《花间集》有“慢移弓底绣罗鞋”之句,《丹铅总录》即指以为缠足不始于五代。俞正燮辩谓弓鞋非即裹脚,云:“所谓鞋弓袜一钩者,如今靸鞋包底,(其)尖向上弓曲,故鞵弓言弓底;谓底如弓向上,袜亦似钩矣。”此语而信,则聚讼可以立解。袁枚又谓从前的弓鞋是舞靴。根据《宋史》“韩维为颖王记室,侍王坐,有以弓鞋进者,维曰,王安用此舞靴?”和俞正燮的话合起来,我们可以决定,五代以前的弓鞋和以后的弓鞋是不同的?用法不同,形式也不同。从前是用之于舞的,不拘男女;以后是用来美观的,专用于女子。从前的底尖向上弓,后来的底中弓起,合于脚骨之裹折者。主张缠足不始于五代的人,又常引《杂事秘辛》为言,但《杂事秘辛》原是伪书,出在五代以后,自不得藉为证据。

    自五代起始缠足后,北宋徐积《咏蔡家妇》,就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之句。陆放翁《老学庵笔记》云,“宣和末女子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宋史·五行志》:“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快上马。”苏轼《菩萨蛮》云: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足见到了宋时,人都以脚小为好看,盛行缠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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