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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元明的妇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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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十香词》取出,后曰:“此宋国忒里蹇所作,妾即,从单登得而书赐之耳。且国家无亲蚕事,妾作,那得有亲桑语?”道宗道:“诗正不妨以无为有,如词中合缝靴,亦非汝所着为宋国服耶?”道宗恼极,拿铁骨朵(刑具)击后,后几至殒。后交张孝杰与乙辛穷治之。狱既成,道宗意犹未决,指后《怀古》一诗对张孝杰道:“此是皇后骂飞燕也,如何更作十词?”孝杰进曰:“此正皇后怀赵惟一耳。”道宗问:“何以见之?”孝杰曰:“宫中只数赵家妆,惟有知情一片月,是以二句中包含赵惟一三字也!”道宗意遂决,即日族诛惟一,敕后自尽。时皇太子及齐国诸公主,被发流涕,乞代母死。帝曰:“朕亲临天下,臣妾亿兆,而不能防闲一妇,更何施眉目,腼然南面乎?”后乞更面可汗一言而死,亦不可得,乃望帝所而拜,后闭宫以白练自经。帝怒犹未解,命裸后尸,以苇席裹之还其家,年才三十六。死以前,还作绝命词一首道:

    嗟薄佑兮多幸,羌作丽兮皇家;承昊穹兮下覆,近日月兮光华。托后钧兮凝位,忽前星兮启耀,虽衅累兮黄床,庶无罪兮宗庙。欲贯鱼兮上进,乘阳德兮天飞;岂祸生兮无朕,蒙秽恶兮宫闱。将剖心兮自陈,冀回照兮白日,宁庶女兮多渐,遏飞霜兮下击。顾子女兮哀顿,对左右兮摧伤。共西曜兮将坠,忽吾去兮椒房。呼天地兮惨悴,恨古今兮安极!知吾生兮必死,又焉爱兮旦夕!

    王鼎《焚椒录》写的即是这段故事。王鼎是辽清宁八年(民国前八五〇)的进士,作此录在谪居镇州时,时乙辛已囚于莱州,孝杰亦死,故敢直写其实。后人看了这故事的,不禁人人都感觉诗文才学之遗累懿德,更不禁感觉女子无才的好处。这故事流入明代之后,遂与《西厢记》一同侵入人心,为酝酿出“女子无才便是德”一语的远因。

    “无才是德”一语发生的近因,便是当时的妓女以诗词著名的很多,使世俗眼光认有才为不幸。能诗有才固然不是女子所以为妓的原因,但卫道先生们总觉得“吟风弄月”“和李酬张”不是良家女子应作的事;女子能作诗词,多少就有点薄幸了;况善诗的大多为妓女,女子学诗便为所禁,就像近代女学生奏钢琴是可以的,拉胡琴便认为非是一样;社会心理总觉得同样的事是坏人常做的,那事虽然好亦是坏的。明代妓女能作诗词的很多,《明词综》所录即有二十六人;益以他处所见,最有名的是:姜舜玉、林奴儿、马湘兰、薛素素、马如玉、朱无瑕、顾文英、卞赛、王少君、郝文姝、郝赛、李贞孋、梁昭、孙瑶华、杨花、杨蕙娘、沙嫩、杨淑卿、赵丽华、王儒卿、马守真、郑如英、景翩翩、郭鸾鸾、素带、张碧娘、郑妥、王月、顿文、尹春、王微诸人。尹春有《醉春风》词云:

    池上残荷尽,篱下黄英嫩,重阳还有几多时?近,近,近!曾记当年,那人索句。品花呼茗。 望断风郎信,懒去匀宫粉;虾须帘外晚风生,阵、阵、阵!双袖初寒,一灯欲灭,博山香炉。

    “曾记当年,那人索句,品花呼茗”,是如何逼真的妓女口吻啊!王微本良家女,七岁失父,流落北里,后皈依佛法,泛游江湖,过天门时为俗子所嬲,遂归华亭颖川君为妾;有《修微樾馆诗》数卷,自叙云:

    生非丈夫,不能扫除天下,犹事一室。参诵之余,一言一咏,或散怀花雨,或笺志山水,喟然而兴,寄意而止。

    女子有才,便多薄幸,在这几句话中,亦可看出。

    “无才是德”的意思,除谓有才而后多不能贞外,原亦有有才每致短命的意思,明代女子极可代表这一层意思的,莫如叶小鸾。小鸾是叶天寥的幼女,她的母亲沈宜修,姐姐纨纨和小纨,都工吟咏,小鸾尤娟美敏慧,十岁能韵语,十七即死,所存诗词,钮琇《觚賸》称之为“皆似不食人间烟火”。关于她的事,使世人想到有才不免薄命,也足为“无才是德”一句话张目。叶天寥《续窈闻记》述小鸾死后,其家恳泐庵大师召魂事,说小鸾魂来后,愿从大师受戒。大师说受戒以先,必须审戒,因审她种种过失,她的答语非常艳丽。召魂的事,固不可信,但在当时,实有很大影响,令人感道“惟其这样有才,所以不免夭死罢?”不嫌麻烦且将这一段抄出:

    师云:“凡受戒者必先审戒,我当一一审汝。仙子曾犯杀否?”对云:“犯。”师问“如何?”女云:“曾呼小玉除花虱,也遣轻纨坏蝶衣。”

    ————“曾犯盗否?”女云:“犯”:“不知新绿谁家树,怪底清声何处箫。”

    ————“曾犯淫否?”女云:“犯:晚镜偷窥眉曲曲,春裙新绣鸟双双。”

    师又审四口恶业,问“曾犯妄言否?”女云:“犯:自谓前生欢喜地,诡云今坐辩才天。”

    ————“曾绮语否?”女云:“犯:团香制就夫人字,镂雪装成幼妇词。”

    ————“曾两舌否?”女云:“犯:对月意添愁喜句,拈花评出短长谣。”

    ————“曾恶口否?”女云:“犯:生怕帘开讥燕子,为怜花谢骂东风。”

    又审意三恶业,“曾犯贪否?”女云:“犯:经营湘帙成千轴,辛苦莺花蒲一庭。”

    ————“曾犯嗔否?”女云:“犯:怪他道韫敲枯砚,薄彼崔徽扑玉”。

    ————“曾犯痴否?”女云:“犯:勉弃珠环收汉玉,戏捐粉盒葬花魂。”

    师大赞曰:“此六朝以下温李诸公血竭髯枯惊咤累日,子于受戒一刻,随口而答,然则子固一绮语罪耳。”遂予之戒,名曰智断,字曰绝际。

    总之,明代当时的事实使人感到女子以无才为佳的,不外有才会使女子薄命的一种情形;有才的女子流落为妓了,有才的女子夭死了,是“无才是德”一语产生的近因。不久以后,这句话便普遍的被人应用了。

    五 罚良为娼与娼妓生活

    上一节已略述妓女能诗的盛况,明初因有罚良为娼的官章,所以妓女之有才者不少。元末铁铉守山东,与明久抗,后以计擒,终不屈,被杀,其家属发教坊为娼,这最是明之虐政。铉有二女,皆誓不受辱,仁宗即位,赦出,得嫁朝士,二女各有《自述》诗一首,长女诗云:

    教坊脂粉洗铅华,一片闲心对落花。旧曲听来犹有恨,故园归去已无家。云发半绾临妆镜,雨泪空流湿绛纱。今日相逢白司马,樽前重与诉琵琶。

    次女诗云:

    骨肉伤残旧业荒,此身何忍去归娼。涕垂玉筋辞官舍,步蹴金莲入教坊。览镜自怜倾国貌,向人羞学倚门妆。春来雨露深如海,嫁得陶郎胜阮郎。

    事详王鏊《震泽纪闻》。章实斋所谓“诗礼大家,多沦北里”,就指的这一类事。

    刘祁《归潜志》“卢鼓椎”一条,中云“宿州有营妓”,则营妓之制,至明尚有。此外则为官妓,叙述明代官妓情形的,先有黄雪蓑之《青楼集》,后有余怀之《板桥杂记》。《青楼集》各处妓女均有,《板桥杂记》则专述南京诸妓。他说南京的妓院情形道:

    旧院人称“曲中”,前门对武定桥,后门在钞库街,妓家鳞次,比屋而居,屋宇精洁,花木萧疏,逈非尘境。到门则铜环半启,珠箔低垂。升阶则猧儿吠客,鹦哥唤茶。登堂则假母肃迎,分宾抗礼。进轩则丫鬟毕妆,捧艳而出。坐久则水陆备至,丝肉竞陈。定情则目挑心招,绸缪宛转。纨袴少年,绣肠才子,无不魂迷色阵,气尽雌风矣!

    妓家各分门户,争妍献媚,斗胜夸奇。凌晨则卯饮淫淫,兰香滟滟,衣香一室。停午乃兰花茉莉,沈水甲煎,馨闻数里。入夜则擫笛搊筝,梨园搬演,声彻九霄。

    他叙秦淮灯船之盛道:

    秦淮灯船之盛,天下所无。两岸河房,雕栏画槛。绮窗丝障,十里珠帘。客称既醉主曰未归;游楫往来,指目曰某名姬在某河房,以得魁首者为胜。薄暮须臾,灯船毕集,火龙蜿蜒光耀天地;扬槌击鼓,踢顿波心。自聚宝门水关至通济门水关,喧阗达旦。桃叶渡口,争渡者喧声不绝。

    妓女的服妆,最能引人入胜,为良家女子所取法,他说:

    南曲衣裳妆束,四方取以为式,大约淡雅朴素为上,不以鲜华绮丽为工也。初破瓜者,谓之梳拢;已成人者,谓之上头:衣衫皆客为之措办。巧样新裁,出于假母;以其余物,自取用之。故假母虽年高,亦盛妆艳服,光彩动人。衫之短长,袖之大小,随时变易,见者谓是时世妆也。

    每逢秋试,是妓院最热闹的时候,他说:

    旧院与贡院遥对,仅隔一河,原为才子佳人而设。逢秋风桂子之年,四方应试者毕集,结驷连骑,选色征歌。转车子之喉,按阳阿之舞;院本之笙歌合奏,回舟之一水皆香;或邀旬日之欢,或订百年之约。蒲桃架下,戏掷金钱;芍药阑边,闲抛玉马。————此平康之盛事,乃文战之外篇。

    余怀对于娼妓生活痛苦的一面,他是没有注意的,并且他有卫道先生的见解,把娼妓看作是设阱陷人的,劝男子之自悟;他道:

    迨夫士也色荒,女兮情倦;忽裘敞而金尽,亦遂欢寡而愁殷。虽设阱者之恒情,实冶游者所深戒也。青楼薄幸,彼何人哉!

    这也是从前大多数人的意见,所以妓女生活的真相,就没有人知道,就不能得人同情了。张岱《陶庵梦忆》中叙扬州妓女的情形,到能顾到妓女的苦况。扬州妓女之盛,在唐时为第一,直至近代,扬妓还是最多,所以其在明代的情形,也是很可注意的。张岱说:

    广陵二十四桥风月,邗沟尚存其意。渡钞关横亘半里许,为巷者九条。巷故九,凡周旋回折于巷之左右前后者什百之。巷口狭而肠曲,寸寸节节有精房密户,名妓歪妓杂处之。名妓匿不见人,非向导莫得入。歪妓多可五六百人:每日傍晚,膏沐熏烧,出巷口,倚徙盘礴于茶馆酒肆之前,谓之站关。茶馆酒肆岸上,纱灯百盏,诸妓掩映闪灭于其间。盭者帘,雄趾者阈,灯前月下,人无正色,所谓一白能遮百丑者,粉之力也!游子过客,往来如梭;摩睛相觑。有当意,逼前牵之去;而是妓忽出身分,肃客先行,自缓步尾之。至巷口,有侦伺者,向巷口呼曰:“某姐有客了”,内应声如雷。火燎即出;一一俱去,剩者不过二三十人。沉沉二漏,灯烛将烬,茶馆黑魆无人声,茶博士不好请出,惟作呵欠;而诸妓醵钱向茶博士买烛寸许,以待迟客。或发娇声唱《劈破玉》等小词,或自相谑浪嘻笑,故作热闹,以乱时候。然言笑哑哑声中,渐带凄楚。夜分不得不去,悄然暗摸如鬼,见老鸨受饿受笞,俱不可知矣!

    倚门卖笑的痛苦,他淡淡说来,却令人深深感到。从前多半的男子,不是拿妓女开心来谈妓女,便是看她们天生下贱不值一顾,该是多么不幸!张岱这篇东西,应是非娼运动的先驱了!这是明末的状况,清代末叶,陈说娼妓痛苦的人就很多,以后再说。

    六 “妻不如妾”与妾的情形

    “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着不如偷不着”,这是后世常见的话,形容男性对于异性的要求,以稀遇为贵,并没有一定理性的。可是此谚已见于明初,江盈科《雪涛小说》曾载之。这话的内容,很足打破一夫一妻的制度,如果这就是真实的人性的话,则一夫一妻制度,不过是假道学,空面子,徒洁杯盘外面的制度而已,这是给讨论两性问题的人,历史上的一个好材料。

    《明会典》“刑部律例”规定亲王妾媵十人,一次选;世子郡王妾媵四人,二十五岁无子具二人,有子即止,三十无子始具四人;将军三十无子具二人,三十五无子具三人;中尉三十无子娶一妾,三十五无子具二人;庶人四十以上无子者,许娶一妾。又“律例”四云:“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是国家法律明明准许亲王可以一次置妾十人,其他人们都要无子才可以置妾,庶民不到四十或已经有子的,如果娶妾,还要受笞,比较从前没有限制的置妾,严格多了。读书的人,多半也劝人必要无子才可置妾,徐三重《家则》即云:

    古者无子置妾,定以年齿,盖甚不得已也。若孕育已繁,更营妹丽,此则明示淫汰已耳。夫妾婢既滥子女杂出,各私其类,便生异同。若无礼义之维,难免乖离之衅;中人或衰孝敬,不肖者遂滋忿争,恐薄世浇俗所必至此也。窃谓嫡室或鲜生育,乃缘继续大事,不得不有蓄置,纵于年齿不免通俗,亦须明正大体,务使相安,礼序乐和,以成家范,————此在吾儒以躬修古学裁之。然又当知有子而无妾,亦最家门善事也。

    道学先生们,一面要维持嗣续问题,一面又恐娶妾乱家,在这两种压迫之中打主意,真是痛苦;但于此见普通人的娶妾,总只以嗣续为借口的,否则也用不着维持世道的人们“言之谆谆”了。元代杨维桢他劝人不娶妾,却老老实实地从人情方面立论,他的《买妾言》云:

    买妾千黄金,许身不许心;使君闻有妇,夜夜白头吟。

    他的意思就是“你拿千金去买妾,她也不把心卖给你的,而你的那老婆呢,她才真真的爱你,而为你悲痛无已了”;这到是说明娶妾之不幸福的真话。尽如此说。男子还是为一己的娱乐而依旧纳妾的,非法律所能禁,非情义所能劝。《陶庵梦忆》载《扬州瘦马》一则,说扬州那地方,许多人家专把女儿给人做妾,这种人非娼非妓,但名“瘦马”,扬州人专门靠“瘦马”吃饭的有几百人,怎样呢?他说:

    扬州人日饮食于“瘦马”之身者,数十百人。娶妾者切勿露意,消息稍透,牙婆驵侩,咸集其门,如蝇附膻,撩扑不去。黎明即促之出门,媒人先到者先挟之去,其余尾其后,接踵伺之。至“瘦马”家坐定,进茶,牙婆扶“瘦马”出,曰“姑娘拜客”;下拜。曰“姑娘往上走走————”,曰“姑娘转身”,转身向明立;面出。曰“姑娘借手睄睄”。尽褫其袂;手出,臂出,肤亦出。曰“姑娘睄相公”,转眼偷觑眼出。曰“姑娘几岁了?”曰几岁;声出。曰“姑娘再走走”,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曰“姑娘请回”。一人进一人又出,看一家必五六人,咸如之。看中者用簪金或钗一股插其鬓,曰插带。看不中出钱数百文赏牙婆,或赏其家侍婢。又去看。

    牙婆倦,又有数牙婆踵伺之。一日二日至四五日不倦,亦不尽。然看至五六十人,白面红衫,千篇一律,如学字者一字写至百至千,连此字亦不认得矣。心与目谋,毫无把柄,不得不聊且迁就,定其一人插带。

    后本家出一红单,上写彩缎若干,金花若干,财礼若干,布疋若干;用笔蘸墨,送客点阅。客批财礼及缎匹如其意,则肃客归。归未抵寓,而鼓乐盘担红绿羊酒在其门矣!不一刻而礼币糕果俱齐,鼓乐导之去;去未半里,而花轿花灯擎燎火把乐人傧相纸烛供果牲醴之属,门前环侍。厨子挑一担至,则蔬果肴馔汤点花棚糖饼桌围坐褥酒壶杯箸龙虎寿星撤帐牵红小唱弦索之类,又毕备矣!不待复命亦不待主人命,而花轿及亲送小伞一齐往迎,鼓乐灯燎,亲送轿与新人轿一时俱到矣!新人拜堂,亲送上席,小唱鼓吹,喧阗热闹。日未午而讨赏遽去;急往他家,又复如是。

    张岱真是了不得的人,他这一段不急不离的叙述,又把“瘦马”的生活,描写得如何悲痛!(何以称为“瘦马,”人多不解。宋荦《筠廊二笔》谓本于白乐天《有感》诗;其诗云:“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后事在目前,不信君看取。马肥快行走,妓长能歌舞,三年五岁间,已闻换一主。借问新旧主,谁乐谁辛苦。请君大带上,把笔书此语”。)经济压迫下的女子,是这样不值钱的,是这样随人看的,随人讨的!这事竟然成为一种风俗,冤死在这下面的,又该有多少!他这叙述,还没有完哩,这一班凑热闹的人,讨赏去后,剩下这一个女子,她的生活是辛是苦,张岱并没有说,那只好任读者想象了!

    七 皇帝之蹂躏女子

    从隋炀帝以后,后妃嫔御之多,前已一一言及。明太祖初有天下,割除弊习,于洪武三年(民国前五四二)命工部造牌镌戒谕后宫之词悬宫中,规制天子及亲王后妃宫人等,必须选择良家之女聘娶,不拘处所,勿受大臣送;后宫之盛稍杀。但宫人仍是很多。炀帝于后妃嫔御一百二十四员以外,原订有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工局等六局,管二十四司,除司乐司膳员各四人外,其余各司均只两人皆系女官;明代此制仍存,人数且增多。尚宫局领四司,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尚仪局领四司,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外彤史二人掌宴见进御之序,凡后妃群妾进御于君所者,彤史谨书其日月。尚服局领四司,司宝、司衣、司饰、司仗。尚食局领四司,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尚寝局领四司,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尚功局领四司,司制、司珍、司灯、司计。六局二十四司。每司多则二十二人,————以司闱为最多,————少亦八人。外有宫正司七人,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又女史四人记功过。后妃群妾之数虽不可知,即此女官之数,已不下三百人了,其他宫婢彩女还不在内哩!(详黄百家《明内廷规制考》。)不过此制实行不到四五十年,永乐以后,职移宦官,只存尚宝数司;但宫女之数,仍不见少。

    宫女的生活是值得一说的。六局女官的规定,凡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于父母,听其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但多数的宫婢,一入深宫,何尝易出,又谁注意到她们?集多数怨女于一堂,情绪之排遣,实是问题。这当然也不是明代一朝的事了。汉时宫人有相与配为夫妇的,同寝同食,习为固然。陈皇后无子,使宫人衣帝之衣冠与共寝处,遂为武帝所废,责其为“女而男淫”。宫人不得已而为同性恋爱,于此可见。据黄百家《明内廷规制考》云,后世宫女与太监为匹偶,亲昵且甚于夫妇哩!(《明内廷规制考》,有吴炳《借月山房汇钞》本,惟未著编辑姓名。宣统间上海国学扶轮社编印“香艳丛书”,内有黄百家《明制女官考》,实即《规制考》中之一节,因疑《规制考》即黄作。)

    宫人死于宫中,如果不是有名的,例不赐墓,而行火葬。————火葬盛行于宋,见顾氏《日知录》。————明代宫人火葬,(元代或已然。)率在阜城门外五里许之静乐堂。堂前有砖甃二井屋,其形如塔,塔南辟方尺之门,平时谨闭。井前结洞,四方通风。宫人之无资格得墓地者,悉以此为火葬之所。嘉靖中有贵嫔捐赀买民地数亩,其焚烬不愿入井者,则纳地中。

    民间妇向不能入禁中,惟三婆可入,就是奶婆、医婆和稳婆。选养奶婆一件事,也是很值叙述的。东安门外稍北有礼仪房,中选养奶口以候内廷宣召之所,俗名奶子府(今作乃兹府),有提督司礼监太监管其事。每季选奶口四十名,蓄养于内谓之坐季奶口;别选八十名,仅注其籍,仍令其住于己家,谓之点卯奶口。倘坐季者有故,即传点卯者替补。选奶口之先,宛平大兴两县(北京域内的两县)及各衙门,博求军民家有夫之妇,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夫男俱全形容端正,第三胎生男女仅三月者,杂选着来。仍命稳婆验无隐疾,具结起送,候司礼监请旨,差内官出,合各衙门所送奶口会选之,然后决定。选定之后,每口每日给米八合,肉四两,光禄寺寺领每年更番什物;每季煤炭杂器,两县召商办送。每遇宫中宣取,则就中选取一人,易高髻,新衣,宫妆以进。奶口一留用,则终其身事,无有出理。

    就上述看来,做一个皇帝,就要多少妇女,离其父母,弃其夫子,牺牲其终身,来相供奉,其蹂躏女性,可谓极致了;这还是通常的情形哩!若遇着特别荒淫的君主,女性之遭殃,更令千载之下,为之发指!

    明代诸帝,武宗最为荒淫。武宗是孝宗的嫡子,生于弘治四年(民国前四一二)。做皇帝时,才十五岁,废彤史记幸御事,以便遍游宫中;第二年又作豹房,以资游处。色目人于永善阴道秘术,召入豹房,与语大悦。永言回回女皙润瑳粲,大胜中土;时都督吕佐亦色目人,永矫旨索佐家回女善西域舞者十二人以进,歌舞达昼夜。然犹不足,诸侯伯家有回回籍的妇女,均召入内,驾言教舞,而择其美者留之,不令出。后来又要于永的女儿,于永饰邻人白回子之女充名以进,然虑事发,佯为风痹,固死乞去。算是去了一个坏人。

    但宦官江彬又继于永而起。他说右都督马昂的妹妹美艳,便使召来,时已嫁毕指挥,且有孕了,得之大喜。马氏一门,无论大小,皆赐蟒衣,内廷皆呼马昂为舅,声势顿盛。武宗亦常至马昂家饮酒,一日酒酣,要马昂召其妾,昂辞以妾病,触其怒,马氏之宠因衰。

    武宗好游幸,所至莫不糜难。在宣府时,每昏夜出游,遇高屋大房,便撞入人家,或者索饮,或者搜其妇女。车驾到的地方,近侍即掠良家女以充幸御,至数十车在道;日有死者,左右亦不敢闻,且令有司饩稟之,远近骚动,故所经多逃亡。将至扬州,先遣太监吴经至扬州,选民居壮丽者改为提督府,以便驻跸。经矫上意,大索处女寡妇,民间汹汹,有女的人家,拉着寡男,便把女儿配给他,一夜的工夫,差不多所有的少女,都变成有夫之妇了,并且乘夜夺门出城逃匿。知府蒋瑶不顾万死,向吴经恳情,才好一点。但吴经记清了寡妇和娼优家之所在,夜半遣数骑促开城,传呼驾至,命通衢燃烛光如昼,经乃率官校径入所知家,捽诸妇出。有匿避的,则破垣毁屋,搜得乃已,寡妇无一幸免,哭声震动远近。后又把诸妇分寄尼寺,有愤恚不食死者,亦遂置之;蒋瑶因觅其家人,阴使收殓去。到一处时,如有人说那里的官于事先曾教人尽嫁其女或藏匿妇人的,便把那个官捉来,加以重刑。依历史言,明武宗的荒淫,实在比隋炀帝还要甚些,隋炀帝对于女性的蹂躏,究竟还有个限制,他简直没有限制了。

    八 处女的检查与“阵毯”

    男性对于处女的嗜好,自从在宋代发现后,日日增盛,是无疑的。社会上的风俗,一经倡行,便不容破灭;有时虽然表面为新风俗所替代,而旧风俗的意趣,往往还存在人们心里作祟,社会家称此种情形为“遗蜕”(Survival),何况对于处女的嗜好,只是一种心理,一种意趣呢?自宋以来,又有谁会出来而革命?到了明代,遂发现对于处女检查的要求。

    《杂事秘辛》这本书,说的是汉桓帝时事,人尽知之;但究竟是什么人所伪作?沈德孚《敝帚斋余谈》说是杨慎所戏作,托言王充得之于土酋家者,是根据《杂事秘辛》后面杨慎的跋语说的;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则谓为王世贞所伪撰,当然另有所见,但我们看不出来:不过不论杨作王作,时代相差都不远,都在明代中叶(正德、嘉靖间),王世贞授进士时,杨慎或还在作经筵讲官,我们即决定《杂事秘辛》是明代作品,当不为过。《杂事秘辛》里面所讲的,是梁莹选后以前,被吴姁裸体检查的事,身体的各部分,都有极适当的形容词,明代社会纵然没有使处女裸体受检查的背景,(不能断定其绝对没有,)至少男子的心理有这种裸体美的概念与标准,而于生殖器的一点,尤其是特别注意,这在《杂事秘辛》里是表现得极明白的!我们从“此守礼谨严处女也”一句话上,也就可以推知对于处女的要求了。

    后又有一本《张皇后外传》,题为东晋时人作,中间亦曾讲到裸体检查的事,但他显然是学《杂事秘辛》的,文字远不及《杂事秘辛》的婉丽,是明末抑是清初的作品,更不必追问了。

    我举出上面两种书,是要说明男性对于处女要求底加重的,至于后代妇女之裸体受检查,原不算一回事,官家的稳婆,就是专门干这件事的。当时叙述妇女没有缺点的,总爱用“不痔不疡”四字。检查妇女裸体是常事,又何尝不可检查处女的裸体呢?

    不过这所谓检查,和近代受医生之检查,意义是迥不相同的,这所谓检查,不在其生理之是否合于常度,而只在其是不是处女。中国人对于处女的要求,自宋以后,实在是日甚一日,因为男性对于这事看得太重的原故,女性亦认此事为当然,甚至把全个贞节问题都放在这一点上了。清代就有结婚后新郎谓新妇不是处女而毁婚的。北方最显,南方虽然没有这种风俗,但丈夫在结婚时若觉新妇的处女膜已破,(唯一的标准)便要说她不贞,至少在心理上会发生莫大的隔膜;这样的怪癖,是一直到现在都存在的————一直到现在都存在的!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有一条“永平敝俗”云:

    直隶永平府某县,其地闺范极严。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贺客杂沓,则大喜。若是日阗然,则女家为之丧气,女之留否,惟夫家为政,不敢与争矣。积习相传如此,虽其意固善,然亦敝俗也。有王姓,嫁女于李氏,却扇之夕,李以新妇貌陋嫌之,次日托言非处子,不举乐,仍呼媒妁送归母家。女幼失母,随其嫂以居,嫂知小姑无他,乃问昨夜洞房事,则固未合欢也;嫂曰:“然则安知其不贞欤?”力言于翁使翁讼于官。官命验之,果守礼谨严之处子也!乃判李姓仍以鼓乐迎归。

    “处女”的观念极普遍的深印在中国人的脑筋里,处女之难嫁,新妇之不得于夫,都是由于他的作祟,由宋而明,而清,而今日,盖已有六七百年的根基了!元时周达观,元贞中(民国前六一六前后)随人出使真腊(今之柬浦寨),他看见真腊有于女子少时割去处女膜的风俗,很以为怪,在他所著《真腊风土记》里,把此事叙的极详。他不说什么处女膜不处女膜,只说“去其童身”。他这《真腊风土记》很引中国读书人的注意,丛书中很多收有此书的,实与不实,虽不可必,然于此可见元代人对于此事的态度;关于“阵毯”的事,他说:

    ……富室之女,自七岁至九岁;至贫之家则止于十一岁;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名曰“阵毯”。盖官司每岁于中国四月内,择一日颁行本国,应有养女当“阵毯”之家,先行申报官司,官司先给巨烛一条,烛间刻画一处,约是夜遇昏点烛,至刻画处,则为“阵毯”时候矣。先期一月或半月或十日,父母必择一僧或一道,————随其何处寺观,往往亦自有主顾;向上好僧,皆为官户富室所先,贫者亦不暇择也。官富之家,馈以酒米布帛槟榔银器之类,至有一百担者,值中国白金二三百两之物;少者或三四十担,或一二十担,随家丰俭。所以贫人家至于十一岁而始行事者,为难办此物耳。亦有舍钱为贫女“阵毯”者,谓之做好事,盖一岁中一僧只可御一女;僧既允受,更不他许。

    是夜大设饮食,鼓乐,会亲邻,门外缚一高棚,装塑泥人泥兽之属于其上,或十余或止三四数,贫家则无之。各按故事,凡七日而始撤。既昏,以轿伞鼓乐迎此僧而归,以彩帛结二亭子,一则坐女于其中,一则僧坐其中。不晓其口说何语,鼓乐之声喧阗,是夜不犯禁夜。闻至期与女俱入房,亲以手去其童,纳之酒中;————或谓父母亲邻各点于额上,————或谓俱尝以口,————或谓僧与女交媒之事,————或谓无此。俱不容唐人见之,所以莫知其的。至天将明时,则又以轿伞鼓乐迎送僧去。后当以布帛之类,与僧赎身,否则此女终为此僧所有,不可得而他适也。

    余所见者大德丁酉(民国前六一五)之四月初六夜也。前此父母必与女同寝,此后则斥于房外,任其所之,无复拘束堤防之矣。————至若嫁娶,则虽有纳币之礼,不过苟简从事,多有先奸而后娶者,其风俗既不以为耻,亦不以为怪也。

    中国人那样宝重童身,真腊人这样“去其童身”,也许是气候不同,使生理的构造不一样,才有这样绝相反的风俗么?但中国也常有什么“石女”,为什么中国就绝不容有“阵毯”?为什么要把处女膜看得那样宝贵?为什么男性的这一种嗜好————怪癖不能打破?以科学方法说,女子在结婚以前,一律应受医生的检视,不是注重其贞不贞,也不是一定要割去其处女膜,(应割者割,)而必得其生理健全之证据时,方可结婚,这或是民国纪元后的人应有的思想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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